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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 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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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 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怎么写(4篇)
2023-01-15 13:05:4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一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龙泉村的经济发展,快速的建设新农村,经过村委会的努力,终于引来了深圳长江通达贸易公司投资建设农村休闲农业和龙泉油茶基地,由于要开发必须利用土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地块概况

此片地块位于龙泉村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一条:土地使用形式使用租赁,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交租金的形式为:_____年至_____年(10年),免收承包金;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亩2公斤茶油计算;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亩2.5公斤茶油计算;50年后,林地及附属固定资产全部无偿移交村民小组。实行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进行开发。

第三条每年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付款为现金或实物。(现金为油茶的当时的市场价格。动态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出租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出租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承租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租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4、承租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5、承租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承租人必须如数缴纳租金。

7.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尊重当地人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接受当地村民合理化建议。

8、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土地、水资源的的整洁,不能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当地人的生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9、出租方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10、出租方有权监督租赁土地、水资源不受损害。

11、出租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12、出租方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13、出租方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14、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当地水土流失严重影响本村村民生活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八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二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三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备案。

第十六条、附件

1、造林地四至界限图;

2、租赁土地面积确认书;

3、合同确认书;

4、村民会议决议;

5、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方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二)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以东、以西毗邻的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03月25日起至**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700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700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700亩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农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f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00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00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 山地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山地面积、座落地点及四周边界

1、甲方将 全部承包给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转让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附《1:100000承包山地红线图》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山地转让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山地转让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山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山地转让金。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 甲方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纠纷,没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山地。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山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全面负责解决山地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维护乙方的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9、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山地交给乙方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转让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转让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转让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转让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6、转让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

7、乙方有权依法在转让区域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产权;

8、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9、除缴纳转让金外,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转让期间,如上级有拨给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终止转让协议;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八、违约责任

1、转让期间,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给乙方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关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权威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 立方米,其中松树类 立方米、其他阔叶树 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 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 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限时甲乙双方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公证机关 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破坏山地复原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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