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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变更协议书汇总 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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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变更协议书汇总 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三篇)
2023-01-17 12:36:0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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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商登记变更协议书汇总一

了解工商企业管理的先进方式和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提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协同合作及组织工作的能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时间

2016年9月20日~2016年10月25日

三、实习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617栋401室

四、实习单位

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

实习部门

采购部

五、实习主要内容

(一)公司俄菲照明是一家专业从事大功率led照明灯具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公司。其产品涵盖了工程(商业)户外和室内照明、家居照明和各种工业照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半导体照明和服务。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产品质量为生命,满足客户需求为使命;公司产品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及中东等市场,深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

(二)公司宗旨:21世纪的今天,经济高速发展,各行业的电力消耗严重,国内各省市在用电高峰期都出现了拉闸限电的情况。解决电力紧张的议题已经提到了国务院的议程;况且能源缺乏本来就是每个国家面临的问题,解决能源忧虑是每个国家和人民必须考虑的根本问题。俄菲照明本着绿色照明,节约能源为使命,配合国家的节能排放政策,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节能型照明灯具为目的。照明亮化是每个城市繁荣的象征,目前很多亮化项目一味的追求美观,对能源的消耗没有太多的考虑,因此光损耗严重。俄菲照明在满足人们对光的需求下,尽量的使用大功率led照明灯具,尽量多的节约能源,以求为国家为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实习内容:在公司实习期间,我从事的采购经理工作,主要负责采购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采购计划,对采购人员的在职培训,制定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采购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供应商的分析了解,对市场行情的调查;对采购成本的合理控制,学习公司采购业务流程;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公司财务部的对接等工作。采购部对于公司来说,责任重大,公司的成本控制和利润的大小,采购部的发挥至关重要。因此有条理的工作、合理的安排、采购业务的熟悉、科学的管理手段,是采购经理必须具备的应有素质。

毕业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认识到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实习期间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式,适应社会,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纳,进而生存发展。刚进入单位的时候我有些担心,经历了一连串的实习之后,我努力调整观念,正确认识了单位和个人的地位以及发展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改变和调整看问题的角度,锐意进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断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机遇就会纷至沓来,促使我们成为社会公认的人才。

有关工商登记变更协议书汇总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他物的范围是:租赁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规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有关工商登记变更协议书汇总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用途必须在国家承认合法范围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为 ,并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己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

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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