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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地产停牌通知范文(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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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地产停牌通知范文(模板12篇)
2023-11-20 14:59:54    小编:ZTFB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与方向,助力我们更好地前行。在总结中,我们要客观评价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成果。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搜集,以供大家研究和参考。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一

先生/女士/公司:

您好!感谢您购买(案名)的单位,我们高兴地通知您,经过本公司上下的一致努力,现(案名)已正式竣工交付使用,请您持本通知于年月日前前往路/街号办理您所购单位的入伙手续。根据你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协议及物业管理法规的规定,您办理入伙手续时尚有如下款项应予支付:(1)未付楼款:元(2)物业维修基金:元(3)首期物业管理费:元(4)公摊水电费按金:元(5)其他费用:元注:届时随身应带备文件:a.个人: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收楼的委托书)b.单位: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影印本(法人委托书)c.入伙通知书d.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属上列所示(1)的款项未付,采用汇款形式时,请汇至:公司名称:帐号:开户行:如属上列(2)—(5)的款项,汇款时请汇至:569公司名称:帐号:开户行: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房号。

再次感谢您成为我们的顾客,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有限公司。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二

小龙辞旧岁,骏马迎春来。池州房产网在201x年实现了一次自我蜕变,我们对网站进行了一次全新改版,我们完善了市场服务,我们成长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客户和网友的支持,马年即将来临,池州房产网祝您马年新气象,一马当先吞山河,事业顺利业绩高。

春节到来之际,根据国务院假日安排通知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为春节假期,为期15天,x月x日正式复工。

假日期间,池州房产网日常稿件更新将有所延迟,楼盘活动将不安排记者现场报道,楼盘可将活动软文发送至邮箱xxxx,我们会及时将软文更新至网站首页。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xxxx咨询解决。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希望广大网友和业界朋友继续关注池州房产网,让我们马年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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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xila。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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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停牌通知篇三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您于*年**月**日购买“”小区住房合同备案号为:,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元整。

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

至*年*月**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

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函告!

*年*月**日。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四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29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201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6月16日至7月16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6月16日至7月17日,缴费时间定于2017年6月17日至7月1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7年6月17日至7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二)报名程序

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的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85439923、85222456)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像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各地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个人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信息不符者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的规定,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每人每科65元外,其余科目每人每科69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下页)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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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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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到来之际,根据国务院假日安排通知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为春节假期,为期15天,x月x日正式复工。

假日期间,池州房产网日常稿件更新将有所延迟,楼盘活动将不安排记者现场报道,楼盘可将活动软文发送至邮箱xxxx,我们会及时将软文更新至网站首页。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xxxx咨询解决。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希望广大网友和业界朋友继续关注池州房产网,让我们马年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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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停牌通知篇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

考 试 时 间

考试时间

科 目 名 称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地点:全省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人事部令第31号)处理。

系统于7月21日开通,报考人员应登陆国家网上报名系统(http:///),按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好有关报名资料,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至各市房地产估价师管理机构。

各市房地产估价师管理机构登陆本地考试报名审核系(http:///nativeedition/),受理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同时对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并代收考试费。请于8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网上数据和考试费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审核系统登陆用户名与密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一)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输入个人申请资料后直接下载打印);

(三)单位出具的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五)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复印件应清晰、整洁。两份表和其他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全部资料钉在一起即可。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所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请考生自备。考试管理部门在各科目考试中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为65元/人科(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15元/人科),主观题为69元/人科(其中代国家收费19元/人科),报名费每人10元。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自行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后方可报考。在考试前后,管理部门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三)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五)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按规定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八

20xx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为:1月1日(星期日,元旦)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20xx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为:1月27日(星期五,除夕)至2月2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初六),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12月26日。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九

2、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的到达货物到货时效无法保障,恢复正常。

代收货款退款操作业务安排为:20__年__月__日16:00前停止代收货款退款操作业务,自20__年__月__日起我司代收货款退款操作恢复正常。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

放假期间如需咨询,请拨打我司全国服务热线,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放假期间如有异常请联系刘经理.

20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本人网上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9:00— 8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格式必须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须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无法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正常显示,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

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房地产

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一)考场设置。2017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 —  10月13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联系电话:0731-85468567。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十一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地产催款。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业主:

您好!根据您所签署的水木年华三期楼宇内购书第三款的约定,现您没有按时签署商品房。

买卖合同。

本公司视为您放弃购买此商品房已交内购金不予退还。限您在三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交购房款。如不履行此房另行出售他人特此通知!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您于*年**月**日购买“”小区住房合同备案号为:,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元整。

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

至*年*月**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

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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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于*年**月**日购买“”小区住房合同备案号为:,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元整。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您至今仍未付清首付房款并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按照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视买受人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附件四第六条约定:本合同在双方签章生效后,买受人如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套房屋总房款的10%赔偿出卖人损失;至*年*月**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函告!*。

*年*月**日。

房地产停牌通知篇十二

第1条为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一个有序竞争的工作团队,促进销售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售楼部所有销售人员。

第二章全员营销奖励。

第3条为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资金,公司执行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第4条售楼部非直接销售人员或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属除外),在成交后给予介绍人按成交额的1‰计算提成。

第5条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售楼经理,统一安排接待。未按规定通知的,不予承认。

第6条销售提成的结算以回款金额为前提。具体如下:

(1)-次性付款购房的,在全款到账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

(2)按揭贷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付款且办完按揭贷款手续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

(3)分期付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期款项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

第7条销售提成为一次性结算。在满足上述回款条件的下个月一次性结算提取。

第8条如果所介绍并成交的客户退房,销售提成不予结算;若销售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销售提成应返还公司。公司有权从员工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9条如果所介绍并成交的客户换房,根据前后业绩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提成大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应返还公司,公司有权从员工下月工资中扣除;已发放提成小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第10条公司领导指定的购买客户,由售楼经理指定销售人员负责接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11条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选房,免交3年物业管理费。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总金额1%的优惠。

第三章其他奖励。

第12条为奖励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设立“冠军销售奖”,具体如下:

(1)每月销售业绩第2003000销售冠军,将给予奖励人民币元。

(2)每季销售业绩第一名的为季度销售冠军,将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年度销售业绩第一名的为年度销售冠军,将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13条为鼓励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对提供有关销售管理、

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且被采纳的,给予奖励200~3000元/次的奖金。

第14条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第16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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