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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村路口申请书怎么写 村道加宽申请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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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村路口申请书怎么写 村道加宽申请书(3篇)
2023-01-17 18:22:3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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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扩大村路口申请书怎么写一

一、加强学习,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观念更新到位,不断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通过学习提高为群众的服务意识更好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认真抓好廉政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好村干部廉政、勤政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接待办事村民,耐心解答村民的疑问,绝不让“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村委会自身建设,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做到办事公正透明,树立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完成龙场镇(所)、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村。

认真做好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把维护村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严格防范,依法打击各类邪教活动,排查民间纠纷,妥善解决各类矛盾,关心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把严打、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

五、增强村服务意识,做好村民政劳动保障工作

1、拓宽渠道,切实做好村再就业工作。充分发挥村民、企业的协调作用,开展多种多样的帮困、救灾及献爱心活动,建立和完善村救助机制,使村救助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并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

2、建立健全村失业人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平台。为他们做好管理和服务。

六、努力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

1、村计生工作继续推行“属地化管理、村民自治”的管理体制,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融入村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村服务体系中。

2、做好村内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工作。杜绝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坚持杜绝抢怀,按计划发放生育指标。

xx年是国家规划的第x年,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把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统领村全盘工作的根本指针,不断完善村各项工作,使村工作更上一层楼。

推荐扩大村路口申请书怎么写二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变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来龙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存在的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路子,更好地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利用工作之余对该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展开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来龙镇位于市区东北23公里处,南连保安乡,北接侍岭镇,东界沭阳,西与曹集接壤。304省道穿境而过,来侍路、兴张路连通南北,区位明显,交通便利,是宿迁市7个副中心城镇之一。全镇面积75平方公里,人口4.2万,可耕地面积6万亩。辖3个居委会、9个行政村。来龙镇全境地势平坦,东西约15.5公里,南北约9公里,平均海拔20.5米左右。该镇土质为岗淤土,晴天土质硬,雨天泥泞,土地肥沃,稻麦丰产,素有宿迁 “东北粮仓”之美誉。

近年来该镇以工业兴镇、招商富镇、农业稳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发展进程,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目标,大力实施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发展战略。20xx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119万元,完成率106.8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70万元,完成率171.25%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23元,完成率102.39;全镇实现工业企业增加值 15492 万元,完成率104.68%,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2480万元,完成率137.87%。高效农业特色明显,以中粮集团投资4.6亿元建12个种禽场和一个孵化中心为契机,全力打造全国种禽第一镇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种禽养殖业,以此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

虽然该镇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与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相比,尤其是同市区日新月异的发展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随着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深入,遇到的困难也越来越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来龙镇作为宿豫区东北片区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虽然镇财政收入较多,但可用财力较少,仅靠来龙镇财力无法启动实施,而上级核定的财政支出每年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又有限,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严重不足。与此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资参与新农村建设方面总体来说还做得不够,辖区相当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来源少,增收难度大,缺乏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的能力;农民收入低,群众虽有建设美好家园、改善生存环境的迫切愿望,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形成上下联动的投资合力。另外,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开发需要用地,发展工业也需要用地,因建设预留地指标严重不足。今年全年我镇没有用地指标,一些急需建设的项目难以开工,土地指标不足,严重滞约我镇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正在调整中,由于土地规划及用地指标等因素影响,急需市区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这些因素都致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二)布局不合理,缺乏规划,建设的随意性大

由于受资金的影响,一方面农村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都没有经过有资质单位的规划和设计,在建设的同时又缺乏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至使存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布局不合理,缺乏规划,建设的随意性大的问题。很容易造成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等不良情况。另一方面农村民房建设存在乱搭乱建、违法建房现象。

(三)农村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缺乏相应的管理维护

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存在年久失修,缺乏管理维护的问题。乡村道路修好以后,养护补助未跟上,维护资金严重短缺,路面破损、路基沉陷后得不到及时维护,导致损坏面积越来越大,降低了农村公路的服务功能和使用年限,同时也严重影响和制约农村公路网便捷、快捷、高效等功能的发挥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提高。镇政府对乡村道路的保洁、亮化工作虽然很重视,但没有专门的款项,因此,保洁员的工资及设施费用等成为村里一项大的负担。

(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人才缺乏

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最根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高素质、实用型的人才。近几年虽已完成了一些改造扩建工程,引进了新型的医疗设备,但因缺少专业的技能人员,新配置的部分医疗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因专业结构单一,长期缺乏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临床实践,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此外,教育系统也迫切需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五)群众依赖思想严重,基层干部素质不高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着重突出于经济发展,放松了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农民群众的自由思想泛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淡漠。部分群众表现出严重的依赖思想,盼望国家更多、更大的支持,缺乏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和主人翁意识,目前很多公益项目难以实施,其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种等、靠思想作怪。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社级干部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主要因素是村社级干部报酬过低,导致纪律松散、作风飘浮、工作懈怠的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下来的,有的是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是历史形成的欠帐多、负债重,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薄弱;二是农村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产品加工业相对滞后;三是以工业为重点的二产和乡镇的城镇化水平相对偏低,资源优势未充分转为经济优势;四是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市场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干部队伍领导加快发展、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政府推进加快发展和服务“三农”的职能需进一步转变,镇财政所经济实力的基础需进一步稳固;六是历史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结构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差距扩大,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体制性障碍。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以更大的规模和力度在全社会展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议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个工作重点,从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乡村道路条件、绿化状况、供水卫生条件、供电安全可靠、电视入户和社会公德、文明水平等具体环节入手,加大投入力度,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镇。

(一)多方融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广量大,所需资金完全靠政府财政投入也不可能,除了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外,还迫切需要从多渠道向社会筹集资金,研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办法。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等激励手段,引导、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如小型水利设施、有线电视、办学等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三是荣誉激励,如给予公共设施冠名权,政府组织评选,对贡献较大者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等等;四是社会责任感召,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和慈善事业的作用,动员社会富裕阶层和个体私营业主为家乡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采取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赢得全社会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特别要鼓励有责任感的企业或农民企业家与自己的家乡或贫困村开展“一企一村”结对建设活动,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建议镇政府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办法,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二)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建设规划

农村基础设施大多具有小、分散的特点,而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镇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文化科技建设等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早谋划生产发展、安全饮用水改造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将土地开发统一纳入全镇占补平衡计划之中,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全镇发展的促进作用;将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镇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之中,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道路、轨道交通、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城市道路养护计划之中;将生态改善和大气污染治理纳入相关部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中心村庄布点规划要整村推进,相对集中,做到规划一个村,完善一个村,不能依照领导意图遍地开花。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民心,成为民之所向。制定具体规划前应先征求民意,尤其是村庄布点规划要经村民充分讨论,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选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另外,要加强工作的指导,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建设,严防建设和整治的随意性,确保各项建设规划能够落到实处。

(三)制订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就业

农村条件差,很多人不愿意长期在农村工作,因此农村人才的培养、现有技术水平的提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有关方面和各相关部门形成共识,紧紧抓住为农村培养人才、输送人才这个重点不放松,真抓实干。首先,要制订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工作,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智力支撑。其次,要增加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既包括政策上的投入,也要包括财力上的投入,要加大改善人才创业条件的投入,同时也要加大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方面的投入。再次,要加强对口部门人才支援的力度。鼓励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从而提高乡镇医疗、教育、农牧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

(四)多措并举,加强工程建成后管护

把对基础设施的管护放在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长期存在的“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的问题,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首先,规划阶段必须考虑运营管护经费,将其纳入项目总投资或明确管护经费来源,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其次,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引进市场方式,推行公私合作合营模式。如有条件的行政村,应制定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河道管理等长效机制,做到制度、人员、经费“三落实”。第三,对纯公益性项目由财政安排一定的管护经费,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真正走上平常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确保农村和农民长期受益。

(五)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建设新农村,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投入是关键。新农村建设,政府决不能包办代替,只有建立农民直接参与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动,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一是广泛宣传,以培养新型农民为动力,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大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激发农民投身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没有社会主义的新型农民,就永远难以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推进农村管理民主,发挥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三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要认真履行政府职责,抓好宣传引导、规划指导、组织协调、资金整合、政策激励等工作,抓好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四是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新农村建设,主动投工投劳,并投入必要的物力,搞好基础设施建。对于农民自主参与、直接受益的建设项目,要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项目补助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投资投物,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情系民生,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生活中的疑难问题。对于当前老百姓反映激烈的被征、占用地无补偿、拆迁户住房无安置问题、用水用电难等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尤其是对于那些已无土地又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弱势群体,应适当以低保、社保等方式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适当增加安置小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规划建设,以确保被拆迁户、生活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推荐扩大村路口申请书怎么写三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各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强村富民。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组发〔2019〕1号),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农业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出台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和扶持资金为依托,大力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创新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谋定符合实际的产业项目,形成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村,贫困户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得到的收益实现有效突破,为全县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树立样板、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集体所有成员。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探索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村施策,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五是坚持以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切实保证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

在全县14个镇(办、中心)141个行政村,支持发展愿望强烈、干群基础比较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

享受资金扶持政策的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经县级农业部门审核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机构健全,并拥有独立账户和组织印章。

(三)群众发展意愿强烈,群众发展积极性较高,关心关注集体经济,有意愿参与集体经济合作经营。

(四)项目应能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及传统优势,主导产业明晰,适合本区域发展,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特色优势产业。

(一)项目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支持发展方式。支持村集体经济将扶持资金用于自主经营、委托经营、村企合作、承包租赁、投资分红、入股参股等多种合作经营方式。

(三)扶持标准。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则上每个村投入30-50万元,项目规模较大,前景较好的可扩大到1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财政资金每个示范村投入2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3.扶持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1)修建楼堂馆所及改善办公条件;

(2)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3)购置交通通讯工具;

(4)发放务工、生活等个人补助;

(5)偿还村集体债务;

(6)挪用或借贷等方式用于个人使用;

(7)与发展集体经济无关的其他支出。

(一)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讨论项目可行性,形成初步实施方案。

(二)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初步方案,通过后形成最终方案,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项目方案,通过后上报镇(办、中心)人民政府。

(四)各镇(办、中心)接到村级报告后,对项目方案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镇(办、中心)报送的文件后,进行复核,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的项目,以正式文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以县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文件批复各镇(办、中心)并报备县财政局。

(六)各镇(办、中心)收到批复后,及时批复到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并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

(七)各村收到批复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推行村财镇管,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账务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以正式文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镇(办、中心)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镇级验收完成后,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的项目,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对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

(一)对脱贫攻坚期间,以贫困村集体名义承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所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收益,原则上首先提取不超过30%公积公益金,其余收益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户国家政策覆盖以外发生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主要有:

1.首先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贫困户的分配;

2.用于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国家补助不足且确有困难的,经集体研究、公示公告后可以给予补助,如危改资金不足、家庭变故临时救助(重大疾病、交通事故、天灾人祸等);

3.产业发展中缺资金或者发生疫病灾害等损失较大,影响收入的给予适当生产补助;

4.发展新的产业,前景较好,有示范作用的适当给予扶持;

5.贫困户参与公益事业,如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性劳动,可以给予薪酬补助;

6.以鼓励贫困户为主的爱心超市物资补给,或用以解决贫困户临时发生的生活困难等,可以适当补助;

7.脱贫期内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也要围绕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各项指标开展。如:改水、改电、修路、接气等。

(二)其它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收益,原则不超过30%提取公积公益金后,在脱贫攻坚期内首先向贫困户分配,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履行职责,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办、中心)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帮助各村选择发展类型,选准用准经营人才;

有产业发展需求的村,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确定发展项目、经营模式、投入机制、分配方式,加强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按照确定的发展思路,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帮联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经常性开展督查检查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镇(办、中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责任目标考核。对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不力,效果较差的镇(办、中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视其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措施。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规范收益分配。要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要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级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增强村级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

(五)强化民主监督。严格实行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机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节支、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六)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审计,推进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对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等部门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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