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汇总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01:03:57 页码:13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汇总20篇)
2023-11-24 01:03:57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概括性的写作方式,它帮助人们系统化地整理和理解所学和所思。在写总结时,可以采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重点整合出来。总结是一种思考的结果,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在写总结时要注重语言得体、规范,不要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表达。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两选一项均可)。

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一)、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核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位手续;负责收集并核查退还保证金的单据;负责办理呈送领导审批。

(二)、中心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办理退款手续。

相关阅读: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原则

第二条 凡集团公司内部的招标投标工作统一归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

第三条 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集团公司内各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二)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

(三)对集团公司立项的招标项目,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1、发布招标信息;

2、发放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定标办法);

3、组织投标企业报名;

4、核准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并确定投标人;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6、公示评标情况和中标结果;

-1-

7、签发中标通知书;

8、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企业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定期向市招投标办、主管局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条 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和招投标监督委员会。

第五条 集团公司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招投标各项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依据评标定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三)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并写出评标、定标报告。

(四)服从集体决定,严守纪律,对评标定标的过程严格保密。

第六条 集团公司招投标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招投标全程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评标定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

(二)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给予客观评价。

(三)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性。

第七条 招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坚持国有主渠道的原则;

(三)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原则;

(四)坚持在保证质量、数量和时间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支出的原则。

第三章 招标范围、标底及方式

第八条 招标范围:

(一)采暖期煤炭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三)大型设备采购及原材料采购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 招标标底:

(一)煤炭采购的标底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情况设定上限栏标价,投标人报价超出上限栏标价视为废标。

(二)技改大修工程根据工程预算情况由集团公司自行制定标底。

(三)设备及材料采购采用竞价投标、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第十条 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第四章 投标条件及投标人的确定

第十一条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项目经营许可证,并且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国内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二)投标人主要情况(按调查表项目填写);

(三)自有资金情况;

(四)招标人需要的其它资料。

第十三条 投标人确定办法

(一)公开招标项目和邀请招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

(二)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与择优确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第五章 招标投标一般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投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4-

(一)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定标办法);

(三)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管理制度范文》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监督,规范招标、评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上级招投标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项目建设遵循终身负责制原则;监督工作遵循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依纪依法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维持简单再生产、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及修理费达到本办法规定招标额度的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招标工作机构及职责

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科,主任由经营管理科科长担任。

第五条 矿成立招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工作监督方式、监督过程、监督结果、处罚建议等重大事项的研究确定。领导小组组长由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矿纪委(监察科)、工会(群众工作科)、党委工作科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办),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科),主任由矿纪委(监察科)科长担任。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三)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配合有关单位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四)负责矿招标限额以上的施工和服务采购及其他招标人提请组织的招标工作。

(五)负责矿定标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 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对招标程序,招标实施过程,招标结果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三)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处理招标工作中出现的 重大问题;

(四)受理对招标业务的有关投诉和举报,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招标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 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组织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虽低于上述(一)、(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除上述规模标准,省(自治区)级政府有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招标限额以下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在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资质范围内的,按照《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维简、大修、技改工程承发包的通知》(兖矿集团字〔2015〕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直接发包给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在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资质范围外的,由矿招标小组报公司审批。

(三)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可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合理确定工程招标内容和暂估价。施工总承包招标,其设置的暂估价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概算或计划)的30%,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均应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设计文件深度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不得设置暂估价;设置暂估价的,视为肢解发包。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或者合同包的,应当合理划分,单位工程为工程招标的最小单位,不得再划分招标标段。各标段或者各合同包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期限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或者合同包,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

《矿山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公开招标、议标以及邀标等)。

一、部门职能

工程管理中心和内控部(投标管理中心)是公司工程业务投标的管理部门,定期在由各部门上报的工程项目信息中,通过搜集详细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每一个项目的可行性。经过对市场信息的调研和分析、对建筑市场发展动态的预测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提供决策依据,为公司所进行项目的前期投入提出明确的分析结果,建立和完善公司各项目业绩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在工程项目开始招标时,根据招标公告和购买的招标文件(含公开招标、议标及邀标的所有项目)再结合公司内部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再进行后续的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投标文件的制作工作。

监督、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的日常经营工作(主要针对工程投标中所有遇到的情况)

二、工作范围

握,防止不同部门因信息不流畅而造成同一工程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部门参与的状况发生;再者是能够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内部资源(包含建造师以及公司业绩)。根据各工程项目内提出的具体要求,选择出最的适用建造师,合同安排原件和需出场建造师的出场时间和方式。

(一)由于所负责的工作的需要,部门内部应建立企业具体信息库,信息库内容包括:

1、企业业绩

公司近期(除特大项目外,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后)的所有可使用的业绩情况,业绩分类为:a、按一级、二级建造师的人员进行编分;b、将工程金额按从大到小顺序进行编分;c、近年所获奖项进行分类;d、其他未能分类到以上三种情况的合同按具体情况统计。

注:公司原件在投标过程中,需使用的,综合信息部(资料部)应确认原件清单上除使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外,还应由内控五部(郭筱)的确认签名,方可借出。未经过此程序所借出的原件,由此所出现的问题,由领用部门及综合信息技术部主管及经办人负连带责任。

2、企业所参与工程

每周的报表里,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建造师的中标、押证情况也应该详细记录

注:在工程前期备案、报名、资格预审以及投标上所使用的公章应由投标管理中心确认后,由工程管理中心签字认可(冯永鑫),办公室方可准允使用公章。未经此程序所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办理人和公章借出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所参与的工程,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内控五部安排报名(江苏省内需用加密锁的情况)在报名前确认适用建造师。

a、预审项目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好资审文件后,由经办人办理原件领用,带同建造师(需出场的情况)按时出席资审文件会,通过后再交由内控二部(刘涵)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含商务标、技术标),准时带齐开标所需要所有资料及原件和建造师(需出场的情况)到达开标地点参与开标工作,详细记录开标情况,结束后回公司进行存档。

b、资格后审项目,则是报名后,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由内控二部、内控五部和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协调后,安排人员制作投标文件,进行后续工作。

《项目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为加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公司代理行为,保证公司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使招标代理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

2.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必须取得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签订的书面代理合同并报招标办实施监督,方可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b.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c. 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

d. 编制招标文件,送招标办公室备案;

e.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

f. 编制工程标底;

g. 组织工程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1

h. 草拟工程施工合同;

i. 办理与招标人有关的其它事项。

5. 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 招标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资料,并报招标办等相关部门考核备案。

二、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因此,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89号令等有关规定,同时,为使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及代理工作本身具有的经营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业务管理以项目组负责制为首要内容,以做到集心协力、责任到人。

1. 招标代理项目承接后,相应的项目负责组在执行董事的提名下即成立,该项目负责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取得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报当地招标办备案。授权委托书应当具体载明本企业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限的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体载明委托人、本企业的名称和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时间、酬金、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签字。

事,对招标事宜的各类文书必须装订成册,以便存档保

留。

该项目代理业务的不足和成绩,为企业对该项目负责组考

评和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积累经验。

的行为。

三、 廉政建设

在招标代理活动中, 项目负责组和每个职工应严格恪守如下

规定:

能,为业主提供精心勤勉的服务;

3. 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不得承担自己无把握的任务;

6. 为业主服务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要告知业主;

9. 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来自于合法团体对任何服务合同的管理进行调查,要充分予以合作。

四、 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要懂得企业成本核算,精通财务知识。同时必须依法纳税,做好企业的参谋,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为加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公司代理行为,保证公司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使招标代理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

2.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必须取得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签订的书面代理合同并报招标办实施监督,方可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b.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c. 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

d. 编制招标文件,送招标办公室备案;

e.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

f. 编制工程标底;

g. 组织工程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1

h. 草拟工程施工合同;

i. 办理与招标人有关的其它事项。

5. 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 招标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资料,并报招标办等相关部门考核备案。

二、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因此,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89号令等有关规定,同时,为使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及代理工作本身具有的经营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业务管理以项目组负责制为首要内容,以做到集心协力、责任到人。

1. 招标代理项目承接后,相应的项目负责组在执行董事的提名下即成立,该项目负责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取得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报当地招标办备案。授权委托书应当具体载明本企业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限的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体载明委托人、本企业的名称和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时间、酬金、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签字。

事,对招标事宜的各类文书必须装订成册,以便存档保

留。

该项目代理业务的不足和成绩,为企业对该项目负责组考

评和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积累经验。

的行为。

三、 廉政建设

在招标代理活动中, 项目负责组和每个职工应严格恪守如下

规定:

能,为业主提供精心勤勉的服务;

3. 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不得承担自己无把握的任务;

6. 为业主服务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要告知业主;

9. 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来自于合法团体对任何服务合同的管理进行调查,要充分予以合作。

四、 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要懂得企业成本核算,精通财务知识。同时必须依法纳税,做好企业的参谋,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招标工作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1.1为了规范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1.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1.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1.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1.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1.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成员企业、河北中大控股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1.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 招投标组织

2.1 成立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

2.2采购供应部在公司招投标委员会领导下,组织采购或招投标工作。

3 招标流程

1

3.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3.2采购项目的立项和报备

3.2.1 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2.2凡通过采购立项流程的采购项目完成后,招标方必须将中标结果向公司领导进行报备、报批。

3.3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成员企业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3.3.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3.3.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如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工程建设项目等。

3.3.3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3.3.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

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3.3.3.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3.3.3.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3.3.4 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3.4.1 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

3.3.4.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3.5 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3.3.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3.3.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3.4组织招标

采购供应部在接到手续完备的《采购立项申请表》(附件二)后,组成5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并进行招标分工,报总经理确定。基建工程由基建办为主成员;生产设备材料等由生产单位为主成员,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参加。

3.4.1采购供应部评标委员会主要负责: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八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保证金收取、使用和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水平,根据七部委2010年第3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鲁金办发(2010)9号文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融资性贷款客户担保担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依据公司《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确定的融资性担保客户担保收费率为基础,结合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得分确定,按不超过银行收取该项担保保证金的标准收取。

第三条 非融资性贷款客户担保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一般不超过贷款额的10%。

第四条 收取客户保证金时,应与担保客户明确保证金为质押资金,如担保贷款到期,客户按时足额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将无条件退还客户缴存的保证金。

第五条 公司选择一家合作金融机构开设保证金专户,并与该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签订客户保证金专户三方管理协议,专户管理办法根据保证金监管协议有关要求制定。

第六条 公司对收取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全额存入开设的“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存入保证金”科目对客户保证金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 收取的客户保证金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不得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用途。

第八条 当担保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担保客户如约偿还贷款后,可向公司申请退还客户保证金。审核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返还客户保证金。

第九条 当担保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担保客户未足额偿还贷款债务时,公司将依法合规处置该担保客户保证金,用于担保代偿,保证金与担保贷款的差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第十条 在担保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前,由于担保客户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担保客户提前偿还贷款债务时,待担保客户与合作金融机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后,公司可依约提前退还客户保证金。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专人负责客户担保保证金的统计核对工作,每月按时向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报送客户保证金余额及明细,并及时报告客户保证金专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年度终了,对有余额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做好年度核对,对重点客户或保证金余额较大客户,必要时可采取往来函证的方式确认客户保证金结余金额。

第十三条 当监管部门对保证金管理要求有特殊变动时,由专人及时跟进变动内容,并做好后续工作。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九

第一条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有关用语的含义:。

1.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2.申办单位:指申请开办旅行社的单位。

3.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现指一类旅行社,包括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

4.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现指二类旅行社。

5.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现指三类旅行社。

6.赔偿请求人: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给予经济赔偿的当事人。

第二章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第三条旅行社须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向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

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

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

4.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第四条旅行社类别和营业范围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类别和营业范围缴纳保证金。

第五条旅行社缴纳的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无效。

第六条申办单位在申请设立旅行社时,须填写《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在审查合格后,一次性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保证金应保持规定数额。不足额部分,旅行社必须在60天内补足。

第八条旅行社不得将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第九条旅行社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时,保证金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统一招投标管理,有效降低工程成本和采购成本,堵塞漏洞,确保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此招投标管理办法。

二、统一招标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托管酒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集团统一招标采购范围见附件一《集团统一采购物资范围》。

三、统一招投标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集团设立统一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集团公司董事长、副组长为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纪检书记及分管经营或招投标工作的副总经理。 成员为集团公司经营、审计、财务、人事、法律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集团设立统一招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统一招投标工作。

第六条 集团设立专业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分为百货、食品、机电、工程、信息等5个评审小组。每个评审小组设3-5名成员,其中设1名组长,1-2名机动成员。

第七条 建立预算、技术、设计、检验等专业人才组成的专家信息库,评审时从专家库中选派1-2名,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

名本企业的专家参与招标和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第九条 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招标办公室, 在集团招标办公室的指导下工作。招标办公室成员由财务、采购、动力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企业分管领导担任。

第十条 集团招标办公室建立和完善集团统一招投标采购信息化系统平台(简称统一采购系统), 实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采购管理。

1、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结合各酒店现行使用习惯,集团对采购物资统一分类,并使用统一代码,具体规定见附件二《集团统一采购物资代码规定》。

2、各酒店的采购申请单完成酒店审批流程后需全部录入集团统一采购系统,系统将自动区分是否进入集团统一采购流程的'处理。系统中的数据作为酒店执行统一采购情况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集团不定期到各酒店进行抽查和核对。如酒店不及时填报或漏报、错报,影响集团对酒店年终考评,由酒店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投标工作要求及流程

第十一条 加强企业采购预算管理,是做好统一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审核汇总,经集团招标办公室和集团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审批,形成年度采购预算,由集团一并批复到各企业。

第十二条 各企业根据年度采购预算,在招标前十天向领导小组提交招标项目申请表和招标文件初稿。领导小组3日内审定签批后交由相应专业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据此审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

2

第十三条 评审小组对潜在投标单位的法人主体资格(审查对方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预留复印件)、(专业)资质、商业信誉、履约能力、有无违约历史记录、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进行全面审核、考察,最终选定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竞标。

第十四条 被选定的竞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一般按招标额的3%收取),到集团招标办公室或招标企业领取标书,并真实、准确、及时地填写标书的相关项目,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投标保证金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日内如数退还(不加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待签订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招标企业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领导小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禁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十七条 设有招标标底或预算标底的(需经审核),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及招标办公室成员对标底必须保密。

《酒店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一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集团文件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 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商务洽谈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前三名合格供应商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采购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采购部门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二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集团文件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 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商务洽谈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前三名合格供应商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采购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采购部门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三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务招标过程,明确职责权限,确保招标结果公平、公正,防止人为舞弊,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指劳务的内容涵盖:袋装水泥插袋、接包、码堆、转堆和装车、水泥包装袋出入库及转运;船运进厂物资卸船后的清仓;火车进厂物资的卸车、清底;发运火车袋装水泥、熟料的搭支架、盖蓬布、挂安全网等。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 招标方式

劳务招标原则上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现本指导意见第十七条情形的,可通过议标方式进行。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销售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劳务招标管理指导意见,指导、监督、检查子公司劳务招标工作开展情况,配合监察室对违反本指导意见的招标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监察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对象实施监察,组织对违反本指导意见的招标行为进行查处。

1

第六条 区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域)对子公司劳务招标过程进行统筹指导;审批子公司劳务招标结果;定期组织对子公司协议履行、装卸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按照公司要求,组织或配合对违反本指导意见的招标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 子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小组,负责依据本指导意见,审核投标人资质、评标、定标。招标小组由子公司分管领导及办公室(监察部门)、财务、装运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子公司装运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 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调、跟踪、督促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评价履约情况;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劳务费用。

子公司财务处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文件,检查招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核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支付劳务费用。

子公司办公室(监察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示,解释招标文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执行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公开招标

第八条 市场调研

劳务费用,形成《劳务市场调研、费用测算报告》(附照片),报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招标公示。参加调研人员必须对《劳务市场调研、费用测算报告》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第九条 招标公示

子公司至少应在原协议到期前45天开始组织劳务装卸的招议标准备工作,以确保新老劳务协议顺利衔接、劳务装卸业务正常开展。

招标公示原则上须在开标之日前45天,在招标子公司及周边海螺水泥子公司工厂大门、开票大厅、地磅房等公共场所张贴公示,并向其他劳务单位发出公开招议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公开、透明,防止出现本区域内劳务单位串标现象。特殊情况可延迟招标公示时间,由子公司报区域主要负责人(安徽省内基地报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下同)同意,但至少需在开标之日前30天公示。

对于年业务量在60万吨以上的业务,招标公示还须在招标子公司所在的地市及以上级报纸上和海螺外网刊登招标公告。

第十条 招标文件发售

(一)子公司劳务招标文件参照《劳务招标文件格式文本》(见附件1),根据招标需要制定,经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发布。

人审签。

(三)子公司发售的劳务招标文件适当收取标书费用,用于补偿印刷、邮寄等成本支出,具体费用标准由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书费用由子公司财务处收取并开具收据,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招标文件由子公司财务处组织发售。财务处在向拟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必须要求其经办人出具有效授权证明,提供其具有同类劳务作业经验的证明材料,并填报《招标文件发售记录登记表》(见附件2)。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原则上不得少于3日。

(六)子公司业务部门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至少应当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四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招标业务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六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

第四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 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

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 工程项目 办公用品 原辅材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 低值易耗品

申请部门 经办部门 工程部 总经办 需求部门

工程部 采购部 采购部

协办部门 采购部、财务部

财务部 工程部、财务部

监察部门 审监部 审监部 审监部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服务、咨询等

采购部、财务部 审监部 审监部

需求部门 需求部门 行政部、财务部等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

第七条 招标申请部门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需要,会同技术部门按urs要求,制作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实施计划和实施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 。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核(是否符合urs ),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报审监部备案。

三、招标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办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八条 招标的二种方式

一、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

二、无法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由招标小组确定邀请招标。

即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企业作为邀请投标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

-

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企业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的保证资金落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投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8)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及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9)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10)安全生产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1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2%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1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1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八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

第四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 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

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 工程项目 办公用品 原辅材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 低值易耗品

申请部门 经办部门 工程部 总经办 需求部门

工程部 采购部 采购部

协办部门 采购部、财务部

财务部 工程部、财务部

监察部门 审监部 审监部 审监部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服务、咨询等

采购部、财务部 审监部 审监部

需求部门 需求部门 行政部、财务部等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

第七条 招标申请部门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需要,会同技术部门按urs要求,制作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实施计划和实施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 。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核(是否符合urs ),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报审监部备案。

三、招标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办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八条 招标的二种方式

一、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

二、无法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由招标小组确定邀请招标。

即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企业作为邀请投标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

-

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招标管理制度范本》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九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月日参加陵水县山水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招投标,交纳保证金48000。00元,开标后未中标,现请求将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至以下帐号,请予办理。

投标人:海南金盛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20xx年12月23日。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汇总篇二十

为确保设备质量,提高设备投资效益,规范招标过程管理,在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在设备采购中组织实施自行招标的管理工作。

(2)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招标工作的职责、组织及实施过程,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投标管理工作。

第3条 依据法律、法规

本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依法对设备招标工作作出规定。

第4条 招标管理的主体

工厂设置设备招标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的招标管理工作,工厂总工程师任主任,小组成员由综合管理部、保障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及党群等部门成员组成。

第5条 招标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招标过程中投标方资格的审定。

(2)负责对投标方技术审定、评价。

(3)负责对投标方商务审定、评价。

(4)负责对投标方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方。

第6条 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中,各部门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部

负责与集团公司的联系;设备招标的商务评标。

(2)保障部

负责组织实施设备招标工作;负责设备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负责全套招标文件的汇总;负责设备的商务澄清及答疑;参与设备招标的商务评标;负责设备入围供应商及评标结果的上报工作;负责与中标厂商签订购置合同;负责招标和评标资料存档。

(3)使用单位

参与主、辅机设备招标的调研工作;负责对设备商的技术审查工作,推荐入围的供应商;负责设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负责设备招标的技术澄清及答疑;参与设备招标的技术评标。

(4)财务部

负责涉及招标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参与设备价格、付款方式的谈判。

(5)党群工作部

负责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第2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和依据

第7条 设备采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公司设备采购小组统一组织招标工作。

(1)工厂的主要生产、施工设备

(2)重大技改项目及重大科技项目的大型设备、重要辅机等。

(3)进口设备。

(4)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

(5)国家法津及工厂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

第8条 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保证不低于三家,因特殊原因低于三家的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9条 采购招标的依据

(1)设备采购计划

(2)经总工程师审核的技术协议、技术规范等。

第3章 设备招标工作流程

第10条 设备采购小组应按设备采购计划及时拟定设备招标工作计划,招总工程师审批。

第11条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汇总、印发等工作。

(2)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12条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方应在投标封上日期前将密封的`招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2)保障部根据招标委员会主任的指导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招委员会,邀请投标方代表进行开标。

(3)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答疑程序,并按照招标审定的评分细则进行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评标办法的制定所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保障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保障部负责招标过程上的资料收集及各种文件资料 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13条 合同谈判和签订

(1)保障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及商务部分的合同签订工作。

(2)使用单位负责合同中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14条 由保障部与原方案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厂家及价格后报主管厂长审批、执行。

第15条 招标工作邀请招标公司代理,双方职责及义务在委托协议中明确。

第7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保障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17条 本制度自2011年6月30日起开始实施。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确保煤矿购臵设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降低煤矿投资成本,规范、明确设备招标的管理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设备招标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