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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 政府关于河沙的开采规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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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 政府关于河沙的开采规定(五篇)
2023-01-15 12:53:1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推荐)一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证号:

住 址: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号: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矿区照片)。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方公里。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全权转让。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的合同后生效。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共计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矿山位置、面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矿山位置在织金县 ,面积为 平方公里,以国土资源图为准。

第四条 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商定下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1条 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4.2条 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可将矿产使用权作合作联营,抵押融资,出让,变卖。

第4.3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理产品,销售的权利。

第4.4条 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缴付合同约定外费用;

第4.5条 乙方建场时,就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5.1条 道路、电路、设备的安装维护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进行扩修的地段由甲方与当地村民协商。

第5.3条 现有设备、厂房、场地及所有机具归乙方所有。 第5.3条 生产、生活用水由甲方协调供给。

第5.4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变更名称。

第5.5条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与村民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此合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甲、乙双方违反此合同所约定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陆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部门调处,无法调解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以后由双方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推荐)二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在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 公司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 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1、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40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5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1.4万至2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3、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3、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4、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120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30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

乙方代表:_____

签约地点:_____

___年___月___

推荐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推荐)三

开采承包协议书范本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为矿山开采加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后会矽(硅)线石矿的开采和加工工段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开采地点依甲方指令进行开采加工,所有产品及附产品均不得私自销售或处置,但废矿、废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处置。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供应到乙方需要的地点。

四、所有为开采加工矿必须的机械设备,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费购置。包括需要改造道路的投资。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所采矽线石矿经粗选后破石加工的粒度不得超过35mm,其他有效矿石,根据甲方指令销售。

六、甲方支付乙方成品颗粒度矽线石矿的价格暂定28元/吨,其他有效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在不超过28元/吨的情况下均由甲方收购,乙方当月25日—30日结帐,甲方确认无异后于次月5日前在扣除管理费2.5元/吨后一次性结付总款的90%,下余10%在年度末一次性结清。但应扣除杂志及湿度比例。

七、后期开采的年产品为有效矽线石矿产品十万吨,以后根据甲方投资生产的需要,随甲方指令而增加开采加工的产量。

八、开采加工经营过程中除规费、税费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万元后,根据甲方指令进驻场地进行必要的前期施工,为生产做如前期准备,甲方将在投产前不低于一个月的时间给甲方开出规模化生产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投产。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生产需要,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及时结付货款,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十二、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并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另行协商。、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开采承包协议书范本2

甲方:开阳县*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乙方:

为了矿山规范管理,施工开采统一化,甲方将开阳县*场镇山岔红粘土厂矿发包给乙方开采,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矿山概况

1、矿山名称:开阳县*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2、矿山地:开阳县楠木渡镇中合村

3、开采方式:开挖矿石、爆破运输等。

4、开采数量:以甲方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坐标图计数的开采量为准。

二、矿山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开阳县楠木渡镇山岔红粘土厂的红矿发包给乙方开采。

2、乙方包干包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乙方开采出的红矿甲方按900元每吨给乙方结算,一切开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负责矿山占地征用费和公路占地征用费,其他的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5、土石方弃土及矿石的堆放场地由甲方协调征用,其他规划设施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矿石生产量及价款的支付

1、乙方必须每月完成开采矿石量不能低于0.5万吨,数量以矿石结算过磅单为准。

2、甲方每月按乙方所生产的矿石数量结算一次,以过磅数量依据为凭,乙方每月按出矿过磅依据报送甲方财务,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依据后3天之内把款付到乙方账户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开采的一切合法手续。

2、乙方在未进行之前先借现金80万元给甲方做征地费用,此款待矿山开采结前一月还清。

3、甲方负责地方的民事纠纷调解,保障乙方施工正常进行。

4、甲方指导乙方开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违章作业人员可进行批评处罚。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按甲方的开采方安全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如乙方不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火工材料、爆破手续办理,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除正常执行相应条款外,由违约方负责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甲方原因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乙方无法进场开采,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负责。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推荐)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汗毛、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石膏矿的开采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情况

一、工程名称:石膏矿井下开挖采掘施工及装运、提升。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生产量:

采矿含爆破、开挖、巷道掘进、装运、提升到井上货场。

第二条 承包限期

承包期限为 _年,即从 年 月 _日至 __年 _月 _日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验收方法

一、所有的要求均符合国篆安全标准和行业技术质量要求。

二、符合矿山井巷采掘施工的质量标准。

三、以甲方下达的月采掘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四、乙方将矿石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不负责上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单价: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合同标明的单位工作内容及处理其涉及的或衍生的各种风险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供电、供风、通讯、标示、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管线、局部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的安拆、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劳保、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能源消耗、乙方采购材料费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管理费的变化而调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采矿费计算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依据。

巷道掘进计算以双方验收合格的数量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年产量及采矿单价:_______年度为 _万吨/年,单价 _______元/吨,______年度至合同期满保底 _______万吨/年,开采价格:______年 _______元/吨,______年度至本合同期满 _______元/吨。

主巷道掘时:______元/m;产品不计产量、支巷______元/m;计产量。(材料一切由甲方提供)

二、支付方式

双方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于次月15日以现金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以乙方出具收据为证。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每次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不得因此影响乙方开工和停工(如果开工后脚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一个星期以上)由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按约定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审查乙方的作业资格(由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作业资格证)。

4、制定年度和月度采掘计划,下达产量、掘进工程量计划。

5、提供供电变压器和供电电源到配电室。

6、安排管理个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理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组织对乙方重要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措施的审查。

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经常性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乙方与工作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作业风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标准、hse程序、个人防护要求、工作许可要求等)和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和批准火工品用量计划。

10、监督乙方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搞好技术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11、接到乙方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协调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过程hse监管,以确保工作程序符合甲方要求,如有任何违反,应提请乙方及时采取更正措施,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三天内仍不整改,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13、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事故、均应纳入乙方评审纪录,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乙方负责拾万元,余下由甲、余下由甲方全部赔偿。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工具、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5、有权掌握乙方从业人员变动状况,监督乙方对新进人员的hse教育培训,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监督并参与乙方每日乙方每周安全例会,督促检查班前会。

17、督促指导乙方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18、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住房供乙方经营和安全管理使用。

19、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采掘石膏矿安全规程操作,遵守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矿山作业资质证,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的作业资质证书于甲方审查归档,并保证其聘用人员符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从业人员。

2、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但乙方有责任对其聘用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物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工程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乙方自行负责人员聘用、配备、人员安排和自行决定员工的工资报酬、保险、劳保福利、食宿,并应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向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为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管理好员。

4、按甲方的要求乙方在生产中每月必须交纳电费捌仟元整,剩余由甲方承担。

5、乙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承担拾万以内责任和费用(不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惩加给甲方的费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拾万元。

6、负责本矿井的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承担矿井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

7、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达到如下要求:

a、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b、按当地安监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8、乙方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例会,每周至少三次到现场捡查工作、

9、应从管理层指定一名代表负责 hse 工作,及时理解、贯彻甲方hse管理要求,并负责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10、至少配置一名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生产技术工作。

11、认真落实“五想五不干”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12、乙方应按规定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在岗、离职的职业健康身体检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13、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使用状况完好的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自行用具以保证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14、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结算。

15、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自开工日起,每天向甲方报送当天的入井人数、安全动态等甲方安全生产日报制度要求的相关情况。

16、及时向甲方报告从业人员的变更情况。

17、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相对稳定,若有变更须报甲方批准。

18、制定防止中毒、窒息、边坡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及坠井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9、及时向甲方报告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主动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

21、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22、有权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提出建议和修正意见。

23、负责采购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原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

24、乙方负责对借用甲方房屋、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详见附后财产借用清单)。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未尽维修保养义务造成的各种事故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甲方验收后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1、全年完成计划任务,无安全事故奖励乙方______万元,超出计划部分每吨奖励______元(未完成部分惩______元/t)。

2、生产人员出入井日不按时签字或代签的,罚款______元/人次;未经许可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下井,人次处罚______元。

3、安全违章,不戴防护品,罚款______元/人次,队长______元/人次。生产人员带病上岗,罚款______元/人次。

4、出现安全事故20分钟要报告主要负责人,重大安全事故15分钟内要报告总经理。

5、轻伤事故罚款______元/人次。

6、不按规定开口,矿壁、顶板达不到规定,每处罚款______元。不按时封口的,每处罚款______元。

7、其他按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执行。如拒不服从管理罢工、辞工罚款______元/人次。

8、电路、线路安装包扎要固定、要规范,如有不规范,一处罚款______元。

9、乙方所领爆破物品未按炸材有关管理规定存放退还入库或爆破员未按爆破作业要求作业,罚款______元/人次。

10、甲、乙双方关于本矿技术、经营等资料信息,双方要保密。如有违反,罚款______元。

11、在承包期间,乙方财产被盗、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22日前如甲方未位-清工资款,乙方有权停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和费用,按乙方上月出勤人数每天100元/补偿给乙方,直至升工为止。

2、乙方应严格甲方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技术交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汁划量,否则即为违约,若发生上述违约,乙方应按本月计划量合同总价的5%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

3 、乙方在生产期间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并确保按安全标准和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确保人身及工程安全。同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守约方投资额壹倍。

一、工程性质:本工程禁止任何分包和转包行为。

二、不可抗力,按安监局文件执行。

三、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也愿意承包的,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后,乙方方可继续承包。

若甲方不愿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应与甲方结清承包费后离矿。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确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依法解除,但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而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按解除时上一个月生产量的价值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双方公章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开采河沙延期申请书(推荐)五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每超过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二)将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转让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转让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三)将钨矿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销售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四)收购非法开采的钨矿产品。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收购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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