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 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范文(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0:52:29 页码:11
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 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范文(五篇)
2023-01-17 10:52:2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精)一

乙方: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乙方按时提供完全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无损检测仪器(以下统称设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备 注:

1、乙方保证以上产品全部为乙方公司生产制造的全新原装产品;

2、设备性能技术参数、方案图纸、配置明细等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已确认甲方安装现场、电源、环境等已经完全符合设备的安装条件;

4、因乙方为专业的设备供应商,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更强的预测能力,应针对甲方实际需求提供设备,并对设备的合规性、运行稳定性、性能效果等负责。乙方确认上述价款为含设备制作、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售后服务、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的最高价,乙方承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设备及所用材料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最新版gmp要求和甲方的使用要求,设备质量符合法定 质量标准和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如有冲突的以配置高的为准。设备中如包含相关的模具配件的,乙方保证模具配件满足设备运行需求,完全符合甲方实际生产环境。 乙方对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成套性负责。设备框架结构及各部分应达到其应有的强度要求,主要配套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相符

第三条 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保

(一)设备到货:

1、乙方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自然日内,将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到指定的安装位置。 2、设备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联系电话: 。甲方收货人在送货单和验收单上的签字只代表对设备数量和外观的认可,并不代表对质量和其他方面的认可。

3、每箱/件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裸装件应用塑料袋密封上述文件并固定在裸装物品上;设备附件(螺栓、垫片等)和较小的结构件应用木箱包装。到达现场的设备应是零部件齐全的,配套件、仪表等应有材质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4、开箱到货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派人参加现场开箱检验,对设备进行外观、数量等的到货验收,并进行录像和制作书面的验收报告;如发现与合同约定及供货清单不符,乙方须在安装调试前更换和补齐。

(二)安装、调试:

1、安装调试验收:乙方保证设备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安装调试及培训时,双方进行录像和制作书面的验收报告。

2、乙方选派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现场跟班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生产个批次的产品或设备正常工作小时。设备试机需要的各种材料,如甲方之前无相同设备或甲方无特别声明负责材料的,由乙方负责随设备提供(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保证不得因此延误安装调试;甲方亦可以协助提供,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培训,直至甲方工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止。安装调试所需人员、工具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最终验收: 最终质量验收以本合同及附件规定标准,以设备调试完毕连续正常运行_月为依据。验收合格的,双方出具最终质量验收合格报告。甲方的确认须加盖公司印章后方有效,乙方的确认须有乙方人员签字及授权委托书。验收不合格的,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四)维保:

1、质保:设备整机质保期年。质保期限自双方确认最终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无偿提供设备一年内所需要的易损件。 易损件质保期见本合同附件,如附件中未明确易损件质保期,则易损件质保期与设备整机质保期相同。 质保期间,因设备质量或非甲方人为故意出现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质保期过后,乙方负责对设备的终身维修(仅收取所更换配件的成本费用、且保证10年内可以提供设备配件)。

2、售后:无论是否在质保期间,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小时内对设备维修完成,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承诺书中承诺的服务内容优于本合同约定之处,以承诺书为准。 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修、解决的,甲方可以单方处理设备维修等事宜,设备维修、更换、排出故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优先从设备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的由乙方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甲方采取的上述减少损失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设备通过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甲方的任何付款均不得视为对乙方产品质量认可或验收合格。

2、乙方人员至甲方厂区处理安装、调试、培训、维保、退货等事项需携带相关手续,如企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需盖章签字)等,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乙方人员进场,并视为乙方未履行安装、调试、培训、维保、退货等事项的义务,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厂规、制、度等,如有违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零配件:设备及零配件为乙方外购件,以及零配件为非标件的,乙方应主动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等,且报价不得高于同类型同材质市场价格;设备及零配件含有测量功能的,乙方须提供技术监督局对设备及零配件的检测合格报告文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图纸资料的提供及管理:

a、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提供设备基础方案图纸;

b、设备到货时,每台设备乙方应提供套完整的中文及原版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产品目录、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设备电路图)、操作规程、验证技术资料、以及设备所需的所有软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c、乙方应于设备调试时提供gmp认证全套资料和表格(自带资料、布置图、设计方案、系统安装验收标准及记录)等说明文件。

5、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甲方使用要求必须更改,则乙方对设备负有改进的义务,费用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位置的,乙方须提供现场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免费进行技术指导,以确保设备移动后能够正常使用。

第四条 结算

(一)结算方式:银行汇款。 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地址电话:___________

3)公司传真:__________

4)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

5)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付款之日本合同生效。

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

3、设备的合同尾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作为设备的质量保证金。乙方于设备质保期满前10个自然日提供履行质保的证明及请款单、甲方审核后10个自然日内支付。

(三)收据、发票:

1、乙方收到付款后应在3日内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或付款确认单,且乙方自收到本合同总价款的付款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开具设备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收票人: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发票不得随设备一起运送或寄到其它地方,否则因此所发生发票遗失应由乙方补足等额发票,如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无故拒绝支付货款。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迟延到货达15日以上的;

2) 设备与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设备性能、设备材质、技术参数、配置、甲方要求不符的;设备模具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甲方实际使用要求的;

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未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维修、培训、技术指导的;

4) 设备无法安装或调试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法正常运转的;设备最终验收不合格的;

5) 质保期内设备经两次维修(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日)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6)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或者非甲方原因设备使用过程中连续15日内无法正常生产运行的。

7) 乙方未按约定交付设备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及验证、系统认证全套资料等资料的;乙方未按时开具送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8) 乙方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乙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相应生产许可或资质的;乙方转委托生产加工、贴牌销售的;

9) 设备不符合甲方安装条件(无法进入甲方车间或无法正常安装的);

10)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1)乙方在设备设置后台程序、加密措施(开机、运行密码等)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无条件先行退还甲方已付的货款、其他费用及支付相应赔偿金、违约金,而后再办理设备退货事宜。

5、甲方可以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前提出解除合同暨退货,但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快递、邮件、传真等)到达之日起15天内退还甲方剩余已付货款(只能扣除5%违约金),办理设备退货事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甲方货款和拖延办理退货。

6、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7、本合同设备需要退货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成全部退货事宜。如乙方未按时完成设备退货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设备保管费用(标准为: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算)。保管期间,甲方只负责正常情况下设备存放场地安全,不负责设备维保养护等,所有设备折旧、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有第五条第4款第1项至第9项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五条第4款第10、11项情形之一及乙方有其他故意行为导致设备无法正常生产的,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一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实际损失的,按甲方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违约赔偿金。

六、货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打款到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见款发货或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结算金额及产品的数量、规格以双方确认的汇款单、发货单等单据为准。

3、本合同所列产品价格不含税额,若乙方要求提供产品金额税款凭证,其增值税为17%, 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1、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甲方提供为期一年的质量保修,保修期内三个月出现非人为质量 问题由甲方负责包换新机(甲方只负责更换产品内件,不换机箱和配件);三个月后,一年之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注:不包括人为损坏,易耗件、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害)。

2、 保修期满后,甲方继续提供该款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有偿维修(只收取维修零 配件加工成本费),并做好产品的终身维护。

八、其他:

1、 甲乙方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 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与民法典有冲突的按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合同有效限期自 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有关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精)二

出卖人_________机械制造厂代表人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买人_________铁厂负责人___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买卖(施盘)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二条试验期间以_____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前项试验不合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

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在试验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因此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对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试验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时,视为试验合格买卖应即成立乙方认诺。

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契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或试验尚未完毕须要继续试验时,得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验期终止日起算_____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况。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签字):_________买方(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精)三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年 月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精)四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试验仪器采购申请书(精)五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造甲方指定的产品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产品品种及规格: ,如若加工其它产品,涉及到相应的条款标准,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二、合同期限及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双方需求时,双方可经协商后修改合同条款或者终止合同。若甲方提出继续合作,乙方应优先考虑合作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作为本合同有效文本。

三、加工量、加工费

1、加工量:在乙方核定设备产能范围内,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订单为准;每次订单单品不少于 吨。

2、加工费: 瓶元/件不含税价;包括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油墨、热熔胶、润滑油、工艺用水、胶带、化验费用、装卸车费用、动力费用以及人工费用。

3、标签损耗标准0.1%,纸箱损耗标准0.5%,双方每月盘点库存包材,超出标准部分由乙方承担,可从加工费中扣除。

四、原辅材料、原材料采购及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所需原辅料由乙方采购。乙方所采购的原辅材料质量按国标执行,其它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

五、生产要求和质量保证

1、原辅材料用量:严格执行配方用量。

2、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配方由乙方提供,乙方严格按配方工艺标准进行加工,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配方要求,确保产品口感一致。

3、品保和品控:

3.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3.2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对于成品,乙方需保证一定的存储量待检或按照甲方生产调度计划生产,存储条件需符合甲方要求。

3.3乙方应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4若甲方需卫生主管机构检验报告时,乙方需送检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5甲方采购的外包装物,外箱、标签到达乙方公司仓库后,由乙方检验合格后开始使用,在甲方外包装物、外箱、标签试机出现不合格时乙方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后更换合格的外包装物进行生产。(本着合作共赢双方互惠互利试机外包装物外箱、标签甲方承担,内辅料、玻璃瓶、配套的瓶盖、胶帽乙方承担)。

3.6因乙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甲方产品不合格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12个月、保质期以生产日期为准)内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六、费用结算及开票方式

甲方在下达生产计划后、生产前预付20%原材料费用给乙方,乙方收到货款后及时准备生产安排。甲方付清剩余全额货款后提货。

七、交货方式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清点实际数量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只指数量入库)。

2、甲方在提交给乙方组织计划产量、产品同时,应提供生产批号,以便立即编排生产。

3、交货地点:在乙方成品仓库,乙方同意代加工产品在经检验合格之日起60天内免费存放在乙方成品库内(节假日需提前备货)。

4、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单后,作好生产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5、保温试验合格后(7天),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向甲方出具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后,方可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生产计划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订单应至少在加工前7天下达。

2、甲方有权派驻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入库及发货数量进行管理。

3、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负责组织合格成品的及时发运。

5、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商标纠纷等问题,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并负责质量控制,出库前产品由乙方负责保管。

3、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在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出厂后的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

4、乙方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5、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及出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权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及含有甲方标识的材料。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或未按约定足额付款,乙方有权不予生产。

2、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积极组织协调修理,如造成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原辅材料的损失。

3、成品超出60日未提货,乙方已及时通知甲方,若甲方仍未及时提货,乙方将按每天3元/吨收取库房占用费。

4、若乙方擅自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及含有甲方标识的材料,甲方将有权追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其它

1、本合同在实际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可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民法典》有关规定向提出加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