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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 城镇户口到农村购房协议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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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 城镇户口到农村购房协议范本(8篇)
2023-01-15 23:20:2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一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己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二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 [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 [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 [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 [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 [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 [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 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 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 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人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

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三

小城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点,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和后盾。为了全面了解和促进我县小城镇建设工作, 6月份,县政协提案委组织部分政协和委员,对我县小城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国家实施 小城镇、大战略 和陕西省实施的 关中百镇 的历史机遇,以生态文明规划城镇,以园林宜居建设城镇,以整洁有序管理城镇,以文明先进经营城镇,以特色风格塑造城镇,全县的小城镇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城镇品位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载体功能明显增强,先后荣获 中国生态旅游文化强县 、 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 全国文明县城 、 国家卫生县城 、 国家园林县城 、 中国最美小城 、 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 和 陕西省十强县 等三十多项殊荣。

(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小城镇规划编制定位准确,科学前瞻

我县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 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 的具体领导下,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理念为引导,按照 一体两翼四中心五十个新型社区 的总体布局和区域互联、产业联动、功能互补的总体要求。一是先后完成了 凤州镇总体规划 、 留凤关镇发展战略规划 、 河口镇发展战略规划 及全县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的制定,总规划编制率达到100%。二是随着县城高速发展的需要,在原有县城规划的基础上,按照 一城两心、一体两翼 、 东扩西移北上 的战略目标,适时委托中联西北工程设计院编制了县城发展建设概念规划,即丰禾山新区、北环路沿线城市设计。三是在 凤县城镇体系规划 的指导下,以县城为中心、凤州镇为副中心、集镇中心村为节点的三级城镇网络也基本形成,目前,全县城镇密度为2.8个/千平方公里。

(二)狠抓基础,完善功能,以县城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近年来,紧紧围绕 旅游兴县 战略方针和 把全县当作景区来建设、县城当作 星级酒店 来管理 的指导思想,县城建设按照 彰显个性、突出特色、融入内涵、提升品位 的新理念和园林化城市的建设标准要求,采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积极推进的办法,始终把人本思想、和谐理念贯穿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完善。

----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县政府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的重中之重,完成了垃圾填埋场迁址重建工程,县城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率达到95%;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85%;完成县城集中供气、集中供暖工程,大多数城镇居民享受到了天然气和冬季采暖的方便和舒适。对县城新建路、新民街、交通巷、宝鸡路、汉中路、天水路、滨江路、陵江路等主要街道及嘉陵江两岸建筑物实施了美化亮化,新建了东岭2号大桥、火车站0号大桥、小浴河大桥及凤凰湖1号廊桥,西庄大桥和2号廊桥正在紧张的施工中;先后新修及改造了凤中路、新民街、新建路、陵江路等十余条城区主干道;开通了县城至凤州、十里店、杨家店、陈家湾四条公交线路,县城基础设施得到了高速发展。

----旧城改造成果明显。近年来,县政府加大投入,实施开放搞活、多渠道融资等政策,先后投资近十亿元,加大力度改造了新民街步行街、交通巷饮食街,新建了杨家坪小区、 惠民家园 、 惠民新村 、 碧水嘉园 、 月亮湾美景天城 、 幸福园 、 留凤家苑 、 滨江家园 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和 凤喜豪庭 等多处商品房小区,柏家坪、西庄、桥头庄、安沟门等城中村改造更是各具特色,充分融入了旅游文化元素的内涵,实现了住房保障和经济收益双赢。

----生态环境得到美化。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和旅游文化产业建设,县政府实施了积极的环境与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先后完成了县城 凤凰湖 一江两岸四a级景区建设、 月亮湾 凤凰山 堡子山 生态公园建设,实施了东岭周边生态移民搬迁、310国道拓宽改造、古羌文化园区建设、西庄交通组团建设,堡子山、丰岩、梨树坪、安沟等灾后重建安置和陈家湾 三告别 等项目,完成了城区道路改造、环县城绿色屏障、百公里生态长廊、城区三个休闲广场、文化体育馆(场)等重大建设工程。为了加强管理和服务,专设了县园林环卫局、综合执法局,建立了一个110余人的环卫保洁、绿化亮化管理服务队伍和24人的专业城管执法工作队伍。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2.3%,县城人均绿地达到36.1平方米。一个山清水秀地干净, 三月同城 星光灿烂,山水相依,城、林、水相伴的 中国最美小城 、呈现在 大秦岭的会客厅 ----中国凤县。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小城镇建设框架基本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少数干部和群众对小城镇建设在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小城镇建设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工作力度不大。有的镇由于信心不足对小城镇建设存有畏难情绪,缺少发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动。有的镇存在敷衍应付和急功近利的行为,缺乏长远眼光,难以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制约了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二)规划修编滞后,建设档次不高。全县9个镇,虽然全部完成总体规划,但是,这9个镇的规划大都是原来12个乡镇的早期规划,撤乡并镇后均未得到及时修编,总体布局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且小城镇建设规模普遍偏小,大多集镇建设仍停留在乡村小街道的层次上,基本上是一条柏油(水泥)路,一排砖混房,一溜小餐馆,几家杂货店,没有明显的地域特色。

(三)机制不健全,建管矛盾突出。城镇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时势发展的需求,规划应有的指导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作用发挥得不够,随意性较为明显,重建轻管的现象突出。小城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比较突出,特别是县城规划区内城中村无序修建的趋势明显。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不健全,县住建局及各建制镇缺少必要的专门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才,小城镇建设工作 缺位 现象较为严重,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有待提高。

(四)融资渠道不畅,小城镇建设缺乏后劲。小城镇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各镇由于历史负债大、包袱重,大都信心不足,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投资企业和个体开发、能人投入的积极性,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投资少,民间资金挖掘不够,没有真正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格局,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认识,树立大战略发展理念。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政治、经济、教育、商业、文化、信息和服务为特征的地域系统,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是农民进城的第一步,是推进我县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乡经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是县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党中央明确指出,推进中国城市化,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重点加快小城镇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县委全委会作出了建设幸福凤县,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建设幸福凤县的重要内容。因此,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树立小城镇、大战略理念,增强超前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把小城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把规划、建设、管理好小城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小城镇建设。

(二)科学规划,促进有序性建设发展。小城镇规划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指导、建设和管理小城镇的基本依据,应结合我县 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和修定好全县小城镇建设规划。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个性发展、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各镇当地历史、现状、人口、区位、地理、人文、民俗等实际,合理确定小城镇建设的选址、规模、标准和设施配置,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紧凑型宜居、宜商、宜发展城镇。规划应与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禁止土地闲置,防止环境污染,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总体规划应与详细规划相结合,对产业布局、住宅小区、主要街区、各类市场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编制详细规划,规划应坚持确保重点、有序发展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标准、高质量配套建设,提高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规划一旦确定,要及时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规划的知晓程度,促进民众、企业和私营老板积极参与到小城镇建设中去。当前,应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加快重点集镇的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吸纳劳动力能力较强、非农产业比较发达、建设和管理水平较高、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作用。

(三)建管并重,完善政策性保障机制。一是要紧紧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资金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二是要加强指导,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要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统筹资金,统一征用土地,严格按照 一张蓝图干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要打好历史文化牌,羌文化、栈道文化是我县的主要亮点,山水相依、林城相伴是我们的优势,要充分挖掘和展示。百公里生态长廊、古羌文化园区和各镇的建设要凸显特色,县城和各镇要注重临街建筑立面的整治,精心策划和设计,做到画龙点睛,要根据地理位置和建筑特点进行亮化美化,实行一山一乐园、一路一树种,一街一景观,一镇一特色。 月亮湾 堡子山 凤凰山 生态公园,要继续按照规划加大建设力度,也可根据旅游发展的需求,适时调整修编生态公园种植树种,使经济林木和观赏林木相结合,形成 春观花、夏采果 生产生活一体的田园式休闲娱乐山体公园,(如;堡子山是否可改种樱桃、柿子等适生树种)实现游、娱、乐、经济效益双丰收。三是要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的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市场、对外交通要优先发展,园林绿化要和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要统筹规划,同步配套建设。要按照规划,加强对县城新区的开发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快对县城及各镇农贸市场的建设速度。四是积极推进和落实户籍改革政策。按照县政府《凤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实施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六个方案,快速打通农民进城的 绿色通道 ,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要积极探索和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的住房、就业、养老、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制度,发展公益事业,健全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解除进镇人员的后顾之忧,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五是要健全机构,加强管理,努力使小城镇建设走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潜心研究落实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和各种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发挥科技人才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和人员,最终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小城镇建设队伍,为小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五是要按照规划,严格执法。县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要尽快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不遵守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广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投资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拓展小城镇建设资金渠道,要改革小城镇建设方式,由建设向经营转变,按照 谁投资、谁受益 原则,积极探索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的融资路子。同时,条件成熟的镇可组建开发公司,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参与小城镇建设,并对小城镇收取的相关费用,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总之,在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将我县小城镇建设成为规模适度、规划科学、特色明显、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 大秦岭的会客厅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四

xx年,广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进达10415元,首次跃过万元大关。老百姓对今年的收进信心如何?打算怎样消费?广东省城市经济调查队最近对全省18个市、县的82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一次收进预期和消费意向的跟踪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

一、逾三成城镇居民对收进布满信心

调查结果显示,以为今年家庭收进将比xx年增加的仅占31.1%,但比往年进步4.5个百分点;以为收进持平的占45.3%,下降5.2个百分点;以为收进减少的占23.6%。这表明,四成半的居民对收进预期持谨慎态度,而且有23.6%的居民缺乏信心。本次调查中,“加薪”是收进预期增加的首要原因,以为由于“加薪”而增加收进的占69.8%,比上次调查增加了11.8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还显示,受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进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对今年收进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

1.工作稳定、技术性较强者对收进预期乐观,而生产运输工人、服务业和贸易从业职员由于技能单一、行业竞争激烈,对收进预期缺乏信心

2.年龄越轻对收进增加的信心越足。调查显示,29岁以下年龄组收进预期增加的占44.4%,比上次调查进步3.8个百分点,其余依次为30-39岁年龄组占37.2%,40-49岁年龄组占27.6%,50-59岁年龄组占29.7%,60-69岁年龄组占17.2%,70岁以上年龄组占20.1%。

3.文化程度愈高对收进预期的信心愈足。随着经济的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程度低者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处于劣势,限制了择业的范围,对工作远景存在危机感,对收进的信心明显不足。而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在择业中具有双向选择的相对上风,对增加收进布满信心。

4.低收进者对收进预期看淡。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进来看,低收进者对今年收进预期比中、高收进者明显看淡。调查显示,xx年家庭收进在2万元以下的,以为收进增加的占19.8%,而家庭年收进在8万元以上的则占31%。

二、超过五成城镇居民预备增加消费

调查结果显示,54%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年将增加消费,4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增加消费。在预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按问卷中所列消费项目显示出的消费选择,以先后排序(比重均在两位数以上),依次为:教育—旅游—电脑—家用电器—住房—保险—通讯。

1.增加教育投进成为所有家庭的共叫。在预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增加教育投进占55%,比往年调查进步6.1个百分点。而且,不同职业、年龄、收进水平的被调查者,表示增加教育投资的比重都居前列。

2.旅游消费经久不衰。在预备增加消费的家庭中,表示增加旅游消费的家庭占32.2%,排第二位,比往年调查进步3.6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居民走出家门的空间不断扩大。同时,居民收进水平的不断进步,奠定了居民消费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向享受、休闲发展变化的物质基础。

3.居民买屋为享受。目前拥有两处住房的居民家庭不断增多。调查资料显示,17.5%的居民家庭表示预备在今年增加住房投资,比往年调查进步1个百分点,排名由往年的第7位上升至第4位。

4.参加保险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调查显示,在表示增加消费的居民中,预备增加投资保险的占12.4%。此外,受股市行情低迷,投资风险大的影响,投资股票的占7.3%,比往年下降9.7个百分点。

5.汽车消费有看升温,通讯消费依旧看好。调查结果显示,4.1%的居民家庭表示要购买汽车,比往年调查进步了2.8个百分点,这无疑是汽车进进普通居民家庭的可喜信号。同时,通讯工具的消费远景依旧看好,尤其是移动通讯,随着移动电话款式的推陈出新和价格下调,部分居民手机的更新频率加快,促进了通讯消费。资料显示,在表示增加消费的居民中,11.5%的居民表示要增加通讯消费。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五

xx县地处xx省中部,地理位置人口等情况省略,大家自己酌情添加。“法律进乡村”普法活动启动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途经我县贵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凸现,因征拔土地、房屋拆迁、村务公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了更有效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化解各种矛盾,我县针对农村普法的特点和难点,积极探索、拓展思路,采取八项措施,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村“两委”法律素质

(一)加强村普法骨干、兼职法制宣传员的法制培训。近年来,我县为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质量,加大了农村普法骨干、兼职法制宣传员的法制培训。针对普法骨干参训人数多、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县依法治县办选派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和专业律师组成宣讲小组,在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工作指导性上下功夫,重点讲授了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以及调处农村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指导他们建立健全农村“两委”干部学法档案。现“两委”成员中培养了一名熟悉基本法律的干部,全县共培训了159名村级法制宣传骨干。

(二)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农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的对象直接就是村民,他们无论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村里大事小事、何时何地都跟村民面对面,村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与否,取决于农村“两委”,所以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村“两委”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关键。近两年来,我县均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全县各乡(镇)逐一开展巡回法制培训活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也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配合,并经常性利用各种会议适时开展培训。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县共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培训400余场次,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8月17日,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法律援助中心到洗马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对洗马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法制培训。参加培训的干部150人。培训内容主要有《信访条例》、《___省法律援助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以及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律师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农村党员举办法制讲座。在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______县驰援律师事务所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选派骨干律师到各乡镇、农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村委会成员举办法制讲座。律师就《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部分涉农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会上,律师还对党员干部们提出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疑点、难点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受到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开展“一学三讲”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活动,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活动。我县结合“十星文明户”的开展,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创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全县159个村中平均每村选出条件比较好的50户作为学法用法示范户。每户培养了一名法律明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教育农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并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开展了“一学三讲”法制教育活动。我县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根据《______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农村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农民法制教育活动。有计划分步骤的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业法、种子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物权法、森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宅基地使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内容,教育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动,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普法“三支队伍”、开展法制“四进村”活动,落实普法“五个一”工程,农村法制教育得到了有效推动

(一)我县在乡镇以司法所、综治办为依托组成农村法制教育宣讲团、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村“两委”组建农村法制教育志愿者队伍这“三支队伍”,充分发挥了“三支队伍”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谷脚镇为配合搞好铁路建设,于**年5月由镇综治办、司法所牵头,组成农村法制教育宣讲团,林业、土管、公安派出所、法庭、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站)、畜牧站、水利站等部门共同参与,到被征用土地村民家中开展“送法进村”、“送法入农户”活动,耐心细致地给村民讲解了《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使村民充分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识,村民们纷纷表示将遵纪守法,支持国家铁路建设。

(二)为加强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我县推出并落实普法“五个一”工程。一是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已在全县每个行政村建立了一个法制宣传栏。二是每个村利用村委会办公室或村小学建立一间法制教室。三是每季度利用广播、法制课堂或村民大会等形式组织村民进行了一堂法制课教育。四是为每户发放了一本普法小册子或一份《告农民朋友一封信》。五是组织了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有效地推动了我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年8月29日,县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习玉跃签发了《______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创建______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示范点的目的、意义、范围、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条件和要求。确定龙山镇水桥村、坝上村为“法治示范村”创建村,制定了“五五”法治示范村指导标准。**年以龙依治办()11号《关于确定县法治示范点的通知》文件形式,又增加麻芝乡五里村、三元镇三合村为法治示范村,为我县“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法治示范村”顺利开展。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深入示范点指导督促有关工作的部署,做好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我县继续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民主”和村务、财务公开“两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选举程序,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健全以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实行村党支部提出和管理村级事务的方案,“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论证提出决策意见,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民主决策制度;认真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创新民主管理方式,畅通民主管理渠道;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民主监督工作落实,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健全充满活动的村民自治机制。村“两委”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及时调处纠纷、矛盾得到化解、农村社会保持稳定。

(四)我县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三下乡”活动等,组织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资料进村、法制信息进村、法制文艺进村、法律服务进村”等“四进村”活动,推动农村法制教育不断深化。**年5月15日,随着“法律进乡村”宣传车队的启动,拉开了______县“五月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的序幕。我县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农村法治化水平,以“五月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为主线,“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组织县直等42家单位和部门分6个小组利用乡镇赶场天人员较为集中、宣传效果明显的优势对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充分发挥“五五”普法讲师团在普法教育、法制宣传中的基础作用,积极组织讲师团成员到各乡镇,对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兼职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宣讲,进一步拓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在乡(镇)搞好“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的同时,安排宣传小组中的司法行政部门对农村“两委”、兼职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副校长进行培训,着重培训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对面地开展法律讲座,接受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咨询。四是组织县直42家单位和部门利用场天人多、场面大、宣传效果明显的优势,在县城场天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xx0余份(册),展出展板40余块,专题片播放5个小时,横幅标语30余条幅,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农村司法、执法办案、开展法律服务中特别注重进行法制宣传,拓展办案的法制教育效果。不断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以街头巷尾、田边地头和农民赶集、布依“香花节”、“情歌节”、“斗牛场”、“歌会”为阵地,充分利用讲案学法、法制文艺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年9月6日,正值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七月半”,首届“______羊场孔雀寨香花节”也在羊场镇走马村孔雀寨隆重举行,周边十里八乡的万余名少数民族群众纷纷前来参加庆典。我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等一行15人组成法制宣传队,带着宣传资料,驱车70多公里来到孔雀寨,把节日庆典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宣传队员们或设立宣传咨询台、或穿梭于游人中间,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游人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___自治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册),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五、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县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具体做法:一是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培训外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信息沟通与管理,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情况联系和登记制度,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学法守法、依法维权情况,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务工前法制教育培训。三是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老、弱、病、残及经济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他们排了忧解了难。

六、开展乡村“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一)县依法治县办每年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综治委下发了《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继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我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非常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课时有保障,教材充实,师资队伍雄厚。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完成后,县政法委、综治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均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的综合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在交通安全月期间,县公安交警大队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面对面向农村学生宣讲交通法规。县司法局、公安局在每新学期开学时都选派业务骨干分别到各校开展法制讲座。麻芝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依托麻芝乡开展“平安麻芝”创建之机,深入到全乡各校举办法制讲座,向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毒品的危害、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法律法规知识。

七、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农村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

(一)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农村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二)围绕农村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年4月,针对我县摆省乡、谷龙乡、醒狮镇等乡镇出现矿山开采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配合有关部门到矿山开展法制宣传,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实现煤矿企业与当地群众“双赢”,维护了社会稳定。县环保局均对所有厂矿企业进行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全县31家矿山企业的矿长、安全员共62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的培训,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依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______普法网”宣传法律知识

(一)依托“______普法网”宣传法律知识。现在农村家庭电脑逐渐多起来了,自**年8月8日“______普法网”正式开通以来,很受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欢迎,点击率逐步攀升。网站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共设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依法治县、基层工作、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行政、新法速递和留言等十个版块二十八个栏目。功能着力于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网上法制教育,引导公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业务、讲责任”,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网络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全面反映我县法治建设动态,为农村广大群众提供快捷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依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宣传法律知识。针对农村普法的特殊情况和困难程度,我们依托农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这一覆盖农村的平台,创新性地在远程教育网络中增设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此栏目的开播,不仅受到相关远程教育主管部门的好评,还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欢迎。湾寨乡摆勺村老支书罗盛英看过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后,高兴地说:“此栏目节目很丰富,我们可以不用买书、借书就可以直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希望这样的栏目继续办下去,并且越办越好”。

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民的法律观念、依法维权、履行义务和遵章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诚信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水平。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谢伏瞻关于市县乡换届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换届工作通知要求,对全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根据市委会研究的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

县乡党委集中换届,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五年一次的换届,描绘出的是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意义非同寻常。我们一定要着眼大局大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换届工作抓实抓好。

1、搞好这次换届,是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这次换届是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形势下开展的第一次换届。从河南的发展来看,我省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紧要关口。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需要迈过一道道坎、闯过一个个难关。从郑州的发展来看,今后五年同样是我市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期,同时也是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国际商都、综合竞争力迈入国内城市第一方阵的发展目标的关键期。这次换届产生的新一届县乡党委领导班子,任期与“十三五”高度契合,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委制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把换届工作做好,把干部选准、班子配强,把全市人民的思想进一步统一起来,干劲进一步激发出来,力量进一步凝聚起来,就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就能为实现“两个率先”和“十三五”时期奋斗目标提供重要保证。

2、搞好这次换届,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实践。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以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为牵引,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软、松问题,严出了新气象。市委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召开市委全会系统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些都为做好换届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目前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恢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这就要求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班子、落实到风气上,使换届过程成为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过程。

3、搞好这次换届,是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契机。县乡党委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是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实现市委制定的宏伟蓝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有的地方“四唯”惯性依然存在,有的班子专业化程度不高,干部队伍老化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等。县乡党委换届,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把换届工作做扎实,各级班子就会有一个格局性、整体性的改善提升,收到平时调整难以实现的功效。这就要求我们精心谋划安排,在个体素质、专业结构、整体功能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县乡党委的整体功能,增强班子的整体活力,才能使县乡党委更好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更好的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的特点和目标

这次换届,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具体讲,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政治性强。后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集中发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在此基础上进行换届,干部非常关注,群众期望很高,这既为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对换届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改革力度大。这次换届在政策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和改进,在代表的产生上,强调准确认定代表人选身份。在职数设置上,允许领导班子职数在一定范围统筹。在年龄要求上,不再对领导班子主体年龄作出具体规定,年轻干部按一定比例配备。在推荐方式上,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等等。对这些改革举措,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又要防止简单化、片面化、机械化操作。三是统筹任务重。这次换届层多、面广、量大,是一个系统工程,牵动着市县乡工作全局,牵动着干部的进退留转。做好换届工作,必须树立统筹理念。既要统筹好换届工作各项任务,时间上压茬推进,人事安排上通盘考虑,结构性人选上统筹配备;又要统筹好换届工作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统一安排、同步落实;特别要统筹好换届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四是纪律约束严。这次换届尚未启动,中纪委、中组部就下发通知,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中央和省委就换届纪律风气多次响鼓重锤划出“底线”,要求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要从一开始就把正风肃纪抓在手上,确保风清气正。

换届不仅是领导班子的调整,也是工作的系统总结谋划。要通过这次换届实现“四个好”目标:一是把蓝图描绘好。县乡党委要认真总结“”时期取得的重大成绩、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我市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规划未来5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路线图”,奋力开拓发展新境界。二是把干部选用好。要进一步细化好干部标准,注重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中,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是把班子配备好。近年来,市委积极谋划干部调整配备,重视干部的战略储备,持续推进关键岗位干部的年轻化。通过“双百工程”、选派干部到市委中心工作一线挂职历练等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识别、选用了一批优秀干部,为换届人事调整打下了好的基础。这次换届要针对不同地方不同类型领导班子特点,把优化结构、增强功能作为着力点,打造人才聚集、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的领导集体。四是把风气营造好。换届期间往往也是干部思想活跃期、敏感期、复杂期。要坚持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工作持续性,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总结过去、谋划工作、加快发展上,引导到激发干劲、忠诚履职、扎实工作上,让换届成为学习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研究当地特点、谋划科学发展思路的实践过程,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十三五”发展任务的动力支撑。

三、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的政策要求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换届工作需要认真把握和对待的关键问题。市委的《通知》对这次换届作了系统安排部署,提出了相关政策要求,这是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一)用人导向要“正”。换届是干部进退留转比较集中的时期,选人用人更具引领性、示范性、导向性。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习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四有”、“四个人”、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思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专业化能力,树立敢于担当、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重视基层的导向,做到“四选四不选”:突出政治标准,选那些信仰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忠诚的干部,不选与党离心离德的人;突出作风要求,选那些律已严、干事实、做人实的干部,不选漠视纪律、不守规矩、虚言虚行的人;突出能力素质,选那些能够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不选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人;突出廉洁自律,选那些廉洁从政用权、廉洁修身齐家的干部,不选权欲膨胀、利欲熏心的人。

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者上是用人导向,庸者下、劣者汰也是用人导向。要以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做到上之有据、下之有序,实现能上能下良性循环,营造敢于负责担当、争相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关于选优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党政正职是“关键中的关键”。如何选配党政正职,对选人用人起着“风向标”作用。要拉高选拔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以律己的优秀干部。要注重实践历练,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优先考虑在基层和艰苦岗位经受扎实磨练的干部,注意考虑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要形成合理搭配,党政正职配备,既要考虑年龄、知识、专业、能力结构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禀性气质特点、工作阅历经验上的互补性,使他们成为密切合作的好搭档。要及早进行储备,结合换届前的干部调整,持续推进关键岗位干部的年轻化,特别是打破论资排辈,通过多种渠道改变优秀年轻干部“末位使用”、走“之”字形、爬隐形台阶的状况。加大党政正职人选战略储备的群体建设,积极输送优秀干部。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乡镇党委是我们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桥头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斗部”。如果这座“桥头堡”沦陷了,战斗力凝聚力软弱涣散,就会造成农村工作大面积塌方。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全市的乡镇工作还存在力量薄弱、队伍老化、青黄不接等突出问题,有的乡镇党委书记缺乏历练,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有的乡镇党委委员设置不够规范,一些涉及中心工作的重要职能并没有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中得到落实和体现,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等等。这些问题要引起重视,尤其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地方轻视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的问题,真正以这次换届为契机,围绕突出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切实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要把乡镇党委班子的配备牢牢抓在手上,对党委委员候选人严格考察把关。要严格选人标准。注意选拔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党政正职,选拔那些在本地成长、有基层工作经历、愿意扎根在基层、与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贫困地区,要特别注重选拔能够带领群众攻坚克难、脱贫致富的干部。要扩大选人视野。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注意选调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换届人选。要充实党建力量。这次换届,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党务力量建设、提升抓基层党建队伍专业化能力的要求,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专职抓党建的副书记,配强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好党务工作力量“层层衰减”、越到基层越薄弱的问题。

(二)执行政策要“严”。这是历次换届的焦点,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我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关于班子职数。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要从严掌握、总体保持稳定。严格职数是中央、省委的明确要求。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严格按照职数配备,不能饮鸩止渴。从目前看,清理干部超职数配备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做,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任务很重。这次换届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为与新修订的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相衔接,中央将县(市)区委与市委职数拉平,增加为9至11名。省委从实际出发,根据发展规模、人口数量和社会管理任务等,将乡镇领导班子职数配备为9至11名,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基层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在乡镇党委班子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包含兼任乡镇长的副书记1名、专职抓党建的副书记1名),园区套合的乡镇设副书记3名,增设1名副书记。在确定各类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时,一定要从严从紧掌握,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并结合实际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各县(市)区乡镇职数设置情况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要统筹安排,发挥最大效益。考虑到领导班子层级和地域差异,这次换届,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可按乡在县、县在市范围统筹。实际操作中,可根据规模大小、工作需要等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1名。各地要用好用足这个政策,发挥职数资源的最大效益。

关于年龄界限。对干部队伍整体而言,关键是要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及时充实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补充新鲜血液,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另一方面,要适当保留一些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工作得力的年龄较大干部,以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这次换届,市委参照省委制定的省直管县继续提名及平级转任年龄界限,和我市20xx年县(市)区委换届提名年龄界限,根据老中青梯次配备要求,慎重测算出换届时干部配备的合适年龄点。新提拔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对于继续提名人选的年龄界限,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兼顾现实,不搞平衡照顾,严格按照省、市委换届政策执行。

关于班子结构。十指再强不如拳头有力。一个班子的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成员个体是否优秀,更取决于班子结构是否优化。要从增强整体功能出发,优化班子年龄、性别、民族、专业和能力结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干部的配备数量,总体上按照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总数五分之一的比例把握。乡镇领导班子中要有适当数量的年轻正职,原则上每个乡镇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可在县(市)区范围统筹考虑、总体调控,不简单按每个班子硬性配备。对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考虑人选成熟度和岗位匹配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尽配。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上一级范围统筹解决,确实无法配齐的,可留出空额届中再补。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所辖乡镇数量较多的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应注意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优秀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注意选拔专业化干部,要准确理解专业化,不能简单把专业学历、专业职称等同于专业化。既要注意选配熟悉党务和经济、社会、法治等工作的干部,又要重视充实熟悉现代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干部。要防止一个班子中同一类干部过于集中。

(三)换届考察要“实”。做好换届考察,是选干部配班子的基础。一是要用好综合研判。坚持整体与个体相结合、集中与日常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对下一级领导班子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班子运行情况、整体结构、优化方向、进退流转、干部储备等,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履职成效、作风表现等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改进民主推荐。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搞“海选”“海推”。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在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形成建议人选名单,在党的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范围进行会议推荐,更加精准地选人;对民主推荐结果要正确运用,防止简单“唯票”取人。三是要提高考察质量。采取立体考察、透视甄别、切片化验、会诊辨析的方法,落实提出的“五观察五看”重要思想,观察对重大问题的思考以看其见识见解,观察对群众的感情以看其秉性情怀,观察对名利的态度以看其境界格局,观察为人处事方式以看其道德品质,观察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看其综合素质。四是要防止“带病提拔”。关键是落实好省委“五必”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成立审核小组,采取“直通车”方式进行审核。各地要提前介入,做好相应准备,留出提前量,掌握主动权。需要强调的是,党委要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出现“带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责。要正确处理从严把关与保护干部的关系,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对那些勇于改革、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四)大会选举要“好”。这是换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党章和有关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安排好党代会的日程,确保大会选举规范有序进行。要从严把好关口。严把标准关,注重履职能力的同时,党代会代表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模范遵守党章党纪。严把身份关,避免出现身份失真,防止挤占工人、农民等一线人员名额。严把提名关,坚持标准和条件,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把考察关,对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优化改善结构。党代表中基层一线代表比例要适当提高,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同级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代会。要从实组织选举。党委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上级党委要派人参加大会选举,加强指导。要注意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要严格按章办事,善于运用党内法规解决选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现党委意图。要严防代表推荐和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换届风气是检验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从总体上看,经过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洗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但我们也要看到,干部满意度是个“易碎品”,上去很困难,下来很容易。平时用人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这次换届,市委明确要求,要把正风肃纪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做到教育全覆盖、监督无死角、问责零容忍,保证风清气正。

(一)把“严教育”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一方面,要突出正面思想引导。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工作政策法规,特别是围绕学习贯彻换届纪律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要把换届纪律规定印送给换届相关的每一位人员,要求他们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另一方面,要搞好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观看专题教育片,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总之,要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清楚的知道什么不能做、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增强纪律观念,严守纪律规定。

(二)把“严督查”贯穿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要畅通监督渠道。党员群众是这次换届的直接参与者、监督者,对换届风气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要注重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平台,及时受理举报,监测换届风气。要实行全程纪实。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在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要加强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换届工作进行巡回检查。要把换届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察。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驻督导组,现场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和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把“严查处”抓在手上。坚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抓早、抓小、抓现行。要构建快速查核机制。成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纪问题,有一件、查一件;问题属实的,严肃处理;本级查不动的,上级直接派人来查。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纪案件,及时通报、以儆效尤,绝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绝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绝不让触犯法律者逃脱惩处,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

五、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这次县乡党委换届,标准之高、改革之多、纪律之严,前所未有。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一)切实加强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县乡两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分别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必要的办事机构,挑选政治可靠、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加强与纪检、宣传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换届工作。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披露的有关问题,及时应对、妥善处理,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防止恶意炒作,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二)加强换届工作的整体谋划。县乡党委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符合省委精神和市委要求的政策文件及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文件,要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精神,解决“对上”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更是一个政治态度,要坚决向中央看齐,对上级部署不打折扣、不讲条件的贯彻执行;要结合本地实际,解决“对下”的问题。搞好调查分析、摸底测算等,确保工作开展、政策制定都立足于本地实际;要传承好的做法,解决“前后”的问题。对过去行之有效、已形成共识的优良传统、历史经验,搞好继承发扬,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我们的工作彼此贯通、相互联系、有机统一。

(三)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换届必然涉及干部的进退留转,容易出现心浮气躁、思想波动、等待观望等现象,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时刻关注换届过程中的干部思想动向,认真分析,提前研判,做好预案。要结合“两学一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开好民主生活会,换届前,县乡领导班子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对思想上有疙瘩、情绪上有纠结,有不同意见的干部,退、转的干部和没有列为人选的考察对象,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交心谈心,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疏导。

同志们,这次县乡党委换届是一场只能打赢、不容有失的硬仗。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三严三实”的作风,严谨细致、密切协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换届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国际商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七

20xx年,我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统筹城乡一体化为突破口,更新规划理念,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加快提升城镇化水平,加大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力度,着力打造优美示范乡镇。现将20xx年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我乡的城镇化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工作目标。同时,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城镇化建设,完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20xx年,积极争取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庄子河坝为风貌塑造示范点,以治路、治水、治乱、治脏为重点,以绿化、亮化、美化为目标,不断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全乡新修公路21公里,其中:庄子村5组3公里,庄子村一组杨麻子沟2公里,百里村3公里,联合村13公里(硬化5公里);解决人畜饮水蓄水池6个,管件6000余米;为解决村民通行困难,防止汛期通行安全事故的发生,新修便桥4座;处理场镇垃圾200余立方米。完成乡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具体涉及3个村,分4大项,12小项,资金合计15万元,受益农户300余户,受益群众1500余人;投入150余万元改造旧房93户涉及人口340余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乡重点保洁区域分成3段(百里村1段1人、联合村1段1人、庄子村1段3人。),安排5名保洁员分段负责,对场镇保洁员作工作服上岗的机制,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全天候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是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乡收入各村做好灾后农房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各村农房重建户的信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把督察关,严格农房重建各项审批手续。

城镇建设资金严重匮乏,我乡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虽然乡政府竭尽全力进行整治,但终因财政资金严重不足,整治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所以需要上级加大资金倾斜和扶持力度。

总之,今年我乡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基本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提高我乡的整体形象。明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城镇化建设工作,力争再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辉煌。

2023年城镇迁入农村户协议书如何写八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等规定,甲方_________拆迁项目已经海南省建设厅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批准(琼建住房函[20_________]_________号文附件第_________项),已列入海南省20_________年度拆迁计划,并取得《海南省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_________拆许字第_________号),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所在地点,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____

(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____

(五)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

┌───┬──┬───┬───┬──────┬───────┐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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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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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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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

┌───┬──┬───┬───┬──────┬───────┐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码│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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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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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

1.乙方情况: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第四条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确定;

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补偿金额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房屋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4.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煤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或者初装费,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5.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三)补偿款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四)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土地】。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土地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详见附件4。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四)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

(五)差价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为_________,户型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过渡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日内腾出周转房。

(五)【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之日起3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拆迁补助费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将依法实施拆除。

第十条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8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的;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三)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4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不找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属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三)安置土地面积误差参照本条第(二)项处理。

第十三条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实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1天罚款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

第十八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

1.合同补充协议□

2.被拆迁房屋平面图□

3.安置房屋平面图□

4.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1)外墙: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市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二、为体现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三、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四、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正文(不含说明)共十页,二十条。

七、本协议条款由海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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