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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 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下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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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 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下载(6篇)
2023-01-15 02:32:5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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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有效改善和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受镇党委的领导;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它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

第三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工作、规范议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原则,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水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

(二)保障村民自治原则,保障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落实,重点保障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

(三)依法依章办事原则,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确保依法依章办事落到实处。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进行议事。

第二章 议事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内容和范围为:

(一)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引导村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政策;

(三)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

(四)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

(五)村会计、出纳、治保、调解、护林员、电管员等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

(六)宅基地的安排与报批、土地征用和使用权调整等的确定;

(七)村建道路、自来水和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

(八)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九)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十)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及其它需要共同商议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的方法程序

第五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主要方式为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会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不是村两委会成员的党员村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社长等人员可列席会议,也可邀

有关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二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团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有关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三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讨论、研究、审定和决策:

  1.讨论审定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以及指示、决定的贯切意见。

  2.讨论审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3.研究确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讨论审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

  5.讨论审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意见;

  6.研究审定后备干部名单、团队,研究审定中层干部人选以及向校长推荐的副校长、行政中层干部的奖励意见;

  7.审查确定出席局以上各种代表会议的代表及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

  8.听取和讨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老教协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汇报,对其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解决措施;

  9.研究与党政工都比较密切的有关问题,协调党政工及各方面的之间的关系;

 10.研究上级文件级领导机关规定的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和其他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

以上问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决策。

 (二)讨论、审议与保证监督

  1.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方向、长期规划、学年计划和总结;

  2.讨论审议学校的重要人事安排;

  3.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经费收支事项以及关系到政策性问题非正常开支;

  4.讨论审议其他涉及学校和广大教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如职称评定、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

  5.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6.讨论审议校长提交党支部研究的有关问题。

  以上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支部意见,提供给校长决策时参考。

  1.凡提交党支部研究的问题,一般都要形成明确的党支部决议;对教育、教学、行政保证监督职能所讨论审议的问题,也要形成明确的支部意见;

  2.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经过反复充分讨论;

  3.党支部在决策问题时,要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如经反复讨论确有意见分歧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

  4.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及时存档。

  1.党支部审定决策的问题形成决议后,由支部成员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责督察,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落实情况;

  2.由党支部讨论审议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问题,党支部意见形成后,提供给校长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3.党支部研究的内容若具有保密性,与会同志则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

有关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党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党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央和上航局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党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发挥核心作用的主要形式,董事会、经理层在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相关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听取党委会意见建议。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议事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集中原则。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

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杜绝以个人决定代替会议集体讨论、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

(二)依法遵章原则。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符合党章党规、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理顺党委会研究讨论决策与各治理主体依照法律和规章决策的衔接程序,既要尊重和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经理层经营管理权、监事会监督权、职代会民主管理监督权,又要保证党委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

(三)科学决策原则。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根据需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确保科学决策、正确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和程序

第四条议事范围。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主要是涉及公司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和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建立党委会“议事目录清单”(见附件),实行清单管理。“议事目录清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适时进行调整。

第五条议题确定。需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的事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党委工作部,由党委书记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对于重大议题,相关主责部门应进行充分的会前准备,提前进行必要的研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其中,涉及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涉及公司改革改制、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工会组织意见,必要时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涉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就议题内容与党委书记进行充分沟通,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

无特殊原因不能搞临时动议。多数党委委员对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和沟通协商后确定。

议题征求意见后,有关部门应形成书面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计划,提交会议审议。

第六条讨论酝酿。党委委员议事时应进行充分的讨论酝酿。首先由相关部门就议题内容进行汇报,并接受与会人员询问,然后由分管领导阐述意见,党委委员按照末位发言制分别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小结,或进行会议表决。在党委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之前,主持人不应发表引导性或倾向性意见。

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相关委员和人员应当回避。

第七条会议表决。议题经充分研究讨论后,如需表决,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的委员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表决。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应当一事一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八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遇到以下情形时,党委书记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一)遇有重要或紧急情况,必须召开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党委委员提议召开的;

(三)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的;

(四)出现其他情形,有必要召开的。

第九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应提前2天送达参会人员。特殊情况下临时决定开会的,会议议题也应尽早告知参会人员。会议讨论涉密事项时,有关材料在会上发放,会后收回。

第十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一名党委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党委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会议召集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但会议应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研究,研究完毕,即告退席。

第十一条党委会议应由专人如实记录,会议记录应形式规范、内容详实。会后应由专人尽快将会议记录送达党委委员,党委委员阅后签署明确意见。

会议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必要时应形成决议、请示、报告等有关文件;

党委书记委托召开的会议,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由党委书记签发。

会议记录和纪要一般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送签,如无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和纪要应按规定存档备查,上级党组织有权调阅会议记录。党委委员以外的人员查阅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二条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纪要、有关文件的发送、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决议执行

第十三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党委会作出决议后,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决执行。须报请上级审批的事项,待批复后再组织实施;

须报送备案的事项,按要求报备;

须由董事会、经理层进一步研究审议的事项,议定后再执行。

党委委员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航局党委、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在决策改变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执行或者拒绝执行。

对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已有明确分工的,分管党委委员应根据决议和分工,负责牵头执行;

对没有明确分工的事项,会议决策时应一并明确牵头的党委委员和相关人员职责;

决定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实行首办负责制,一般由首个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全过程协调负责,直至办理完结,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书记和党委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议事目录清单所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会在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提交董事会、经理层进一步研究审议。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时,应充分表达党委会的意见,对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与党委会决议不一致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的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

第十五条党委会决议落实情况由党委书记或由其指定的同志督促落实,相关主责部门应及时反馈。党委委员有了解、监督决议事项实施情况的责任和义务。在决议执行过程中,发现决策失误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提出意见建议,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章纪律和追责

第十六条凡属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禁止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独断专行。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十七条党委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公开党委会未定或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不得泄露党委会研究工作、议定事项和决策过程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在公共媒体、职工群众中违规散布个人不同意见,发表损害党内团结和党委形象的言论。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党委委员和人员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违反规定擅自变更执行或者拒绝执行的。

3.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党委委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公司党委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有关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五

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讨论并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讨论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5、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请示和重大报告。

1、提请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讨论由书记审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会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能参加者会前向书记请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决定问题或形成决议,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采取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对于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4,对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项工作由分管的同志负责抓好落实。

5、党支部会议要由专人记录, 一般由组织委员担任,记录内容准确、简明、条理清楚,妥善保管。

6、党支部的决议、决定,要定期向群众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有关议事女能人演讲比赛范文范本六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讨论、研究、审定和决策:

1.讨论审定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以及指示、决定的贯切意见。

2.讨论审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3.研究确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讨论审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

5.讨论审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意见;

6.研究审定后备干部名单、团队,研究审定中层干部人选以及向校长推荐的副校长、行政中层干部的奖励意见;

7.审查确定出席局以上各种代表会议的代表及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

8.听取和讨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老教协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汇报,对其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解决措施;

9.研究与党政工都比较密切的有关问题,协调党政工及各方面的之间的关系;

10.研究上级文件级领导机关规定的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和其他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

以上问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决策。

(二)讨论、审议与保证监督

1.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方向、长期规划、学年计划和总结;

2.讨论审议学校的重要人事安排;

3.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经费收支事项以及关系到政策性问题非正常开支;

4.讨论审议其他涉及学校和广大教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如职称评定、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

5.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6.讨论审议校长提交党支部研究的有关问题。

以上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支部意见,提供给校长决策时参考。

1.凡提交党支部研究的问题,一般都要形成明确的党支部决议;对教育、教学、行政保证监督职能所讨论审议的问题,也要形成明确的支部意见;

2.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经过反复充分讨论;

3.党支部在决策问题时,要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如经反复讨论确有意见分歧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

4.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及时存档。

1.党支部审定决策的问题形成决议后,由支部成员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责督察,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落实情况;

2.由党支部讨论审议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问题,党支部意见形成后,提供给校长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3.党支部研究的内容若具有保密性,与会同志则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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