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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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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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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一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搞好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工会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山西省煤矿工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煤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的意见》(晋煤工发【2017】7号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创建星级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活动的通知》(晋煤出联发【2011】113号)等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群监会) 主 任:

副主任:

接待站站长:

群监员:

二、群监会在井口设立群监工作接待站(以下简称接待站)。井口接待站人员须由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安全工作,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实际工作经验,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群监会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办是群监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四、群监会职责

1、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监督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2、参加审定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资金提取和使用方案的执行。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及时将意见、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提交职代会或有关部门审议并督促落实。

3、有权对全矿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内容提出意见。

4、经常向上级工会和矿工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以最快方式报上级工会劳动保护部门。

5、独立自主开展安全检查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活动,行政方面应提供方便,支持他们进入生产(工作)现场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现象时,有权予以制止;对发现的.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6、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忽视安全并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7、有权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落实好各级安全责任制。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安全提案,有监督检查权;对安全状况长期不好、工程质量低劣和事故多发单位有权进行质询。

8、充分发挥接待站和群监员的作用,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和家属组织等社会力量,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9、建立健全各项群监工作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群监工作的水平。

五、群监站职责

1、对井口上下井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群监员的上岗考勤、安全汇报和事故隐患的建档登记等工作。

立事故隐患档案。

3、建立职工“三违”档案,协助其所在单位开展安全帮教工作。 4、协助群监会做好群监员的管理、考核、调整工作。

5、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

6、完成群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群监员职责

1、对群监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联系群众。 2、经常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群监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监组织培训。

3、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敢于制止“三违”行为,按时向接待站汇报工作。

4、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人员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其按章作业。

5、对本班组生产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协助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发现设备事故险情或因工程质量不好,可能危及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完毕。

6、参加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权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七、群监员津贴标准:井下生产一线每工3元,井下辅助单位每工2元,地面单位每工1元,。

八、奖惩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矿工会每半年组织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对评比出的先进科室及优秀群监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九、矿党政领导应重视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支持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工作,安排必要的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经费。

十、工会主席是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在安排、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工会其它工作的同时,重点安排、检查、总结、评比、表彰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十一、强化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级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独立自主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限期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公司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为: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各船船长。

二、检查范围

公司码头、船上、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一)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

1、船舶应急、救生、消防设备、及存在隐患地点。

2、船员及服务人员的应急处置情况。

按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重点进行检查。

(二)资料检查主要有

1、对船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检查;

2、学习传达上级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情况;

3、被检查船舶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整改情况;

4、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5、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四、安全检查时间

(一)、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船舶安全大检查;

(二)、每月对各部门的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

(三)、落实上级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

五、整改落实原则

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一)、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的要求整改;

(四)、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五)、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第六条、处罚

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有关文件的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二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保证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扣4~6分.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扣10分.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10分.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目标管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0分.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10分.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分.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分.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分.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分.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交底不全面扣4分.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安全检查。

无定期安全教育制度扣5分.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安全教育。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分.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三

1.

1为保证物业服务满足规定要求,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应加强物业服务检查工作,建立公司内部的三级检查机制,包括: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月检、中心(部门)的周检、中心班组的日常检查。

1.

2公司总部及公司分中心对所属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采取半年一次的定期稽查考核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并实施第三方检查方式进行,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

3各层次物业服务检查均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物业营运中心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

4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各级检查均须依据《物业管理方案》、《工作计划》、《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上级指令以及公司文件制度。

2职责界定。

2.

1项目物业管理中心负责项目内部的服务检查,包括班组长负责的日检、管理部门经理/主管负责组织的周检、项目分管物业领导负责组织的月检。

2.

2项目所在公司分中心/分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2.

3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检查体系实施监督和指导。

3程序要点。

3.

3.

1.1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对责任范围内巡查。

3.

1.2周检:由管理部门经理/主管担任组长,各主管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分析和编制月报。

3.

1.3月检:由总部品质部经理或项目总经理指定专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组长并负责统计分析及编制检查报告,组员由组长根据需要在公司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

3.

2各级检查组的权限:

3.

2.1检查组有权按检查计划对相关范围进行检查;

3.

2.2检查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检单位(日检为岗位)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踪验证;

3.

2.3检查组有责任向本项目内各部门阐明不合格项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3.

2.4上一级检查组织有权对下一级检查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2.5检查组成员应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3.

2.6检查组长按计划安排检查组成员的检查工作,负责组员检查过程的考勤及相关纪律,同时有权向检查组成员的直接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3.

3检查标准详见《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3.

4不合格评定

3.

4.1为了将不合格进行准确的责任归属,检查实施人须对发现问题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中的3.2.2分类。

3.

4.2班组长对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周检、月检实行组员集中讨论分析,然后进行逐项评定。

3.

4.3评定时被检查人员(日检)或部门负责人(周检和月检)须在现场。

3.

5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按要求进行纠正。

3.

6检查分析报告

3.

6.1每月5日前,公司分中心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周检负责人将上月的周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成报告并由项目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后,向各班组传达。同时送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检查组备案,作为当月月检参考内容。只有一个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月检报告和周检汇总报告合并编制。

3.

6.2月检问题评定后,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检查组组长根据月检情况编制报告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给各部门、项目物业管理中心。

3.

6.3检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检查时间、方法、过程;。

b)检查结果汇总;。

c)问题归类;。

d)重要问题单项分析;。

e)总体问题分析(可采用排列图、控制图、因果分析图等进行研究);。

f)改进建议;。

g)总结。

4.

1日常检查是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各班组负责人对属下岗位的服务过程实现管理控制的重要手段。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日常检查范围包括:各班组所有岗位的工作范围、分包服务项目。

4.

2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负责,分包项目日常检查由分管责任人负责,其它项目由项目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指定责任人。

4.

3各日常检查负责人必须每日保证足够的检查时间。

4.

4检查人在三个工作日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岗位及其责任区检查完毕,存在问题记录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涉及责任人的,需要求责任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

5参照《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3.2.2评定不合格类别。

4.

6对不合格的处置按《9.1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3.10要求处理;符合纠正预防措施要求的按《9.1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3.11处理。纠正完毕后须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作相关记录。

4.

7涉及项目分包的检查,分包项目分管责任人对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供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分包项目的日常检查结果应作为供方工作评定的依据之一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四

2、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资料。

3、严格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职责人。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景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4、严格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到具体职责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6、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7、建立检查情景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景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8、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五

1、是否按制度对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记录是否齐全(进入质量管理台帐);。

3、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及时上报;质量问题的处理是否按程序进行;。

5、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平安工地建设、试验检测专项治理、监理行业新风建设等四个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安全管理行为。

1、是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2、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台帐;。

3、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有记录;。

4、是否组织安全检查并记录齐全;。

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按规定落实隐患排查管理有关工作。

二、监理单位。

1、主要监理人员变更是否经业主同意、手续齐全,变更后人员资格有无降低;。

2、旁站、巡视是否到位、记录齐全准确;。

3、日志、记录是否齐全,人手一册;。

4、质量监理指令督促执行是否有效,监理指令是否闭合;。

6、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试验处理台帐;。

7、关键部位、工序的旁站是否到位,相关记录是否完整。

(二)安全管理行为。

1、安全监理指令督促执行是否有效,监理指令是否闭合;。

2、监理工程师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3、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审查;。

4、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检查;。

5、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审查;。

6、是否组织安全检查并记录齐全;。

7、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上报业主并及时督促整改;。

8、监理日志中是否有安全管理记录。

三、施工单位。

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否经中心试验室验证,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5、材料自检和工序检验是否按照规范完成;。

6、工程施工原始记录是否齐全;。

7、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是否记录齐全;。

8、是否严格执行监理指令,质量问题的整改是否落实;。

9、内业资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且与外业进度一致。

(二)安全管理行为。

1、是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是否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是否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4、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有定期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有记录;。

7、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上报业主和监理;。

8、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认真整改;。

9、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及保险办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是否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是否有专职安全管理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四、试验检测单位。

1、主要检测人员变更是否经业主同意,变更后人员资格有无降低;。

2、是否有试验检测月报,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4、标准试验是否及时规范、资料齐全;。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试验处理台帐,处理结果记录是否完善;。

6、试验设备是否及时检校,资料是否齐全。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六

(一)为了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或本单位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各岗位责任人,对岗位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工作。

(四)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督查。

(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职能站所根据本工作计划,负责落实监管职能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自律,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所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指标达到创建活动要求。

1.各村委会:加强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协管员和社区信息员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重点抓好集贸市场、社区宴席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3.镇农科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植物病害的监督、监测、检疫、检验管理,深入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4.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进行监测,负责动物防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5.镇社会经济发展办:负责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监管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市场的行业管理,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食品信用体系。并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的日常监管,负责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

6.镇卫生院: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做好食品污染及食品安全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各中小学:开展好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协助相关职能站所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8.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站所:根据站所职能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要依据《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职责》的规定,严格执行食品监管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职责,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食品安全。

(1)在上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地区(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负责本辖区、本部门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产品质量监控,责成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对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本辖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督办;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不力而形成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重大案件和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责任。

(1)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及责任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以及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对分管部门及责任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和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分管部门、责任区内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和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领导责任。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责任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对责任区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调查、收集,落实各项责任,搞好食品质量动态管理工作。

(3)定期对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4)对责任区内的食品违法案件、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故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向领导和上级汇报,承担责任区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

(5)受理假冒伪劣食品的举报,并及时查处。

(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xxx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七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纪检xxx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要匹配使用,不得优先全额使用专项资金。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可先由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企业自有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可以用银行存款垫付,也可以用票据垫付。垫付的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根据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为专项资金单独开立存款账户,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

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鉴于公司银行存款纳入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中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采购类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支付或票据支付,费用类款项支付通过现金支付或pos机刷卡支付。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按照20xx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财务部门应在专项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

专项资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分口管理单位应上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未使用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分口管理单位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xxx门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涉嫌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解释。

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八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 、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 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 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 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 主管领导 。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 、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 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 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 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 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 50 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 ( 镇 ) 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 20 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采石场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并由原审查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

对于不需要进行上部剥离作业的新建小型露天采石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同意,可以不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直接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一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第十二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 300 米 。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要求的,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

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审核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

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 6 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 30 米 ;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 米 ,分层数不得超过 3 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 60 米 。

分层开采的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4 米 。

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

第十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

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

第十七条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第十八条承包爆破作业的专业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承包采矿和剥离作业的采掘施工单位应当持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 4 米 以上。

第二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

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第二十一条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带,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距工作台阶坡底线 50 米 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

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 2 倍。

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载运输;装载与运输作业时,严禁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

第二十三条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废石场。废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的,应当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

第二十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在 1 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危害,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使用。

第二十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每年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 300 米 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监督检查。严格限制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浅孔爆破开采方式。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小型露天采石场加强对承包作业的采掘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预案的管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未依法履行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九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动态控制,确保成都地铁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第三条: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组织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营、建设及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监督体系。

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由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和下属公司检查监督组成。

第六条:领导检查监督是指公司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专业检查监督是指质量安全部代表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实施的检查监督,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主管职能对各下属公司进行的对口检查监督。

公司对下属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的专业检查监督,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监察整顿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下属公司检查监督是指各下属公司对本单位及下设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各下属公司是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主体职责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检查监督体系,主动配合、理解上级单位及公司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九条:质量安全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公司以及建设、运营和开发等安全生产现场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不代替、不免除各下属公司及建设、运营、开发等安全生产各方职责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职责。

第三章:安全检查监督的资料。

第十条:领导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检查监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景。

(二)检查监督公司所属部门和下属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情景。

(三)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决策的执行和安全投入项目的落实情景。

(四)检查基本规章、技术标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景。

(五)检查运营主要行车设备的质量状态和现场作业控制情景,以及建设、开发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景。

(六)监督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检查监督关键时期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准备,检查监督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职责追究情景。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部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建设方面。

1.公司转发和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通知是否执行落实。

2.建设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项目安全防护、礼貌施工措施总费用,以及是否有费用预付计划、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3.项目施工建管手续(包括质监、安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或开工通知单)的齐备情景。

4.建设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并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5.建设管理公司是否按相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教育,项目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生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6.建设管理管理公司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7.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合法,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合法。

8.建设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并跟踪整改闭合。

9.建设管理公司是否在工程开工前对全线重大危险点源进行了梳理辨识和分级,以及针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10.建设管理公司、监理、施工是否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是否每年开展应急演练。

(二)运营方面。

1.公司转发和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通知是否执行落实。

2.是否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3.是否按规定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本单位安全专兼职人员。

4.是否按相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生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5.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6.是否对发现的运营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闭环管理。

7.是否编制或按规定修订应急预案,并按规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

8.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分管业务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熟悉,对下属员工安全教育及安全监控是否到位和有效。

(三)物业及交通安全方面。

1.查安保,检查办公场所的防盗、防诈骗、防治安隐患的工作情景。

2.查隐患,检查消防、防雷击、安全用电和电梯安全等情景。

3.查食堂,检查食堂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卫生情景。

4.查交通安全,检查公司及下属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驾驶人员培训教育以及其他交通安全情景。

第十二条:建设管理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1.监理、施工单位及各供货商等对地铁公司和建设管理公司转发、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通知的执行落实情景。

2.施工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情景。

3.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4.监理、施工单位及各供货商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定期、专业、季节性和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

5.施工单位是否挪用安全礼貌措施费,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监理、施工项目部主要投标管理及技术人员有无虚挂、长期脱岗情景。

7.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本事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一师两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

8.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9.施工单位是否认真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理解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1.施工单位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对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进行了梳理、辨识和分级,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12.地铁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按法定要求进行了检测并且合格。

13.深基坑、盾构穿越、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是否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礼貌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15.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了演练,应急物资是否准备充分,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报告。

16.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7.监理工程师是否认真履职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按规定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报告。

第十三条:运营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1.检查监督所属部门、班组或相关单位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发现、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2.检查监督规章制度、技术作业标准的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景,以及各种管理台帐的填写情景。

3.检查技术业务培训制度、计划的执行情景。

4.检查监督生产作业人员的到岗到位情景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5.检查监督安全技术装备的使用和各项应急物资备品的准备情景。

6.检查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礼貌生产措施的落实情景。

7.对重点作业项目实施现场监控。

第十四条:实业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1.检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景,以及各种管理台帐的填写情景。

2.检查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3.检查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管理情景。

4.负责对管理的物业及商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和下属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管理范围和生产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资料和检查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第四章:安全检查监督的形式。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大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前安全大检查和重大活动前安全大检查六种形式。

第十七条:日常安全检查是安全检查监督的最主要的形式,各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定期安全大检查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在必须范围内,按照必须频次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大检查的频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安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2.公司各安委会副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大检查。

3.质量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4.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司办公区域安全大检查和交通安全大检查。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

为了强化执行力,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场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圆满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经总场研究决定实行内部管理督察制度。

一、督察原则与方式。

1、督察工作以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为核心,与现场管理工作相结合,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切实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实行两级管理督察。一是各分场(厂)对各自所属单位进行督察;二是总场对各分场(厂)进行督察。以各单位内部督察为主,总场定期对各单位的督察情况进行调度。

3、采取专业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全方位督察。

二、督察内容。

对各单位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主要包括:。

1、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主要内容:对集团公司、总场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是否及时进行贯彻落实。包括:贯彻传达情况,根据总场的要求制订的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制度、意见、措施,以及在本单位的实施情况。

2、企业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着管理不严、标准不高、管理粗放、随意性大的问题。

3、招(议)标管理。

内部招标管理制度情况;对额度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和土建安装等是否进行规范招(议)标;限额以上的招(议)标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招标记录是否齐全。

4、工程项目管理。

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基建、技改、大修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额度控制情况;项目是否按期达产达效,是否存在盲目投资造成浪费问题等。

5、应收账款。

促销促收措施制度及实施情况;应收账款年度控制额完成情况。

6、原材物料的管理。

主要内容:内部关于原材物料的采购、保管、出库、库存定额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情况;闲置物资、清欠物资的管理、串换、变现情况。

7、产成品的库存、销售管理。

主要内容:单位产成品的库存、销售管理制度的制订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

8、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主要内容: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的制订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杜绝了装备的跑、冒、滴、漏现象。

9、人力资源管理。

工资定额的控制情况,工资性费用的列支情况,员工及临时工是否按规定雇佣等。

10、现场管理。

主要是指生产、办公、生活现场的环境管理。主要内容:现场达到环境整洁、物流有序的要求;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规章制度情况;内部现场管理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内部现场管理检查、奖惩情况。

11、劳动纪律。

主要内容:单位在劳动纪律方面的制度制订情况,单位职工个人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等),内部监督检查情况。

12、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

是否按照盐场的信息系统管理规定使用。

13、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其他方面。

三、考核及处罚。

督察小组对各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认真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着重查找主观原因,并及时通知该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未按督察组要求进行整改的,通报批评并扣罚主要负责人及单位年(岗)薪。对存在严重违章、违纪和管理混乱的单位,由督察组提出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进行调整或诫勉意见,报总场研究后按有关程序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管理督察制度的贯彻实施,总场成立督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处,***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其他。

1、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督察小组,配备督察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督察工作。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督察制度和办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2、各单位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督察情况报总场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场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集团公司。

六、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管理,降低综采设备事故的发生机率,规范综采设备管理,确保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1、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督查管理工作由综采车间具体实施,生产技术科监督落实。

2、综采车间每半月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不检查对综采车间罚款200元/次。

3、综采车间进行综采设备督查时,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的性能良好情况、配件备件情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包机制度的落实情况,设备挂牌管理情况、设备台帐的登记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情况、设备的损坏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包括平地所有综采设备备用、维修情况的督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制表统计后,一式两份报生产科一份,自己存档一份,生产科将每次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系统矿长。

4、综采车间上报检查报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假报检查结果,敷衍了事者,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5、上报时间要及时,统一要求上报时间为检查后第二天,每迟到一天对综采车间罚款20元。

6、综采车间设备督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督查人员要求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7、各区队要积极配合综采车间的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搪塞或拒绝检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员罚款30元/次。

8、各综采队每5天要对综采设备的电机、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每10天对机械设备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报生产科一份,队自存一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本队维修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及其他相关的科室,不负责罚款200元/次。

9、各区队要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责任到人,并与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奖罚管理办法,确保综采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10、各区队要认真做好综采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着眼于基础工作的落实。

11、生产技术科要根据综采车间上报督查情况,向各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生产技术科。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二

1目的。

规范内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部门内部管理高效、有序。

2适用范围。

内部管理工作。

3职责。

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工作计划(年度/月度)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年度/月度)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经理负责组织每月对各部门的月检工作。

4工作流程。

工作计划的制定。

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a)年度工作目标;。

b)主要工作实施说明;。

c)保证措施;。

d)工作计划实施、完成时间表;。

e)费用预算。

月度工作计划。

月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a)月度工作计划;。

b)主要工作实施说明;。

c)工作计划实施、完成时间表;。

d)费用预算。

工作总结的制定。

年度工作总结。

讨论结论作为各部门负责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年度工作总结的内容要求包括:。

a)计划目标的逐项完成情况、完成数据;。

b)主要工作措施的实施情况;。

c)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

d)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月度工作小结。

工作小结应以书面形式报经理进行审核。资料档案员将各部门月度工作小结汇总存档备案;。

经理对工作小结的审核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月度工作小结的内容应包括:。

a)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附统计数据);。

b)员工绩效考评结果;。

c)附录的原始证据。

日常工作组织、布置、实施。

工作例会、专项会议、协调会议。

工作例会:经理每周应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工作例会是为日常工作安排、沟通协调、工作小结的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a)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实施情况;。

b)通报各方面、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实施情况;。

c)提出需要协助的问题、困难;。

d)布置下一周的各项工作;。

e)根据《绩效考评管理规程》,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奖优罚劣。

专项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a)有明确的会议议题;。

b)有相关人员的主要发言记录;。

c)有结果。

协调会议:是由经理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而召开的联席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a)有事先通知相关人员与会;。

b)有相关人员的主要发言摘要;。

c)有结果。

各类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纪要。

工作的组织实施: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依据公司工作手册以及公司相关工作规定,组织实施专项工作。

内部巡视检查。

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管理工作手册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进行日常例行检查。

检查频次及检查人:。

经理/副经理每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在周检记录表上作相应的的记录和评价。

经理/副经理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辖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审物业状况(重点是检查设备房、主要设施设备、消防报警、公共通道)、员工表现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月检报告表中。

检查的方式: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

检查的原则:。

a)重点部位、重要工作要重点、重复检查;。

b)在会议上列出来的。

问题要重点检查;。

c)对工作的执行结果要重点检查;。

d)检查时注意原始证据的保留。

检查以纠正违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目的,因而在检查出违规现象时,应当场予以纠正,示范指导。严禁只查不帮的行为。

绩效考评。

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日检)、(周检)和(月检)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评。

员工培训。

公司应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知识、业务技能培训;。

管理员每年12月26日前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结合辖区实际特点,编制下一年度公司内部培训社区文化工作计划,上报经理审批,管理员存档备案。

公司全体员工应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每次培训都应有签到记录、培训记录、培训小结。

质量记录的管理。

经审核批准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公司归档长期保存。

月度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及各种会议记录由各主管部门自动归档,保存期两年。

所有质量记录每月5日前交综合部由管理员负责归档。

5记录、标识。

《业户档案管理规程》。

《楼宇巡视检查工作规程》。

《公司值班记录》。

《周检记录》。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设备检查。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

电气设备:。

变压器。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电力电容器。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四

1、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幼儿园园内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

2、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3、建立健全两班制的交接班制度及登记(目前只属于班级、门卫),幼儿接送制度(接送卡及接送车)。加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工作时间不离岗、不做私事。

4、要注意房舍、场地、玩具柜、玩具及运动器械使用的安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5、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吃药时仔细核对(药品、药量、幼儿姓名)有毒药品必须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地方,药品保管和服用要有医务人员或班级保教人员专人负责(祥见药物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祥见食物中毒制度)。

7、保教人员不准带幼儿进伙房、锅炉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开水瓶、尖刀、刀子应放在安全地方,幼儿饮用开水凉后再倒入保温桶,避免事故的发生。

8、消防器械定期更换,正确使用,安全通道随时检查、不要阻塞。

9、保教人员随时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户外活动时要注意观察每个幼儿的动作,指导幼儿正确的活动,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避免事故的发生。

10、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的处分。因此,保教人员在上班时间不能随意聊天,而对幼儿放眼又放心。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五

(1)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仅适用于检查变压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装在变压器上的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部分控制电缆。至于变压器的其它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油开关等不在本检查表范围之内。

(2)电力变压器外部检查的周期规定:。

1)发电厂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和室内变压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3)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或安装于小变压器室内的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在气候激变(冷、热)时,应对变压器油面进行额外检查。瓦斯继电器发出警报信号时,亦应进行外部检查。

(3)电力变压器应有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1)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的变压器履历卡片;。

2)制造厂试验记录的副本;。

3)交接试验的记录;。

4)历次干燥的记录;。

5)大修验收报告书,附技术资料一览表;。

6)油的试验记录;。

7)滤油和加油的资料;。

8)装在变压器上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

9)其它试验记录;。

10)检查和停用检查的情况;。

11)备品保管规程(所有变压器合用一书);。

12)变压器的安装图和构造图。

配电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容有1~6项即可。

1.变压器外部检查(按周期检查)。

变压器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他现象;。

变压器声音应正常;。

变压器油包应正常(淡黄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标管的刻度要求,并无漏油现象;。

变压器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现象;。

变压器的油温不宜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防爆管的隔膜应完整。

2.变压器的冷却和变压器室。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的变压器,油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通常高;。

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门应上锁,房屋不应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应适宜;。

变压器室的门和墙上应清楚地写明变压器的名称和厂(所)内的编号。门外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字样。

3.监视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及主要的厂用变压器,应安装测量上层油温的温度表;。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在冷却器的前后,应各装水银温度表;。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应装设指示给水中断、油循环停止和油温过高的信号装置。

4.电气部分。

检查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象现;。

变压器外壳的接地应良好;。

击穿保险器应配备合理并完好;。

各种标示牌和相色的漆应清洁鲜明;。

装有瓦斯继电器油浸式变压器,其顶盖沿瓦斯继电器的方向应有(1~)%的升高坡度;。

瓦斯继电器和温度表到控制电缆一段导线应采用耐油导线;无耐油导线时,应在离瓦斯继电器以内的导线用白布带扎紧,并涂上耐油的绝缘漆。

5.对变压器的其它要求:。

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主变压器的引出线上应按相涂色;。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室外变电所,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和事故蓄油设施。

6.技术资料应齐全。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六

每季度(或每月),工程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填写《季度/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2、

每天(或每周),由设备专业主管人员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汇报;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设备日检记录。

3、

设备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对设备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七

第一条 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保密监督检查

第二条 涉密人员每月底应填写《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

第三条 保密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对研发部、保密办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四条 军品开发办公室、保密文档档案室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保密要害部位进行保密自查。

第五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组织公司的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公司总经理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七条 保密办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培训的情况。

第八条 其余保密监督检查情况,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三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专职保密员负责表格的发放和保密工作文档的保存。

第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 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0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管理职责

2.1人资部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2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守本岗位涉及的公司秘密。

2.4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数据。

3.0秘密的界定

3.1秘密的含义

3.1.1公司秘密是涉及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并采取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3.2密级的划分

3.2.1根据秘密的重要程度,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1级”、“2级”、“3级”三级。“1级”属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2级”属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3级”属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

3.2.2各级秘密包含的事项(具体见附件一)。

4.0 保密事项的管理

4.1文档类事项的保密

4.1.1专人、专用带锁橱柜保存,钥匙由专人保管。长时间离开办公桌及离开办公室时,须将桌面的保密资料放入带锁的抽屉或橱柜。

4.1.2拟文部门负责确定发放或传阅范围,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发放无关人员,要控制文件的行踪,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4.1.3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复印件、草稿视同原件管理,复印、打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4.1.4凡借阅、复印或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资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1.5外来人员浏览公司内部文件时,要立即进行有礼貌地制止。

4.1.6试验新品种或进行其他实验时,联系部门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对试验的过程进行严格保密,并保管好试验的有关文件。

4.2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的保密

4.2.1共享、复制、传输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2.2属1级保密文件的电子稿必须设定密码,密码位数不低于6位,不得泄露密码。

4.2.3外来人员未经各部级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在允许使用的情况下,要设专人对其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

4.2.4软件使用者在申请用户名的当日内更改密码,不得泄露。根据权限操作,不得借用、盗用他人账号,权限增加、变更须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4.2.5不得将公司文件上传到外部网站、论坛、博客、邮箱、网盘等存储介质。

4.3现场类事项的保密

4.3.1属于公司密级的设备的保存、维修、销毁以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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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生产车间的保密

4.3.2.1生产车间内成立保密工作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技术员、各班班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车间保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职责。

4.3.2.2生产车间工艺文件须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和班长传递、管理。参与人员须严守秘密,不得扩大知晓范围。

4.3.3.3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班长和原材辅料采购人员要对所用原材辅料的名称、价格、生产厂家、供应商等有关信息进行保密,进入车间的原材辅料,仓库管理人员须在卸货后1小时内将原材辅料的原标识替换成我公司指定的标识。

4.3.4出入车间的管理

4.3.4.1非本车间的公司员工(允许正常出入的和在规定时间参加公司在车间内组织的统一会议人员除外)出入其它车间,须车间主任批准。

4.3.4.2外来人员出入特殊车间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3.4.3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不允许拍照、摄像(包括用手机,下同),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3.4.4外来人员联系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需出入部门负责人,车间接到通知后,要对需保密的事项采取措施,做到信息、数据不外泄。

4.3.4.5外来参观人员要安排专人带领,参观纸机操作侧,按参观路线行进,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对随意改变路线和走到离设备1米以内的客人,带领人员、当班班长及本岗位操作工要礼貌地加以制止。

4.3.4.6销售客户原则上仅限于由专人带领参观生产车间卷取处、复卷处、后加工区,若需参观其它部位,须另外注明。

4.3.4.7外来供应商不准进入生产车间。其中到车间卸货的供应商,车间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只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规定卸货区内活动(各车间要明确标识卸货区)。

4.3.4.8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车间时,必须由联系部门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确认,并与车间负责人进行接洽,明确工作所需时间,由车间指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严禁非施工人员混入车间。

4.4.5各生产车间门口的管理

4.4.5.1生产车间离门口最近岗位的当班员工为控制人员进出的责任人,由生产车间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

4.4.5.2对不按规定进入车间要强行制止。

4.4.5.3生产车间门口处,由车间标志出界线。

4.5文印室的保密

4.5.1公司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4.5.2进入档案室的人员,不得随便翻阅档案室的文件。对作废的文件须当场进行销毁。私人资料,未经-文印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严禁在公司打印、复印。

4.5.3需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档案室必须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

料)名称、打印(复印)日期、份数、打印(复印)部门(人)签字。文件打印完毕后,文件打印人员负责将电子版取消共享。

4.5.4文印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公司文件,不得随意增减份数。

4.6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4.6.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6.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4.6.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6.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7其它

4.7.1对来访、参观客人须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谢绝参观。

4.7.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7.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7.4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做出处理。

5.0考核

5.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5.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4若发生泄密后,未查清泄密者的,泄密内容属生产或营销或管理类别的,此类岗位的全体涉密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

本制度自2017年3月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执行,由人资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各级秘密分类明细表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八

为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全面推进我镇各项工作,结合中央、省、市督查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工作范围。

(一)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交办剑南镇党委、政府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三)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工作程序。

(一)分解立项。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安排,及时进行分解立项,制定《督查事项责任分工表》下发至各责任部门、社区。

(二)落实责任。对所列督查事项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办理要求、办结时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要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和主办部门。

(三)开展督查。镇纪委、镇党政办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以现场查看为主,督查结果形成专报。

(四)报告结果。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要向镇党政办报告办理结果,镇党政办汇总后报告镇党委、镇政府。如办理过程中,有职权范围内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主办单位应及时向镇党政办报告,镇党政办明确牵头镇领导或报告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

(五)回访复核。对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镇党政办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六)严格问责。

1.定期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原则上每月集中通报一次),被通报批评的部门及社区,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按次扣分。

2.同一事项被连续通报2次或累积被通报达3次以上的部门及社区,部门分管领导和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书面向镇党委、政府说明情况。

3.对交办事项落实不力的领导和部门及社区,情节严重的,建议追究责任。

三、督查工作机制。

(一)各部门各社区作为抓落实的主体,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社区要建立本社区督查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督促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统筹协调机制。由镇纪委、镇党政办牵头,对各项督查事项进行统筹。原则上,镇党委、政府议定事项,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上级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督查工作,基层党建,组织工作,干部监督等督查工作由镇党政办牵头;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等督查由镇纪委牵头;全镇性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

(三)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原则上每月5日至8日(逢节假日顺延)集中安排督查,集中督查时,督查事项、督查对象和督查时间将通过《督查通知》的方式明确。

(四)督查结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工作机制。被通报表彰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时按次加分;通报批评扣分直接在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

物业监督管理检查制度范文汇总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xxx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实施《xxx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加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我校师生使用语言文字行为,根据龙山县二00七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三元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制度。

组长:钟发然。

副组长:李万国、易吉富。

成员:各班主任及各村小负责人。

1、教师教学用语、校园用语以及板书、批语、备课书写。

2、学生课堂用语、校园用语以及作业书写。

3、校园内标志牌、警示牌、宣传栏、黑板报、课表、作息时间表等。

4、教师普通话学习、达标、等级情况。

1、领导小组对全校所有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的用字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简体字和错别字。

2、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的宣传栏、公示栏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的用字要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对各办公室印发的各种材料用字进行审核,通过后方能传发、阅读。

3、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对教室里的黑板报、标语、课表、作息时间表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用字应马上纠正。

4、学校召开会议均要使用普通话,并要求规范用语。

5、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时听课督促教师使用普通话,规范课堂用语和板书。

6、教务处定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进行检查,指出其中不规范的地方并要求改正。

7、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严格要求学生上课要用普通话交流,在校园内要使用普通话对话;书写时要用规范字;做到“学说普通话,学写规范字。”

8、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教师普通话学习、达标、过级情况的监督,对于数学学科普通话达不到二乙的教师或语文学科普通话达不到二甲的教师要求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加强练习,力争过级,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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