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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之恋抒情散文(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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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之恋抒情散文(实用12篇)
2023-11-23 01:30:54    小编:ZTFB

我们需要一种更创新的方法来解决这个困扰我们已久的难题。对于那些与常规不同但又无法用已有分类描述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写总结的好例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一

我常想,第一个发明瓦并使用瓦的古人,一定是一位很有情怀的人吧。他一定是一位隐居乡村、喜欢亲近泥土的人。因为瓦是用泥土烧成的,一片片瓦覆盖在屋顶上,其实是一抔抔土包绕在屋顶上。屋内的人,可以终日闻得到泥土的气息。

小时候,身居乡村,最喜欢的事就是爬上村中那棵最高的古柏,闻着柏树枝好闻的清香,然后像鸟一样,俯瞰整个村庄。那一座座房屋,像一条条安静的鱼,错落有致地卧着,瓦是它们身上细密的鳞片。有青瓦、红瓦、灰瓦;于是,我的眼前就有一条条青色、红色、灰色的鱼,在绿树丛中掩映着。

瓦上也有树,是瓦松。它们生长在瓦的缝隙间,瓦为它们沉淀了泥土,它们为瓦奉献了一片绿荫。它们还叫屋上无根草、向阳草、瓦宝塔、瓦莲花;祖母在世时,说瓦松可是宝呢。有一次邻家二哥被烫伤了,祖母让人上了自家屋顶,采了一株瓦松下来,再从村里的大柏树上摘了几片叶子,掺在一起,放在蒜窝里捣烂给二哥敷上,几天后他的烫伤就好了。

秋天时,瓦上铺了落叶,一片金黄。有时,人们会在瓦上晾晒着花生、黄豆,还有一些干菜。晒得差不多了,就用竿子挑下来。更多的时候,瓦上是鸟的广场,喜鹊、斑鸠、鸽子、黄鹂;还有很多生活在村庄里的鸟,它们悠然自得,在这里休憩、散步,或者谈情说爱。没人来打扰它们,这里是它们的领地。不过,也有不安全的时候,有时猫会来侵犯它们,有时,我也会窥视它们。它们会与我遥遥相对,但相顾无言。

与瓦最亲近的.鸟,是麻雀。它们栖身在屋檐的瓦下,瓦无怨无求地为它们遮风挡雨,让它们在自己的护佑下,繁衍生息。

瓦喜欢雨。在雨中,瓦更能显示出它的价值。雨在瓦上弹琴,每一片瓦都是它的琴键。雨天,我喜欢拿个板凳,坐在檐下,听或高亢或低回的雨中曲。雨水顺着瓦垄流下,成为细细的瀑布,砸在地上,冲出一个个坑,溅起一个个漂亮的水花来。如果在冬天,瓦楞上垂着长长的透亮的冰凌,掰下一块含在嘴里,嗯,好吃,有着天空的味道呢。

我在瓦下,生活了很多年,后来成为了一尾鱼,游到了城市,那里没有瓦。于是,我常常怀念故乡的瓦。

可是,故乡的瓦越来越少了,终于有一天,老家的瓦房也要拆了,当房屋被推倒,一片片瓦散落在地时,我听到了一片片凝固的旧时光破碎的声音。从瓦砾中,我拣出一片残存的瓦,带回了城市。

我相信,一个村庄的衰老,是从一片片瓦消失开始的。这片进城的瓦,是乡村脱落的鳞片,我希望它能永远让我记得起,我的村庄还未老去时的样子。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二

诊所是由一间废弃的木料加工厂改建的,锯木面的气息弥漫其间,那是另一种生命消亡后,遗留下来的气味。现在,这种气味正在被一种叫来苏水的药味所取代,那是专为伤口准备的营养液。不少的伤口闻到这种气味,走进这间屋子,幻想通过它来止血。就像不少的人,被生存的骄阳,烤成一根根朽坏的木头后,又被其他人抬进来,幻想在这间屋子里,让枯竭的枝干重新充盈水分。

诊所处于乡村一隅,很偏僻。但再偏僻,都有人找到它。就像疾病,总能找到躲避它的人。诊所里陈设简陋,除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药架外,必要的医疗器械,它都没有。诊所不是医院,它是被医院遗弃的一个挂着鼻涕的孩子。就像乡村不是城市,它是被城市背弃的一个衰老的母体。

乡村医生呢,他在里面躲避什么?躲避死亡。

乡村医生的躲避,来源于乡村的伤。

【医生】。

乡村医生四十来岁,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知识分子。他的抽屉里,锁着满满一屉子处方笺,那些处方笺上,写着他的身世和心事,也记录着一个乡村的历史和秘密。

他是惟一不穿白衣的“天使”,他的衣服沾满泥巴。在诊所里,他握的是病人的手,把的是衰竭的脉搏,收获的是生命的脆弱。在田地里,他握的是镰刀,把的是锄头,收获的是岁月的沧桑。每一次当他高绾裤管,打着赤脚,急匆匆赶到诊所时,他都误认为自己还在田地里——撒农药。他说:给庄稼治病和给人治病,道理是一样的,他们的痛,都来自于土地。只是,庄稼不说话,把自己的痛藏得更深。而人,一生病,就喊痛,越喊痛就越痛。最后,痛麻木了,也就不痛了。而变得跟庄稼一样,把痛包裹起来,沉默得像厚土。

乡村医生,不但治病,还要治心。

村人们都不喊他“医生”,喊他“老陈”。

【早上】。

乡村医生每天五点起床,这是职业习惯。就像他每次从臀部上拔出针头,都不忘递给病人一团药棉。这不仅是习惯,还是道德。

乡村医生坐在坟堆前,像坐在诊所里一样镇定。坐着坐着,他发现坟堆里的人全都复活了,在七嘴八舌议论着什么。并且,在那些议论的人中,有一个人的声音是他自己发出的,他说:当医生的人,都是有罪的人,面对生命本身,除了学会敬畏,更要懂得忏悔。

当议论声渐渐减弱时,乡村医生开始朝诊所走去。几个患者,早已等候在诊所门口,黎明才刚刚过呢,这些患者比医生起得还早。

【病人甲】。

甲是一个老病汉,疾病在他体内安营扎寨若干年。每一种病,都是一粒种子。这些种子,奇怪得很,它们不吸阳光,不沐雨露,只喝血浆,蚀肉骨。即使发芽、开花了,也不挂果。那些果实,要等到喂养它们的人死后,才能看到。

老病汉现在还记得,他当初是怎样种下那些种子的。

30岁,他独自去矿山挖煤,几十米的地心深处,像他渴望的婚姻一样黑暗。就在他鼓足勇气,寻找生活的烛火时,湿气蛇一样钻进了他的膝盖。当他重新回到地面,他的腿就再也没有直过,像他再也没有直过的脊背。

40岁,他好不容易讨了老婆,有个家。为让孩子吃顿饱饭,他去工地上筛沙。烈日下,灰尘布满他的`肺。从此,他再也没有睡个安稳觉。他的喉管里放了个闹钟,闹钟生了锈,或许是发条出了毛病,指针总也走不准。咳咳咳咳的报时声总是将他从恶梦中惊醒。安安静静的一个夜,也被敲碎了。

50岁,他出嫁的女儿像飞走的鸽子,多年不回家。儿子工作太忙,忙得差点连自己都忘掉了。他为了照顾生病的老伴,把自己的胃塞进肠子里,试图隐瞒疼痛。直到胃出血。穿孔。

60岁,他的老伴去世了。也许是怕他孤单,风湿病,肺结核,冠心病,糖尿病,胃癌争相涌来陪他走最后的路程。他说:我还没有从失妻的悲痛中走出来,你们一下子来这么多,让我如何承受得了。

乡村医生替老病汉抓了副药,告戒他:放宽心,吃了药就好。

老病汉埋着头,沉思后说:哪能呢?药能治病不治命。

【中午】。

中午了,乡村医生还没吃饭。他太忙了,像他手中紧握的笔,忙着在处方笺上替人写遗言。不光乡村医生呢,还有好多的人都没吃饭,他们吃药都吃饱了。

天阴了一下,像要下雨。原来是太阳躲入了云层,它不希望地上的人,看到它伤感的样子。它怕自己的眼泪,会惹得更多的人哭泣。

村子快不像村子了,地荒得像草坪。跑得动的人,都朝城市跑。跑不动的人,就留在村子里,与那些同样孤独的牲畜说话。没事的时候,老人牵着小孩,小孩牵着老人,坐在山坡上,或躺在晒场边,看夕阳,也看朝阳,看星星,也看月亮。要是下雨天,他们就站在屋檐下,望天。等到秋水望穿了,人也病了。

就这样,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诊所里的病人却越来越多。

【病人乙】。

乙是一个小孩,五岁。从他父母外出打工那天起,他就被思念推到了一个暗淡无光的境地。在学校,他是个孤儿。在家里,他是爷爷奶奶喂养的一个小劳力。在他的记忆中,没有妈妈甜美的笑容,也有没爸爸雄性的声音。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

他经常感冒,一感冒,就发烧,昏迷。昏迷中,他也不忘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也不知道他得的是啥病,听乡村医生说,孩子的病很严重,最好是去县医院医一医。爷爷奶奶没钱带他去县医院,就是欠乡村医生的医药费,也是奶奶昨天卖了一篮子鸡蛋,才付清的。

孩子的父母在城市里失踪了,他们的手机总是关机。就是过年,也不见孩子的父母回来,他们的命运掌握在包工头手里。曾听回村的老乡说,孩子的父亲在城里也生病了,整天躺在工棚里,像一节废弃的钢材。而他的母亲,正在街沿学习乞丐的技艺。为此,孩子的爷爷奶奶哭瞎了眼睛。

孩子还在昏迷中,孩子的病要靠心来医。

【晚上】。

乡村医生躺在床上,他的睡梦中,到处都是呻吟声。李二婶在喊颈椎痛;麻三爷说他胃下垂;杜婆婆尿失禁;黄幺叔心肌梗塞。隔壁的张三娃,年纪轻轻,就糊涂了,患了老年痴呆症。

乡村医生辗转难眠,他的睡眠中充斥了太多的疼痛。作为医生,他有责任去解除患者的痛苦。但他毕竟是个乡村医生,他的医术有限。况且,他的诊所,并不比一个木料加工场更先进。面对患者的病痛,他多想放下注射器,紧握锄头,重新回到地里,像铲野草一样,轻而易举,便可将乡村的病根铲除干净。

乡村医生被那些孤绝的求救声,吓出一身冷汗。他翻身从床上坐起,窗外,月亮正在打盹。

【病人丙】。

丙是一个打工回村的工伤者。在一次高空作业时,系在他身上的绳子,突然断了。他像一只受伤的蛛蛛,从四楼瞬间坠落地面。那根系住他生活的丝线,终于未能系住他的命运。他的一条腿,被城市的钢锯给锯掉了。自此,他真正变成了一只蜘蛛,要么靠爬行生存,要么呆在网中央。

呆在网中央,怎么行?他的妻子,还在地里,等他回去帮忙收割麦子,家里只剩一个饥饿的粮仓;他读中学的儿子,还坐在教室里,等他寄生活费去,那是他们全家人惟一的希望;他家中的老母亲已经70岁了,每天都坐在夕阳下,唤他归家,说什么要在入土前,见儿子最后一面。

为完成亲人们的愿望,他想:自己就是爬,也要爬回故乡。

从城市回乡村的路,变得无比漫长。比从乡村来城市时,要耗费他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他趔趔趄趄地走在回乡的路上,拖着的一条腿,像拖着一条生活的尾巴。他用这条尾巴,丈量人生和亲情的距离。

回到故乡的他,已经失去了故乡。现在,他是一个废人,连乡村本身都瞧他不起。

乡村医生给他输完液,嘱咐他多休息。他叹叹气说:我生不如死。

他一直有个心愿——看到儿子考上大学,然后,带上妻子,去镇上的照相馆,照张“全家福”。

为了这个心愿,他把自己的死期,一推再推。

【诊所】。

诊所里好久都没有病人光顾了,那些生病的人,都不相信诊所能还他们健康。他们身上的病,他们自己清楚。就像哪块地该栽苕,哪块田该插秧,他们也清楚一样。当药都治不了病的时候,疾病就不再是一种疾病。

没有病人的乡村诊所孤零零的,没有病人的乡村医生也是孤零零。各种草药放在药架上,生虫了,药效却没有减弱。反而使那些偷吃了药材的虫子,越长越胖。

偶尔会有一个病人,来到诊所。看看爬在桌子上打瞌睡的乡村医生,又转身走了。

村长前来跟他谈过多少回了,准备把诊所重新办成木料加工厂。贫穷的村子需要致富。

乡村医生一直坐在诊所里,像一个守庙人。他想看看,一个生病的村庄,是怎样在荒芜中慢慢老去的。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三

风,逍遥自在的游历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它只会偶尔小做停留,用它的温情吹拂着所有的生灵,它不会去长久留恋,因为它只属于天空。

烟,栩栩的飘入天空,它的身姿是那么的轻盈,不会打扰沉睡时的山河与花草;它只是一飘而过,没有人能够挽留,因为它永远只是一个过客。

也许是前世的约定,或许是注定的邂逅,潇洒风与过客烟相遇了......风无法抗拒的'对温柔的烟一见钟情,烟不由自主的对风流倜傥的风一见倾心,冥冥中的缘分让它们在顷刻间彼此吸引,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在秋季里谱写......

风:我是风,你是谁?你的柔真让人心醉...

烟:我叫烟,我在这等人带我飘的更远些...

风:跟我走吧,我带你游遍大地山川河流...

烟:好的,但你不可以再扔下我独自孤独...

风:我保证,我去哪里时身边一定会有你...

烟羞涩的伸出手让风牵上,用它的柔情轻抚着风,心底由升依恋;风牵引的烟越飘越高,它用自己宽大的胸襟关怀着烟,心底由升呵护。天空中飘荡着它们浪漫的身影,风与烟逐渐更加的亲密,风温柔的环绕着烟的柔情,烟依偎着风的细腻,好一道充满甜蜜缠绵的风景。

此时已经忽略的时间,此时已经无视了季节,它们彼此熟悉与习惯,它们的字典里抹去了‘分离’......前面是山,一会是海,烟在新世界里欣喜;采来露,摘来花,风在烟的景色里沉醉;它们不愿意停留,它们不去想结局,只想附上那首歌词:你是风儿.我是烟,缠缠绵绵走天涯......

美丽的幻想总是实现在童话里,作家不愿叙述的结局可依然存在,风与烟最终不能一生一世的守侯......烟在飘荡中逐渐的失落着,它的身子越来越单薄,它在渐渐的消失着;看着烟在慢慢的散去,风开始一阵阵的心痛,它想用身体去挡,但烟却散的更快,无奈的风心都快碎了;烟的视线在逐渐模糊,它拼命拼命的睁大眼睛去望着风,它使尽最后的力气去抓住风,烟在身影散去时化作了泪水的形状......

不是风过于风流而不负责任,不是烟爱自由而不守诺言,它们注定会相遇而无法相守;风有风的轨迹,烟有烟的性情,它们只限于一个浪漫的曾经,它们终究是无奈中诀别永恒。

看那天空的风依然是风流倜傥,那升起的烟依然是柔情万种,她们还是会无数次的邂逅浪漫;请不要轻易被风带走,不要去迷恋烟的妖娆,它们只能促成一段美丽的曾经拥有......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四

1982年12月,我结婚了,妻子是供销社的售货员。那时候,农村正时兴“三大件”,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女方除了要彩礼钱以外,还需要男方准备好这“三大件”,以供结婚后之用。因为我们家小子多,能吃,年年欠小队的吃粮款,生活捉襟见肘,连象征性的彩礼钱也拿不出,更别说买这“三大件”了。

好在妻子通情达理,岳父家也很开明,我只给妻子买了一身衣服,我们便把婚事办了。

从此,我和妻子白手起家,开始了生活的创业和人生的奋斗。

当时我在外地教学,离家有12里,每星期六下午步行回家,星期一起大早步行上班,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如果骑自行车的话,40分钟左右就能到了。

自行车对于我来说,太重要了。

可要想买一辆自行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钱,二是票。

钱可以靠自己攒,可自行车票却要靠单位来发。计划经济时代,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供需关系的紧张。物质困乏,需求大于供给,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凭票供应。吃饭有粮票,穿衣有布票,买肉有肉票,买油有油票,反正,越是紧张的东西,那票就越金贵。许多人攒够了钱,却买不上自行车,弄不来票,自行车票太缺了。

据说,当时全国只有上海和天津生产自行车。别的地方不生产自行车。这到底真假,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当时我在乡下所能见到的,几乎都是天津产的“飞鸽”和“红旗”,偶尔能看到上海产的“永久”和“凤凰”。一台“飞鸽”自行车是178元,一台“红旗”是147元,这个价,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和妻子每个月工资加起来有60多块钱,除了生活费以外,每个月能剩个30块钱左右,半年之后,我们就攒够了150元钱。但自行车票却遥遥无期。

妻子虽说在供销社,按理说应该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可惜,她只是个售货员,享受不到特权。

而我,虽说是光荣的人民教师,可自行车票是“光荣”不到我头上的。

自行车奇缺。一个乡的供销社,一次只能进来两三台,可想买自行车的人有两三百。这两三台自行车给谁呢?首先是乡里的领导及他们的亲戚朋友,其次是粮站的领导及他们的三亲六故,再其次是医院领导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僧多粥少,狼多肉少,没办法,就得排号等,有的一等就是两三年。

我很幸运,我岳父在供销社土产部,负责家兔收购。那时国家对家兔收购有一个奖励政策,大力发展家兔饲养,收购家兔达到一定数量时,可以奖给一辆自行车票。我岳父为了能得到一辆自行车票,天天骑着公家那辆除了车铃不响其余全响的破车子,到各大队去游说,让社员多养家兔,促进副业增收,他们负责一个月一收购,这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岳父的劲儿没白费,那年底,他们土产部成为全县收购家兔最多的单位,我岳父不但拿到了一张自行车票,还被评为出席省里供销系统的先进个人。

当我骑上这辆“飞鸽”牌自行车的时候,别提心里多高兴啦!恨不得振臂高呼“岳父万岁!万万岁!”当然,我是不敢的。

自行车是我的第一需求,而手表就是我的第二需求。有了自行车,我又开始做手表的梦。

还是在上高中时,我清楚记得:我家邻居,在公社当秘书,他除了有一辆上海产“凤凰牌”轻便自行车外,手腕上还有一块手表,银光闪闪的。他穿一件白衬衣,把袖子一挽,有人没人,他都要习惯性地把胳膊一抬,看表,那个动作非常地潇洒,让我羡慕极了!

妻子在没嫁给我之前就有了手表,而且是“上海牌”全钢手表。那可是她自己省吃俭用两年的结果啊!她每个月除了交给小队30元买工分以外,自己就仅剩下不足7块钱,哪个女孩子不好美呀?她想穿新衣服,还想买手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到底还是兼得了,这得益于她的精打细算。可见她对这块手表的珍爱。我们结婚后,她见我更需要手表,便主动把手表让给我戴,这让我很感动,但我不能戴。俗话说,要成人之美,不能夺人所爱。夫妻也一样。

那时候手表虽说不像自行车那样缺,但也是紧俏商品,没有票自然不可得。

后来,我们学校有一位老师,他的哥哥是林场的司机,活动能量很大,他能弄来自行车票,也能弄来手表票。我就托这位老师跟他哥哥美言几句,给我也整一张手表票,他答应得很痛快。不几天,他悄悄递给我一块手表说:“这是一块进口的,原价200块,你要愿意,就100得啦!”我大喜过望,立刻感激不尽掏钱买下。这块手表是什么牌子的?不知道,哪国产的?不晓得。但这表有日历有星期,比妻子那块“上海牌”全钢手表档次高多啦!

我把手表拿回家,跟妻子说:“咱结婚时,没能给你买一块表,这块表就算是弥补的吧。你戴新的,我戴旧的。”

妻子说:“你长这么大,还没戴过手表,就你戴新的!”

我的手腕上,终于有了一块手表,上课下课可是方便多了。有时候,我也模仿当年那位公社秘书的习惯动作,把胳膊夸张地往上一抬,那感觉,好极了!

我们家里的缝纫机,是结婚后有了小孩买的。

妻子喜欢缝纫机,是因为她娘家有缝纫机。我妻子家孩子也不少,但和我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我家小子多,能吃不说,还猴,成天上树爬墙的,那衣服就穿不出个样子来,大窟窿小眼儿的,气得妈妈经常拿掸子把抽我们。不抽不行,她补衣服忙不过来啊!我们家的孩子小时候就跟要饭花子差不多。妻子家小子少女孩多,女孩文静,穿衣服知道省俭。但因为七八个孩子,缝补衣服是个大事,就靠手工一针一线,把人累死也不行。妻子说她从15岁开始就能做鞋垫,18岁就能做简单的衣服。

此前,我对缝纫机一无所知。

小时候,我很羡慕小船,小船穿的衣服很规整、很干净,不像我穿的`衣服跟花蝴蝶似的。我曾经去过小船家,他妈妈坐在一个角落,脚下蹬着缝纫机踏板,一上一下,轮子转动,上边就有嘎嘎嘎的细小声音,那衣服在小船妈妈手中一会儿就缝好了。缝纫机缝出来的线局子匀称细密,很好看,即使是补衣服,也是方方正正的。

我母亲本来手就不巧,再加上我们这些孩子一个个跟活驴似的,今天补上的衣服,明儿就有出了窟窿,妈妈哪有那么多时间给我们补衣服呢?妈妈补衣服的线局子大小不一,长短极不均匀,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没有一点儿美感。

我刚结婚时,衣服坏了,妻子总是要拿回娘家去用缝纫机缝补。

有了自行车,买了手表,我们就开始攒钱买缝纫机。

妻子说:“咱买就买‘飞人’牌的!”

我问:“为啥呀?”

她答:“我们家里的是‘蜜蜂’牌的,听说‘飞人’牌的比‘蜜蜂’牌的还好,当然要买好的啦?”

那会儿,能生产缝纫机的大概只有上海了。因为无论是“飞人”还是“蜜蜂”,都出自上海。虽说缝纫机在人们的生活中远比手表重要,但缝纫机却不算是紧俏货,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我们家里买了缝纫机后,妻子非常高兴,下班后总是坐在缝纫机前,在嘎嘎嘎的美妙声中,孩子的衣服几乎一天一个样,妻子把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个蝴蝶,在家里飞来飞去。

1992年,我们举家迁往城里,忍痛把那台缝纫机卖了。

为此,妻子还难受了好长时间。现在想起来,我还有点心酸。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五

在人类繁衍的历史长河中,婚姻的形式也不断在演变。时代不同,结婚的礼仪也不同。作为社会的人,婚姻是生物界特有的两性现象,它不仅具有生物特性,也具有社会属性……就以当今范例,就结婚条件而言,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人结婚,农村有个破草棚,礼品:一双新布鞋、一件花洋布衣,送个日子,把新娘子接回家,放挂鞭,亲朋好友吃顿饭就成了。六、七十年代的'人结婚,有间毛草屋,礼品:一块手表、一支钢笔、一床棉被、一台收音机、一身新的确凉衣服就行了。

八、九十年代的人结婚,要有四大件:。

1、新瓦房、全新家具。

2、金项链、金耳环、金鉴指。

3、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收录机等全套家电。

4、摩托车、名牌手机。

现在的人结婚更摆谱了,谈对象结婚的条件是:。

1、在城里要有份可靠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2、城里要有一套装修好的新房。

3、一辆新轿车、配金项链、钻石戒指、金手链、金脚链和全套新式名牌家电。

4、结婚当天还要请婚庆公司在城里星级酒店大办宴席,摆上几十桌,亲朋好友来捧场,才够面子,彩礼红包展示阔气、礼炮齐鸣、锣鼓喧天的热闹场面才算得上风光无限。

工薪阶层干一辈子,只能为儿女办结婚一件事,而农村种田靠几亩地生活的,就无法给孩子取对象结婚了。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感召下,老板的孩子结婚就更辉煌了,奔驰、宝马来迎亲,婚礼请来大剧团来演戏,五星级宾馆摆上千桌酒席、帖金做个花轿几十万,让新娘坐上去,一路锣鼓喧天接到婚庆现场,亲朋好友齐欢腾,来捧场,然后小俩口还要出国旅游度蜜月,当今权贵阶层的摆阔,引人深思......这里我仅就我国随着经济发展对婚姻的影响而言的,至于其他方面我就不再展开讨论了。

xxx20xx年冬写于大丰。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六

夕阳的余晖从初秋的山顶上懒洋洋地泄下来,山色因阴阳的分割也一明一暗。山脚下的两所房子慢慢驱赶了阳光,袅袅地升起了炊烟,两条家犬卧在两家门口,闭着眼睛,一副与超凡脱俗,与世无争的样子。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鸡为了争地上的米粒而喧闹不止。

一位裹着厚棉衣的老奶奶站在两所房子中间,拄着一根似乎是从柴堆里抽出来的拐杖,静静地不偏不移地站在两所房子之间。她乱糟糟的头发里虽然还夹杂着几缕黑丝,却也中气不足的样子;她耸着一层又一层皱纹的脸上倾诉着她沧桑的岁月;裤腿有点短,现出她那双如褶皱了的碎花白紗绢缠绕着的瘦竹竿般的脚颈,脚上穿着一双残旧的绣花鞋。她的眼睛平静如水却又闪烁着远空的点点星光的清辉。在被阳光遗弃而造成的阴影里,她像一尊石像,散发出丝丝的寒意。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跑了出来,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未来得及擦干的泪痕,却没有哭声。在这位老人面前站住了。“奶奶,您现在回去么?要不再坐一会?”,声音虽然有点嘶哑,却还算平静。“不了,我得回去了,这段路有得我走”,老人缓缓地叹了一口气,双肩像泄了气的气球无力地沉了下来,浑浊的双眼里再也没有了星光,本来就矮的身子显得更矮,更小了。女孩用力地抿着嘴唇,低着头死死地盯着地上的石头。

“阿七,你过来”,老人用颤巍巍的嗓音喊道,接着用力地喘了一阵子气。女孩抬起头,愣愣地走到老人身边。老人抖动着手从怀里掏了很久,掏出了两个李子,用她那干树皮似的手掌托着,缓缓地伸到女孩的面前。女孩抬起头看着老人,老人现出她先时的慈祥笑容,“拿吧,留给你的。”女孩看着那两个李子,暗红的颜色,透过晶莹的泪珠却是那么刺眼;果皮有点干瘪、褶皱而显得老态龙钟。女孩接了过来,攥在手里,冰冷的手因为果子传过来的温度而微微地发颤。“我走了”,老人用拐杖在地上摸索着支撑点,一步一步地颤巍巍地走下坡去。她的背影如此苍老和憔悴,八十二年的风风雨雨与这一刻相比,似乎什么也不是。每一步,似乎都要耗尽她本已不多的力气。她终于走到大路上,慢慢地向村尾走去。她慢慢地走出了阴影区,在一片温暖的颜色中独行着,不紧不慢地徜徉着。小山村不大,她却似乎找不到她想要的方向,命运却要她遵循着某个方向独行。她转过了山坳,在小女孩的视野里消失了影踪。

女孩的眼泪终于霹雳啪啦掉了下来,她跑进门去,接着传出了一声大吼“你们也会变老的”,接着是很响亮的巴掌声,再接着就是“嘭”的一声,用力关门的声音。门外的小鸡一时都停止了争吵,当一切又归于平静时,又喧闹了起来。

几天后或是十几天后,女孩去参加了老人的葬礼。她只在灵堂里站了一下便出来了,躲开了所有的仪式或是程序,一个人在河边呆坐,看着那若有若无的溪流,听着里面一片吵闹中模糊可辨的哭声,却怎么也挤不出一滴泪来挥洒在小河里。她或许不伤心,抑或是感到高兴吧,那晚她好好地吃了一顿,喝了一瓶啤酒,却总也挤不满内心空出来的地方。

那晚,她搂着四岁的堂弟躺在床上。“七姐,老妈子呢?”,女孩哄他“阿龙乖,七姐跟你睡,明天给你上山摘果去哈”。昏黄的电灯忽然闪烁起来,女孩突然害怕起来,但很快便又镇定了下来。更搂紧了堂弟,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不久前的那天晚上,她也是和堂弟睡,不过那次是在她的房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们的`奶奶,那位去世了的老人。

那晚天气有点凉,女孩垫了被子。临睡时,老人说“你把我那边的垫被掀起来吧”,女孩没有说话也没有行动。老人便自己掀起了垫被,没脱棉衣,抱着堂弟就向里面睡了。女孩很难过,“奶奶,您不脏,不脏……”,却哽咽得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夜间把被子往老人那边推。女孩帮老人洗了那件棉衣,一盘水竟像墨汁那么黑,女孩一边搓,一边流泪。女孩最后还是迫不得已送走了老人。

多年后,女孩考上了大学,离开了生她养他她的那座城市,没有任何不舍。她的心早已被分成了两半,一半跟随老人绑在天使的那双美丽的翅膀上,一半跟随堂弟离开了那座生她、养她的城市。她喜欢从身边的人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变化,看到自己的成长,因为她曾经许下过承诺。那天,当她哼着歌独自一人走在校道时,突然听到广播里的歌声“相信你还在这里,不曾离去,我会找个天使替我爱你”,禁不住悲上心头。“奶奶,我要的不是天使,是您那双穿掇起我的泪珠的枯槁的手,我要的只是您能倚着我高大的肩膀幸福地微笑,我不要天使……”

奶奶,您的手杖应该换了,可是我再也不会成为您的手杖了。女孩抬起头,湛蓝的天空中飘着一朵洁白如雪的云,那棉絮般的云里似乎藏掖着一双洁白的翅膀和一张熟悉的,充满微笑的脸庞。她看着那朵云,笑了。原来,生和死之间并没有限定着距离,因为爱可以穿越一切时空温暖着所有心的间隙。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七

春晨公园漫步,偶见草坪上立一木牌,上写:花儿开的美,一生只为你。这是句多么富有禅意的话呀!但凡有几份菩萨心肠的人,看到木牌上的字,他都不会忍心去踩踏草坪上的花草了。

自然界的花与草、鸟与兽、鱼与虫是多么的美妙呀!它们都是我们人类的亲密伙伴,没有它们我们的世界将是晦暗的,它们似乎都是为我们而专门存在的,正如佛祖所说的那样:世间的缘分都是要经过前世百年、千年的修炼才换来的。如果你以后看到那块刻有‘怜花’诗句的木牌时,你还会忍心去踩踏地上的花草吗?我有怜花爱草的癖好,自认为这是一种心灵的美德。常看到春去冬来,花开又谢,神情不免有些许的忧伤;我也时常为春花不解人意而心情零落悲切。我虽博爱花草,可菊却是我的至爱!

我钟爱菊是缘于她少女般的静雅。你看她嘴角那抹淡淡的微笑,浅浅的酒窝,梳妆整齐的发丝,参合着清晨的雨露,身体散发出淡雅的菊香,如静如初,不妖不娆,却令痴情的少年心猿意马。曾经年少而不敢轻狂的我,却只能佯装着漠视你的存在,但从此便痴情与你了,无论海角天涯,只要有你的身影,必能拨动我隐藏心底的琴弦。我钟爱菊也缘于她自然的纯美。你看在万花丛中,只有菊能始终如一地保持一种本性的色彩,她不用艳丽的服饰来修饰自己,圣洁的灵魂如同她外表的色彩一样洁白;夜阑人静时,沏一杯菊茶,注视着沉落杯底的菊花,虽经过沸水的.侵泡,可她仍然能保持那份泰然的姿态,表情依旧,香味依旧。

我是夜间饮菊人,我慨叹菊之自然的纯美!我钟爱菊,还缘于她处事淡然的品性。菊是喜欢隔身于浑浊之外的,无论是在百花丛中,还是在篱笆墙角,菊能始终保持一种淡然的姿态,从不附炎趋势,也不媚颜争宠。难怪唐朝诗人郑谷曾经这样颂菊:王孙莫把比蓬嵩,九日枝头近鬓毛;露湿秋香满池岸,由来不羡瓦松高。我觉得郑谷对菊的这个评价再贴切不过了。古今多少王孙公子无不在她的“不羡瓦松高”的风格面前,显得十分卑微与无奈。

可自陶潜‘采菊东篱下’以后,很少有人懂菊了,我虽非王孙,也非陶潜可比,却虔诚地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我钟爱的菊呀!如果生命一定要凋谢,我选择和你一起,有你我才不会恐惧生命的终结,直面黑暗的地狱。你的静雅,使我懂得如何拓展生命的长度;你的纯美,使我的灵魂始终能远离邪恶;你淡然的处事风格,使我能在欲壑边缘泰然行走。今日因动怜花之情而颂菊,愿:怜花人常有,人之菊常开,菊之恋常在。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八

我年青的时候,怀着一腔求学的心,奋力拼搏,欲求闯进城市!

我是农民的儿子,浑身流淌着执着和坚毅的血液。同胞们的艰辛,现况的灰色暗淡,让我愤郁。多少次,几万遍,我内心深深呼唤:我要奋起!我要离去!我要离开这一一闭塞,保守,落后而贫穷的村庄!

每当年少的我在田间劳作,每当年少的我到山岭砍劈柴禾,不论艰难爬坡,还是颤抖下坡。当一身汗湿,浑身燥热,滴滴汗水流注,阵阵步伐艰难。我又痛楚着暗下决心,从内心深处呐喊:我要离开!我要逃离!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特别是我们家乡的偏僻乡村,晴天一地灰尘,雨季遍地泥泞。人们居住的房子既陈旧又狭小,村寨破败不堪。到处苍蝇飞,时时见老鼠,时闻乌鸦啼,麻雀满天飞。农民的耕作既原始又落后,不是肩挑手挖,就是牛犁马拉。人们起早贪黑,汗流夹背,也只能过着艰辛的生活。农民的生活就这样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就是学大寨时,也无多大变化。

农民的生活还会改变吗?农民能期待什么?谁来拯救农民?看天际深处,浮雲涌动,云层变幻!一声春雷,地动山摇,风卷残雲,掀涛激浪。八十年代,风雲突变,神洲焕发,举国在变,社会在变,农村在变!随着社会改革,各种思潮涌入农村。农民儿女有机会看到城市的富裕,繁华,有机会到城市发展,生存。

谁还想呆在乡村,谁不想跳出农门?!

农田有了质的变化,被包产,被承包,被租卖。使土地更具价值,更富诗意。农民的住房也按规划兴建,有了崭新的衣装,有了现代的气息和活力。一排排,一幢幢的农家高楼在村庄呈现。宽敞的通道,完美的设施,优雅的环境···过去的脏,乱,差已一去不返,现代城镇化的新农村遍地开花。时代进步了,农村变富了,神洲焕发了!变,使爬虫飞舞!变,使平俗神灵!变,不停地变,进步地变,科学地变。

变的富强!变的完美!变成光辉世界!变成中华盛世!

二千年跨过,这时你是农民的儿女,你也不会再如我当年那样,忧心痛喊。既使你是城中骄子,你曾有对农村的陋见,现今农村的改变也不能不使你惊叹!赞美!

蓝天白雲下,溪流碧草间,崭露出幢幢农民儿女的豪宅,大厦。乡间通途上,行驶着农民儿女的奔驰,宝马。

我深信,智慧而勤劳的中华农民,在现代中国,一定会创造出更美好,更和谐的生活!

处处将呈现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农村!感谢这时代!感谢伟大的改革!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九

乡村人办婚事,其场面是浩繁的。在头三两个月里就开始选定好日子。日子要取双数,图的是好事成双,大吉大利。

接下来就是耐心等盼喜庆日子到来。小伙子家要备好喜房,把喜房的墙壁粉刷得雪白,贴上喜庆和《百子嬉戏》的画幅,吊上花格子顶棚,挂上墙围子。画幅都是乡村邻居相送的,到时候他们会不请自到喝杯喜酒。

在村里,平常过日子借用个农具,家什,是常事。因了一些鸡毛蒜皮事儿,闹得两家不悦或拌过口舌的,也时有发生,但都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家都有用着谁的地方,趁人家娶媳妇的机会去和解,送上一点喜礼,表示一下心意,也不稀奇。

眼看着这日子的一天天逼近,怕到跟前忙不过来,先剪了大红的双喜字、窗花贴上去了。置办家具按女方的意思,三转一响,外加大立橱,小衣柜,梳妆台,沙发,茶几,八仙桌子加条几,后来又加上冰箱和彩色电视。这些物件上也都贴上大红的双喜字,连藏在门后的扫把,扫床的扫帚也是用红线扎成,缀着红樱穗子,滴滴溜溜的,似一团燃烧着的火苗。

要做新郎的小伙子脸红润光亮,怀中揣着个蜜罐子,逢人就笑,打招呼敬烟时一说话嘴角咧到耳垂,再也合不拢口。那些没找对象的毛头小伙们看着干眼馋,别看什么也不说,心里不知急成啥样子?那些过来人抽着喜烟会把准新郎官说道一番:这当父母的是如何不容易把自己拉扯大了,结了婚就是大人,以后要懂得孝敬父母,帮衬弟妹。准新郎官傻笑着,胸前搓着两只手,腼腆地应诺着,还说叔叔、大爷教训得好。

喜房里的铺床是有讲究的,这是婆家的事情,要有两铺两盖,让大伯哥来铺好。长兄如父,寓意自己已婚,懂得持家过日子的那些道理,理应给兄弟们带个好头。没有哥哥的,其他姊妹代替也行。当公公的不能随便出入喜房,媳妇进了门更不可,这是多年的习俗,是一种礼贤和辈分之间的相互尊重。

那姑娘家的忙碌一点也不少于男家的。在喜房里婆家准备的是大件,而娘家要做的是些细软的活计。他们门庭上虽不披红挂彩,但闺女要结婚的好消息还是传遍了乡邻、亲戚们的家里,他们早早地来“添箱”添的有花花花绿绿、龙凤呈祥的锦绣被面、被罩,喜鹊闹梅的枕巾、枕套,好看镏金边的细瓷茶具,红绿双配的暖水瓶。

媳妇过门时,会把这些“添箱”都带到婆家去。到时候新娶的媳妇家有好多来看热闹的村里人,她们见了那些“添箱”会不住地夸口说真好看。新媳妇咋见到那些“生人”时,脸上桃花半开时得含笑,温软的话语向她们说着都是谁、谁送的,脸上又添了一层光彩。

光“添箱”的用物自然不够结婚后过日子用的。此时,要做新娘的姑娘心眼儿特别向着自己和婆家,先请有名的裁缝,缝制结婚那天穿的大红小袄或夹衣夹裤。小袄或夹衣上云盘扣子朵朵,领口、袖口、衣襟边缘滚金边;裤子瘦得卡着腰身,显出很深的腰窝子。再缝制几身好料子的衣物,做好多鞋和鞋垫,和那男人的都一起做了,棉的单的都有。那鞋面的纹理、针脚的大小都很精细,雪白的鞋底子,机子镟出来的一样齐整。做的这些活计,将来几年都用不完穿不坏,到时候好腾出手来和男人齐劳动,再说拉扯起孩子来,哪会有功夫再去做针线,想得多远!

这些让娘看了,会娇啧得骂:死妮子,这还没出门子呢,都心向着婆家了!姑娘会装着没听见,温软柔滑的双手抚摸着,贴在笑脸上亲亲。尤其男人的,葱白的手指捏起,看也看不够,心里慌着呢,照镜子一看,脸羞怯成了红布。

扎头的红头绳子,大红镂空的盖头巾子,别头发的卡子,绞脸的红线,红边框的.镜子,梳子,描眉的笔,口红,洗脸盆,洗衣盆,香皂盒、香皂,擦脸毛巾,这些细软用品,都得姑娘自己备齐全。

眼瞅着出嫁的日子到了,赶着个好天气,没有一丝风吹,姑娘和娘会喊了左邻右舍的婶子大娘来套被子。套十铺十盖或十二铺十二盖,有的还多,一辈子都用不完。被叫来的婶子大娘也都是心灵手巧身子骨硬朗,家里儿女和男人齐全,生活中没有任何染指、性情淳朴和善的女人,图得是个吉利圆满。

姑娘把院子打扫干净,铺上席子。婶子大娘来了就开始忙活,她们先扯开被里铺平展,一层层按棉花。棉花是婆家提前送来,自家地里种、收弹好,是白细的上等棉。一层层按好了暄活的棉花,合上被面时,会在被子的四个角里放进去一些钢镚,花生和红枣,寓意将来在婆家的日子过得好,多生儿育女。姑娘装傻,一脸的娇羞,说什么也不知道。

姑娘和娘不参与一起做活儿,她们忙着给那些婶子大娘找顶针,递针线,备好一桌子肉香的饭菜。通常一个上午忙不完,吃完午饭再接着做。午后的树荫像筛子,把阳光网下来落在身上很温暖。她们有说有笑地开着姑娘的玩笑,姑娘在这些熟悉的大娘婶子面前会羞怯,红一阵白一阵的脸上满溢着幸福的光彩。

临近结婚日子的头两天,男家开始挂起高音喇叭,喇叭里放一些充满喜庆的歌曲或戏曲的音乐,让全村人都知道他们家要娶媳妇了,都跑出来看热闹,喜庆感染得他们心里也乐呵呵的,会问主家忙得咋样了,要不要帮忙?主家会热情相迎,递烟敬茶,随分派点活儿让他做去,有的不请自到,那都是更亲近的人。这婚礼上的酒席要准备二三十桌,在院子里盘大锅,煎炸卤炖,几个厨子提前忙活也忙不过来,所以帮下手的人越多越好。整个院子里飘着浓烈的香气,热闹喜气冲天。

唱主角的新郎官反而没事儿人一样,他哪经历过这重大浩繁场景,不知所措地随着忙碌的人跑进走出,人都笑他,他也笑,一脸的傻痴相,其心早醉了。

这闺女出嫁,娘家就没有那么多的喜气,爹娘显出很难受的样子,老古语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水,可养了这么些年的孩子,一晃就成了人家的人,心里是舍不得,这爹娘的心里凄惶慌的就有了被掏空的感觉。

婆家迎亲的队伍已到了村口,接连放起了震天响的两响炮,炮声是一声跟着一声地向着家门口逼近,姑娘家的人这才慢腾腾地开门迎客。族里的长辈引进收拾整洁的闲屋里先敬烟喝着茶,说聊闲扯着一些时令收种的话题。看时间不早了,婆家人这又催促着该发嫁了,族里的长辈人会说不慌不慌。屋里的闺女被逼得这才开始让自己的小姐妹们帮着梳妆打扮,有经验的嫂子或姐姐会在一旁指示着这么做,那么做,并交代一些初到婆家的规矩,句句都是贴己的话。娘端出一碗亲手擀的、爹烧火煮好的面让闺女吃。

这是离别的面,闺女哪吃得下?已是泪流满面。泪花像断线的珠子碰啪得往下滚落,心想着这就要做媳妇了,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怎样?公婆好不好?男人好不好?小叔子、小姑子们又会咋样?心里是没底儿,已有所惧怕。娘也哭了,爹也眼红,弟妹在一旁也跟着抹眼泪。他们越是劝说吃点吧,姑娘越是哭得凶。送亲和迎亲的族里女长辈会笑着说劝:好了、大喜的日子、差不多就行了,金豆子,银豆子给娘家掉得差不多了,该走了,以后常来家里看看不就行了。姑娘这才隐忍着泪花喝了几口娘递上来的面条。娘松了抓着闺女的手,闺女哪舍得挪开娘的温热的胸脯,趴在娘的肩上嘤嘤又哭着,听她再交代几句贴心窝的话语,这才猛然扭转身,上了婆家迎亲的车里。爹娘和兄弟姊妹跟到大门口,姑娘在车里扒开车帘子看,车走远了,又随想起平常爹娘的疼爱,手足的情分,泪不觉又弄花了粉扑的脸蛋。

婚车到了婆家门口,要先放炮仗“燎轿”。就见大伯哥从人群里出来,他嬉笑地拿一把红纸捆扎的谷草桔杆,草杆的前端缠绕一挂千头的大红鞭炮,燃放后随着噼噼啪啪得声响围着婚车转一圈,正好鞭炮燃放完。这风俗到今天一直在乡村的婚礼上延续着,其中的道理仍是看着兄弟结婚,以后过日子长了,作为长兄的要给他们带个好头。

燎完了“轿子”安说新媳妇该下车了,可故事又来了。就有新媳妇的娘家侄子和侄女挡在车门前不让下,小孩子一脸的稚气和执着,在生人面前也不怯场,这都是大人事先指派交代的的。围观看热闹人群都呵呵大笑,主家会意,包了大红包让接媳妇的递上去,孩子得了红包才会欢喜地放行让新媳妇下车。

婚礼开始时,先鸣炮。院子里早挤满了看热闹的男女老少,他们都希望在第一时间里看到那盖头下新媳妇的长相。在《百鸟朝凤》曲调的高音欢鸣中,婚礼有条不紊地进行。主持婚礼的人都是村子里露头脸的人,在他时儿严肃,时儿搞笑的腔调中,新媳妇、新郎官开始拜堂。主持人高声喊起:一拜——这“天地”故意暂不喊出,可这对新人已对着天,迫不及待地跪拜下去了,不用说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会给逗得轰然大笑,这笑声还没止,主持人高亮的嗓音又随之喊出了:二拜高堂!此时男家的父母已正襟危坐好,准备接受一对新人的跪拜。

婚礼进行到最热闹的场面是夫妻对拜,这也是整个婚礼进行中的高潮阶段。主持人开始拿腔就谐,包括和新郎官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朋友,围观的人群,都起哄,让一对新人大谈恋爱经过,第一次约会在什么地方?谁先亲的谁?是什么感觉?他们被问得招架不住,扭捏着不想说,可不说是不会放过他们的。新娘有盖头掩着,看不见脸色,新郎只顾傻笑着,脸是红一阵白一阵,只好嗫嚅着腔调谈了下恋爱的整个过程。主持人毕竟是受着主家的重托,既要让婚礼办的热闹,又要不失礼俗,他会装腔制止那些闹婚礼的人群。

围观的人群中虽还有止不住的欢笑声,也有好多人只看着暂时不作声了。的确,他们光看一对新人拜天地还不算太过瘾,还得“抢火烧”。就是谁家要娶媳妇了,提前买了大红枣,包裹上面,放在锅里蒸或放在火里烧,这就是所谓的“火烧”,和花生,糖果,桂圆,合在一起,在婚礼进行到最热闹的当口,就有孩子站在房屋上向看热闹的人群里抛撒。孩子捣蛋,故意往新媳妇身上,人群的头上抛撒,人们就暂时不闹婚喜了,都抢开了“火烧”他们会喊着抛撒“火烧”孩子的名字,往自己跟前抛撒,手向空中伸着,滚落到地上的就有孩子抢了。抢着什么是什么,老少都喜欢去抢,仿佛那抢来的“火烧”比平常的要好吃、香甜百倍。

闹完了,笑足了,抢够了,新娘子才由娘家送亲来的长辈搀扶着、呵护着进入洞房。结婚后的三天里闹新房的人很多,也不分男女老少和辈分,喜剧性的越演越热闹。忙过一阵子,等结婚的喜庆和热闹过去了,媳妇就要入随婆家的生活习惯,有些不太适应,但一切都得强忍着。可盼到回娘家的日子了,见了那爹娘,兄弟、姊妹将那婆家的事细说个没完。

新娶进门的媳妇会很有礼貌,嘴很甜、见人就说话,成天嬉笑得合不拢嘴,干活也卖力气。她们尊重族里的长辈,孝敬公婆。对新娶进门子的媳妇公婆也知热知冷地疼着。可是日子一长,过着过着双方的感情就变了味儿,就像同唱着一个曲儿,唱着唱着就分了调儿。毕竟过日子不是像唱曲儿那么简单,破的是其初和谐美好的心意。

媳妇在娘家过习惯的生活方式,不知不觉会带到婆家来。婆婆过惯了自家的日子,看媳妇会不顺眼,相互间就有了抵触的情绪。这中间受夹板气的自然是儿子,如果儿子很懂得调解,做事圆滑,这个家会和美地过下去。可是,在乡村里,这样的家庭并不多见。而多数的家庭都是在磕磕碰碰,吵吵闹闹中过着。是做儿子的娶了媳妇忘了娘亲?也不全是吧!一个男人,一旦成了家,就得担负起对家庭的责任,所以他得用心去经营这个小家。看起来他对父母的感情淡薄了些,可心里他也会很纠结,他一心拉扯着儿女过好自己的日子,而后才能孝敬父母,这也没错。可是媳妇就不会那么心细,一旦婆媳之间有了口角和烦恼,这辈子就有了解不开的恩怨。等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也熬成了婆婆时,才知道当年婆婆的多不容易。

古语说,娶进一个好媳妇,能带一群好子孙,也是有道理的。

不记得是谁还说过这样的话:所谓人类的幸福,不过是那痛苦的大戏剧里,不时发生的插曲罢了。明白了这一点,再看乡村人的那些繁琐的家庭事儿也就不是事了。

现在生活好了,乡村里的人们心都特别野,在往高处走,而婚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故事还挺多,一时半会说不完,这样我只好放到下一个章节里去说了罢。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十

有位作家说,他羡慕那些生活在城市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不论他们故乡曾经是多么的贫困落后,村庄是多么的破旧不堪,但那里总是有无穷温馨甜蜜的回忆值得他们一生去慢慢品味,我就是这千千万万中幸运的一位,我永远爱着那美丽的故乡,就像《我热恋的故乡》这首歌中唱的“亲不够的故乡土,恋不够的家乡水。”

天空湛蓝湛蓝的,没有一丝云,就像今天的心情,快乐总在心头雀跃,从小妹家吃过午饭就直奔父母家了。

领略过多少遍这相同的风景,踏过多少遍这相同的路,但每次回家总是有不一样的心情,家有喜事时满怀喜悦的幸福,过年过节回家探亲时重逢的温馨,总是在故乡的山谷里像回音一样回荡,失去亲人时悲痛欲绝的心情,失望时彷徨迷茫的心情,失败时痛苦绝望的心情,都会在故乡温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在这寂静的`驿站里休憩养伤,再整装待发。

走进熟悉的小山村,这里位于群山环绕的一个小山腰的阳面,五处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有小溪在山谷中快乐地奔腾而下,有层层梯田沿小溪向下延伸,有茶园在梯田两边星罗棋布,像一个世外桃园。

记事时这里住着父亲弟兄五个一共二十八口人,在这里老人和孩子怡然自得地生活着,而如今许多孩子长了翅膀飞走了,有几个长辈静静地离去了,只有三家十四人住在这里,十位老人中只剩下我爸妈以及我四叔和三婶了,四叔和三叔家迁到隔岗去了,有三处房子己空无一人,曾经繁荣的小山村清冷了许多,田间地头少了和我打招呼的许多弓腰劳作的亲人,看着眼前这两处大门紧锁的房屋,我不禁有些伤感,屋里的发生的故事一幕幕,像放电影似的在眼前出现,仿佛还在昨天,可所有的温馨都随风飘去,只留下斑驳的记忆被锁在屋内,只有屋前那颗老梨树,在树杆上镌刻着岁月的沧桑,见证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

再看看下面四叔家的房屋,也似乎缺少了什么,每次回来总听见四婶和她的鸡和猪自言自语大声说话的声音,总看见她在菜园里种菜,我总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她旁边和她聊聊天,可去年四婶离逝了,在她家对面的山岗上静静地躺着,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他家虽在隔岗盖了新房,但七十八岁四叔每天像上班似的早晨来这儿,晚上再回那个新的家,一边看着四婶留下的一群鸭子,一边好像仍在听着四婶的唠叨,这种感情总是让人感动着。

母亲年轻时在门口种上了品种繁多的果树,说等她老了留给外孙孙子们吃,她终天如愿以偿了,在瓜果飘香的季节里,我们总是收到她捎的香脆可口的桃,又大又甜的梨,又大又红的草莓……她也乐在其中,美在心里。

车子停在宽阔稻场上,爸妈从屋里迎了出来,我立刻闻到到了香喷喷的鸭子香味,原来妈妈正在家准备丰盛的晚餐,爸正在家剥豆角。

走到屋前,看着满树的石榴红着脸羞答答地看着我,挂满枝头的枣子在对我微笑点头,黄澄澄的柿子提着一个个小灯笼迎接我的回来,花台上的小花向我绽开了一个个笑脸,青翠欲滴小白菜点缀着单调的土壤……,我被这丰收的喜悦陶醉了。

喝过茶,我陪着妈妈聊天,老公陪爸爸聊天,坐在妈旁边,发现妈的头发又白了许多,妈看到我回来想起了她回娘家的场景,有些伤感,她说她不像外婆那样爱美,经常染发,她不想染发,嫌麻烦。外婆家离这不远,以前我每次回来时,她总是兴冲冲地赶来,和我们一起分享重逢的喜悦,而每次妈回娘家,她总在屋内转来转去,总想找点好吃的让她捎回来,而如今,这种感动又在我和妈之间一遍一遍重演着,她和外婆已阴阳两隔,永远也见不着外婆了。

妈为我准备了许许多多的土特产,装满了车后备箱,吃晚餐时,遇见了四叔,父亲挽留了他一起吃饭,看着兄弟两人边吃边聊开心的样子,我们便又聊起大叔、二叔、三叔以前来我们家玩时的情景,不知道这样的温馨情景在何时又变成回忆,永不出现了。

吃过晚饭,我们依依不舍地踏上回家的路,远处黑魆魆的群山已居夜色中入睡了,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在家享受天伦之乐了,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地点缀在群山之中,只有两旁的小树在灯光照射下一片碧绿,偶而有一两个稻草人对我们扮着鬼脸,默默地为主人看守着地里的庄稼,金黄的圆月总是在远处的山顶旁和我们的车如影随行,车上载着满满的物品,心里装着满满的亲情,离开了故乡的怀抱。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十一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山,山就像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挡住了这头与那头的联系。我也不知道世界上的山起于何时,止于何处,就像太阳和月亮之间的某些秘密,那将十分遥远。但是,当我们的祖先在这个星球上开始生存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山,知道了山的星星点点许许多多。我眼中的山是穿了绿色铠甲的战神,是从低到高呈锥形崛起的大地的乳房,丰满如同季节成长的速度。

山,太多的山,它带给人类的第一感观,除了仰视,还是仰视。人对山来说,毕竟太渺小,山对人来说,毕竟很庞大。我们常常鄙视脚下往来奔忙的蚂蚁,因为蚂蚁们实在太微弱,不值得我们和它们直目以对。但是在山的世界里,我们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活着的蚂蚁。我们对山的仰视除了是一种敬畏,还是敬畏!高山仰止,高不可攀,象面对唐古拉的山,象面对巍巍昆仑的山。

我的家乡也有层层叠叠的山。这山望见那山高,山外还有山,那是一片山的海洋,奔放,热情的沸腾的海洋。在海洋的每道波谷间,就是人们生活的世外桃源,那里风吹雨润,鸟语花香!

当我每次站在浪涛的峰顶之上,举目眺望,苍茫如宇宙的眼神,持续割痛我视线的神经,这片一眼无法望穿的山耶,到底伸向了何方,是云端,还是另外一个世纪?这样想的时候,正是我的天真和年少。

朝阳从山顶上升起,睡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日头还通红着眼睛,似乎永远都没有睡好,可是,地上的人们已不得不打扰它的宁静了,雄纠纠气昂昂的大红冠子鸡的崔鸣,象一柄悠悠长的喇叭,吵得它时刻不得安生。太阳和人们总是互依互动相厌相爱着,就像地球上所有的我和你!然而,没有大地村庄和炊烟的搅扰,太阳醒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不如就此沉睡!千年万年,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算了!

山从四周延伸,云填平了一切沟壑——那些看不见的隔膜。山呈出一片平原的世界,起伏的乳房象一朵朵丘陵,在盛开亦或是在歌唱!

那些青色的不老的凸起,总是雄心勃勃地撑起一片广袤的湛蓝的天空,云朵时而在流浪,把欲断还连的衣角挂向那峻峭的峰稍,时而在爱恋,把羞涩的绯红染上草甸的眉尖,时而又在曼舞,伴着牧羊姑娘咿呀阿喝悠美的花儿(歌声)。云朵勾住山尖不走了,神情投入,凝思静听。山唯一的选择,只有把溪水的弹唱压低在心房,把花开草长的呼吸轻轻地,轻轻地收藏进博大厚实的内心。无论春去秋来,无论风吹雨打,无论—,山只屹然不动,何止于屹然不动,山把沉静和凝重化作了一道永恒不变的大地碑,山是山啊,是个体,也是全部和生命。

我曾无数次登上家乡的峰顶,遥望远方的山峦,远方,被峰烟追赶的无处躲藏。家乡的山太心野,太霸道了!它的霸道,不是因为象名山五岳那样的雄美和花哨,也不像昆仑山峦的冰刀寒影,它的霸道是因为它太过于的平凡,以至于平凡的分不出彼此你我,它平凡成了一个整体,一个无所不在的整体,就象世界无数双手臂紧紧的扣在了一起,还有什么比这更强大的呢?它从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以一种汹涌,澎湃,力倾一切的姿势,而达到它想要到达的雄心,它成功了!它立足大地,虎视苍穹!

我对山充满了敬意和依偎,因为,我本来就是大山的儿子,山对我来说,就是父亲的脊梁和母亲温暖的掌心,是生我养我的故乡和摇篮,我想我一生都不会离开山。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我成为山的一份子,瞬间的一份子,也是永恒的一份子,就像山中的一粒尘。山让我学会了敬重,学会了抬起头看天,学会了朝着更大更远的世界奔跑。

我不知道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山,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山,起于何时,止于何处?就像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知道我们将要去哪里,又要去多久,于此,我没有属于自己的答案,我想也许我会去寻找!但对于家乡的山,我无法忽视它的存在也无可忽视。在三十多年匆匆的蹉跎岁月里,它让我看到了许多值得看到的风景,其中不仅有之间与之间的隔膜,和彼此叠加在一起的窘困,以及由此而复生出来的诸般沉重,而且还有更多的,是之间与之间的跨越,调和,和由此而表现出来的丰富,以及彼此奔腾延伸和不折不挠的倔强。

记得儿时的时候,老师就曾告诉过我,关于家乡的山脉的来历,几十年过去了,细节已经不再记清了,但我却记住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们的山地来自秦岭西端一大片草木茂密,河流纵横的山脉世界!

乡村之恋抒情散文篇十二

也无法改变现实的命运

但乡村是我的骄傲我的生命

我拥有肥沃的土地和大片的山林

山上养着不断长大的希望

地里种着沉甸甸的白银

村里的大树是我的伙伴

他与我为弟我爱听他的声音

思绪里寻觅村姑的.背影

年轻的乡村有她的深情

踏破青草镶边的小路

路边的小花跟我最亲

每个露珠嬉戏的早晨

她们都会向我点头表示亲近

在乡村你会忘记城里市侩的阴影

这里有桃花和鸟儿初恋时的和鸣

能看到山风搀扶的暴雨

能感受月光比城市的纯净

树林唠叨风儿的骚扰

野猪拱走未成熟的红苕

睡梦中有对野猪的憎恶

乡村还有荒芜的小屋

丝瓜一样的牵挂是在外的乡亲

大豆一样的饱满是我的亲情

在阳光沐浴的菜地体会泥土的芬芳

我的乡村我对相依为命的泥土之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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