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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税收定额申请书 税定额调整申请书(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6:33:36 页码:12
取消税收定额申请书 税定额调整申请书(三篇)
2023-01-16 16:33:3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取消税收定额申请书(推荐)一

近年来,华池县税务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纳税服务体系,转变税收征管和执法方式,提升税收信息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收获了纳税人的“点赞”。

优流程压时限审批服务更便民

华池县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税费办理“不来即享”,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转变。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提示、事后响应,建立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机制,推行“大数据应用分析、税收风险管理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监控、纳税人信用评价”,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将“不来即享”与管理事项清理深度融合,取消各类证明事项61项,取消报送材料806种,公布“全程网上办”清单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201项,实现“资料取消提供、网上流程办理,优惠即时享受”。截止目前,原适用的428项税收优惠、2019年以来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政策,全部实现“不来即享”,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同时,华池县税务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税费办理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推进“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信息共享频次。推出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的“五减”办理模式,简化企业开办过程中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将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的5张表整合为1张,实现新开办企业发票领用即时办理。大力推行税务注销便利化改革,通过精简文书材料、优化办理程序,纳税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在税务大厅办理注销业务,在全县办税厅(室)设置了税务注销专窗,开通绿色渠道实现企业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大“提速”。

“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办事更便捷

华池县税务局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90%主要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收优惠事项办理采用“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督”的方式,使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坐享”优惠,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同时,县税务局深入推行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在目前已经推广的社保费单位缴费客户端和上线城乡居民两险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缴费渠道的基础上,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上线工作,努力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掌上办”,协调人社、医保等部门同步开展系统改造,加强系统运行监控,实时监测各个“网上办”“掌上办”渠道运行情况,开展联合运维,确保缴费人缴费顺畅。

此外,随着不动产交易系统成功上线,县税务局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沟通协调,深化部门合作,联合制发了《华池县关于推进不动产办税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破除技术壁垒,打破“信息孤岛”,打通数据通道,推进工作落实。现已成功实现了住建部门网签备案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人性化智能化群众办事更满意

为了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华池县税务局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积极为群众提供人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精细化的服务。

组织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与邮政部门签订《税务专邮服务协议》,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经济的涉税资料邮寄服务。

线下推行的“容缺办理”“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做法,在全市税务系统率先建立“好差评”系统,进一步提升线下办税的满意度。

积极与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对接,主动掌握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按照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名单及全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名单,建立“项目管家”四类电子台账,实现“一项一账一表一卡”工作模式,为重大项目建设“护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方式,最大程度降低了交叉感染风险。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先后6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业务范围,将这一应时之需固化提升为常态之举,更好的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已达214项,涵盖纳税人端征管业务事项的90%以上,其中203个事项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办事“不见面”、服务“不打折”,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办税缴费。

精选取消税收定额申请书(推荐)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 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 ,经营品类__________ 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 )租金标准: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 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 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 )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 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 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 )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取消税收定额申请书(推荐)三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xx年以前,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采取先采购后报审的方式,经旗采购办审批、财政局采购中心审核后报账。交易中心成立后,财政局采购中心撤销,为解决当时单位不能报账问题,按会计核算中心要求,由交易中心代替采购中心在自行采购表上审核签字。

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既不进入交易中心,也不涉及交易中心业务范围,只是增加了报账手续,现请求旗政府取消交易中心对自行采购项目的审核手续。理由如下:

一、按照采购法规定,自行采购由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其采购方式唯一合法的批准机关为采购办,采购方式正确与否,只能由行政监督部门予以纠正,其他部门无权审核。

二、按照旗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交易中心业务范围,并不包含自行采购,只涉及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的项目,对以外项目不予受理,审核自行采购项目更无依据。

三、从全市执行情况看,市交易中心和各旗区交易中心都无自行采购项目审核业务。旗交易中心与市采购办咨询,也无此要求。

四、经请示市公管办,确认此手续超出交易中心业务范围。按照今年市对旗公共资源交易考核细则要求,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五、经与旗财政局咨询,在目前支付模式下,并无规定由采购办以外的其他部门进行审核。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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