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 个人不良嗜好(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1 11:57:28 页码:8
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 个人不良嗜好(9篇)
2022-12-21 11:57:2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一

此刻关于情绪调节及其发展的研究大都集中在消极情绪领域,因为许多研究者发现,人们认为最好的情绪调节方法,大都是在特定消极情绪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情绪调节主要与消极情绪体验相联系,或是以用心情绪取代替消极情绪。

情绪调节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情绪心理学家对情绪调节的涵义的界定方式,主要能够归纳为三类:第一类可称之为适应性界定方式,即强调情绪调节是一种适应社会现实的原情绪和行为反应。第二类可称之为功效性界定方式,即突出情绪调节旨在服务个人目的。第三类可称之为特征性界定方式,即从情绪调节的某一特征或特性着手,对之加以界定。当然,这三种界定方式之间其实是相互关联的,它们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认识情绪调节的本质。

幼儿的情绪,资料已相当丰富,一般成人体验到的情绪大部分已为幼儿所体验,只是在引起情绪的动因、情绪表现方式上还有许多的不同。幼儿的情绪表现完全是外显的,缺少控制的,情绪常常极度强烈而高涨,小班幼儿更是如此,有时哈哈大笑、手舞足蹈,有时大发脾气、哇哇大叫,情绪调节潜力较弱。另一方面,第二学期的小班幼儿已能简单的辨别用心情绪和不良情绪对自己带来的不同感受,因此,在小班让幼儿体验不同的情绪并进行情绪自我调节的教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难点:情绪调节方法。

重点:感受“笑、生气、哭”三种情绪,学习调节不良情绪的方法。

构成原因:幼儿年龄小,自我调节潜力弱。

解决方法:情境创设策略、图示策略。

目标:

1、用心探索情绪调节的方法,明白要持续用心的情绪。

2、感受“笑、生气、哭”三种情绪并产生相应的体验。

3、体验帮忙他人,与他人交流的快乐。

准备:材料准备:音乐,汇总图,材料(皮球、书、油画棒等),三个大班幼儿。

心理准备:幼儿坐成圆形。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二

1、理解故事内容,知道不开心会受冷落,开朗的人会有更多朋友。

2、学习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

1、《幸福拍手歌》的录音带。

2、教学挂图

一次备课

1、看画册

引导幼儿看画册〈不开心小树〉,让幼儿说一说图上是什么内容。

2、听故事

教师讲故事,幼儿倾听。

提问:

你喜欢不开心小树吗?为什么?

下雨了,不开心小树又怎么说?

说?不开心小树又是怎样说?

小朋友到树林里玩,不开心小树怎么

鸟儿们为什么后来都到不开心小树上唱歌、做窝了?

3、表演故事

教师故事,幼儿表演。

幼儿分成开心小树和不开心小树两组,表演对话内容。

4、讨论

引导幼儿说一说自己开心的事情和不开心的事情。

集体讨论:怎样让不开心的事情变得开心起来。

5、体验快乐

播放〈幸福拍手歌〉,体验开心快乐。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三

摘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威胁银行体系的安全,也给整体经济运行制造了障碍,本文针对不良资产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寻求解决途径。

关键字:不良资产对策商业银行

自80年代末,我国的银行业一直为不良资产所困扰,大量的不良资产沉积且还在不断增长,不仅严重威胁银行体系的安全,也给整体经济运行制造了障碍,因此必须尽快寻求解决途径。

我国先后采取了各种办法来降低不良资产,主要有国家扶持方式、资产重组方式、打包出售、拍卖、招标等方式、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但这些处置方式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并存着许多不足有待于继续完善。

我们现在既要解决过去的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也需要建立各种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来防范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原则、协调配合原则。对银行不良资产的最终处置,应当从增量、存量两个方面入手,不可偏废其一。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十分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制度性因素,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微观经济主体因素,金融监管因素等几个方面。

1.1制度性因素

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所以制度性因素也就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最主要根源。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5

1.1.1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

国有银行的产权属于国家,而国家所有权实际上是通过政府来实现的,政府的社会职能又是通过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来实现的。这就造就了两个结果,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自成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分割封闭局面,不利于资源的开放流动和合理配置,而且专业银行承担的社会职能过于专一,弱化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另一方面,各政府部门对其所辖的国有银行机构具有合法干预的权力,使国有银行无法做到自主经营。

由于国有银行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银行资产并没有与作为所有者国家的其他财产相分开,这不仅造成了作为国家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对银行资产的直接支配,对银行经营的任意干预,而且国家作为所有者要对银行的经营负无限责任。这种以所有权的直接实现形式作为自然人产权制度,不仅造成了国有银行资产的分割与封闭,而且还会导致产权主体虚置,所有者权益受损的情况。因为,银行的资产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任何国家职能部门都可以以所有者的身份来支配和侵占银行的财产。由于产权主体虚置,不可避免地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国有银行经过几年的商业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实现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初步分离,国有银行的经营机制也有了明显转变。但这些都是浅层次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重要的业务指标尚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甚至有所恶化;不良贷款有增无减,企业旧的债务问题还未找到解决的良方。

1.1.2银行资金财政化

所谓“银行资金财政化”是指:银行的资金被用于财政性用途,从而使信贷资金运动实际遵循的不是借贷资金的运作规律,而是财政资金的运作规律及特征,使银行资金徒具贷款之名、行财政拨款之实。

正是由于银行资金财政化,带来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首先,国有企业债务累累,陷入危机。我国国有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轨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缺乏市场竞争力,利润的实现存在困难,而信贷资金的虚拟的扩张性(银行可以创造货币信用)和企业取得贷款的轻易性(资金是供给制)相结合,又助长了企业的盲目借贷和过度负债。过度的负债不仅没有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反而使之陷入亏损和债务的泥潭难以自拔。同时,国有银行承受了财政和企业转嫁的双重困难,不良贷款比例过高、经营陷入困境。由于银行资金财政化,银行贷款的投向和运动背离了信贷资金本性的规律,贷款失去了信贷资金回流生息的能力。当银行信贷资金的这种回流不畅积累到一定量或一定程度时,就会以大量贷款呆、坏帐表现方式出来,导致银行由于缺乏流动性而陷入经营亏损和流动性缺失的风险中。

1.2宏观经济环境因素

1.2.1泡沫经济

1992年和1993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作为经济主体的银行和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银行不良资产。其产生机理是:泡沫经济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和股票价格的高涨,而拉动房地产和股票价格的高涨的主要资金最终来源于银行信贷,经济高涨起伏随着银行信贷规模的膨胀。当泡沫破灭时,股市的资产就会大幅度缩水,但银行负债不变,因此导致资产小于负债,形成银行不良资产。

1.2.2经济周期的波动

1978年改革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方主要是外延扩大再生产,其结果虽然使我国的经济规模迅速扩大,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单纯追求高速度,出现了“经济过热”和高通货膨胀率,并导致重复建设、资源配置不合理和生产效率的低下。由于不顾客观条件的约束,盲目追求高速度,最后不得不被迫紧缩,造成经济增长的大幅度波动。

在经济繁荣时期,国家集中扩大基建投资,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只能依靠银行扩大信贷投放,一些企业盲目扩大投资项目造成重复建设,利润下降,占压了大量银行贷款。国有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造成了银行信贷扩张而银行信贷质量的下降,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而国家为抑制通货膨胀,采取了宏观经济措施,减少投资和提高利率,企业生产受到影响,甚至出现大面积亏损,导致银行的不良贷款急剧扩大,不得以增发货币来维持运转,从而推动了新一轮的通货膨胀,加剧了银行贷款规模的扩张,为不良贷款的大量沉淀创造了条件。

1.3微观经济主体因素

1.3.1银行的经营

改革开放以前,银行采取高度集中的管理方法,成为国家管理机关和经济核算的组织,其作用局限于三大中心,即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并实行“统存统贷”、“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改革以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办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业务也开始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经营管理方式上仍存在较大缺陷。国有银行仍沿袭国家机关管理体制、未能建立起现代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造成经营成本过高和管理效率低下,并对不良贷款的形成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行政色彩,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运用被局限在所在行政区域国有经济的即有格局之内。由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当代社会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单元,地方政府为了社会安定和当地经济发展,往往干预银行贷款的发放,维持长期处于亏损的国有企业,使银行不良债权迅速增加。

第二,银行超额贷款,加大了贷款的风险。改革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靠银行的贷款来维系。由于银行过度追求信贷的扩张,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在信贷软约束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贷款风险。

第三,信贷约束软化严重,贷款质量下降。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贷款。此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和掌握全国大部分的信贷业务,其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转变,使国有商业银行一时难以从资金供给制的状态解脱出来,造成信贷约束软化,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银行没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使贷款周转缓慢、风险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扩大机构和规模的同时,没有建立起现代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统一法人管理体制和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从而导致经营效率低下,使贷款周转缓慢,回收困难。

1.3.2国有企业的效益

国有企业机制尚未彻底转换,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是银行不良信贷资产产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国有企业问题不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所以不加论述)

1.4金融监管因素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但由于监管体制缺陷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央行仅仅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培育,对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中央银行组织体系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分支机构,这种体制使人民银行分支行履行监管职能方面受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干预见较为严重,具体表现在要求本地区多设机构和放宽信贷、利率的管理。中央银行自身也以自办或对外投资的形式组建了许多金融机构,使中央银行在查处这些机构的违规行为时,难以实现必要的纠正和制裁。中央银行各监管部门的职能,由于缺乏界定和协调,造成一些监管职能的重复和遗漏,使监管效率低。此外,中央银行在监管中,存在着对机构市场准入要求不严,日常监管不及时且缺乏连续性和全面性,只注重合规性的监管,不注重风险监管等倾向。由于中央银行监管不力,使金融机构不能及时纠正内部控制薄弱,贷款管理不严和违规经营等问题、造成不良贷款不断积累和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高比例的不良资产严重制约着其经营和发展,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先后采取了各种办法来降低不良资产,我们有必要对这些处置方式进行分析,以便为创新处置方式提供参照。

2.1国家扶持方式

国家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银行注资,提高其资本金水平,并降低不良资产。主要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增加资本金的“输血”方式,即财政注资;其二是削减不良资产的“换血”方式,即剥离不良资产。

我国曾对银行系统进行了两次注资: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四大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amc)剥离了14000亿不良资产,财政部为每家资产管理公司提供100亿元开办费。但问题并没有解决,不久,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继续上升,又接近20000亿元。随后不久,国务院注入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补充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金。财政注资方式的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发行国债,而目前国债销售很不理想,再次发行特别国债有一定难度。况且由于国家财政的财力有限,很难持续向银行大量注资。

再来看看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09年3月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6885.5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408.9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46%,具体数据见下表7:

应该看到,在处置的过程中,不良资产损失率过高,并且已处置的部分多为不良资产中较好的资产,可以预见不良资产的现金回收率将呈下降趋势。而更大的难题在于损失分担问题仍没有解决,可以想见,剩余的不良资产当中,有相当部分还要由财政买单。

可见,剥离不良资产实际上只是使风险承受的主体转移,并不意味着风险的消失,因此只能将其作为权宜之计。

2.2资产重组方式

所谓资产重组是指对有银行贷款的企业,在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承包、分立、合资经营、拍卖、出售、租赁等涉及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与经营方式调整时,以资产重组为基础,以银行债权人为主导、以改制企业为对象,通过有效的形式,对银行债权的重新转移组合。

理论上来说,优质企业对劣质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等形式的资产重组也可以化解部分不良资产。但实际上,国有企业重组大多是由政府撮合,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指定买卖双方,并倾向于把亏损严重,改造前景不好的企业推向市场,但又不愿"低价甩卖",使得产权交易市场冷清,这样的“拉郎配”有可能使效益好的企业背上包袱,为不良资产的处置增加新的障碍。

2.3打包出售、拍卖、招标等方式

这类方式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迅速减少不良资产存量,获得一部分现金,从而可以继续盘活和处置不良资产。由于它们具有适用范围广、对象条件要求低、处置的配套环境比较完善等优势,所以目前得到了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广泛采用。

但是,这类方式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定价高了会使不良资产"烂"在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手中;定价低了又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实现。其次,处置损失比较严重,并且是一次性处置,银行对不良资产后续收益不再享有分配权。同时,拍卖、出售等方式都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企业的破产或导致新企业为取得效益而减员增效,这部分职工的下岗分流就成为增加的社会成本,使得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的现金回收至多不超过50%。

2.4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把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股权,也就是把商业银行原来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从而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债转股作为中国一项重大经济政策,肩负着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大重要使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在剥离了不良贷款和债转股后,增加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保障,信贷规模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银行也将增强盈利能力;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通过实施债转股使债务变成了资本金,免去了大笔还本付息的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摆脱现实困境,更有利于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长远发展。债转股实质上是对政府、银行、国企、资产管理公司四方利益的调整。

我国债转股的具体做法是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并转换为股权,其中国企成为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但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阶段性股东,不参与持续经营并将尽快退出。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历史包袱,使银行和企业的处境都得到很大改善。

但是,债转股也存在一定的局限。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债转股依然存在风险。债转股是破解一些国企与银行双重困局的好办法,但债转股本身并没有化解掉己经存在的风险,而是将原来银行与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全都转移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身上。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运作效果如何,才是债转股能否成功、银行与企业能否走出困境的关键所在。

其次,债转股适用范围小,运作空间受限。按照国家经贸委有关规定,实施债转股企业应具有以下5个标准:第一,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第二,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第三,管理水平较高,债务较清楚,财务行为规范。第四,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第五,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落实并得到地方政府确认。显然,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很少,债转股只能解决不良资产中的一小部分。而债转股之后资产的盘活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退出,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然而,我国资本市场容量小,市场参与者理性程度低,制度不够健全,以及专业人才的缺乏,使得我国债转股的运作空间大大受到限制,没有一个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相配合,债转股难以"孤军前进"。

最后,债转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困难。国企困难是长期的历史、体制、人员结构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高负债率只是国企困难的一种表现,而非根本原因。国企不能脱困的关键是还没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

从目前国企改革的进展来看,众多国企很可能是指望用债转股来甩掉包袱,而企业改革却被忽略了。债转股在操作难度上颇大,涉及到如何甄选企业,如何考察申请企业的各项条件,包括企业竞争能力、管理水平、债权债务、经营者能力等。不过,这些条件都是可以被“操作”出来的。因此,如果大多数国企带着“卸包袱”的想法对待债转股,而不是把它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联系起来,即便转股之后,企业仍然没有生命力。

2.5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见的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含义:1、使银行贷款债权转移的流动性提高;2.金融机构将其信贷资产或其他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按照一定的标准整理成新的资产组合,并以新的资产组合作为担保,发行证券筹资,把呆滞的资产变活。

资产证券化将相对不流动的资产转换为市场可售证券,提高了资产流动性,提供了新的融资来源。而且资产证券化能够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信贷资产由表内移至表外,从而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一直以来被视为解决不良资产的最佳途径。

然而,目前abs在我国的运用却存在着多种障碍:首先,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严格的前提条件,只有那些批量大、标准化、专业化、流动性强的可预见未来收入的不良贷款(例如住房抵押贷款)才易于被证券化。而工商业贷款由于其用途、期限和利率各不相同,偿还的现金流存在不均匀的特点,难以证券化,但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大都是工商业贷款,所以进行证券化的难度较大。其次,证券市场不发达制约着abs的发展。abs的收益和风险的组合由中介机构的合理设计来确定,而投资者十分看重的流动性却需要发达的证券市场来支持。第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资产证券化中如spv的特殊法律地位、发起人向spv“真实销售”资产的标准等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但现行的法律并未对其做出规定,加之信用评级体系也急需建立和完善,目前在我国实施abs的条件还不成熟。

综上看出,这些处置方式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存在着许多不足,还有待于继续完善。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四

各位小区居民:

你们好!

我是a栋16楼的一名小学生。在我们这个小区里,有枝繁叶茂的凤凰树,千姿百态、芬芳艳丽的三角梅、“走淡雅路线”的鸡蛋花。它的清香更是让你心旷神怡。但是,走近一看,小区里的公共水池的水龙头总是在伤心的流泪,哗啦哗啦的流水声不绝于耳。低下头一看,纸屑、烟头随处可见,你甚至不用可以去找,眼角瞄一瞄,就可以看见一小片一小片的纸屑,活像一点一点的白色油漆滴在地砖上。在我们这个小区里养宠物猫、宠物狗的居民还真不少。但是会有一些不道德的居民带自己的宠物到小区里或小区的电梯里“方便”那味道真是臭气熏天啊!不仅狗爱随地排泄,连人都爱随地吐痰。

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居民们的环保意识不高、没有公德心,只涂自己方便,还有小朋友的环保意识也不强,存在反正有保洁阿姨在清扫,乱丢一张纸屑没关系的心理。

在小区里存在这么多不良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对于浪费水资源这一现象我认为每个打开了水龙头后的人,都要随手关水,做到人走水停。值班的保安叔叔也要留意水龙头有没有关紧。

2、对于乱扔烟头的现象,我建议没扔一个烟头,公摊的水、电费等多付自己费用的二分之一。

3、对于狗狗在小区里“方便”这一现象,我建议可以在小区里建一个狗狗公厕。

4、对于乱吐痰这个现象,我建议保洁阿姨每六个小时清理电梯、大堂、走廊一次。

最后,我诚挚的希望小区里的每一个居民都行动起来,一起珍惜资源、保护环境。让我们这个小区甚至是整个地球永保青春和活力!

建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五

古先生:

你好!

对本次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我首先以我个人的名义向你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如果还有机会的话,也非常希望你再给我机会,我们一定保证以后提供的产品绝不会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并郑重立下此承诺。

本次产品的质量问题,按我本人的意见,在你们交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我本人是想全数退货再换货,但你还是考虑到不让我方损失太大,而采用全检的方式特例收下这批货,我心里十分的感激,同时仍让我心存愧疚。

针对本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从全方位反思过,逐一与加工商进行协商,最终采取如下措施和方法,以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1、对无能力或不愿合作的加工商,我们不惜一切代价予以撤换。本次的吸盘存在的问题最突出、最严重。该套产品模具是我方开发的,所有权归我方,只是委外加工注塑,因加工方严重不负责任,存在问题太严重,经与加工方交涉,我方拉回模具,另换加工商。对以后的注塑和加工方法给你通报如下:

对吸盘原材料采用原装进口材料生产,生产出的吸盘产品外观给人一种全新的感受,质量绝对达到一流,如果再有严重黑点或其它杂质、注塑不良等现象,数量超过或达到3%,我方愿承担所有责任。请你给我方机会,下次下单前,我方提供样板给贵方签板确认,出货时以提供的签板为准;

2、装配方面,严格控制生产制程,保证产品质量,做到每一工序做到定期抽查或分次全检,做到产品质量万无一失。

其它方面希望古先生能再提宝贵意见,对我方存在的不足,请及时指正,我方愿全力合作,争取最大程度的满足客户的要求,达到双赢,也让我方提高更快。谢谢!

_ue_ila

20__年_月_日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 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 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 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 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 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 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 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 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风险提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

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2.6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 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 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

3.1 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 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 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 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

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 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ⅱ .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

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 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 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 价款支付

5.1 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 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 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 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

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 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 资产转让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 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 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 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

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依法清收保证

11.1 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 陈述与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 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

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 税费负担

13.1 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密

14.1 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 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

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 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1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采取第_____种争议解决方法解决争议。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完整协议

19.1 完整协议

(1)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变更、修改或补充

20.1 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21.1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

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附件

22.1 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23.1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和/或)盖章后生效。

23.2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七

为进一步强化信贷管理,提高资产质量,防范化解风险,我支行把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构建不良贷款风险防控体系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来抓,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总结了一些方式方法,供大家探讨。

一是采取重点清收方式,每季度初列出清收难度最大户,进行包片清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按周总结清收进度,相互交流清收经验,提出遇到的困难,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二是利用与各村委会间的良好关系,帮助我行理清各不良贷户之间的关系,出谋划策,一旦有清收线索,及时通知我支行客户经理进行清收,同时积极打探农村分款消息,只要不良户涉及农村分款,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收。

三是扩大信贷规模,在严把信贷出口关的前提下,大力宣传信贷优惠政策,发展诚信客户,不断扩大信贷规模,充分利用“分母效应”降低不良占比。

四是加强清收力度,清收每一笔都必须做好持久战的准备。面对存量不良贷款,采取24小时不定时催收,加大工作时间,打破严格的上下班时间,只要涉及不良清收,所有人员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需转变为工作模式,让赖债户时刻感觉到催收压力,树立诚信威严,我支行在清收一笔不良贷款时,借款人无力偿还并结欠利息,我支行期间不断与担保人沟通,做思想工作,通过上门找,电话讲,一起座谈等方式最终成功通过担保人偿还该笔借款。因此,清收不良必须做好思想准备,牢记“不放弃,要坚持”的六字真言。

五是充分利用收贷政策,化解不良贷款。根据总行借新还旧、续贷、重组等信贷政策,我支行逐户制定清收办法,最大程度化解不良贷款。

六是加强依法收贷,与法院积极协调沟通,有效利用征地开发补偿的机会,多措并举化解历年不良贷款。开展诚信环境建设,积极培育良好的发展平台。针对有钱不还恶意拖欠的贷户,我们要瞅准目标,有针对性的进行起诉执行,依靠依法收贷,维护金融权威。同时多开展诚信建设,给当地群众多树立信用好、好贷款、发展快的榜样,为当地积极营造健康良好的发展平台。

七是加强考核,调动人员积极性,为清收不良贷款,增强人员主管能动性,我支行强化考核,按月按旬制定清收任务,按月排名,树立客户经理不进则退的工作意识。

清收不良贷款是我行近两年最为艰巨的任务,虽然在清收过程中艰难而缓慢,但是我们坚信通过全体的努力,我们一定会战胜不良,渡过难关,继续稳步发展,为金融事业续写新的辉煌!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八

根据省税务局、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作为领导班子副职,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会前,突出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xx个重点内容,按照“五个对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对照“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谈话,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作为党委委员,我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力支持和促进了税收改革发展。但还存在以下“三个差距”:一是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还存在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不够深不够透不够全面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落实不够,遇到税收改革发展难题时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寻求指导、厘清思路还不够,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还不足。二是政治能力上还有差距。习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讲政治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从政治角度看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够,认识事物不全面,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警惕性和敏感性还不够,比如,对自己身边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缺乏理直气壮进行批评的勇气和锐气。三是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方面还有差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中,自己的担当意识不够,吃苦精神不足,有时存在不愿尽责、不敢担责的现象。

(二)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的组织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整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作为党委委员,我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税收执法的基础和支撑。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党的组织制度,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但有时在坚决服从党委集体决定的前提下,个人有不同意见没有提出来,没有声明保留,也没有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导致执行效果不是很好。在“分工”与“合作”方面还存在问题: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是我们党的重要组织领导原则。坚持并很好地贯彻落实它,无可厚非,但机械地死守也有问题。我认为分工是相对的,合作是永恒的。尤其是在班子人手少,中心工作多,某项工作出现僵局和困难时,更要伸出援助之手,合作之手,补位补台不争权。在这个方面,协助班长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面对配合不力,主动与部门沟通、架起合作桥梁的积极性还欠缺。

(三)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打好战役、战贫、战洪三场硬仗,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工作方面。

自己能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尤其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方面,经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集成式、系统化推出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大幅压缩办税时间,提高服务便利程度,优化办税缴费体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但着力查找以下方面还有差距:在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服务基层税务人员方面存在差距,自己存在着税收执法方式、服务理念不完全适应新情况,面对自然人纳税人越来越多、需求越来越多元的情况,自己的岗位职责尤其是谋划方案还没完全理顺、工作安排还不够科学合理、程序运转还不太顺畅、内心“四合”还不够深入等。对战疫、战贫、战洪三场硬仗,工作推进不够积极主动。战疫中缺乏与村屯、社区沟通,统一排兵布阵的措施。战贫中对扶贫户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坐在办公室时间多,一些工作按排给村干部又疏于跟踪问效。对“六稳”、“六保”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力度还要加大,比如,不能因为退税的数额太小就怠慢,不能因为纳税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就不再核实、查对、落实到位。

(四)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省委x届x次全会精神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查找短板弱项方面。

自己能够把党的--确定的“十四五”规划,作为税务工作新的职责使命、时代重任和重大课题,对税收工作进行了谋划。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精神的领会不深不透。对于“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等政策举措,如何固化已经取得的成果,并在今后五年进行探索实践,虽然也进行了一些思考,但还局限于浅表层次,对如何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推进思考不多,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思路举措还不够明晰。二是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力还不强。习惯于现在与过去比,自己与自己比,没有跳出税收工作看大局,对于如何贯彻--精神,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缺乏研究,实际促进作用不明显。三是抢抓机遇意识不足。对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创新工作还不够大胆,总有等待观望心理,不敢第一个“吃螃蟹”。比如,存在保守思想,研究时间长,落实推进慢,遇到复杂局面应对的办法不多,在学用结合方面做的不够好。

(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自己能够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各项“禁令”,自觉抵制“四风”。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自己谨慎有余、决断不足,过多上报请示,满足于完成上级的安排部署,对税收工作质量要求不高。形式主义、表面文章仍然存在,表面上风风火火,安排时头头是道,但实际操作时缺乏高标准严要,考核得少、批评得少、问责得少,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落实得不是很好,出现虎头蛇尾的问题。对发展中的困难、改革中的矛盾、工作中的风险,还存在畏难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我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以上存在的问题,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纪律上存在的根源。

一是从思想上剖析,主要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政治理论没有入脑、入心,真正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政治意识的理解还有一定局限性,面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把更多精力放在促进经济发展等“硬指标”上,把政治理论学习当成了“软指标”,学习不够系统,基础理论武装既不够扎实,也不甚全面,更不够有效。

二是从政治上剖析,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组织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制度的执行缺乏监督,思想僵化,民主意识较差,有时甚至是一点小私心造成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纪律上有松懈思想,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充分。

三是从组织上剖析,自己的组织观念和组织意识弱化。没有按照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去提高,组织领导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弱化,做事怕担责任,患得患失,揽功诿过,事情做得好了,是自己考虑周全、安排得当,做得不好,是他人之过,与自己没有关系。

四是从作风上剖析,对作风改进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根本原因在于自己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提升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道德境界,对“四风”苗头和倾向性问题麻木不仁,没有引起足够警觉,对一些不良风气抵制不坚决,没有站在维护党的形象、强化党性观念、维护人民利益、敢于坚持原则的高度去反对和批判,甚至随波逐流。

五是从纪律上剖析,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该落实的决策执行不力,反映出自己对执行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够,缺乏强烈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执行纪律时没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没有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是要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把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自觉运用“六个统一”、“五个必须”宝贵经验,深信笃行、知行合一。要学有所悟,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不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必须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把践行初心使命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明晰自己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题教育、扶贫攻坚上加强述职评议考核。要加强条块统筹,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及时上门走访汇报党建工作。实施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

三是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用心用力抓好税收治理。作为一名副职,进退有余,是被动地当个“二传手”、面对矛盾上推下卸,还是主动谋事,用心干事,创造性开展工作。何去何从?关键在责任心、事业心。作为一名领导,一头是待遇,一头更多的是责任。组织上把我们提拔到一定的位置,就要对一方面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负责就是要体现在主动谋事,用心干事,认真干成事上。不考虑个人名利得失,而要从事业出发,紧紧把分管工作抓在手上。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谋事,用心干事,这是一名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并忠实践行的基本要求。要凝聚合力促联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主体全覆盖、各方大协同、整体一盘棋,打造清单明责、一体履责、共治督责、精准问责的责任综合体。

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要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完善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制度,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要以严的举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牵住责任制“牛鼻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厘清责任主体,划清责任界限,使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以严的韧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基层税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推荐不良嗜好生活散文汇总九

同志们:

4月26日下午,我市组织召开了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会议。四大班子相关领导,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和主管金融工作副职及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副市长对巩义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书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下发了市委文件。这次会议决定了我们召开今天的会议,并拉开了我镇清收盘活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序幕。

刚才,传达了市委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文件精神,传达这个文件的目的,以及我们今天开这个会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的支书、村长充分认识到市委、市政府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充分认识到信用社改革和“清收盘活”的重大意义,进而让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树立大局意识,长远观念,坚决地完成我们各村、各辖区分配的清收盘活任务,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具体到我镇实际问题,我讲几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个认识是对信用社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基础,是我国金融全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奔小康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加快农村体制改革,还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都显示了她的重要职能作用,是发展经济的重要融资渠道,是农民实现小康的重要资金来源,近期国家决定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深化改革这是件千载难逢的大喜事,是信用社发展史上的新的里程碑,也是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地方金融稳定和农民增收的一件大事。农村信用社是典型的地方金融,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就我镇来讲,多少年来农民生活的改善、个体工商户的兴起,乡镇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信用社的大力支持,止2004年底,存款达 万元,我镇发放的贷款余额达 万元,充分说明信用社所起的重大作用。

第二个认识是信用社和当地农民的关系的认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就是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她的资金来源是取之于农,用之于农,资金全部归地方三农使用,这是其它专业银行所不能和信用社相比的,也是其它金融机构所不能替代的,如果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还可行到国家更多的扶持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来加大对地方三农的支持力度。因此,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信用社同广大群众的血缘关系,信用社的改革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更离不开信用社支持,这是相辅相成的,今后,发展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子女上学,生活消费等都可能由信用社来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深化改革,其资金支持力度和政策扶持强度,前所未有,所以,我们应该看到信用社的美好明天。

第三个认识是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认识。前期党中央、国务院已成功对江苏等8个省市进行农村信用社的深化改革,目前,我们河南省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要移交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成立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并统一法人,改革的工作是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稳定和农民的增产增收的一件大事,其前期工作清产核资,增扩股金,已顺利完成,目前的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是改革工作的关系所在,此项工作完成后,国家将无偿援助巩义市农村信用社7.8亿的资金,加之保值利息贴补和各种政策的到位,我们巩义市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将增加13亿,所以此次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意义之大。

第四个认识是服务大局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信用社改革是全省一盘棋,改革不能在巩义受阻,更不能在河洛镇拖后腿,改革就是因为我们以前的信用社不规范,就是因为以前的信用社有问题,如何改正这些问题,补救这些损失,这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任务,不是我们推卸责任的时候,要说理由,我们都有,全巩义的信用社的资金不是巩义市委贷出去的,但现在的市委、市政府不是无怨无悔地组织清收了吗?河洛镇党委、政府没有发放贷款,现在不也是把任务接下来了吗?这是什么?这就是大局意识,也可以说是长远意识,盘活的信用社,并让信用社在活过来的基础上规范地发展壮大,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农村、为农民服好务,所以,我们在座各位也不要说这与我无关,决不能“新官不理旧帐”,弄到哪里算哪里,我们要积极的督促,共同行动起来,把这项工作作为自己的事来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措施一:下发文件,成立组织,镇党委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清收盘活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成立了组织

措施二:各村支书、村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工作目标,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耐心细致地做好贷款户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从认识上教化他们,行动上感化他们,行政上制约他们,后果上迫使他们,先礼后兵,情理和法律并用,通过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渠道达到完成任务这一目的。

措施三:摸清底子,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005年,我镇共分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任务2100万元,其中:清收任务1200万元,盘活任务900万元(具体任务已发给大家)。为加快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进度,各村委、镇直、镇办及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底子,分类排队,划清责任,狠抓落实,迅速开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各村、各部门一把手是辖区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

措施四:分类处置,抓好落实

1、镇直、镇办、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归还农村信用社贷款,确有困难的应积极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或支出计划。

2、对镇办企业贷款,有行政清收组督导企业主管部门,责成贷款企业主动归还欠款,或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改制重组,处置资产等方式,进行清收,对已改制的企业,要重新落实债务,清息换存,盘活贷款。

3、对各村及村办企业贷款,要以清收为主,实行分类处置,正常生产的企业,要落实债务,完善贷款手续,清息盘活;承包租赁的企业,要通过整体拍卖,清偿贷款,确有困难的,承包租赁费应先归还信用社贷款;停产多年,恢复生产无望的企业,要整体出售或变卖资产偿还贷款。村委及生产队贷款,村委在落实债务的同时,要根据自身收入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偿还贷款。

4、对民营、股份制、个体企业及农户贷款,镇清收组和各村委要分类排队,落实还款计划,对拒不配合,又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要根据不同情况,交依法清收组强制清收,涉嫌贷款诈骗、金融犯罪的要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门,依法立案清收。

1、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时效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村、镇直镇办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清收盘活办法,分解任务,列出时间表,严格纪律和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强化督导检查,镇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信用社要与镇紧密配合,做好清收盘活工作。

3、镇清收盘活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实行旬排榜、旬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无进度、措施不力、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进度快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

同志们,清收盘活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抓好这项工作,特别是那些平常没法治,长年贷款不还的钉子户,这就是机会,对他们要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多方综合措施予以打击,要积极配合好政府、打好清收盘活攻艰战,为了信用社的健康发展,为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为了河洛镇经济的腾飞,我们大家要一齐动手,共同奋斗,早日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