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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谋发展演讲稿范文范本 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演讲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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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谋发展演讲稿范文范本 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演讲稿(三篇)
2023-01-17 23:46:02    小编:ZTFB

演讲,首先要了解听众,注意听众的组成,了解他们的性格、年龄、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们的观点、态度、希望和要求。掌握这些以后,就可以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听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为公司谋发展演讲稿范文范本一

新《公司法》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

(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出现了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新《公司法》第119条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规定监事会有权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同时,第119条明确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确保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3、增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为了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借鉴美、英等国的做法,中国证监会在20xx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的问题,法律可以只做制度性安排的规定,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制定,以为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留下空间。据此,新《公司法》第123条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新《公司法》新增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五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增加了执行性规定,即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资格的要求,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公司法》第148条、149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如何不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利益。所谓勤勉义务主要是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公司事务予以应有的注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接受质询的义务

新《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3)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①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②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4)损害赔偿义务

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1)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中小股东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就根本无法谈及其权益的保护。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文内容比较粗疏,欠缺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长期不向股东分红,也不允许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致使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此予以了修正,扩大了股东的相关知情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第146条)。

(2)股东大会召集权

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案权

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公司谋发展演讲稿范文范本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窗口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情况(出资额 出资期限 出资方式)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于1月31日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或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 担任,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一名经理,由 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 担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三 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时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一式 五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为公司谋发展演讲稿范文范本三

该计划是针对统一公司的新产品“统一方便鸭血粉丝汤”进入市场的营销策划。通过对当前市场状况、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的分析,为公司制定目标,就公司应采取的营销策略、行动、预算等提出建议,同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2.1市场描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不少工薪族迫于工作压力不得不选择“速食”,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消费者一年之内可以吃掉近300亿包方便面。看上去,方便面市场一派欣欣向荣,但其后隐藏的危机早已浮出水面,尽管方便面企业在不断创新,但方便面天生具有的油炸、油腻等特性无法改变,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对其已经产生腻烦心理。而新推出的方便鸭血粉丝则日益受到了广大顾客青睐。因为方便粉丝是适应市场需求诞生的,处于导入期向成长期过度的方便粉丝,由最初的几百万年销售额,到近年以实现好几个亿的销售额,尽管总销量还占不到方便面的5%,但发展尽头势不可挡。

2.2 产品回顾

在我公司推出的方便食品中,市场份额仅占8%,收益21亿元,毛利率29.6%。销售额连续三年下滑,因此我公司着重开展战略性调整,投资新产品方便鸭血粉丝汤,以期待业绩扩展。

2.3 竞争回顾

在方便食品销售领域,康师傅、白象等都是我公司强劲的竞争对手。其中,康师傅占到市场份额的56%,打出高价面面料、中价面內容物与低价面的价格,定位在「大碗低价」,紧咬住市场领导品牌,采取适当的分销组合,集中了一批忠实的品牌消费用户。如今,为了配合各地不同口味面的促销,康师傅又打造了新的创意策略。根据制定“地道”的广告策略,表现出个地方系列口味的“地方特色”;在小范围内,康师傅还采取了分众传播策略,如营销策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来增强认知。

2.4 分销回顾

通过一层、二层、三层渠道的间接分销模式,通路建设上广泛架设城区分销商、乡镇联销体,将产品的通路延伸到三四级城市和农村。

3.1 优势

统一较康师傅方便面更早的进入了市场,以高品质,高服务,以及合理的价格赢得了较高的品牌效应。传统的方便面已从成熟期向衰退期过渡,而方便粉丝则适应了未来的市场需求。 3.2 劣势

竞争者众多;方便鸭血粉丝汤的消费群体局限在小范围内; 产品线不够广(口味不丰富),可供消费者选择的范围比较窄。 3.3机遇

现在该产品仍处于一个成长期,利润空间大,符合现代人的消费价值观念。有可能创造高的销售额和销售收益。

3.4威胁

现有品牌又多又杂,统一进入后无法立即占领核心市场,整体的市场份额还不够大,无法投入较多人力和资金。

4.1 第一年的目标

以江苏地区为主要销售地,扩大影响力;年销售额:3亿。 4.2 第二年的目标

将销售地逐渐扩展到整个华东地区;继续扩大年销售额,扩大市场份额至15%。 4.3 问题

竞争对手实力强大,对方若也进入粉丝市场,将占领巨大的市场份额。统一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无法以低价迅速占领市场。

5.1 定位

鸭血粉丝作为南京特产有较高的知名度,南方大中城市对鸭血粉丝的独特口味有一定偏好,因此我公司以江浙地区为主要销售市场,针对年龄15-35的学生和工薪阶层,推出滑嫩爽口,无油炸和添加剂,高质低价,时尚新奇的产品----统一方便鸭血粉丝汤。 5.2 产品策略

介绍期:采取快速渗透策略,以低价和大量促销推出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随销量和产量扩大,降低单位成本,取得规模效应。

成长期:加大促销力度,从建立品牌知名度转向建立顾客品牌偏好。同时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开发新的口味,开拓新的细分商场,针对喜欢体验时尚新潮同时注重品牌的大学生。

成熟期:调整市场,扩大市场销售范围;改进产品,改善产品包装,从包装上的终端形象引起消费者购买欲;调整营销组合,开展多样化的营销活动,广泛试吃活动、有奖销售、赠品销售等。

衰退期:及时检查产品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成本和利润的变化趋势,以便将超龄产品退出市场。尽可能重新定位产品,削减旧产品支出。 5.3 定价策略

因为本产品产品线不长,主要分为袋装、碗装、杯装三种类型。这三大类产品由低到高档次不同价格也不同。杯装一般定位于都市白领时尚女性细分市场,价位较高,定价3-4元;碗装为中档次,定价2-3元,袋装为低档次,定价为1-2元。促销时,可以把5-10袋产品组合在一起以低价销售,或将杯、碗、袋装搭配起来销售。 5.4 分销策略

本产品属于大众、单位价值低的消费品,属于非耐用食品,有八九个月的保质期,因此适合采用间接分销渠道。这样做综合成本低,分销效率高。但分销渠道长度不宜过长,这样可以缩短时间保证产品质量,其次,通路减少各方利益增加,在此可以加速产品周转率,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分销宽度采用密集型分销,有利于迅速铺路,开拓市场展开竞争。

5.5 营销传播策略

(1)广告策略:本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因此广告预算不宜过高,最好采用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宣传方式。根据受众媒体的习惯,电视应为主要投入,但费用较高。而报纸、户外则费用较低,比较灵活。此外,广告创意也至关重要,应突出本产品特色。

(2)人员推销策略:通过“代理商+自身推销队伍”的推销模式,广泛地在各大零售点进行推销。

(3)营业推广策略:采取赠送、品尝、买赠、有奖销售、交易折扣、销售提成等产品促销策略。

(4)公共关系策略:建设性地与批发商、零售商、顾客建立关系。 5.6 营销研究

为扩大统一公司在方便产品商场上的市场份额,向占有市场份额56%的康师傅进行挑战。因此应把自己定位为市场挑战者,采取迂回进攻战略,开发新产品方便粉丝,以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 5.7 市场营销组织

本公司采取营销导向模式的组织结构。

顾客→市场营销→研究开发产品设计→采购供应→产品制造→市场营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采取职能型组织

营销副总裁

营销行政经理 广告和促销经理 推销经理 营销调研经理 新产品经理

(1)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营销战略实施的关键性决策和任务,并将执行这些决策和任务的责任落实到个人或小组。

(2)建立组织结构,确定各部门职权界限和信息沟通渠道,协调企业内部的各项决策与行动。

(3)设计决策和报酬制度,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决定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4)开发人力资源,从人员的考核、选拔、安置、培训,和激励处罚,将适当的工作分配给适当的人,做到人尽其才,建立完善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不断对员工评估绩效,赏罚分明,使人人都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5)建设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树立“健康快乐”的企业形象,定期展开纪念庆祝等例行活动,强化共同价值观;建立参与性的管理风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加强交流与沟通。

营销控制包括年度计划控制、盈利控制、效率控制、和战略控制四种主要控制过程。年度计划控制通过销售分析、市场占有率分析、营销费用率分析、顾客满意率跟踪分析调整营销策略,使之更切合实际,以利于实现计划目标。盈利控制通过盈利能力分析选择最佳调整措施。效率控制通过推销、广告、促销、分销方面的效率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某些问题。通过战略控制,确保企业目标、政策战略和措施,与市场营销环境相适应,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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