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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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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精选11篇)
2023-11-18 10:18:26    小编:ZTFB

总结是前进的动力,也是成功的秘诀。提高写作表达的技巧。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电影的观后感,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共鸣和启发。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之规定,现就专项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与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

1、凭经职能部门出具的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联系相关手续;

2、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3、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

4、负责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5、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6、每月15日前按实际用工数量,将社会保险金等有关费用拔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若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社保滞纳金以及给聘用人员造成的利益损害由甲方承担。

7、合同期满和中途退出岗位的,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8、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需支付给予聘用人员的其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1、办理聘用人员的就业手续;

2、建立聘用人员的用工档案;

3、代办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开户及缴纳;

4、协助甲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5、为用工期限内提前离职的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6、对于合同期满后不再聘用的人员,负责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二

尊敬的领导:

我叫赵玉娟,女,汉族,24岁,家住后乡赵堡村,因为小时类风湿病没钱及时救治,导致肢体四级残疾。之前,我长期和奶奶相依为命,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但最近由于奶奶又去世,家庭情况实在困难,没有任何收入,全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

在此,特此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同意本人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本人承诺,我已经认真学习了我市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庆阳市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获得此工作机会后,我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恳请领导批准同意为盼。

申请人:赵玉娟。

时间: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三

聘请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搞好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集镇市场整洁、规范、有序达到农贸归市,行商归区,坐商归店,管理有章,保障集镇居民及外来客商有一个美丽、舒适经商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聘请乙方为集镇商贸市场管理员,实行一年一聘。

2、工资发放每人每月_______元,当月月底发放工资。

3、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考核。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搞好集镇农贸市场及场镇摊位秩序规范的监督工作。

2、乙方必须坚持逢场天全天按时上下班。

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指导管理考核。

三、奖惩措施。

1、乙方在聘期内工作责任心强,绩效突出,居民反映良好,年终时甲方给予乙方工作奖励。由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2、乙方在工作期间,工作不负责任,居民反映不好,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终止用工合同,解聘。

3、乙方聘期内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文明监督,若在监督工作中出现违法言行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负全责。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政府存档一份。

五、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益性岗位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x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为规范我街道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根据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批准的公益性岗位安臵乙方工作,工作期限为一年,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二、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xx。工作时间为x小时/天,x天/月。

三、劳动报酬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720元/每月。

四、乙方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单位岗位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五、乙方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下班制度,若有事不能到岗向甲方所在单位(部门)有关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七、乙方应忠于职守、履行工作职责,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解除协议。乙方无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甲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者不再续签协议。

八、甲乙双方因正当理由需要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可解除协议,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解除协议的通知,并将解除协议通知报就业局备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若需要继续合作,需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续签协议,并对协议期内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和续签协议报一份就业局备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就业局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五

用人单位:

职工姓名: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员: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聘用关系,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属公益性工作岗位,乙方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第三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加强对乙方管理。

第四条、甲方要组织乙方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安排指导乙方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加强学习。

第七条、乙方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费。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后,甲方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乙方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由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按规定给予缴费补贴。甲方应根据省、市就业政策规定,对符合补贴条件人员,每季度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公益岗位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人员、单位自聘人员,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第九条、乙方有权辞职,但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乙方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两季度考核不称职或考核不称职,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第十一条、聘用协议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决定对乙方续聘或解聘。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备案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聘用人员)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性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

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协议书。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批准的公益性聘用岗位安置乙方工作,也可将乙方安排在本单位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聘用期为一年,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位于。

三、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

四、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乙方工资待遇,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若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

五、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

六、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协议书。

《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http://)。甲乙双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可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如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聘用关系。

七、乙方在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无缺旷、迟到和早退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下班制度,若有事不能到岗须向甲方所在单位(部门)有关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九、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超过、下班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的,计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本人需作书面检查,用人单位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用人单位可以解聘或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协议。

十、乙方应忠于职守、履行工作职责,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乙方无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甲方可以解聘或不再续签聘用协议。

将解除协议通知报一份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若需要继续合作,需在协议到期前一月续签聘用协议,并对协议期内聘用人员履行聘用协议的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和续签聘用协议报一份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聘用协议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协议规定的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

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名: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6号)精神,做好公益性岗位认定、管理工作,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再就业,制定本办法。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包括:

(一)政府投资开发的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基层工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社会保险协管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劳动监察协管员、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协管员等岗位。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区、街道、社区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敬老院等机构;在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主要指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30岁以上,女25岁以上)且已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一年内介绍三次,非本人原因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因病或肢体残缺又未达到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

(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两劳释放人员。

(一)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安排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人员(即截止20**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两劳释放人员。

(二)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招聘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承办,用人单位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新增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公益性岗位时,必须由用工单位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提出具体用工条件,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聘,办理招聘登记手续,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介绍、拟聘人数、招聘时间、录用条件等。

2.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组织报名,向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推荐,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经考核,由用工单位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人员报社区张榜公布一周后,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证明,凭认定证明由代管公益性岗位的劳务派遣组织开具统一的《公益性岗位上岗通知书》上岗。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委托协议的方式交由劳务派遣组织代管,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各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合同期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或合同期内,有违反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和奖励办法情节严重的由各用工单位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退回劳务派遣组织,由劳务派遣组织解除劳动关系。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关系。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合同期内,经各用工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由各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组织,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至其它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直接辞退,由劳务派遣组织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市、区两级就业再就业经费承担。

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期限暂定到2008年12月31日。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月支付,由劳务派遣组织统一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组织报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各用工单位按照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办法和实际考勤按月编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报表,于次月10日之前报劳务派遣组织,由劳务派遣组织审核汇总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审批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及本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报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每月1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经市财政局核定,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各区(县)财政部门,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劳务派遣组织。

(一)空岗申报及岗位调整。

各用工单位及岗位调整如出现空岗,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岗位空岗情况填写《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表》、《公益性岗位调整情况表》报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组织负责汇总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审批。

(二)统一调配。

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将各用工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空岗信息和岗位用工要求及时传送给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不突破下达公益性岗位总数的前提条件下,五个工作日内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跟踪空岗落实情况,及时收回未落实的空岗信息并重新调配。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任务、考核、考勤、服装、袖标、工作牌、劳动工具等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发放工资工作等由劳务派遣组织负责,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一)由各用工单位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二)各用工单位在每月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时应如实上报增、减、调整情况,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第七条进行增、减、调整。

(三)各用工单位将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调整至不属于原招收的公益性岗位工种范畴之内的,不得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已认定公益性岗位的用工单位新增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应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补充认定。

(四)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按街道(乡镇)进行档案备案管理,由各区(县)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按公益性岗位工种建立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基础档案及台帐,做到一人一档,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建立本区(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台帐,作为公益性岗位专项目标考核依据。

(五)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公益性岗位分布情况、公益性岗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人员有关数据进行计算机管理并实现连网,同时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再就业优惠证》上予以记载。

(六)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一年内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不少于四次的检查。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一年内不少于两次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就业责任考核内容。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把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对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八)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社保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对不履行空岗申报,调整备案,或设置额外条件拒绝接受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市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给予通报。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起始时间为乙方上岗时间,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担任工作。具体责任和权利由规章制度约定。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办理变更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对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实行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五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单位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特别规定。

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规定的岗位为公益性岗位,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本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十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聘用人员)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性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

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协议书。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批准的公益性聘用岗位安置乙方工作,也可将乙方安排在本单位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聘用期为一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位于。

三、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

四、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乙方工资待遇,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若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

五、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

和职业道德规范。

六、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协议书。

《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甲乙双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可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如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聘用关系。

七、乙方在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无缺旷、迟到和早退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下班制度,若有事不能到岗须向甲方所在单位(部门)有关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九、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超过、下班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的,计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本人需作书面检查,用人单位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用人单位可以解聘或不再续签聘用。

合同。

协议。

十、乙方应忠于职守、履行工作职责,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乙方无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甲方可以解聘或不再续签聘用协议。

将解除协议通知报一份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若需要继续合作,需在协议到期前一月续签聘用协议,并对协议期内聘用人员履行聘用协议的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和续签聘用协议报一份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聘用协议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协议规定的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

村级公益岗位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沙锅屯街道办事处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和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兴电、富隆两个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员实行定岗定责,由街道和社区双重管理。

(一)工作内容。

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保洁、保绿和保安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个别岗位和特殊敏感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

请假条。

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治安保洁员一岗双职,既是治安员又是保洁员,必须服从领导,爱岗敬业,遵守作息时间,履行岗位职责。

治安巡逻要做到:在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加强负责区域的巡回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特殊敏感时期要加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确保负责区域的安全稳定。

楼道保洁要做到:楼道清洁无垃圾、浮土,扶手无灰尘,楼顶无蛛网,墙面无小广告。

外环境保洁要做到: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杂草、杂物,街头小广告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和墙面干净整洁。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天都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处罚:

(一)请事假者,每天扣发工资25元。

(二)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发工资20元。

(三)无故旷工,每天扣发工资4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天30者,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外,提交区劳动就业局坚决予以辞退。不签到或提前签到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无故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5元。

(五)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六)每次工作后由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发工资15元。

以上各项罚款每月累计不超过650元。

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月派专人对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情况予以直接处罚。发现社区公益岗位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终根据考勤结果进行评比,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受表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精简时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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