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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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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汇总14篇)
2023-11-12 03:36:10    小编:ZTFB

一个好的方案还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合作,才能真正实施。方案中的每个步骤都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障碍。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不仅需要理论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实践和经验的积累。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一

校车管理给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校车管理中出现的新内容、新特点、新任务,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了“强化管理,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完善各类管理机制入手,认真查找校车日常管理中的短板,并及时改进,一年来实现了学生乘车上下学“安全、有序,零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校车运营基本情况:

三、后。

三、朱崖、义和、东直、西直八村。乘车学生共计249人。

二、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教育,乘车管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安全主任要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商讨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及乘车管理落实情况,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与校车车主、司机签订安全运营责任书;校长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各部门的安全意识。

2、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队会、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等不同形式进行道路安全、乘车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倡导学生: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乘车。每次乘车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自觉爱护车内设施。

3、拓展安全教育渠道,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构建大交通安全意识,步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4、规范校车细节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便于跟车教师及乘车学生监督。(4)实行乘车学生按号码入座。学校分车次建立点名册,给每位乘车学生从1—42统一编号,学生对应车座编号,对号入座。(5)坚持每天放学前由最后一节上课教师组织开展“一分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内容主要涉及上下车、乘车途中、下车过马路等的安全注意事项。(6)乘车学生按照乘车路线,每路都有学生安全小组长,协助值班老师点名,维持分列排队等候秩序。(7)每天值班领导及教师要提前到岗,维持秩序。负责组织学生的教师首先要分车次清点好乘车学生人数,做好相关记录,和跟车教师做好有关交接,然后组织学生乘车。(8)学校实行校车管理日通报制度,每天有值班领导对当日学生乘车情况,教师值班跟车情况作出相应通报。教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校车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1、由于校车运力不足,东路四次运完,西路三次运完。前后间隔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尤其是冬季早晚两次学生和老师都要在寒风中渡过,如遇恶劣天气更加突出。

2、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学生、值班教师的正常生活。早上学生6点10分左右就要在乘车点等候,有的值班教师5点40时就要赶往学校,早饭很难吃好。

3、给值班教师带来安全隐患。冬季值班教师5点50。

时就要赶往学校,由于天黑很多女教师都是由丈夫护送到学校,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更给早值班的老师带来安全隐患。

4、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学校正常工作。由于校车人员固定,缺一个学生也不能放行,部分运动员训练时间得不到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服从于校车管理,致使部分值班教师学校例会、教研组会议、课题研讨会不能正常参加。

面对校车管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校车规范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我们将面对现实,突出管理细节,把校车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焦桥镇中心小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二

为减少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解决“上学难、交通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全市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8月至2012年1月,在张星镇、齐山镇开展校车试点运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校车运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行、财政补贴”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行和管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试点运行进一步完善校车运行模式,提高校车运行质量,建立健全校车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校车工程稳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

张星镇和齐山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

目前,由校车接送学生主要是解决路途远的学生的实际困难,因此,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非试点镇施教区(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不安排接送。暂定乘坐校车的学生范围: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的小学生和距离学校公里(齐山镇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据以上范围,在本学期,张星镇需乘坐校车学生2279名,齐山镇需乘坐校车学生1394名(在办理学生乘车证后,将确定实际乘车学生数)。

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共设学生接送线路26条,其中张星镇设学生接送线路8条(44个站点),齐山镇设学生接送线路18条(60个站点),运行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对线路、站点做进一步优化调整。

1.校车配备。

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按每校车乘坐47人,共需车辆33辆,其中张星镇需19辆,齐山镇需xx辆。具体车型由市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招金集团及运营公司共同确定。由招金集团出资购买校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确保在月日前办好相关手续,并能够投入使用。

2.停车场所。

由教体局及学校安排停车场所,并安排人员看护车辆,确保车辆正常、安全停放。

3.候车亭。

根据科学、合理、集约的原则,适时在安全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学生候车亭。建设费用由市、镇财政各承担50%。

4.交通安全设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考虑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费用由市、镇财政承担。

价值的校车。经公安、xxx门检测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每车每延长使用1年市财政给予运营公司奖励2000元人民币。校车经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运营公司无偿归还招金集团处理或作价用于更换新的校车。

校车公司要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中对校车驾驶员的要求招聘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辆校车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教育部门要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

(一)乘车手续。

对符合条件且需要乘车的学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乘车条件进行审核;镇中心初中审批;家长缴费并签订乘车协议;办理乘车证。学生凭乘车证乘车。

乘车学生数每学期调整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报乘车学生预测数,在学生报名注册当天报实际乘车人数,试点镇中心初中汇总后报教体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车费用。

1.成本核算办法。

为便于学生乘车成本的核算和确认,校车公司应将校车运行的财务状况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运行一学期后由市财政局、教体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对校车运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按照“正常运转、不留盈余、适当奖励”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成本和核定补贴数额。

校车运行期间的相关税费,实行先征后补。

2.费用承担。

(1)乘车学生按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内的每学期承担200元/人,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上的每学期承担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解决。

城乡低保户和家庭困难子女免交乘车费,其乘车费由市财政承担。

3.费用结算方式和时间。

学生承担部分由学校与校车公司开票结算,全额上缴校车公司。结算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

为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行,财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6000元/车的标准预付给校车公司。学期结束后,根据各部门对每辆校车的服务、安全管理及违规情况的考核情况,再按核定补贴数额结算。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交通、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远市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校车试点运行工作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校车试点工作高效、和谐推进。

市安监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公司。市教体局及镇中心初中负责对校车使用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学校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在校内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准时上车,准点开车。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做好学生家长与校车公司的沟通工作。协助校车公司和学生家长签订好乘车协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校车公司的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行驶线路,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对干预骚扰校车运行现象要会同xxx门给予制止和打击,为校车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会同公安负责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规检查与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监控。学生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安排警力,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制止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会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免费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费用的核算及拨付。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程的审计及校车财务的监管工作。

试点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严格控制乘车人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部分线路较长且会车有困难的道路,按要求建好会车点,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协同校车公司做好乘车协议的签订工作。

校车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三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2年国务院617号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12年123号令、1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12年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2、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3、学校要科学严密地制订本校(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4、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师生接送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会议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

5、要根据校车法定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车次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校车接送师生线路及停靠点需经县交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批复以外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及停靠。

6、学校校车应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交足保险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校车必须停止营运。

7、学校应对班主任、跟车护送老师、驾驶员每学期组织进行不少于二次校车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应有图文资料记载。

8、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必须停运并及时将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同时,作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严禁校车带病运行。

9、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0、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安全检查、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1、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安全稳靠的校车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2、学校一旦发现外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摩托车、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14、突遇恶劣天气,学校应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安全,并告知学生家长,校车停运。

15、严禁租用、租借校车。严禁将校车用作其他用途。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校车要停运保养,禁止将校车用于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车一档”要求健全校车档案,并按时整理更新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和县交警部门备案。

17、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8、学校每期末将校车安全运行总结情况上报辖区中心学校备案。

二、校车驾驶人的聘用、审核确认及培训教育。

19、严把驾驶员资质关。校车驾驶员需证、照齐全有效、凡有酗酒、嗜赌和吸毒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的生理疾病患者,不得担任校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校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运,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20、校车驾驶人实行一正一副制,校车驾驶人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实行人车绑定,保持人、车的相对稳定。学校(幼儿园)聘用、更换校车驾驶人,要报交警大队和教育局审核确认备案,同时,对不再从事原校车驾驶的驾驶人应报交警部门注销其本校车驾驶资质。

21、中心校要定期对辖区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幼儿园应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驾驶人有交通违规现象的要进行强化教育培训,并责令改正。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驾驶人,要坚决辞退。

22、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要积极认真的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校车安全检查。

23、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及三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24、校车单位应每月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使校车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检查资料完备。

25、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天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26、校车检查要有完整的记录资料,并存入本单位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四、校车安全行驶。

27、全县所有校车必须统一规范安装“校车运行轨迹监控系统(北斗导航系统)”,并确保全天24小时接受适时监控。

28、学校应当向县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校车行驶的路线和停靠站点,经审批后执行。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停靠站点运行。

29、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核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

30、除驾驶人员外,学校、幼儿园还应安排人员随车护送,随车护送人员负责维持车内纪律、人数的清点、学生的交接、处理突发事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31、校车驾驶人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23号令和124号令车安全运行规定,谨慎驾驶,确保校车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校车时聊天、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32、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严禁交给非本车专职司机驾驶。

33、学校校(园)长为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即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中心学校负责对辖区学校校车进行督查监管,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学校校车安全督管第一责任人。

34、中心校学年初要与辖区校车学校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校(园)长在每学年初开学第一周内,完成与具体管理人、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校车车主、驾驶员、乘车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5、教育局与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校车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36、教育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违规操作的,责令整改并予法规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将予以吊销办学许可。

37、对校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38、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局原校车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10.8”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河北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深刻汲取甘肃省正宁县“11.1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校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本杜绝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逐条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学校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工作目标任务。

以“珍惜生命、平安出行、自我保护”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强化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和自我防护意识,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巩固交通安全学校建设成果,使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行为更加规范,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教育制度化,活动经常化。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认真组织开展好12月2日的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提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

2、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六条措施”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

4、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学生家长及接送亲属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次以上,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学校、学生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护导制度、路队制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等。

(三)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1、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配合公安部门,按公安部“八条措施”要求,组织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情况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2、建立和完善校园内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学校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黑板报、宣传标语等。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护导。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护导,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横过公路要注意车辆情况,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横穿公路、街道。

2、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

3、学校要落实值班巡查,每天上学、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五)强化学生接送车的管理。

1、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台帐。

2、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区域内运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排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减少和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对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外出租车的,一定要对运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排查,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询问,是否三年以上驾龄等。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清醒认识到学校交通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搞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建立好工作台帐。学校均应建立“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台帐”,将这一工作有关的方案、措施、制度、活动等详细记录。

(三)加强对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报刊、墙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参与、支持和帮助,共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六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

2、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3、学校要科学严密地制订本校(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4、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师生接送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会议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

5、要根据校车法定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车次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校车接送师生线路及停靠点需经县交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批复以外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及停靠。

6、学校校车应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交足保险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校车必须停止营运。

7、学校应对班主任、跟车护送老师、驾驶员每学期组织进行不少于二次校车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应有图文资料记载。

8、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必须停运并及时将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同时,作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严禁校车带病运行。

9、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0、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安全检查、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1、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安全稳靠的校车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2、学校一旦发现外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摩托车、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14、突遇恶劣天气,学校应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安全,并告知学生家长,校车停运。

15、严禁租用、租借校车。严禁将校车用作其他用途。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校车要停运保养,禁止将校车用于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车一档”要求健全校车档案,并按时整理更新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和县交警部门备案。

17、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8、学校每期末将校车安全运行总结情况上报辖区中心学校备案。

19、严把驾驶员资质关。校车驾驶员需证、照齐全有效、凡有酗酒、嗜赌和吸毒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的生理疾病患者,不得担任校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校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运,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20、校车驾驶人实行一正一副制,校车驾驶人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实行人车绑定,保持人、车的相对稳定。学校(幼儿园)聘用、更换校车驾驶人,要报交警大队和教育局审核确认备案,同时,对不再从事原校车驾驶的驾驶人应报交警部门注销其本校车驾驶资质。

21、中心校要定期对辖区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幼儿园应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驾驶人有交通违规现象的要进行强化教育培训,并责令改正。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驾驶人,要坚决辞退。

22、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要积极认真的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3、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及三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24、校车单位应每月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使校车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检查资料完备。

25、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天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26、校车检查要有完整的记录资料,并存入本单位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27、全县所有校车必须统一规范安装“校车运行轨迹监控系统(北斗导航系统)”,并确保全天24小时接受适时监控。

28、学校应当向县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校车行驶的路线和停靠站点,经审批后执行。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停靠站点运行。

29、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核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

30、除驾驶人员外,学校、幼儿园还应安排人员随车护送,随车护送人员负责维持车内纪律、人数的清点、学生的交接、处理突发事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31、校车驾驶人应谨慎驾驶,确保校车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校车时聊天、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32、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严禁交给非本车专职司机驾驶。

33、学校校(园)长为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即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中心学校负责对辖区学校校车进行督查监管,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学校校车安全督管第一责任人。

34、中心校学年初要与辖区校车学校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校(园)长在每学年初开学第一周内,完成与具体管理人、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校车车主、驾驶员、乘车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5、教育局与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校车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36、教育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违规操作的,责令整改并予法规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将予以吊销办学许可。

37、对校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8、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局原校车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七

1.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就近入学人数,寄宿学生人数,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人数,乘坐校车上下学人数。还需解决上下学交通问题(路途较远、无车可乘)学生人数。各县详细情况填入表1。

(2)县区幼儿园幼儿人数,其中乘坐校车上下学幼儿人数。

2、校车基本情况。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已有学生用车数量。

(2)《条例》实施后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其中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车数量,接送幼儿校车数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数量。

(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数量。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保证学生不因交通而辍学。

1、合理布局学校实现学生就近入学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2、建设寄宿制学校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3、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学生上下学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4、提供校车服务的工作考虑和安排。

1、本地校车运营模式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各县区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区域实际出发,选定的主要校车运营模式。

(校车运营管理推荐一下几种基本模式:

1.政府出资购置校车,成立专业校车公司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

2.政府补贴,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

3.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公司,每年给予适当补贴。

4.政府补贴,租赁专业公司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5.政府补贴,社会车辆运营。政府通过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从事接送学生的社会(个人)车辆予以政策激励。

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无论何种模式都要明确运营中的各方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提供持续安全有序的校车服务。)。

1.组织机构保障。

(1)对县级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

(2)县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2.县级财政支持政策。

3.督查考评制度建立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督查考评制度。

4.道路安全。

建立校车通行线路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情况。

附表: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基本情况。

2.已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及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数量。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八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我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一是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我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从思想上提高了校车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组织跟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对乘坐校车学生进行随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签订安全责任状。指定专人负责校车运行的安全管理。逐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校长与管安全的领导签订安全责任书,校车分管领导与护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校车运行的安全组织机构,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定员定责。

三、制定校车运行方案及紧急预案。

为保证校车的安全运行,学校还制定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强调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意外时,护乘教师的职责和如何处置现场;公布了相关单位的联系电话,校长和分管领导的电话等。

四、做好安全记录。学校规定,护乘教师在完成每天的护乘任务后,都要及时填写《校车运行情况记录》,含学生乘车纪律,因故未乘校车姓名及缘由,驾驶员是否文明加驶等内容。

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校定期召开校车护乘教师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对护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整改,防微杜渐。

六、存在问题。

1.校车运营已到期限,维修率高,存在安全隐患。2.为学生安全,更换新校车。

七、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工作目标:力争校车管理规范化。

1、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工作预案、安全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分工、乘车时间及线路安排;

3、检查督促各种资料完善,整理好校车资料;

4、落实校车的维护、保养、修理,保证校车正常运行。今后,我校在校车安全运行方面,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安全有序。进一步细化护乘教师的安全职责,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还将对学生的安全上、下车进行安全演练,规范学生的乘车行为和良好习惯,以保证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放学”;另外还要加强对校车驾乘人员的管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让学生乘坐“放心车”。

一**团中学2015年12月。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九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制定我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切实加交通安全大排查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促进我校教学秩序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以“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配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和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消除学生乘车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乘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积极探索和建立我校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1、学校定期召开班子例会,由校长带领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分管校长同政教处、总务处等部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下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安全值班职责,积极探索和建立我校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2、重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未年检车、故障车、报废车、农用车、小三轮等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路段。校门口、十字路口。

4、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年级上一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课、安排一期出交通安全教育专栏、校园广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进行警示教育,对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注重信息发布与报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效。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车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首先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周密制定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治的原则,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领导组涉及部门和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联系、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这项管理工作。

3、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班要向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以及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的意义。要做好发放《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通过举办家长会、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学校采取在主要路口及学校办公楼门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为确保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班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及时、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学生乘车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安中学。

2012.9.20。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经xx镇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9月至11月在全镇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镇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xx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人大副主席)。

成员:xx、全体驻村辅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幼儿家长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防范和遏制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此次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与相关单位、人员签订协议、致学生及家长一封公开信、家长会、校园广播、主题班会以及网上家长学校短信系统等多种形式,多渠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引导广大师生不坐超员车、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辆等各类不符合安女要求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同时,各校车使用、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校车司乘人员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并严格服从交警的指挥,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镇应急办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滚动排查,对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自备、承租车辆、社会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校、逐车、逐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向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反映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各种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幼儿和违章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由镇安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加大对学生乘坐车辆的检查力度,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建立检查情况登记簿等有效办法,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校车要求的车辆搭载学生、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接送学生、幼儿的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要坚决予于禁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予以处理。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照《xx省校车管理规定》政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公安车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校车标志和准驾证,纳入校车管理。对不符合校车资质的客车,由教育部门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后,由公安车管部门纳入校车管理;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取缔。发现客车以外的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隐患未消除的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律予以取缔。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未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且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镇安办要督促有关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校车申报、定期检验、日常检修、违章和违法处置以及核载制度。通过建立常态管理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校车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属地管理”、“产权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标准,强化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镇安办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查处的不按照校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重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形成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校车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治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同时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镇应急办。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十一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长:高杰

副组长:孟召浦   张玲玲

组员:刘书静、冯士平、杨利伟、苗淑荣

二、 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 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 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 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 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周店小学

2015年9月2日

西保障学校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邯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解金科

副组长:周长明、王成周

组 员:吕爱平、李娇娇、王永昌、张艳雷

杨顺林、孙小玲、王玉凤、王红梅

二、 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 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 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及时让学生家长签订《西保障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 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并附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 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校车行驶秩序,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为学生上下学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一平 县人民政府副

副组长:张 良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晓林 教育局局长

滕 刚

交通局局长 曹 华 安监局局长

郑 勇 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启军 运管所所长

黄泽忠 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四、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校车排查和登记检验,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查封无手续、手续不全的校车。

2、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3、集中整治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未

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五、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整治组,抓好辖区内的校车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警大队: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把校车审批入户关,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严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车超员运输和非法校车运送学生;加强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通局: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负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审核校车行驶线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运送师生的车辆。

县安监局: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

各职能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工作分组

此次校车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行动小组:

第一组:江口片区(大桥江乡、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

第二组:锦和片区(郭公坪乡、锦和镇、拖冲乡、尧市乡、文昌阁乡、长潭乡)

第三组:岩门片区(谭家寨乡、岩门镇、高村镇、石羊哨乡、谷达坡乡、板栗树乡)

第四组:兰里片区(绿溪口乡、栗坪乡、兰里镇、和平溪乡、黄桑乡、吕家坪镇)

七、行动步骤

本次整治时间为

(一)排查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交通、公安交-警、教育、安监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摸排学生用车数量、车况、运营资质、驾驶人资格等情况,建立本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台账。

2、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用车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人员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设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 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

驶。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对于没有运营资质和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2)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报县教育局及其服务学校、幼儿园。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学校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督促学校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要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将民办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列入年检的主要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4.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1)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警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运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要立即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拥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的分布和途经线路,在日常执法中,要加强对校车行驶途中的管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注重发现无校车证的“黑校车”,坚决杜绝存在严重隐患车辆、报废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扣车、扣证,并设法转移车上的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县交通局要强化校车行驶线路的管理,严格审查校车行驶线路,确保校车行驶路况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校车从事非法营运。

5.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6.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科学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彻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考核阶段

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配合,优化交通环境。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优化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建立校车管理通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校车违规举报电话,交-警部门要将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定期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搞好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校车办

2015年9月28日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十二

经研究,决定对zzz和苏zzz两辆校车进行公开竞拍处置。竞拍方案如下:

1、各竞买人在报价前需缴纳1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报价前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活动。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在各报价单上须填写姓名、价格及本人身份证号。现场公布报价情况,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则在原最高报价基础上当场进行第二次竞拍。

3、将中标候选人所报价格报县教育局审批,审批后中标人付清车款,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4、5日内必须办理好车辆有关转户手续。

1、竞拍时将邀请县教育局监察室领导、校工会、校督导室全程参与。

2、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3、如中标人在教育局按中标价审批后五日内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还保证金。

4、在车辆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该车辆不得开走。

5、该车辆的过户手续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榴石高级中学行政会议室。

20xx年3月xx日(星期五)下午3时进行现场报价。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拍。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xxx、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

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

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

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

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校车安全管理方案通用篇十四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彭静副组长:杨茂兰、李红星、王小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规综治股),由周兴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永喜、杨友君、丁仁满、王小山、陈启明、易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组:负责中方处、泸阳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杨茂兰组长:周兴平。

成员:舒有为、王小山、陈启明、易芳。

检查对象:(19所)。

桐木中心小学牌楼中心小学中方中心小学。

县幼儿园星光幼儿园天娇幼儿园。

子恩幼儿园工业园幼儿园小蜻蜓幼儿园。

宝宝乐幼儿园泸阳中心小学聂家村中心小学龙场学校花桥中心小学花桥博雅幼儿园。

泸阳怀磷幼儿园泸阳博爱幼儿园花桥火马塘幼儿园。

泸阳大风车幼儿园。

第二组:负责铜湾处、铁坡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王小林组长:杨永喜。

成员:杨友君滕卫国丁仁满。

检查对象:(8所)。

铁坡学校石宝学校未来之星幼儿园。

铜湾卡通城幼儿园铜湾中心小学铜鼎学校。

新建中心小学袁家学校。

4月13日—15日三天时间。

1、校车喷漆的落实情况。

2、校车标识标牌的粘贴情况。

3、校车超载情况及值班跟车教师情况。

4、座位险等保险情况。

5、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6、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8、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县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各提供一辆。

(1)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4月25—30日集中办理校车手续。

1、社会车辆不得在学校门口或进校园装载学生上下学。

2、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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