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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 养老院开死亡证明(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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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 养老院开死亡证明(八篇)
2023-01-17 14:37:09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一

中央及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在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破案打击组、排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制定印发了《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行动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办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全民动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百姓养老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绿洲xx”客户端等载体,广泛宣传防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和方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通过微信推送“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反诈知识4.6万余条,在县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9条,通过新华社客户端、xx融媒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微视频、微海报及老年人防诈骗知识等新媒体稿件106条,有效在全社会形成了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浓厚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全县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预警。将“互联网+养老服务”应急救助方式融入服务,为分散特困、经困、空巢、留守、高龄等重点服务老人配发智能腕表1000个,安装智能监控1000台,实时掌握老年人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通过喊话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严防老年人上当受骗。今年以来,累计服务人次6.27万人次。

向全社会发布了《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告》,公开各成员单位受理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的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内容,广泛征集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在县扫黑办增设养老诈骗线索工作组,负责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市专项办转办、领导批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等各类线索的管理办理。积极发动离退休党员、平安志愿者、治安户长、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至目前,全县暂未收到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

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进行处理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至目前,全县共侦破涉养老诈骗类型案件2起,其中侦破养老诈骗现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侦破养老诈骗积案1起,公诉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0万元。

县专项办组织工作人员,成立两个督查组,结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维稳安保工作督查,对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了2轮次督导检查,对个别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全面、宣传发动不到位的镇和部门单位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有效促进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二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排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三

为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式需要,更好地为社区老同志办好事、办实事,xx一村社区党委牵头,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已初见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积极拥护和支持,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服务对象

为了了解社区养老对象的基本情况,社区开展了老年人状况和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社区从收入状况、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并收集装订成册。据统计,社区60周岁以上老人共921余人,其中60-69周岁之间的老人共501人,70-79周岁之间的老人共296人,80周岁以上的老人共124人,享受低保的老人有79人,空巢老人24人,对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持赞成态度的有750人,占老年人总数比例的85%。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服务体系

首先,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居家养老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成员7人的领导机构,还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德高望重的原市政协副主席杨太光亲自担任,下设常务副站长、成员共计十余人,明确了工作职责。此外,社区还成立了以居委会为中心,集医疗、卫生、餐饮、超市、娱乐活动中心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朋友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生活服务。

其次,社区还成立了三支服务队。一是老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身边的困难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二是老年人健身文娱活动服务队。为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社区还专门开设了“xx心愉驿站”,为老年人提供棋牌、娱乐、看书看报等活动场地,并免费开放。社区组建了一支40余人的老年人文艺宣传队,完全由老年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每周四下午他们在社区市民学校里教唱歌曲,每天晚上7点30分左右就在“绿之园”排列舞蹈,打腰鼓,锻炼身体,老有所乐!社区为他们添置了服装,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建立了医疗志愿者服务队,由xx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工作者和社区内的退休医务工作者组成,并利用医院的优势,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益丰大药房还经常性地来社区免费为糖尿病患者赠送药品。42栋的蔡应华老人,因患糖尿病多年,一直饱受折磨,社区与益丰大药房联系,为其办理了一张“绿卡”,每年凭此卡可在各医保定点药店领取价值300来元的药品。

1)文体活动异彩纷呈

社区开辟的“心愉驿站”为老年人免费开放,老年朋友可在里面玩扑克、下象棋、打麻将,图书阅览室还可看书、看报;今年8月,为纪念建军80周年,开福区宣传部在滨江剧场组织大型文艺活动,社区老年娱乐队自编自演的一首“罐子舞”迎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9月,社区还与老百姓大药房联合举办了“迎奥运、创和谐振”趣味运动会,许多老年朋友都积极参加,做到老少同乐;九九重阳节还与“地奥”公司联合举办了“庆十七大暨老年节地奥杯”棋牌比赛,每位参赛选手都赠送了纪念品,获奖者还发给了精美奖品,重阳节这天社区还特地看望慰问了辖区八旬高龄的空巢老人罗金屏,让她渡过了一个愉快的节日。

2)义务服务活动如火如荼

xx大医院与社区党委取得联系,每周四来社区免费义诊,为居民群众量血压,进行健康咨询;益丰大药房定期为社区糖尿病患者免费赠送药品,端午节还提着米和油特地看望了辖区的几位空巢老人;xx一村卫生服务站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中秋节还耗资两千余元看望慰问了特困老人和困难残疾人;社区办公楼下的“健康生活馆”也长期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量血压,免费健康咨询的服务。此外,社区还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免费开设日常保洁、保姆介绍和亲情陪护等项目服务。

养老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全新亟待探索的工作,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还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良好氛围,立争把该项工作做大做实!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四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三子:四子:

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四子一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体弱多病,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诬陷、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7、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8、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9、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低保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处。

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元。

3、被赡养人每月低保金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1、被赡养人委托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3、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1、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2、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3、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家庭会议

1、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月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家庭会议由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4、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5、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6、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7、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会议上的发言,一般每次发言不超过十分钟。经家庭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发言按照长幼顺序进行,一个人说完之后,另一个人再说;不得抢话、压制别人说话,不得使用侮辱、威胁性的语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9、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10、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1、赡养人在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2、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3、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4、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附则

1、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母亲: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配偶:

次子:配偶:

三子:配偶:

四子:配偶:合同范本

女儿:配偶:

见证人

孙子:孙女:

孙子:孙女:

协议履行监督人:

被赡养人监护人:

见证律师: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xx县xx镇xx村

xx年x月x日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五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交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男性六十周岁,女性五十五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可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领取养老保险金:

一、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一次领取养老保险金;

二、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起每年于生效对应日,男性被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6.8%领取养老保险金,女性被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4.8%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为止。

三、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起每年于生效对应日,按下列公式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男性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金=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12%×(1+5%×(被保险人当年年龄-60));

女性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金=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10%×(1+5%×(被保险人当年年龄-55));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为上。

上述选择由被保险人于领取养老保险金前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前,(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后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5%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前,(一)因意外伤害而身体高度残疾,或(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该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被保险人于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 同一原因身故,本公司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仅无息退还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5%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六

本院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五保供养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对本院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创立省一级养老院为动力,以服务五保老人为重点,以服务优质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律化、设施齐全化、环境花园化为标准,全院上下,团结一心,扎实做好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归纳起来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完善制度入手,努力实现以制管院。先后制定了院长职责制,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卫生检查制度,“五好院民评比制度”、“礼貌院民小组”评比制度、卫生房间评比制度、院民内务整理十项规范、院民外出请销假制度、安全值班制度、五保对象入住养老院登记建档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管理人员例会制度等。经过抓制度落实,有效提高了院民的综合素质,理顺了院务管理秩序。

在全院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五好院民评比”、“礼貌院民小组评比”和“卫生房间评比”活动,每半年评比一次。年终将评出的“五好院民”、“礼貌院民小组”和“卫生房间”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五好院民配戴大红花和五好院民胸牌,每人发放50元奖金,向礼貌院民小组颁发了大型奖牌和30元奖金,向卫生房间得主发放了“卫生房间锦旗”和30元奖金。经过经项活动的开展,培养和激发了广大院民的争先意识,增强了院民的团体荣誉感。

院民外出需向院务管理人员请假并准许后,领取院民标识牌后方可放人出行,院民回院向院务管理人员交回标识牌并消假,这样做的效果是直观、明确、严密、有效地杜绝了院民私自外出的混乱现象,也为防止院民外出走失和院民在外出期间出现不测,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及时有效救助供给了便利条件。

健全档案制度工作中,坚持做到把好“两关”,一是经医院健康检查确诊有精神病的不准入院;二是经医院健康检查确诊有传染病的不准入院。对具备入院条件的我们做到了愿进全进,并为他们建立了个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档一盒。档内存有院民个人加入五保申请表,入住养老院审批表、医院健康查体资料,入住养老院协议书等。为我们全面掌握院民的各种信息供给了方便,也为因人服务管理确定了目标。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办院理念,注重发挥老人的作用,一是推选出由院民参与的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讨论制定养老院的长期发展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二是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了伙食管理领导小组,广泛征求和听取院民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提议,负责制定每周饭、菜谱,具体掌握伙食标准,定期结算伙食帐目、重大节日调剂好饭菜花样,保证饭菜供应。三是成立了安全卫生后勤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并负责院内线路检修,严格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严格落实锅炉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由于我们健全了院民自治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了各小组的工作进取性,保证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一是亲情护理从点滴做起。

二是开展了谈心活动。

三是分级护理,对一般院民实行常规护理,对半自理院民实行二级护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实行了一级护理,让五保老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使他们坚定对生活的信心,扬起生活的风帆。

针对本院设施老化的实际,全年共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争取到位资金xx多万元。先后对院内所有房屋进行了粉刷和维修,并对院内前排平房加盖了二层楼,新增床位62张,扩大了办院规模,购进全新锅炉一台,新建锅炉房四间,保证了院民的正常饮水和过冬取暖,为广大院民安度晚年供给了舒适的生活、娱乐条件。

总之,20xx年经过全院上下团结奋斗,我院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代表此刻,更不能说明将来。下一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五保供养方针、政策,紧紧依靠上级和广大院民,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使我院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新贡献。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七

我国xx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x。xx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

今年x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xx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x月xx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x月xx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x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xx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xx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xx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xx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20xx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xxxxx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xxxxx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养老院老人死亡证明范文(推荐)八

20____年度,我单位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服务效果,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细致地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一年来,除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外,按照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建立组织,统一安排,召开动员大会,制订了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购买了学习书籍和笔记,分发到每一个党员、职工的手里,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理论文章、上级文件,要求大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学习,详细记录,写出阶段小结和心得体会。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收养服务工作

截止12月,我院共接收寄养老人31名、弃婴接收29名。一年来,紧紧围绕老人、弃婴服务这个中心,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全心全意为孤老、残、幼人员服务。我院紧密围绕这个宗旨展开工作,以行风建设、承诺服务为主题,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窗口”形象为目标,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养老服务目标:对老人的管理服务从“零”做起,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树立三种意识,做到四不四勤,注重五轻,尽好六心,落实七点,实现八化,突出九字,力争十个第一。具体来讲:从“零”做起就是要求服务人员对老人实行零距离服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健康长寿为中心,以身体活动起来、思想活跃起来为基本点;三种意识,即树立以养员为父母、以自己为子女的服务意识,一心为老人、一切为老人的责任意识,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老人一时难的敬业意识;做到四不四勤,即对老人的合理要求不推诿、对老人的物品不克扣、对特殊养员不刁难、对残疾养员不歧视,眼勤、嘴勤、手勤、腿勤;注重五轻,即说话轻、关门轻、动作轻、走路轻、搓洗轻;尽好六心,即服务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护理精心、听意见虚心、对病号不粗心;落实七点,即微笑多一点、嘴巴甜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肚量大一点、脾气少一点、效率高一点;实现八化,即老年工作青春化、居住环境宾馆化、居住安排合理化、设施设备现代化、服务管理人性化、医疗保健康复化、膳食安排营养化、文化活动经常化;突出九字,即想新的、凭真的、干实的;力争十个第一,即以院为家作为第一起点、把爱岗敬业作为第一责任、以人为本作为第一原则、把人性化服务作为第一尺度、把养员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养员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养员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养员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养员的安危作为第一重要、把养员的晚年幸福安康作为第一快乐,从而实现养员及家属满意率高,使福利院真正成为老人养老的天堂。

2、弃婴送养工作进展顺利。我院送养工作在各级的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截至目前我院共办理弃婴送养24件,已全部按规定程序落实家庭收养,接收社会捐赠收入达15万余元,较好的改善了福利院残疾儿童和弃婴的治疗康复、救助管理,今年10月份与省儿童康复中心取得联系,将残疾儿童送至康复治疗。

3、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我院先后接待了省儿童康复中心、市民政局领导的康复治疗服务和节日慰问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市民的来访慰问活动等,累计接待来访人员300多人次,接受捐赠物品折价约4余万元,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报道,很好地宣传了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并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4、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服务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我院针对在院老人的党员多且组织关系都不在福利院的实际情况,经与局和系统党委、县委组织部联系,成立了临时党支部,每月开展党组织活动。同时我院加强内部的管理,对护理、后勤、安全等工作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制,对外来人员和在院人员外出作出明确规定,并落实了门卫,要求每位老人外出签字、请假手续,较好的杜绝了安全隐患的发现,一年来未发现一例安全事故,为福利院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5、丰富生活氛围,积极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我院结合节假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免费体检和各项文化娱乐活动,特别在老人节期间,我院专门邀请了文化娱乐队到福利院演出,为老人表演了丰富多彩的节目,平时积极组织老人们开展象棋、健身等活动。

三、下步工作

虽然我们对学习教育一直非常重视,但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在学习中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规章制度实际执行起来有打折扣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注重对职工素质的培养,努力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教育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争取有关部门对我院的更大支持,促进福利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在院老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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