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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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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 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协议书(7篇)
2023-01-17 04:54:1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一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________,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________,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 公司管理人员:________ 驾驶员:________ 护导员:________

____交运集团有限公司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________ 学生家长: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二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制订接送路线,路线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后安排孩子来回幼儿园或在别的地点接送。(在园车顺道的情况下)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 部门: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三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下面就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中小学317所,其中,高中学校14所、初中41所、小学261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99所,另有民办幼儿看护点156个。全县现有中小学学生106991人,其中,高中生22454人、初中生28832人、小学生55705人,在园幼儿20427人。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4537人,其中,学生步行上下学的44949人、学生骑车上下学的7027人、家长接送学生的19560人、需要乘坐客运车辆上下学的学生13001人。

全县部分乡镇组织了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有自备车接送幼儿。接送学生车辆种类多样,高中学生大多是自行搭乘农村客运班线车或公交车,农村初中、寄宿制小学接送学生车辆以小型面包车、三轮车为主,还有三轮摩的、二轮摩托和电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据统计,全县有接送学生车辆522辆,其中,中巴车90辆,小面包248辆,三轮车37辆,摩的、蹬士147辆。

二、前期主要工作

为切实解决中、小学生乘车上下学问题,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过渡期内校车安全,我县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积极运作,确保平稳过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2月,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办[20xx]6号),同年10月,县政府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大检查。20xx年1月,县政府印发了《宿松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松政[20xx]3号),确定了“县政府领导、各部门监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保障乘车安全”的工作方针,明确了“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及“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建立了分管县长为召集人,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20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学生家长合理分担,县乡两级财政适当补贴”的运作模式。过渡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本地区客运班线运力进行整合,合理调配到各线路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1月29日,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成员会,全面部署了我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3月下旬,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对过渡期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力推动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确保校车交通安全。

1、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宿松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 明确了校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方案》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校车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本辖区内校车安全实施统一协调管理,成立校车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实施本乡镇《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负责组织经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对接送学生的分布情况、道路交通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教育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做到“五定”(定车、定线路、定人、定时、定点)。建立政府、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学生交通费用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校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门主要做好学生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增强家长、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牵头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依照县政府批准的学校、幼儿园设置规划,督促指导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组织学生就近入学。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公安部门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对校车行驶过程中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及时回复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征询意见,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逐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财政部门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管理机制,制定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财政资金分担的具体办法,筹集拨付校车补贴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学校负责摸清本校学生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学生乘车需求,配合乡镇政府和交通部门设立乘车路线,对需要乘车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并按时上报。

2、整体联动,强化责任落实

县政府《校车安全管理过渡期实施方案》出台以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通力协作,共同解决涉及校车运营的有关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1)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全县分成8个督查区,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梳理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努力做到校车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扎实开展了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教育活动,确定每年四月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组织开展了以“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学生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今年3月,县教育局与各中小学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实行校长“一岗双责制”。各中小学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校长是校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了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每两周安排1个安全教育课时,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对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与家长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制订了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利用宣传画、标语、聘请交警进行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及家长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自觉抵制“黑车”,做到不肯、不敢、不让学生乘坐不合格车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自护自救能力。

(2)公安交管部门整合监管力量,确保校车安全。县交警大队分解落实六项责任,通过宣传教育、路面管理和处罚,有力维护校车安全。一是加强排查。共排查中小学、幼儿园22所,排查接送车辆驾驶人600余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14份,施划校前震荡标线3000余米,增设交通安全标志417块,施划标线73处。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首先,注重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印制2万份交通安全书签送进校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68场次。其次,注重驾驶人员安全教育。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教育、警示,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切实提高驾驶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三是管理、处罚与教育同行。20xx年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1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行为177起,超速行驶违法行为20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90起,行政拘留4人。

(3)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落实责任,健全防范体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宣传教育,确定各基层交管站为所在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督促运管局和运管法制股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检查。鼓励现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参与校车服务经营,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安保设施投入,对临水临崖路段安装防撞隔离墩等设施,临校路段安装减速带和减速标志。20xx年共安装警示标牌1578个,警示桩13000根,减速带800延米,防撞墙9.3千米。

(4)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实施过渡期校车实施方案。根据《宿松县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1月29日后,各乡镇都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大部分乡镇制定了《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陈汉乡、隘口乡、下仓镇、汇口镇等乡镇组织了班线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陈汉乡、隘口乡还明确了校车的补助标准。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校车安全存在: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途中监管缺失、安全设施标识不全、路面状况差、交通运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二)部分乡镇未能切实履行《宿松县人民政府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存在等待观望态度思想。少数乡镇至今没有制定本乡镇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三)部门缺乏协作意识,校车安全管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下步打算

(一)开展专项整治。 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取缔。重点对以下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利用七座以下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二是超员超速行为;三是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不符的行为;四是使用假牌、挪用号牌、伪造号牌、不按规定参加检测的机动车。

(二)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其积极组织实施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的运作模式;县财政局和教育局尽快制定县对乡校车补贴方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统一标牌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

(三)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鼓励、支持部分乡镇或区域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化运营,市场运作,财政、社会、学生家长共同承担”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合格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建立我县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将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纳入年度标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各地校车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校车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力保障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四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 校车车牌号码:

校长签字: 车辆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五

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乘车环境,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期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

2、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赌气车。每个车辆安排一位跟车老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3、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学生一定要按时定点按规定线路候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4. 校车行驶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严禁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点时,待车停稳后,学生方可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6. 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7. 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如家长不来接该生,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

8. 以上双方职责,如不按要求执行,而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学生班级姓名: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六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精)七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统一由校长管理、调度。

二、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四、保障校长及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做到按时接送。

五、各部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校长联系,由校长统一安排。

六、教职工及外单位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单位用车的情况下,经学校校长批准,给予派车,视情况收取服务费用。

七、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八、驾驶员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校内。

九、学校车辆只能由学校的驾驶员驾驶,坚决禁止无证驾驶。

十、学校驾驶员必须按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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