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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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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优秀16篇)
2023-11-20 17:30:16    小编:ZTFB

校园是我们渡过青春时光的地方,留下了无数美好的回忆。散文的写作需要情感的流露和对生活的独特感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一

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将按照“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四种初试方式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00余名,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拟接收的推免生数公布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数在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40%,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名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须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

2、以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另需提供英语四级证书或正式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并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一篇以上。在专业目录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4、骨干计划报考条件及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所有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林业大学”为报考点并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2日前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相关电子信息,详情请查看所在省级招办发布公告。北京地区考生须网上缴费,其它地区的.考生缴费根据当地要求。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能获得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报考资格审查和复试。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27和28日(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我校复试工作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进行,在此期间须对达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选报导师的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导师),考生可以登录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查询导师信息。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将在复试前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四)考试大纲。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历年考题,不举办任何辅导班,考生可以参考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各学科的复试笔试科目要求。

(五)违纪处罚。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学费及待遇。

1、学费标准。

2016年我校学术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硕士中的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会计硕士为13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为15000元/年,mba学费以mba中心通知为准,其余专业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2、奖助。

五、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校期间待遇按协议执行,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六、学制。

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为2年(风景园林硕士和艺术硕士为3年)。

七、住宿安排。

原则上凡非定向、骨干计划及京外定向生均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缴纳住宿费,具体按宿教科相关规定执行。

官方网址:;电子邮箱:(e-mail)ldmba@。

九、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01林学院:62336354。

xuxinzhao2010@。

002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6210。

yangdi@。

003工学院:62337050。

zhihui@。

004信息学院:62338147。

zhangping@。

005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8358。

cailiaoyjs@。

006园林学院:62336634。

lyon1981@。

007经济管理学院:62338109。

xiachfbj@。

008水土保持学院:62338664。

sbyjsgl@。

009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liufang525@。

010人文社会科学学院:62338383。

dongm99@。

011外语学院:62337732。

zhm0501@。

012理学院:62338375。

figureyu@。

01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2336615。

jinchensmile@。

014艺术设计学院:62336564。

zhouzhenxing@。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二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由原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

学校现有17个学院,6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可自行审定教授任职资格的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一级学科内可自主设置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高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含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一级)、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北京林业大学是双一流大学,在全国基本上也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北京林业大学是一本大学。(注:自2019年开始,北京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北京林业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大学,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三

比如有一题是关于某球员每赛季出赛场次,每场平均上场时间,每场平均得分的题。

上场时间的单位是分钟,而有道题问该球员这几个赛季一共上场多少小时。

还有一题是柱状图,五个月份,每个月份给出支出收入两数据。

最后问得是纯收入。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四

近年来,随着中外教育交流合作的不断发展,我校国际交流合作逐步扩大和深入,越来越多的在校学生赴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境外实习和参加志愿活动,对其开阔国际视野、了解不同文化、增加社会阅历具有积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利益,引导有关交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目前我校的有关做法,现制定《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一)规定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户口在我校的全体学生(本、硕、博)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国际比赛、合作研究、访问考察、培训、交换生、实习、志愿服务及演出、夏(冬)令营等交流活动的管理。

(二)管理部门和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由我校外事、教务、学生管理部门共同管理。学生的学籍管理、经费标准按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出国(境)审批根据具体出国(境)类型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代表(港澳台办)审批。学生海外实习及志愿活动,境内外组织招募高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及志愿服务,必须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承担相应责任。我校与之签订合作协议的部门要负责审查境内外合作组织资质,保障学生利益。未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境内外组织及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开展招募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的活动或与此相关的宣传、推介活动。

校内学生社团、海外实习项目交流协会等学生组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招募学生赴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

(三)申请程序。

我校学生申请出国(境)交流根据出国(境)类型前往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下载相应申请表格,填写相关内容后按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的相关规定进行校内会签审批。申请须由学生本人征得家长的有效认可,在表中注明或另附书面情况说明(均须有学生家长签名)。学生擅自参加未经学校组织的境外实习或志愿活动所产生的问题应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四)出国(境)证件和签证(注)的办理。

根据教育部教外综4号文“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的通知要求,凡在校学生,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护照。持因私护照的在校学生出国签证由学生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申请赴港澳的由学生本人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五)本办法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五

第一条为了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了保证我校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学籍管理,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制。

1、夜大学、函授高中起点专科––2.5年;。

2、夜大学、函授专科升本科––3年;。

3、夜大学、函授高中起点本科––5年。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参加全国成人教育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指定就读地点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成人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事后应及时与学校联系),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无故逾期半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保留学籍。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注册后,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由学院核发学生证后,方为正式学生。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半年内,如发现徇私舞弊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夜大、函授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到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到和缴费手续,以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不能如期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无故逾期半个月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学生交费后,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学,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并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经批准退学的学生,需按照相关规定扣除部分学费。具体规定如下:开学后退学的,从开学之日起至退学之日止,按月扣除学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满学期按六个月计算;学年第二学期退学者,不予退费。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未按规定缴费者;。

(二)不符合学院其他注册条件者。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入学教育,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德育教育、校风校纪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专业介绍等。

第二节转专业、转学、转站。

第十条学生应按录取专业学习,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

(一)因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成人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准并与相关学历教育部门会签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上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所转专业应属同层次、同类型、同年级或低年级。

(二)当年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转学。在原学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入我校学习。毕业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办理转学,必须持有调动单位和转出学校的证明,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相关教学点(函授站、函授分院、夜大教学点,下同)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教学点管理部门应在每年九月底以前,将申请转学学生材料(新生录取表、本人申请、转学登记表一式两份)汇总后报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转学须经学校成人招生办公室核准、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上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后生效。

(四)各教学点管理部门在未接到学校成人招生办公室正式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同意学生转学和调整专业。

(五)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不能具有双重学籍。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后,原来所修课程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对于转入本校的学生,其在原校所修课程的成绩,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计入学籍档案。

(二)对于校内转专业的学生,承认其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

第十二条函授生因工作调动或其他正当理由离开所属函授站,如新任职单位所在地区设有我校函授站,并有相同的专业和年级,可以申请转站。

第十三条函授生转站就读须持有调出与调入单位证明,经转出和转入函授站签署意见,报学院批准。

第三节休学与复学。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二)因特殊原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十五条学生因公、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须由本人提出休学申请,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教学点核实后,填写休学申请表,并由教学点签署意见,报学院批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并不予保留学籍。

第十七条复学手续。

(一)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学院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二)对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院审查,若发现休学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学院可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院校。

第十九条学生申请复学,须于每学期开学前两个月内办理复学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点签署意见,报学院批准,方可复学。由教学点按专业编入适当年级学习。如无适当年级、专业可安排,需视其具体情况,应保留学籍一年或作转学、退学处理。

第四节退学。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因病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按教学计划坚持学习者;。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由教学点签署意见,报学院备案,即可退学。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六)因其他原因,所在单位和教学点按学院相关规定认定应当退学者;。

(七)一学年内经补考不及格门数累计达本学年所开课程三分之二者;。

不及格课程门数的统计按下列规定执行:

l、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2、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环节,单独进行考核不及格时,均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计算。

(八)有二次或二次记过以上处分违纪记录者;。

(九)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十)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学者。

第二十一条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应在学院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学手续,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第二十二条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学院研究决定后。通知本人,发给退学者相关证明,并在学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五节毕业、结业。

第二十四条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通过思想品德鉴定,准予毕业,由我校发给国家统一注册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标准,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详见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学生达到下列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每年发放一次。

(一)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二)毕业时因成绩不合格而取得结业资格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安排,可在随后一年里参加补考一次,在通过该门课程的考核后,毕业证书顺延一年发放。

(三)完成学校规定的公益劳动等其它任务。

第二十六条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期间受到两次(含两次)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不予毕业,按结业处理,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途终止学习者作结业处理,根据其在校表现及已修课程成绩,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学习期限在半年以下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院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有课程经考试、二次补考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第二十九条毕业证书及结业证书的发放,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十条学生毕业、结业时应办理离校手续,结清所有欠款,归还租借的学院及教学点物品,持有效证明到学院指定的有关部门领取相关证书。

第三十一条各类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

第六节处分。

第三十二条学生违反学校纪律,需视其情节轻重和对错误认识的程度,分别给予个别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详见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对学生的处分,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七节学生证、校徽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学生证和校徽是学生的学籍证明,只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佩戴和使用,应加以爱护并妥善保管。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发给学生学生证和校徽。凭学生证办理或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凭校徽进出校门。毕业后必须交回学生证、校徽。

第三十五条学生证、校徽若遗失,原则上不予补发,但可开具证明。因学生证、校徽遗失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八节学生成绩记载与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学生必须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正常考核一般在学期末进行,通过考试取得该门课程的成绩。若正常考试未达到及格标准者,必须参加补考。每门课程补考不得超过两次。考核成绩载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七条学生所学课程的考核办法针对不同课程的特点,采取开卷、闭卷、口试等方式。一门课程的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小时。

第三十八条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30%––50%(含作业、出勤等),考试成绩一般占50%––70%。考试、考查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

第三十九条每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事先书面申请并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的缺考者允许参加补考或缓考。凡参加补考者须按规定向教学管理部门递交书面补考申请,经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在成绩中注明“补考”字样,(如“补78”)。在学位评定成绩中该门课程以60分计。凡参加缓考者亦需向教学管理部门递交缓考申请,经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缓考成绩合格者以正常成绩计入学籍。

第四十条学生的补考、缓考时间一般与下一年级同门课程考试同时进行。如补考仍不及格者,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参加第二次补考,第二次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内,补考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凡经补考后不及格的课程一学年内累计达所开设课程二分之一者,留级;达三分之二以上者,劝其退学。

第四十一条对于无故缺考的学生取消其正常补考资格,成绩单中注明“旷考”字样。

第四十二条学生如申请某门课程重修,必须向教学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该门重修课程所有正常环节的教学活动。重修成绩合格者在成绩中注明“重修”字样,(如“重78”)。在学位评定成绩计算中,该门课程以重修成绩的实际分数计算。

第四十三条考试作弊者,取消正常补考资格。

第九节免修与免听。

第四十四条凡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同等学历毕业资格或取得高教自考成绩者,凭有效成绩证明,可从开设的课程中选择相应课程办理免修。对其已修课程的承认比例如下:

公共基础课100%。

相同或相似的专业课100%。

非专业选修课100%。

第四十五条申请免修,一经批准,成绩记载中注明“免修”字样,如“免89”,成绩计算如下:

已修课程成绩高于80分的,一律以80分计;。

已修课程成绩低于80分的,以实际成绩计。

第四十六条已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者,其大学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成绩以75分计。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考核时,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四十七条已通过成人学位英语统测的学生,其大学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成绩以75分计。

第四十八条申请免修、免听,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有效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张,经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主管院长批准之后,留存学生所在教学管理部门存档、备案。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得免修、免听。办理免修、免听手续的时间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时不再补办,具体时间由教学管理部门安排。

第四十九条经批准可以免修者,各种费用一律不减免。

第十节留级、劝退。

第五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留级:

(一)凡经补考后不及格的课程一学年内累计达所开设课程二分之一者;。

(三)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函授生超过面授总课时四分之一)者;。

第五十一条凡经补考后不及格的课程一学年内累计达所开设课程三分之二以上者,劝其退学。

第十一节考场纪律。

第五十二条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详见考生考试规则)。

(一)按规定时间进人考场,按规定座位就坐。迟到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进入考场。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特殊情况可由监考教师酌情处理。

(二)学生领到试卷后,首先要用工整字体在指定位置书写年级、姓名、班级、学号。

(三)考试前应准备好必要的文具,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他人借用时,应经监考教师准许。

(四)学生携带的书包、课本、笔记本、参考资料等,应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存放。

(五)必须按规定时间交卷,超过规定时间不交卷者,试卷作废,该课程考试成绩计零分。考生须在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六)考试不得携带手机、呼机,各种电子记事设备。考场内不准吸烟。

(七)考试(口、笔试)过程中交头接耳、翻阅课本、笔记本、翻阅或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打小抄”,偷看他人考卷或为偷看者提供条件、传送纸条及信息、交换考卷、替别人答卷、找人代考、在考场里随便走动、使用手机,呼机等通讯设备或电子记事设备,将试卷带出考场等均属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考卷作废,该门考试成绩按零分计,记分时注明“作弊’字样。作弊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作弊者在申请学位、颁发毕业证时按成人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所规定的相应处分论。

(八)考试前应做好各项准备,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由监考教师酌定。擅自离场按作弊处理。

第十二节考勤与纪律。

第五十三条学生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或教学点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上课、实习、劳动等都实行考勤。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论。

第五十四条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集体劳动等环节或节假日结束后无故逾期返校者,每一天按旷课四学时计。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学时论。

第五十五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有关活动者,应事先请假。病假满一天以上,需交验医生证明。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须请事假时,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学点教学管理部门批准;超过一周者报院领导审批。凡因故事先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事后应主动办理补假手续。申述理由不够准假条件时,按旷课论。病(事)假期结束后,要主动销假。

第五十六条考勤工作由各教学点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十七条学生旷课,按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一学期(函授为一学年)内,每门课程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达课时的1/3(函授生达面授课时的1/3),取消学生参加该门课程正常考试和补考的资格。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函授、夜大学),各教学点可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1月起实行。

第六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六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将按照“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四种初试方式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600余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余名。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于10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三、报名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须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可登陆/查询)。

2.以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另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并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至少一篇)。在专业目录中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在校应届本科生可在2018年9月24-27日9:00-22:00期间进行预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报考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要求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本人户籍或学籍所在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京外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林业大学为报考点。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11月12日前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详情请查看所在省级招办发布公告。现场确认前,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报考资格审查和复试。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23日(24日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科目)。我校复试工作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进行,在此期间须对达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选报导师的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导师),考生可以登录研究生院、学院网站或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查询导师信息。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安排等将在复试前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四)考试大纲。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任何辅导班,考生可以参考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各学科的复试笔试科目要求。

(五)违纪处罚。

对报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学费及奖助。

2019年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奖助学金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执行。

2019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硕士中的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为13000元/年,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29000元/年,其余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工程硕士和林业硕士为10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为15000元/年,风景园林硕士为20000元/年,应用心理硕士34000元/年,会计硕士为40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45000元/年。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8000元/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所有骨干计划研究生也均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中非在职骨干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还可享受8000元/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及之后则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进行评定(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分一、二、三等三种,所占比例为4:4:2,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年);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还可以获得校长奖学金(5万元/人・年,全校10人/年,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年)优秀奖学金等。在校期间还可申请“三助”岗位,每月获得200-6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应用统计、国际商务,农村发展、应用心理和英语笔译学科学制为2年外,其余均为3年;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和会计硕士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为2.5年,其他均为3年。

七、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京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均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官方网址:mba.;电子邮箱:(e-mail)ldmba@。

九、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6014/62338237,邮箱:jiwei302@。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七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1956年,北京农业大学造园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部分并入学校。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正式成立研究生院。2005年获得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2008年,学校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0年获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支持。2011年与其他10所行业特色高校参与组建北京高科大学联盟。2012年,牵头成立中国第一个林业协同创新中心——“林木资源高效培育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学校“林木分子设计育种高精尖创新中心”入选北京市第二批高精尖创新中心。2017年,学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林学和风景园林学两个学科入围“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8年,我校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文档为doc格式。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八

着装:不用穿正装。。我很2的穿了7厘米高跟鞋去啊。。结果到那儿一看穿裙子凉鞋的到处都是。。。大家平时怎么穿就怎么穿吧那儿没人管这个的。

第一部分图表题,题很简单,就是给你一个表然后让你算谁的增长率最高啊神马的,但是真的时间很紧。。特别是这是第一部分的题。。我反正是刚开始考试没习惯,第一个图表做到最后一道题的时候就剩下十五秒了,结果当然是随便蒙了一个。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你觉得实在木有时间做这个题了,赶紧在拿到这个题之后用直觉蒙一个,然后再细看,免得看题看一半的时候被系统自动提交了。。

第二部分中文阅读无压力,我猜这个是考外国人的吧。。不用做任何准备,我相信中国人都能做对。。

第三部分逻辑,就是题目给你定义一个运算,然后题目会问你某个东西经过这个运算会变成什么。时间还是很紧,建议充分利用草稿纸。我当时就是在草稿纸上画了一堆的三角圆圈,感觉细心点还是能有很高的正确率的。

第四部分作文,30分钟,我抽到的题是关于机器人的,说神马现在机器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机器人有优点也有缺点,你对机器人怎么看。由于我也木有考过托福,所以我觉得很像六级作文,新东方老师说的那种典型的正反观点题。不过要是打字不快的人就要吃亏了。电脑写作文最好的一点就是写错了不用涂黑团团==。我觉得六级作文上100分的童鞋应该可以轻松解决。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九

本报讯(通讯员铁铮)北京林业大学今年将从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扩招百名专业硕士,包括农业推广硕士的林业、农村与区域发展两个方向,以及风景园林硕士。由于是全日制培养,两年即可完成学业。

今年扩招的三个专业方向都是我国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急需的。其中农业推广硕士,主要为林业推广一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及为农村与区域发展培养技术及管理人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培养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其学位论文的形式,为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策划、项目管理、产品研制与开发或规划设计项目等,特别注重其应用价值。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

北京林业大学,是北京学院路八大学院之一,是中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之一,下面一起来看看北京林业大学的2016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我校在2016年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注:(1)以第1、2、3条申请的考生,需为理科生;以第5条申请的考生,文理兼招。以上各条件的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2)以第4条申请的'考生,需为理科生,需提供铅笔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将与徒手画测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围资格。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

1、网上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zbm/,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2、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 a4纸标准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号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招生”。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经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有效;

(3)以第4条申请的考生,须附铅笔素描作品一幅(题材不限,纸张大小要求8开)。

(4)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实名推荐需要推荐人在推荐材料上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注明推荐人社会职位及联系方式。推荐人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所有推荐材料及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邮寄至我办。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潜能测试,具体如下:

第1条数学面试
第2条生物、化学面试
第3条物理面试+实验操作
第4条数学徒手画
第5条英语面试

(1)笔试:安排在复试当天上午进行,各个申请条件均有一项笔答测试,总分为150分,测试内容如表格中所列。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2)潜能测试:安排在复试当天下午进行,按照报名条件分类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诚信等素质,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潜能测试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对应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30分、20分、0分。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3、资格确定: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参加考核的人数,按照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潜能测试成绩)分学科条件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其中潜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划线,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加分政策,其中a档考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入选资格考生总数的30%。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公示备案。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自主招生填报志愿方式及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2、成绩要求:

(2)以其他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籍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认定条件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志愿填报。

(1)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认定条件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

(2)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单独排队参与专业选择。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的省份,加分按比例进行折算。

(3)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优惠分值、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各省市的报名人数,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给考生安排认定条件里的专业之一。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都未满足,我校将予以退档。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3、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生源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进行公示。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一

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科学专业是教育部设在我校的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实行“本-硕-博分流连读制”、“科研导师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比例为50%左右,毕业生的平均读研率约为80%。

梁希实验班:学校选拔130人进入5个梁希实验班,实验班可供选择的研究方向均为我校的优势学科,实验班设有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保研指标和奖助学金指标单列,实行导师制。

创新实验班:学校共设有两个创新实验班。环境设计专业创新实验班研究侧重于绿色生态人居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陈设计等领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创新实验班实施专门的培养方案,设置特色必修课程和更为灵活的选修课程,培养基础宽厚、富有研究分析能力和选择判断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人才。

中加合作办学培养:学校有2个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开展的联合办学专业,在北京是单独招生。分别是生物技术、木材科学与工程,该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年在国内,后两年到ubc大学继续深造,毕业授予两个学校相应的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微信公号:bjfu8216。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二

北京林业大学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秀传统的大学,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在我在校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大学的学习氛围、教育模式、并且获得了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通过这篇文章,我将分享我在北京林业大学所获得的感悟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的触动。

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受到了很多的触动和启发。首先,我在课堂上学到了丰富的知识,开阔了视野。作为一所以林业为主的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的课程设置非常丰富多样,不仅有专业课程,还有大量的通识教育课程。这些课程涵盖了人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让我们能够全面了解世界的多样性。其次,我在课外学习中也获得了许多的启示。参与学生社团、参加学术竞赛、进行实践活动,这些经历让我明确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优势,并且培养了一些实用的技能。这些学习触动让我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和动力。

第三段:实践的机会。

北京林业大学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这也是我在校期间最宝贵的体验之一。无论是在实验室中进行科研实践,还是在实地进行生态考察,这些实践活动让我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通过亲身实践,我不仅加深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还学会了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实践机会让我真正感受到了科研的魅力和挑战,也培养了我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在北京林业大学的求学过程中,我深刻感悟到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在这里,我结识了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通过交流和合作,我们互相学习、共同成长。这些交流和合作的机会,使我意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提高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与此同时,我也结交了许多师长和社会资源,他们给予了我很多的指导和支持。正是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合作,我对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

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学习经历中,我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实践的机会和人际交往的经验。这些宝贵的资源和经历,为我未来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我期待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将自己所擅长的领域进一步发展。我希望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为社会做出贡献,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

通过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学习,我不仅获取了丰富的知识,培养了实践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将永远铭记在北京林业大学的求学岁月,并以此为基础,努力追求更高的目标,为自己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水平,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毕业、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个人档案管理。

(一)管理制度。

1、学生个人档案的建立。学生个人档案必须按专业、分班级放入专门档案柜中归类管理。

2、档案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要如实记录学生就读期间的整个成长过程。

3、档案安全日常管理。管理人员要经常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档案处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物。

4、专柜保存档案资料,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丢失。

5、档案借阅一般情况只准在档案室内查阅,如需借出,需经领导批准。

6、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各种材料的及时收集。

(二)、归档范围。

1、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习经历,党团关系等);。

2、学前教育(含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考核及相关心得和总结;。

3、学生各科成绩登记(含操行评定);。

4、外出实习的鉴定及总结;。

5、班委及学生会工作,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的情况;。

6、奖励或处分材料;。

(三)、归档材料的收集。

1.新生班班主任收集材料新生入学后,在学前教育期间,新生班主任应须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组织学生认真总结并写学前教育心得(字数不少于400),于学生外出实习前一并交教务处。

2、驻厂教师收集材料学生外出实习期间,驻厂教师应每月底向教务处上报流失学生名单;学生实习结束前一周向教务处上报返校就读学生名单;如实记录学生的实习情况,完善《学生外出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交教务处。

3、教学班班主任收集材料。

(1)外出学生实习总结;。

(2)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总结;。

(3)获奖材料的复印件、操行评定结果、

(4)班委名单及工作安排;。

(5).《新增及流失学生情况登记表》;。

4、团委收集的材料。

(1)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学生名单及获奖情况;。

(2)学生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安排;。

(3)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

5、政教处收集的材料处分文件及登记表。

6.教务处收集的材料。

(1)学生平时成绩、学期成绩及补考成绩;。

(2)专业技能的考核、技能竞赛活动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新生学籍登记表。

(4)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登记表。

(5)学籍管理条例的各种文件。

(6)学生毕业证书的印刷编号登记表以上(3)----(6)由赵飞老师提供。

二、学籍号的编制新生入学分班后编列学籍号,学生学籍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制,学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三、四位专业代码前四位;第五、六位为学生入学年份代码,取年份后两位;七、八位为入学月份;第九、十位为班级代码,第十一、十二位为顺序编码。)。

三、毕业证的办理及发放。

(一)学生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办理由教育主管部门验印、颁发的毕业证书:

(1)具有学籍,学生个人档案健全;。

(2)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文化课、专业课等),成绩应全部合格;。

(3)按学校要求顶岗实习,实习成绩合格;。

(4)操勤评定合格;。

(5)交清学校费用;。

(二)办理程序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员提供毕业学生名单,交学生个人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

(三)毕业证的发放。

1、建立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建立毕业证发放台帐;。

3、由财务处核实学校各项费用是否交清,经校长签字同意方可发放。

鲁甸县职中教务处。

20xx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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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我校在2017年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二、报名要求。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以下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且具备相应学科特长者。

组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a组林学类17。

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3。

园艺(观赏园艺方向)6。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9。

农林经济管理4。

b组生物科学类9。

食品科学与工程8。

环境科学3。

环境工程4。

林业工程类24。

c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1。

车辆工程8。

自动化6。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6。

d组英语5。

商务英语5。

日语2。

e组园林17。

风景园林11。

城乡规划(五年制)6。

注:(1)考生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组别中的若干专业,不得跨组报考专业。请务必认真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复试后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所报专业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认定考生获得某一个专业的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2)a、b、c组专业,只招理科生;d组专业,文理兼招。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3)申请e组专业的考生,需为理科生,需提供铅笔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将与徒手画测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围资格。

(4)各专业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如有个别调整,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但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

2、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号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招生”。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经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有效;。

(3)申请e组专业的考生,须附写实性铅笔素描作品一幅(题材限静物或人头像,纸张大小8开)。

(4)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实名推荐需要推荐人在推荐材料上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注明推荐人社会职位及联系方式。推荐人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推荐人将所有推荐材料及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邮寄至我办。

注:以上申请材料需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邮寄的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潜能测试,具体如下:

组别笔试潜能测试。

科目总分内容总分。

a组数学150面试50。

b组数学150面试50。

c组数学150实验操作70。

面试30。

d组英语150面试50。

e组数学150徒手画50。

(1)笔试:复试当天上午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2)潜能测试:复试当天下午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诚信等素质,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3、资格确定: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潜能测试成绩)、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及具体专业。潜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自主招生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仅能报考获得入选资格的专业(如报考认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见附件)。

2、成绩要求:

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1)对于a、b、c、d组别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2)对于e组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余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除以上要求外,江苏籍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五

作为学生,我有幸能够在北京林业大学度过四年的大学时光。在这个学校里,我经历了很多挑战和机遇,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下面我将从学习氛围、专业教育、校园文化、人际关系以及个人成长五个方面,分享我对北京林业大学的感悟和体会。

首先,北京林业大学注重学习氛围的营造。这所学校不仅教育资源丰富,教师水平高,还重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在课堂上,老师们积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同时,学校还鼓励学生参与课外学习和科研活动,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拓展自己的视野和知识面。在这样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中,我不仅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还锻炼了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北京林业大学注重专业教育的提升。作为一所以林业和生态环境为特色的大学,学校在专业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精力。无论是教材的选择还是实践环节的设置,都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培养。我在学校的专业课程中,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还参与了多项实践项目,提高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专业教育的提升,让我对未来的就业有了更多信心和准备。

第三,北京林业大学注重校园文化的传承。学校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举办了许多有特色的活动和节日,如校庆、运动会、艺术节等,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同时,学校鼓励学生多元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建立了各种社团组织和学生社区,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在这样的校园文化氛围中,我学会了与他人合作、交流和分享,培养了自己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更加全面发展了自己。

第四,北京林业大学注重人际关系的建立。在学校里,我结交了许多优秀的同学和老师,他们给了我许多指导和支持。无论是同学之间的交流,还是与老师之间的互动,都能得到帮助和鼓励。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观点和意见,并尊重不同的思想和价值观。这种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让我在学业上得到更多帮助和启发,还为我未来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人脉基础。

最后,北京林业大学也让我在个人成长中收获了很多。在这里,我经历了许多挫折和困惑,但是我学会了坚持和勇敢面对挑战。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我逐渐成长为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这些个人成长的经历让我更加自信和坚定地走向未来。

综上所述,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注重学习氛围、专业教育、校园文化、人际关系和个人成长的大学。在这里,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还养成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我深知,这四年是我人生中宝贵的时光,而北京林业大学将永远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将永远感激这所学校为我提供的一切,并将继续努力将在这里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中,为社会作出贡献。

范文至北京林业大学如何写篇十六

第一条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定学生成绩和检验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它既反映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又反映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抓好考核工作,使考核达到真实、严格、公正和公平,对于促进学风建设,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考核的组织工作,实现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及学分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考核目的和要求。

1.考核目的:

帮助学生系统复习并巩固所学知识、评定和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考核成绩是选拔人才、奖优汰劣、学位学历认定和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2.要求:

凡属教学计划安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考核。未完成作业、实验和实习报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缺课超过该课三分之一且未办理免听手续者,不能参加本课程期末考核,该课按旷考处理。缺课时数由任课教师统计认定。凡申请免修和免听的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

第二章考试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考试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常务副主任,教务处主管考务的副处长、考试中心主任、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生处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处长为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组成。

第六条考试期间,校考试委员会、院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校、院考试工作,要对考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学校的所有日常考务工作由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安排。

第三章考核方式。

第八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九条考核可以采用考试、考查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完全采用考查方式考核的课程需在考核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第十条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选择,如:作业、讨论、论文、设计等。

第十一条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笔试或口试等形式,也可以多种形式结合使用。

第十二条对课程理论部分的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形式或计算机考试;实验可以考试,也可以写实验报告或作业;实习可以写实习报告或其它方式;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实践性教学环节0.5周(含0.5周)以上,在教学计划中单独设课的课程要单独考核并记载成绩。

第四章考试命题与制卷。

第十四条考试的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考试试卷命题规范严谨,题量、难易程度适当,覆盖面大;语言准确、插图工整、题意清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综合能力考试要有合适的比例。

第十五条试题原则上包括知识性测试内容和能力性测试内容两部分,试卷相应由知识题和综合题两部分组成。根据课程的不同,这两部分所占比例由教师确定,但综合试题部分一般不得低于20%。

第十六条考试课程须依据教学大纲出多套试卷:实行一套试卷统一考试的科目必须出a、b两套试卷,实行a、b两套卷考试的科目必须出a、b、c三套试卷,其难易度、题型、题量等应相同和相当,并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且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b卷或c卷用于下一学期的补考。

第十七条命题应由命题小组完成,如组不成命题小组,应由学院或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完成。教研室(系)主任、教学副院长要对试卷质量、水平严格把关。命题人要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考试命题表》,经教研室(系)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凡同一学期开设的同一大纲要求的课程,应实行校内统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方式,统一阅卷,统一评分标准。

第十九条所有课程都要逐步建立和使用试题库或试卷库,逐步实现教考分离。

第二十条非试题库命题的试卷四年内考题重复内容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40%。

第二十一条试卷格式须遵循统一标准,包括试卷名称(含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试卷代号)、试卷说明(对考试方式、试卷题量、答题时间、答题要求的简单说明)、试题等部分,格式请参考教务处提供的模版(见附件),试卷页脚中要标明试卷代号和页码,如a-2,表示a卷第2页。

第二十二条考试命题工作应在结课前2周完成。

第二十三条命题完毕后,命题人或任课教师须将该学期要考试的试卷样稿、各套试卷评分标准电子版及各套试卷电子版(word或txt格式)和考试命题表在考试前2周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教务处考试中心。试卷样本应由命题人直接送交考试中心印刷,不允许他人代送、代取。

第二十四条样稿要求统一按b5复印纸单面打印,字迹要清晰。

第二十五条所有考试试卷统一由考试中心印制。任课教师在考试前1-2天到考试中心领取考试试卷、考试答题纸,核对试卷内容无误后签字备案。

第二十六条凡接触考题的命题人员、审查人员、印刷保管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漏题。制卷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考试中心须妥善保管试题及试卷。印刷人员要即时销毁印刷纸版和废页。

第二十七条命题教师要对使用前的试卷电子版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要加密保存于外置存储器中,不得保存于公用计算机中。

第二十八条对于已经建立了试题库的课程,由教研室统一负责试题库的管理、维护和保密工作。

第五章考试安排。

第二十九条每学期期末最后1~2周为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周,具体考试日程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在十二周以后结课的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一般都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统一考试。因实习、课程设计等原因需提前或延期考试的课程,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可提前或延期考试。

第三十条不宜安排在考试周进行的特殊形式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须提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第三十一条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口试时间由任课教师决定。特殊情况要向教务处考试中心说明。

第三十二条考试安排要及时、准确,学生座位由监考人员统一安排,学生之间座位要有一定间隔。

第三十三条各学院教师、行政人员、班主任、团总支工作人员都有监考义务,服从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监考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十四条校直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监考工作,由机关总支与考试中心协调安排,以加强考纪、树立良好考风。

第三十五条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对学生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对监考人员做好考前培训。

第六章考场规则。

第三十六条考试一律在学校指定时间和考场进行。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证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如学校统一发放了准考证,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三十七条除指定考试用具外,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和录放音设备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本、笔记、纸张、电子字典等进入考场。

第三十八条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第三十九条学生就座后,应当主动检查桌面上和课桌抽屉中是否有字迹、书本和纸张(无论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等,如果有,应当报告监考人员并将字迹擦除干净,将课桌抽屉中的所有东西清理干净。

第四十条答卷之前,先将试卷和答题纸上的姓名、学号、班级和考号等诸项内容填写清楚。

第四十一条学生应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偷看他人试卷、提供他人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录音设备等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如有违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此门课程以零分记入成绩,并按《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四十二条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保管好试卷,以避免被他人抄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拆分试卷和草稿纸。

第四十三条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学生不得擅离考场。提前交卷者,请将试卷和答题纸、答题卡正面朝下扣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喧哗。

第四十四条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终了时学生必须停止答题。

第四十五条考试开始的30分钟内和终考前1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完试卷宣布可以退场时方能离开考场。

第四十六条未经监考人员许可,试卷和答题纸一律不得带离考场。

第七章监考、巡考。

第四十七条监考人员须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第四十八条考前要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第四十九条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标志。

第五十条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位,要求学生按规定就座。考前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检查学生考试证和身份证。考试前发现人证不符、非应试学生和没有证件的学生,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一条排定的监考人员不得请他人代监考,如确实无法监考的必须报告学院教学办公室或考试中心,经批准后方可代监考。

第五十二条监考人员应在学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

第五十三条监考、巡考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第五十四条按时开考,并确保试卷分发准确无误。

第五十五条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要集中精力,严格要求学生保证考场秩序,不得在考场看书看报、接打电话或做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考场。

第五十六条发现违规学生,应收回试卷和违规证据,立即终止其考试并令其退场,并在《考场记录》中详细填写其违规情节。如违规学生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巡考人员或教务处考试中心,避免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第五十七条不得向学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第五十八条听力考试进行时,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第五十九条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第六十条要求学生须在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收发试卷数量要一致。

第六十一条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考场记录》。

第六十二条监考人员要接受巡考人员的监督。

第六十三条对不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犯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六十四条考试期间,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和各学院党政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进行巡考。

第六十五条纪检、主考及巡考人员应深入考场,勤于巡视,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十六条巡考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坚守岗位,认真工作并及时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汇报考务情况。

第八章考试违规及其处理。

第六十七条考试违规行为包括考试违纪行为和考试作弊行为。

第六十八条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不持证参加考试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擅自调整座位的;。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8.开考后发现课桌抽屉内有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和电子字典录放音设备等电子设备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14.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开卷考试时,第7条除外。

第六十九条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翻看书籍、笔记、字典(含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3.开考后在试卷下夹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录);。

4.开考后在文具盒内发现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录);。

5.考试时在身体或衣物上抄录有相关资料的;。

6.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7.试卷被抢夺而不立即报告的;。

8.毕业论文(设计)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的;。

9.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10.开卷考试时互相传阅教材、参考书、笔记的;。

11.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和录放音设备的;。

13.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

14.故意销毁试卷、答卷、考试材料或夹带材料的;。

15.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16.雷同卷者(双方同样处理);。

17.其它作弊行为。

开卷考试时,第1、2、3、4、5条除外。

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及其它途径发现以上行为并经查证后同样处理。

第七十条考试违规处理程序:

1.立即终止考试;。

3.24小时内在校园内张榜公布;。

4.考试中心备案后将监考记录、违规证据、试卷复印后移交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处进行纪律处分。

第七十一条学生考试违规后该课程以零分记录成绩。

第九章成绩评定与试卷分析。

第七十二条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评卷工作,评卷教师应对各学生试卷进行认真评定,阅卷评分标准要严格、公正无误。

第七十三条考核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评定,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可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制评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实习、实验、课堂讨论等)在考试成绩中一般应占20-40%的比例。军训及劳动课等难于给定评分标准的课程成绩按通过、未通过二级分制评定。

第七十四条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完成考试的学生,经监考人员同意,可以中途退出考场,该课考试成绩按所答试卷应得分数评定。

第七十五条评卷教师在计算总评分数时四舍五入后以整数记录,不得有小数位。

第七十六条平均学分积计算:

式中,p为平均学分积,可以按学期、学年或全学程计算;n为该生在所统计期间内选修科目门数;为科目i的相应学分;di为学生i科目的成绩。

第七十七条计算平均学分积时采用二级制计分的课程成绩不计入内。平均学分积可以作为各种评优及有关激励机制的参考条件。

第七十八条计算平均成绩时,五级分制需换算成百分制,其换算关系见下表:

五级制百分制。

不及格低于60。

第七十九条无故缺考或考试不按时交卷者按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第八十条任课教师须按要求工整地填写成绩单,不可连笔,总评成绩60分以下者用红笔填写。

第八十一条考试成绩单必须由评卷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任课教师必须于考试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单交教务处和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学期末最后一周内考试的科目成绩须在放假后一周内交教学办公室和教务处,以便及时登录成绩、通知学生和安排补考。除特殊情况外,逾期不交者,按《北京林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第八十三条签字上交的成绩单不得擅自改动。经复查确有错误者,须写清原因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科长核实、批准后方可改正。

第八十四条考试后,任课教师应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对教学和命题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不断提高试卷质量,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教研室主任要对各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进行审阅,对存在问题的试卷,要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解决方案,并告知相关人员。教研室要及时将试卷分析结果报院教学办公室。

第八十五条试卷分析与装订要求:必修课以自然班为单位分析、装订试卷;专业选修课以专业为单位分析、装订试卷;全校公共选修课以课程为单位分析、装订试卷。

第十章考试试卷档案管理。

第八十六条各学院、教研室必须将试卷妥善保存,建立试卷档案,学生的答题卷由教研室或学院统一保管,至少要保留至学生毕业一年后方能销毁,答题优秀的答题卷应作为范例永久保存。

第八十七条试卷须与试卷分析表、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监考记录和成绩单一起装订成册保存,便于教学检查和数据统计。

第八十八条教务处考试中心和各学院须将考试样题、试卷命题表分类归档保存。

第八十九条以考查方式考核的课程要保留考查记录档案。

第九十条教务处考试中心不定期对各学院试卷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第九十一条学生一般不得查阅考试试卷,特殊情况下学生提出申请经教学办公室和教务处考试中心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补考。

第九十二条学生必修课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补考,也可以改选其它课程;全校公共选修课不补考,重复选修同一门公共选修课按补考成绩记录。

第九十三条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不及格不组织补考,学生须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

第十二章免修、免听。

第九十五条学生自身掌握的知识已经超出或达到应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者,可以办理免修或免听手续;学生应修的某门课程因某种原因不能跟班听课,可申请办理免听手续。

第九十六条体育课、政治理论课、劳动课及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申请免修或免听。

第九十七条因身体疾病,经校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由体育教学部安排上保健体育,经任课教师考核通过,方可视为体育课合格。

第九十八条申请免修、免听某门课程的学生,需根据课程表在开课学期的第1周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第九十九条免修申请者必须参加开学初的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视为取得学分,以60分作为该课程成绩记载,该课程准予免修;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者,按原教学计划学习,该课程不能再提出免修。

第一百条获准免听的学生须随时了解免听课程进程,按时完成教学过程中规定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和教师布置的课外作业等其它教学环节,否则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

第十三章缓考。

第一百零一条学生因事因病或其它正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考试后一般不予办理缓考。缓考办理程序为:持相关证明在教学办公室填写缓考申请表,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批准备案,并由学生本人将缓考申请结果报告任课教师;缓考课程不单独安排考试,随下一学期的补考进行。

第十四章考务总结。

第一百零二条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及时进行考试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第一百零三条考试中心要对各种考试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百零四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本科课程考核。

第一百零五条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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