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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狼群之中有感(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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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狼群之中有感(精选15篇)
2023-11-23 21:40:53    小编:ZTFB

考核结果的总结显示,我们需要在团队协作方面作出改善。首先,我们需要对所要总结的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了解。以下是一些关于写作技巧和方法的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一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二

狼在我的心中,一直扮演着那个令我厌恶的角色;而且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残、阴险而又自私的动物;每每想到狼,我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一幅画面:夜幕降临,狼幽幽的从黑漆漆的树林中走出来,眼中放射出的绿光像两团鬼火,在月亮下,用刺耳的声音嚎叫……然而,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后,我的思路就被拓宽了,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在若尔盖草原上,格林渐渐强壮起来,草原见证了它的成长。格林十分通灵性,它不仅不像野狼那样伤害羊群,还帮助牧民把羊赶入羊圈。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李微漪阿姨不慎跌进冰窟窿里,爬上来后发现脚被冰划破并肿得不能走路,意想不到的是,格林居然牵来一匹马给李微漪阿姨骑!这种灵性恐怕是任何动物都忘尘莫及的吧!

看了这部电影,我真切的感受到了:任何凶残的动物都有它们温柔的一面,只要我们友好地善待它们,相信它们也会用特殊的方式来回报我们。朋友们,动物的生命是短暂的,好好珍爱动物,珍惜与它们在一起的时光吧!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三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四

走进图书馆,一眼就看到了它,它静静地立在那里,仿佛在等候我的到来。翻开,埋头就读,爱不释手,舍不得放下。

有人说,《重返狼群》和《小狼小狼》一样,有什么好看的?我确认为,《重返狼群》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在女作者李微漪细腻生动的描写手法下栩栩生辉,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虽然时间有限,只读了一半,但我还是能透过字里行间,感受到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的一片真情,她与格林仿佛有着天生的缘分。身为女子,得知有一窝小狼崽危在旦夕,独自一人奔波大半个若尔盖草原,百般周折,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格林。因为舍不得,放不下,才把他带回自己居住的城市,克服一切困难把他养大。

李微漪爱狼,也懂狼。和格林在一起时宛如一个“狼女”。一次,她与格林发生一次危险的冲突——格林毕竟是只狼,不是被驯化的狗。人咬狼,狼抓人,她被格林抓伤了脖子,但还是不忍心剪掉它的尖牙和爪子。因为她深深的知道,这是格林自己的骄傲与代表威严的一面,她爱的,难道也不正是格林的这份野性和不屈么?也许,把自己也当成一只狼,融入到了他们的世界,去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这才是真正懂狼的人!

《重返狼群》也使我重新认识了狼,他们聪明,他们狡猾,他们霸道强势,天生有着追寻自由与狂野不屈的本性。他们有自己的情感,也有着高贵的灵魂。它们虽是狗类的近亲,却不像狗,心甘情愿被人们戴上锁链,被人驯化,忠诚的跟随人类。格林虽被人类抚养,但一刻也不放弃自我求生的本能,随时会挣脱束缚。宁愿死去,坚决不愿让人给自己带上狗链,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

李微漪选择养狼这条路,是因为她有爱好,她有经验,也是她勇气与胆量的一种体现。我们虽不能像她那样,但可以改变对狼的看法与看它们的角度,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五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六

看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观后感怎么能落下!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观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群之中》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天,我和妈妈看了一部电影叫《狼群之中》我来把这个故事讲给你们听。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托马斯,他家非常穷,他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他和哥哥常常被坏伯母打,日子过得很艰辛。一天,他的爸爸把他送到一个富人家去放羊。富人让他和一个老伯伯一起放羊,那位老伯伯非常慈祥,他们住在一个小山洞里,洞里只有一堆火,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床和小刀,除此之外还有一只可爱的小水獭。老伯伯不厌其烦地教他怎样捕兔子、鸟,托马斯很专心地学习这些野外生存的本领,很快就学会了。一天,托马斯拎着一只小兔子回山洞的路上,突然跳出一只小狼,托马斯吓得惊慌失措,呆若木鸡。他迅速地把兔子抛了过去,小狼赶紧把肉叨走了。托马斯见了措撒腿就跑,他气喘吁吁地跑回山洞,告诉老伯伯他的经过。第二天,老伯伯教他怎样才能得到狼的信任,并教了他一些与狼和平相处的方法,他学狼叫把狼叫来,再让托马斯把兔肉送过去。狼看见了,就把兔肉叨走了,老伯伯对托马斯说:“我们要学会和动物和平相处。”过了不久,老伯伯突然病死了,托马斯非常伤心,这使他萎靡不振,因此没有捉到食物,就在他饿得眼冒金星时,一只小狼给他送来了一块新鲜的肉,托马斯非常感动。严寒的冬天来了,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小狼们正在雪地开心地玩耍。可它们并不知道死神正在一步一步地逼近它们,向它们伸出魔爪夺走它们的生命。几个猎人准备攻击狼群,几声枪响后,几只狼顿时倒在了雪地上,殷殷鲜血染红了洁白的雪地,这时托马斯看见了,赶紧救了那只曾经帮助过他的`狼。在托马斯地细心照料下,小狼的伤势很快就康复了。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和托马斯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更美好、更幸福。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还要学习他那种关心他人,能和朋友同甘共苦的精神。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七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八

一提起书,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本深入人心的小说——《青铜葵花》。

从这本书的名字中我什么也看不出来。我曾看《乌丢丢的奇遇》书名时,猜到了文中应该是一个叫乌丢丢的孩子去探险;《鲁滨逊漂流记》的书名,也能令人明白此书讲的是鲁滨逊流落到无人之地顽强生存的故事;《城南旧事》,顾名思义,讲的肯定是城市南部发生的老故事了。

但《青铜葵花》的书名,既令人费解,却又那么地耐人寻味。

书中的主角——青铜与葵花原本是相隔甚远的两个孩子,但命运就这样让两个孩子相遇了。青铜不会说话,却告诉了世人许多道理。葵花失去了父母,却又一次拥有了幸福。对青铜家来说,葵花不是亲人却又胜似亲人,而对葵花来说,青铜一家亦是如此。

青铜与葵花的相遇相知,是短暂的幸福。葵花离开的那日,是苦难中美丽的一幕。

是青铜一家给了葵花温暖与幸福,即使最后分离,但心仍旧紧紧地连在一起。

在第九章《大草垛》中,我甚至泪如雨下。青铜因为葵花离去,整日地思念着她,竟喊出了葵花的名字,这是一个令人潸然泪下的奇迹。

我无数次想象过:如果我是青铜,是否会像书中的青铜那样勤恳、善良、正义,为了葵花去努力挑战自己;如果我是葵花,是否会像书中那样重情重义、懂事,为了家人去外地辛苦挣钱、想办法为家人分担;如果我是大麦地人,是否会像书中那样正直、不畏强暴,在危急时刻保护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

曹先生在这本书中,给予了每个人一个光明的形象。

不讲理的嘎鱼爸爸,最后也因为儿子犯错而毫不留情地惩罚了他;调皮捣蛋的嘎鱼,最后也加入了掩护葵花的队伍;原本不愿抚养葵花的青铜爸爸,不仅同意了抚养葵花,还供她上学。在这里我想,曹先生其实想得十分周到,非常自然地为每一个书中的人物刻画性格。

当然,他的周到之处不仅仅体现在这一处上。

在第五章《金茅草》中,曾提到了青狗。青狗是谁?到后来我知道了青狗是曹先生另一部小说《草房子》中的人物后,我就去读了《草房子》。

这样,我又读了曹先生的《山羊不吃天堂草》《狗牙雨》《细米》等其他小说。所以我觉得很神奇。我想,如果以后我会成为一名作家,也一定要用这样的方法让读者阅读更多的书本。

曹先生把《青铜葵花》的苦难写得入木三分。而在苦难中的幸福,也被写到了极致。痛苦的是葵花失去父亲,幸福就是葵花有了新的归宿;痛苦的是葵花因贫穷而受到嘲讽,幸福的是青铜为她做了最美的灯;痛苦的是青铜与葵花分离了,幸福的是葵花过上了富裕的新生活,青铜也能开口说话了。

快乐和痛苦,幸福与苦难,都是难舍难分的,恰像花朵与绿叶,它们相互衬托,相依相存。

作者:余安琪。

指导老师:诸葛倩。

公众号:明日之星网络文学社。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九

四年级学生读《重返狼群》有感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

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十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十一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十二

故事讲述的是:几年前,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就要断气的小狼,并救活了它。李微漪紧紧抱着孤狼回到城里,给小狼取名叫“格林”,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钢筋水泥的繁华城市不是格林的真正家园,为了让格林成为一只野性十足的狼,李微漪带着格林重回荒原。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帮助格林重返狼群。

之前,我在一些书中认识的狼是凶残的。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狼不仅仅是凶残的,也是有感情的动物。比如,格林的父母是狼王,当公狼死后,母狼每天晚上都到公狼死的地方哀嚎,表达伤心、思念、愤怒的感情。格林也是一只有感情的狼,重返狼群的过程中,在狼山上,缺乏食物,格林从不吃独食,每次都把捕获的食物带回去给李微漪,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深厚的母子感情。

狼也是非常有智慧的动物。当格林还是一只未睁开眼的小狼崽时,它就会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储存体力活了下来。当李微漪带它回家时,为了不被发现,小狼崽躺在箱子里一声不吭的装死,才能在城市留下来。短短的时间内,它还学会了用遥控器控制电视。在回到草原后,格林很快跟李微漪学会了捕野兔的技能。格林懂得狡兔三窟,它总是会用爪子先按住一个洞口,把嘴巴伸到另外一个洞口上方,等野兔从洞口窜出来,就以最快速度咬住野兔。有时候它一天能捕到十几只野兔。它真的是非常聪明的狼。

另外,狼也是有尊严的动物。书中写到,公狼受伤后被一群藏獒逼到山洞里,勇敢的和藏獒搏斗,咬死一只藏獒,最后被猎人用刀活活戳死,和敌人战斗到最后一刻。母狼在临死前,为了不让猎人得到完整的狼皮,自己用狼牙把背上的皮豁开了长长的一道口子,宁死也不屈服。而狼王的儿子格林,也继承了父母有尊严的个性。当它和兄弟姐妹被人捡回家后,其他的兄弟姐妹都一个个死去了,格林宁肯饿死也不吃外人给的食物,一直坚持了五天五夜。直到李微漪的一声像狼一样的长嚎,格林以为是自己母亲发出的嚎叫,才开始进食。

读了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狼,它们真是一种有感情、有智慧、有尊严的动物。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保护动物,不乱猎杀动物。希望人和动物能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十三

狼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在我们普遍的印象中,狼是奸诈、狡猾、狠毒的角色,成语中有关狼的,都是贬义词,例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还有很多给小朋友们读的童话故事,也都是以狼为反面角色,于是,狼在我们小的时候,就已经在我们心中奠定了他(原著中全部使用的是拟人的“他”)邪恶的形象。那么,真实的狼是什么样的呢?如果说姜戎的《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真实的“狼性”,那么由李微漪以她真实经历写出的《重返狼群》,则告诉了我们狼的温情。

牛、马、狗等动物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即使是狮子、老虎之类,也可以成为马戏团的角色,但狼却是高傲的,不会被人类驯服。当李微漪将刚出生不久并即将死去的小狼崽带回自己家救活后,也曾担心过,当这只狼长大后会不会在自己睡觉时用他的牙与自己的喉咙来一个亲密接触,可是对这个小生灵的喜爱却超过了这份担忧,于是开始了饲养的历程,并给他取名叫格林。小狼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显露出所谓的“狼性”,而是像一只淘气的小狗一样可爱、活泼,当然与狗也有区别,比如每次喂食的时候,狗一般是需要等主人把食物送到嘴边,而狼见到食物时,即使知道是要喂给他的,也要去争夺一下,在他意识里,那是他捕获的猎物。但李微漪却并不是简单地要养一只宠物,而是有一个更宏伟的目标:当他长大后,将他放归草原。听起来很简单的想法,为何要使用“宏伟”这个词呢?因为在此之前,从没有人类饲养的狼能够成功返回草原的,而李微漪要实现这个目标。

李微漪让格林看有关狼的电视片,还用活鸡试探他的反应,最终证明,格林还保存着他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在她家里越来越无法生活了,毕竟城市里是不允许养狼的,于是她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格林与藏獒展开斗智斗勇——当然,年龄还小的格林是斗不过体型庞大的藏獒的,但最终“以智取胜”,将一众藏獒耍得不亦乐乎,但最终双方神奇般地成为了“朋友”——传说狼与狗是无法相融的,他们却破解了这一魔咒。当李微漪生病的时候,格林表现出了极明显的担忧,还为主人送来了他捕获的食物——这大概是狼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而事实上狼是极为护食的,在这一刻,李微漪的心被融化了……后来,一人一狼经历了许多危险,比如格林差点被后来出现的一只藏獒撕裂,差点被领地狗咬死,差点被天上的金雕捕食,差点被人类猎杀……她一次又一次地助格林度过险关,名副其实地九死一生!随着格林的长大,很多危险他自己就可以化解了,比如再遇领地狗,他成功地击败了对手;再遇金雕,竟然让金雕吃了亏……但是,人类却始终是格林的最大敌人,李微漪用心地守护着她的格林,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而格林也深深地依恋着他的主人,这一人一狼,也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李微漪努力培养着格林的狩猎本领,小格林学得也很快。后来当李微漪在草原已经吃光食物的时候,格林打猎后还会分食物给她,那股温情的显露,哪里像传说中的人与狼的对立关系?最终,在李微漪的帮助下,格林找到了他的“组织”,在狼群对他进行了重重考验后,他终于顺利地加入了狼群。她万分不舍,但她知道这是格林真正的归宿。她的男朋友亦风说,在外面有危险,希望她能把格林带回来,养他一辈子,毕竟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了。而她却说,不对,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就是自由。于是,格林成了世界上第一只被人类放归草原的狼。

在这本《重返狼群》中,也表达了一些与《狼图腾》相似的观念。很多草场已经开始沙化,面积大量减少,食草动物的数量也同样大不如前,这为放归格林制造了许多麻烦。这样的现象是怎样形成的呢?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便是草原狼的大量减少。空中鹰为王,草原狼称霸,狼在草原上本来是没有天敌的,但却因为其一身都是宝,便被人类以“除害”为由不断猎杀,人类成了狼的最大天敌。当狼大量减少的时候,腐尸病菌就会开始在草原上漫延,食草动物也开始大量繁殖,草场便会遭到大量破坏,风沙也会更加肆虐,当草不够吃的时候,食草动物同样也会饿死在这逐渐沙化的草地上……作为草原的食物链顶端,狼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论起自然遭到破坏的源头,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啊!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十四

2015-4-28近日,我读了朱铁志写的《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一文(载于《读者》2004年23期),感触颇深。作者开门见山,开篇即表明自己的观点:看一个人的文明程度,我不太在意他的学历,而在意他的生活细节;看一个家庭的文明程度,我不太在意其客厅的陈设是否雅致,而在意这个家庭的厨房和厕所;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我也不太在意官方报纸和国家电台的说法,而在意普通民众业余时间的举止。作者随后在文中写到:游历欧洲,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仅是那些灿烂的古代文明,辉煌的现代建筑,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良好的生活细节。正是那些不动声色的生活细节,构成了现代欧洲的文明精髓。那是一种经过多年积淀、浸润在燃放们骨子里的文明,也是最难模仿、非长期积累而不成的文明。对此,我颇有同感。今年暑假,我有幸随团到欧洲旅游,多次体会到了欧洲人注重细节的文明举止,同时团中部分国人许多不拘小节的不文明行为也多次“放大”在自己眼前。如:在任何一个欧洲城市的`街头,只要司机看到行人有过马路的意图,立刻会停车让行人先过;而我们某些国人,视红灯而不见照样横穿马路;在卢浮宫参观《蒙娜丽莎》画像前,导游再三叮嘱我们不准照相、摄像,可个别团友仍偷偷录相,而外国游客没有一个违反规定;在塞纳河的游船上,外国游客大多都安静地坐着,一边倾听广播的介绍(多种语言轮流讲解),一边欣赏两岸优美的景色。而许多中国游客,大声喧哗,上窜下跳地留影;购物、上车、上厕所等需要排队的地方,只要超过两人,欧洲人都会自觉地排队,而我们呢?我们这个团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场景——早上争先恐后上车抢座位,吃饭时还抢座位,晚上赶到旅馆抢钥匙。特别不象话的是,个别家长“指导”自己的孩子,利用敏捷的身手处处占得先机,全然不顾团中还有四对年逾六旬的老夫妻;我还听导游说“许多欧洲的旅馆不愿接中国团队,因为中国爱喧哗,不讲卫生,吃自助餐常常剩下很多食物或带走一些食物等等。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不禁反思我们的教育,片面强调智育而忽视德育,德育的内容“高大全”,不注重做人的“细节”教育。社会上,不文明的行为屡见不鲜,有负于我们文明古国、礼仪之帮的盛名。我希望我们每一位老师和家长,都要以身作则,从细节入手,一点一滴地影响和教育我们的孩子,使我们的下一代都能成为举止优雅、行为高尚的人。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学校近年来已经注意了这一问题,并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比如:一走进入学校就有醒目绿底白字“文静优雅、风度翩翩,是我们四小人的形象”,它时刻提醒着孩子和老师注意自己的形象;在楼梯侧面墙上贴有“上下楼梯靠右走”的标语提示牌,孩子们现在不自觉地养成了习惯;食堂就餐厅的墙面还挂有“食堂如课堂”的牌子等这些举措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老师们让我们继续努力吧!

读狼群之中有感篇十五

冬天的若尔盖大草原,干净,纯洁无暇,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眸。而在这里,将是格林与狼群回合的唯一时机,也是作家李微漪与格林相处的最后时刻。

这部电影的最初,从李微漪收养出生年仅5天的幼狼格林开始,到最终的分离可以说是格林成长的奋斗史,也可以说是李微漪与格林的情感史,李微漪不仅将格林养育长大,还教会他如何去捕猎,如何保持狼的野性,甚至为了能让格林像正常狼一样生活,和他一起来到若尔盖大草原其中的`艰辛,我们常人无法感悟得到,只能通过银频,感受他们在一起时的欣喜,捕猎时的虔诚,和离别时的感伤。

整部电影,最能撩拨我的情思是李微漪与格林最后的分别,与分别20天后的再次重逢,再次分别。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李微漪与格林感情如此深厚,一生都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依,不是很好吗?外面如此险恶,格林永远会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在一起,不是很好吗?可是,正如李微漪所说:“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是啊,格林他是自由的,他是狼。是狼,就该属于广袤的草原,就要有野性,就要有自由,不然,他就废了。

格林像是李微漪的孩子,从出生到长大,他们彼此相依,但再深的感情终将面临分离,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只能养育自己的孩子长大,却无法阻止他走出自己的怀抱,去到更加广阔的天地,去寻找属于他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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