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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 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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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 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八篇)
2023-01-15 20:35:2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一

1、《晋中市环城西路(汇通路-修文)改造工程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

2、建设部颁发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有关文件。

3、从现场调查、采集、咨询所获取的资料。

4、集团公司积累的成熟技术、科技成果、施工方法以及多年来从事同类工程的工法和施工经验。

排水设计原则要充分利用现状管线,本工程环城南街以北段属于规划中心城区环城南街以南段属于规划中心城区以外。

我项目部承建的晋中市环城西路(汇通路-修文)改造工程排水管道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排水体制。全长8713.44米。

依据晋中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专项规划来做排水方案的设计。环城南街以北段雨水属于中心城区排水分区1-九分区,按规划由东向西排入规划明渠;环城南街以南段按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晋中起步区防洪规划来设计,雨水排入小牛线和中央明渠、潇河;因此环城西路排水管线设计在东西两侧各设一趟雨水西侧的雨水仅排除道路红线外150米范围的雨水,东侧的雨水管根据汇水范围来排除雨水。

在综合通道东侧有一趟污水主干管,因此环城西路排水管线设计在东西两侧各设趟污水;分别由东向西或者由南向北最终接入综合通道污水管线。

雨水管道施工方案

测量放线→沟槽挖土→管道基础施工→铺设管道→砌检查井→沟槽回填

根据设计图,测设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设立中心桩。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须经监理复核。

根据施工管道直径大小,按规定的沟槽宽定出边线,开挖前用白粉划线来控制,在沟槽外窨井位置的两侧设置控制桩,并记录两桩至窨井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

(1)、沟槽采用放坡开挖。边坡1:0.33。沟槽用挖掘机开挖,人工修坡,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一定余量,避免超挖,槽底以上20cm必须用人工修整底面,槽底的松散土、淤泥、大石块等要及时清除,并保持沟槽干燥,两侧不进行边坡支护,修整好底面,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2)、槽边堆土高度不宜高于1.5m(堆土边坡内侧按照1:1.5控制),在电杆、变压器附近堆土时其高度要考虑到距电线的安全距离,离槽边距离不得小于1.2m,施工机具设备停放离沟槽距离不得小于0.8m。

在沟槽开挖接近尾声时,应迅速做好管道基础准备,迅速浇筑c15混凝土基础,不使沟底土基暴露时间过长,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基础浇筑采用模板立模,管道基础第一次浇筑成水平形状,待安管后再浇管座。混凝土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实后,再用平板式振动器振平及抹平,基础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不得浸水,并进行养护。在气温15度以上条件下养护20小时方可排管。

管道基础表面要求平整,两井之间要顺直;管道基础要密实。

(1)、本工程管道安装采用吊机下管、稳管,雨水管管径为dn700,在施工时以逆流方向进行铺设,承口应对向上游,插口对向下游,铺设前承口和插口用清水刷净。

(2)、稳管时,相邻两管底部应齐平。为避免因紧密相接使管口破损,并使柔性接口能承受少量弯曲,管子两端面之间应预留约1厘米的间隙。

(3)、排管前需检查混凝土基础的标高、轴线,清除基础表面的污泥、杂物及积水,在基础上弹出排管中心线。标高经复核后方可排管,排管时以控制管内底标高为准。

(4)、管道铺设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管道接口需严密,管道间隙要符合设计要求,管枕、垫尖、管道不得左右晃动。

(5)、管道中心线垂直引至撑柱上,拉好中线,吊好锤球。管节铺设采用起吊设备在垂直方向吊管,采用两组手扳葫芦在管的左右两侧水平方向拉管。

(6)、排管铺设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当线形、标高、接口、管枕等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管道铺设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管道中心线允许偏差:20mm;

管内底标高允许偏差:-10mm~+20mm;

承口、插口之间外表隙量允许偏差:<9mm

1)中线控制:本次施工采用边线法,即将管边线用钉子钉在龙门板桩上,通过锤球定位线定出边线,在基础上做好记号,稳管时通过锤线控制管道边线,这样管道就处于中心位置,用这种方法对中,比中心线法速度快。

2)高程控制:管道高程控制采用水准仪复测,龙门板控制高程。相邻两板的高程钉分别到管底标高的垂直距离应相等,则两高程钉之间连线的坡度即为管道坡度,该连线为坡度线。坡度线上任何一点到管底的垂直距离为一常数。高程控制时,使用丁字形高程尺,将高程尺垂直放在管底,当标记和坡度线重合时,表明高程正确。管线平面位置与高程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管中心控制与高程控制必须同时进行。

检查井井底处理根据雨水方涵基底处理施工,然后按照标准图钢筋混凝土井室进行施工,砼材料采用c25、s4,基础下层筋保护层40mm,其他为35mm。钢筋混凝土盖板,流槽为m7.5水泥砂浆砖砌。

6.1施工前按设计要求放样,放出井位中心点和浇筑位置,并复核基础面高程、平面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1)进场钢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用于工程的钢筋无节疤,不弯曲和没有其它破损。钢筋保持清洁,无锈蚀、锈屑、氧化皮、油、泥土、油漆、混凝土垢及任何可能影响混凝土与钢筋间结合的其它材料。堆放钢筋的场地上方要遮盖,钢筋放在木板和支墩上,离地净距大于15cm。

(2)保持钢筋保护层的垫块用与现浇混凝土同等强度、颜色和配合比的混凝土制成。

(3)钢筋的安放要求确保位置正确并牢固地固定,保护钢筋位置的支托为同等钢筋或相适应的其他钢制品。绑扎钢筋的金属丝为20~22#的软铁丝,所有钢筋的交叉处均用软铁丝扎牢,其端头弯入混凝土中。

(4)施工中先将直钢筋切割到要求的长度,由经验丰富的钢筋工进行冷弯。严格按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钢筋的切割、冷弯。

(5)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进行钢筋焊接作业。

(6)无论是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或以后都不得将已绑扎的钢筋弯曲或拉直。

(1)模板采用竹浇模板。在混凝土振捣时,模板缝必须达到不漏浆的要求,模板接缝处加设海绵条,海绵条与模板内表面平齐。紧固采用φ48钢管扣件,钢筋混凝土井壁采用对拉螺栓,钢管扣件支撑。

(2)根据图纸所示永久工程的真实形状和尺寸测量放样。模板安装做到位置正确、支撑稳定,有足够的支柱、撑杆和拉条,并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及振捣时产生的侧向压力,并不受气候的影响。立模时,模板要均匀、平直地布置,使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平整均匀。模板的接缝设计要与结构物的外观相谐调,使竖向和平面的缝均保持平直。模板不得与结构钢筋直接连接,亦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以免引起模板的变形、错位。

(3)模板内表面涂刷脱模剂,以防止与混凝土的粘结和便于拆模。在进行涂覆操作时,不得污染邻近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结构。混凝土在浇筑前,清除模板成型面上的锯末、刨花、灰尘、其他杂务和滞水。

(4)按图纸要求的位置和高程将预埋件或预留管固定在模板上。浇筑混凝土前,确定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和数量与设计图一致,安装牢固。

(5)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混凝土采用搅拌站集中拌和,混凝土运输车运输,吊车吊料斗入模,施工要求与注意事项如下:

(1)浇筑前,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垢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模剂。

(2)浇注前,检查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

(3)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上层混凝土,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超过40cm。

(4)浇筑混凝土时,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捣固。

(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对混凝土裸露面应及时进行修整、抹平,定浆后还应第二遍压光或拉毛。

(6)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要及时洒水养护,天气干燥时还应覆盖养护。

(1)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采用柔性连接,要求不高时直接将管砌入井壁中连接即可。

(2)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应在回填后在与检查井连接,防止因温度变化管道缩涨而破坏井壁结构。

本工程采用塑钢踏步,待井施工完毕后,用膨胀螺栓,把踏步焊接在胀栓上即可。从井内管顶以上20cm开始安装,踏步爬梯错步布置,上下间距36cm,左右中心间距30cm。

钢带管管道闭水试验应在管道连接完成回填后进行。在管道安装完毕后通过密闭性检验对管道进行调试。管道密闭性检验可采用闭水试验法,操作程序如下:闭水试验时水头应满足下列要求: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当计算出的试验水头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试验中,试验管段注满水后的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从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后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在观测期间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谁有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在试验过程中做好记录。管道密闭性检验时,应向管道内充水并保持上游管顶2m水头的压力。经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管道24h的渗水量不应大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q=0.0046d式中q—每1km管道长度24h的允许渗水量(m)d—管道内径(mm)

7.1污水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沟槽开挖土方开挖→支护→管道基础施工→铺设管道→污水井施工→磅水(闭水)试验→沟槽回填

7.2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施工图,测设管道中心线和污水井中心位置,设立中心桩。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经监理复核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根据施工管道直径大小,按规定的沟槽宽定出边线,开挖前用白粉划线来控制,在沟槽外井位置的两侧设置控制桩,并记录两桩至井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

7.3沟槽开挖

(1)、沟槽采用放坡开挖。边坡1:0.33。沟槽用反铲挖掘机开挖,人工修坡,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一定余量,避免超挖,槽底以上20cm必须用人工修整底面,槽底的松散土、淤泥、大石块等要及时清除,并保持沟槽干燥,两侧不进行边坡支护,修整好底面,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2)、开挖的土方原则上就地堆置,但堆放高度不超过1.5m,堆置点离坑边距离不小于2m。施工时需计算沟槽边堆土对沟槽壁侧向土压力,以确保沟槽的稳定性。

7.4管道基础施工:同雨水管道施工工艺。

基础施工前必须复核高程样板的标高。基础的底层土人工挖除,修整槽底,清除淤泥和碎土。

7.5铺设管道

(1)、管节的预制、运输及现场堆放,管道铺设与雨水管道施工相同。

(2)、所有管道接口处在管道就位后,覆土前包裹两层土工布,宽度为800mm,土工布接缝搭接宽度为200mm。

(3)、本工程的管道接口:采用橡胶圈接口。

7.6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施工

施工时,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井底基础板为双向受力,采用钢筋笼施工。排水管检查井内的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流槽应与上下游管线底部接顺,井底基础与相邻管道基础同时浇筑,使两者基础浇筑条件一致,同时能减少接缝,避免了因接茬不好的因素,产生裂缝引起不均的沉降。依据标准图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7.7、闭水试验

根据规范要求,污水管道必须逐节(两检查井之间的管道为一节)作闭水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管道回填。试验按《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

7.8、沟槽回填施工:污水管道沟槽回填与雨水管道相同。

1)开槽时,当挖到一定深度要求时,及时按一定要求支护沟槽土体。开槽时,严禁超挖和扰动基底面,槽底标高以上20cm土体人工修槽。

2)管道基础施工前,加强测量、放样复核,3:7灰土垫层要铺筑,摊平﹑拍实。

3)管道铺设前,待用管节要按产品标准逐节检验,不合格管节不得使用。

4)在井位区排管时,控制好检查井内净尺寸。

5)管道接口的几何尺寸﹑物理力学性能和操作环境要求应符合质量标准,管节的承口和插口的几何尺寸和光洁度要符合质量标准。

6)沟槽覆土所用材料及操作应符合标准。

7)检查井位置按规定尺寸做好复核,砂浆嵌缝﹑抹面应符合质量要求,以防起壳﹑裂缝而造成渗漏水。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 承包甲方管道清淤服务。特订立本合同,矗种鼷以资信守。

一、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甲方跟乙方协商的管道清淤范围内。

二、服务承办方式和期限

乙方以其公司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的除外】依据合同规定,承办甲方管道清淤工作,并且乙方包工包料【有需水电由甲方提供】,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系数。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确定具体管道清淤的地点区域,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清理施工场地。

(2)甲方安排人员监督乙方清理施工。对管道清淤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意见并监督乙方进行整改。

(3)在管道清淤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做好管道清淤施工记录;管道清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提供的客户验收单上签名确认。

(4)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用电源水源。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爱护各种设施。

(2)安全防范:乙方应保证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完成,必须做到施工前设置安全线、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后清理现场,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意外,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管道清淤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米 元(含税),按实际米数计算。

2、付款方式:乙方清淤完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规定。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履行付款给乙方,超过七天甲方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费用(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 5 %)。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⑴、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管辖。

⑵、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行政中心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电力线管非开挖110pe线管顶管工程

2、工程地点:行政三路

3、承包范围:本次110pe电力穿线管顶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 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 5 天。即从20__年9月13日20__年9月17日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8、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9、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包干价,单价为 元/米,按水平方向直线长度结算。

2、 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1、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四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穆棱市八面通镇温馨家园小区住宅楼北楼下水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范围:____甲方小区住宅楼北楼污水管道维修。

二、承包方式:____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要求:____乙方负责甲方小区北楼住宅楼1-5单__元所有坏损污水管道的维修,保证各单__元污水总管道与院内过水井通畅;疏通院内属于北楼的各过水井,保证过水井之间通畅;排除北楼地沟内淤堵的污物,维修地沟内坏损并影响排污的管道。乙方负责沟渠开挖,购买工程所有材料,保证材料质量,工程完工后所有开挖地面回填完整。

四、以上工程总计价款____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五、工程总工期 2 天,从20__年10月7日至20__年10月8日,乙方须保证按期完工。

六、其他要求:____乙方在施工期间须文明施工,设置安全 设施,因施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间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排污管道塌陷、堵塞等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维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六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 1 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大兴区榆垡镇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 75 天,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 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 四 份,双方各执 2 份 。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 方):代表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 方):负责人: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管道安装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施工范围:

2、施工地点:

3、承包方式:

二、 施工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_______天。

2、乙方开工前_______天,应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三、 质量保证地暖使用寿命保修________年,乙方对安装工程保修_______个采暖期,________年负责维修。

四、 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

1、施工前乙方首先提报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按施工设计和方案施工。

2、工程的验收标准与施工方案一致,最低是合格,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返工。

五、 施工现场管理

1、 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 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如需要可装表计量。

六、 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 合同造价:造价按工程量据实结算,共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__元。

2、 结算方式

(1)主要材料运到工地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拨总价的30%;

(2)后续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施工完毕拨付到总价的80%;

(3)工程竣工付至总价的90%,

(4)保修期为________年,

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_______天内付到95%,

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____日内付清余款,终生负责维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七、保修本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乙方要及时履行保修责任,不得拒绝,如若违约则应承担维修的所有费用,并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八、 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也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解除合同。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管道巡查员的工作描述范文(推荐)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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