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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 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一点(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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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 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一点(六篇)
2023-01-17 13:04:26    小编:ZTFB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一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先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维护和保障信息化时代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满意度。

到2021年,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021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圣和老年病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到2022年,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一)老年友善文化

1.各医疗机构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2.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3.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村(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确保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

3.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县内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要积极开展老年专科门诊、用药咨询、营养评估、护理门诊等特色服务。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县中医院要以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或老年病科为依托,综合性医院要以中医科为依托,加强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村(社区)、向家庭、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

5.大力发展老年照护服务。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健康扶贫、老年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失能评估、医养结合等个性服务。鼓励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

6.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5.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由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后另行印发。

(一)医疗机构自评。各医疗机构对照本方案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填写《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2021年3月底前向县卫生健康局申报。

(二)县级初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上报。

(三)市级复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复审。2021年7月10日前,对复审合格者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复审合格者作为“敬老文明号”等评先评优重要参考的基本条件。对达不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的单位,将适情况取消“敬老文明号”等相关荣誉称号。

(四)省级审核。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确定为“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

(二)强化监督,动态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

最新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老龄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时遇到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

(一)老年友善文化(2项)。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4项)。

3.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4.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5.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6.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6项)。

7.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8.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方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9.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开通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11.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2.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坠床、肺栓塞、误吸和烫伤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评估。

(四)老年友善环境(4项)。

13.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动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763)。

14.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15.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16.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度、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根据医疗机构类型不同,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分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及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二类设置评价标准,具体参见《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采取百分制,针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四方面16项建设内容进行分值评定。为鼓励开拓创新,评价标准增设加、扣分项目。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自行组织评审确定;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由各市择优推荐,经自治区复核后确定;区直医疗机构直接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报。

(一)医疗机构自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评分≥80分的各医疗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二)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收到辖区医疗机构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将达标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市卫生健康委可从获评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中择优评选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于2022年11月底前,将获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备案。

(四)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区直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评审材料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接负责审核,经评定确认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通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内容。要加强部门协调,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医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本年度未通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重点督促指导,确保我区2022年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建立机制,务求实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名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中医药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最新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三

各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国际老年友好城市和健康上海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2020〕4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沪卫老龄〔2021〕2号)的要求,为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在本区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将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作为上海市建设国际老年友好城市、推动“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

(二)适用范围

各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对象为各级各类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实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应建尽建;2022年,本区全面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主体。

老龄健康科负责相关医疗机构申报材料收集审核上报。

医政科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

二、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补充、完善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补充、完善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为住养老年人提供约定服务,鼓励推进医养联合体建设。

(三)老年友善服务

1.提供多渠道挂号预约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对失能、75岁以上老年人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五优先”便利措施。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提供导医等相关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和实际困难,优化老年人互联网+就医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配备“健康通核验码”设备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和各成人专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家庭病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营养宣教等个性服务,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5.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三、建设标准

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沪卫老龄便函〔2021〕2号)(附件4)。

四、建设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

1、3月底前,上报单位自查报告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评价表》(附件3)。各医疗机构逐项对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总结亮点,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完成时间表。

整改完成或者符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填写《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附件1),于6月底前报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申请区级评估。

(二)区级评估

区卫生健康委收到医疗机构申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专家组填写《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评价表》(附件3)并签署专家意见。

区卫生健康委对评分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在其《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9月底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

(三)市级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底前对区级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为“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并作为推荐“文明单位”、国家级和市级“敬老文明号”等基本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和管理,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完善经费保障,确保建设工作质量和进度。各单位应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扎实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效应。

(二)建立机制,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区卫健委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每年进行复评工作,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区卫健委、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最新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四

根据《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及《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20]1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老年医院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院老年医学发展,不断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满意度,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于基层和文化层次低等特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定工作目标

2021年9月底,建设成老年友善医院。

二、健全组织管理

针对此项工作,医院成立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老年友善医院行动的工作列入全院工作的总目标,并领导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老年医院相关培训计划和新上岗人员培训计划。

3.广泛宣传营造尊老、爱老、护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分级诊疗、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4.组织督促检查各科室老年友善支持落实的工作。

5.对老年友善医院工作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及阶段小结,每年进行年终总结。

(二)技术指导小组职责:

组长:

成员:

1.负责不断优化老年人的就医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综合评估服务,如进行能力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高风险状态评估和用药评估等,利用多学科整合管理团队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

2.建立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

3.鼓励指导患者及其照护者积极参与到诊疗、康复和照护的全过程中。

4.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及对培训学习,效果的考核。

5.负责检查指导老年友善医院随访工作,认真完成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不断提升医院整体环境,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设施设备。

(三)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职责:制定本院老年友善医院实施方案,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全面工作与协调及相关业务指导。

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制订本院老年医院工作计划,负责老年友善医院的全面工作与协调。

副组长:主要负责涉及老年友善医院工作的执行落实、督导检查、汇总整改,并协助执行院长制定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计划,其他院领导负责按照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医院部署的老年友善医院工作任务。

1.院办职责:

(1)负责制定本院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计划,并领导实施。(2)负责监督检查本院老年友善医院相关工作情况。

2.医务科职责:

(1)将老年友善医院工作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2)负责制定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老年综合评审、多学科整合管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照护问题防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3)每三年按照医院质控管理规定对老年友善医院相关制度自查并重新修订,随时根据工作要求在进行临时修订。(4)完善和监督工作之中,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5)负责组织进行全院老年友善医院培训和新上岗人员培训。

3.护理部职责:

(1)督促检查各科室、老年友善医院技术指导小组支持组织的工作。(2)负责监督指导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的执行情况。(3)负责安排护理队伍进行安宁疗护的培训学习。

4.门诊服务部职责:

(1)制定长期招募志愿者计划,提供志愿者服务。(2)引导老人就诊、检查、取药。

5.院感科职责:

(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2)对老年患者感染病例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及时反馈科室,针对导致医院感染危险因素,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3)手卫生规范执行情况提供指导。

6.后勤保卫科职责:

(1)配合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及改进,进行基础社区、环境改造工作。(2)按照老年友善医院标准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修理工作。

7.宣传科职责:

(1)制作标识、标牌、宣传展板、壁报等方式落实老年友善文化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老年友善文化氛围。(2)组织社区宣教工作。(3)利用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扩大老年友善医院影响范围。(4)负责制作无障碍服务设施标识系统。

8.信息科职责:

(1)利用医院大厅led信息屏进行宣传。(2)协助临床完善电子病历系统。

9.各临床科室职责:

(1)负责老年患者各项评估相关工作,向老年患者宣传相关知识,指导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负青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照护全方位服务需求工作,向老年患者宣传相关知识,指导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2)负责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照护全方位服务需求,建立起“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的老年友善服务模式。(3)负责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的工作,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营造老年友善文化

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全院职工进行培训,将老年友善医院相关知识列为岗前培训内容。构建老年友善文化,将尊老、爱老、护老的老年友善工作常态化。引导员工行为守则及员工礼貌用语,使全体员工都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及其家属或其陪护者进行交流、沟通。耐心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公示。制定长期招募志愿者计划,提供志愿者服务;鼓励健康老年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志愿者服务。

(二)进行老年友善管理

加强对员工进行老年友善观念、老年医学伦理、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逐步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规范老年病诊治。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分级诊疗、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政策和经费方面的支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与持续改进机制。

(三)提供老年友善服务

1、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预约挂号渠道。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预检分诊点、门诊就医、收费窗口、取药窗口、智能设备旁开通绿色通道,本着老人优先原则设立老年人人工服务专用窗口,服务人员主动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帮助。老年科门诊不断优化老年人的就医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综合评估服务,如进行能力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高风险状态评估和用药评估等,能利用多学科整合管理团队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建立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积极参与到诊疗、康复和照护的全过程中。

3、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义诊等方式为确有需要的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作用。

4、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5、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

加强对医院内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和完善。营造适合于老年人的整体就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和便捷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照护全方位服务需求,促进“生物一心理一社会—环境”的老年友善服务模式的不断完善。

门诊、住院病区配备轮椅和平车,并方便取用。主大门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均按照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设置。标识要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度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老年病房应温馨整洁。应当配有时钟、日历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床、床头柜要稳固。

(五)提升老年就医能力

加强医院与村室上下联动作用,开展知识讲座,讲解预约挂号、就医流程、慢病管理、生命急救等知识,提高老年就医自助能力和就医体验。

四、时间与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1年5月)。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制定本单位实际制定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1年6月—2021年8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创新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

(三)督查评价(2021年9月)。对照任务目标进行认真梳理、客观评价,找出差距和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坚持持续改进。

(四)总结提高(2021年9月底前)。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包括取得的成绩、突出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安排动员(2021年5月)高度重视,重在落实任务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1年5月—2021年6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创新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

(三)督查评价(2021年6月—2021年7月)。对照任务目标进行认真梳理、客观评价,找出差距和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坚持持续改进。

(四)总结提高(2021年9月底前)。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包括取得的成绩、突出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上报。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及时全面向全体员工培训,做到全员知晓率100%,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标落地。

(二)加强考核,健全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老年友善医院标准认真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扎实实推进老年友善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高质高效完成工作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

(三)正向宣传,促进创建充分利用医院自有媒体,qq、微信及外部媒体,宣传老年友善工作中的亮点、优秀事迹、创新举措等,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最新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老龄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时遇到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

(一)老年友善文化(2项)。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4项)。

3.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4.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5.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6.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6项)。

7.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8.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方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9.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开通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11.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2.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坠床、肺栓塞、误吸和烫伤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评估。

(四)老年友善环境(4项)。

13.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动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763)。

14.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15.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16.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度、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根据医疗机构类型不同,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分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及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二类设置评价标准,具体参见《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采取百分制,针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四方面16项建设内容进行分值评定。为鼓励开拓创新,评价标准增设加、扣分项目。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自行组织评审确定;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由各市择优推荐,经自治区复核后确定;区直医疗机构直接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报。

(一)医疗机构自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评分≥80分的各医疗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二)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收到辖区医疗机构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将达标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市卫生健康委可从获评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中择优评选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于2022年11月底前,将获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备案。

(四)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区直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评审材料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接负责审核,经评定确认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通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内容。要加强部门协调,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医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本年度未通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重点督促指导,确保我区2022年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建立机制,务求实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名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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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失能老年人照护计划范文简短六

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老龄工作,于去年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申报条件、考核标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县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是我们县今年的重点考核工作内容,按照市老龄办关于开展市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的要求,各基层老年协会积极报名参与,整个创建活动开展有组织、有保障、有实施意见、有措施办法。

在县老龄办的积极引导下,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协会成员进行会议讨论,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做成相关简报上报我办,营造出良好的活动氛围,有力推动了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工作。县老龄办积极与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对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创建时间、创建范围、创建标准、组织验收作了详细的布署安排,各乡镇,各基层老年协会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根据创建活动要求,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个乡镇20个村(社区)申报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根据考评标准,县老龄办对拟申报创建村、社区的老年协会在组织建设、内部管理、作用发挥和活动场所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组织验收小组,对推荐的基层老年协会进行验收,提出验收评估意见,评选10个县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目前该项名单还在进一步整理与考核中。对班子建设好、工作开展实、服务成效显的巡场镇桂花坳社区、王家镇花树社区、洛亥镇人和社区、上罗镇穆家湾村等4个单位推荐为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并按照要求在县党政网进行了7天的公示。

通过市、县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与基层老年教育创建活动相结合,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发挥在基层体现得愈加明显。各基层都积极引导和搭建平台,让老年协会参与到当地老年教育事业、关心教育下一代、精准扶贫工作、调解家庭纠纷矛盾等各种活动中来。参与创建的基层协会大都建立有老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开展老年教学活动,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对空巢、失能等困难老人巡访,跟踪掌握生活、健康状况,并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协调接解决问题。基层老年协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群众组织。按照我县出台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多数乡镇都统筹安排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乡镇还指导村(社区)将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列入村级公共运行经费,为基层老年协会提供了经费保障。

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工作自去年开展以来,大多数基层老年协会参与热情较高,工作落实比较到位,由于有了一定经验,今年的工作思路较以往更加有条理,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的情况,具体表现为:一是积极申报并开展创建工作的乡镇比较集中,其余乡镇对该项工作热情不高;二是在老年教育方面,老年协会对该项工作的作用发挥认识不足,还存在工作思路不清,目标模糊,职责不明确,未按要求进行活动开展等情况;三是个别乡镇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撑不足。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基层老年协会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基层老年教育创建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的思想指导,促使个别基层老年协会转变思维,主动参与创建活动,并积极与县财政联系,落实保障对评选为县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的奖励,在全县形成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基层老年协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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