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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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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汇总8篇)
2023-11-19 08:36:49    小编:ZTFB

总结就像是给自己写一封信,提醒自己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性。总结团队合作中的成功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协调工作,提升团队的整体绩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总结范文,相信对大家的写作也会有所启发。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书,共同信守本协议所列各项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自年月日至自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甲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岗位(类别)为:,甲方安排为乙方实习期间的指导教师。甲方若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需经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原则上不能安排乙方到高危岗位、危险区域工作,如有必要需经丙方同意。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安全保障。

1、甲方根据《劳动法》及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即产假工资每月人民币元。

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劳动合同:

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1)乙方在休产假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以社会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建立“需求、培养、实训、就业”的教学模式,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2)乙方产假期满,又无正当理由拒不上班的;。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休产假期间,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休产假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不违法乱纪。

2、如甲方不能按本协议支付乙方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乙方有权向甲方人事部门或工会组织申请调解。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四、乙方产假期间应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甲、丙方直接或通过合作单位通知学员面试,通知方式包括:电话、短信、邮件、口头告知,甲、丙方有权要求丁方确认参加面试。

五、产假期满上班试岗一个月,经部门考核合格后,享受在岗工作的各种待遇。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由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二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的具体流程如何?下面文书帮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学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

二.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例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四.学院就业办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就业中心的专用章(在学院)

五.签完的协议书,学生自己留一份,给学院一份,给用人单位一份,学院定期将就业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1、若签约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由于受单位编制、公开招聘程序等问题的约束,这些单位在签收应届毕业生时,需要由所属人事局审核盖章同意(把关是否超编、招聘程序是否合规等)。机构改革后,需要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2、具有档案管理权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垂直管理的行业,在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孙、子公司自行招聘人员时,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需要集团公司或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3、没有档案管理权的非公企业,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时,必须委托属地的人才中心作为其人事代理机构(接收、代存毕业生档案),可以把人才中心看做是非公企业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要盖人才中心的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是由签约单位负责办理。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三

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用。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需公开登报申明,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补办。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该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任何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见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3、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4、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聘意见”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人事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盖公章。

3、“学校意见”栏分别由毕业生所在系和学院就业指导处签署意见、盖章。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在协议书第四页备注栏中注明,也视为就业协议的内容。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四

结束了实习材料的上交之后,同学们将迎来就业。

协议书。

1、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关乎报到证的开具和档案的去向。

2、就业协议书填写盖章前,同学们需要考虑是待就业(档案迁回原籍)还是已签约(档案放在人才市场)。

(2)已签约:也称人事代理,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主要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等。

3、如果是已签约的情况,请大家要慎重盖章,要保证八月份的时候报到证上还能盖上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4、档案放福州的同学,可以考虑海峡人才市场和交通人才市场。

(1)海峡人才市场今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接收范围可扩大至福州的五区八县、平潭和莆田,其他地区如不体现地区名称的也可以接收。同时户籍地是福州的生源,无论在哪里就业,档案都可以接收。如果想把档案放在海峡的同学可自行前往海峡人才市场,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四楼专员三组林岚珊电话:。报到证的办理也是去这个地方。

(2)交通人才市场接受范围为福州四区:仓山区、晋安区、鼓楼区、台江区以及闽侯县和平潭(即公司所在地)交通人才盖章地址: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北区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进门右手边。报到证也可在北区办理。

5、就业协议书要在2019年4月30日前填写好并盖好章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7、需要迁回原籍的同学请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处用铅笔写上“迁回原籍”

8、由于今年专升本时间延后,专升本的同学可延迟交就业协议书,具体情况等辅导员通知,但必须要交。

接收函。

和顶岗实习申请表以及两份的问卷。

9、人才中心有个地域归属的问题,你在外地工作,用人单位盖外地公司的章,就不能把档案放在福州的人才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那栏需要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人事部门盖章。比如:你“用人单位意见”盖莆田公司的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那栏需自己到莆田人才中心联系盖章。

10、厦门生源的同学一律为待就业回原籍,所以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那栏盖公司公章或者人事章即可。

11、在盖章过程中,如果公司名字一样,只是盖成了业务专用章或者。

合同。

章的可以在旁边补盖公章或人事章。如果公司名字不一样并且不是盖公章或人事章就需要返校向学校就业指导机构递交申请写明原因,经批准并登记后交回旧协议书,领取新协议书,再重新办理相关签约手续。就业协议书数量有限,同学们一定要考虑清楚再盖章。

(2)厦门生源回厦门办理人事代理;。

(4)近期有可能去事业单位的同学要暂缓办理人事代理;。

(5)三支一扶。

(6)开出已就业报到证后,不能改成待就业的报到证。

(7)确认继续升学(专升本、考研究生),协议书不用办理,空白交回。

(8)有意向去征兵且被部队录取,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用盖章(暂不签约)。

(9)专科生参加自考两年内可取得本科毕业证,需要换本科报到证的,暂不办理签约。

(10)已落实到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就业的,就业去向登记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省属人才服务机构。

(11)到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直辖市和广州、深圳、珠海、厦门等市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档案才能落到这些地方,要不档案回原籍。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每份都应该要填写完整盖好章。请大家务必妥善保管,并谨慎填写及盖章。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五

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

盖章的具体流程如何?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学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

二.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例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

接收函。

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四.学院就业办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就业中心的专用章(在学院)。

五.签完的协议书,学生自己留一份,给学院一份,给用人单位一份,学院定期将就业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1、若签约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由于受单位编制、公开招聘程序等问题的约束,这些单位在签收应届毕业生时,需要由所属人事局审核盖章同意(把关是否超编、招聘程序是否合规等)。机构改革后,需要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2、具有档案管理权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垂直管理的行业,在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孙、子公司自行招聘人员时,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需要集团公司或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3、没有档案管理权的非公企业,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时,必须委托属地的人才中心作为其人事代理机构(接收、代存毕业生档案),可以把人才中心看做是非公企业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要盖人才中心的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是由签约单位负责办理。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六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格式的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本网小篇推荐就业协议书参考。

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何规范签订《就业协议书》?同学在签约前,首先应考虑自己在专业、特长、兴趣发展等方面是否与该单位的企业文化、岗位要求等相吻合。慎重决定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学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

二.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例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四.学院就业办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就业中心的专用章(在学院)。

五.签完的协议书,学生自己留一份,给学院一份,给用人单位一份,学院定期将就业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六.学校就业中心负责协议书录入,在规定时间制定和上报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七

一、公司盖章必须盖在指定的位置:就业协议书第二页的“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以及就业协议书第三页的“甲方(公章)”处是指定的位置,原则上不能盖章在第二页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有档案保管权的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机构除外)。

二、公司盖章必须盖有效的章: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的章有效,其他章均为无效的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销售专用章”、“仓库专用章”等都是无效的章,一旦就业协议书盖了上述无效的章,能够在旁边不重合的盖一个公章或者人事章,此份就业协议书依然有效。

第二部分:关于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注意事项。

情形一:毕业生签约单位是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如:公务员机构、事业单位、部队、县团级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人事部门授权保管档案的机构)。

如果毕业生签约的是这种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请与单位确认你(毕业生)是否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果是正式员工,“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这两个方框均可直接盖该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即可。

如果毕业生不是这种单位的正式员工,而是派遣制员工或者是合同工,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只能盖派遣公司或者合同主体的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只能盖派遣公司(合同主体)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章。

情形二:毕业生签约的单位是没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三资企业、个体户等)。

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简短篇八

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使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毕业使用《江苏省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协议书统一编号,同时配套使用。每年十一月份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

一、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必须由学校推荐,并出具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推荐表。

2、推荐表只发给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定向生、单招定向生、单招生必须在推荐表内注明培养类别。对不属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用人单位范围的毕业生学校不予出具推荐表。师范类中文、英语、数学、物理、电化教育、计算机专业25%的毕业生在全省教育系统内向双选择就业,其余75%的学生回生源地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

3、推荐表所有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修学科目及成绩由各学院直接与教务处协调,统一使用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推荐表原件只发给毕业生一份,如有损坏和遗失,,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登报声明作废,并交纳一定工本费后,可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表或补办。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交地方人事部门鉴证时,将原件留给用人单位或地方人事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制定就业方案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就业计划的依据之一。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应与用人单位订立《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1、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部、省属单位,需报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省、部属单位接收毕业生审批表,并提供审批表复印件。

3、毕业生与省外单位签订协议书,须经用人单位所在的省级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后方可列入就业方案。

4、毕业生严格按协议派遣就业,原则上不同意违约,如特殊原因违约的,应与原签定协议单位解除协议后,方可补办推荐表与协议书。

5、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登记工作,受到学生协议后,集中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就业计划。

6、师范类毕业生上述6专业25%的建议计划比例由学院、学校根据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确定,未列入25%建议计划的毕业生所签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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