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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 危重病人转运知情同意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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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 危重病人转运知情同意书(九篇)
2023-01-14 06:29:0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一

一、总体要求

按照“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医废处置原则,强化政府主导、镇卫生院负责、产废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规范化要求,实现镇内1个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和3个个体诊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覆盖。

二、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入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分类管理。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废弃的显影液、定影液,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需用专用容器盛放,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并使用双层包装物及时密封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回收袋要用封条封口、并贴封口标签。

2.各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

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过程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执行。运送人员应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时,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对医疗废物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五早六快”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支撑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分析研判、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信息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有效性。

(三)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强化对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持续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实施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加强区域、部门、社区(村屯)和单位联防联控,做好信息共享,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机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防控重点,持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防控格局。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体系,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的四级疫情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各环节。

3.强化疫情科学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各类信息,适时开展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

4.完善核酸检测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人员专业培训,选用国家批准、专业部门广泛认可的检测试剂,持续提升核酸检测准确率。积极推进县域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80%三级综合医院和4所县级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2.5万人份;6月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3万人份。建立以市疾控中心和市临床检验中心为核心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质控网络,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5.完善重点人群排查机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境外入沈人员、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职工、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公交车(含地铁)司乘人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 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最大限度地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阳性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6.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亮码通行”,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积极推广“健康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屯、进社区、进交通枢纽等,实现扫码、验码市域全覆盖。

(二)快速反应,做好常态化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

7.及早发现病例。加强公共场所体温检测,遇到发热人员及时引导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加强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8.按时规范报告。继续加强发热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9.快速有效处置。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收治病例的临床标本,检测机构要在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对风险人群要在6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疾控机构要持续加大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组建联合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的要求,全面快速开展线索排查,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10.科学精准防控。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诊断、快检测快流调、严隔离严管控、小范围小影响的防控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扑灭。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阻断传播链条。

11.有效集中救治。各级定点医院要做好可疑患者留观和鉴别诊断工作,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按规定转运到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继续全面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及时有效全面救治患者,实行“一人一案一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按照规定方案实施隔离观察和跟踪管理。

(三)突出重点,抓细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12.境外入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健全完善境外入沈人员从远端防控、交通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13.域外来返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对重点地区来返沈的高危人群,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手段,做好人员监测、跟踪、筛查工作。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通过个人主动申报、社区(村屯)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交通场站排查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摸排。来返沈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常态化管理,动态调整防控措施,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

14.公众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医务人员、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四)紧盯关键,落实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

15.社区(村屯)防控常态化。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根据各地区应急响应级别和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社区(村屯)防控策略,进一步细化实化社区(村屯)防控各项措施。推动防控数据向社区(村屯)推送,防控关口向社区(村屯)前移,强化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居(村)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切实把社区(村屯)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着力提高社区(村屯)防控信息化水平,做到社区(村屯)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层层压实小区内出租屋、旅馆业、其他场所的房主、业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守牢守严疫情防控的社区(村屯)防线。

16.校园防控常态化。压实属地、学校、校长、班主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落实“一校一案”,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防疫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展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检测。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等制度,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上下学途中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管理。加强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巡查,控制校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安全距离。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单人单座,同向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学生宿舍每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尽可能减少住宿人员并拉开床位距离; 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发热师生送诊、定点医院就诊和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检巡查和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

17.医疗机构防控常态化。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组织领导体系、日常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疫情报告制度、人员梯队配置、物资配备储备等;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对入院就诊及陪同人员逐一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发热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开展新冠肺炎全员专项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做好环境通风管理,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密切与属地疾控机构联系沟通,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18.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新入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终末消毒和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19.复工复产防控常态化。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集体宿舍等较私密空间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对吸烟室等明显暴露口鼻的非必要场所一律关闭。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食堂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常态化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五)优化措施,落细重点场所防控常态化。

20.“三站一场”管控常态化。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精准施策、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密切各地区、口岸、机场、航空公司、各单位机场工作专班等有关方面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关口前移、健康码查验、身份认证、体温检测、专人引导、分区安置、“点对点”接送、集中隔离与全天候值守相结合等防控措施;火车站、汽车站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查验指示牌,其中火车站应设置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指示牌。出入站时,进行人工或广播提示,引导乘客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并严格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查验发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要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及时转交至相关地区;如有发热症状,交由卫生健康部门派出的医务人员规范处置。

21.集中医学隔离场所管理常态化。指定集中隔离点实施“一馆一案”,落实“七加强”,即加强人员管控、加强服务管理、加强消毒防护、加强防疫宣传、加强心理疏导、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安全生产;“一报告”,即体温异常情况报告;“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两熟知”,即熟知疾病的传染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即能够对传染病表现症状作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做好现场控制。同时,集中隔离场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

22.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常态化。商场、超市、银行、宾馆、酒店、餐饮、洗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客流量控制等工作,合理规划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通道,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商场、超市等要积极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住宿经营单位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公共交通要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引导乘客间隔就坐、分散就坐,降低人员密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饮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等室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节假日期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要采取门票预约、智能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方式,科学分流人群,防范聚集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地区要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经费得到保障、物资供应充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专家建议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推动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抓紧查找疫情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如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三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都应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二)急救中心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转运工作。

(三)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转运要求

(一)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二)医务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司机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手套。

(三)医务人员、司机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四)转运救护车应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五)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救护车返回后需严格消毒方可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三、工作流程

(一)转运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患者→患者戴外科口罩→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车辆及设备消毒→转运下一例患者。

(二)穿戴及脱摘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穿隔离衣→戴手套。

脱摘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摘口罩帽子→洗手或手消毒。

(三)医务人员、司机下班前进行手卫生→淋浴更衣。

(四)救护车清洁消毒:

1、空气:开窗通风。

2、车厢及其物体表面: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四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单号码:________ 唛头: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 货物:________ 名称:________ 集装箱数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体积: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 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五早六快”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支撑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分析研判、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信息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有效性。

(三)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强化对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持续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实施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加强区域、部门、社区(村屯)和单位联防联控,做好信息共享,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机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防控重点,持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防控格局。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体系,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的四级疫情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各环节。

3.强化疫情科学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各类信息,适时开展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

4.完善核酸检测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人员专业培训,选用国家批准、专业部门广泛认可的检测试剂,持续提升核酸检测准确率。积极推进县域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80%三级综合医院和4所县级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2.5万人份;6月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3万人份。建立以市疾控中心和市临床检验中心为核心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质控网络,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5.完善重点人群排查机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境外入沈人员、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职工、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公交车(含地铁)司乘人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 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最大限度地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阳性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6.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亮码通行”,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积极推广“健康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屯、进社区、进交通枢纽等,实现扫码、验码市域全覆盖。

(二)快速反应,做好常态化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

7.及早发现病例。加强公共场所体温检测,遇到发热人员及时引导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加强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8.按时规范报告。继续加强发热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9.快速有效处置。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收治病例的临床标本,检测机构要在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对风险人群要在6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疾控机构要持续加大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组建联合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的要求,全面快速开展线索排查,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10.科学精准防控。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诊断、快检测快流调、严隔离严管控、小范围小影响的防控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扑灭。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阻断传播链条。

11.有效集中救治。各级定点医院要做好可疑患者留观和鉴别诊断工作,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按规定转运到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继续全面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及时有效全面救治患者,实行“一人一案一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按照规定方案实施隔离观察和跟踪管理。

(三)突出重点,抓细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12.境外入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健全完善境外入沈人员从远端防控、交通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13.域外来返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对重点地区来返沈的高危人群,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手段,做好人员监测、跟踪、筛查工作。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通过个人主动申报、社区(村屯)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交通场站排查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摸排。来返沈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常态化管理,动态调整防控措施,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

14.公众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医务人员、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四)紧盯关键,落实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

15.社区(村屯)防控常态化。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根据各地区应急响应级别和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社区(村屯)防控策略,进一步细化实化社区(村屯)防控各项措施。推动防控数据向社区(村屯)推送,防控关口向社区(村屯)前移,强化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居(村)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切实把社区(村屯)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着力提高社区(村屯)防控信息化水平,做到社区(村屯)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层层压实小区内出租屋、旅馆业、其他场所的房主、业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守牢守严疫情防控的社区(村屯)防线。

16.校园防控常态化。压实属地、学校、校长、班主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落实“一校一案”,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防疫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展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检测。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等制度,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上下学途中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管理。加强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巡查,控制校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安全距离。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单人单座,同向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学生宿舍每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尽可能减少住宿人员并拉开床位距离; 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发热师生送诊、定点医院就诊和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检巡查和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

17.医疗机构防控常态化。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组织领导体系、日常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疫情报告制度、人员梯队配置、物资配备储备等;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对入院就诊及陪同人员逐一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发热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开展新冠肺炎全员专项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做好环境通风管理,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密切与属地疾控机构联系沟通,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18.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新入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终末消毒和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19.复工复产防控常态化。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集体宿舍等较私密空间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对吸烟室等明显暴露口鼻的非必要场所一律关闭。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食堂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常态化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五)优化措施,落细重点场所防控常态化。

20.“三站一场”管控常态化。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精准施策、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密切各地区、口岸、机场、航空公司、各单位机场工作专班等有关方面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关口前移、健康码查验、身份认证、体温检测、专人引导、分区安置、“点对点”接送、集中隔离与全天候值守相结合等防控措施;火车站、汽车站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查验指示牌,其中火车站应设置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指示牌。出入站时,进行人工或广播提示,引导乘客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并严格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查验发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要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及时转交至相关地区;如有发热症状,交由卫生健康部门派出的医务人员规范处置。

21.集中医学隔离场所管理常态化。指定集中隔离点实施“一馆一案”,落实“七加强”,即加强人员管控、加强服务管理、加强消毒防护、加强防疫宣传、加强心理疏导、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安全生产;“一报告”,即体温异常情况报告;“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两熟知”,即熟知疾病的传染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即能够对传染病表现症状作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做好现场控制。同时,集中隔离场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

22.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常态化。商场、超市、银行、宾馆、酒店、餐饮、洗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客流量控制等工作,合理规划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通道,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商场、超市等要积极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住宿经营单位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公共交通要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引导乘客间隔就坐、分散就坐,降低人员密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饮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等室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节假日期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要采取门票预约、智能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方式,科学分流人群,防范聚集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地区要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经费得到保障、物资供应充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专家建议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推动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抓紧查找疫情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如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六

年月日

│货主单位(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公斤)││到站││

│包装转运费│包装材料费│

│收费│单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材料│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项目││││││名称│││││

│小计││││││小计│││││

│合计金额(大写)万千百拾元角分¥│

│附││备││

│件││注││

出纳复核制表

注:此合同单一式四份:

一、存根、二、交款凭证、三、收据、四、结算凭证或回单。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七

电子屏时间已是凌晨一点,荆职医学隔离观察点的医疗组长郭银飞同志依然在忙碌着收治密接隔离病人,全然不知已是深夜。

“我是共产党员,我来打排头!人民群众的生命重于泰山,我们要坚定信心,尽己所能,守护健康!”城南医院住院部主任郭银飞在得知刚刚改建完成的荆职隔离点需调配医护人员,大家心存顾虑的时候,一向乐观从容的他,第一时间主动请缨,冲锋上最前线。在他的带动下,城南医院的最美逆行者纷纷涌现,有克服重重困难从洪湖老家赶回一线岗位的金萍医生;独自一人驾车10个小时赶回荆州,前往一线的恩施籍护士陈俊汲;投身护理事业30余年,的护士谢卫红;主动申请调离二线,赶往“一线战场”的护士潘梅、刘金华;年轻一代的90后护士祝雯……。

初来乍到,老天并不关照,突如其来的大风雪,让人有些措手不及。搭建在病区门口的简陋帐篷在风雪中飘摇,帐篷顶落满了厚厚的积雪,郭银飞已坚守在帐篷中接诊当天从各地转运来的87名病人长达十几个小时,此时他正在接诊一对有发热症状焦虑不安的八旬老夫妻,“轰”地一声巨响,帐篷突然之间垮塌下来,千钧一发之际,他迅速冲上前去,站立在风雪中,用自己的身体撑起帐篷,护住了这对老人的安危。雨雪早已浸湿了单薄的鞋,刺骨的寒风从四面袭来,他有些瑟瑟发抖,他托举帐篷艰难地坚持着继续接诊完当天的病人,直到凌晨三点。

因为隔离点处于组建初期,面临防护物资紧缺的现状,他肩负起抗击疫情领头人的责任,坚持一日只穿一套防护服,减少餐饮,避免更换,把更多的安全感留给同事们。每天早8点,他和同事们穿好隔离服进入隔离区,开始了一天紧张的忙碌。分发完早餐,开始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如有高血压等慢性病,医务人员仔细测量血压,详细询问病史,适当给药,叮嘱注意事项。直到中餐发放完后,收拾餐盒、分类垃圾,交接班走出隔离区,此时的他们汗水湿透了衣裳,脸上因长时间穿戴防护用品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在忙完一天的日常工作之后,他又带领所有医护人员连夜填写资料完善当天收留病人的档案,废寝忘食已是常态。

他作为医疗组长,重任在肩,他不仅担负楼层的24小时值班,而且要全面总布置总协调。两栋六层楼的隔离病房,随时可见他忙碌的身影,病人的所有问题他总是一一耐心解释,因长时间高强度的连轴转,他的声音嘶哑得说不出话来。因夫妻都在抗疫前线,每每在深夜忙完手头的工作,拖着疲惫掏空的身体,他也会牵挂老家里体弱多病的母亲,会担忧一个人留守在家的孩子。

隔离点因为环境艰苦,工作繁杂,又面临感染的高风险恐惧,几天下来,有些同志不免泄气,他看在眼里,却一直用坚定乐观的心态鼓励身边的“战友”:“向阳而生,未来可期!一定要坚信我们能打赢这场战役!坚持!”、“坚持下去,给自己一些肯定,你绝对比自己想象中要坚强!”

有人问他:“来到这里,你担忧吗?你后悔吗?”他坚定地说:“共产党人的坚定意志和担当作为的精神要在关键时刻“挺上去”,在这场大考面前,我们医务人要站得出、扛得住、过得硬,尽心尽责,集中精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

截止目前,荆州职业技术学院隔离观察点作为全区最大留观点,已收治病人246人。郭银飞不分日夜奋战前线、大爱无言,舍小家为大家,带领全体医护人员齐心抗疫,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担当使命。正如他所说:“只要我身体不垮,我就会一直坚持战斗,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八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名单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对符合转运条件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安排专车到出发地相关隔离场所进行转运,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转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入境隔离人员体温正常,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安排有序上车。双方工作人员填写转运交接表,实际登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推送至省大数据局。体温异常者,由集中隔离场所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二)转运中。

1.资质审查。各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查转运服务单位和驾驶员资质,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查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人员转运车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具有市际以上包车资质或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质。驾驶员须具备准驾车型资质,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并经卫生健康部门上岗培训。

2.车辆检查。随车工作人员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年审有效期等,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区域与乘客区域做好物理防护隔离,驾驶员不得接触乘客行李,与乘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必要时进行空调系统改造;随车配备消毒液、方便袋等,座位背后贴中英双语乘客转运途中注意事项。转运车辆须有“入境人员转运”标识牌,实际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

3.途中管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转运全程优先选择高速公路行驶,原则上不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休息、加油,严禁转运途中上下客。转运途中严格控制车速,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电话,不得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停靠服务区。因路途较远,确需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如厕的,转运车辆应停靠定点服务区。其中目的地为温州、丽水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东永高速公路(s27)方岩服务区;目的地为衢州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次坞服务区。停靠定点服务区前,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提前8小时将车辆信息、拟停靠的定点服务区、计划停靠时间报送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安排专职人员对接拟停靠服务区。定点服务区提前设置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做好车辆引导和登记、人员疏散、环境消杀等工作。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服务区工作人员和下车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卫生间内提前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等。原则上车上所有人员均在车上休息,不得在服务区随意走动,不得将使用过的物品和垃圾丢弃在服务区。确需下车如厕的,下车人员按照服务区的引导路径进入专用卫生间,不得进入其他场所(如超市、餐厅等)。定点服务区指定受过培训的专职保洁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对下车人员使用过的厕具进行清洁消毒,对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属地环卫部门专业处理。

(三)转运后。抵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行驶至指定下车位置,先开行李舱门,再开车门。目的地工作人员完成对入境人员清点、核查、体温检测等手续后,按当地要求对其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全部下车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驶往指定消毒位置,由专业人员清理车厢内垃圾并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脱去防护装备并消毒。

(一)紧急事项。在转运过程中,如车内人员身体有异常,随车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或拨打12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内人员肢体冲突等,随车工作人员及时拨打11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

(二)指挥调度。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及时调看转运车辆车内视频监控,根据突发事件感染风险、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立即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启动入境人员转驳和车辆救援等工作,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

(三)现场处置。

1.设置现场警戒区。现场处置人员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在停止运行的入境人员转运车辆停滞点设置现场警戒区,控制人员活动范围,避免现场人员拥挤、聚集。

2.加强防护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应检查入境人员及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的防护状况,确保防护到位,避免交叉感染。入境人员身体不适产生的呕吐物(包括被污染的织物、坐垫、枕头等),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派出转驳车辆。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要充分考虑车辆核定载客量、周转时间及疫情风险情况,及时调用备用接驳车辆。如有入境人员身体异常,及时派出负压救护车,并联系好定点医院。

4.做好车辆消毒。入境人员及行李转驳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尽快对停驶车辆进行消毒。

(四)信息报送。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在完成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和应对措施。

(一)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隔离衣。在做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防护,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避免接触感染,规范做好手消毒。

2.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车辆消毒要求。转运车辆完成转运任务后应及时消毒,必要时清洗更换车内空气滤芯。

(三)核酸检测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车辆每7天进行一次环境核酸检测。

2.定点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定点停靠服务区每7天由属地疫情防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转运车辆停车位、入境人员如厕区域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四)人员轮班要求。将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建立轮休健康管理制度,完成最后一次转运任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如转运对象中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根据规定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判定为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健康观察期调整为14天,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一)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将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隔离场所属地防控专班力量,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前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处置工作;协调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保障,安排转运车辆专用停车场,并协调做好入境转运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目的地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入境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工作,周密制定转运工作方案;配备必需个人防疫物品,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联系省交通集团,提前告知拟停靠定点服务区,督促下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地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措施。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将转运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定点服务区相关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疫苗接种范围。指导客运企业、服务区等做好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有关车辆设备、场所环境的消毒。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转运车辆所属企业机构资质审核,车辆资质审定,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中应急处置,督促各转运单位做好转运车辆的消毒,驾驶员的健康登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省交通集团。负责集团旗下定点服务区的保障工作;督促做好定点服务区车辆和人员管控及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提供转运服务的客运企业。负责转运途中行驶安全,科学选定行驶路线,落实驾驶员集中居住和轮班制度;落实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规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执行驾驶员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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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简短九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单号码:________  唛头: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 货物:________  名称:________      集装箱数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体积: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  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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