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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 农村土地回填复耕申请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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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 农村土地回填复耕申请书(7篇)
2023-01-15 02:28:3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推荐)一

土地分类有利于土地开发管理和城市规划编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方法和依据之一。土地分类服务于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对于城市不一样规划目的,土地分类中会划分不一样的标准。在法律上,中国土地分类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质两个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土地分类是土地科学的重要资料和基本任务之一,也是针对于此刻农村地区开展土地流转的时候,有利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利用规划做的前期工作。土地分类指的是土地类型的划分。

1.按照依土地利益性质分类:土地能够分为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2.按照用途进行土地分类:能够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1.耕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水田、水浇地、旱地。

2.园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

3.林地土地分类主要有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

4.草地土地分类主要有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5.商服用地分类主要有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6.工矿仓储主要有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业用地。

7.住宅用地主要有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性用地主要有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9.特殊用地主要有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有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海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有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

12.其他土地主要有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

1.农用地主要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农村道路、水面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田坎、设施农用地。

2.建设用地主要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3.未利用地主要包括其他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

4.湿地主要包括水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盐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

总结:以上就是最新版的国家土地分类标准,期望能帮忙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所有土地相关政策法规均依据土地管理法而来!

1、根据土地所有权分类

根据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团体所有两类。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团体所有。

2、根据土地用途分类

根据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精选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推荐)二

转让方:____

受让方: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为___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乙方代表人: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

鉴证单位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推荐)三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经济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用途。

二、 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中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0),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份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和投资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转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对土地进行在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推荐)四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承包土地情况

甲方经原发包方凤山村民委员会同意和许可,自愿将其位于道真自治县三桥镇凤山村范家湾组 耕地 亩(四止界畔:东 南 西 北 )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

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20xx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让的方式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种茶。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地流转费用以现金(人民币)方式支付;

2、流转费标准为:按照每亩人民币20元的标准支付;

3、付款时间:签定本合同时起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第二次付款时间: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第三次付款时间: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以收款依据为准。

4、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后,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乙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地流转费;

2、合同期满后,依法收回流转的承包地;

3、保证流转给乙方的土地享有完全的和承包经营使用权,承担因其他第三人主张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使用权而导致给乙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4、负责处理流转土地上发生的使用权纠纷,协助乙方解决承包经营使用期间发生的其他纠纷;

5、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甲方自行完善与原发包方之间的相关手续,承担因其在转让流转中与原发包方之间的相关手续不完善而给乙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7、根据乙方的生产情况,允许乙方修建必要的配套设施;

8、乙方在生产期间给甲方油菜损失按一平方1元计算给予补偿;

9、甲方将自己耕地中的林木砍伐并清理;

10、甲方将自己耕地中的菜在近期内收割,并督促别人在自家耕地中的农作物近快收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

2、乙方在自主生产经营中,自负盈亏;

3、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4、承担除非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以外而造成的土地流失或损坏责任;

5、乙方有权对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但事前应通知甲方;

6、不得在流转的土地上种植国家法律、政策禁止种植的任何作物,不得在流转的土地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享有和履行在土地承租中法律和政策规定其它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流转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后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3、此合同一式三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发包方凤山村民委员会一份。

精选土地复工复耕申请书(推荐)五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掌握土地资源状况,识别土地资源的特性、功能和用途,以便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不仅仅具有自然特性,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根据土地的特性及人们对土地利用的目的和要求不一样,构成了不一样的土地分类系统。按照不一样的目的和要求,有不一样的土地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地貌、植被、土壤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又可称为土地类型分类体系。

(2)依据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权属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又称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

(3)依据综合特性分类,包括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其他因素。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从我国的实际情景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团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应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的要求以及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对原有土地分类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衔接。为此,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2007年9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

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

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性;

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供给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二)我国土地的分类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1.耕地。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①水田是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②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③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2.园地。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园地包括果园、茶园、其它园地。

①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②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③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3.林地。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

(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3)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其中

①疏林地。

树木郁闭度≥10%但《20%的疏林地,一般为森林地和荒山之间的过渡地类。

②未成林地。

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期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称为可调整未成林造林地。

③迹地。

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根据造成的原因不一样,能够分为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迹地为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中的三级类型。

④苗圃。

固定的林木育苗地。由耕地改为苗圃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称为可调整苗圃。按苗圃使用年限的长短可分为永久苗圃(固定苗圃)和临时苗圃。永久苗圃一般面积较大,经营年限较长,多设在土壤、灌溉、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劳力较固定,集约经营,具有必须规模的基本建设和投资,可进行多种苗木的生产和科学实验工作。临时苗圃则专为完成必须时期造林绿化任务而设立,多靠近采伐迹地或造林地,一般面积较小,苗木品种少,随着造林或更新任务的完成,苗圃也随之撤消。

注:郁闭度是指林冠覆盖面积与地表面积的比例。

4.草地。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它草地。

①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②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③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牧草地。

5.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2)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供给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4)其它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6.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

(1)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2)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3)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7.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1)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5)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9.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包括:

(1)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2)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3)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4)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5)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包括:

(1)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3)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4)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5)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6)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7)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包括

(1)河流水面指天然构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构成的水库水面。

(2)湖泊水面指天然构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3)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4)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构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5)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6)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7)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8)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9)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其它土地。

其它土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包括:

(1)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3)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4)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5)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6)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7)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例题:下列关于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述正确的是()。

a.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b.采用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c.共分57个一级类、12个二级类

d.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78个三级类

e.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答案:ae

解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例题: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工矿仓储用地包括()。

a.工业用地

b.采矿用地

c.仓储用地

d.住宿餐饮用地

e.商务金融用地

答案:abc

解析: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

(二)主要类别土地的.特征

1.商服用地的特征

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商服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年限为40年。

(2)受节俭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俭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俭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能够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能够到达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能够作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异常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服用地比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必须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居住用地主要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071)城镇住宅用地。是指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按市政公用设施齐全程度和环境质量等,居住用地可进一步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和四类居住用地。其中,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宅为主的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指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居住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出让使用年限最长。

目前在我国,除团体土地外,大部分居住用地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其出让用地年限为70年。

(2)受节俭集约用地原则限制。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俭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俭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是生活场所的载体。

从利用方式上看,居住用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功能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为人们供给生活活动的场所和操作空间,以及堆放场地,而不是直接利用土壤,经过吸收水、气、热和土壤养分构成生物量,所以对建设用地的选择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4)开发量大,需求量大。

受城市化、人口持续增长因素影响,当前人们对居住用地的需求量大,且分布广,并具有较高的保值、增值性,能够带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5)区域选择要求高。

一个好的居住区,应当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并适当远离闹市区。

(6)可逆性差。

一般来讲,农用地要变为居住用地较为容易,只要地质条件贴合工程建设要求,加以必要的开发和配套建设就能够变为居住用地。但要使居住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工业用地是指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按对环境的干扰和污染程度,工业用地可进一步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等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必须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工业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节俭集约利用性。

我国工业用地节俭集约利用具有典型性、地域性、综合性的特征。典型性表现为,不一样行业类型或同一行业类型中技术水平不一样,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不一样;地域性表现为,处于工业化不一样阶段的区域,由于工业化发展政策的差异性以及产业集群和布局的差异性,其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表现层次不一样;综合性表现为,工业用地节俭集约利用是物质资本、知识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等要素与土地资本要素综合配置的结果。

(2)用地冲动大,区域用地标准控制难。

随着工业化快速发展,工业用地占用快速增长。从城市内部用地结构来看,工业用地占用比例高达21.79%,而按照国外城市中心区的用地比例,工业用地一般不超过城市面积的10%。我国的中小城市同样存在着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在国家层面上,我国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也大大超过18.0—28.0平方米人的国标范围。工业用地占用面积过大严重制约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3)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区域间竞争激烈。

各地产业发展缺乏生产力布局、国土规划的统筹安排,没有严格的产业分工,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不一样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复建设,也造成了企业效益低、工业用地低效的现实。

(4)用地效益较低,但政绩、就业、税收等外部性收益高。

由于工业用地额过度供应,加之工业用地本身的特征,使得工业用地效益较低,工业用地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收益,经过吸引投资,不仅仅更好地促进了gdp的增长,实现政绩目标,并且也促进了就业的增加以及税收的增长。

(5)不一样区域、不一样行业用地效益及集约程度差异性大。

由于不一样区域的工业结构的差异性以及工业化的阶段不一样,使得不一样区域的工业用地效益差异性达。

(6)受土地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控影响大,工业地产市场管制难。目前全国各地工业及基础设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由于工业投资具有可转移性,地方政府会经过各种政策优惠来吸引工业投资,包括用地方面的倾斜政策,地区间竞争激烈。工业用地存量大,增量比例小,也导致工业地产投机日益加剧。

(7)工业用地上收益地价与市场地价呈剪刀差关系。

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工业投资的财政返还或补贴,工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较低,使得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市场地价相对较低,但由于投资环境好,产业集聚性强,工业用地投资效益较高,其工业收益地价高;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由于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程度较高,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可是由于投资环境较差,产业集聚程度较低,造成工业投资效益相对较低,从而工业收益地价也较低。

4.交通运输用地的特征

交通运输用地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等。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10)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用地性质单一。交通运输用地中,一般都属于划拨用地。

(2)数量多,分布广。交通运输用地涉及铁路、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街巷等用地,具有点多、线长和面广的特点。

5.农用地的特征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利用的永续性。

农用土地资源,只要利用得当,不仅仅有自行恢复和再生的本事,并且能够永续利用。相反,如果掠夺式的过度利用,其生产本事就会遭受破坏,即使能够恢复也要花费必须的时间和投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2)生态利用性。

农用地主要是依靠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农用地受自然环境影响显著。农用地所利用的自然环境因素是多元的,功能是复杂的。同时,农用地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其资源价值取决于系统循环状况。农用地生态系统是以农地为基础,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自然要素构成,以作物群落为中心,以农作物经济产量为目标的能够人为调控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

(3)利用的相对粗放性。

与建设用地相比,农用地产生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因而利用强度相对较弱。

(4)利用逆转性。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景下,农用地内部各种用途之间能够互相转换,并且具有恢复到原先用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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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的______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实际方位___________。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使用权;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2,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土地转让费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在使用土地时若需要办理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由村民__在场见证。。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共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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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京山县永隆镇政府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在永隆镇严家墩村、张常台村、聂畈村、同益村四个村分三年为乙方流转不少于1000亩的土地(每块连片不少于200亩);其中:20__年200亩、20__年300亩、20__年500亩。

面积确定方法:以甲乙双方实际丈量的面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确定当年的流转面积。

二、转让期限

期限为合同签定时间至20__年11月30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以实物折价计算,转让费以现金支付。第一个三年内,每亩每年价格为700元人民币;后期考虑到物价因素,以实物为基准,按每年每亩540斤稻谷折价。价格涨幅超过20%开始调价。

2、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土地流转费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到期前三个月将下一年度流转费打到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

四、交付土地时间

乙方根据自己的用地情况每年于阳历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将所需用地面积告知甲方;甲方应于每年阳历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将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交付给乙方,以此时间作为乙方向甲方计算转让费的时间。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雇用甲方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

3、甲方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农业相关政策。

4、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具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生产处置权。

5、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6、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好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让的土地若被征用时,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地时的征地政策执行,归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转让费,应扣减其相应的租金和土地面积。

8、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电力系统建设,甲方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阻碍和干扰。

9、流转土地上的坟墓、树木,由甲方负责迁移和砍伐,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11、在合同期内,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生纠纷,甲方要积极协调处理。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解决争议条款

因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的办法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一份。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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