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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 董事变更申请书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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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 董事变更申请书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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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一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万元)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 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也可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 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 日

精选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二

以下《公司章程》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精选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之选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039)。公司定于 x年 8月 27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1592室召开 x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x年 8月 20 日。二、新增临时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x年 8月 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与认购方之的议案》,该项议案将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040)。

公告编号:-041

三、提案资格审查情况

上述增加提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公司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批准议案》2.《关于批准的议案》

3.《关于批准的议案》

4.《关于批准的议案》

5.《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6.《关于追认临时向蒋治宇女士拆借款项的议案》

7.《关于修改与认购方之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之选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8月12日

精选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四

尊敬的董事长先生:

尊敬的**集团董事会:

首先感谢董事长和董事会给予我的机会和信任,让我在**集团内担任重要岗位工作,并获得了更加丰富人生经验。

从我来公司之前,就对公司的良好发展前景充满向往,希望能加入这个团队,在公司开辟的新增长点或新项目中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与大家一起共同创造和见证公司的发展,在工作和成效中体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但半年多来,由于市场条件的变化和公司决策计划的调整,使自己能在这里发挥的环境条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自己的价值也难以得到应有的体现,本人日益对自己可能无法在公司创造本人原先期望的价值而感到惶恐。因此,本人特此请求辞去在**集团常务副总裁的职务,希望董事会批准。

最后,再次董事长和全体员工的这半年来对我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衷心祝愿**集团的明天更加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精选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五

同志们:

今天是我们南方电网公司喜庆的日子。五年前,公司在人民大会堂揭牌成立,开启了南方电网新的篇章。五年后的今天,我们满怀自豪地回顾一起走过的历程,分享成功的喜悦,共同展望更加美好的明天。

回首五年,有很多感慨,但更多的是欣慰、是振奋。刚才,听了同志们的发言,我也很有感触,确实这是很不容易的五年,很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值得每一个南网人引以为荣的五年。五年来,我们怀着光荣、责任和梦想,在克服困难中成长,在迎接挑战中奋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就。南方电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完成了电网建设投资1645亿元,超过了建国以来到20xx年的总投资,电网的规模翻了一番,负荷翻了一番,售电量、销售收入也翻了一番,相当于再造了一个南方电网。西电东送已形成“六交四直”10条500千伏大通道,最大输电能力达到1650万千瓦,是20xx年底的4.5倍,年均增长35%;今年西电东送电量达到863亿千瓦时,是20xx年的4.3倍,年均增长34%。公司经营效益年均增长72%,20xx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8.8万元/人,是20xx年的2.4倍,是中央企业平均水平的1.47倍。公司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逐年上升,今年列第237位,在国内企业中列第7位。南方电网的品牌已经真正树立起来。

五年来最根本的基础是保证了复杂大电网的安全稳定。南方电网交直流混合运行,远距离、大容量、超高压输电,是世界上结构最复杂、科技含量最高的电网。在系统日趋复杂、主通道长时间压极限运行、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我们倍加重视电网安全,颁发1号令,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开展二次系统管理年活动,强化电网风险管理,积极探索掌握深层次电网运行规律。这几年,我们对安全形势的把握越来越成熟,对大电网运行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驾驭电网的能力越来越强,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措施和做法逐步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始终保证了大电网的安全稳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次数逐年下降,主要生产技术指标持续向好。主网频率合格率从99.996%提高到100%,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8.27%提高到99.13%,220千伏及以上保护正确动作率从99.29%提高到99.76%,安自装置正确动作率从95.02%提高到99.69%。

五年来最突出的贡献是保障了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电力有效供应。这几年,南方电网一直是全国缺电最严重的地区,最大缺口达到940万千瓦。我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应对历史上最大的电力缺口,克服了电煤短缺、燃油涨价、来水偏枯、机组投产滞后等各种困难,快速灵活配置资源,创造了“限电不拉路,错峰不减产”的有效经验,支撑了五省区经济以年均13.7%的增长率快速发展。全网用户自觉错峰率不断提升,今年达到99.98%,拉路限电条次从20xx年的18万条次逐年大幅减少到今年的329条次;负荷率由20xx年的81.6%提升到今年的85.4%;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05%。公司在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行业第三方调查中,连续荣获总体满意度第一。

五年来最瞩目的成就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们提前15个月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十五”期末西电新增向广东送电1000万千瓦的目标,确定并落实“”再新增1150万—1350万千瓦的规划。开工建设了世界上第一个±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和海南联网工程。以提高供电可靠率为总抓手,系统地推进规划建设,主网、配网、农网协调快速发展。今年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达到62302公里,变电容量21492万千伏安,都是20xx年底的2.1倍。公司被国家确定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合作中方执行单位,南方电网成为国内率先“走出去”的电网。20xx年,公司售电量4605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2593亿元,分别是20xx年的2.1倍和2.4倍;资产总额3265亿元,比20xx年底增加了1063亿元。公司每年都超额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三年任期考核被评为a级,荣获“绩效进步特别奖”。

五年来最宝贵的财富是打造了一支有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从战略上盘活和培养干部,重视和加强“四好”班子建设,推行党政分设、交叉任职,努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讲原则、重感情、团结和谐有战斗力的领导集体。五年来共交流、轮岗、调整领导干部159人次,处级干部2128人次,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能力、年龄结构更加优化和完善,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重视智力资本的运作与扩张,形成五类人才的分类,开展大教育、大培训,举办了10期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和7期a级培训班,培训了645名骨干,全系统培训员工153万人次,年均全员培训率达到88%,各级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明显提高。

五年来最深刻的变化是营造了内和外顺的和谐环境。公司组建时,我们的干部职工来自不同的单位,原来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都不一样,但是这几年融合得很快,融合得很好,全网上下思想活跃,情绪高昂,工作扎实,上下同欲,解决了企业重组融合这一难题,创造了“南网现象”。通过抓大放小,调动总部和基层两个积极性,效果很好。大家的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班子团结,队伍稳定,全网一盘棋,政令畅通,欣欣向荣,齐心协力干事业。同时,我们还面对东部与西部、电网与电源、卖方与买方等复杂的利益关系,通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踏踏实实做工作,塑造了负责任、受尊敬的企业形象,特别是树立了“万家灯火、南网情深”的品牌,得到上级的肯定、政府的支持、社会的认可,有了和谐的外部环境。

五年来最鲜明的特色是形成了南网方略。我们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具体化,体现国家的意志,逐步形成了“南网方略”这一整套指导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治企章法。有了这一套治企章法,大家都知道我们奋斗的目标、发展的思路、工作的理念,能够超前地去思考问题、系统地去谋划工作、严爱结合带好队伍,整个公司秩序井然,状态良好,运作流畅。南网方略对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调动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激励广大员工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干好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形成了文化,这是公司的软实力。公司系统员工思想状况调查结果显示,95.8%的员工认为我们的南网方略有效、管用。

我们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也证明了中央电力体制改革成立南方电网公司是成功的。五年的硕果来之不易,归功于中央的正确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凝聚着18万南网人的辛勤汗水和智慧力量。在此,我谨代表公司党组,向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老同志以及职工家属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五年风雨兼程,我们同舟共济;五年上下求索,我们共同成长。在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很多成功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值得很好地总结和发扬。

第一,找准定位,确立一整套治企章法。我们感到,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担负着重要使命的中央企业,一个全新组建而又面临种种矛盾和困难的企业,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价值观来统领大家的思想,有一套治企章法来指导各项工作,否则就会一盘散沙、一事无成,更谈不上长远发展、基业长青。所以,我们没有就安全抓安全、就生产论生产、就建设搞建设,而是从战略上来谋划、从文化上来思考,提出我们的治企章法,使我们企业的内涵更加丰富,思维、思路和方法更加科学,形成了自己的品牌。首先,找准公司的定位。在20xx年初公司成立招待会上,我们就提出“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宗旨,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提出公司“两型两化”的战略目标,后来提出“六个更加注重”的工作方针,“强本、创新、领先”的发展思路和分阶段发展目标。通过这几个方面,明确了公司应该对谁负责、为谁服务,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南方电网、怎样建设南方电网这一系列核心问题,描绘了公司发展的宏伟蓝图。在这个大框架下,一是抓住安全可靠供电这个电网企业最基本的职责,稳住局面。一开始就明确公司的生命线是“电网安全稳定”,通过颁发1号令强调安全生产九个方面的重点要求,之后又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在严重缺电的形势下,我们在中央企业中率先提出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力做好电力供应,这是公司的使命所在。二是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五省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机遇,加快电网发展。强调更加注重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东中西互联互动,形成多赢格局。明确了公司的三个突破口:“走出去”、特高压和股份制改造,成为南方电网新的亮点和经济增长点。三是抓住管理和人才两个基本点,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强调更加注重管理出实力,打牢基础,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到位。强调更加注重人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有为才能有位,人人快乐工作。四是理顺内外部关系,营造干事创业的和谐环境。对外,树立“万家灯火、南网情深”、“责任南网、和谐南网”的主题形象,强调服务永无止境。对内,强调班子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严爱结合带队伍,上下同欲、政令畅通,想尽办法去完成每一项任务,创造一个大家奋发争先、见贤思齐、干事者如鱼得水、干成事的环境。这一整套治企章法统筹兼顾,环环紧扣,层层递进,今年初经过提炼规范,称之为“南网方略”,实践证明南网方略是管用的。

第二,牢牢把握电网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好。一是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我们一开始就强调守土有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求统一调度、团结治网,严防厂网分开后出现责任真空。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在主网架还不坚强的情况下,敏锐地提出开展二次系统管理年活动,对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二是强调一切安全生产活动按制度、按标准、有秩序地进行。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在生产单位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整治,编制现场作业指导书,规范一线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率先出台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了南方电网及各省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预案、黑启动方案,在多次严重的自然灾害中经受住了考验。三是运用风险管理的系统思维,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明确电网安全风险是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深入研究解决影响主网安全稳定的关键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启动了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应急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传递机制“三个体系、一个机制”的建设。围绕交直流混合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这个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增强驾驭大电网的能力。

第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电力供应。这几年供电形势一直很严峻,20xx年缺电380万千瓦,20xx年缺电500万千瓦,20xx年缺电940万千瓦,20xx年缺电650万千瓦,今年在全国供电形势缓和的情况下,我们还缺电623万千瓦。而且长期以来电网建设滞后,积累的欠账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积极主动做工作。一是集中力量解决电网“卡脖子”问题。公司一成立,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广东电网“卡脖子”问题很严重,有电也送不进去。为此,我们加大投入,签订责任状,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了广东主网“卡脖子”问题,保证了西电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二是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我们坚持全网一盘棋,利用时间差、地域差和负荷特性差异,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协调,精心安排运行方式,快速灵活调度。西电东送,黔电入滇,以电易电,我们资源配置的方式日趋灵活自如。五年来西电送广东电量累计达到2434亿千瓦时,西电占广东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由20xx年的9.5%增长到20xx年的23.2%,已经成为广东电力供应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省间临时交易和实时调整电量467亿千瓦时。全网共享了大电网的效益,东西部都得到了实惠,实现了全盘皆赢。三是做深做细需求侧管理。公司制订了需求侧管理八条指导意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建立了全网联动的分级错峰避峰体系,完善电力供需预警机制,按照客户类别开展有序用电,保证居民和重要客户用电,把缺电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四是越是缺电,越是用心做好优质服务。我们转变营销理念,树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做到缺电不缺服务、限电不限真情。营业窗口达标率由最初的38%提高到目前的91%,办电时限缩短了近一半,95598累计受理呼叫4600多万人次,发送服务短信7600多万条。今年,我们进一步充实优质服务内涵,把提高供电可靠率、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作为一项硬指标。开展南方电网“绿色行动”,为客户做好节能服务,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第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加快电网发展。一是加强电网规划工作。坚持适度超前,电网和电源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以电网规划引导电源建设的思路,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开发和节约并重,建设资源节约型电网。二是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以协调发展为原则,在推进西电东送、加强骨干电网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配电网的建设管理,将配电网纳入正常规划、建设、管理程序。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大力推广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三是加快农电发展。制定了公司《加快农电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目标和原则。先后开展了农网建设改造、县城电网建设改造、西部农网完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专项农网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90亿元,基本改变了农电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局面。推行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达标工作,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农村平均电价由实施“两改一同价”前的约1元/千瓦时下降到0.63元/千瓦时,累计减轻农民负担近百亿元。四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南方电网毗邻东南亚和港澳地区的特殊区位优势,加大对外电力合作力度,从零突破,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营造睦邻友好、和谐的周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有2回220千伏、3回110千伏通道向越南送电,年送电量26亿千瓦时。牵头开展了次区域电力规划,完成了缅甸和老挝电力规划。与香港、澳门的电力合作进一步扩大,建成了向澳门送电的三条通道,完成了向澳门供电的中长期规划。

第五,坚持依法经营,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一是颁发依法经营2号令,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统一财务政策,建立分级授权机制,落实经营责任,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建立应收电费动态考核体系。加强对投资风险、融资风险、担保风险和汇率风险的管理。创新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对经济责任、工程、营销、大修技改和预算等方面的审计,很好地发挥了审计的“眼睛”和“保健医生”作用。二是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可控成本管理。不断创新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执行刚性与准确性。坚持勤俭办企业,树立涵盖融资、建设、生产、营销、线损等全过程的“大成本”观念,强化内部挖潜,各项成本费用得到较好控制,五年来可控供电单位成本下降了9.4%。全面加强线损管理,加大线损统计分析力度,五年线损率降低了1.09个百分点。努力优化购电结构,减少购电成本支出。积极疏导电价矛盾,拓展输配电价格空间。三是实施集约化运作,增强集团控制力。20xx年实现了全网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信息软件的“三统一”,20xx年实现了全网财务核算数据的集中。深化银企合作,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全面建立了集团账户,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了资产负债率。

第六,按照“完善、规范、巩固、提高”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管理是一项治本的工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新组建的公司,又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公司,管理尤为重要。我们首先是“完善”。明确“抓大放小”的原则,理清公司总部与分、子公司的管理界面,科学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调动总部和基层两个积极性。其次是“规范”。公司在继承电力行业原有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133项基本规章制度,逐步健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强调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再次是“巩固”。突出强调制度执行的刚性。加强总部机关建设,发挥检查、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的作用,提高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高度重视班组建设,加强班组长培训,规范班组管理,提高基层班组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然后是“提高”。全面实施战略管理,制定了《公司发展战略纲要》、《公司“”发展要点》,初步形成了由公司战略、职能战略、子战略构成的战略体系。加大力度培养、培训干部人才。全面推进对标管理,开展了创建国际先进水平供电局工作。鼓励各级单位结合实际引入现代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管理创新上有很多新的探索。

第七,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员素质。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不断探索和深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最初主要是选准配强各级班子,强调班子分工合理、专业配套、优势互补。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中组部、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把“四好”的目标具体化,努力建设讲原则、重感情、团结和谐有战斗力的各级领导班子。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开展“四好”班子创建年活动。把班子建设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推行党政分设、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班子团结协作。坚持一级带一级,有效地带动全系统各级班子建设。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完善教育、培养、使用三位一体的机制。二是重视智力资本的运作与扩张,开展规范化、差别化、人性化、大规模的培训。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把人才资源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树立全员人才观,将员工分为五类人才,进行优化配置,余缺调剂,形成团队。研究建立公司教育培训体系,以“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专什么,干什么会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大规模地进行员工培训。提出培训工作的“三个转变”,强调培训资源更多地向一线倾斜,对员工进行分类分层管理、差异化培养,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形成了人人追求进步,个个争相成才的浓厚氛围。

第八,加强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保持全员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治企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按照“融入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共产党员要做到“五个模范”、“五个与众不同”和“五个不能”,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定下来,建立了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发挥作用的载体和途径,激发了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广大党员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出色地完成了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重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构筑惩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重视教育,规范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治,构建四道坚强防线,形成有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内两个条例,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影子”作用,强调警钟长鸣。开展了“清风伴我行”、“正气颂”等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在实践中培育出了“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廉洁理念。三是围绕宣传贯彻南网方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培训,编写出版了《南网方略与企业文化》教材,组织宣讲团、讲师团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宣贯南网方略。广泛开展了以“同心结南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在公司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公司标识已经成为南方电网的形象品牌。独特而鲜明的企业文化,激发了全体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活力。五年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全系统有94个单位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139位同志获得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综观公司五年的改革发展历程,有一条明确的主线,就是我们始终贯彻落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们有很多深刻的体会,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点:

必须坚持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企业的实际相结合,用南网方略统揽工作全局,才能确保公司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必须坚持发挥改革搭建的新平台的作用,在五省区乃至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才能体现公司存在的价值。

必须坚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电力供应,才能树立公司品牌,保持南方电网持续的生机和活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支撑公司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必须坚持和谐共赢的思维,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以上这些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党的xx大的召开为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指明了前进方向。南方五省区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增长速度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国家和五省区对能源行业尤其是电力工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这为南方电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可以预见,未来几年,电网发展将日新月异。“”期间,我们将完成电网建设投资2340亿元,建成世界上第一个±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西电东送形成“五直八交”的输电通道,输送容量将达到2240-2440万千瓦,海南电网实现与主网互联。南方电网将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电网运营技术将实现领先。公司将全面形成驾驭世界上最复杂、交直流并联运行大电网的核心能力。在交直流并联运行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特高压直流输电等当代电力前沿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些关键技术经济指标有望在国内领先。公司经营实力将持续增强。预计20xx年,公司售电量将超过5400亿千瓦时,销售收入将达到3200亿元,资产总额将达到3800亿元。“走出去”战略将进入佳境。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步入新阶段,南方电网对周边国家、地区送电规模进一步扩大,20xx年外售电量将达到52亿千瓦时,销售收入25亿元。投资建设的越南南部燃煤发电厂将投入商业运行。体制改革将逐步深化。公司股份制改革有望取得突破,治理结构将更加完善。主辅分离、农电体制等改革将按国家部署稳步推进。国内国际地位将进一步提升。随着公司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电网运营、技术创新、业务拓展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末将初步达到国内领先、国际著名水平;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也有望进一步上升,公司的影响力、带动力将大大增强。随着公司的发展、效益的提升,党组还将一如既往地不断提高和改善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让员工共享公司改革发展的成果。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应该用更宽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去谋划南方电网未来的发展。过去的五年可歌可颂,我们既要总结经验,激励积极性,更要认真思考在今后的一轮发展中,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把南方电网做强做优,真正做到国内领先、国际著名;思考如何在南方电网公司这块中央电力体制改革的“试验田”上创造出新鲜经验来。这需要我们去全面地、系统地思考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需要我们去分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强做优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什么、障碍是什么、对策是什么,需要我们在深化改革中做大量的、实质性的、有思路的、科学的工作,千万不能墨守成规、固步自封。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决不能因为我们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一个比较好的环境而骄傲自满、沾沾自喜。忧患意识是一种精神内省,有助于我们辩证看待形势和成绩,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开拓进取的锐气,做到与众不同。要以世界500强企业的标准来审视自己,以打造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来要求自己,看到我们的基础还不牢固,某些方面还比较脆弱,特别是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电网越来越复杂,风险越来越高,驾驭难度越来越大;我们的管理还比较粗放,体现在一些生产经营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企业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电能质量、供电可靠率、线损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的提高还需要在管理上下大气力;我们的干部比较年轻,成长得比较快,经验还不够丰富,经历的挫折比较少,还需要多磨炼,逐步成熟起来;我们的队伍状态很好,但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层次与公司做强做优的要求,与世界500强企业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面对新的挑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重视电网的安全稳定,更加重视有效的电力供应,更加重视科学管理,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更加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更加重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更加重视学习。改革需要智慧,创新需要本事,智慧和本事都来源于学习。不学习就没有前途,不学习就不能与众不同,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大力倡导学习的风气,强调与时俱进地学习。首先是要学习党的xx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xx大精神上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用以指导工作;其次是要学业务、学技术、学管理,学习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经验、先进的管理、先进的技术,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还要学习修身养性的知识,丰富涵养,净化心灵,提高境界,廉洁自律,做一个有知识、有品位、有层次、负责任的南网人。

同志们,回顾历史是辉煌的,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责任重大,需要我们很好地去面对。我们要以崭新的面貌、积极向上的状态,发扬南网人不怕困难、敢于拼搏的精神,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上阔步前进,不断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铸就新的辉煌,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精选新增董事申请书模板汇总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万元)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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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 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也可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 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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