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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 患者转运登记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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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 患者转运登记本(9篇)
2023-01-14 06:23:5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一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 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 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7、出院时,与母亲/家属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 8.护理质控小组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新生儿身份查对情况,有督导并有记录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二

海运进口货物转运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

货卸码头:

进口日期?船名?提单号码?麦头

合同号码?货物?名称集装箱数量20’40’

包装数量?毛重体积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全称)。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_____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_____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_____、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_____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_____,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

(2)集装箱:标准箱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

(5)_____费

(6)其他费用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_____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三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部署,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舒指办〔20-〕10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负全责,抽调卫生、公安、后勤保障及心理疏导等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隔离点日常管理、防疫防控、安保、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组长由乡计生卫生分管负责人束红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卫生院院长方廷林同志担任,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业务及管理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对工作业务指导。同时,排定专班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24小时带班值守。

乡征用在新建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疗区、隔离区等区域;被隔离人员要实行“三分离”(居住分离、用餐分离、生活用品分离)。具体工作由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的要求予以指导,并经县疾控中心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对从境外及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其他确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确认并提供名单。

乡对本辖区内的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明确对集中隔离人员家庭安排专人包保,摸排被隔离人员中独居、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做到关心关怀到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参加隔离。

1.确认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签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承诺书,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确认并组织实施。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隔离人员出具强制集中隔离告知书并执行,公安派出所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转运乡统一安排救护车辆进行人员转运。在转运隔离人员时,派出所安排警车随行保障,确保转运过程安全稳定。

3.接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对照个人身份信息、承诺书等资料,核对转运人员身份无误后,接收进行医学观察。

4.医学观察

(1)乡卫生院每天安排专人早、晚对集中隔离人员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医学观察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观察点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3)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乡将进一步完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观察点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保、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顺利开展。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四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名单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对符合转运条件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安排专车到出发地相关隔离场所进行转运,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转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入境隔离人员体温正常,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安排有序上车。双方工作人员填写转运交接表,实际登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推送至省大数据局。体温异常者,由集中隔离场所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二)转运中。

1.资质审查。各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查转运服务单位和驾驶员资质,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查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人员转运车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具有市际以上包车资质或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质。驾驶员须具备准驾车型资质,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并经卫生健康部门上岗培训。

2.车辆检查。随车工作人员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年审有效期等,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区域与乘客区域做好物理防护隔离,驾驶员不得接触乘客行李,与乘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必要时进行空调系统改造;随车配备消毒液、方便袋等,座位背后贴中英双语乘客转运途中注意事项。转运车辆须有“入境人员转运”标识牌,实际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

3.途中管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转运全程优先选择高速公路行驶,原则上不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休息、加油,严禁转运途中上下客。转运途中严格控制车速,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电话,不得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停靠服务区。因路途较远,确需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如厕的,转运车辆应停靠定点服务区。其中目的地为温州、丽水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东永高速公路(s27)方岩服务区;目的地为衢州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次坞服务区。停靠定点服务区前,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提前8小时将车辆信息、拟停靠的定点服务区、计划停靠时间报送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安排专职人员对接拟停靠服务区。定点服务区提前设置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做好车辆引导和登记、人员疏散、环境消杀等工作。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服务区工作人员和下车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卫生间内提前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等。原则上车上所有人员均在车上休息,不得在服务区随意走动,不得将使用过的物品和垃圾丢弃在服务区。确需下车如厕的,下车人员按照服务区的引导路径进入专用卫生间,不得进入其他场所(如超市、餐厅等)。定点服务区指定受过培训的专职保洁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对下车人员使用过的厕具进行清洁消毒,对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属地环卫部门专业处理。

(三)转运后。抵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行驶至指定下车位置,先开行李舱门,再开车门。目的地工作人员完成对入境人员清点、核查、体温检测等手续后,按当地要求对其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全部下车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驶往指定消毒位置,由专业人员清理车厢内垃圾并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脱去防护装备并消毒。

(一)紧急事项。在转运过程中,如车内人员身体有异常,随车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或拨打12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内人员肢体冲突等,随车工作人员及时拨打11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

(二)指挥调度。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及时调看转运车辆车内视频监控,根据突发事件感染风险、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立即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启动入境人员转驳和车辆救援等工作,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

(三)现场处置。

1.设置现场警戒区。现场处置人员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在停止运行的入境人员转运车辆停滞点设置现场警戒区,控制人员活动范围,避免现场人员拥挤、聚集。

2.加强防护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应检查入境人员及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的防护状况,确保防护到位,避免交叉感染。入境人员身体不适产生的呕吐物(包括被污染的织物、坐垫、枕头等),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派出转驳车辆。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要充分考虑车辆核定载客量、周转时间及疫情风险情况,及时调用备用接驳车辆。如有入境人员身体异常,及时派出负压救护车,并联系好定点医院。

4.做好车辆消毒。入境人员及行李转驳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尽快对停驶车辆进行消毒。

(四)信息报送。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在完成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和应对措施。

(一)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隔离衣。在做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防护,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避免接触感染,规范做好手消毒。

2.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车辆消毒要求。转运车辆完成转运任务后应及时消毒,必要时清洗更换车内空气滤芯。

(三)核酸检测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车辆每7天进行一次环境核酸检测。

2.定点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定点停靠服务区每7天由属地疫情防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转运车辆停车位、入境人员如厕区域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四)人员轮班要求。将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建立轮休健康管理制度,完成最后一次转运任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如转运对象中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根据规定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判定为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健康观察期调整为14天,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一)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将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隔离场所属地防控专班力量,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前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处置工作;协调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保障,安排转运车辆专用停车场,并协调做好入境转运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目的地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入境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工作,周密制定转运工作方案;配备必需个人防疫物品,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联系省交通集团,提前告知拟停靠定点服务区,督促下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地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措施。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将转运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定点服务区相关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疫苗接种范围。指导客运企业、服务区等做好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有关车辆设备、场所环境的消毒。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转运车辆所属企业机构资质审核,车辆资质审定,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中应急处置,督促各转运单位做好转运车辆的消毒,驾驶员的健康登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省交通集团。负责集团旗下定点服务区的保障工作;督促做好定点服务区车辆和人员管控及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提供转运服务的客运企业。负责转运途中行驶安全,科学选定行驶路线,落实驾驶员集中居住和轮班制度;落实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规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执行驾驶员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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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五

近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对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进行规范。

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某某、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六

尊敬的武威肿瘤医院领导及重症医学科全体医护人员:

我的父亲由于自发性脾破裂,多脏器功能不全(心、肺、肾),双侧液气胸,在西藏某医院重症医学科治疗一周病情加重,被告知预后差,并多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为了完成老人落叶归根的心愿,我们请转运公司从2500公里外的西藏回到了家乡—武威。抱着一丝希望,在8月30日中午十二时来到了贵院,经急诊科转入贵院重症医学科进行抢救。我们心里很清楚父亲病情危重,随时做好了离我们而去的准备。但王毅主任对我们说:“请给我们几天的时间,我们尽全力救治”。我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王主任带领全科人员积极完善相关检查,评估病情,顶着风险给我父亲相继做了血液净化、胸腔闭式引流、腹腔引流等治疗,且时刻守护在我父亲床旁,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看到如此对生命负责、敬业的医疗团队,我们放心的将父亲交给了他们——重症医学科。

在重症医学科全体医护人员精心治疗及护理下我父亲病情趋于稳定,他们又积极组织全院会诊,会诊结果:需手术治疗切除病变的脾脏。9月4日被告知我父亲心、肾功能明显改善,可耐受手术,在王主任的积极协调下,由肝胆外科李世功主任亲自主刀给我父亲做了手术,一周后我父亲病情明显好转,可经口进食,下地活动,转入肝胆外科继续治疗,目前出院在即。

肿瘤医院全体医护人员您们辛苦了,您们高超的医术,精细的护理,负责的态度,把一个极其危重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而且很快治愈,我们全家向您们深表感谢及敬意,感谢您们给了我们完整的家!

此致

敬礼

感谢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七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船名:________提单号码:________唛头: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货物:________名称:________集装箱数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数量:________毛重:________体积: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_____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_____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_____、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_____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_____,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_____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_____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八

近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对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进行规范。

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某某、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有关转运患者病情协议书(推荐)九

本指引适用不具备发热门诊诊疗条件和能力的大专院校校医院(室)、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卫生室(保健室)(以下简称校医室)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图详见附件1。所有到校医室就诊的师生,须经过体温筛查和问诊,排除可疑情况方可进入校医室就诊。校医室(校医院)已规范设置预检分诊流程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一)体温筛查点设置要求

1. 在校医室的入口处,标识明显,确保区域空气流通,医务人员要在病人的上风口。

2.备有医用外科口罩、电子体温计(以便快速筛查)、水银温度计及消毒盒、手消毒用品、就诊病人筛查记录表等。在明显位置张贴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信息。

(二)防护要求

1.工作人员采用标准防护,包括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和穿工作服(白大褂),直接接触就诊人员时戴医用手套,随时做好手卫生和手消毒。

2.督促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体温筛查点按要求做好常规消毒和随时消毒。

(三)工作流程

1.测量体温。在体温筛查处用电子体温计快速筛查,如有发热情况,转移至临时隔离留观室(区),用水银体温计测腋温。

2.询问临床症状。重点询问发热、干咳、乏力,是否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3.询问流行病学史。重点询问发病前14天内:(1)有无湖北省或近期疫情高发的国家和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2)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接触史。(3)有无聚集性发病情况。14天内在小范围场所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宿舍等,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4)有无境外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旅居史,及境外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

4.填写就诊师生筛查登记表(附件2)。

(一)临时隔离留观室(区)设置要求

1.设置在校医室外,以就近为原则,方便就诊师生转运,尽量设立专用通道,确保有足够的空间。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配备水银温度计等常用诊疗器具、洗手设施、休息坐椅、消毒物资和设备、以及灭火器材,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如无合适的室内场所作为临时留观室(区),可搭建临时构筑物或应急帐篷,注意保持通风良好。

2.设置醒目标识,门前设置警戒带或提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室内明显位置张贴属地街道(村委)、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三人小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辖区指定发热门诊信息、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人员防护要求

1.医护人员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n95)、穿一次性隔离衣、戴手套、穿鞋套。随时做好手卫生和手消毒。

2.临时隔离留观室(区)内等候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人员间距保持2m以上。

3.转运工作人员(含司机)在转诊过程中应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和医用手套,穿工作服或隔离衣,必要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

(三)工作流程

1.学校与属地街道(村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疾控中心建立联防机制,制定发热病人和可疑病例的转运预案。

2.体温筛查时发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病例时,立即安排专人引导病例至临时隔离留观室(区)等候,医护人员复核体温、再次询问核对临床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通知家长(家属),按照转运预案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或社区“三人小组”初步排查。

3.病例若没有前述流行病学史,学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或社区“三人小组”的安排下,引导病例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病例若有前述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一条,临时隔离留观室(区)学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或社区“三人小组”的安排下,立即拨打120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同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配合采取进一步的防控措施。

5.如无校方人员或家长(家属)陪同,应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将情况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

6.临时隔离留观室(区)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离开后及时消毒处理,方法如下:

(1)室内空气用含3%的过氧化氢或0.2%过氧乙酸或二氧化氯(浓度按产品使用说明),按20ml/m³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消毒,作用30min后开窗通风。或使用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

(2)座椅、台面、诊疗设备表面以及门把手等可能接触到的物体表面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擦净;不耐腐蚀物品可用75%乙醇局部喷洒擦拭。也可以用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3)地面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拖净。

7.应急消毒措施。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和物体,可用含固态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有效氯浓度为10000mg/l的消毒剂至湿润,作用30min后打包移除到专用垃圾桶。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min。建议擦拭2遍。

8.转运车辆消毒。每次转运后对车内窗户、座椅、扶手、吊环等表面进行消毒,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擦净;不耐腐蚀仪器表面可用75%乙醇擦拭。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消毒剂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密闭无窗车辆应加强车内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室内空气,消毒结束后开启空调外循环促进车内空气流通。

(一)校方及时跟进被转运人员和外出就诊人员诊疗和健康状况,相关人员在转运、候诊、诊疗和等待诊断结果全过程均要做好隔离和个人防护。疫情信息按要求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

(二)被转运人员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立即启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三)排除新冠肺炎无需留院治疗的师生由学校或家长(家属)接回,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遵医嘱治疗,同时需进行健康观察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才能复课或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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