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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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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精选16篇)
2023-11-23 10:30:3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经历进行一个回顾和概括,是提高自身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得体和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错误的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一

一场大雪,落入眼帘,密密麻麻,密密麻麻。

一个冬天,冻土暖阳,落了又化,落了又化。

母亲说,怀我七月的时候,曾经在百货大楼的门口摔倒,有人冷眼围观却无人搀扶,她一边哭一边推着自行车往家走,一路念叨着“七个月活,八个月死”……我听到这段诉说的时候心里有些难受,但我活过了那个寒冷的季节,降生在了桃花盛开的春天。

也或许源于此,从小到大,我都很畏寒。

1、棉被。

那是一幢最不起眼的红砖楼,水泥色的屋子里,却隐藏着我几乎所有的童年。那个屋子很小,简单的家具陈列,就显得格外拥挤,电视机是老妈的朋友替换下来的,冰箱是攒了一年钱买的,对于现在的我看来,所有的东西都旧旧的。但三口人,算计着过日子,却幸福。

那些时光于我,很多都变得模糊了,甚至变成了一种感知,但至今存留在心底某处,会不自觉被想起,甚至被怀念。尤其关于冬天,似乎总有很多想说。

那时候,家里应该是有暖气的,但屋子里却似乎从未暖过。内蒙古的冬天,总比想象的要冷一点,睡觉的时候,要盖很厚的棉被才行。北方的棉被,大多应是订做的,菜市场旁边有弹棉花的“艺人”,能把柔软棉絮做成厚实的棉被,而这时常可以吸引我幼时的目光。

父母结婚的时候,老爸什么都没有,摆酒的时候爷爷甚至没来,只托人送了一床棉被。这也是很多年以后,老妈说起时常埋怨的,说爷爷有些薄凉,但这话也只是对我说说,不能被我爸听了去。不过,也大概是这床棉被,帮我们一家三口捱过了最冷的日子。

似乎所有的苦日子,都是因为增添了我。同样的床,要宽敞地睡下三个人,迫不得已要横过来用,每天晚上老爸要多摆一张椅子,用来搭脚,而这一直延续到我小学三年级时候搬家,他们和我才有了独立分开的房间。

冬天最冷的时候,在屋子里哈口气,是素白的,窗子漏风,上面结着厚厚的如同森林一样的窗花,母亲说那是远方的风景,被冻在了窗子上。我想到无比巨大的松树,茂密的针叶如花般绽放,缤纷满目,温暖如春。

但被窝里还是像冰窖一样,要慢慢捂热才行。老妈多是先给我洗漱,于是最先钻被窝的也是我,扒衣服要快,要减少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赶紧跳上床,跐溜躲进被窝里,所有动作要一气呵成,却还是禁不住打着寒颤。或许这种寒冷的感知,就如北方人的性子来得太豪爽了一些,至今难忘。但咬咬牙,过会就会好的。等暖了些,看老妈还没收拾好,我就翻个身,挪到她的位置,把她那里也捂暖。而暖被窝似乎也成了一种习惯,这或许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很有成就感的,而这也似乎是我小时候唯一需要忍耐去做的事情。

后来搬了家,我小学三年级,也和父母分了房间,冬天时候屋子还是冷些,但好过很多,还记得那床新被是姑姑做来给我的。高中一年级,第二次搬家,冬天屋子的暖气烧得火热,房间里可以穿夏天的衣服,棉被也被淘汰了,被一直压在衣柜里,再没用过。

没几年读大学,我偏偏要孩子气,想要走远一些,不想再被管束。我印象里的南方,总是小桥流水,青柳燕啼,蔓延着无边无尽的暖意。临行的时候,带了荞麦皮的枕头和一床轻薄的蚕丝被。心想身在他乡,总要有一场安眠,以为这些家当足够了。

关于南方的热,不想过多述说,却是南方冬天的冷,给了我最多折磨。我盖了一冬天的蚕丝被,半夜时常被冻醒,辗转难眠。那时候我不知道被子因为潮湿,时常要晒,另一方面,被子着实太薄,也不够保暖。埋怨诅咒,都无济于事。直到第二年,我果断把一股霉味的被子扔掉了,换了新被子。那时候心里有一种得意,想着远在他乡,总要对自己好一点,可无论怎样,被子总有一天会沾染了潮气,变得不再温暖。

原来离开家,才知道,还是记忆中的棉被更温暖。

2、雪人。

冬天的时候,多只能窝在家里,而最盼望的莫过于是下一场雪。童年时候的雪,总是漫天散落,一团一团的,一下就是一整夜。雪夜的天空是橘红色的,雪落得轻而缓,似乎连时间也变得很慢很慢。这就是北方的冬天里,最安心柔软的部分。

我要用手掌,把那片森林一样的冰花融化掉,等河流洒落窗台,才能窥视到外面的世界。白色的土坯房屋顶,白色的枝桠,白色的小路延伸到白色的远方。一切都在阳光照耀下,美好得不言而喻。我终于有借口出门了,老爸耐不住我反复提议,终会答应陪我去堆雪人。

全副武装,毛衣毛裤,帽子手套。小时候落的雪,很厚实,又很黏,轻轻一捧,就能轻易合二为一。总感觉这座重工业城市,后来很多年再没下过这样的雪。是我变了,还是城市变了,都不可知,终归是那个红色的砖房不见了,连带着那些个飘雪的冬天。

包了雪球,就可以滚了。顺着街坊滚,不一会就是一大团。我和老爸一人一个,他的大一些,我的小一些,两个雪球垒在一起,就几乎完成了。老妈不爱下楼,却也愿意给我两颗纽扣,有了眼睛,雪就可以看到这个世界了。

我知道,描绘一场冬雪,讲述一个雪人,有些乏味。但是,雪人与我,有着不同的含义。独生的孩子,是可以一个人打纸牌的,和雪人对话,也并不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雪人是一个短暂的朋友,随一场天赐降临。我是个不爱讲话的孩子,但我愿意相信,我创造的雪人是有生命的。我每天清晨醒来,等不及穿衣服,第一件事情就是趴窗台,看看雪人是不是还在。

雪人会越来越丑,我们大多隔着窗户相望,直到冬日的某个中午,它就没了形状。

我喜欢缠着老爸给我买花脸雪糕,因为雪人先生就在袋子里。童年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最单纯的感情,哪怕嫉妒还是讨厌,都来得纯粹而理直气壮。

我,父亲,雪人,三个人。这是我冬天里,最美好的景象。

读书以后,每次下雪,也总是很兴奋。同学们都伸着脖子往窗外望,“嘿,下雪了!”

老师常用粉笔擦拍拍讲桌,“又不是没见过,激动啥?”

可不知道为什么,年年下雪,却还是抑制不住。再也不堆雪人了,我多是下了课,踩着雪在校道走走,只听咯吱咯吱响着。下了雪,空气是香的,天气变得没那么冷,常常隐没在烟尘中的延绵青山,也出现在了尘世间。这是冬天给我们北方小城的礼物。

高中几年的圣诞节,都是从平安夜开始下雪,商店门口摆了炭火堆,烧得通红,一边是雪人,站在熙熙攘攘的街边,满脸闪着温暖的光。

大学几年,总是在电话里听母亲说,家乡又下雪了。可等到我回家,却总是遇不到,一场大雪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恩赐。我可以得意地和南方的朋友讲,冬天渐冷的日子里,雪是如何肆无忌惮而忧伤的洒落,可于我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期待。

转而即将毕业,不知道要留在南方,还是归去。母亲总觉得南方气候好些,说不如换个城市,迁徙而生活,安家而立业。

但我不管走在哪里,总会不自觉的想起,那个冬天,那一场雪,那个窗外的雪人。

如果,我做了父亲,我一定要和自己的孩子堆雪人。

那是他的童年,他的冬天,也是我的。

3、晨光。

冬天的太阳,总是和我一样,睡不醒。路途,总是有些遥远,我们摸着黑,前行。

父母都在工厂里上班,工厂里有托儿所,于是他们要带着我上班。

老爸骑自行车,后面是载着老妈抱着我。城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厂区上班,从市区连接厂区的沥青马路,翻新了一年又一年,在清晨固定的时间,涌动着浩浩汤汤的大军。那时自行车还是这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那些年,汽车还寥寥无几。

如若下了雪,老妈就要抱着我挤通勤车。这对于我们全家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老妈起床,要一遍又一遍地把我拉起来,帮我穿衣服,冬天的衣服多,左一件右一件的,还要洗脸刷牙。她洗漱的时候,老爸就已经在折被子擦地了。通勤车不等人,于是老妈时常要抱着我一路奔,老爸把我和我妈送上车,才自个骑自行车往单位赶。如果误了车,那就麻烦了,迟到要扣钱,带着我又怕不安全。

我从小晕车,上了车就哭闹,我妈总是妄图分散我的注意力,指着车窗外的雕塑让我看。窗外是密密麻麻奔忙的人,冲着一个方向奔涌,至今未变。很难想像,我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我想我算是是最年轻的上班族了。现在看来,父母的辛苦不言而喻,年轻什么都没有,还要养个笨小孩。

小学未搬家前,老爸每天有个任务,就是骑自行车送我上学。我不爱收拾书包,所以总是拖拖拉拉弄到早晨才忙碌。睡不醒不说,还要丢三落四地整理课本文具,记得老师写在我学生手册上的一句。

评语。

就是,经常迟到,不早退。

冬天天亮得晚,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声控灯,出门下楼梯还要靠手电筒。老爸骑车载我,我背着书包,抱着我爸腰,不知不觉就能睡着。突然脑袋一个失重才惊醒,老爸能感觉到,叹着气,“怎么又睡着了?”天蒙蒙亮,街上又时常裹着厚厚的雾气,几米见不到人。我眨眨眼,看着模糊的世界,禁不住再次瞌睡。

我那里的高中,很少寄宿,依旧要清晨赶路,那时候我早就开始自己骑自行车上学了。骑自行车从来不戴手套,从小养成的毛病,冻手就往校服袖口里缩,到现在都改不掉。冬天天冷的时候,自行车似乎也特别容易坏,最怕早上一跨上冰凉的自行车,发觉车胎是瘪瘪的。

一路摸黑推着往前跑,能碰到修车的大爷摆摊了,那是幸运的,来不及检查是不是扎了车胎,花两毛钱用气管子赶紧打了气就往学校狂蹬,要在气漏完前到达学校。

下了雪也要骑自行车,路上的雪有时候是毫无瑕疵的,直到我的车轮碾过两条印记。街灯昏黄,彻夜照着,天黑得透彻,雪映着这橘子一样的色彩,覆盖在地面,我们看不到哪里有冰,会不会摔倒全看命。

我也摔过,不止一次。冬天的城市被冻得僵硬,撞上去生疼。站起来,拍拍雪,继续骑行。中午暖的时候雪会化,晚上又冻成了冰,自行车倾轧形成了冰棱,我亲眼看到过,一片冰划破了一辆自行车的外胎,雪上染了血。

现在想想,冬天的清晨,简直是辛酸血泪史,小城里的我们,总是在黑暗中前行,为了一场明媚的未来。工作,读书,我们在路上,就算再迟,晨光总会照耀。等马路两旁的桃花,都盛开了,相信一切就都好了。

4、冬食。

内蒙人吃烩菜,有点类似炖菜。主角万变不离其宗,白菜、豆角,土豆、粉条……。

小时候,一到冬天,家家户户储存白菜和大葱。卖菜的大车停在家门口,一户人家三口人,买个一百来斤白菜都算少。简单把菜扒一扒,就铺放在外面晒。小区门前,放眼望去全是菜。等晒得有些干了,就搬回家,放在阴台上,冬天随吃随取。

我总是抱怨,怎么今天又吃这些。母亲总是回我一句,冬天了,你还想吃啥。

所以印象里的冬天,总是没什么东西可吃,有时候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就很满足了,因为西红柿可是母亲秋天选好的冻在冰箱里的。说起这个,要提起来,因为母亲爱吃甜食,她还喜欢天还没冷的时候买些草莓冻在冰箱里,等到了冬天,就熬了草莓酱,甜滋滋的。

后来,似乎是蔬菜大棚兴起的缘故,或是南北交通也方便了,冬天也能吃到各色蔬菜了,囤积白菜大葱的人就很少了。但老妈还是习惯在冬天,做一样的菜。

“为什么今天又吃这个?”

“冬天了,你还想吃什么?”

“明明超市什么都有得卖!”

对话增加了一句,但是烩菜依旧不变。在南方一段时间,不知为什么,总会想老妈的烩菜,明明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白菜土豆,以为早就烦腻了,却发现,这是味蕾早已经有了依赖。

内蒙的食物中,羊肉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饺子永远都是羊肉馅的,从我太姥,到我姥姥,再到我妈,拌了肉馅,包了饺子,煮出来出了锅,都是倒进一个很喜庆的大盘子里,图案就像大家熟知的那种旧脸盆,关键是,味道都是一模一样的。这是家庭中的一种延续和传承,而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都不想失去的味道。

冬天的早晨,如果时间足够,一碗滚着辣汤的羊杂碎,能让你顿时全身火热起来。南方人会很难想象,早点可以是如此的重口味,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地道的滋味。辣汤里撒了芫荽,浓郁的火辣羊汤里就散发出丝丝清香,配一个松软的花卷,来一碟泡菜,热腾腾下肚,再舒服不过。

冬天吃火锅,吃到满头大汗才尽兴。老北京清汤铜锅涮,下了内蒙的手切羊肉,几秒变色,肉质鲜嫩,蘸了调味的浓浓芝麻酱,大口咀嚼。配了糖蒜,可谓滋味十足。走出店门,隔老远都闻得到您老身上的羊肉味,随便碰一熟人,不用细闻,“嘿,吃涮羊肉了吧。”

不过说起来,却也是这些年生活条件渐好,才能如此频繁地享受这些美食。但有一点,我总觉得,这些年虽然生活条件好了,可年味却越来越淡了。

小时候过年,几家人凑在一起,忙忙碌碌准备一顿年夜饭。今年在我家,明年在他家,不管屋子是大是小,围坐在一起就很开心,难得所有人在一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年夜饭就成了负担,大家便都不张罗了。

于是,母亲就每年订了饭店,点上一大桌饭菜,热闹也热闹,说说一年大家过得如何,喝多了,大爷们也会怀念爷爷,掉眼泪。但终归是各家的儿女大了,而他们老了,大概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过得好与不好,都是自家关起门来。年夜饭一结束,就各回各家,简简单单结束这一年。

在北方读书,冬至了,老妈总要打电话问我有没有吃饺子,我说这边吃汤圆的。

老爸听到了在一边附和说,不行,还得吃饺子,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

冬天渐冷,有些想家了,也想家中的食物,单调,确是真正的牵连血脉的味道。

活着,不也是单调的事情,但为何如此执着。

5、想你。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我不善于表达爱,但是我此时此刻,想你了。

广州又开始下雨,本不知不觉暖和了些时日,清晨又开始冻手冻脚了。去商店自己买了毛线帽子和手套,甚至厚的衣服,打电话告诉老妈,过年的衣服自己买了,不用她了。这一年,总是莫名开始担心父母的身体,常要嘱咐老妈要运动一下,告诉老爸少喝些酒。

想起之前老妈说给我听的一段对话。一天老妈突发感慨,和我爸说,你说咱俩一直赚钱,就想着以后给他买房买车,辛苦了一辈子,都给儿子了。老爸理所当然地回应道,谁家不是这样?我听到的时候笑了,我说,真的不用给我攒钱,我只希望你们过得开心一点。老妈不说话,我仔细想来,他们的很多幸福或许多来自于我。

这些日子,我开始去招聘会,不管有用没用,都去走走,穿得不正式,却也精心收拾过,硬着头皮排长队,这才知道找工作有多难。事后打电话和老妈说,形势不大乐观,老妈问我,要不回家吧?回家也挺好。

我沉默许久说,再等等吧,实在不行,我就回去。独生子终于要独立了,才猛然觉得自己没长大。也或许是自己根本就不愿长大。读书的时候,就盼望工作,觉得经济独立了,就可以享受物质的自由。现在想来,我应该倒退十年,好好读书的。

回不去的是远方。去年冬天,和朋友心血来潮,跑去黄河看日出,北风刮过土丘,我站在冰面上冻到浑身发抖,乌黑的云张牙舞爪,直到看到太阳从冰冻的河面破出的一刹那,我感动得鼻子一酸,想流眼泪,我说我还会回来,因为我生在这里。于这片土地,有太多道不出来的感情,或许温吞,但是异常浓烈。为什么内蒙人走到哪里,都爱聚一大堆朋友,吃肉、喝酒,大概是这骨子里的东西,不愿改,走到哪里都想像在家一样。

冬天里的每一口呼吸,都消耗着这青春和生命。我也想家,想你们,在这寒冷的冬天。

听说家乡下了雪,是不是在等我回去。我在路上。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二

也许是年龄原因,也许是职业使然,多年来渐已习惯。

特别是春夏,凌晨五点多就不再赖床,洗漱净面,夹一本书,端一杯茶,踱出室外,静静地守候我的学子到来。

晨曦微露,校园静谧极了。

薄雾迷蒙,校园好像披上了一层轻纱。

草尖上含露欲滴,青碧可人;花儿如水中洗过一般,光艳含羞;一棵棵松树叶绿的青翠,犹如刚出浴的少女。

好像校园是绿色的,空气是绿色的,我的心情都是绿色的了。

这时候,校门口就会有一个个身影飘进来,教室内的灯光会一次亮起来,然后一个个地端着凳,拿着书,加入这洋洋洒洒的晨读队伍。

这是我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

清新的空气,绿色的校园,莘莘的学子,琅琅的书声,伴着啾啾的鸟鸣,读出一天的好心情。

听着他们或抑扬顿挫,或铿锵激昂,或喑哑低沉,或悠扬缠绵,或激愤急促的声音,犹如欣赏一曲交响乐。

他们的热情,他们的朝气,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激励着我。

我似乎变得年轻了,也兴致勃勃起来,大声的高歌一曲,引得学子们声音洪亮起来,一时此起彼伏,惊得鸟儿扑楞楞往高处窜,再也不敢卖弄歌喉。

他们怎会明白,我读的不是书,是心情啊。

不知不觉间,阳光已漫过树梢,天空明亮起来,晨读的队伍也浩荡起来,成为校园一道风景,引得路人翘首瞩目。

红红的太阳照在他们身上,映红了他们的笑脸,也靓丽了身旁的小树。

他们也许正沉浸在诗文里,流连往返。

或陶醉在自己的声音里,慢慢回味,就让小树见证他们的成长吧。

我欣喜他们能从此养成读书的习惯,喜欢文学,亲近文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更欣喜能领他们走向精神的高地,提升他们,涵养自己。

上操铃响起,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三

我的人生还只是刚刚开始,但是幼小的我已经体会到了我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心酸。

在我读小学六年级时,我参加了刘老师的成功作文班,既然是成功作文班,当然就要写出成功作文。我第一次进入作文班,刘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让我们来写,刚开始我写的入了神,而后来却应付了事,结果作文评奖时,别人都得了成功作文,而我却只得了范文,想来想去,还是我的不对,我的鼻子陡然一酸,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喜悦。

进入成功作文班之后,我的作文渐渐进步了。熊老师直夸我棒!终于有一天,我写出了一篇有着参赛资格的作文,我怀着喜悦的心情把作文投稿了,没想到第二个月,我的作文发表在《现代教育报》上。那天我一宿都没睡着。妈妈知道此事后,特地奖励了我,奖励了两枝钢笔和一个甜蜜的吻!我心里美滋滋的。

苦辣酸甜。

自从我的成功作文逐渐变多之后,我认为没什么题目能难倒我,可有一天,刘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让我非常苦恼。刘老师看到我苦恼的样子,给我进行了点拨,我恍然大悟,一下子来了灵感,开始“唰唰唰”的写,心里的苦涩变成了喜悦,文字像涓涓细流,都变成了方格字,最终写出了一篇成功作文。整整一个星期里,我都沉浸在喜悦之中!

人生就是要多努力,才会更多的成功,才会有更多的绚丽多彩!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四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是成功的,是缤纷多彩的,是与众不同的。可为什么当下,却有那么多的人却禄禄无为,毫无所获呢?有些人抱怨是天的错,是的父母错,是命运的错。却怎么也不承认是自己的错。

我的人生,其实我不明白,也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人生只有走到最后才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可以先给自己规划一个自己想要的人生。但并不是纸上谈兵就可以成功的。德国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过: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当然还要有自信,不能盲从于别人的说法,要有自己的见解和计划。我的人生是很不确定的,我现在能够有坚强的意志来控制自己的思想,成功是用汗水换回来的,不能只想着眼前快乐的时光,沉迷于精彩的电视剧,正所谓业精于勤荒于媳我必须时时刻刻告诫自己,因为每个人的意志力都和脆弱,很容易摧毁,但是只要你时刻告诫自己它就会变得坚不可摧。

人生地来说就是人的生活,我想要美好的人生,有意志的人生。我现在只有努力地读好书才有可能实现我的梦想,人生就像一座阶梯,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爬,我现在的目标是上一个好的高中,等走完这一步梯我的目标是上一个好的大学,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可以出国留学,见识一下外国的人情世故和学习方法等,充实自己的人生,让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当然,在人生的道路上,谁也无法预料,只有靠自己从现在开始努力地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的相信这个目标并不是很难实现。

你是否也有你自己的人生计划呢?如果你有你自己的目标和理想的话那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说多了,做少了。其实这才是真。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五

我们又走过了一段美好的人生路途,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的成熟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所走的每一步,都会得到别人的给予和馈赠,比如来自父母的关爱,朋友的帮助,甚至陌生人的指点……在我的这段人生路途中,我最感谢的是我的母亲。

母亲,是生我育我的人,但也是我最最感谢的人。自从我出生那日起,我就成了,母亲手心里的一块宝,什么好东西都成了我的囊中之物,而什么苦都由母亲帮我担负着。我其实本是一个乡镇上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但母亲为了让我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把我从老家到了这所城市,之后母亲又为了让我进入全县最优秀,教学质量最好的小学而东奔西跑,虽然这只是徒劳。

又一次,我的脚受了伤,不能碰水,当天下着大雨,如牛毛般密集,我静静的坐在教室里等待着母亲,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我欣喜若狂,是母亲来了。我着急的收拾书包奔向母亲,幸福的抱住了母亲,母亲也抱住了我。这时母亲为我拿出了一件非常暖和的外套,而我仔细一看母亲却穿的非常单薄,下楼后,母亲看着地面上2厘米深的水,又看看我受伤的脚,竟然毅然的抱起了我,为我打着雨伞,跑到了学校门口,我惊奇的发现,这里停着一辆车,原本以为母亲是打车来的,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母亲是淌着雨水来的。

回到家中我才发现,母亲为了能够及时的'来接我,连伞也没打就来接我了,看着母亲湿透的头发和衬衫,我的心里难过极了,眼睛酸酸的,眼泪一直在我的眼睛里打,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让为我操碎了心的母亲担心。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她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六

人的一生中都要做很多的梦。每天在我们的睡眠中,都会做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梦。梦,有开心快乐的、有烦恼忧愁的、有甜蜜美好的、有痛苦悲伤的,还有哭的、喊的、笑的、闹的、跑的、跳的……等等。

每天早上,当我在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我都想抓住一个最美丽的梦,让梦来装点我的生活,让梦把我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更加绚丽辉煌。然而,梦永远都是梦,无法和现实接轨,更不可能实现。但我不会因梦想不能实现而懊悔,也不会因梦想不能实现而颓废。我知道,有梦,就有希望,有梦,就有追求,有梦,生活才会变的更加美好!

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人,不光在睡眠的时候做梦,就是在清醒的时候也爱做梦。每天一个人工作,既没有同事,也没有朋友,更没有休闲假日。工作虽然不累也没有压力,但没有人陪伴,没有人说话,有时候感觉也很寂寞孤单。工作忙的时候还好些,工作清闲的时候,我无事可做,但我也不想白白浪费时间,因此我便开始学习上网。清闲的时候,我就坐在电脑前打发时间,我在网络里采撷知识,吸取精髓,补充能源。然后看看文章,听听音乐,写写心情,在文字的时空里做做各种各样离奇美好的梦。

电脑给我提供了一个做梦的平台,网络给我插上了一双在梦里飞翔的'翅膀。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坐在电脑前,用灵巧的手指在网络里打开我的梦想之门,展开我寻梦的羽翼,在网络里自由自在快乐里翱翔。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这里的知识却是真实的。这里是知识的海洋,这里是知识的宝藏,也是我梦中理想的天堂。在这里我看到了曾经的梦想,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我要在这里展翅翱翔,为实现心中的梦想去拼、去闯!

自从我走进网络,我便喜欢了网络、爱上了网络。网络打开了我的眼界,拓宽了我的胸怀,让我足不出户就能预览到祖国的壮美山河,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全国各地的新闻动态。在这里不用进图书馆,只要鼠标轻轻一点,就能看到各类图书,在这里不用翻阅字典,就能在搜索到各种各样的资料;在这里不用进商场就能购买到各种商品。这里是一座巨大的知识宝库,这里是一个美丽王国的宫殿,这里更是我们心灵栖息的精神家园。

网络给我们开辟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在这里人人平等,没有职位的高低,不分贫富贵贱;在这里人们需要的是真诚、理解和尊重。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上网人却是真实的,只有真实的人,才会有真诚的心。虽说网络里鱼龙混杂,好人坏人都有,只要提高警惕,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心态,就能在网络里玩的开心快乐自在。

在我上网这几年的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他们来自全国各地,虽然我们不曾谋面,但我们却同样跳动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我们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不是兄弟姐妹,却亲如兄弟姐妹。真诚的祝福和问候随处可见,朋友们互相的关心和牵挂时时感动着对方,真诚的祝福和问候随处可见,朋友们的纯洁的友谊之情,就像绵绵的春雨一样滋润着我的心田。

在现实生活里,我是实干的。在网络世界里,我是追梦的。网络世界给我带来生命里的春天,使我行将枯萎的生命又焕发了青春的活力。我喜欢蓝天,喜欢白云,总是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变成一朵洁白的云,在天空上自由自在的飘舞,因此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云之梦。就是希望自己在浩瀚的网络时空里,像云一样飘逸悠闲、自由快乐地做各种各样的梦。我要让我的梦,在这虚拟的空间里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七

几缕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照在了我那紧闭的双眼上“唔!好刺眼啊!”早晨的起床意味着新生活的来临。

生活如一顿佳肴,把酸、甜,苦、辣四种不同的味道,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理解,组成一桌色味俱全的佳肴。

人有太多的抱怨,但我们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呢?用不同的思维看生活?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八

一位作家朋友主编了一本《我的中学时代》,收入了几十位名作家的回忆文章,一下激发了我的灵感,忍不住也要写写自己的中学生活。

我是在本村学校上的初中,那个时候学生多,仅初中班就有十几个,不像现在孩子稀少,几个村子的学生合在一起也不如那时一个村子的多。我们学校位于公路旁,宽阔的校园里两排长长的教室,不时传出琅琅书声。

记忆中,上初中时参加劳动似乎特别多,印象最深的是每年的春季,校园内总要栽树,有时也到外面公共场所栽,学校给每个班规定好数目,同学们习以为常,视挖树坑为乐趣,虽然一个树坑还未挖完便大汗漓淋,但这丝毫不会影响大家的乐趣,每栽完一棵树便会有一种成就感,感觉自己成了大人。每次劳动结束,老师总要求同学们写作文,写出自己对劳动的认识和思想感受。我们学校的操场十分宽大,足够两个足球场的面积,这在村级学校中是不多见的。操场本是一个巨大的墓地,一场平坟运动,入土多年的先人遗骨被迁进了“新居”,同学们也便有了劳动项目,每逢星期六下午,大家各自从家里带来铁锨、筐、扁担等劳作用具,将一堆堆坟土进行平整,常常刨出一些死人遗骨,估计是没有后代的先人,历史的风雨冲毁了他们的坟头而且无人管理,变作小小的土丘,根本不像坟墓。女同学胆小,看见腐烂的白骨骇得一个个面如土色,男同学胆子大些,故意搞些恶作剧,将根根白骨扔在女同学的筐里,有位男同学甚至将死人头骨当做球踢,吓得女同学一声声尖叫,那男同学被告状后,遭到老师的一顿批评。

和许多同学一样,我在上初中时也出现了偏科现象,喜欢上语文、历史和物理课,讨厌数学和化学课,尤其是喜欢写作文,几乎每篇作文都要得到老师的.表扬,甚至当做范文读给同学们听,那个时候课外读物稀少,有一年学校从新华书店定了一部分《中学生阅读文选》,但去的迟了,被其他学校捷足先登要走了,只剩下一小部分,同学们人手一本已不可能,因我的作文写的好,语文老师对我特别“偏心”,早早的给我拿起一本来,我因此成了文选为数不多的拥有者,几十年后,几次整理废旧藏书都未舍得丢弃。喜欢读小说也是从初中开始的,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战地红缨》,此前根本不知小说为何物,那是在老师给大家读了一段后,我立即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至今清晰地记得小主人公张得欣将野狼崽子故意放在地主家里,因此招来老母狼对地主一家人的报复,心中的痛快丝毫不压于小主人公。这本书是学校的,并非私人所有,能拿到手从头至尾的读一遍成了许多同学的心愿,有位同学的母亲就是教师,在他的帮助下,这本书终于让大家轮流读了一遍。从此,读书成了我的第一大爱好,每次借到书,总想一口气读完,可以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铁道游击队》、《煤城怒火》、《海岛女民兵》、《大刀记》、《沸腾的群山》等都是这个时候读的,后来学校有了图书室,读书更加方便,不用东借西求了。读书影响了我的人生,多年后,当我对生活有所感悟时,便拿起笨拙的笔胡乱涂鸦一些文字,虽然文笔拙劣,但至少记录了自己的思想火花和人生轨迹。

中学时期最大的变化是对女同学的态度,小学时曾在课桌上十分霸道的划上一条“边界”线,而且“边界”划分极不公平,并严格规定女同桌不可越雷池一步,只要稍不注意越过了便视为“侵略”,轻者发生语言纠纷,互相指责,重者甚至升级为“战争”。我的中学女同桌是个睡觉大王,自习课几乎成了她睡觉的代名词,常常蚕食“边界”,而且大有愈演愈烈继续推进之势,看情形似乎要将我的“地盘”全部占领,曾经对“边界”问题极其敏感,此时却变得异常的大度,竟容忍了对方明目张胆的“挑衅”行为,那条“边界”线在心里已如德国“柏林墙”那样被推到了。不仅如此,与女同学说话也变得彬彬有礼起来,不再粗俗不堪,有时甚至感觉有些脸红。每次到校之前,总要对镜观望一番,看看趁午休时去河里游泳头发有没有凌乱,瞧瞧脸上有没有下河捉鱼溅上的污泥,母亲再也不用一遍遍的唠叨,不修边幅已变成了历史。

农村学校条件差,到了冬季尤为明显,诺大的教室只有一个小小的火炉,而且烧的只是一些碎炭或煤泥,有限的热量几乎改变不了空间的温度,距离火炉近些的同学可以稍稍感觉到一丝暖意,稍远的却冻得瑟瑟发抖,实在坚持不住了,便有同学率先跺起脚来,大多同学则是观察老师的反应,见老师一脸的默然,胆子也就大了起来,教室里随即响起四十多双脚与地面碰撞发出的响声,这样的动作持续几分钟,感觉脚有些热乎了,老师便摆摆手,接下来又是一片寂静,只有那纤细的笔尖落在纸上的声音。

八十年代的第一年,我考入了市三中,从此进入了高中学习阶段,三中距家十几里路,那时家里经济拮据,连自行车也没有,我和几位同伴只好步行,在家和学校之间穿梭。每天早晨工厂大喇叭转播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一歌》的优美旋律传入耳内,禁不住也跟着哼起来,《清早听到公鸡叫》、《我爱你塞北的雪》、《再见吧!妈妈》等歌曲至今记忆犹新,尤其是李双江的《再见吧!妈妈》,高昂的唱腔,激扬的旋律,听着听着就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也成为一名军人,为国戍边杀敌立功。在迎着旭日朝阳去,伴着夕阳晚霞归的重复中,我不仅有了健康的体魄,也树立起了持之以恒的信念,但命运没有让我完成高中学业,春夏秋冬的季节交替只进行了一次,我便结束了学生生涯,走向了社会,成为一名机电青工。

中学时代是一个人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渡阶段,孩提时代的幼稚天真好似一条长长的尾巴,仍然顽固的拖着迟迟不肯离去,但青春的萌动依然到来,对人生既有浅显的理解,又有些懵懵懂懂,对未来生活有美好的憧憬,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如今几十年的尘埃早已落定,岁月的年轮无情的爬满曾经年轻的脸庞,中学时代的许多梦想早已随风雨飘忽而去,留下的只是人生阅历换来的那份可贵的淡定。

20xx年12月20日。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九

其实,幸福不需要金钱,不需要豪华的大蛋糕,更不需要天动地,真正的幸福只是每天有家人的陪伴,有家人暖心的祝福,有一桌平凡的却是家人用心做的饭菜,就足够了,如此而已。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是怎样写的吧。

今天,是恋儿的生日。她好想要一个大蛋糕,可是,她知道不可能的,她的家庭并不富裕。好多别人拥有的她都没有。她好羡慕若,觉得他比她幸福许多。不过,这是在没捡到这本日记之前。就在刚不久,很偶然的,恋儿捡到了这本日记本。是若的,他是恋儿的同桌。他家很有钱,恋儿一直以为,他一定是世上最幸福的,每次生日都可以有好多层的大蛋糕,但是,若那双星星般明亮的眼睛里,却似乎总透着股忧伤总透着股忧伤。若的日记本散发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上面,只有几行潦草的字迹:“每次生日,他们总是送我很多蛋糕,但是我一点也不开心,我觉他办的那所谓的生日宴,不过是他用来谈生意的,每次生日,我们说不上一句话,其实,我只需要他们的陪伴就足够了。”恋儿的脑海里一下子浮现了许多她过去的生活情景:母亲深夜里为她做棉鞋,父亲冒着雨给他送书。原来最幸福的不是若,恋儿站起身来,似乎做了什么决定,他回到了家里!爸爸妈妈还有弟弟都等着她呢!桌上摆满了她最喜欢吃的饭菜,三岁的弟弟睁着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对恋儿说:“姐姐,生日快乐!”爸爸妈妈没说什么,但是他们笑了,屋里并没有生火,但是却好暖和!

恋儿第一次觉得,自己才是最幸福的,她与家人相拥在一起,流着泪说:“谢谢,谢谢你们!”

或许你们见过荷花,但是你们见过千亩之地满是盛开的荷花吗?

在著名的玉桥园荷花基地,满眼绿色的荷叶、数不胜数的荷花,让我心驰神往。

远闻其香便是醉。还没踏进荷花基地,清香就扑面而来,那淡淡的清香使我深深地陶醉于此。难怪杨万里在游览荷塘后,会写下“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名篇,莫不是他也曾到过这片荷塘?而若不是亲身经历,我还真无法领会杨诗的奥妙呢!

盛夏,艳阳高照,罗坊镇十里荷花悉数开放,纷纷以婀娜的姿态迎接来客的观赏。

鸟瞰其境心花放。走进荷花园,放眼望去,千亩荷花婷婷玉立,随风摇摆,就像听着音乐打节拍一样,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远处的荷花扶摇着,塘边柳树上的夏蝉鼓噪着,加上如织的游人嬉闹着,一切都是那般美好,一切都是那般和谐。我想,“此景只应天下有,人间难得几回赏”吧!

近赏其形神自迷。走近荷花池,细细品味荷叶、荷花、枝干,我发现荷的神奇。它只有一根笔直的枝干,枝干上只有一片硕大的荷叶,再无他物,果真是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啊!在这个迷人的夏日,行走于栈桥之上,观赏到如此美景,妙哉,妙哉!

深究其韵难自拔。“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浊清涟而不妖。”刚学周敦颐的这句话时,我觉得不太真实,荷花都出淤泥了,怎么可能不染呢?今天,身处荷塘深处的我,正好一探究竟。好奇的我渐渐把手伸向了荷花,为了避免别人误以为我采摘荷叶,我只在手上沾了些水,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荷叶。结果水还是澄清的,可荷叶已沾上了一些灰尘。是我玷污了它吗?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周敦颐为什么那么喜爱荷花了,就是因为它的高洁,它的纯净。

今日,我站在蔚蓝的天空下,伫立于用木板搭起的栈桥上,弥漫在淡淡的清香中,感受天地万物及文人雅客赐予我的力量,领略到人世间最纯洁的圣境。我心纯净,我心飞翔。

更多。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

步入这所学校已经两个多月了,我在这儿生活的很快乐,我也在这儿结识了许多的玩伴,这里的生活也十分宁静祥和。

还是别幻想了,他们或许还在绞尽脑汁的应付那些山一样的试卷呢。呵呵,真羡慕他们啊!

在他们抱怨那些繁琐的学科时,我却在这里悠闲的写作。真不知道,我是该喜悦,还是该沮丧。

秋天到了,天也变冷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烧,有没有感冒,是否还像原来一样赖床?呵呵,真惬意。

母校的树林,或许早已殷红一片了吧?那些怡人的`枫树,尚许还在吧。中秋节也过去很久了,那些硕大的石榴是否早就已经进入熊孩子的腹中?呵呵,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我溜进枇杷树林里,品尝那些酸甜可口的枇杷。当时我还给领导发现了,幸好我跑得快,才脱离了主任的魔爪。现在再想起来:呵呵,真可爱。

时光如流水一般,不让人有一丝停歇的机会。我们要珍惜眼前的时光,不能再让它们从我们的眼前流逝,哪怕是一分一秒。

"少年不识愁滋味。"那时,一年四季,我们都无忧无虑。回想童年,令我们陶醉。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掉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那些刻在椅子上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寂寞的森林。

写到这,放下笔,深呼吸,检查写完的每一个字。

不要遗忘过去的一点一滴,也不要畏惧未知的未来。向前看,走好每一步路,珍惜每一件人和事。微笑的走下去。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一

很多人有爱车情结,尤其男人。

有资料表明,人们造车的动机,开始主要是用于载物和打仗,后来和平年代主要是载物与代步。无论怎样,车子的发明,是史前时代的一项伟大技术成就,它在人类的进步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作为代步工具,人们对车的要求是不同的。古时候,马车是属于士大人的奢侈品,一般底层的百姓是消受不起的。而现在,各种车辆按照不同的需求,已经进入到普通老百姓的家庭,早已不足为奇了。

我小的时候,单车还是蛮重要的交通工具,是家里除却手表之外的另一“大件”,那是父亲上班的专车。我想过车瘾的话,只能在他午休时偷偷学用一会,还得冒着摔坏车和被发现的危险。到自己进厂上班参加工作,领到第一次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部单车。凤凰的,名牌,珍爱至极。

上班后,见妻的眼神总是对他人的摩托车流露出羡慕,心里便隐隐作痛。于是很自觉地在她三十岁前夕,开回来一辆中档次的女式摩托。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也作为她嫁给我八年的“委屈奖。”

到此,我以为对车的欲望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吧。心里还在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按上班工薪族的前景,这摩托应该是家里想车用车的“终结者”了。所谓“知足常乐”,应该没有太多的想法了。

可是,近年来,小轿车的风扑面而来。

接受领导关于“车改”方面的调研任务,对外界“车改情况”或电话或网络进行了一番打听。这才知道,原来,车改竟然是取消公车,鼓励私人购车。

印象中,有车族,或领导或富商或明星。按我们原来的收入与车价比,不吃不喝也得10多年,才够一辆小轿车的价钱,那就意味着工薪阶层购小轿车是三个字“不可能”。但有一个长者却预言:到你们这代人,到我们这个年纪,应该会拥有自己的私家车的。说这话的是一位拥有公车的老总。今天想起来,觉得老总确实是站得高看得远。只是没想到他这预言这么快就能够实现了。实际上,就在他自己这代人身上,都能实现拥有私家车的梦想了。

再看看身旁考“驾驶证”的人,可以说是络绎不绝,驾校的招牌也如雨后春笋般发了起来。驾校的生意一直忙碌不已。

两年前,我们身边的真正的购车者不多,倒是各种车展很多,但观摩者居多。那“香车美女”,倒是吸引了不少中产阶层人士的目光。

后来想想,这也难怪。所谓枪打出头鸟,谁愿意第一个暴露目标呢!但实际上,这只是掩耳盗铃的把戏,这么大的车,怎能隐瞒得了。只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心照不宣罢了。如有人问起,一般会回答:借朋友的车。

当然,这是前的景象,直到底05年初,公司实施车改,鼓励中层管理人员购车,给予购车补助和用车费用之后,不少新车才一夜之间从街道上冒了出来,而且,开车的人也大大方方且从从容容的了。

小轿车真的进入了工薪家庭了,圆了很多人的想车的梦。

【2】购车热潮。

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案通过之后,把二级单位、部室的公务用车,集中到汽车队管理;鼓励中层管理人员自行购买小轿车,给予购车补助及用车补贴。

于是,商家来了。

公司办负责联系省城轿车供应商家,采取团购方式来降低购买轿车价格。一时间,周边轿车供应商纷纷来公司洽谈,轮流上门现场搞车展。按照公司要求中高档车定位,13万以上的车分别到公司附近找场地陆续登场。感觉各种款式的`小轿车在这里争奇斗妍。虽然是冬日,那各种款式和色彩的车,犹如盛开在春天的花,红的、蓝的、白色、灰色的、金色的、黑色的花,让人赏心悦目且目不暇接,一饱了眼福。

应该说,绝大多数人对车是不了解或知之不多的。一般首先看的是外观,是否漂亮、大方,而对于内在的性能虽然重视,但却不太懂。

一段时间,人们的话题都是轿车。随着关注程度的提高,大家对车的了解程度也在提高。于是知道了日系车、美系车、欧系车等几大车系,知道了核心是发动机,关键是油耗,差别在配置,知道了轮距、轴距、扭距、内饰、4s店之类的专业术语。接着就是掂量一下自己的腰包,该定位在什么档次了。

于是,银行来了。

中行、建行都上门服务,发资料介绍车贷的种类。

拥有私家车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了,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内心的喜悦。那个冬日,寒冷被热情驱逐回了西伯利亚,变得很是温暖。

但真正实施购车时,人们还是十分慎重的。毕竟这不是个小事,于是跟家人商量,最好是买自动档的,操作简便,而且夫人也可以驾驶;于是跟朋友商量,到底哪款车的性价比更好;于是反复比较着车的资料,在网上搜索着对某款车的评价。

经过几番比较、酝酿,有那么十来款车脱颖而出,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点。什么丰田花冠、尼桑蓝鸟、阳光、福特蒙迪欧、马6、马自达福美莱、别克凯越、宝来、现代索纳塔、伊兰特、标志307。还有高档些的奥迪a4、帕萨特、别克军威、尼桑风度、天籁、广本雅阁等。

有人开车上班了,崭新的小轿车,反光镜上飘扬着红色的绸带,在冬日灰暗的天空下,这无疑是一个亮点。坐在车内,感受着新车的“新”的气息,优越感,成就感油然而生。冬日不再寒冷。

于是有人跟进,陆续有新车在街上出现。戴着大红花的小轿车真的成为了城市的风景。因为很多人在买车过年,增添喜气,也可以开车回到家过年。同时,还有一些搭“车”参加团购的,以致商家都没准备好,有些款式的车被抢购一空,出现了要订购的火爆场面。

公司里有180个中层管理人员,把这个冬日的话题炒得很热,轿车进入家庭了。

从这次团购小轿车的情况看,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求洋求大心理。没有人选择国产车,桑塔纳都没有,车型追求外观大气为首要;其次才是性能、内饰及后续服务与费用方面的考虑;三是从众心理。哪款车买的人多,也懒得去研究,跟着去买就是了,好与不好反正就像黄健翔的解说词:“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四是攀比心理。这种人一般开始总在观望,后来又左右不定,应该说每款车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又存在不足,买人家有的车又缺少点新鲜感,只好把目光定位更高一些的车。所以,越到后期买的车越档次越高。

公司的公务用车改革及轿车团购行为,的确牵动了许多人的眼球,引起了各界关注,也成为了人们一段时间的谈资。但总体来说,还算平稳。

【3】拥享私家。

对我而言,拥有自己的私家车,原本以为只能是梦想,但当这一刻即将来临,梦想马上成真时,又觉得百感交集。

实际上,04年的时候,我仍不具备购车的经济实力。那年,我刚刚购得一套160平米的住房,装修及几乎全部更换的家具电器,使我的名字在银行信贷部有了记载。而今又要去购车,那几乎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公司虽有四万元的购车补助,但那也得是购车后的补助;公司也承诺为我们作贷款担保,但那也得是与商家有购车协议之后的事。我的首付怎么办。

好在还是有几个有钱的朋友。而且有个朋友是主动提出来,要帮我渡过目前这段难关。实际上,我是最怕跟朋友提钱的了。朋友间虽然不在乎钱,但钱却往往能让朋友变味。当朋友真正有困难时,应该要出手相帮的;当我的困难能得到朋友的帮助时,也能欣慰有朋友,欣慰自己能得到朋友的信任。

基于这样的经济实力,我对车的选择面就很窄了,价格档次符合公司要求的下限就行,再比较外观及后续运行费用经济即可。在对比几款价位相当的车后,目光很快就锁定尼桑阳光(sunny)。这款车外观流线型,传统而经典,日系车的油耗低及备件好配,内饰精致等特点,使我毫无犹豫就开走了这款车。

坐在阳光车里,心情也充满了阳光。

想起十年前一位公司领导说的那句话,不由得真的很佩服他的高瞻远瞩。他当年就预测,你们这代人应该会有自己的私家车。而当时的我们年收入尚未过万,除去生活开销,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上的积蓄,还在为住房努力呢。所以,当时只是点点头,半信半疑。但小车的梦想还是有了。

想起这购车,似乎更多的是满足成就感,并无太多实际用处。上班只有几十分钟的路程,所住城市不大,车的用处并非只是代步工具,而是一种梦想,一种追求罢了。尤其是男人,对车的拥有是一种成就与荣耀。

时值冬日,坐在阳光车里,温暖的空气及新车的气息,心情也似阳光般灿烂......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二

在这晚昏小雨中,伴着树梢上寂鸟的孤鸣,漫步在天街雨巷中,雨丝打在油纸伞上,溅起明慧的水花;谛听着尘世的轻声细语,似乎所有的浓情都闪耀在这神赐的甘霖中,绽放开了清雅的淡花,诉说着心中的清欢。

你说,我听。

在这彼岸长河边,和着春风婉转的歌啼,在斜阳晚风中沉思,静听流水玲珑作响,拨动心底的弦,在夜幕笙歌繁华的柳绿岸边,那么醉人凄美。用心去体会,用爱去享受,倾听着江南柳溪的吴侬软语,巧笑嫣然。

你说,我听。

在蓝宝石般的长空中,几缕流云飘荡着回忆,寄托着相思。那如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的,总在孤寂之时温暖地保护着你,存留心中的爱与本真,在耳边喃喃地倾诉着你的快乐与忧伤。风,划过天际,留下一阵呼啸。

你说,我听。

拈花微笑,在常青藤下,沉木桌旁,心静如水,澄澈清明。也许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有理由去享受生命与快乐。看,身边蝴蝶舞,樱花繁,无声的语言,让我沉醉于遐想之中。

你说,我听。

月夜,天空一轮明月高悬,浩如烟淼,盛放在我的心间。抿一口茶,淡淡的月晕晕染了身遭,旖旎,美好。茶风中的月色流年似要将远山融入天际,化作天边的一点孤鸿。长空之下的月影仍然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你轻启朱唇,淡淡地微笑,将那亘古不变的柔婉传递到每个人的心间。

你说,我听。

眼前雁过无痕,耳边涛声依旧。挽一卷黄沙路过匆匆岁月中的胶着,观海边水天一色,潮汐往复,终究是这一幕繁华里倾城的点缀,却始终如此循环,如每日太阳东升西落,亦如生命生死轮回不止。我听见了,那潮汐深处的声音。

你说,我听。

一笔青梅往事,随一指温婉的记忆,停留在那灯火阑珊、玉壶光转的人间。站在窗前看真情淡淡泯灭在锦瑟年华,晕染了红尘的经卷。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虽纵有千种风情,也总有或多或少的思念在时光的渡口默默摆渡,却更与何人说?思念,在空中荡漾,低喃着回忆的美好。

你说,我听。

东篱把酒,看前尘潇潇,红尘寂寥,将寄在文字里的思念抛洒在精雕细刻的栏杆。书籍泛着墨香青衣耳语,朦胧着思念往事,却又笑着面对。翻过一页,那沙沙的动听,早已成为耳边最美好的回忆。

你说,我听。

……。

蓦然回首,惊起,沉思。

多久,不曾平定心神,静静的观想?

多久,不曾轻吻一本书的扉页,淡闻一朵花的芬芳?

多久,不曾笑望苍天,用内心来感触世界的美好?

让我,从现在开始。你说,我来听。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三

我上小学的时候,是个典型的小万事通。我的眼镜又厚又圆遮住了半个脸,使我看起来像个书呆子。细细的发丝从我那乱七八糟的头发里“直棱棱”地跑出来,衣服看起来也不怎么干净整齐,这正好是我的一些同学认为我应当有的形象,因为我总是知道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所以,我似乎一点儿都不应该奇怪:为什么在二年级的时候,我会得了这么一个外号,叫“会走路的百科全书”。

我真的不是什么“会走路的百科全书”,也根本就不想成为一本书。事情变得这样就是因为在我的那个年纪,只有很少的孩子会真的去读一本被叫做《儿童百科全书》的书,会喜欢看电视里的科教节目。其实,如果你在班里是惟一的喜欢读一本两寸半厚的书的孩子――当然,那里面一多半都是图画――你看起来就会是很聪明的了。

第一次有人这样叫我的时候,是在二年级。我的老师,哈门太太,一个中年妇女,有些好奇地问我们:“你们谁知道,一群狮子怎么称呼?”大多数说英语的人,应当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的,但是对于二年级的学生,这就像是在问“如果你把蒸馏醋倒在炭上会发生什么”一样。

当然了,很多同学耸耸肩,小声嘟囔着,“我不……”,而其他的同学则悄悄地询问着答案。我很骄傲地站起来,大声地说:“apride”。一下子,全班的同学们都盯着我。

哈门太太点点头,好像刚刚想起了这个词。然后她问:“你怎么知道?”

我很有些奇怪,为什么没有人知道这个答案,回答说:“我读了百科全书。”我觉得所有八岁的孩子都应当读过这本叫做《青少年世界》的百科全书。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

有一个同学,一下子叫道:“会走路的百科全书”。其他的同学们一起点头,小声地表示同意。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不知道同学们是在笑话我,还是在称赞我。

后来,我把自己的这个新外号告诉了爸爸。他似乎很高兴。他的高兴应当使我觉得这个外号很了不起。确实如此。被人说聪明,总是比被人说傻瓜要好吧。感谢上帝,没有人说我傻,至少当着我的面,没有人说。被人称聪明是很受尊敬的吧,尽管这里面也常常带有“书呆子”的.意思。

但是送我这个新外号,并不意味着他们真的相信我知道准确的信息。一年以后,我们班学习有关沙漠的知识,其中一个内容是把所有在沙漠里生活的动物写出来。我很努力地回忆那些我最喜欢的电视科教节目里的动物。

现在是与大家分享的时候了。

我把一个我认为所有人都不可能知道的动物名字说了出来:“meerkat”。立即,所有的人低声议论起来,“这meerkat是个什么东西?”甚至连哈门太太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我现在认为,动物问题不是她的强项。

她和全班同学花去了整个后半节课的时间,翻遍了班里的所有关于沙漠的图书,寻找“meerkat”。看来如果我不给出更多的信息,这堂课就没法结束了。于是我说:“你知道,timon,在电影《狮子王》里的那个,就是一个meerkat。”可当我看到哈门太太的反应以后,我真的希望,我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

“噢,这是个虚拟的名称呀!”全班同学都合上了他们手中的书,感觉受到了欺骗。我听到了几声“哼!”和“什么呀?”沙娜,我最好的朋友,摇着头说:“欣欣让我们花了全部的时间,去找一个虚拟的名字。”就好像我是一个大傻瓜。但是我知道,真有那么一种动物叫做“meerkat”,这并不是一个虚拟的名字。我走进排在教室门口的队伍里。

在等候其他同学排队的时候,我转过头对班里另一个沙娜,也是我的朋友说:“meerkat不是虚拟的名字,我在kratt的动物世界里看到过。”

沙娜奇怪地看着我问:“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哈门太太?”

我瞥了老师一眼。作为一个孩子,我认为老师总是很高大,很有权威,不是一个可以争论的人。“娜,我不想制造麻烦。”

那一整天,我都很生气,没有一个人相信我,除了沙娜。如果非要为他们找点理由的话,我惟一的错误是,meerkat没有生活在沙漠,而是在非洲萨瓦那。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了,当一个“会走路的百科全书”是很难的。当然,你获得了同学们的尊敬,但是你必须得做到,总是能够第一个回答问题,而且最好是确切的答案。因为大家会去证实你的答案,如果答案错误的话,他们会让你长记性的。

现在,已经没有人再叫我“会走路的百科全书”了。因为情况出现了两点变化:

首先,我称之为“启蒙”的阶段在三年级的时候开始了。所有与我同样年龄的同学们都开始接触那些教育性的书籍和电视节目。他们开始知道我所知道的所有事情。我不知道这样的启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当它结束的时候,我已经不是那个最聪明的人了。我仍然是一个学得很快的人,但不再是聪明人了。

而且,在三年级以后,我们家把所有的东西打包,搬到了我妈妈新工作的地区,新泽西州。当四年级开始的时候,我是一个没有“面孔”,没有“名字”的新学生。我没有头衔。他们不知道在老学校,我曾经被人称作“会走路的百科全书”。

当没有了头衔,所有的人都知道的与我一样多、甚至比我还多的时候,“会走路的百科全书”就不再适合我了,从此,这个外号再也没有被使用过。

很快,我已经到了八年级。

我与几个好朋友一起走向饭厅,其中的一个人,转过头来对我说:“嗨,你这个笨蛋的聪明数学家伙。”其实,她并不是真的那样想,只不过我的同学们有时会那样叫我而已。

你知道,在我们学校设立了不同的数学班。有普通班和快班,他们学algebrai。然后是特殊才能班,学习更高级的课程,介于algebrai和algebraii之间。最后,从400多个学生里选出9个孩子,学习algebraii。我就是这九个学生之一。

当我第一次听到朋友叫我“笨蛋的聪明数学家伙”时,就像当初听到“会走路的百科全书”一样。我不知道她是因为我上了algebraii而恨我,还是只不过跟我开个玩笑。我觉得可能是后者,因为她对所有的事情都爱开玩笑。

因为只有我的朋友才这样对我,所以我相信,她们不是想伤害我。当她们这样叫我的时候,我也没有觉得受伤害。也许是自我感觉良好,我觉得她们这样说不过是一种赞赏,并不真的认为我是一个天才。所以,当我的朋友们斜着眼睛看我,说“笨蛋的聪明数学家伙”时,我就对她们一笑,认为那是一种夸奖。我觉得她们并不会因为我上了数学高班而恨我。其实她们并不经常谈起这事,即使谈到了,我也从来没觉得有嫉妒成分在里头。

不过,如果是一个捣乱分子对我说这个,我一定会对着他的肚子狠狠地踢上一脚。对于那些总是把最好的事情变得糟糕的人来说,这样说等于是在羞辱我。

当我想着这事儿的时候,觉得它其实还很有意思。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同样的外号,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这是因为,不同的人给同样的外号以不同的意思。我的朋友们使用它的时候,她们是在说:“做得棒!我真不相信,你上了最高的数学班。”但是当捣蛋分子使用它的时候,他或她是在说:“你这个笨蛋数学家伙!”他是在嫉妒我上了数学最高班,所以,他就应当挨上狠狠的一脚。

目前为止,“笨蛋的聪明数学家伙”这个外号仍然戴在我的头上,因为我还没有被踢出数学最高班。但是谁知道呢,也许另一次“启蒙”又会发生。其他人会得到更好的成绩,而我的成绩会下降。或者,在高中里有一大堆学生都上数学高班,那时候,既然很多学生都在最高的数学班里,再叫那个外号就没什么意义了。

不管你怎样做,都不可能在生活里没有一两个外号的,虽然有些外号并不那么让你高兴。我猜我得到的那些外号,是因为其他人认为我与他们不同。当你与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时候,你就会得到一个外号了。

其实,与大多数人不同,也并不见得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外号可以是一种荣誉,让你知道人们崇拜你,因为你与他们不同,不过那仅仅是有些时候。

人时常呆在同一个地方是会发霉的,思想会停止不前的,生命也会变的无意义。美国中学生散文作文800字。

小学生作文(中国大学网)。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四

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关乎樱桃的梦。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人家送了一颗樱桃树给我家。在老家有这样的一句话:樱桃好吃树难栽。爸爸把樱桃树栽在我家门前,也没怎么管它,没想到三年之后,樱桃树竟然开了一朵花,也结了一颗樱桃。过了一年,樱桃树在春寒料峭的时刻,竟然长出一片片新叶,也就在这一年,开满了一树的樱花。樱花真的很美,在落英缤纷时,树叶更茂密了,也结满了樱桃。樱桃很较弱,自然味道也很好,我很喜欢品尝酸酸甜甜的樱桃,也因为这颗樱桃树,从此爱上了吃樱桃。

渐渐的,我去县城读书,每到五月份樱桃成熟的时候,总会选择一个周末回家。看着满树娇红的樱桃,再钻到树中去摘樱桃。那种感觉真的很久违,每次妈妈都担心我从树上掉下来,而爸爸总是把最大的枝桠压弯,让我去摘。

再以后,我工作了,没有时间回老家看那棵樱桃,但在父母的口中听着樱桃的'故事。“今年开了好多花,果实也不错。”“好多学生去摘樱桃吃。”

现在,我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深圳,看不到在老家超市出售的樱桃,但是每次我都会去寻找,可惜找到的只是黑黑的、大颗的车厘子,和我小时候看到的樱桃一点也不样,难道车厘子就是我记忆中的樱桃,我实在不敢苟同。

前几天,老公买了一串红提给我吃,洗完给老公吃一颗后,他说:这个不好吃啊,你怎么一直要吃这个?原来老公记得我爱吃樱桃,就想买给我吃,但是他只记得叫什么子,就买了提子。

离家几年,越发觉得人长大,更怀念以前的东西。记忆总是美好的,因为记忆,我们留存着最初的梦想,因为记忆,我们的生活才更多姿多彩。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五

1978年我12岁,参加沁县组织的初一尖子生会考,成绩优秀,被选拨到离家乡50多华里的县重点中学南里中学上学。我记的是那一年的初秋,玉米杆还是青绿色,高梁还泛白,从我们村到南里路两边的野花还在开放,看不到一点秋天的影子。父亲借了一位亲戚的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驮了我和一口小木箱还有被子送我去南里中学,父亲骑着车打着口哨,可能因为他的儿子能考上全县的重点中学而自豪,50多里的路,他一个半小时就到了,而我坐在车后面,两眼流着泪,我才不稀罕什么重点不重点的,我不能离开家乡,不能离开奶奶,不能离开我妈,也不愿意离开我家乡一起玩大的伙伴。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考得那么好?我后悔啊,如果故意考差点多好啊,就不用离开家乡了,我的家乡松村也有中学啊,就在我家房子前面,只隔了一条街,走五分钟就到,我童年的玩伴们都在那里上学。

那年,南里中学刚刚被县里确定为重点中学,我们应该是第一批学生。刚入学时,我们住在一进校门两边的窑洞里,没有铺,更没有床,就是在窑洞的地面铺了一些麦秆,再把我们自带的襦子被子铺到麦秆上,我们就在上面睡觉。一间窑洞挤了十几个人,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木箱,窗台上自然放满了木箱,挡住了外面的光线,所以不开门时,窑洞里漆黑一片。有好多次,夜里有同学起来方便,不小心碰倒了尿桶,靠近尿桶的同学遭了殃,不只被子洒满尿,就是身上也尿流不止,有一次,我旁边的同学直接被尿洗了头。后来,宿舍定了一条制度,就是谁值日就把尿桶放在谁的旁边,我也因此而被尿洗过一次头。这样的环境自然是跳蚤、蟑螂、虱子的乐园,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数不清的小东西肆无忌惮地活动着,上课的时候,几乎有一多半同学会趁老师不注意时把自己的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很爽快地活动活动。升初二后,我们离开了麦秆、离开了窑洞,搬到窑洞后面教舍改装的大宿舍里,我们终于不用睡在地上,因为新宿舍里有用木板钉好的床铺,我记的我们班20多名男同学,都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一直到初中毕业。

我们的食堂在初一住的窑洞和初二住的宿舍中间。那时候,父亲每个月都会把学校规定的30斤粮食交到粮站去,我就会拿着粮站的收据到学校的后勤科领到一张烟盒大小的硬纸片,那张硬纸片上会有90个小方格,每一个小方格就是我的一顿饭。到了吃饭时间,先在食堂前排队,然后由管理人员在硬纸片的小方格上划一横,就可以走到饭锅、菜盆前领到自己的饭。我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学校的饭基本上每次都吃不饱,家里条件好的`同学饭后一般都要出校门到离学校大概500多米的地方的一家饼子铺买饼子吃,我是吃不起饼子铺的白面饼子的,一个饼子要5分钱二两粮票,而我每月的零花钱只有两角,只够买4个饼子。我们班家里条件好的只有少数几位同学,多数同学都来自农村,家里条件一家不如一家,我们每半月放两天假,大家回到家的主要任务不是看父母、不是休息,而是回去拿干粮,我们带的干粮种类烦多,我记得有高梁面饼、有玉米面饼、有红薯饼,有位同学还经常带用玉米面做的山东煎饼,也有少数同学会带白面饼子的。大家的干粮大都会挂在宿舍的墙上,饭后一般都会再啃一个或两个干饼子才能勉强添饱肚子。我有一次感冒没去上课,躺在床铺上盯着墙上挂的一包白面饼子看的直流口水,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拿了一个嘎嘣嘎嘣下了肚,有好几天我一看见那位白面饼子的同学就打哆嗦,怕他发现。还好,30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我偷吃他饼子的事。

在南里中学的三年中,我经常逃学。我记得第一次逃学是刚刚入学不到半个月,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度日如年,我想回家,我想回到父母身边,上课老师讲什么我根本听不进去,我一天一天数着、盼着假日的到来,好像是我入学后的第十三天,尽管还有两天就放假可以回家,但我还是在那天晚饭后出了校门,然后踏上了回家的路。50多里路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也没觉得累,回到家时已是深夜,我家的大门关着,我咚咚咚咚的敲门声不仅把父母吓了一跳,第二天左右前后邻家都来我家看发生了什么事。我那时候走在逃学的路上,看见身边一辆两辆的自行车过去,就暗下决心,等将来参加工作有了钱,一定先给自己买一辆自行车。我逃学多次,每次都是在父亲的威严下哭哭泣泣离开家乡上学去。我也不知道三年中我逃过几次学,到我升初三后还逃过几次。我听说学校因为我逃学的事开过会,有一位校领导甚至提出要开除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被开除。

除了逃学,我最出名的事就是看小说。语文课我是不会看的,因为不敢看,语文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一向很严肃,我有点怕他,所以上语文课我不仅不看小说,一般还要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听他讲课。数学课我也看的少,初二以后数学课就不看了,也是因为不敢看,因为从初二开始我们班换了数学老师,这位换来的数学老师和我一个村,每次放假回到村里,我父亲总是要到数学老师家里转悠转悠,顺便问一下我的数学成绩,所以我几何学的还不错。除了语文、数学,其它课的时间统统都是我看小说的时间,因为上课看小说,我几乎被所有的带课老师批评过,也几乎所有的老师后来都认为我已经无可救药了就不再理我,所以我上英文、物理、化学等课时,会无所顾忌地把我看的小说放在课桌上。初三的时候,我连英文26个字母都记不全,物理和化学学到第几课第几章第几页我一概不知道,什么地理呀生物呀我书都找不见。对了,历史还是学点的,因为我喜欢。初中三年,我到底看了多少部小说,我记不得了,我虽然不后悔自己因为看小说耽误了学习,但我希望天下的孩子都不要学我,一定要把学校的每门课都学好,呵呵,也许上了大学就有看小说的时间和精力了。

我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一年不如一年。要知道,我小学时的成绩不错啊,小学的老师都说我脑子好,学习也好,将来一定有出息。中考时我自然落榜了,而没考上重点初中在村里上学的伙伴有好几个都考上了县一中,我小学时的老师遇见我总要问我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没考上高中啊?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上了重点初中,因为我离开家乡,而那所重点初中不适合我,我那个年龄我的性格也不适合离开家乡和父母。后来父亲又找关系找校长让我去南里中学补习,我坚决不去,坚持就在家乡的学校补习,这才有了我后来的成功。

写这些东西,一方面是回味一下我的中学时光,回味一下那些艰苦的日子,另一方面想告诉一些家长,不要盲目地去为孩子选择重点中学,要选择适合孩子的学校,适合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中学散文怎么写篇十六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1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倘听到沙沙的风轮声,仰头便能看见一个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还有寂寞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又放得很低,伶仃2地显出憔悴可怜的模样。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的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我现在在哪里呢?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3,而久经诀别4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5,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6,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果然就在尘封7的什物堆中发见7了他。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9着。大方凳旁靠着一个胡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工了。我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又很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这样苦心孤诣10地来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我即刻伸手抓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论长幼11,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样,我不知道,也没有留心。

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12。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

但心又不竟堕下去而至于断绝,他只是很重很重地堕着,堕着。

我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嚷着,跑着,笑着。——然而他其时已经和我一样,早已有了胡子了。

我也知道还有一个补过的方法的:去讨他的宽恕,等他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啊。”那么,我的心一定就轻松了,这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有一回,我们会面的时候,是脸上都已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而我的心很沉重。我们渐渐谈起儿时的旧事来,我便叙述到这一节,自说少年时代的胡涂。“我可是毫不怪你啊。”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吧。

“有过这样的事吗?”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现在,故乡的春天又在这异地的空中了,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我倒不如躲到肃杀的严冬中去罢,——但是,四面又明明是严冬,正给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气。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差不多先生传【胡适】。

你知道中国最有名的人是谁?

提起此人,人人皆晓,处处闻名。他姓差,名不多,是各省各县各村人氏。你一定见过他,一定听过别人谈起他。差不多先生的名字天天挂在大家的口头,因为他是中国全国人的代表。

差不多先生的相貌和你和我都差不多。他有一双眼睛,但看的不很清楚;有两只耳朵,但听的不很分明;有鼻子和嘴,但他对于气味和口味都不很讲究。他的脑子也不小,但他的记性却不很精明,他的思想也不很细密。

他常常说:“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

他小的时候,他妈叫他去买红糖,他买了白糖回来。他妈骂他,他摇摇头说:“红糖白糖不是差不多吗?”

他在学堂的时候,先生问他:“直隶省的西边是哪一省?”

他说是陕西。先生说,“错了。是山西,不是陕西。”他说:“陕西同山西,不是差不多吗?”

后来他在一个钱铺里做伙计;他也会写,也会算,只是总不会精细。十字常常写成千字,千字常常写成十字。掌柜的生气了,常常骂他。他只是笑嘻嘻地赔小心道:“千字比十字只多一小撇,不是差不多吗?”

有一天,他为了一件要紧的事,要搭火车到上海去。他从从容容地走到火车站,迟了两分钟,火车已开走了。他白瞪着眼,望着远远的火车上的煤烟,摇摇头道:“只好明天再走了,今天走同明天走,也还差不多。可是火车公司未免太认真了。八点三十分开,同八点三十二分开,不是差不多吗?”

他一面说,一面慢慢地走回家,心里总不明白为什么火车不肯等他两分钟。

有一天,他忽然得了急病,赶快叫家人去请东街的汪医生。那家人急急忙忙地跑去,一时寻不着东街的汪大夫,却把西街牛医王大夫请来了。差不多先生病在床上,知道寻错了人;但病急了,身上痛苦,心里焦急,等不得了,心里想道:“好在王大夫同汪大夫也差不多,让他试试看罢。”于是这位牛医王大夫走近床前,用医牛的法子给差不多先生治病。不上一点钟,差不多先生就一命呜呼了。

差不多先生差不多要死的时候,一口气断断续续地说道:“活人同死人也差……差……差不多,……凡事只要……差……差……不多……就……好了,……何……何……必……太……太认真呢?“他说完了这句话,方才绝气了。

他死后,大家都很称赞差不多先生样样事情看得破,想得通;大家都说他一生不肯认真,不肯算帐,不肯计较,真是一位有德行的人。于是大家给他取个死后的法号,叫他做圆通大师。

他的名誉越传越远,越久越大。无数无数的人都学他的榜样。于是人人都成了一个差不多先生。——然而中国从此就成为一个懒人国了。

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

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

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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