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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差旅费管理制度(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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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差旅费管理制度(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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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这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总结。在撰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事实的客观描述。总结范文中的观点和结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核心要素。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一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500。

4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400。

300。

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县、区内出差(含市场巡查)。

县、区外出差、地推促销或市场管理。

公司领导。

20。

1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20。

100。

3、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专车、飞机或高铁。

专车、或高铁。

科级及科级以下。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1、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4、在专项费用列支的差旅费按照《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专项费用归集、核算相关规定》提供附件资料。

20xx年6月2日。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二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膳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餐费及住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裁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略。

五、其他。

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事业部总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餐费补助。

2、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差旅费标准一般按领导指示标准执行,并坚持从众、节省原则。

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运营事业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运营事业部;。

3、本制度经总裁审批下发后执行;。

4、若本制度与以往制度存在异议,以本制度为准;。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抄报:总裁办。

抄送:各事业部总经理2。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三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带给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状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带给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带给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一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带给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1、所有报销由回到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4、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回到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资料与现场状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状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回到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状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状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持续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状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务必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一天15元生活补助。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贴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务必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带给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理解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理解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文档为doc格式。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经、税收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出差的费用开支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由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四部分组成。

(一)长途交通费:指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车、船、机票费和相关手续费。

(二)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后,或在中转地搭乘市内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车船费用。

(三)住宿费:指出差人员因工作事由及路途限制,不能于当日返回公司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四)出差补助:指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勤补助和公杂费补助。

第四条公司员工出差需在公司oa系统屡行审批手续,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审批流程为:出差人员-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审批流程为:出差人员-主管副总-总经理。

出差必须执行批准的路线,绕道费用及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旅游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五条出差人员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正规发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补助根据出差时间和标准核发。董事长及总经理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在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可据实报销,不再发放出差补助。

第六条出差人员长途乘坐交通工具的准乘标准:

(一)董事长及总经理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高铁、动车及轮船一等(厢、座)仓;总经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董事长可乘坐头等舱(商务舱),其他人员乘坐飞机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三)所有人员乘坐火车连续乘坐八个小时以上的或从晚上八时起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连续乘坐六个小时以上的方可购买同席卧铺车票。

第七条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城市后的市内交通必须乘坐公交或地铁,不允许乘坐出租车或黑车。

第八条出差人员到各地区的住宿标准及出差补助标准如下:

表:

(一)公司员工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节约部分的差额补给个人,没有住宿发票的不补,超过住宿标准的个人自理。出差同时到两个级别市以上的住宿费按表列标准分别计算。副总及以上人员出差若有陪同人员的,准许一人住宿标准按所陪同人员执行。

(二)工作人员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按会务费或培训费发票据实报销,公司一律不再报销期间的住宿费用及出差补助;若费用发票中不含食宿费用的,公司可按出差所在地标准予以补助。

(三)市场服务部各现场人员发放现场补助,每人每天补助8元,负责调试及工程负责人每天补助15元(现场正常后取消)。

第九条各部门若需带车出差的必须填写出差用车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出差归来结算车辆费用必须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

第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一般业务尽量用电话或电子商务等形式联系,确需出差的人员,事先确定出差地点、任务、路线及时间,返回后主管领导要认真把关。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参观学习、旅游的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差旅费预算定额按公司文件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若定额确实不足时,须逐级报总经理批准调整。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3日起开始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并接受审计,解释权归财务部。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五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六

1、住宿费: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发票报销。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工作日:早8:00―晚21:00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

1、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拜访计划和拜访报告。

四、费用报销流程。

1、报销流程:需先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经理针对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粘贴的合规性等审批流程,再交由财务部出纳、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报销付款。报销流程一般需耗时10天左右。

2、报销程序: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将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拜访客户记录表、费用报销明细表等发送给部门主管及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比对相关出差及拜访报告、费用明细表、报销单据无误后,将报销单据送至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署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结束后再交财务部出纳付款。

3、发票注意事项:发票按日期顺序依次粘贴,并与报销单一一对应,同一天的发票则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时间早的发票贴在上面,时间晚的发票贴在下面。

4、其他报销注意事项详见《上海鸿晔财务报销具体规定(20xx年第1号文)》。

五、附则。

1、财务部有权要求报销人就报销事项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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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篇七

制度细则。

员工出差审批及可报销费用。

1.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登记管理部门。

费用标准。

2.住宿费用(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北海,无锡。

3)三类地区:上述二类以外的地。

用)。

4.出差补贴(包含餐费及通讯费用)。

6.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款项。

附则。

出差申请表。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八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x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

第二节差旅手续的办理。

第三条。

员工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出差时间的规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延时外,出差人员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薪酬给付。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可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作息时间,故享受公司正常的基本工资等薪酬待遇,但不得报支加班费。

第七条。

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业务费等,其标准另行规定。

第八条。

(1)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业务费由领导按权限核定,凭据报销。

第四节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节国内出差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四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责任人和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按实际支出报销。

(2)主管及以上级:每日120元。

(3)一般级:每日80元。

第五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工作需要乘坐计程车,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

(2)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3)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六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认真登记出差日期和返回时间,并在出差期间保持与出差人员的正常工作联系。

第七条。

员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各部门主管核实后到财务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通过后有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八条。

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九条。

焦作市内及短程出差在外就餐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每餐。

元。下午13时前和晚上8时前返回公司不得报销午餐费。

第三节国外出差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七折支给。

第十一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三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董事长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四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四节附则。

第十五条。

下级员工与上级员工一起出差时,下级员工比照上级员工标准支给。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责任人和副总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七条。

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八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

出差分类。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二节当日出差。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及主管核准。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1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

第三节远途出差。

第九条。

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单》(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的员工可在《出差申请单》视需要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后7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报销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除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本单位责任人和集体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核准者才可乘飞机。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

第十四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五条。

出差日自出发日至回公司日计算,但晚上出发或早上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十七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公司业务办事处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不报销住宿费。

第四节国外出差。

第十九条。

本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七折支给。

第二十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二十二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董事长核发特别津贴。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须需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十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 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 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 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 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十一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二、出差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500。

4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400。

300。

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县、区内出差(含市场巡查)。

县、区外出差、地推促销或市场管理。

公司领导。

20。

1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20。

100。

3、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专车、飞机或高铁。

专车、或高铁。

科级及科级以下。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三、报销办法。

1、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4、在专项费用列支的差旅费按照《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专项费用归集、核算相关规定》提供附件资料。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十二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x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差旅费管理制度篇十三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500。

4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400。

300。

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县、区内出差(含市场巡查)。

县、区外出差、地推促销或市场管理。

公司领导。

20。

1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20。

100。

3、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专车、飞机或高铁。

专车、或高铁。

科级及科级以下。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1、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4、在专项费用列支的差旅费按照《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专项费用归集、核算相关规定》提供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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