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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荒山协议书(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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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荒山协议书(优质15篇)
2023-11-19 04:43:13    小编:ZTFB

难能可贵的品质总是与艰辛和努力相伴。总结应该突出主要的问题和亮点,不要涉及太多次要的细节。请大家积极思考和借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发包方(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于半年前(  年 月  日)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自愿放弃  荒山承包权,自愿将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东至 (坐标点),西至(坐标点),南至 (坐标点),北至(坐标点)。

从2015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

地上附着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庙周边已栽种其余承包区域均为荒山荒坡。

1、甲方收取转让金后,即为本协议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权属明确,如因指界不清发生  与第三方的界限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其与发包方签订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给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内由甲方登报(忻州日报)声明其名下丢失的林权证作废;自 动放弃在该承包区域内的一切权利和主张。

4、本协议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该荒山荒坡抵押、担保、顶账等债务事项均

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处理。不得影响、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的家人、 亲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协议或林权证条款为由,干扰、阻挠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动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转由乙方接  管经营,同时确立发包方与乙方的承包关系。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经营该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  经营决策、流转处置等合法权益,与甲方再无瓜葛。

、双方议定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协议转让费 万元额度的10倍为违约(含损失费、补偿费)金标准。

、本协议签字之日当场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凭证及 年月 日放弃荒山承包权的书面申请复制件一份。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发包方(签章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二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三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政府盖章:

20xx年7月1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四

乙方:___身份证号: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的荒山_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

二、承包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元,共计_元。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_年承包费用_元,以后每年_月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年_月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五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六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1.00元亩183;年,亩215;。

1.00元亩183;年215;________年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________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_______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________。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__________,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__________与__________分界;西面是________以上,距_________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______分界;北面是_______直上,一直到________,在_______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年____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_______年起算,________年交纳(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年交(_____)______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_________)___________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______)_________元,就交(_______)_________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____)________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___________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八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九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荒山租用通用版合同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元,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xx、小xxx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乙方:_____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5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50年承包费总计 元(大写:)。 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 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余承包费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划、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形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他用地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一条、在承包年限内,如果承包标的物被征为国有,乙方无论是通过议价还是竞拍取得承包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的不少于 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无偿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乡镇政府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批准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费总计 元(大写)。

合同签字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 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则、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它用地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的不少于一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瑞金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集体经济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纯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为集体经济收入。

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3

甲方:山西省永和县阁底乡辛角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15年4月15日至2085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 2000元)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署):

公证处: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十一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红森椿生态农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期为30年,从2015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二o一三年 月 日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6501081977071111038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十二

发包方: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东:西:南:北:

二、转让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巩发荣(原承包人)。

乙方:柯四平。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十四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的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的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租用荒山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我镇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生态环境,满足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有效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增加本村组剩余劳动力经济收入。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镇xxx村xxx组xxxxx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地点,四至界畔:

1、位于xxxxxxxxxxxx。

2、东至xxxxx、南至xxxx,西至xxxxxx、北至xxxx。

二、租赁期限和起止时间:

1、租赁期为_______年。

2、租赁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地总面积及确定方式:

共计_______亩,按组土地薄和现场丈量的数据为准。(注:每户有委托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表附后。)

四、出租地的用途:

主要用于生态农家乐、农业经济作物、种殖兴办各类养殖及附属设施。

五、租地价格和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亩价格_______元。第一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 10 月份支付租金。

六、附着物的处理及赔偿:

现有附着物除(杂草)有部分果苗的按一次性赔偿支付给农户,再不另行其它任何赔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每年按时收取租金。

2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3、协调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土地纠纷及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等问题。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在合同期具有独立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在通往承租地区域、周边、道路、便道、水、堰塘有无偿使用权,同时享有国家政策给予乙方各项补贴和资助权。

2、按时支付农户租金。

九、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分、转、租经营权。

十、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承包给乙方。如甲方主张收回,应当对乙方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等按评估价格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

1、双方应遵守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违反合同和有效附件的所有条款,都属于违约。

2、若甲方有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在该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国家对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给予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归甲方原承包所有,甲方原承包户承担粮油作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相关费用。

2、维护土地承租者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出租合同履行期间承租土地范围内的农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已委托出租的土地上再从事任何农业生产活动和搞种养殖业。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xxxxx镇xxxx村xx组农户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月

鉴证方(签章):

鉴证方代表(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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