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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 患病困难申请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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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 患病困难申请书(九篇)
2023-01-17 11:22:39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一

艾滋病被称为“史后世纪的瘟疫”,也被称为“超级癌症”和“世纪杀手”。自1981年美国首次报告艾滋病以来,艾滋病已在全球广泛流行,成为全球最为瞩目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

20xx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全民参与,全力投入,全面预防,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专家组评估,截至20xx年底,估计我国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78万。我国艾滋病患者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艾滋病感染人数将超过1000万,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艾滋病病毒侵袭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在我国,艾滋病的传播呈现出总体低流行、特定人群和局部地区高流行的态势。大学生是受艾滋病威胁的重要人群,但更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生力军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倡议书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倡议书。因此,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意义重大而深远。预防艾滋病、战胜艾滋病,大学生责无旁贷。在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我们向全校的同学们发出倡议:

认清预防艾滋病的严峻形势,认识艾滋病对人类健康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严重危害,认真学习艾滋病及其预防知识,倡导健康生活,践行文明风尚,自觉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洁身自好,树立正确的道德意识和性观念,自我保护,远离艾滋。

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个活跃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主体与支柱。我们应当从自身做起,正确对待艾滋病,预防艾滋病。遵章守纪、洁身自爱,珍爱生命、拒绝。掌握预防艾滋病的正确方法,不使用未经检验的血液制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不去消毒不严格的医疗机构打针、拔牙、针灸、美容或手术。

“青春红丝带”行动是大学生开展预防艾滋病活动的品牌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倡议书承诺书。我们要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大学生防艾志愿服务行动,弘扬先进文化,宣传艾滋病及其预防知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我们必须将决心和勇气化为行动,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长期不懈的信念,将红丝带行动进行到底。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艾滋病的蔓延、促进社会和谐贡献青春力量。

我们正在经历一个伟大的时代,社会的进步和民族的振兴,寄予我们新一代青年人新的责任与使命。让我们用爱心、真诚和责任心来共同努力,使越来越多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团体和个人都来关注艾滋,关爱艾滋病患者,用红丝带去装点一个健康的美丽世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艾滋,关爱生命!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二

甲方(餐 厅):

乙方(供货商):

合同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现就乙方为甲方餐厅供应食品类商品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为供货商,必须具备食品类商品的供货资格,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必备的证件和手续,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由负责人签名盖手印),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商品名称及要求

1、名称:

2、品牌:

3、规格:

4、型号:

5、毛重:

6、净重:

7、成分组成:

8、具体包装:

三、乙方供应的上述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的生产和销售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

四、送货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供货周期和供货时间 ,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质量、特性、产地、包装、数量等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不按供货时间供货,每次赔付甲方 元,以此类推。

五、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对具体品种每 天( 天为1个周期)议价一次,确定供货价格后,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 日内供货价格不变。一方提出价格变动,须在该价格到期三天前提出,便于另一方进行市场调查,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协定的价格表终止,以新价格表为准(如双方对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自行终止)。如到期三天前双方都未提出变动价格,下一个周期继续执行上一个周期的价格。

六、验收标准

1、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包装、产地等要符合甲方提供的购货清单。

2、质量及外观要求:

(见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标准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和甲方购货清单的要求,甲方收货人员可以拒收,乙方必须及时给予更换或补充,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某些货物由于密封包装和表皮的限制,不能在进货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换。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上述问题乙方在每个供货周期内不能出现2次以上,第三次罚款 元,以此类推。

七、货款结算及手续

乙方供货的商品,由乙方出具收货单据,收货单据上必须注明收货日期、品名、品牌、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甲方验收后必须有四人以上签名(保管、店长、厨师长、驻点采购)才能作为乙方结账的凭证。收货单据乙方应妥善保管,丢失单据损失自负。每月 日,乙方与相应物资部先行对单,核准金额后,向甲方公司财务填报请款单,经财务及相关人员核准审批后,于每月 日支付上期货款。

八、供货保证金

为了保障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供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乙方供货保证金。给甲方及第三方顾客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乙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要负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被处罚的,在每月支付货款时扣除。

3、乙方不得向甲方采购及验收人员提供回扣和礼品。如发现乙方和甲方相关人员里勾外连,采取以次充好、缺斤少量的办法,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供货保证金,不付剩余货款。

4、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赔付乙方 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乙方支付供货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三

供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

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每次具体向乙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以出仓单为准。

本合同甲方具体以出仓单或对账单载明为准,出仓单与对账单不一致的,以对账单为准。

乙方对甲方出仓单所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收出仓单时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甲、乙双方应定期对账。

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出仓单为准。

二、产品明细和价格、数量: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甲方标准执行。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

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除出仓单另有载明外,交货地为甲方所在地。

签收出仓单后交货,乙方在收取货物时应签收出仓单,乙方可授权其指派提货的司机、仓储保管员、第三方人员等签收出仓单。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若由甲方代办运输的,甲方代办送货至乙方仓库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输手续、运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根据产品特征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

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乙方在收货后应即对货物进行验收及检验,在检验合格前,不应使用。

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联系甲方销售员。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1、合同付款货币为人民币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前甲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乙方。

3、乙方确认样板之后做货必须交付30%订金、賖下70%货款乙方于收货付清上述货款。

4、验收合格后当日内付清全款,付款方式为电汇。

货到乙方 30天内付清货款。

九、双方商议后,若货款需由乙方指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就乙方所欠货款对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担保人应在本合同担保认处盖章或签字,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__________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前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

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2、除合同条件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千分之三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解决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因此支付的、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 ,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

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的,则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四

20xx年11月14日是第15个“联合国糖尿病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人享有糖尿病健康管理”。

义诊时间:

义诊地点:

联系电话:

活动安排:

一、为广大糖友及市民朋友进行免费检测血压、血糖、尿白蛋白,提供饮食、运动、血糖监测及胰岛素注射等相关指导;

二、糖尿病老年病科专家及糖尿病专科护士对糖尿病及各种急慢性并发症治疗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并进行糖尿病患病风险评估;

三、免费发放糖尿病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糖尿病是一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可导致机体的糖、脂肪、蛋白质、水及电解质等的代谢紊乱。长期持续性的高血糖会对动脉血管造成“侵蚀”,最终在血管壁形成斑块,使动脉血管变硬,从而引发心、脑、肾脏等并发症,最终导致死亡。

加强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让更多的人了解糖尿病的危害,改善生活中的不良行为,提高自身和家人的预防意识,控制和延缓糖尿病的发生发展至关重要。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曲靖市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在20xx年联合国糖尿病日来临之际,陆良县中医医院将举办“人人享有糖尿病健康管理”宣传义诊活动。

xxx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年月日出生,没有工作,长期在家务农,由于现年龄偏大疾病缠身已丧失劳动能力,近些年经常在县乡医院就诊治疗,诊断有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颈椎病(已压迫神经),丈夫于年冬因突发心脏病去世,自此家里的经济收入便没有了着落,膝下有三个女儿都已结婚,嫁与外村,生活并不富裕,相对日子窘困,只能维持自己的正常家庭支出,

为了不在让女儿们生活每况愈下,让自己的疾病有所缓解,只能请求政府给予帮助,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年x月x日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六

复制全文下载文档打印字号:大 中 小发布时间:20__-03-10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七

甲方:

乙方:

住址:

电话:

甲方与乙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生产原材料页岩石和煤矸石和精煤面等的长期供应事宜,达成合作协议。根据本协议,乙方成为甲方材料供应商,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得违反。

第一条质量要求

1、页岩石:山坯土低于3%,毛石低于2%,含水率低于6%,

二氧化硅50%以上,二氧化铁10%以上,二氧化铝15%以上,二氧化钙5%以下,二氧化镁3%以下,二氧化硫2%以下;

2、煤矸石:发热量低卡不低于800卡,含水率6%以下,白石不超过5%,二氧化钙低于5%;

3、外燃(精煤面):发热量低卡5000-6000卡,含水率6%以下,粒径20mm以下;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不得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不得搀杂使假。如有任何瑕疵需要提前向甲方通报,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供应。

如有质量违约,甲方有权就整批货物进行假一罚十。

第二条报价和供货

乙方根据对所供产品情况和自身优势的了解,每天通过手机短息形式进行报一口落地价,运费和卸车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乙方的报价下达供货任务。乙方于次日或按甲方指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入库。

乙方需对所报价格负法律责任,如出现虚报、谎报等现象致无法提供甲方所需货物的,甲方直接作退货处理,视为乙方违约,可另选其他供应商供货,其他供应商与乙方所报价格的价差部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差价金额两倍的赔偿金,甲方可在乙方担保金的货款范围内直接扣减。

乙方出现两次虚报、谎报现象,甲方可单方通知乙方解除购销合作协议,扣除全部担保金。

上述报价和订货计划均以电话传真或短信形式通知对方后生效。

第三条计重及计价

计重方式为过磅,过磅重量出现争议乙方有权要求二次过磅,经验证属甲方原因造成的磅差,过磅费用由甲方承担,合理磅差不超过0.5%。

1、页岩石:净重量(毛重-皮重,扣除超过6%以上的水份,扣除3%以上部分的山坯土,扣除超2%以上部分的毛石,质量标准按厂部通知调整)。计价单位:吨

2、煤矸石:净重量(毛重-皮重,扣除超过6%以上的水份,质量标准按厂部通知调整)。计价单位:吨卡

价格按当批货物报价执行。

第四条结算

履约保证金:页岩石供货超过3万元人民币后开始结算,煤矸石供货超过5万元人民币后开始结算,该额度无息存于甲方专户,为乙方的履约担保金。

甲方以现金,支票,电汇等形式进行结算付款。

第五条附则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有违反愿接受甲方处罚和承担规定的责任。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签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八

出 买 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 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买 受 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 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长期有病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九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 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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