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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实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20:05:14 页码:12
最新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实用12篇)
2023-11-21 20:05:14    小编:ZTFB

总结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是思考的结果的融汇贯通。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阅读材料是提高阅读能力的关键。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总结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灵感。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一

1装修管理应包含在业户管理中,因管理难度较大,故单独列出论述。装修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审核装修申请、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现场监督管理等。.

2商铺楼宇的租赁往往以整个层面向外出租,出租后,由承租商依据经营要求,提出装修申请;也有的业主把一个层面装修完毕之后出租铺面。承租商户对铺面只能通过申请批准后作一些小的变动装修,装修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周全、详细、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

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装修;。

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次装修过程应遵守物业管理处制订的《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业户在装修过程中不损伤楼宇结构等重要部位,装修工程施工方事由物业管理处选定还是由业户选定应视工程涉及的方面来确定,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凡涉及电力设备(由铺外的配电架至铺内的终端空气开关箱等)进行增建、改装的;为该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喷淋装置、管道、警铃等)进行增建或改造的;为该层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增建或改装的,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公共天线分布系统等进行增建或改装的,都由物业管理处选定工程实施工方。业户则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物业管理处作为工程监督管理费。

凡涉及铺面、商号招牌、天花板、墙面、墙壁装饰、内部间隔,水管、排水道、电力装置,通风设备、电话等小规模装修可由业户自行选定工程施工方,也可由物业管理处选定施工方。

4装修现场监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按“装修协议”要求和对装潢现场环境卫生(装潢垃圾)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建筑施工队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多是临时工,施工方对他们可能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装修施工与整个楼宇的建筑不同,他通常局限于一个单元或一个楼层内施工,而其他层面则照常营业,如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其他业户的营业活动。对于装修的工程监控主要着眼于施工人员有否严格按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否违反已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上的条款,有否违反物业管理处的其他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规定要及时联系,发出“整改通知单”等。如装修时损及商铺的装饰、装置或公用设施,则由业户负责将其修复,直至商铺方满意为止。当然,也可由物业管理处修理,但有关费用则由业户支付。这些管理服务都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时的证据或参考。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二

1目的。

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障商业店铺业主、租户、顾客的合法利益,维持的正常公共秩序。

2适用范围。

管理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店铺的管理。

3职责。

财务稽核部负责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费收取工作。

品质(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商铺装修及影响外观的招牌、标语、指示牌等的悬挂申请进行初审。

管理服务中心商铺管理责任人(根据安排可以为主任助理/管理员/大厦助理/管家等不同岗位)负责每日巡查商业店铺至少两次,护管员负责不间断巡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工作规程。

入伙/进驻管理。

租户办理入伙/进驻手续时,管理服务中心事务助理/前台验证并收取下列资料存档:。

a)《商铺租赁通知书》;。

b)《准用证》;。

c)《水电开通通知书》(不需存档);。

d)《租赁合同》(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e)租户身份证(私人租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租户),(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f)发展商注明应具备的其他文件资料。

事务助理/前台对以上资料查验确认后,在《商业店铺租户情况表》上进行登记,并与租户签订如下文件:。

a)《华侨城商业用房管理公约》;。

b)《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协议》;。

c)《商业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书》。

以上协议由管理服务中心与租户各留一份。

商业店铺的装修需经发展商或业主的书面同意,产权为地产发展商所有的商业店铺,装修前必须向发展商提交装修设计、空调安装设计、室内消防烟(温)感分布等,经相关部门审批(涉及到消防设施的装修内容还需报消防局审批),待所有开发商和消防局审批结束后,租户到管理服务中心填写《装修备案登记表》提出装修方案并附上相关的审批证明,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审核。通过审批的装修申请材料应在管理服务中心留底备案,租户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项目中涉及到招牌广告设置报华侨城城区管理部审批、改变外观等室外装饰装修报华侨城股份公司产品策划中心审批。审批完毕在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施工。

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本手册《装修管理规程》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现场的消防、外围环境及公共秩序的管理,监管的重点为房屋结构,水电设施、石油气管线、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备,督促装修单位做好消防应急措施和预防工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立即做出口头警告、开据《整改通知书》、立即恢复原状、勒令停工、报相关部门等处理措施,并保留书面、照片等各项记录。

装修完毕后,须经管理服务中心和发展商相关部门验收(涉及消防的须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将验收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经验收合格后,租户方可入驻经营。

日常管理。

管理服务中心商铺管理责任人(根据安排可以为主任助理/管理员/管家/大厦助理等不同岗位)对商业店铺每日至少巡查两次,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工作巡查记录表》,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商户有无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情况;。

b)商户门前三包是否符合要求;。

c)商户有无不按规定设置招牌;。

d)商铺内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并运作正常;。

f)商铺物品存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g)其它异常情况;。

商铺管理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商铺的消防、物品放置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护管员对商铺进行不间断巡查,商场打烊后半小时,护管员应:。

a)全面巡查所有店铺,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和非法留宿情况;。

b)全面检查所有通道、门、窗是否关闭、上锁;。

c)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记录、签名。

如有问题,护管员应立即报告当值组长和班长,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或重大的情况应按《安全管理操作手册―治安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的规定,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保卫部处理。检查处理情况在相关记录上记录。

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商业店铺管理情况,巡查商业店铺管理情况,并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配合公司安委办或其它部门对商业店铺的消防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管理服务中心严格监督经营者按租赁协议的规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扩大经营项目或改变承租场所使用功能,严禁利用承租场所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管理服务中心有调解租户矛盾的义务。当租户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时,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调解。调解时应以达到和解为目的,避免出现人为伤害或其他事故,事态严重的应及时报品质(运营)管理部或辖区派出所处理。

管理服务中心收款员每月按时向租户收取商业店铺管理费,并对欠费情况进行催交。财务稽核部每月监督、检查管理服务中心的商业店铺管理费收交情况,并不定期对管理服务中心的收费工作进行指导。

若租户需设置招牌、标语、指示牌等影响整体外观的物件,必须先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招牌设置申请表》,报华侨城城区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设置。

若租户进行外立面装饰装修的,必须先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装修备案登记表》,报华侨城股份公司产品策划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

审批件由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同时管理服务中心必须严格按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对商铺招牌设置、外立面装饰装修等进行监管。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对其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可报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租赁协议。

管理服务中心应每月检查租约的到期情况,督促到期的租户办理续约或退租手续。

租约到期后,租户凭发展商开具的退租证明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租手续。管理服务中心核实其管理费的收交情况并在发展商开具的退房单中签字盖章。

a)《商业用房管理公约》。

b)《商业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书》。

5相关文件和记录。

b)《治安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c)《值班交班记录表》。

d)《商业店铺租户情况表》。

e)《工作巡查记录表》。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三

为规范xxx商业街商铺装修的管理,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国家、xxx和克拉玛依市房产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克拉玛依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通知乙方开始装修。

2.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3.甲方接到乙方的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3.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及公。

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业主姓名):

房号: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五

业主或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业主及使用人的正常工作秩序,为业主及使用人创造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小区内进行室内装修时,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甲方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流程说明。

1、房屋装修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持乙方书面委托书)到甲方处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乙方确定装修方案,选定丙方,并由丙方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乙方会同丙方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后到甲方处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1)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及《防火责任书》;

(2)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

(4)装修项目明细表;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4、甲方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外立面;

(3)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200千克/平方米),审核楼面及吊顶材料;

(4)确定用电负荷;

(5)不能破坏预埋管线;

(6)有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7)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乙方和丙方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甲方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缴费后,丙方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盖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甲方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并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施工。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甲方将酌情对丙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丙方负责人亲自来甲方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安排装修初验。初验通过后,由丙方。

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装修正式验收。

10、初验通过之日起5日内安排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15天后(用于时效检验)乙方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和验收合格证明,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领房屋装修保证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按政府有关收费,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表:

三、装修流程图。

三、装修规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乙方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为保持小区及建筑外观美观协调统一,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的外观及造型,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式和颜色(禁止。

更换窗玻璃或在其上喷漆)。

(2)楼宇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4)禁止封闭阳台。

(5)不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4、安装空调时,请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按照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开设空调孔及安装空调。

5、丙方人员的行为:

(1)丙方须将甲方发出的《房屋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单元入户大门外。丙方必须负责所属工人的行为。

(2)丙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

(3)丙方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丙方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4)严禁丙方人员在小区留宿或生火。

6、垃圾、杂物清理区的装修垃圾由甲方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甲方指定方式和时间搬运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16:00~17:3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如经通告后,丙方未能及时做出适当的清理安排,甲方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而费用则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六

1、施工单位所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条例的规定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含夹板、木方),如使用普通板材、木方,其内侧必须油防火漆,外侧贴防火面板。

2、材料应按指定的路线和指定的出入口进出,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或进行装修作业。

3、电气材料选用:10平方毫米以下电线,应采用阻燃双塑料绝缘电线(zr-bvv),套金属管保护。电子式镇流器、变压器要采用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合格产品。电源开关、插座、开关面板选用符合国家安全认可的合格产品(如梅兰日兰、西门子、奇胜、abb等品牌)。

4、天花需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若局部造形需要可采用阻燃夹板、普通木方作放火处理。

5、其它装修材料应选用有相关质检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七

乙方:(业主或租户)。

丙方:(装饰公司)。

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xxx和焦作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焦作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

2、按照焦作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八

商铺室内装修,从申请装修到验收合格,与营运管理中心招商部、营运服务部、工程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和财务部的工作都有关系。

1、招商部。

(1)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

(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负责处理由商铺装修引起的投诉。

(11)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12)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及影响周边商铺的经营。

(13)负责初步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14)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相关手续。

3、工程管理中心。

(1)负责审批装修电气系统等工程方面图纸。

(2)检查商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装修规定的要求。

(3)检查施工人员的装修资格。

(4)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

(5)负责对商户作装修前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并封闭铺内进出风口。

(4)审批涉及较大工程改动的商户装修项目。

(5)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与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7)负责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9)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商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10)开启商户铺内进出风口封条。

4、物业管理中心。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

(2)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手续有没办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证件备案。

(4)检查装修单位是否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5)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灭火器配置和使用情况。

(6)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有没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9)严格执行装修验收标准,合格后签批意见。

5、财务部。

(1)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向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商户加班情况收取加班服务费。

(3)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和验收批复书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商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九

乙方:

层号商铺经营者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层号商铺。

第三条装修押金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____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____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

甲方(租赁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创造安全的经营环境,明确甲方为商铺(场地)出租单位,对乙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乙方为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甲方负责管辖区域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开展对承租企业、个体户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和推广安全管理知识。

3、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承租企业、个体户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5、坚持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负责管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7、建立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隐患;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

二、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租人(企业或个体户)是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承租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无条件的自觉组织人力、物力对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商铺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并且不得转租给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4、乙方及其员工应学习并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等技能。

5、乙方在甲方市场内承租的商铺仅做经营场所使用,不能作为任何形式的住宿用途。

6、严禁乙方搭建影响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的阁楼,同时仅限于存储货物。

7、乙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8、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设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电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并且保证各种用电设备正常运转。

10、乙方因经营需要变动原有的电力线路、水路管道或重新安装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和线路布置图,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1、乙方营业结束后应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存储货物的仓库保持良好通风,合理安排货物堆放高度和间距。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2、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不善、违规操作、拒不整改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应负完全经济赔偿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年月日。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为了维护经营户的权益和公共秩序,保持市场的整洁美观;避免损坏建筑结构、外貌、设施设备,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装修申报。

经营户须提前十天向******场管理方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设计方案;甲方接到装修申报材料的当天即对装修方案中涉及承重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的内容及可能的消防隐患进行审验;对符合要求的装修申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沿街店面门头装饰等凡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乙方负责报批,其相关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前需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壹仟元/每间。

1、经营户装修的施工单位由经营户自主选择,经营户对所选定的施工单位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所有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的装修单位,甲方有权禁止其在中华五金机电城内的继续施工。

2、乙方二次装修、门头装饰的施工方案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如乙方违规装修或损害房屋结构,甲方有权责成其整改,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且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装修时如需改变房屋内、外部结构及平面布置,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改变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及平、立面布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乙方装修时不得取消、隐蔽该物业的消防设施或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

4、装修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日产日清。若乙方不及时清理装修垃圾,甲方从维护中华五金机电城整体形象出发而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缴或甲方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缴。乙方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且在乙方正式对外营业一个月后,装修保证金在扣除有关违约金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装修要求。

1、未保持市场商铺楼的完美统一,不得在商铺楼的外墙上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晾衣架、遮光帘、横幅标语、广告牌等或其他任何伸出物。

2、严禁拆除室内承重墙、柱、梁、板,需对非承重墙作部分拆修该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封闭管理,以免噪音与粉尘影响市场环境,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严禁向室外抛垃圾,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4、不得随意改变商铺楼的外立面形状和色彩,不随意在墙上打孔、开窗,维护市场商铺楼外貌整齐美观;任何破坏或影响商铺楼外观的行为都将被制止。

5、不得在楼面放置或加建超过楼板设计荷载的物件;不得将装修垃圾、油漆、溶剂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道路上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以及堵塞道路。

6、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市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使用危险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造成第三者伤害的均由经营户、装修单位承担责任。

7、装修时应在供水管的阀门处及排水管的存水弯处预留检验口,不得对原建筑机构、外墙、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公共设施及共用部位等造成破坏,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破坏的,经营户、装修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

8、装修期间,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对装修内容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配合。甲方对违章装修的经营户,有权责令停工,恢复原状。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二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x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

(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商铺外立面石材、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

7、改变店招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9、安装帘卷门、防盗窗(建议在装修时一并考虑安保系统并预埋管线)。

(六)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七)为确保装修期间园区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分及公共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户门,以便服务中心及时检查督促。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以保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随地便溺。

5、施工人员不得在园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需向服务中心申请并在当地公安局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时需遵守服务中心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应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服务中心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八)装修期间服务中心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确保装修品质,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若需延长施工期,请提前5天到服务中心备案。

2、装修完毕后,请书面通知服务中心验收(服务中心验收前,须先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向服务中心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服务中心提供维修服务;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服务中心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因此切勿封堵维修活门、渠道盖或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维修。

(九)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服务中心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闭水实验。

2、为确保用电安全,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烟感、温感、喷淋头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服务中心,并在服务中心人员指导下在指定位置安装。

7、未经批准请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灯箱、广告牌。

(十)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服务中心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服务中心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一切造成强烈噪音、震动和气味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有义务提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2、对未获得装修许可证或未经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擅自施工,或超越装修许可证范围施工的,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3、如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商务活动,责任人应按照服务中心的整改通知及时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因装修行为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十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服务中心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东湖楚天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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