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 关于申请医保经费的请示(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12:05:53 页码:7
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 关于申请医保经费的请示(6篇)
2023-01-17 12:05:5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申请理由:

原告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事实上,申请人与原告曾经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至今仍偶有业务往来,但在业务往来过程中,申请人均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不存在拖欠货款的事实,原告要求申请人支付欠款与事实不符。

原告提交证据中涉及申请人部分与事实不符,加之原告提交的是复印件,申请人无法确认其真实性。而涉及原告与被申请人的订货确认单、因申请人仅仅只是中间介绍人,所以无法确认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对合同的具体内容、货物数量、付款情况等申请人也并不知情。

现仅仅从原告所提交的证据来看,大部分涉案货款的买卖合同相对人和实际收货人是__有限公司,拖欠原告货款的公司也是__有限公司,申请人在买卖过程中仅仅是介绍人的身份。

以上事实,从原告自己提交的证据订货确认单及__银行贷记通知中也可看出,具体如下:

__年月日订货确认单“送货地址”及“客户签字/盖章”均为__有限公司;

__年月日、__年月(因复印件无法看清)、__年月日__银行贷记通知的“付款单位名称”均为__有限公司。

基于此,申请人并不是适格被告,按照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大部分拖欠货款的责任应由被申请人承担。因此,只有被申请人出庭,并承担其

应承担的责任,方可查明事实,解决纠纷。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有限公司

__年月日

有关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二

(20__)_____民再一字第1—1号

申诉人(原审被告)汪_____托,男,1963年1月3日出生,汉族,本县繁_____镇农民,住该镇库_____村前_____组203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方_____村,男,1953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本县繁_____镇居民,住该镇马_____街道_____新路273号205室。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汪_____军,男,1968年7月1日出生,汉族,本县繁_____镇农民,住该镇库_____村后_____组203号。

本院依据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_____中民抗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指定,再审申诉人(原审被告)汪_____托与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方_____村、被申诉人(原审被告)汪_____军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案件审理中,申诉人以被申诉人方_____村系在实施拆房中受伤,其所拆房屋系汪_____托、汪_____绪、汪_____道、汪_____来、汪_____俊、高_____文、王_____龙、汪_____书、俞_____伟、刘_____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承风险的全体合伙人的业务,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而要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的规定,申请追加以上合伙人为本案再审共同被告。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证据显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仅有申诉人一人作为乙方,与汪_____军作为甲方签订《拆房协议》,承诺乙方确保拆房安全。且原审卷内并未发现作为乙方的申诉人主张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申诉人向抗诉机关申诉时提供其他合伙人签名的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及证人证言等,仅表明申诉人与他人之间曾有合伙关系;申诉人与他人之间对合伙债务分担的争议,与原告原审依据《拆房协议》提起与两被告发生的雇员受害赔偿争议之间的诉讼标的,既不属于共同亦不属于同一种类。申诉人再审提出追加被告分担合伙债务的主张,与原审原告提出的侵权诉讼并非同一法律关系。申诉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争议,与原审争议依法不成立必要的或者再审可以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争议。因而申诉人再审主张追加的其他合伙人依法不属于原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再审对申诉人原有合伙人不予追加为共同被告,并不妨碍申诉人依法另行主张合伙权利。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_____市检民抗字(20__)第23号民事抗诉书也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妥,”仅以“申诉人提供了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及证人证言等新证据”为由提起抗诉。据此,再审对于申诉人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依法不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驳回申诉人(原审被告)汪_____托要求追加汪_____绪、汪_____道、汪_____来、汪_____俊、高_____文、王_____龙、汪_____书、俞_____伟、刘_____为本案再审共同被告的申请。

本裁定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本裁定的合法性持有异议,可以于裁定书送达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院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记员__________

有关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三

申请人:付xx,男,汉族,xxx年9月13日出生,籍贯:湖南岳阳,身份证住址:xx省xx市东xx区xx花园康怡居5座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张xx,女,出生年月日不详,xx省天门市人,其他个人信息应当由被告人张xx供给···

被申诉人:张xx,男,...x年6月5日生,xx省天门市人,身份证住址:xx省xx市镇xx村7组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恭请你院依法将张xx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人,以便彻底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基本是非观念。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被申请人侵占罪【实际上依法应当认定为诈骗罪】一案,案发时间已经五年多···一审两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xx已经公开承认用于诈骗案涉款项的银行账户【中国银行宜昌某支行】是张xx帮忙张xx办理的;案涉赃款也是张xx亲自帮忙张xx转移的。另有经庭审查证之书证证明张xx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实施了重要犯罪行为。

有鉴于此,申请人和代理人均认为,我们务必将张xx传唤到案理解审判。因为涉案犯罪行为实属被告人张xx与其胞妹张xx合伙所为,如果张xx不到庭理解审判,永远也无法彻底查明案件事实,无法准确有效处理案件。张xx之前虽然也在申请人手下工作过,可是,涉案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张xx与申请人再无任何联系,申请人确实已经无法找到张xx,仅有经过被申请人张xx才能找到其胞妹张xx。

再有,为避免被告人张xx出庭理解审判过程之中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甚至信口雌黄等不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情形的出现就必须进行必不可少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工作最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尽快将被告人张xx胞妹张xx传唤到案,理解审判。

为了保障司法活动的顺利、有效进行,申请人和代理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三次申请将被申请人即其共同犯罪嫌疑人张xx传唤到庭,责令张xx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行为人身份参加诉讼。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电话:xxxxxxxxxxxxxxx

...x623

有关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四

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xx)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xx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xx)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路*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1998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xx年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的所有股权和朱**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xx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xx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xx)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xx)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有关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五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张xx,男,198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xxxx16号。身份证号:411xxxxxxx

申请事项:申请追加张xx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有限公司诉河南xx贸易有限公司、xx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豫0105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xx有限公司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豫0105执xx号。目前该案已经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履行被贵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认为,河南xx有限公司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而张xx作为河南xxx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其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应当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张自坤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望依法准许!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追加医保经费申请书汇总六

申请人:张xx,男,1982年xx月xx日出生,马来西亚人,身份证号码8xxxxxxxxx。

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68号电话: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被告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己由贵院立案受理。因涉案房屋(荔湾区黄沙大道xx,xx号xxxx房)的产权人潘xx于20xx年2月26向被申请人申请抵押登记(登记案号:20xx交等1536488),债权数额人民币146万元。20xx年3月24日,申请人与被告潘xx就涉案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价款158万元。申请人认为,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真正查明案情,便于法院准确区分各自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批准!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

20xx年7月27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