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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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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实用17篇)
2023-11-23 23:32:4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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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一

下雨的时候,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或多或少的体验:闲暇独坐,或清宵无眠,天地不期然间被一场蒙蒙细雨轻轻笼罩。那雨声滴滴落在窗外的树叶上,落在屋檐下的空阶上,一叶叶,一声声,悠长、寂寥,犹如声声敲在心上,许多无端的清愁与哀怨,会不期然间从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涌出来。

林清玄先生曾在他的散文名篇《光之四书》里写道:“熟知中国文学的人应该发现,中国诗人词家少有写阳光下的心情,他们写到的阳光尽是日暮(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尽是黄昏(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尽是落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尽是夕阳(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尽是斜阳(斜阳外,寒鸦数点,流水绕孤村),尽是落照(家住苍烟落照间,丝毫尘事不相关)......阳光的无所不在,无所不照,反而只有离去时最后的照影,才能勾起艺术家诗人的灵感,想起来真是奇怪的事。”进而,他又想到了月光与烛光,说:“一朝唐诗,一代宋词,大部分是在月下、灯烛下进行,你说奇怪不奇怪,如果是日正当午,仿佛都与情思、离愁、国仇、家恨无缘,思念故人自然是在月夜空山才有气氛,怀忧边地也只有在清风明月里才能服人,即使饮酒作乐,不在有月的晚上,难道是在白天吗?”

林清玄先生谈到的是中国文学里自古就有的几个经典意象:日暮、黄昏、夕阳、月光、烛光。其实,先生漏举了一个同样具有普遍意义的经典意象:雨。

雨的声色与韵味,在中国文学里营造的清新空灵、深邃隽永的意境,似乎只有柔情旖旎的“月光”可以与之相媲美。月色可以疗伤,雨声可以解忧。千古以来,又有谁能够,真正避免那种生命中的寂寞与悲愁?特别是在沐浴着夜晚月光的温柔。

林先生可能把思绪集中在时光隧道了,对空间的佯谬,那风雨雷电、山海丘原没有聚焦。其实,自古以来,借雨来抒写自己情愫的诗词不计其数。雨的湿润缠绵,浸润了古往今来无数诗人词客的心灵,也浸透了浩繁厚重的历史诗卷。

最早将雨声写入诗中的应该是诗经中的《风雨》了: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到了诗歌盛行的唐代,诗歌中沐浴“风雨”的景象不一而足,各臻奇妙: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渭城朝雨亦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寒雨连江夜人吴,平明送客楚山孤”;“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愁见滩头夜泊处,风翻暗浪打船声”;“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雨,成为诗人们主观情感与客观自然对象在诗中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国人自古就有的那种“静观万物,默察于心”的丰富细腻的`情感体验与感受。

将雨声在诗中提炼为一个独特的有色有声有韵味的诗意意象的,是写下“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的孟浩然。唐代王士源在《孟浩然集》序中曾讲了这样一个诗词故事:

“浩然尝闲游秘省,秋月新霁,诸英华赋诗作会。浩然句云‘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举坐嗟其清绝,咸搁笔不复为继。”这大概是“雨滴空阶”最早在文学中出现的雏形了。王国维曾在《人间词话》中称“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为千古警句,确是的评。“淡”、“滴”如画龙点睛,千年之后,仍令人叫绝。这两句如龙之鳞爪,在空灵中闪现光芒,深刻地影响了后人。

让雨的这个意境成功延伸的是晚唐温庭筠的《更漏子》一词:

“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清新蕴藉,不事雕琢,一洗花间词惯有的铅华与浓艳。尤其一个“空”字,动中显静,衬托雨声“滴到明”,显出离情之深,而在极度的清幽寂静中,无眠之意终未道破,它不同于晚唐李后主那种“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般的浩荡感伤,显得格外含蓄深挚,湿润缠绵。难怪清朝陈廷焯曾评曰“已臻绝诣”,“结三句开北宋之先声。”的确,温庭筠的词虽是从孟浩然的诗句中脱化而出,但却用精妙之笔点染出了另外一番幽深缠绵、清新空灵的艺术新境界。那“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的雨声,自此浸润了无数人的心灵,并由此开启了宋代诗词中独有的“雨声诗意”之旅。

有宋一代,诗词中的“雨声诗意”之境如缕不绝。例如“雨打梨花深闭门”、“细雨梦回鸡塞远”、“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等句,均意境深远,令人反复回味。而晏几道的“卧听疏雨梧桐,雨余淡月朦胧,一夜梦魂何处?”黄升的“此情谁会,梧桐叶上疏雨。”万俟咏的“一声声,一更更。窗外芭蕉窗里灯,此时无限情。梦难成,恨难平。不道愁人不许听,空阶滴到明。”周紫芝的“梧桐叶上三更雨,叶叶声声是别离。”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蒋捷的“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周邦彦的“小帘朱户,桐阴半亩,静锁一庭愁雨,洒空阶夜阑未休”、虞世南的“一枕新凉眠客舍,听梧桐疏雨秋风颤”等句,虽然沾染了各自不同的心境,但词意词境无不从温庭筠的《更漏子》中脱胎而来,真是:一枝梧叶,不知多少雨声!

雨,其实也是一种自然的美景,启迪着诗人们去捕捉那一幅幅清丽的画卷: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微雨过,小荷翻,榴花开欲然”;“柳外轻雷池上雨,雨声滴碎荷声”;“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水光潋艳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小雨芊芊风细细,万家杨柳青烟里”;“花树得晴红欲染,远山过雨青欲滴”。

雨,还可以启迪诗人们美丽的想象和别出心裁的比喻: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调雨为酥,催冰做水,东君分付春还”。

雨,寄托着诗人们人生处境中各种不同的感慨:

“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大自然普通简单的雨声,有时会融入诗人们怒澜般的情海波涛。更多的时候,会伴随诗人们走过一段缠绵清寂的心路: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廉纤小雨池塘遍,细点破萍面”;“萧条庭院,又斜风细雨,重门须闭”;“细听当窗雨,看两两相依燕新乳”;“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每一个有名的词人,都在他的诗词中留下过关于雨的体会。

《冷斋夜话》中记载了苏轼的一则故事:“东坡友爱子由,而味着清境,每诵‘宁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在贺铸的《半死桐》中,这种“夜雨对床”的怀念举动,上升为悼亡的绵绵悲痛:“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也许这其中包含着太多的感伤,苏轼又恨这样的“夜雨对床”,他另有词:“孤负当年林下意,对床夜雨听萧瑟。恨此生,长向别离中,添华发。”这样的情景,在宋词史上与苏轼并称的辛弃疾的词中也有反映:“记取小窗风雨夜,对床灯火多情。问谁千里伴君行。”“夜雨对床”自此成为一个怀念亲友的“成语”。

诗意的雨声,不但滴穿了整个宋代的词史,而且顺着历史的脉络一路湿润蔓延下来,直到清代,纳兰性德还在悼亡的哀婉中不厌其烦地化用这一意象:“此恨何时已。滴空阶、寒更雨歇,葬花天气。”而曹雪芹则在《红楼梦》中写道:“秋风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俨然是一曲繁华谢幕时的末路悲歌了。

在新诗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诗意的雨”是戴望舒的《雨巷》。这也是诗人的成名作。有意思的是,这首诗正是在借鉴“丁香空结雨中愁”的古典意象的基础上,塑造了一个在雨巷中徘徊的女郎形象,一种寂寞惆怅的情绪在优美的旋律与流畅的节奏中反复地回荡,我们不妨一起来欣赏这首诗:

《雨巷》。

戴望舒。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寂寥的雨巷,

撑着油纸伞。

像我一样,

像我一样地。

默默踟躇着。

冷漠、凄清,又惆怅。

她默默地走近,

走近,又投出。

叹息一般的眼光。

她飘过。

像梦一般地,

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

像梦中飘过。

一枝丁香地,

我身旁飘过这个女郎;

她静静地远了,远了,

到了颓圮的篱墙,

走尽这雨巷。

在雨的哀曲里,

消了她的颜色,

散了她的芬芳,

消散了,甚至她的。

太息般的眼光。

丁香般的惆怅。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飘过。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古往今来,听似单调的雨声,在诗人们灵敏的心弦上,曾弹奏出了多少情韵悠长、余韵袅袅的心音;看似混沌迷离的雨的世界,曾被诗人们开拓了多少清新灵动、缠绵蕴藉的抒情空间!

在世俗的生活中,我年轻的时候,是在农村劳动,每当下雨时,我不喜欢穿上雨衣,感到总是那么憋气,总喜欢冲在雨中,让那雨,不论大雨小雨,就淋滴在头上、身上、脖颈里,沐在雨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清新爽朗感觉,以后才知道,这确实是雨的空间中增加的负离子起到的清新作用。当然,那时是年轻,有健康的体魄。

在穿越长长的岁月喧嚣与尘埃之后,在那不期然抵达的每一场温柔的雨中,我已经不会栉风沐雨去“冲雨”了,可在我心中还保留着沐雨的习惯——变成了一种意念。我还是喜欢让这颗疲惫蒙尘的心,沉浸在那清润的氛围中,当不期而至的雨降临的时候,我的意念就会“冲进”雨中,可以恢复宁静舒适与清新灵动,可以思量那些雨中的清唱。

这种沐雨的情结,也许不是那种檐外滴沥、满阶郁勃的愁绪,那是些心灵在雨的滋润下不期然结出的一种“花瓣”,就像千千心结的释放,也许它们并不耐看,然而曾经开放。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二

不知从何时起,我悄悄地喜欢上了葫芦丝音乐。现在,不但爱听,还喜欢在写作之前自我陶醉地吹奏一曲葫芦丝再动笔。似水流年,聆听时光,品味美好,喜欢的文慢慢品,喜欢的歌静静听,愿文字和音乐相伴一生。

汪国真诗中说:凡是遥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是一种诱惑,不是诱惑于美丽,就是诱惑于传说。是啊,在孔雀起飞的地方,彩云之端,钟灵毓秀,人间仙境,那里传说着天上人间不老的故事。在傣族民间流传着一个非常美丽的传说,至今让人感慨和向往:很久以前,一次山洪暴发,一位傣家小伙子抱起一个大葫芦,闯过惊涛骇浪,救出自己的心上人。他忠贞不渝的爱情感动了佛祖,佛祖就把竹管插入金葫芦,送给了勇敢的小伙子。小伙子捧起金葫芦,吹出了美妙的乐声,顿时风平浪静、鲜花盛开、孔雀开屏,都在祝愿这对情侣喜结良缘、吉祥幸福。从此,葫芦丝便在傣族人家世代相传,不管男女老幼都会吹奏,不论是在江中划龙舟,还是在广场上赶摆,或是在竹楼里饮酒欢歌,时时处处都可以听到美妙的葫芦丝声。

十多年前,单位同事从云南旅游归来送给我一盒“月光下的凤尾竹”葫芦丝音乐光盘,还向我绘声绘色地讲起西方版纳的风土人情,听后真让我眼谗,恨不得马上生出一对翅膀飞过去看一看。当时条件差,我家里还没有电脑和网络,只好利用晚上值班的时间在单位办公室一台老式电脑光驱上一遍一遍放着听。

葫芦丝是云南少数民族乐器,被称为“东方萨克斯”,略带鼻音的发音,犹如抖动的丝绸那样飘逸,让人听起来即优美又亲切。古人曾赞“彩云之南独神韵,绕梁三日音不绝”。就着那份皎洁的月光,吹奏着葫芦情丝、梦里水乡、山寨情歌,那婉约浪漫的韵律,令我如醉如痴。

如今,我已人到中年,沧海桑田,花开花落,往事早已淡淡如烟,心事也已淡淡如菊,放下了许多爱好和梦想,唯独对葫芦丝情有独钟。听着葫芦丝那柔和、婉转、淡雅、缠绵、细腻、圆润的音调,脑海中总会出现一幅幅优美的画面和场景,越过时空,透过千山万水,仿佛看到了清清的山泉、皎洁的月光、葱郁的凤尾竹林和独具特色的竹楼。月光如水,洒在西双版纳这片美丽富饶的地方,微风轻拂凤尾竹,像一层绿色的薄雾在舞动。美丽的月色透过竹林,如梦如幻,和着光影的斑驳,摇曳生姿;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竹楼里,美丽的.姑娘深情地凝望窗外,竹楼外,痴情的小伙吹奏起婉转、缠绵的葫芦丝,表达着温柔细腻的情感,倾诉着心中的爱恋;风吹竹动,竹林与风儿一起翩翩起舞,多么优美的旋律,悠远中带着飘渺与空灵,如一壶月光老酒,醉了今夜相约的人儿。葫芦丝那种超凡脱俗、和谐优美、亲切自然的表现力和穿透力,柔肠百转,摄人心魄,醉人心魄!

没有音乐的世界将会一片荒芜。音乐,确实是一种让心灵得以安静和充实的东西。雏鹰,因有翅膀而在蓝天自由飞翔;人,因有梦想而奏响生命的乐章。有人说:“很多的梦,无法遥望,还可以遥想;不能相守,就梦想翅膀。”绝美绝仑的葫芦丝曲子,如月光下静水般天籁之声,就与我的写作梦紧紧地连在了一起,它不但能解除我烦恼的心绪,而且还能修身养性,激发生命的活力。当我夜灯下伏案写作时,一边敲打着键盘,一边放着葫芦丝曲子,那委婉曼妙的乐曲入耳入心,心有一种被丝丝缕缕缠绕的奇妙感觉,激发了我写作的灵感,文字伴着曼妙的音律汩汩而出,行云流水般在屏幕上流淌着,那悠扬委婉、意味深长的音律,清新而柔美,绵长而回旋,引领我走进了一个浑然忘我的自然纯美空间。

走近葫芦丝,就走近了一种高雅的情怀。在生活比较困难的日子里,我用稿费买了一支心仪的葫芦丝,闲暇时间,到书店查阅关于葫芦丝入门的资料,在熟悉了基本指法后,很快就学会了第一支葫芦丝曲子《婚誓》,音符在指尖滑落,浪漫在心头燃烧。一首灵魂最深处的完美音符,犹如良师诤友,让我心静,令我陶醉,所有的烦恼忧愁,皆在葫芦丝的旋律中得到化解。闲暇时间,我就搬一个马扎坐在阳台上,闭上眼睛静静聆听那幽幽的葫芦丝音律,让心灵在一杯香茗中回味,在一首乐曲中沉醉。

葫芦丝就像一件为健身而设、为养生而制的神器。职场的竞争、工作的压力、快节奏的生活,身心疲惫不堪,让优美的旋律在指间流淌,就成为了最好的减压方式。中医学上早就有五音通五脏的医学理论,“脾好音乐、闻声即动而磨食。”葫芦丝演奏中有三大技巧,那就是气息、指头、用舌,这些与经典养生健身方法相一致,养生中有“呼吸到脐,寿与天齐”之说,而吹奏葫芦丝时气息收放正好气沉丹田,是一种极好的有氧运动,增加肺活量。都说“十指连心”,手指与心脏、大脑密切相关,吹奏时手指灵活运动,且舌尖轻抵上额,呵出秽气,鼻引清气,有效地促进了大脑血液循环,减缓大脑萎缩,有助延年益寿。

岁月因经历而懂得,生命因懂得而精彩。现在,我经常在网上下载葫芦丝乐谱,学习演奏生活的乐章。每次吹奏葫芦丝,都会将全身心融入到音乐的世界里,忘掉了年龄,忘掉了烦恼,获得了快乐。如丝绸般飘逸的葫芦丝声,声声入耳,激情和灵感盈满心怀,伴着美妙的音律潜心写作,即使清贫也是一种美妙幸福的享受。在这初冬温暖的阳光下,将成长的每一步串成一首诗行,书成一段文字,组成一曲旋律,在点点滴滴的幸福中感悟生活、享受人生。

飘逸云烟曼妙声,空蒙山水籁天音。小小的葫芦丝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斑斓色彩,把我一颗浮躁的心惭惭带入了一种禅境。虽然没有面向大海的意境,却有春暖花开的惬意。我爱美妙悦耳的葫芦丝,它是我心灵亲密的伴侣,是它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生命充满了活力!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三

晚饭后,老公去了儿子的房间看作业,两人在争论一道数学题,父子俩时而争的面红耳赤,时而朗声大笑,暖融融的小屋里,温馨充满了角角落落。

我起身去厨房煲一锅山楂罐头汤,先是用竹筷将山楂逐个去核,再加冰糖用微火熬煮,二十分钟以后端上了桌。我给每人盛上一小碗,自己则盛了一大碗,尝尝味道还真不错,很有小时候吃的那种山楂罐头的感觉。酸甜的味道迅速将我带回到童年记忆中去。

小时候,我们管这种山楂叫糖球,母亲到现在还这么称呼。现在细想一想,这种称呼实在欠妥,所谓糖球,应是粘了糖的那种,似这种没经过加工的原料,其实叫作山楂。记得小的时候,母亲从集市上买回来一网兜子,姐妹几个过了一把山楂瘾。聪明的姐姐还顺手藏起几个留作他日独享。姊妹几个这么飚着劲的猛吃,开始还感觉不出什么,到了晚上麻烦可就来了,胃里极不舒服,哩心,晚饭也没胃口吃,个个趴在床上淌涎水,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这事后来成了姊妹之间相互取笑的话柄。

参加工作以后,单位里有同事回家探亲,带回来一大袋,又让我过了一次山楂瘾。这次比之前更糟,一连几天胃都不舒服,从此对这东西只可轻尝,不敢纵食了。可是,每次一见到那种沾了糖的冰糖葫芦,晶莹剔透的外衣罩着娇艳欲滴的.玲珑心,玻璃球一样的抢眼,那种又酸又甜的味道立时涌上心头,滑过舌尖,欲望自心底里垂涎,总忍不住挪步上前,买它一根,压压口水。那儿时的山楂情结,就像是系在心窗的风铃,微风轻摇,便会叮当悦耳,快乐瞬间弥漫了心房。那种诱惑,让人无法洒脱的拒绝。而今,我的山楂浓汤也吊足了儿子的胃口,他大呼过瘾,要求再来一碗。我告诉他,这种东西吃多了会很难受,并向他讲述了以前的经过与感受。父子俩边喝汤边听的聚精会神,我的绘声绘色也给故事增添了趣意。临了,儿子突然打断了我:“妈妈,我也想吃一支冰糖葫芦!”看来,传统的美食是胃无法拒绝的诱惑,祖先的智慧真的是宽广怡人,就连正喝着山楂浓汤的人也还仍然惦记着冰糖葫芦。我答应儿子,明天一定给他买一支回来,但今天不能再多喝了,儿子很听话的答应了我。

睡前,我去儿子的房间给他掖被子,听他在睡梦中喃喃呓语,“我要那根大一点的!”口水自嘴角流出来。哈,这小子,此时怕正做着冰糖葫芦的美梦呢!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四

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之余大概都有一点爱好或情趣,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年龄,为了潇洒,打发时间,有的去旅游,有的去钓鱼,有的去打牌,有的去唱歌,有的去作画……而我对这些都不感情趣,却偏偏与文学结下不解之缘,直到现在仍是情有独钟,始终不离不弃。同伴们都在取笑我:这么大岁数了何苦呢!还想当个什么家不成?我憨憨的一笑,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父母被折磨的实在没有法子,就叫姐姐们读书、讲故事给我听。不知为什么,一听到姐姐念的课文我就安静下来,还时不时问这问那。特别是每当听到姐姐绘声绘色地讲故事的时候,我会美的如醉如痴,憨态可掬。每每看到这些母亲说她的心就像开了花一样。

父母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于是,姐姐们就有了分工,教我认字、写字、查字典,当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的时候。高兴的姐姐们一个个捧起我兴奋扭曲的脸,亲吻着我的额头,情不自禁的呼喊着:“我弟弟太聪明了——”

终于,我上学了,那一年我13岁。学校来了位新老师,听说我勤奋好学就主动邀我到她的班里——这位老师叫李广智,是个大姑娘。至今我还记着她。

总算有了一个系统学习的机会和环境,老师说要好好珍惜争取全面发展,父母也说,姐姐们也说。可是,除了语文和语文有关联的政治、历史、地理能学好外,其它算术、珠算、物理等一概不感兴趣,怎么也学不好,不论怎样努力。有一段时间老师把语文课给我停了,专攻算术和珠算,结果还是一样。老师实在没辙了,就对父亲说:“看来这孩子只是与文学有缘了,就随他吧。如果真能把语文学好对于他来说将来也会有用的。从此,老师就对我的语文格外上了心。

记的在四年级的一次春季运动会上,老师留下一篇名题作文《运动场上》。在这篇作文里我大显了一把身手,什么动词,形容词连贯着来,把运动场写的动起来,活起来,热起来了。这篇作文在全校是范文,并在学校的操场上当着全校师生朗读了这篇作文。得到了一致的赞扬。老师笑着拍着我畸形的肩膀:“好好学吧,你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老师有意无意的一句话,却使我的作家梦做的一发不可收拾。

初中在离家15里地之多的公社。没有办法逾越这种难堪的局面。只好辍学在家。

在家能做什么呢?别人都到生产队里劳动去了 。而我只有把自己埋在文山书海里,因为一心想当个作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除我的孤独、寂寞与痛苦;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眼前的困难、龌蹉与潦倒;只有这样才能活出个名利双收的人样来。我多么希望这一天能够早日到来啊。

于是,我每天除了读就是写,甚至茶不思饭不想,写的焦头烂额,神魂颠倒,昼夜不分。我的执着和痴迷,感动了县文化馆的两位老师,一位是老馆长汪荷清,一位是年轻的创作员于崇军。他们常常把我接到馆里,悉心指导,百般呵护。那时馆里每年都有几次文学讲座,从全国各地请来的大名家。在两位老师的引荐下,我先后认识了刘绍棠,迟松年,李国文,方冰,邓刚,马加等;我市作家李述宽,包泉万,张安阳,张中和,林和平,张忠军,张涛,佟畴等。在这些名家大家的指点下,我的写作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于是,我更加迷恋于这些作家们的鸿雁捎书,鸿雁频繁地传递着作家们的亲切关怀热切希望,又带去我的殷殷期盼苦苦述说。在作家李述宽老师的帮助下,我还免费参加了一连几届的《鸭绿江文学讲习所》函授班和《杜鹃文学讲习所》,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也算个小有名气的文学青年了。正当我和作家、编辑、文学青年们新婚燕尔,交往密切,如胶似漆,难舍难分的时候,家境发生了变化。

姐姐们陆续出嫁了。我是长子,弟弟要结婚,妹妹要上初中。父亲领着我们兄妹三人过活,家庭的窘境和尴尬摆在面前。原来一个劲支持鼓励并千方百计地想办法为我买各种资料、背着我接触作家的父亲,突然改变了态度。坚决命令我开店挣钱,先养活自己。

为了生计,也为了苦难的父亲不再伤心。万般无奈,只好在村口开了一个食杂店。

面对着这一切,父亲很是着急。无论怎么劝,我就是不吱声,已有一个多月没说一句话了。父亲又急又怕又没有办法。偷偷地到市里找来了李述宽老师。

待我醒来发现坐在李老师的怀里,他语重心长地说了很多很多,说指望着文学挣钱,当作家吃饭,是异想天开的事;说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读了几本书,认识了几个作家编辑就一定能成为作家。就你的学历、资历、知识面、生活面等等还相差甚远。我觉得他第一次对我这样刻薄严厉。他还直言不讳地说:“他们出于对你的情面和爱惜,又不愿意伤害你,只能说一些鼓励和恭维的话,你却当真,这就很不值得。人什么时候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解决了温饱,才能有心思、有情趣解决文学问题。现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已有许多作家诗人纷纷下海经商了。你为什么不能以这个小店为契机?把小店经营管理好,然后成大店,然后在有精力的情况下,再考虑是不是当作家的问题。这样不好吗?”

那一天他古今中外说了许多,也举出很多很多的例子。我的心豁然开朗。是的,自己什么都能做好,为什么就不能在这方面干出一番事业呢!

从此,我兢兢业业,苦心经营,服务周到,待客如宾。几年功夫小店就有了起色。经济条件有了好转,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埋藏已久的文学梦又开始复燃,蠢蠢欲动揪着我的心。我不得不挑灯夜战,常常爬格子到天亮。因为,偶尔来的灵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又为突来的思路,妙语连珠,不能及时记录下了而耿耿于怀。所以,就纠结在文学与商业的苦恼中。

朋友打趣说:“就你写的这么杂,究竟要当小说家,散文家,杂文家,还是诗人哪…… 我看还是踏踏实实做个商人吧——”

我调侃道:“这些都写好了不就是文学家了?当个儒商不好吗!”

“轰——就你?”满店的人都笑喷了。

虽然风风雨雨,一路坎坷;有时也是半梦半醒,爱恨交加,经过三十多年的磨砺终于有了今天的衣食无忧,自给有余。在常人看来我不应该再这样清苦和孜孜不倦了,应该满足了,开始消遣享受了。毕竟年岁已去,青春不再。

然而,我却老不守节,旧梦如初,春心浮动,热情洋溢,黄昏情浓,越发不能自拔。虽说已没有了当年的文学气氛与环境,也没有了当年的人脉与激情,甚至找不到了当初的一切。可是我好像越来越能找回自己的感觉,一有闲暇的时间就沉迷在文学书里,还是常常写到深夜。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如何。

现在又学会了电脑,用一个手指头在键盘上捅出行行诗句,篇篇文章既方便又惬意。就是读书查找资料也十分快捷准确。闲来无事,对着电脑美美地想:有这个东西帮忙我该成作家了。哈哈……自己笑了:又是南柯一梦!

这时,想起一位文学家的告诫:“文学只能是精神食粮常常来充实一下自己是可以的……”那么,就这样继续充实下去吧,咱就别提什么家了。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五

在这座喧闹的小城中,嘈杂的音浪惹得我心烦意乱。在多重束缚之下,唯有那葫芦丝是我最好的精神慰藉。

在那棵梧桐树下,妈妈一脸正色地对我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千万不能退缩,咱们别的东西没有,就是不怕苦!”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课堂上,大家都十分认真地学习,我也不甘落后。老师耐心地一遍遍给我们讲乐谱、教我们按音孔。我看着旁边的同学都露出志在必得的神情,而我却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野鸭子,混在人群中,我读不准乐谱,捏不好音孔……响亮的乐曲顿时奏响了,可这声音在我听来却像在宣判我的死刑……第一次的作业是吹奏《金孔雀》。

你相信吗,对音乐一窍不通的我竟然得到了音乐老师的赞扬,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老师温柔的目光,亲切的话语:“小英虽没有过人的天赋,但人家肯努力,也不怕吃苦,所以人家进步飞快……”我的嘴唇再次不住地颤动着,心里默念道:“葫芦丝,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六

春夏交替时分,我总喜欢带着女儿去田间走走,感受一下春天土壤的那种肥沃和酥软,嗅一嗅被和煦阳光沐浴过的泥土的芳香。

那日晌午过后,天开始阴沉,风已起,窗外树叶沙沙作响。我却忽然有去挖野菜、顺便淋雨的冲动,这种想法马上得到女儿的热烈响应。她一蹦三尺高,习惯性地去找了把铲子,拿了食品袋,换了一双早被冷落的鞋子,做好了出门的准备。我一边穿衣服一边打趣女儿:“不怕弄个落汤鸡?”女儿开心地说:“正好免费洗澡,还能给家里节约水电。”我被她幽默风趣的话语感染着。

娘儿俩下楼,丝丝暖风拂过面庞,我俩的心情完全没有被这天气所影响,女儿一路欢跳,纯真的笑脸完全脱去了每天上学死气沉沉的模样。

这时候的田地,除了麦地还没有任何绿色,只有那规整的一道道刚刚耕耘过的黄色泥土在彰显着它的伟大和活力,边上那些树已是浓郁葱葱,树叶在不停地舞动着唱着它的歌谣。远远望去一副很别致的景观,无形之中让人对生活满是信心和希望。

由于刚刚养种完,地里几乎找不到任何野菜的影子。女儿在地头杂草中终于发现了一片苦菜,高兴得大喊,我一看,苦菜还特别小,但物以稀为贵,于是左手扶着菜头,右手拿着铲子一根不落地挖了。看着女儿在田间欢喜地走来走去,还不住地感叹:“老妈,这地踩上去松软松软,真舒服。”

七十年代,野菜对于农村大多家庭完全不是为了换口味,而是主要菜肴。常常记得这个季节,早晚饭桌上都会有野菜,蒲公英、马齿笕、灰灰菜等等,但最多就是这苦菜。一放学母亲就会递个竹篓,于是我成了我们家挖苦菜的主力军。

当时农村三三两两大人小孩挖苦菜,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只要是我们几个玩伴一起挖苦菜就是最开心的时候,一边挖一边玩耍,说说笑笑一会儿竹篓就满了,刚满的时候苦菜叶子还直愣愣很鲜嫩,为了能多放点,我们按呀按的,直到踏实得按不下去,这时叶子也被按压得无精打采焉儿了。挖满篓子,我们几个便坐在地头,等着太阳落山,只要太阳不下山,是不会回家的。

那时候我们穿得都是直筒裤,我的裤子总是长,记得母亲说为了多穿两年。于是一进地里就得挽起裤卷,等回家时,裤卷里、鞋子里满是泥土,抖落半天才能收拾干净。

接下来就摘菜,把苦菜的黄叶子,根上的胡须都摘掉,然后冲洗干净,下锅烧煮几分钟,捞出来放置在冷水里,等第二天一部分凉拌吃,另一部分用大缸子腌制成酸菜。

最讨厌的就是挖过苦菜的手,泥土和苦菜根上的白色汁液混合粘在手指上,黑乎乎的,不使劲儿搓半天是洗不掉的。但吃着自己亲自挖回的'野菜,虽然很苦,还是特别骄傲和兴奋。

其实,那时候每一次挖野菜就是对大自然的一种亲近,一次回归、一次融入、一次历练。自己与野菜结缘的日子贯穿了整个童年,每每想起总是别有一番滋味,丝丝快乐仍悠然于心。

后来生活条件逐渐好了,我家饭桌上仍然有野菜的影子,但今天的意义已不同往昔。

特别是城里人,大鱼大肉吃多了,肥胖了,“三高”了,才怀念曾经只为填饱肚子的野菜的味道。于是野菜也摇身一变,成了当今饭桌上最令人青睐的一道美味佳肴。就连我也一样,一进饭店,免不了点一盘苦菜拌杏仁。这或许不仅仅是换口味吧,更多的是怀念曾经溜走的时光而已。更或是野菜的功效正迎合了今天人们的健康理念。比如苦菜,清热解毒、凉血、利尿;蒲公英清热解毒;马齿笕凉血止血;灰灰菜补血最好等等,都是食物又是天然药物。如此佳品,怎不让人留恋!

我忘不了野菜的味道,更忘不了童年整天挎着篓子穿梭在田间挖野菜的日子,那是幸福的、快乐的。有关野菜的记忆塞满了我整个童年。

特别是野菜漫山遍野的时候,它总是撩拨着我萌动的心,所以每每这个时候,我不会错过它们。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吃野菜,更多的是,田间地头的野菜总是能唤起我的童心、童趣。我喜欢那种纯真的味道,伴着泥土的芳香,偶尔有柳絮飞过眼前,迷恋着童年那毫无杂念的淡然。

“老妈,雨下大了。”女儿的喊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是,雨有点大,头发已经被打湿,衣衫也有了湿气。我并不急于回家,这淋雨好像也是那些年常常有的事情。再者,春雨的拍打并不猛烈,温柔的像娇羞的少女,也恰好潮湿了自己躁动的心。

女儿的小身影还在田间不停地穿梭,一会儿挖、一会儿猫着腰寻找,比起童年的我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也忙起身,废了好大劲才挖了一袋子,总算不虚此行。

回去的路上,雨还在不停地下着,我和女儿约好每周日挖野菜,女儿开心地笑着,露出了那两颗虎牙。相信有一天,她也和我一样,会有一种野菜的情结,更能懂得人生就应该像野菜一样平和自然、像野菜一样沉默与坚韧。唯有这样,才能理解和融入人生真正的春天。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七

周末,去五星街寻觅心仪的早点。面对林林总总的早点难提胃口。信步向西,一个不起眼“酸菜搅团”招牌扑入眼帘,再定神细看,果真是卖搅团的,虽然店面不大,装修甚是简朴,但食客还不少,不觉口舌生津,于是进店落座,也没问价钱,便迫不及待地示意老板“来一碗”。

搅团,玉米面食的一种,容易消化,老少皆宜。做法虽简单但做好却也不易。关键要在火候和稀干上做文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物质匮乏,玉米面也被人们变花样做成主食,搅团是主要的一种饭食,帮助农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饥荒。

数分后,一碗热腾腾的搅团便摆在面前,外加一碗酸菜汤。学着其它食客的样子,我先从搅团碗里剔一疙瘩搅团,放到酸菜汤里蘸一下,便急急放入口中,这时一股新玉米的香味,酸菜的酸味,大蒜辣子的冲味便在舌尖萦绕开来:还是哪个味,好吃!享受美食的同时,心里由衷佩服这家老板的生意经。物欲横流、竞争激烈、人们讲究吃穿的今天,做生意就得有一种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思想,相信这独树一帜的搅团店,一定会赚的钵满盆满。

一碗搅团告罄,肚了虽胀得不行,但还是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是啊,有年头没吃搅团了。母亲尚在农村老家时,偶尔回家经不起我的死缠烂打,母亲会给我做一顿,但嗔怪还是少不了的:“现杀的土鸡你不吃,偏要吃这个,你看现在谁吃这东西,这点苞谷面还是跑了好几家才寻得,臭小子,尽给我找难题。”母亲的心思我懂。现在,在农人的眼里,搅团已很少有做了,拿它来待客,会伤及自己的面子,我们很少回来一趟,母亲想让我们吃点好的.。得知我们要到家,便捉鸡洗肉,边劳作还不时向路口张望。见我要吃搅团,心里不免有些落寞。现在母亲也进城生活了,想吃一顿母亲做的搅团,便成了一种奢望。记得党校路有一家早点摊子卖有,我光顾过几次,后来党校路拆迁,那家搅团铺子也不知去向了。屈指算了,四个年头未尝其味了,遗憾啊!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家六口人,属于人多地少的家庭。好在父母勤俭持家,日子还是过得去。但三天两头吃搅团是再也寻常不过的事了。每当夜幕降临,母亲对着我们笑呵呵地说:今儿晚吃搅团吧!姐弟几个高兴的手舞足蹈:吃搅团了,吃搅团了。其实,我们几个心在不搅团,而在于搅团出锅后的锅巴。母亲给我们几个分工:老大烧火,老二剥大蒜捣辣子,老三看管老四。这才到厨房洗锅,炒酸菜汤,烧水。待锅里水开后,母亲便将黄澄澄的玉米面倒进锅里,用擀面杖顺着一个方面搅动,一小会儿,搅团糊糊便成型了,它冒着莲花般大小气泡,一阵浓香便在灶间荡漾开来。母亲是做搅团的高手,在我们老家一带小有名气,左邻右舍的大姑娘俏媳妇都是她的徒弟。她做的搅团口感细腻,没有小面粒,炒的酸菜汤爽口开胃,尤其是搅团锅巴黄脆,厚实,香。闻得香味,我们姐弟几个便在锅台上一字排开,耐心等待让人垂涎三尺的搅团锅巴。做搅团的最后一个工序是把搅团糊糊装进水瓢里,再一小片一小片掉到事先准备的一个装有凉水的大水盆里,这时要注意摆臂和用力要均匀,否则搅团会大小不一,一来影响形状,二来影响口感。搅团糊糊在母亲的操作下,一个个母子分离扑进水盆,就好像是夏日里一个个精沟子娃娃扑扑腾腾掉进了池塘。搅团们一个个横七竖八在水盆里躺着“待命”。这时锅巴也炕脆了。由于烧水前在锅底抹了菜油,揭开的锅巴是个整块,呈锅状。我们不哄抢,因为母亲有规定:这锅巴不能吃完,得留上一小半招待客人,我们一人分得一块后四下散开了。父亲当着村上的干部,家里人客大,来客了免不了要做几个下酒菜,肉和蛋类欠缺,留下的搅团锅巴便起了大作用。母亲将这些锅巴掰成小块,用油炸酥,出锅时撒些盐巴,葱花,味精,一盘香喷喷的油炸锅巴便做好了,很受客人青睐。不大功夫,盆里的搅团冷却了,父亲也从田间回来了,一家人围在桌前,你一碗我一碗,一大盆搅团不知不觉底朝天。母亲灶间刷锅洗碗,父亲吆喝我们洗脸洗脚上床睡觉,一天的日了就这样在搅团的酸辣香味中结束了。

问老板:现在搅团还有锅巴没?老板头摇得像拨流鼓:没有,这城市里哪能做得成,包看我这搅团吃的人多,但还是没有农村里铁锅猛火做的好吃。老板说了真话。

是生活水平提高了,还是人们把以前的苦乐日了遗忘了,搅团已慢慢地从人们的生活中淡去,使我百思不得其解,只是搅团这个美食记忆,一直萦绕在心田挥之不去!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八

我的老家在北京的南边大约有四百来公里,不远,也不太近。但是在二十四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去过北京。那个时候,北京给的我印象就是课本上的天安门和万里长城,要不就是那神秘而古老的故宫。可以说,我对北京的印象是纯粹而天真的,是心中最美丽的向往。

虽然我小时候没有去过北京,北京给我的信息却是铺天盖地的。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总理都住在北京城里,这些可都是经天纬地的伟人呀;戏匣子(收音机)里、报纸上也经常说着北京的消息,天天有,时时新。我感觉,那个时候的北京离我们很远,很远,可能是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到达的地方。

其实六岁那年,我是有机会去逛北京城的。我爷爷的姐姐也就是我老姑的女儿在解放前就嫁进了北京城,听说还嫁了一个老革命,死后还进了八宝山,日子过得还可以。我六岁那年,爷爷要进北京城去看望他的姐姐。我是爷爷的大孙子,爷爷也想带我去北京城见识一下,开阔一下眼界。爷爷反复地叮嘱我,叫我准备好,和他一起去北京。

那个时候,我们农村没有公共汽车,更没有私人跑交通的个体户。要去北京,得先在村里、公社里开好证明,再早早起床,去我们地区坐通往北京的汽车。那天,爷爷是凌晨四点钟就起了床,当他叫醒我,说要去北京时,我看了一下黑乎乎的天,对爷爷说,天太黑了,我不去北京了。说完,我就又倒下睡着了。

虽然过了好多年,爷爷还一直用这一句话来开我的玩话。爷爷生前经常说,呵呵,当年叫你去北京,你被叫醒了,用手揉了一下眼,说天太黑了,不去北京了,话一说完就倒在炕上呼呼地睡着了,呵呵,呵呵。我小时候,对当年的情况还有一点印象。随着年纪的增大,我对当年的情景印象就越来越模糊了。有的时候,我都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的进北京情节,在没有开花时,就烟消云散了。后来,我和众多的同龄人一样,开始了紧张而艰苦的求学生涯,开始了从农村到城里的长征。小学、初中、高中,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下来,对进北京这件事也早就束之高阁,无瑕顾及了。只是到了高三,我在县高中里,碰见了一个北京来的插班生韩勇。

韩勇说一口标准的北京话,儿语音特别显眼,和我们说的话差别很大。韩勇戴一副金边近视眼镜,脸很苍白,人也很瘦,平时和我们的话也不多,上完课就走出校门,回自己在县城大街边上租住的地方睡觉。韩勇说,你们住的宿舍也太脏了,哪有二十多人一起住在一大间房里的,那是人住的地方吗?!我才不敢去你们宿舍睡觉呢。

我们上学回家,还是这么睡的`,韩勇怎么会这么说呢。韩勇说,在北京,孩子从小就睡在自己的房子里,不和父母一起睡的。听到这些,我大吃一惊,心里想,原来北京人是这么讲究呀。

韩勇还说,你们可能感觉你们的县高中不怎么样,可是在我们北京,你们学校的名气可非同小可。韩勇还说,他之所以跑了三四百公里来这里读书,是他爸妈通过熟人走门子、托关系才来到我们学校当插班生的,当个插班生可真的不容易。后来,我听说,韩勇的爸妈是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在医院里好象都是主任级的。

因为我的学习还可以,帮韩勇讲过几道数学题,因此我曾经幸运地成为极少数被邀请进入韩勇宿舍的男生之一。我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单间,就在县城十字大街边上,好象是个二楼,位置很繁华,是当时我们县城的中心区。虽然现在想起来,那个房间也不怎么样,可是在当时我的眼里,自己能够有一间房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里简直就是天堂。

韩勇的学习成绩很是一般,一考试,我们经常在总分上把他拉下二百来分。这个成绩按照我们河北的高考成绩,什么学校也上不了的。可是,韩勇却一点也不在乎,还说自己进步太大了,考上大学一点问题也没有。高考前一个月,韩勇被他的爸妈接回了北京,并一举考上了北京医学院,这个消息把我们班的全体同学惊了一个目瞪口呆。这样的好学校,我们尖子生也不一定能够考得上,而韩勇竟然能够考上了,太不可思异了。

后来我们才明白,原来我们河北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完全是两回事,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原来北京城里的孩子,比我们拥有多得多的特权。后来,我还听说韩勇大学毕业后去了德国留学,后来就回国做医疗器材生意,听说发了大财,是最早富起来的那一批人。再后来,就再也没有听说韩勇的消息了。

高考后,我去上海上大学,在我们班三十七个同学中就有三个北京同学,说话和韩勇的腔调完全一样,做派却各不相同。他们是三种性格、三种脾气、三种人品,一个孤傲,一个随和,一个好强,以至于就有了三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孤傲的,全班没有一个朋友,男女同学都烦他;随和的,和全班同学的关系都不错;好强的,在班里有多少朋友就不知道了。

三个北京同学的命运也各不相同。孤傲的那个,因为在大二旷课被开除了。这个同学一点也不可惜,因为他根本就不正干,绝对的一个泼皮无赖,据说现在德国流浪,音讯皆无。好强的那个,毕业后去中国公安大学教书,不久就辞职,当了律师,现在好象去加拿大陪孩子读书了,也没有什么联系了。

随和的那个,进大学一个月就因去外边饭店吃饭和一伙刚劳改回来的人打架,被学校记了四年的大过,在大学毕业前一个月,又因故与我班一个男同学打架被开除了,这个就十分可惜。因为我班的那个男同学本来就十分欠揍,人品太差。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个男生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就因徇私枉法,收了人家的钱,被关进了班房。而这个被开除的同学,虽历经磨难,现在却也是事业有成,在全国各地开了十几个店,相当兴隆。

毕业后,我就来了海口,好象是来到了天边,离北京的距离是越来越远。可是真的没有想到,不到半年,我就有了去北京出差的机会,终于在一九九二年第一次进了北京。当时的北京,四处也是破破的、旧旧的、脏脏的、乱乱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第一次到达北京的晚上,我就喝醉了,醉了个一塌糊涂。我好象记得,第一次进北京,住的是京都饭店。

从此以后,我去北京的机会就越来越多了,也顺便逛了好多地方。北京的天安门、故宫、长城、十三陵、颐和园都已去过,可是,不论我逛多少地方,再也找不到那种童年时的感觉了。特别是近几年,北京的车越来越堵,人越来越多,空气越来越污浊,雾霾越来越浓,环境越来越差,人际关系越来越淡薄。我感觉,现在的北京,早就不是我小时候一心向往的北京了。小时候的北京,早就悄悄地离我而去了。

特别是最近两年,我母亲去了北京,儿子也在北京读书,我进北京的频率越来越勤。这两年去北京的次数,几乎超过了前些年的总和。前几天我去了一趟北京,专门看母亲和儿子。可是,我没呆上几天,就感觉鼻子特别难受,头整天晕晕的难受,象喝醉了一样,一个劲地疼,连呼吸都感到困难。因为亲情使然,我还是咬着牙呆了几天,没有给母亲和儿子说。

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北京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既深爱又有恨,既熟悉又陌生,既向往又背离。我之所以仍然爱着北京,是因为北京城里有我的至亲,有我这一辈子永远也无法报答的人。我之所以恨北京,因为我对这个污染得如此厉害的城市越来越没有感觉了,因为它早就将我小时候的美好向往破坏得体无完肤、支离破碎。说实话,我对北京已经没有感觉了。

我是一个单纯而善良的人,小时候如此,长大后也如此。我喜欢读书,诸子百家,无所不喜;我也喜欢写作,各种文体,都会信笔乱来。但是,我有我的原则和底线,绝对不搞网恋,绝对不会异想天开。我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我也向往我心中的美好。平时有空闲的时候,我喜欢把我的所思所想付于笔端,在夜深人静时,洋洋洒洒,一蹴而就。

今天晚上突然想到了北京,就信笔把我的感想写了下来。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九

老舍,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

“我爱北京,我更爱今天的北京。”这是生于北京,并在此生活和工作长达42年的“人民艺术家”老舍生前的一句肺腑之言。爱北京、想北京、写北京,构成了老舍浓厚的北京情结。

在北京长大成人。

182月3日,老舍降生在北京西城护国寺后面的一个名叫“小羊圈”的曲折狭小的胡同。这里的居民大多一天只吃两顿饭,且住在夏漏雨、冬透风的破屋子里。他后来在《勤俭持家》一文中回忆说:“像我家,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然后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粮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们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自幼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使老舍能够更多地接触下层人民,体察生活的艰辛。

老舍1岁半时,在正红旗当皇宫护军的父亲,因抵御八国联军进攻,在镇守北京正阳门的巷战中负伤阵亡。最后,侵略者攻进了城,在挨家挨户烧杀抢掠时,闯入了老舍的家。只因当时熟睡中的老舍恰巧被这些洋鬼子掀翻的一只大木箱子扣在下面,才侥幸躲过了一难。

此后,老舍的母亲每月仅得到清政府发放的饷银一两五钱,比父亲在世时的薪俸少了一半,且发得越来越不准时。为了维持全家人的生计,老舍的母亲不得不拼命地洗衣、缝补,把大批的衣裳揽回来做。

母亲坚强、豪爽、勤劳、诚实、待人热忱的品格,以及爱清洁、爱整齐、守秩序的习性,给老舍以深刻的感染和影响,后来他在《我的母亲》一文中,深怀感谢之情说:“我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平和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1905年,老舍在正觉寺开始了他近3年的私塾生活,后转入西直门大街市立第二初等小学校、南草厂第十三小学。小学毕业后,亲友们一致认为他应该去学手艺挣钱,以减轻家庭负担。老舍却毅然坚持要继续升学,于1913年1月23日考入北京市第三中学。只上了半年,他又偷偷地考上了一切费用全免的北京师范学校。

5年后,年仅19岁的老舍以品学兼优的成绩毕业,被任命为京师公立第十七高等国民小学校校长。由于工作出色,他于199月30日被提升为北郊劝学员兼教育部京师通俗教育研究会会员、公立北郊通俗教育讲演所所长。

这期间爆发的“五四”运动,深刻地影响了老舍,正如他后来所说的:“没有‘五四’,我不可能变成个作家。‘五四’给我创造了当作家的条件。”在当时勃然兴起、势不可挡的白话文运动的冲击下,已有一定文言体散文和旧体诗词底子的他,开始着了魔似的偷偷用白话文练着写小说。不过,这些习作绝大部分没有发表过,他也没想去投稿。

19春夏之际,老舍从西山养病回来,搬到由自己兼管的京师儿童图书馆去住。当时,他志在学习英文,便参加了缸瓦市基督教堂举办的英文夜校。在夜校,他与宝广林和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许地山等结为好友,并通过宝广林结识了“伦敦会”派往燕京大学任教的牧师埃文斯。

客居英国写北京。

通过已返回英国任教授的埃文斯推荐,老舍受聘为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华语讲师,聘期5年。他于1924年9月14日乘船来到伦敦,起初与来此留学的许地山合租一套房子,整日沉溺于小说创作的许地山对老舍产生了影响。此后,老舍又搬了几次家,多是廉价的学生公寓。

像许多身在异国他乡的人一样,来伦敦还不足半年,老舍便寂寞难耐,开始想家、想母亲、想朋友、想北京、想故国。正是这种浓烈的思乡之情,激起他最原始的创作冲动。他后来回忆说:“我们幼时所熟悉的地方景物,一木一石,当追忆起来,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好多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我们所最熟悉的社会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总是最亲切的。亲切,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这种作品里,也许是对于一人或一事的回忆,可是地方景况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写作动机之一。”

1925年,他回忆着自己在北京教育界任职时的一幕幕经历,开始在东方学院图书馆里创作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断断续续一年后才完稿。有关当时的写作情景,他后来回忆说:“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些,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

适逢国内《小说月报》主编郑振铎正在伦敦,老舍就把《老张的哲学》原稿拿给他看,得到的评价是“很好”。不久,这部小说在《小说月报》1926年7月号上,以本名“舒庆春”开始连载,第二期即改署笔名“老舍”,半年后才登完。次年,这部小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因其文风幽默,“京味”十足,对北洋政府统治下的北京教育界的黑暗和混乱状况写作真实、揭露有力,故而轰动一时,销路很好。

此后,老舍继续沿着这条创作路子,又写下了第二部长篇小说《赵子曰》和第三部长篇小说《二马》。当《二马》开始在《小说月报》上连载时,老舍已离开伦敦,在欧洲大陆游历了3个月后,于1930年春返回祖国。

成熟的“京味”作家。

1930年至1937年11月,老舍在济南和青岛工作、生活期间,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创作丰收期。其中,《骆驼祥子》的问世,奠定了老舍作为一个成熟的“京味”作家的重要地位,这部作品也成为现代中国文学的经典之作。

《骆驼祥子》的创作灵感来源于老舍与山东大学一位朋友的闲聊,这位朋友在闲谈中,说起他在北平时曾接触过的一个人力车夫的故事。朋友说这个车夫曾买了一辆人力车,后又被迫卖掉,如是者三买三卖,到头来依旧一穷二白。老舍听后脱口说道:“这可以写一篇小说。”继之,这位朋友又说,有一个车夫被军队抓了去,谁料因祸得福,他乘着军队仓促转移之际,顺手偷偷地牵回3匹骆驼。老舍说道:“自此,从春到夏,我心里老在盘算,怎样把那一点简单的故事扩大,成为一篇10多万字的小说。”

老舍开始进行资料积累工作,首先去信向生长于北平西山一带的齐铁恨先生打听骆驼的生活习惯,因为西山脚下有许多养驼人家。很快就得到了回信及有关的简单介绍。由于对骆驼没有真切的认识和感受,老舍感觉到,要写这部小说,就必须以车夫为主,而以骆驼作点缀和陪衬。于是他决定,把骆驼与人力车夫祥子结合在一块儿写,而骆驼只起到引出主要人物的作用。

老舍又分别写信给自己的哥哥、表哥、同学以及有关的专家,打听关于骆驼、洋车、车厂以及人力车夫的琐事,打听有关的口语字、词。他甚至还利用回北平给祖母操办80大寿之机,采访熟悉上述情况的下层百姓。

在此基础上,老舍一鼓作气开始写《骆驼祥子》。这部作品从1937年1月起,始在《宇宙风》杂志上连载,一期两段,年内刊完,后来被陆续翻译成26种文字、以38种不同的译本流传海内外。在这部优秀的小说中,老舍通过对主人公祥子在北平的7次行动路线的具体描写,使人们对书中的古都北京的认识更加立体。

一代“人民艺术家”

1949年7月,客居美国纽约的老舍,收到一封来自解放了的北平的信,信末附有郭沫若、茅盾(沈雁冰)、郑振铎等30多位知己好友的联合签名。信中说:“第一次文代会即将在北平举行,老朋友们已经全部聚在北平了,惟差兄一人,回来吧,老朋友!祖国的文艺繁荣等着我们的笔,包括你的笔……”

这封信就像是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巨大召唤,让老舍归心似箭。他刚做完手术不久,就急匆匆地辗转回国,于当年12月11日抵达北京,很快受到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亲切接见。此后,老舍担任过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除了继续写些小说、散文之外,他还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投入大众曲艺事业和话剧创作中。

转眼到了1957年,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指引下,老舍开始创作《茶馆》。他从清朝光绪时期写起,写了北京的一个大茶馆,通过到该茶馆中来的形形色色的人来反映整个社会。

这年7月,《茶馆》剧本在大型文学刊物《收获》创刊号上发表。1958年,它被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搬上话剧舞台,每次演出都是观者如潮,盛况空前。

半个多世纪以来,《茶馆》一共在国内外上演了400多场,它不仅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保留剧目,而且还曾于20世纪80年代漂洋过海,在联邦德国、法国、瑞士和日本等国上演,颇受欢迎。作为老舍的代表作之一,《茶馆》已然成为新中国话剧史上极富艺术魅力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杰作。

老舍具有浓郁的北京情结,可以说,没有在北京长期生活和工作的经历,就没有老舍那些优秀的作品。是北京古老而厚重的文化沉淀,给了老舍创作的源泉。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

初识石羊是孩提时在母亲讲述老一辈背盐的往事中,那时石羊在我的意象中她只是一个出盐的地方;再识石羊是念小学时,在一次父亲的训话中偶然提及,原来父亲曾在那里上过学,原来那里还有孔庙、孔子铜像,原来那里还有在父亲那个时代大姚的最高学府。后来相继上了初中、高中、大学,我对石羊的认识就不再局限在以上的意象中了。然而我对她的向往却越来越强烈。

她离我的家乡桂花并不远,但俗人可能就是俗事多,多年来总未能成行,十二年前父亲的去世使我惧怕了,因为我的脆弱,我不敢去追寻他当年的脚印。这种遗憾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心里堆积,使我心头又多了一块心病,连只要有父亲的梦里就都会有石羊的影子,或许父亲到现在还经常去那里吧。我想我真的得下决心,得找出时间去一趟石羊,对,是一定要去的。

去年,我终于如愿以偿循着父亲当年的脚印踏上了这块我神往多年的故土。我的身心终于与她交融了。

站在这块土地上我才知道原来我并不是很懂她,我知道的仅仅是她的一小部分。然而在其间我能依稀的感觉到石羊的盐文化、儒教文化曾盛极一时。当被称为蛮荒之地的云南的大部分地域还在沉睡的时候,她就已经醒来,并且用她的盐文化和儒文化诠释着她的魅力。如果把她比做一位母亲的话,那么她身上的盐就是滋养周边儿女的乳汁,深厚的儒家文化便是她丰富的精神财富,她就这么年复一年不辞辛劳的哺育和培育着下一代。

如今,古老的盐都她那曾经拥有过的繁华,失落得很彻底,只能从依稀躺在路边的建筑中还能看出点。然而站在了这块土地上她的过去、现在就犹如一副画展现在眼前。岁岁年年,人事沧桑,当所有的繁华都曲终人散的时候,悠悠的香水河和石羊孔庙依然向人们讲述着石羊古镇曾有的辉煌。

石羊古称白盐井,系蒙氏时有羝(公羊)舔土,掘地取卤得石似羊而得名。关于这个地名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龙女牧羊》。追溯历史渊源,始于西汉,唐初置泸南县,后更名盐泉县,属姚州都督府统辖。天宝以后,属南诏管辖。在宋时曾是南方丝绸之路的一个重要驿站,商贾云集,这里有着由财富堆积起来的繁华,现今仍有许多当年用青石板铺成的`人马驿道遗址,各种骡马蹄印清晰可见;还有那充满氤氲湿气的古盐井还能让人触摸到历史的痕迹。建于明洪武年间的孔庙和清康熙年间铸成的孔子铜像、南北相对峙的南北二塔、“封氏节井”大型浮雕、古时的“七寺、八阁、九座庵”和穿镇而过的石羊河(古称香河)上的三步两座桥无不折射出盐文化鼎盛时期的繁荣景象。

座落于石羊镇象岭山脚下的孔庙及孔子铜像是整个古镇的灵魂。整个孔庙占地面积6584平方米,建筑面积1616.8平方米,由大成殿、天子台、朱子阁、仓圣祠、明伦堂、东庑、大成门、泮池、月拱桥、照壁等建筑组成。整个建筑格局采用中国古代宫殿衙署的庭院形式布置,讲究纵横轴线,突出主体建筑,两侧对称排列次要建筑,形成一组颇具规模的建筑群。大成殿殿顶用黄、绿、蓝、三色琉璃瓦覆盖,门窗、木柱用朱漆彩画,整座建筑雕梁画栋,金碧辉煌。门头上有乾隆、康熙等历代皇帝、名人所题的“万世师表”、“与天共参”、“圣集大成”等匾额,红底金字,光彩夺目,殿内供奉有始铸于康熙38年,铸成于康熙47年(1709年),高2.3米,重2.5吨,世界上最大、铸造时间最早、工艺最精湛的孔子纯铜像。看着头戴冕冠,手捧朝笏,仪态威严,正额端坐的孔子铜像,使我想到当年父亲前往石羊求学的历程,父亲的仁爱、聪慧、睿智或许与石羊深厚的孔子儒家文化的底蕴有着些许的关系。我虽不才,但是我依然在心底有那么一个小小的小心事,所以从不信什么神佑的我,就在那天却在孔夫子的铜像面前就那么虔诚的跪下了,口里还念念有词。不为别的,只是想让我能更象我的父亲。

在孔庙的东西两庑供有孔子七十二贤人塑像,七十二贤人的形态各异,栩栩如生。里面还保存有一块著名的封世节井浮雕,浮雕由6块大理石直缝拼成,高2.2米,宽4.1米,画中有人物80多个,马28匹,刻绘于道光二十一年(1842年),其画面上部为石羊名赋,中部为石羊风光,下部为明末清初张虎带兵攻石羊的历史事件。是明清时期石羊历史的一个缩影,被外界称为刻在石头上的清明上河图。

在孔庙座落地象岭山脚,香水河南北还有始于汉,盛于唐的古盐井。早在西汉,白盐井就已发现食盐并挖井取盐,先后开辟井硐百余口,各井硐一直划分为五井区:即观音井、旧井、乔井、尾井、界井等五井区,至明清时期,共有盐井56井;至1949年前,尚有涉卤井70余口。曾有诗云:观旧乔界尾五井,熬卤制盐财源开。大灶小灶鸡窝灶,桶盐盆盐佛像盐。车水马龙羊城郡,万贾云集四方交。一泓卤水千年味,两岸青山万寿青。时至今日,灵羊井和庆丰井仍在使用之中。看着这些古盐井,眼前似乎又浮现出当年我的曾祖父母们从老家出发爬山越岭前往石羊背盐的情景,心里有几许涩涩的酸楚。那是怎样的一种艰辛,现在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的。

这里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民间集会较多,有“龙王会、观音会、开井节、杨梅节”。我来时并没有赶上集会,可是对一个比较好吃的人来说,在这里真的可以解解馋,古镇的风味小吃颇多,有椒盐饼,黄粉汤,酱米线,盐焖鸡,菜盒子,金钱酥,眉毛酥,油炸果,抓饼,锅贴,枣子糖等,其风味既有皇室传统,又继承滇味的精华,使人赞不绝口,深受游客喜爱。对于我来说我最情有独钟的还是椒盐饼、盐焖鸡和锅贴,当然了这里的小土饼那可是好吃的不得了,如果你真来到这里了你可千万不能错过了。

当要离开,回眸相望时,心中总还是那样的牵挂,总还是那样的不舍,我只能再次和她约定,只要有时间我还要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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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一

我喜欢玉,钟情于她,所带的配饰项链手镯都是玉的,黄金柜台络绎不绝人群我不屑一顾,而漫步珠宝店,总是不由自主在玉石柜台前停留,目光被熠熠闪亮的玉吸引,是翡翠,还是和田玉,亦或是我们家乡岫岩哪个品种的玉?我一眼就能分清,而且玉质的优劣,雕工的粗细,玉有否俏色、棉絮、裂痕等大体能辨认出。人们怕买专了,常警告说:“买玉要有内行人引领。”可我不用,一到玉市场,像个行家里手,又像遇见久别的恋人,急急地行走在玉石中,恨不能一下子把全城的玉都赏个够。

在玉石市场,买玉人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玉遇有缘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玉好像有通天的灵性,当你一见钟情,即使囊中羞涩,也会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的事儿是看玉,岫岩产玉,在离我家100来里的山区,每次老公答应开车陪我看玉,我都乐得手舞足蹈。那里是玉的世界,更是我的乐园和天堂。

我选玉,不注重她的价值,看重的是她的个性和艺术。

那日,我和老公去岫岩买玉,无意中走上一个商场的三楼,这里几乎没有顾客,我们来到,令卖玉的商家眼睛一亮,家家把灯打到最美最亮迎接我们对玉观赏。信步其中,一家以人物雕刻为主的玉件把我吸引,那人物有一定的场景在里面栩栩如生,有拉磨的,有渔翁打鱼归来的,石玉天然混成,少有人工粘连。我当即选了两件,一个笔筒,一个是人物像。笔筒树根的形状,前面盛开俏色的梅花,韵味隽永。人物像刻的是古代一个打柴归来的老头,长长的胡须,宽大的袖子,下山像遇见了熟人,耸着肩憨憨地笑,嘴上还叼个烟嘴,身后的柴禾白灰相间,纹路自然清晰,啊,太美了!对着妙趣横生的老头,你怎能不生出各种神态与之打趣?不由得,我目光转向卖玉的主人,这是一对母子,母亲优雅风度,儿子诚实稚嫩。

“这雕工是谁做的?”

“是我和一个工人。”小伙子说。

我上下打量,真看不出,二十二岁的小伙子有这番手艺。“你雕刻的玉与其它家不同,不落俗套,有个性,我欣赏。”

小伙子憨憨笑着,帮我们把买的玉件送到车上。

“有机会,你要深造学习,好好努力多出精品,我还会来的。”临走,我摆手对他说。

“别看他们现在在一个不起眼费用低的地方卖,将来一定会做起来的。”回去的车上,老公预测。

玉市场,逢迎大众求富贵的玉件比比皆是,如玉白菜等,缺少有个性的精品。为此不少人惋惜,雕工粗糙,寓意平平,白瞎好玉料了。我也深刻体会了这一点,市场上,会说话的玉就是人们谋生工具,再好的玉都是筹码,是流通的商品。比如河磨玉昂贵,为赚钱,当地人把植被完好的河道翻个底朝天,迫使河水改道,时断时续,河石、沙子曝露于天,无人还原。于是市场上,玉价因稀少而疯涨。

“再买玉,我们不买炒得高的玉,就买自己喜欢的,摆在家,百看不厌,和她对话,那心情多好!”多次光顾玉市场,我和老公竟然想法一致。玉,使我们懂得什么是美,对以往的生活更加热爱,对所爱的人更加珍惜。

站在玉的面前,我能感受到玉的呼吸,玉的眼神,我看她脉脉含情,她看我温柔缠绵,她博大的内涵等待慧眼,等上千年,仍然默默无言。

这就是玉的心怀,玉的情结!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二

那天下午,我和两位嫂子去我们村子的后山沟里挖野菜。

说起我们村子过去的后山沟,荒无人烟的,沟沟坎坎,还有那些黑黑的窑洞洞了,人的确有点害怕。那些窑洞是祖辈用自己的双手修建的幸福家院,在这里,家家户户都有。听老一辈人说住窑洞,冬暖夏凉。现在的我们未曾住过,看见这些窑洞,想起当年人们生活的艰难和困苦。那是祖辈一撅头一撅头挖下的家,现在都成了废墟了。那黑黑的窑洞,曾经是多么的幸福家园啊!

山沟沟的土地是一家分一行子或几行子,家家户户都有地,路又不好走,播种也难,机器进不去,全凭人工播种收割。村民提起就来想哭。不种怪可惜的,种吧累死累活的,一年收不了多少。在说了人们去种地时,都是三五成群的,害怕那些窑洞。

自从前年政府修了路,外地人也承包了地,土地种上了牡丹花。可是路还没完善,还在继续修缮中,人也在沟里进进出出的多了。现代化机器也走进去了。每年的四月份牡丹花开了,这里一块是白牡丹,哪里一方是红牡丹……颜色可多了。每年四五月份来我们后山沟沟赏牡丹,游人还不少了。我们称它“后花园”了。村里的人都说:党的政策就是好!我们山沟沟的小路变大路了,穷沟沟变富沟沟了,路都一直通到北京城去了。

今天我们走小路去挖野菜,因为大路正在修建,不让人走,危险。我和嫂子三人分别提着手提袋子,笼子,拿着小铲子。嫂子们都比较熟悉这山路,因为嫂子经常去这里干活,我在嫂子的带领下,沿着崎岖的山路,一会儿攀援,一会儿下坡,我穿的高跟鞋比较难走,深一脚浅一脚。我第一次走这山路,看着这一层层的梯田上,种满了牡丹花,花蕾才显露出嫩嫩的幼芽儿。在太阳的照射下,那些牡丹花株个个生机怏然,我们生怕踩着或是碰着,小心的走着。山路左一转右一弯的里程,我攀草扶枝的跟在嫂子的`后面。

不过还挺快活的,一会儿,就来到了沟道里。山沟里的两岸上,花可多了,向上看两边的迎春花都开着黄灿灿的,在春风中笑的开心,开的热闹,你拥我挤的。有的花开盛了,春风一吹,落了满地的金黄,我们踩着,我还时不时的捡拾起来,这真是: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古人云:花无百日红!这速速飘落的花,这满地的金黄。

这时,我想起《红楼梦》中林妹妹葬花的情景来!令我伤感了。这满山的崃坎上的花,这一片那一溜的黄中黛绿的迎春花,那墨绿墨绿的颜色,那金黄色的颜色。在枝头绽放,在枝头垂落的。啊!低头又瞧见这星星点点的碎花,颜色也很多,有白色,有红色……,藏于在那深绿色的叶子中,有的竟然偷偷的好像在向我笑。再看这一片,那一片绿油油的野菜,我们快人快手的挖着。

啊!我瞧着,看着,想着,这满山遍野的花开了又落了。落了又开!我就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曲《葬花吟》了,自觉有些悲伤。又唱了《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两位嫂子听罢,又给我拍手,又竖起大拇指点赞,叫好。

嫂子说:“你又挖野菜,又折花的,还拍照的……。现在还唱歌,有你来我们真开心啊!你嗓子也真好,声音亮!下星期你放假还带你来呀!你再唱给我两听,你挖了多少野菜了,我看看?”当她两回头一看时,竟然是满满两塑料袋子了。嫂子忍不住又夸奖我了:“你干啥都麻利,挖野菜我们都挖不过。花也看了,相也照了,歌也唱了,菜也没少挖,能媳妇。”夸的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们一起回家吧!提着这装满一袋子一袋子的绿色野菜,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走一走,歇一歇我边走边唱着《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歌声在美丽的山沟沟回荡,幸福的生活再向我们招手!在向我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招手啊!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三

来回一百二十里的路途,我全是在盯着摩托车的后视镜瞧着自己的头发了。一路上,长发随风飘扬,感觉好极了!

记得小时候,我的头发很长的,而且发丝较多,随便用手一挽便是一大把。小学快毕业时,鬼使神差,我背着母亲偷偷来到邻居家将那一头秀发剪了去,成了所谓的“学生头”,母亲也无可奈何。后来头发慢慢长长。初中时候,因为学习比较紧张,和同桌商量,我俩都把一头秀发剪成了那种短短的很男式化的“青年头”,我俩低着头来到教室,就怕同学们嘲笑。果然不出所料,我们刚进教室门,班里就掀起轩然大波。有同学戏称说班里现在多了两个男生,弄得我和同桌好一阵子别扭。那时候我们这儿的女孩子是不兴剪短发的,男不男女不女成啥样。然而剪了就很难再蓄养起来,这样“不男不女”一直持续了十年。记得后来结婚时,因为没有那一头长发,当然也插不上漂亮的花朵,新娘子的娇媚仿佛一下子逊色很多。于是心中发恨一定要留长发。可惜婚后事情繁多,家庭,工作,孩子,学习,考试……女人的千千心结终究没有时间去梳理。

后来在合肥学习时,看到众多妩媚女郎,心里痒痒。我难道没有女性的温柔么?这样想着,便愤愤然,觉得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纯粹是因为头发所致。因为发短,所以感情仿佛也就不细腻。你看《红楼梦》中的女子,哪一个不是秀发翩翩?哪一个不是情意绵绵?《长生殿》中,唐明皇和杨贵妃闹别扭,唐明皇将杨贵妃贬出宫门,贵妃娘娘伤心至极。当高力士去看望娘娘时,贵妃唱到:“思将何物传情悃,可感动君?……哦,有了,这一缕青丝香润,曾共君枕上并头相偎衬,曾对君镜里撩云”,于是剪下一绺青丝,装在匣子里,作为她的残丝断魂。那皇帝老儿觑青丝肠断魂迷,重新召见娘娘回宫。可见,青丝对于女人来说极其重要。看《长生殿》这一小段,更让我对长发痴迷。仿佛看到杨玉环悲悲戚戚惹人怜爱的`样子,于是,心中升腾起对长发的渴望。留吧!

同学笑我,说我的性格不适合留长发,可是,自从稍微知道修饰自己的时候起,就有留发的渴望。于是,在理发师的摆弄下,我的三寸短发马上变成了“鸡窝”,枣红色的,卷卷的。姐姐看到我第一眼就说:“嗯,挺不错的,很像玩具洋娃娃。”就这样,我顶着“洋娃娃”的脑袋每天来往于教室寝室之间。“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看着这“洋娃娃”的头发一天天变长,心中就满是欢喜。那么短的头发,每天梳过来捋过去,以为如何如何漂亮,现在想来,当初扎起来的小辫怕真的像老鼠尾巴了。不知道是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呢?头发和渴望一样疯长,半年时间,我的头发就很像样了,长长的秀发披在肩上,自我感觉真的很好!

年初去了一趟六安,在白云商厦一楼,趴在栏杆上向地下超市望,竟然痴痴地看着服务员小姐的长发入了迷。所有的服务员都是长发,而且都用那种咖啡色的带着浅浅的丝网的发卡将头发挽住,现出一个蝴蝶结,显得清爽利索。那种不修自来的气质因为头发的衬托,表现得淋漓尽致。干练,整洁,连人的内心仿佛都梳理的井井有条。当然,一个成日里头发乱蓬蓬的女人是不讨人喜欢的,给人的感觉是不优雅的,最起码反映出她目前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比如说《诗经伯兮》中云:“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因为思念的人儿不在眼前,没有心思装扮自己,就难免蓬头垢面了。于是不觉抚摸自己的头发,这三千万的烦恼丝我该如何去打理呢?女人的心思纤细如发丝,这所谓“剪不断,理还乱。”唯有将这这些丝丝缕缕紧紧编扎捆绑成髻,秀发如云一般高耸,才仿佛将心事打点。

呵呵……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

女人和秀发仿佛天生就有一种难解的情缘。古人有诗云:

朝起采花对晨妆,褪去金钗三两行。

非是爱他摇曳态,聊借鬓边一支香。

古人借云鬓来展现自己的女装,娴熟和柔媚。现代女性也知道秀发是女人极其重要的装饰,多种多样的发型可以衬托出女人的无限魅力,或柔情似水,或动人心魄。殊不知,每每听到歌曲中有关秀发的唱词内心有多大触动。“你那美丽的麻花辫,缠那缠住我心田,叫我日夜地想念那段天真的童年……”“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你想,当柔软的发丝参差地如瀑布般地披在肩上时,体现出来的那种婀娜多姿该是多么美妙!

写着写着,就又有了去弄头发之心。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四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无人的岛就在我的心中酝酿,仿佛母亲孕育胎儿,经过十月怀胎,这个岛也应该面对世人了。

这个岛,应该种上一棵苦楝树,就像我童年的家门前的那棵一样,笔挺,树叶大而颇密,到秋冬时候,就会结一种果,不能吃,但拣拾起来玩耍,甚是有趣,树还可以随意攀爬,矮处枝丫不多,但也会有一两个岔口,盛夏时,天气炎热,双手抱紧树干,两脚跨着树皮,爬到一个不高的岔口躺着,正可以躲过一个毒辣的正午。鸟儿喜欢在我家的.苦楝树上筑窝。我放学分明的听到雏鸟的叫声,很伶俐的很惹人爱怜的像一个弱弱的音符弹出的音乐,我少不得喊上调皮的兄长,搬来木梯,到树上搜,哟,好几个窝!嫩嫩的鸟儿睁开眯缝着的小眼,瞅我,我不忍心惊扰它们,它们的妈妈也许正忙着为它们觅食,回来不见了宝宝怎么办?只好下去,另外找有趣的事情干去。譬如,到池塘边捉蜻蜓等。

这个岛应该还有一条溪涧,就像我童年时随母亲三更半夜到田埂边插秧一路陪着我的那种。溪涧少不了有蚂蝗,贪玩的我不知何时就被母亲落下了,我干脆到溪涧边淌水,好丰茂的野草,用脚一脚踩下去,陷下泥巴,再用力拔起脚时,就隐隐作痛,一只蚂蝗用力地咬住我的小腿不放,用手去抓,一点用处没有,听老人说过,要等蚂蝗松开,得天打旱雷。想起就怕,怕了就哭,沿着田埂放声哭去,把母亲唤来,母亲喊姐姐把我带回家,燃着一根柴火,烧去,蚂蝗就松口了。但下次,我仍不怕,仍在田埂踱步,故意让母亲忘了我。如此,又可以有一个踩野草,淌水,不幸又遇到蚂蝗的清晨。我长大后,问起母亲,为什么就放心让我一个人丢了?母亲说,溪涧的水浅,除了遇到蚂蝗,没有其他危害,农人很多,一个小孩在路上大抵没有事,只是你那时特有情趣。

这个岛应该还有一块空地,上面长满各色各样的野花,就像我童年屋后的那片空地一样。我每逢放学,就绕道去那一片空地一趟,比其他小孩快一步,把那红彤彤的桑果摘了来吃。野蜜蜂也多,摘果子吃时少不了要摘上一条藤子,扎一顶帽子,把整个头、脸遮个严严密密,蜜蜂只管在我头上那一丛绿飞舞,伏在上面也不蜇我,我索性躺在软绵绵的厚绒绒的草垫子上面,吃那熟透的汁多味甜的桑果。等我吃过一轮,动作慢的孩子寻觅着来了,我正好可以回家了。

这个岛应该还有几只鸡毛婆娑的母鸡,在咯咯的歌唱,等着我,就像同我童年溪涧边的那个树丛中的那几只母鸡那样。不知在哪个早晨,一声不哼,脚步轻轻地来到它们身边,逐只捉了,用食指探进它的尾部,确定是否会有蛋生出。知道有蛋的那天正午,我走得比别人快,一个劲儿往空地走,母鸡不很乖,跟我打地道战,往日在树丛中扒开野草就能找到的白生生的圆溜溜的鸡蛋不见了。该没有人来过,得四野寻。沿着溪涧慢慢搜索,远远看到几枚亮闪闪的蛋,被溪水冲刷得光滑、洁净,也不知是否就是母鸡产的蛋。好大的喜悦!我快步冲上去,小心把蛋取上,放在自己的衣兜里,用手一摸,蛮实在,蛮沉重的感觉。

这样的岛在我的生命里,该是很难寻着了。我只好去寻。寻到沙巴去,远离了世俗,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快乐了一回,但,带不回这岛;寻到普吉去,在异国的海边,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怀,但,也只能是与这岛匆匆一别。那么生活中周边的岛也去看一下吧,于是,少不了逛一下平沙岛、海寿岛、上川岛、下川岛、半月岛……这些岛,都有我心中的岛的影子,相对宁静,相对古朴,但,这还不是我心中的岛。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五

今年10月30日农历9月18日恰好是星期天。爱人的舅舅村子里过庙,爱人鼓动我去赶庙。我是不喜欢热闹的人,所以很不愿意出门。这一段时间,因为一些琐事,心里很是烦乱,自然更不愿意出门了。怎奈两个孩子听说要赶庙,千磨万缠非得去。不忍心看孩子们祈求的眼神,带着十二分不情愿出了门。

汽车行驶在柏油路上。两眼望见的是空阔的田野。麦田麦苗经过前几天的雨水的洗礼,是一种娇翠欲滴的绿。白杨树的叶子叶脉有些微黄,那一丝淡淡的柔柔的黄意,昭示着秋已尽冬已来。天空不再蔚蓝,有一抹冬天的印痕,太阳也有些微黄。风,很是凄凉。

一路堵车,乡间小路上,窄窄的,只容两辆汽车并排行驶,会车时大家都格外小心。其实我们为了赶时间,拐进更窄的一条土路,只容一辆车驶过,绝对不可以会车。心中自然更是堵塞。

以蜗牛的速度前行,真的还没有步行快。放眼四望,一片碧野。这里都是麦田,空空旷旷,只在小路上是迤迤逦逦的各种各样的车辆,远望竟如一串串省略号一般,从天边一直点到眼前,一幅绝美的农村风光水墨画。

心情有所好转,所有不快也得以缓解。怪不得古人能寄情于山水,忘怀得失。这一刻,我是深深体会到了,不必奇山异水也无需天下独绝,仅眼前这一片这一片平原就足够了。

不愿意赶庙会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多年以前的故事了,不愿意再提起。过去的时光过去的日子已然过去了,总是在告诉自己该忘记就忘记该舍弃就舍弃吧。而那过去的时光就是一个美丽的剪影,只是青春年华的一个片段而已。

十六年前的这个日子和爱人手挽手十指相扣,还是这个村子,只不过这里那时是一片梨树林,绵延数十里。风风雨雨十六载,不离不弃十六载。看看眼前的孩子,最小个头也蹿到我的肩膀了。

日子就是在这么不咸不淡中一天天滑过去了,有时又有做梦一般的感觉,只是慨叹时光的流逝是如此飞快!

我没有权力剥夺孩子们的快乐,也不可以把自己的'情绪转嫁在孩子的身上。还给他们一个快乐的童年,把自己有限的时间花在陪孩子身上,也是一件乐事,还有什么理由不开心。

到了,车还没有停稳。俩个孩子如离弦之箭直奔庙会。

村子主街上是一顶顶布篷,卖吃穿用品。村北入村口处是一个巨大的充气城堡,俩个孩子早已脱了鞋,玩了起来。我只有气喘吁吁跟着跑掏钱的份。没有想到的是在这里儿子竟然碰到他的同学了,这是外县的村子啊!俩个小男孩又说又笑地玩了好大一会儿。

玩痛快了,孩子们喊叫着去赶庙赶庙,是的,到现在还没有走到庙会上呢!庙会真热闹。比集市还要热闹。卖衣服鞋子的,卖锅碗瓢盆的,样样俱全。但是庙会上特有的东西不得不记。

玩具是必不可少的。琳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女孩子只瞅各种发饰配男孩子喜欢刀啦枪啦和各种玩具汽车。充气的氢气球也是庙会必有的,儿子选定的是海蓝色鲨鱼气球。俩人还各要一个"发泄果"。就是一种摔在地上还可以恢复原形的胶状玩具,大小如鸡蛋一般。卖"发泄果"的特别会叫卖"走过的,路过的,瞧一瞧,看一看。吆喝,摔坏了!吆喝,弹回来!"引得众人纷纷围观,小孩子们各个都买。

玩乐的游戏是必须的。充气城堡,旋转木马,是大型玩具。其他的套圈的,扎气球的,掷沙包的,应有尽有。

特色小吃层出不穷。最有特色的当属棉花糖,只摊位就有十几个。电机开动,"呜呜"之声不绝于耳。两三勺子白糖放进去,一丝丝一缕缕,很快成为一团。卖棉花糖的用一个竹签,左缠右绕好了。一个白白的胖胖的棉花糖就完工了,令人垂涎欲滴!

其实庙会上也无非就是这些,在我眼里本来就是如此。然而欢乐是孩子们的,从他们洋溢的笑容的脸足以看出。

饭后,爱人说带你们出去走走,于是来到村外。忙忙碌碌中我很少走出来,很少有时间和自然亲密接触。孩子们更是撒腿就跑。这里只有麦田和菜地,没有任何建筑物,空气出奇的好。

一路小跑一路追赶,爬坡上坎。在一处高坡背风向阳的地方,刚好有一个做好的土灶,看得出来是有人在这里烧烤过了。爱人玩性大发,从菜地拔了三棵胡萝卜,带领孩子们烧烤,孩子们争先恐后地捡柴火。胡萝卜还没有烤好,小脸都是黑黑的印痕,堪比京戏里的大花脸。裤子上鞋子上沾满的是带刺小草的草籽,活脱脱一个小刺猬。很快闻到香味了,熟了。拨拉出来,黑乎乎的就像黑炭块。削掉黑皮,咬一口,热乎乎软乎乎,瞬间融化,唇齿留香。

烧烤,野外烧烤。你,有没有品味过?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就逝去了。带着几分感慨和留恋,依依不舍作别西天的云彩和那遥远的村庄。当夜纱笼罩下来时,一切犹如梦境一般。而我怀里熟睡的儿子和靠在我身上打鼾的女儿却是那么清晰和触手可及。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六

又是一年春草绿,看着这在春风中摇晃的鹅黄的绿,我的心禁不住诱惑,蠢蠢欲动,我要偕同丈夫孩子一同进山踏青,看新草展绿,听泉水丁冬,只有在空旷的大山,我们才能看见展翅的鸟儿自由地飞翔,听它们欢快的鸣叫,当然也可以顺便采点野菜,尝鲜之余,回味一下我苦涩的少女时代。

丈夫总爱笑我是没有完全进化的人类,对他的取笑,我一笑置之,他怎么会理解我对野菜的那份情呢?我爱野菜,其实是在追忆我的年少时光。小时候,家家都很穷。整个冬天,我们只能吃到白菜土豆和白菜淹渍的酸菜,到了春天,家家都没了下饭的菜蔬是常有的事。这时候,妈妈的能干便显露出来,她常常和别人结伴去采山菜,暖风吹拂的'傍晚,我在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里帮妈妈挑山菜,妈妈教我认各种山菜,清香的荠菜,去火的苦菜,以及猴腿、猫爪子,刺嫩芽,妈妈知道的野菜很多。听妈妈讲山里的故事,倾慕妈妈对山的了解之余,我对上山就存了一份悠然的向往,那个未知世界对我的吸引太大了。溪水潺潺,鸟语花香,对谁没有诱惑呢?我和小伙伴们偷偷的进山了,由于没有经验,我们迷路了,被撂在夜晚荒凉、恐怖的大山上,直到第二天傍晚,大人们才找到我们。我从此再没了进山的机会。多年的渴望,直到自己成家后,才成了可能。

童年的贫穷是普遍的,家家都一样,没有歧视,贫穷不是罪过,而妈妈的能干和巧手改善了我们的餐桌,野菜做的包子,菜团,炖野菜,至今想起还觉得嘴角生香。别人的羡慕,极大的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啊,带给我快乐荣耀和无限遐想的野菜哟!那时,我最愿意给同院的邻居送山菜,至今我还能清晰地记起前屋马叔接过菜马上就用手指挑起一棵放在嘴里的情形,对门王婶总会塞给我几块糖、或是一把瓜子,后院的孙奶奶则爱眯缝着眼睛慈爱的摸摸我的头。成长让那甜蜜的一幕消失殆尽,曾经那么熟悉的伙伴天各一方,是生活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我的孩子早已没了我少年时的烦恼,她不愁吃不愁穿,愁的是没有食欲,野菜的滋味才是孩子应该品尝的,我常这么想,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带孩子进山。平时,对孩子的说教她都认为是唠叨,不屑听。可是到了山里,美丽的大自然吸引了她,她变得虚心起来,专心的听你教她认花草,识野菜,听你娓娓道来的童年趣事。让我恐慌的代沟仿佛消失了,母女间的和谐默契多了起来,日常的分歧不快没有了,大山带给我的太多太多,我爱大山,我爱野菜。

不惑将至,我却越来越喜欢回忆过去,经历了众多无奈之后,童年的无忧生活成了我最真的向往,又是野菜飘香时,怎能冷落我亲密的野菜呢!

我的老碗情结散文怎么写篇十七

怀念我的青春,就像怀念一个老朋友。想到曾经的羞耻,还会脸红,在这个年纪,脸红,少见了。就像当空的星辰,已久违了许久。怀旧是人的普通感情,之所以普通,大约是因为大家人人都有过往,那些炫耀苦难的名人,他们的记忆力,并没有比我们高贵的挣扎力量。人的生物本能要求自身呼吸,吃饭,睡觉,也就必须要有力气和东西来供应。不过你走山路,我走水路,环境不一样,而脚要踩在地上,那是都一样的。

怀旧有很多用处,平常人在闲暇时静静地回忆过去,可以安慰自己,也可以从中找到精神寄托。而有的人要宣布出来,含着泪婉婉道来,却不过是要娱乐大家,并且也从中证明了自己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其实那些苦难史,是早就编撰了的剧本,大不必当真的。而有一些人是不爱在人面前吐露自己的过去,因为他知道,那些珍贵的记忆,只有珍藏在心里才是无价的,唯美的,温馨的。说出来就变了味,也干扰了以后的回忆的好心情。每一本市面上的自传书籍都好像是一道回味无穷的菜,因为他加了很多料。我的女儿就爱吃超市里卖的饺子,味很香,才四五块钱一斤,而家里辛苦抱起来的真正的肉馅饺子,她是一口都不吃,宁可吃方便面。人们在感觉美好的东西面前,判断力是很弱的,那是因为,人们在欣赏美好的时候,是不愿意浪费脑筋的,也就不愿意被打扰。

我并不羡慕现在的青春少年或者孩子,他们的物质的丰富,并不能使我的往昔在心里变得廉价,我的`记忆里会有很多的灿烂的东西与之相映。那是一个宝库,令你取之不竭,那就像一口井,足够你饮用,但你非要大力开采,妄图挖出金矿来,那你也就永远的失去了它。有时我感觉,往昔就像故乡一样,每回想起,都好像回家,倍觉温暖,恋恋不舍。记得五年前,母亲要与我分家,那时我的儿子将要出生——村委给协调分完家的时候,儿子还没有满月——我一直以来不愿分家,因为弟弟在外,父母又老了,一起过日子也能节省些,但是他们不这样想,不愿给我带孩子了,给他们交的钱也不如以前多了,而且,那时父亲将要退休,他们是想要过清净自在的二人世界去了。还叫了人来闹,强迫我搬出去。后来倾其所有给他们买了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在签字的时候,被迫将房子转给弟弟。也就是说,我给弟弟买了一套养老的房子。谁见过这样精明的父母呢。我那时就天天喝酒,喝了酒就想哭。那时搬到楼上几年了,原先的村子被夷为平地,我独自一人走回到那里,一堆废墟,已经分不出哪里是我曾经的家了,在月光里,一片灰白。我就坐在那里,什么也不想,心里如荒野一般的情景,只有凉风走过。母亲大概是发现了自己的过分,便追来了。我坐在那里,并不回头,只说了一句,只想看看这个家。她便要给我指点,我拔身而去。逃也似的。

从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有了白头发,我老了。我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的任何抉择都不能绕开她们母女三人。现在看看她们或看电视,或玩手机,我却仿佛多余,我的心情好极了。因为我怕得病,怕她们无所依靠。我的自在,正保障了她们的生活。此乐何及啊。

在儿女的身上找不到儿时的影子,使我感觉到生活的丰富,和生命的神奇。虽然都是平淡的,但是走过去,再回头来看,还是会有不尽的回味在心里。我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装修,很多儿子能够得到的墙面上,都保留着他的作品。那是无价的,胜过那些博物馆里的宝藏。它同时也印在心里,不着一尘。只是,要你在闲暇时,来探望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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