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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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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优秀10篇)
2023-11-23 23:17:21    小编:ZTFB

婚姻家庭是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是由一男一女根据法律或道德经济关系建立的一种终身伴侣关系。"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我们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思路。"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参考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一

故事讲述的是:几年前,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就要断气的小狼,并救活了它。李微漪紧紧抱着孤狼回到城里,给小狼取名叫“格林”,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钢筋水泥的繁华城市不是格林的真正家园,为了让格林成为一只野性十足的狼,李微漪带着格林重回荒原。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帮助格林重返狼群。

之前,我在一些书中认识的狼是凶残的。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狼不仅仅是凶残的,也是有感情的动物。比如,格林的父母是狼王,当公狼死后,母狼每天晚上都到公狼死的地方哀嚎,表达伤心、思念、愤怒的感情。格林也是一只有感情的狼,重返狼群的过程中,在狼山上,缺乏食物,格林从不吃独食,每次都把捕获的食物带回去给李微漪,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深厚的母子感情。

狼也是非常有智慧的动物。当格林还是一只未睁开眼的小狼崽时,它就会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储存体力活了下来。当李微漪带它回家时,为了不被发现,小狼崽躺在箱子里一声不吭的装死,才能在城市留下来。短短的时间内,它还学会了用遥控器控制电视。在回到草原后,格林很快跟李微漪学会了捕野兔的技能。格林懂得狡兔三窟,它总是会用爪子先按住一个洞口,把嘴巴伸到另外一个洞口上方,等野兔从洞口窜出来,就以最快速度咬住野兔。有时候它一天能捕到十几只野兔。它真的是非常聪明的狼。

另外,狼也是有尊严的动物。书中写到,公狼受伤后被一群藏獒逼到山洞里,勇敢的和藏獒搏斗,咬死一只藏獒,最后被猎人用刀活活戳死,和敌人战斗到最后一刻。母狼在临死前,为了不让猎人得到完整的狼皮,自己用狼牙把背上的皮豁开了长长的一道口子,宁死也不屈服。而狼王的儿子格林,也继承了父母有尊严的个性。当它和兄弟姐妹被人捡回家后,其他的兄弟姐妹都一个个死去了,格林宁肯饿死也不吃外人给的食物,一直坚持了五天五夜。直到李微漪的一声像狼一样的长嚎,格林以为是自己母亲发出的嚎叫,才开始进食。

读了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狼,它们真是一种有感情、有智慧、有尊严的动物。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保护动物,不乱猎杀动物。希望人和动物能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二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三

走进图书馆,一眼就看到了它,它静静地立在那里,仿佛在等候我的到来。翻开,埋头就读,爱不释手,舍不得放下。

有人说,《重返狼群》和《小狼小狼》一样,有什么好看的?我确认为,《重返狼群》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在女作者李微漪细腻生动的描写手法下栩栩生辉,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虽然时间有限,只读了一半,但我还是能透过字里行间,感受到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的一片真情,她与格林仿佛有着天生的缘分。身为女子,得知有一窝小狼崽危在旦夕,独自一人奔波大半个若尔盖草原,百般周折,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格林。因为舍不得,放不下,才把他带回自己居住的城市,克服一切困难把他养大。

李微漪爱狼,也懂狼。和格林在一起时宛如一个“狼女”。一次,她与格林发生一次危险的冲突——格林毕竟是只狼,不是被驯化的狗。人咬狼,狼抓人,她被格林抓伤了脖子,但还是不忍心剪掉它的尖牙和爪子。因为她深深的知道,这是格林自己的骄傲与代表威严的一面,她爱的,难道也不正是格林的这份野性和不屈么?也许,把自己也当成一只狼,融入到了他们的世界,去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这才是真正懂狼的人!

《重返狼群》也使我重新认识了狼,他们聪明,他们狡猾,他们霸道强势,天生有着追寻自由与狂野不屈的本性。他们有自己的情感,也有着高贵的灵魂。它们虽是狗类的近亲,却不像狗,心甘情愿被人们戴上锁链,被人驯化,忠诚的跟随人类。格林虽被人类抚养,但一刻也不放弃自我求生的本能,随时会挣脱束缚。宁愿死去,坚决不愿让人给自己带上狗链,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

李微漪选择养狼这条路,是因为她有爱好,她有经验,也是她勇气与胆量的一种体现。我们虽不能像她那样,但可以改变对狼的看法与看它们的角度,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四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五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六

有这样一个寓言:

一群老鼠开会,讨论怎样对付猫的袭击,一只被认为聪明的老鼠提出,给猫的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这样,猫行走的时候,铃铛就会响,听到铃声的老鼠不就可以及时跑掉了吗?大家都公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可是,由谁去给猫挂铃铛?怎样才能挂得上呢?这些细节问题却无从解决。于是,“给猫挂铃铛”就成了一句鼠辈的空话,人类的笑谈。

“魔鬼存在于细节中”,任何一个战略决策和规章法案,都要想到细节,重视细节。任何对细节的忽视,都可能导致决策失误。美国电信决策失误,导致宽带网进入居民家庭缓慢,就是一个例子。

美国是全球因特网革命的领导者,但宽带目前在居民家庭中的普及率并不高。据统计,在韩国,近2/3的家庭拥有宽带接入,而且宽带网的平均速度达到每秒3兆,是绝大多数美国宽带系统的2倍左右;在日本,据预测,有40%左右的家庭在底也将采用宽带上网,速度可快到每秒12兆。而在美国,接入宽带的用户只有15%,而且宽带网的速度也比韩国慢一半,绝大多数因特网用户仍在拨号上网,无法享受资讯革命带来的成果。

造成美国在宽带上发展缓慢的原因并不在于基础设施不健全。其实,美国有80%到90%的人口都已经在宽带接入的覆盖范围之内,只是宽带接入却在即将进入用户的所谓“最后一英里”阶段碰到了障碍。这虽有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在于决策的失误。

美国以颁布的新《电信法》为基础的宽带政策规定:美国各地方电话公司必须将其网路拿出来供宽带运营商共用,意在通过这样的管制,鼓励dsl(数位用户线)等采用电话交换系统参与宽带业务领域的竞争,以大大降低“最后一英里”的连接费用。然而,这一政策忽视了一些细节问题,成为阻碍宽带网入户的重要原因。

电信业入不敷出,无法收回投资,日子很不好过,世通、环球电讯等电信巨头申请破产。

受政策上“最后一英里”障碍的限制,大量闲置的宽带主干网络未能接入用户家庭。因为与窄因特网不同,宽带入户需要更多的设备建设投资。美国各地方电话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花钱铺设线路而让他人坐享其成,而参与竞争的宽带网运营商因网络泡末破灭,本来就自身难保,无力投入巨额资金。此外,宽带政策中的混乱与不统一,也影响着宽带最大程度地进入居民用户,如对于以有线电视方式提供宽带服务的运营商,就不要求其与竞争对手分享网络设施;而整个宽带业务行业与影视娱乐业等内容供应商之间也存在矛盾,互相制约。

正是这种决策上的失误,导致了美国宽带业务发展缓慢。

事实表明,越是复杂的行当,政策法规就越是要求包括细节。另外,越是走向法制社会,包含明确细节规范的法规政策就越是重要。例如,今年刚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本来是要维护业主利益的,但是由于在法规中对一些细节注意得不够,使得该条例执行起来几乎成为不可能,导致了法规失去它应该有的作用和效益。而这种决策方面的缺失,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决策过程中工作没有做细,缺乏准确的数据作为科学决策的依据。所以,在决策中把工作做细,非常重要。

当初中国从日本进口缝衣针的时候,好多人都感惊诧:一个针还要买日本人的?看到了日本针才发现,我们常用的针是圆孔,而日本的针是长条孔,这是为照顾老人们眼花而设计的。

上海内环高架桥不允许1吨以上的小货车上桥,一个月以后,0.9吨的日本小货车就在上海接受订单了。

这些都说明了日本的企业十分注重细节。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这些是不容易的,因为只有生产部、物料部、采购部、研发部、制造部通力协作,才能将这件事做好。但是如果你在决策和设计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恐怕你连操作的余地都没有了。

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占20%,其余80%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巴莱多定律(也称二八定律)。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七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八

一提起书,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本深入人心的小说——《青铜葵花》。

从这本书的名字中我什么也看不出来。我曾看《乌丢丢的奇遇》书名时,猜到了文中应该是一个叫乌丢丢的孩子去探险;《鲁滨逊漂流记》的书名,也能令人明白此书讲的是鲁滨逊流落到无人之地顽强生存的故事;《城南旧事》,顾名思义,讲的肯定是城市南部发生的老故事了。

但《青铜葵花》的书名,既令人费解,却又那么地耐人寻味。

书中的主角——青铜与葵花原本是相隔甚远的两个孩子,但命运就这样让两个孩子相遇了。青铜不会说话,却告诉了世人许多道理。葵花失去了父母,却又一次拥有了幸福。对青铜家来说,葵花不是亲人却又胜似亲人,而对葵花来说,青铜一家亦是如此。

青铜与葵花的相遇相知,是短暂的幸福。葵花离开的那日,是苦难中美丽的一幕。

是青铜一家给了葵花温暖与幸福,即使最后分离,但心仍旧紧紧地连在一起。

在第九章《大草垛》中,我甚至泪如雨下。青铜因为葵花离去,整日地思念着她,竟喊出了葵花的名字,这是一个令人潸然泪下的奇迹。

我无数次想象过:如果我是青铜,是否会像书中的青铜那样勤恳、善良、正义,为了葵花去努力挑战自己;如果我是葵花,是否会像书中那样重情重义、懂事,为了家人去外地辛苦挣钱、想办法为家人分担;如果我是大麦地人,是否会像书中那样正直、不畏强暴,在危急时刻保护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

曹先生在这本书中,给予了每个人一个光明的形象。

不讲理的嘎鱼爸爸,最后也因为儿子犯错而毫不留情地惩罚了他;调皮捣蛋的嘎鱼,最后也加入了掩护葵花的队伍;原本不愿抚养葵花的青铜爸爸,不仅同意了抚养葵花,还供她上学。在这里我想,曹先生其实想得十分周到,非常自然地为每一个书中的人物刻画性格。

当然,他的周到之处不仅仅体现在这一处上。

在第五章《金茅草》中,曾提到了青狗。青狗是谁?到后来我知道了青狗是曹先生另一部小说《草房子》中的人物后,我就去读了《草房子》。

这样,我又读了曹先生的《山羊不吃天堂草》《狗牙雨》《细米》等其他小说。所以我觉得很神奇。我想,如果以后我会成为一名作家,也一定要用这样的方法让读者阅读更多的书本。

曹先生把《青铜葵花》的苦难写得入木三分。而在苦难中的幸福,也被写到了极致。痛苦的是葵花失去父亲,幸福就是葵花有了新的归宿;痛苦的是葵花因贫穷而受到嘲讽,幸福的是青铜为她做了最美的灯;痛苦的是青铜与葵花分离了,幸福的是葵花过上了富裕的新生活,青铜也能开口说话了。

快乐和痛苦,幸福与苦难,都是难舍难分的,恰像花朵与绿叶,它们相互衬托,相依相存。

作者:余安琪。

指导老师:诸葛倩。

公众号:明日之星网络文学社。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九

狼在我的心中,一直扮演着那个令我厌恶的角色;而且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残、阴险而又自私的动物;每每想到狼,我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一幅画面:夜幕降临,狼幽幽的从黑漆漆的树林中走出来,眼中放射出的绿光像两团鬼火,在月亮下,用刺耳的声音嚎叫……然而,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后,我的思路就被拓宽了,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在若尔盖草原上,格林渐渐强壮起来,草原见证了它的成长。格林十分通灵性,它不仅不像野狼那样伤害羊群,还帮助牧民把羊赶入羊圈。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李微漪阿姨不慎跌进冰窟窿里,爬上来后发现脚被冰划破并肿得不能走路,意想不到的是,格林居然牵来一匹马给李微漪阿姨骑!这种灵性恐怕是任何动物都忘尘莫及的吧!

看了这部电影,我真切的感受到了:任何凶残的动物都有它们温柔的一面,只要我们友好地善待它们,相信它们也会用特殊的方式来回报我们。朋友们,动物的生命是短暂的,好好珍爱动物,珍惜与它们在一起的时光吧!

读狼群之中有感怎么写篇十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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