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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 护理生的自我介绍范文(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03:59:13 页码:7
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 护理生的自我介绍范文(七篇)
2023-01-15 03:59:1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突出扶贫特性,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坚持权责明确,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的透明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及后续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建立台账,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辉效益。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突出益贫特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原则上下放到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充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调动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2.权责明晰,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扶贫项目资产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根据资产属性不同,公益性资产遵循“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经营性资产遵循“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到户类项目资产遵循“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对扶贫资产进行日常管护。按资金来源,主管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3.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时做好移交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4.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资产管理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主要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教育扶贫资金、医疗扶贫资金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

1.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直接投入资金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脱贫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一)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遵循“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镇(乡、街道),结合本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统计尽统计,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摸底排查完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投入扶贫建设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分类管理。其中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项目资产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清理排查;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项目资产由资金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地方债券资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清理排查,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资产由区生态移民局负责清理排查;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资产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理排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水务局负责清理排查;教育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教育局负责清理排查;医疗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卫健局负责清理排查;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民族宗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供电、能源等其他渠道投入脱贫攻坚资金项目资产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理排查。  

1.经营性资产主要摸排农林业产业基地、农业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扶贫服务设施、经营性农村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摸排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农村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摸排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的种养殖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

(二)明确项目资产权属和移交。结合农村集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资金、谁移交、谁确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进行确权后,确权部门及时将确权登记表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同步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及监督权等。对易持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1.到户类资产:原则上不用确权和移交,由农户自行管理。

2.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资金批复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共同协商的原则,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

3.经营性资产:一是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可能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确定所有权比例,由镇(乡、街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所有权归属事宜,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镇(乡、街道)政府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三是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跨乡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投资比例界定或事先约定各村(社区)的所有权,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由平台公司实施的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区级人民政府确定所有权,属于国有资产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属于村集体的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向资产所有权单位移交相关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档案资料可由原项目实施单位保管,但要在移交清单中注明项目档案资料所在单位),权属归村集体的扶贫资产档案由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与资产所有权单位签订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管护协议,填写扶贫项目资产移交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区级统管、镇乡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统筹协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督促镇乡抓好本行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科学界定资产权属及移交,负责指导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进行资产信息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等工作,并将管理台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镇(乡、街道)负责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负责担负起对确权到村(社区)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

(四)分类登记项目资产信息。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别分类登记造册(三本台账),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

(五)规范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项目资产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1.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类资产更好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作用。

2.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未确权给村集体的,如农村教育、卫生健康、供电、文化广电旅游等设备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管护力量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系统等易损耗、易损坏的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其他未明确事项,可参照《钟山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3.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注意风险防控,完善运营方案。明确运营主体,可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村集体提出运营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街道)政府或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查,并公示公告后,由所有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通过民主决策等程序确定并报上级备案。区级统筹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由区级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部门经营,经营方案提请区级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属于国有资产的,由相关行业部门或镇(乡、街道)政府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相关区直单位和镇(乡、街道)探索扶贫项目资产量化入股参与“三变”运营模式,多渠道增加农户资产性收益,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六)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功能,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严禁新的简单发钱发物和一分了之。属于村(社区)集体收益的,由村(社区)委会按照“村(社区)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进行分配。原则上村集体资产收益的20%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公益金,80%以上主要用于防止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返贫致贫;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并结合个人家庭卫生、村庄整治等体现差异化分配,激励村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在村(社区)内提供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参加劳动取得收益,杜绝养懒汉和等靠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根据家庭状况,履行相关程序后收益以分红的方式发放到户。属于镇(乡、街道)收益的,由镇(乡、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贵州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

(七)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社区)集休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社区)民主决策经镇(乡、街道)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经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对以个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社区)集休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按规定予以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国有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公示公告。区、镇(乡、街道)年终在区人民政府网站、镇(乡、街道)公示告栏上向社会公布扶贫资产运行情况及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镇(乡、街道)、村(社区)两级年终对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产业项目收益金扶持对象、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扶贫资产所在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扶贫资产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村民对资产管护的自觉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镇(乡、街道)、区属平台公司和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把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部署落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指导。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利益联结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将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台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公示栏等,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收益资金使用管理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与监督。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合同确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兑现分红资金、利息和租金。区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负责监督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兑现收益资金,未及时足额兑现收益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收回经营主体使用的扶贫资金,并追偿损失。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损坏损毁、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损失的责令赔偿,并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后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安排部署。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确权移交等阶段有序开展。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的清理排查和登记,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台账管理;12月31日前对摸底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确定权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理顺各方关系。

(四)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每年向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典型事迹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上推送和通过微信公众、媒体报道等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有关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二

一、目的要求

毕业实习是护理专业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学生通过实习,应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爱伤观念、热爱本职工作,进一步理解和巩固基本理论知识,并能熟练掌握一般护理技术操作,掌握常见病的病情观察、一般防治原则,熟悉医院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及护师职责,学会病房管理技能,了解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基本程序与方法,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师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共40周(内科12周、外科12周、儿科4周、妇产科6周、急诊室2周、手术室2周、供应室2周),此安排可按实习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组织领导

1、实习学生受教学医院和学院双重领导。

2、教学医院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选派年资较高、责任心强、热心带教、并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护士为带习教师,由病区护士长任带教小组组长,定期召开病区带习教师和实习学生会议,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检查实习目标达成情况,协助解决实习中有关问题,确保临床实习顺利进行。

3、带习教师负责学生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与医院职能部门共同安排好学生临床实习轮转表。

4、实习学生以医院为单位组成实习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在医院实习主管科室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本组实习同学的学习、出勤和生活管理等具体事宜,及时向学校及医院反应学生情况各方面。

5、医学院教学科研科、学生科将定期派人到实习医院了解实习学生对实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征求科室领导、医师、护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

四、实习学生行为准则

1、实习学生以实习护士资格分别在各医院参加毕业实习,应自觉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及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树立一切为病人的思想,做到关心体贴、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地为伤病员服务。

3、尊重带习教师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做到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勤学好问、刻苦钻研,通过实践性教学,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掌握的知识、技能水平。

4、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5、爱护公物、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线。如有物品损坏、丢失器材应按医院规定处理。

6、遵守劳动纪律,要提前上班,按时下班, 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调换实习科室。严格按规定请销假。因病请假需所在医院出具证明(急诊例外);一般不能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如参加就业招聘会等),须严格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处理。1天由科护士长批准;3天以内经带教老师同意,科护士长报医院护理部同意后方可离岗;3天以上1周以内(含1周)均按程序逐级上报签署意见后呈医学院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如确有病、事假原因,某科请假超过10天者,则该科实习需待实习结束后另行补齐请假天数方可认定该科实习合格。

7、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主动搞好宿舍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实习组每月活动一次,主要进行实习小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帮助,促进团结,定期向医院主管负责人及学校汇报实习情况。

9、实习期间严禁进营业性舞厅、打麻将,严禁穿奇装异服,不得收病人红包、礼品等。

10、每科实习结束时,按时写好实习小结,并请带习教师写出评语,进行评分。

11、实习过程中因个人原因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该生实习资格以及记过以上处分处理,具体见《医学院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五、实施方法

1、在带习教师指导下,实习学生负责分管床位(3~5张)病人整体护理和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观察,作好病情记录,制定有效的护理计划,并按计划予以实施,每周末考核所管病床的护理要点,检查护理计划,查核护理诊断是否正确,措施是否确实可行,每周准备1~2个典型病例,作为周目标,负责在教学查房中的病例汇报。

2、门诊实习,应有专人带教。先由实习学生询问病史,写出简要的记录,提出初步护理诊断和处理意见,然后请带习教师审核、指正、签名。

3、带习教师要严格检查和修改实习学生书写的护理病史、护理计划。督促和指导实习学生写好各项护理文件。要求正确完整、有秩序、有重点、字迹清楚。

4、实习学生的各项操作,由带习教师先做示范,然后在带习教师指导下由实习学生操作。

5、带习教师每周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实习讨论典型或疑难病例,或作有关讲座。医院和科室所安排的各种讲座、临床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活动。要组织实习学生参加。

6、跟随带习教师值班。值夜班的时间根据实习医院的情况酌定。

7、实习学生在每一科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写好个人实习小结,将各项操作次数记入《毕业实习手册》相应表格,然后由带习教师进行出科考核,并填写实习评语和考核成绩。

六、实习总目标

1、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护理专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级护理专门人才。

2、进行医德培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爱护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3、训练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的专业知识于临床,并加以深化;学习临床工作方法,训练临床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对病人及大众进行卫生宣教和健康指导能力。

5、能运用护理程序解决病人的健康问题,满足大众健康需求,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

6、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与服务对象及医务人员进行交流。

7、能熟练进行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操作。

8、能对内、外、妇、儿、精神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护理,初步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9、具备对急、重、危病人进行应急处理能力,并能配合抢救。

10、了解大手术的护理配合,胜任对中小型手术的护理配合和巡回工作。

11、熟悉社区护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家庭护理、预防接种等操作技能。

12、熟悉疾病护理小讲课、初步具备对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指导能力。

13、了解病房护理管理的基本内容。

14、了解临床护理科研的基本方法和应用科研成果。

七、毕业实习各科大纲

(一)内科学实习大纲

[目的要求]

1、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组织纪律,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的高级护理人才。

2、熟悉病房常规工作。

3、巩固和加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及应用,并以此指导护理工作实践,进一步验证护理工作理论依据,使护理理论水平得到提高。

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心理学、伦理学等方面的知识综合。应用于“整体护理”,对病人加强身心的整体护理,实行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护理模式。

5、培养学生运用护理程序解决疑难重症病人护理问题的能力,熟悉护理病历采集及护理查体,并及时正确书写护理病历。

6、巩固基础护理技术操作,学生基护操作量化:包括口腔护理(4次)、备用床(4次)、输液(8次)、肌注(4次)、皮试(2次)、无菌技术(2次),完成以上操作后,需带习教师签字。

7、在实践中培养学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学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为护理事业作贡献。

[业务要求]

1、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要求学生运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心理学、伦理学等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人进行整体护理。

熟悉护理程序的全过程,包括:

护理评估:收集有关资料,了解病人身心需要,确立护理问题。

制定护理计划:定出近期、远期护理目标。

实施护理计划。

评价护理效果

2、要求新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护理病历书写。

3、重危病人入院应及时建立护理观察记录,实施护理计划。

4、对主管的病人,从入院到出院进行阶段性、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疾病知识、心理护理及出院指导)。

5、熟悉内科常见疾病观察护理,并对危急生病人能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参加疑难危症病人护理讨论,各实习科室1次。

7、了解学科领域的新进展,参阅有关资料(国内外),每位学生小讲课1次(在心内科病房或血液内科完成)

8、熟悉临床教学及基本管理要领,在护士长及带心老师指导下,参加医生科内大查房2次,并参加病室科普宣传、工休会等。

9、熟悉临床常见检验正常值及内科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

10、熟悉办公室护士的工作职责及内容,每人实习办公室1周(建议在内分泌、心内科、血液科或呼吸科完成)

[培养方法]

1、在带习教师指导下,每位学生分管2~4张病床。

2、通过护理实践进行学习,护士长及带习教师要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结合临床病例进行分析、讨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教与学双方面的主动性,进行启发式提问。

3、实习学生应参加全科性护士业务活动及本科室的业务讨论会、专题讲座,带习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有关教材及参考书籍。

(二)外科学实习目标

[目的要求]

1、熟悉病房常规工作。

2、巩固外科护理学基础知识,了解外科护理新进展及新技术的应用。熟悉外科护理工作方法和特点,掌握手术前后病人的护理。熟悉外科常见病病人的护理及危、重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具备较熟练的外科操作技能,能较好地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整体护理。

3、能结合疑难病例查阅中外文献,并初步具备应用科研成果指导临床实践的能力。

[业务要求]

1、要求学生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人的护理;

2、要求学生掌握并完成各专科常用技术操作;

3、基护操作:(要有老师考核的操作,学生填操作记录本,老师签字)

晨晚间护理4次 口腔护理4次 铺床4次

输液5次 肌注4次 加药4次

给o24次 雾化吸入4次 洗头1次

导尿1次 洗肛2次 气管切开护理1次

4、要求每位学生完成以下基本训练项目:

⑴针对所管病例作专题护理讨论,完成小讲课1次(在普外完成)。

⑵参加健康宣教(工休会或宣传板报)示范1次(在普外完成)。

⑶每周参加1次专科医疗查房。

⑷各病房书写整体护理病历1份。

⑸熟悉总务护士的工作职责和内容,每人实习总务1周(在普外病房或脑外科、胸外科完成)。

[培养方法]

1、组织管理:各病室成立护士长负责制的教学指导小组,由3-5名不同梯

队的教师组成,指定一名高年资教师具体负责实施、检查和完成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2、管理病人:安排每名实习学生管理4名病人,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完成日常护理工作,并对病人进行包括健康宣教和出院指导的整体护理。

3、教学示范:由各科护士长安排高年资教师作以下集体示范;

⑴业务查房1次(普外示范)

⑵工休会或宣传板报1次(普外示范)

4、各病房安排每个学生值夜班1轮,使学生了解夜班常规工作,培养其应急能力和独立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5、对在实习科室不能完成的教学内容。由带习教师与其它科室联院并带领学生前往交叉学习。

(三)妇产科实习目标

[目的要求]

1、熟悉病房常规工作。

2、将妇产科护理学基本知识理论联院于实际,熟悉妇女一生、孕、娩、功能性和器质性疾病的特征,能对妇科常见病人、孕产妇、新生儿进行整体护理。

[实习安排]

1、妇科病室4周、母婴同室2周。

2、每位学生分管2张床,在老师指导下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

3、指定具有带教师经验、大专以上护师或主管护师带教。

4、每位学生参加所管床位的医生查房。

5、每位学生在妇科病室完成护理查房1次,在母婴同室对病人开展健康教育1次。

[业务要求和实习内容]

1、妇科4周

⑴熟悉妇科一般术后护理常规。能完成子宫全切术前及术后护理。

⑵熟悉宫外孕妇的诊断及治疗原则,掌握内出血的观察和护理。

⑶了解卵巢癌、宫颈癌、内膜癌的的诊断原则,掌握以上病种病人的术前、术后护理要点。掌握化疗药物的正确用药和副反应的护理。

⑷对所管病人制定1份术前术后宣教或出院指导计划。

⑸独立完成:阴道冲洗、外阴擦洗、宫颈消毒、坐浴。

2、 母婴同室

⑴实习时间:2周

⑵实习要求:按妇产科实习大纲

⑶组织分配

①由管教学的护士长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并检查考核计划的落实情况。

②具体由带习教师指导学生实施实习计划。

[培养方法]

1、熟悉环境及有关制度,示教外阴冲洗、新生儿沐浴等专科护理操作,并在带习教师指导下进行以上操作。

2、各位学生分管2张病床,按护理程序对产妇及新生儿实施整体护理,并在带习教师的指导下书写护理病历。

3、实习的第一周逐步熟悉产后(包括剖腹产及正常产)子宫底高度、恶露的观察、新生儿尿布的更换及母乳喂养宣教内容并对产妇进行正确指导。

4、第二周熟悉剖腹立、正常分娩产妇及新生儿的护理。

5、在带习教师的指导下巩固熟练各项基础护理操作。

6、由带习教师主持讨论“产褥期及新生儿护理新知识”。

(四)儿科学实习目标

[目的要求]

1、参照总目标

2、将儿科护理学基本知识理论联院于实际,了解小儿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儿科常见疾病患儿进行整体护理。

[实习安排]

1、指定大专以上的主管护师进行临床带教。

2、每位学生分管2床,在老师的指导下实施整体护理,并书写病历1份。

3、学生在病室进行护理查房1次。

4、病室安排小讲课1次。

5、学生轮转夜班1轮。

[业务要求及实习内容]

1、熟悉儿科健康教育的特点

2、了解儿童常见疾病的诊断、处理原则及所患疾病患儿的护理要点。(如肺炎、先心病、腹泻、白血病、肾炎等)。

3、掌握或熟悉儿科的常见护理技术操作(如:小儿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静脉输液、留置针的使用、吸氧、吸痰等)。

(五)手术室实习大纲

[目的要求]

1、了解常用手术器械的名称、功能及使用方法。

2、了解手术物品的清洁、灭菌及保养方法。

3、能够准备常用的敷料、布类包及手术器械包。

4、能够安置常用的手术体位。

5、能够正确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正确刷手、穿无菌衣及戴无菌手套。

6、能够进行中、小型手术的配合工作。正确留送标本(在老师指导下)。

7、能够正确处理手术后的器械、布类、敷料及其它污染物。

8、了解特殊感染手术的正确处理方法以及手术室的空气消毒方法。

[培养方法与计划]

第一天:上午熟悉手术室环境,学习手术室有关规章制度及基本知识,中午熟悉器械,了解术后器械处理,保养打包。下午学习制作各种敷料手术布类包等。

第二天:上午参观手术,了解巡回护士、洗手护士的工作。老师示范刷手、穿手术衣、戴无菌手套。铺无菌桌及学习在手术台上如何摆放器械、物质。下午:学生练习。

第三天开始,在老师带领下,参加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工作。

[业务要求]

1、协助老师设置常用体位:

如:平卧体位2次 侧卧体位2次

2、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简单的手术配合:5次

如:甲状腺切除术、乳腺手术、胆囊切除术、肢体手术。

(六)急诊科实习大纲

[目的要求]

通过急诊实习,熟悉急诊各项工作常规。且具有熟练的抢救处理和配合技能,具备一定的急救应变能力和与急诊病人的沟通技巧。

[业务要求]

1、熟悉急诊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2、学会出诊病人的仪器设备、药品及用药的准备。

3、熟悉各类常见急诊病种的初步诊断、分诊原则。

4、掌握青霉素、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氨苄青霉素皮试及脱敏疗法。

5、熟练实施以下急诊病种的处理:消化道出血、中毒(有机磷、安眠药、co等)、脑血管意外、急腹症、休克、心肺复苏。

6、配合医生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静肪穿刺等。

7、掌握青霉素过敏性休克的抢救及处理原则。

8、掌握急诊留观病人特点及观察要点。

[培养方法]

学生参加急诊各小组轮转,由指导指导老师负责带教,完成实习内容。

(七)供应室实习大纲

[目的要求]

通过供应室实习,使学生熟悉供应室的特殊环境,了解供应室的工作内容,明确供应室对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性,强化学生无菌意识和安全意识。

[业务要求]

1、熟悉供应室的特殊环境,了解供应室的工作内容。

2、牢记供应室“三区”、“四室”划分,各室的工作制度,着装要求;各区的地面、空气消毒方法,空气细菌数量要求等。

3、熟悉回收的各类物品的消毒、清洗、精洗、包装、灭菌、贮存程序,消毒液的配制方法,浓度监测的方法,特殊感染器械的处理方法,学会各类常用包的准备工作。

4、学会压力灭菌锅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5、了解灭菌后物品的细菌培养,监测的方法及合格标准的要求判断,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6、对一次性用品的回收、消毒、毁型、保管、出售必须一律按防疫药监部门的要求处理,不能随意流出院外造成院外感染和白色污染。

7、了解无菌物品的贮存,保管制度,发放时注意事项,有效日期及名称必须齐全,定期热源追查回访。

有关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三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带贫益贫效益,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落实书记在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盘点我县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扎实推动扶贫资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摸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甚至流失等问题;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主体具体、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按照县级统一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扶贫资产的摸底、登记、确权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扶贫资产长期有效发挥效益。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乡(镇)、本部门资源和基础条件,稳步开展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监督管理等工作,针对不同扶贫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

——安全高效,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风险管控,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扶贫资产整体运行绩效,充分发挥带农益农作用。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规范有序运行。

(一)资产分类。扶贫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捐建捐赠的扶贫项目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扶贫项目资产按属性分类,可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道路交通、供水饮水、电子商务、污水处理、公共照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公益林、农田水利等方面形成的扶贫资产。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乡(镇)管护的,由乡(镇)明确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办法,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厂房、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电商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村级光伏电站、村集体兴办的企业(产业基地)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股权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规范完善,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

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直接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的,在明确经营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自行对资产进行运营管护;经营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依法、依规、依责确定实施主体。资产所有者必须与经营主体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收益、期限、运行费用、风险承担、管护责任、帮扶责任等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及合同约定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个户安全饮水设施(如人工井)、设备、圈舍、农机具等。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后续帮扶。

(二)资产确权。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项目报账结果作为入账依据。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利于资产长期可持续高效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

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所有权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各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独立实施的,产权确权到村;与市场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股份公司等)合作实施的(包含资产收益),按照合作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资金投入主体进行确权,同时注重形成物化资产;采取租赁或发包的方式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的,产权确权到出租方或发包方。

扶贫项目资产由多个村投入形成的,按照资金投入占比确权到村;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的,确权到乡(镇);由县级统筹建设实施的,确权到相应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光伏扶贫集中电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及可供出租的房屋、商铺等。

到户类资产,支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生活条件改善形成的资产等,全部确权到户。

(三)资产登记。各部门、各乡(镇)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资产所有者要按照移交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对本区城内已经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登记造册。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按年度分级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县、乡(镇)、村要分别对本级区域内的所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分类,对照明细清单分年度逐条逐项登记造册,建立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对于同一项目分年度实施(如硬化道路)或同一项目分部门投入可进行合理合并(如产业园区的水、路等可能来自不同部门投资,可按资产管理主体适当合并)。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要登记资产的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经营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处置等相关内容,确保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扶贫项目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县、乡(镇)、村三级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发挥效益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正常运转、实现保值增值。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被确权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要录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单位要实行资产月报、年报制度。

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平合,其他扶贫项目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登记造册的同时纳入财务会计账簿核算。

到户类资产按资金投入进行初始登记,不再动态调整,由权属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

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工作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

县级要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每年上半年对上一年度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管得好、有效益。

(五)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村级统筹项目所得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乡(镇)统筹项目所得要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收益分配方案在乡(镇)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县级统筹项目收益所得要报县级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及项目运行管护等,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用于设立乡村公益专岗(如环卫、保洁、保绿、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奖励补助、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以及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

政府债务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约定债务本息由项目收益偿还的,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在未全额偿还债务前,不得转让、拍卖、置换、抵押、担保、报损和报废。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可依法合理流动,扶贫项目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处置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经乡(镇)审核,资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扶贫资产管理部门;对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告公示,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或采取租赁经营、股份经营、联营等方式而发生权属转移的,须进行资产评估;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监管主体须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分类处置有关资产。损毁资产能够修复、改造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要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资产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统计、水利、发改、交运、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有关部门统计梳理、界定各类扶贫资产,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扶贫项目资产统计表汇总并建立扶贫项目台账和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形成扶贫资金台账(资金来源、资金文号、资金额度、资金类别、资金投向),指导健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机制,负责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等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县发改、交运、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扶贫项目的指导、实施、验收、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管护等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形成扶贫资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通过签订移交文书方式正式交付项目归属对象,明确产权归属。

(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本乡(镇)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有关部门、各村委具体负责本单位、本村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入账。

(一)时间要求

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摸底清查工作,对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分类、登记。

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管理、规范、总结等工作。

(二)任务分解

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相应层级的动态监管台账。

1.光伏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2.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3.文化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4.国体总局对口援建形成扶贫项目和县内卫生室、设施器具等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卫健体局负责;

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教科局负责;

5.水利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水利局负责;

6.通村道路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7.危房改造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8.特色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卫生厕所等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9.生态造林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林业局负责;

10.畜牧飞禽类扶贫项目形成的养殖基地、圈舍及生物性资产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

11.农业机械化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负责;

12.手工业扶贫车间及手工业扶贫车间设备的购置形成的资产由县手工办负责;

13.旅游扶贫项目形成的基地、设施资产由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14.利用金融贷款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15.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民政局负责;

16.残疾人康复护理中心、残疾人适配器具发放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残联负责。

17.电商产业扶贫资产由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

18.通讯网络、电力设施扶贫资产由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负责。

19.社会捐赠、捐助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工商联负责;

20.其它扶贫资产由相应主管单位负责;

21.各乡(镇)扶贫资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扶贫资产管理是一项管长远、管大局的重大制度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是实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是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运行监管。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要重点关注扶贫资产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防控机制。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在产权归属、经营主体选择、收益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扶贫资产发生闲置、浪费、损失、甚至流失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采取高音喇叭、板报、简报、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有关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四

一、继续加强护理人员的细节管理和分级管理,确保护理安全。20--年将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责任班组长竞聘制度。所有的质量控制工作都将被划分到人员中,并将责任分配给人员。充分发挥责任组长和责任护士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检查,增加科室各班的自我管理能力,规范科室管理。

二、加强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拓展服务内涵,增加经济收入。制定助产士培训计划,重点培训助产士观察产程、判断难产,并在护理文件中添加产程观察记录,详细记录整个产程的进展,提高助产士观察和处理异常产程的能力。同时组织全体护士对科室常见病、危重病进行专业学习,对危重病人及时组织护理查房;加强新业务、新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提高全部门理论和操作能力。

第三,严格消毒隔离,防止医院感染

1.产房和新生儿室的管理:产房和新生儿室是预防医院感染最重要的。助产课工作人员实行周班制,责任组长负责,护士长负责全面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消毒、隔离和物品交接管理,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监测。通过检查监督,全面提高产房和新生儿室的管理水平,完成护理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2、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消毒灭菌。并做好报名工作。

3.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对母婴和发热病人病房空气进行消毒。出院当天,应对患者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四是加强护理安全管理,严格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护理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习生和进修生实行一对一的教学模式,不盯着他们,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定期进行学科考试的变更,对实习学生进行教师满意度调查,选出当年最满意的教师。

5.晨会护理班以注销的方式交接,提高护士对患者“十大知识”的掌握和语言沟通能力。

六、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涵,增加优质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免费为新生儿提供第一步出生,做好产后乳房护理和新生儿护理的健康教育,开展中医护理操作技术,尽可能满足患者合理需求,定期征求患者意见,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家属提供满意的医疗环境。

七、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急救医疗设备,责任到人,设备放置在每个区域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每个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实现医疗设备的最大经济性;加强急救医疗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定点安置,定期消毒,定期检查维护,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八、加强健康教育和产后访视。20--年,科室将录制《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科教片,在病房播放。同时日常工作会保证房间里有教育,随时指导治疗护理,抓住一切机会做好教育工作。助产士负责电话15-40的产后访视

十、规范收费,认真研究收费标准,由科室物价员和护士长检查科室收费项目,做好不漏收费工作,坚决拒绝不该收费的收费,管好合理收费。

有关产后护理老师自我介绍范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实施了大量扶贫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在科学认定分类、依法依规确权的基础上,纳入相应资产管理体系,落实后续管理和监督责任,形成“县级统管、行业监管、乡村主管、农户协管”的分级定责管理模式,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把准扶贫项目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特惠性,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县级行业部门、各乡村,根据资金范围开展扶贫项目大排查、大清理,对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权益资产进行科学认定。对认定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分别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行业部门分类台账和乡村明细台账。通过双向对接实地核查,查缺补漏,盘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二)有序推进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扶贫项目资产形成过程和资金构成,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利于发挥资产效益的原则,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前提下,合理划分资产所属层级,确定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等主体及权责,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对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上述资产中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县级政府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所有权登记程序,确权结果要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所涉乡、村进行公告。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所有权、监管权发生变化的,由交接方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清产核资和移交。对账实不符、账目不清的,要理清账目后再移交。到户类资产按原值移交给农户。

(三)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各设区市政府要统筹指导县(市、区)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加强监督调度。县级政府对本县(市、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负主体责任,要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乡镇政府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负日常监管责任,要常态化组织开展资产运营管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村级组织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担负具体运行维护及监管责任,注重发挥群众自我管理、参与管理的作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资产全程跟踪监测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早预警、及时介入,督促管护主体管好用好资产。

(四)规范资产管护运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实行集中统一管护。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对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落实受益群众责任,引导农户参与管护和运营。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五)突出资产帮扶效益。继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则,通过“村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民主决策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获得收益,激发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分配收益。对有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对无劳动能力的,鼓励通过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分配。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

(六)严格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因流转、置换、报损、报废、变卖等原因,确需处置的扶贫项目资产,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规范处置,并建立与资产台账相对应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对于清查前已发生的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报废、损毁等情况,履行先登记、再报审、后处置程序,相关的审批文件、审计结论归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七)维护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各县(市、区)要根据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系统。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的动态维护,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及分配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健康运营、发挥应有效益。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每半年向乡村振兴部门报送扶贫项目资产信息更新变化、资产收益取得及分配等情况,乡村振兴部门积极配合录入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清查、确权、移交、定责等工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利用全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向相关方面推送扶贫项目资产统计分析、预警等信息,督促其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对贪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收益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报告总结机制。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和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扶贫项目资产良性运转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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