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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13:47:40 页码:14
最新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优质9篇)
2023-11-10 13:47:40    小编:ZTFB

方案的不断优化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达成更好的结果。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我们应该明确问题或目标是什么,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其次,我们需要分析问题或目标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了解相关的信息和资源。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和资源,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步骤或方法,以达到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目的。大家一起来看看以下的方案实施效果和成果,可以从中学习和汲取经验。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了实现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目标,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面貌,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步伐,根据县“双创”会议精神和农村卫生工作和《卫生示范镇村标准》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卫生示范乡镇为目标,以加快乡、村、户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文明卫生健康综合素质和乡村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坚持“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动我乡为县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工作快速协调顺利开展。

根据县“双创”会议精神,为积极支持新化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卫生创建组、文明创建组、优良秩序创建组、基础设施建设组。

综合组组长:**副组长:**。

卫生创建组组长:**副组长:**。

文明创建组组长:**副组长:**。

优良秩序创建组组长:**副组长:**。

基础设施建设组组长:**副组长:**。

指挥部另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1、卫生基础设施:乡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洁,街道硬化、绿化、美化;路面平整,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暴露垃圾。有固定清倒垃圾点,并及时清运。

和一处以上高标准宣传橱窗,并每三月更换一次内容。车辆停放整齐,室内卫生好,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区和家属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和垦地种菜现象。公共厕所符合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3、除“四害”全乡每年开展两次大面积灭鼠、灭蚊蝇活动,消除蚊蝇孳生地,示范村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且要操作规范、记录齐全,取得效果,并有正常使用的防鼠设施。

4、单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有有效许可证件,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街道个体、饮食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守法经营,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疾病预防: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无流行性出血热病人发生;无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示范村村卫生室对本地常见病、多发病能防能治有记录,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措施,村内无传染病暴发流行,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符合标准要求。每年开展四次以上群众性健康教育服务。

6、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乡、村环境清洁卫生,视野内无垃圾,无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7、加强对各墟场的管理:取缔马路市场,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

8、乡上设立爱国卫生监督员同时有分管爱国卫生和“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有专兼职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创建资料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示范村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村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能按照规划逐年落实。坚持开展定期卫生检查评比。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

以创建文明卫生乡镇、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为目标,全面启动双创工作:

1、召开“双创”工作动员大会。

2、组织宣传车下工区进行宣传。

3、设置创建工作宣传专栏。

4、各管区干部下村开好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

(二)、具体实施阶段(20**年4月-10月)。

1、根据上级精神和各自实际,各单位和各部门制定好“双创”实施方案。

2、开展好两个“整治”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违章建筑整治活动。

(三)、自查迎检阶段(20**年10月-12月)。

确保实现文明、卫生乡镇的创建目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年12月)。

根据创建文明、卫生乡镇的评审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搞好整改提高,并按照路段责任制,抓好长效管理,巩固好创建成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加强创建卫生文明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指挥长,其他包片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卫生文明乡镇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对卫生文明示范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村两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现场督办,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卫生文明乡镇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创建卫生示范乡镇工作是实施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硬件工作,事关“双创”工作全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卫生示范乡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在各村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悬挂一定数量的创建工作标语横幅,刷写标语,广泛开展宣传,在全乡各村营造创建省级卫生示范乡村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尤其是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层层上报。

(三)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卫生示范乡村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因此,乡党委、乡政府必须把此项工作列入全乡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与创建工作配套的基础设施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建设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垃圾处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公厕建设,农村改厕工作等问题;乡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并采取各种渠道,广泛吸收外来资金和社会资金,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创建工作实行乡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制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岗到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检查制度,要经常性指导开展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把考核结果要纳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对在创建活动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乡创建全局工作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xx〕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xx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xx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xx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xx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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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我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中心党委——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三级社区党组织管理网络,不断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凝聚群众,使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服务“神经末梢”更具温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坚持全方位、高标准、多层次,构建区域化大党建新格局。

一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构建三级党建架构。

一级为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二级为社区党总支。由经验丰富的居委会负责人担任总支部书记,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居民小区文化、体育、休闲、志愿等活动。三级为小区(网格)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小区设立一个党支部,党员数量少于五人的小区,就近并入其他小区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本小区内热心党的事业,热心居民服务,思想积极上进的同志或优秀的党员网格员担任。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构建网格化治理新模式。

一级是城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社区治理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社区活动策划与实施、社区党建统筹与组织。

二级是物业办、网格办、各居委会。物业办主要负责传达、解释有关物业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规和政策;做好全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网格办负责网格员和楼长的日常管理工作。居委会主要负责宣传政策法规;办理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三级是网格。网格员主要承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心理服务、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代办等任务,履行信息收集上报、服务管理事项首接初办职责。

四级是微网格(楼长)。楼长主要承担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配合开展小区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随时了解和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做到上情传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居委会和网格员做好邻里纠纷、矛盾调解化解等工作。

三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小区共治机制,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

由小区党支部牵头,建立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网格员、楼长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方参与的联动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小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的监督力度,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由小区党支部牵头组建。要建立“交叉任职”新机制,让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并吸纳党员网格员、楼长任职,同向发力解决问题,促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注重强素质、当先锋、做表率,打造富有战斗力的社区服务新群体。

一是以“双报到”活动为抓手,推动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党员“双报到”(单位党组织到驻地社区党总支、在职党员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活动。小区(网格)党支部要组织辖区党员和所有符合志愿服务条件的在本小区居住但组织关系不隶属于本小区的党员,根据个人专长定岗定责,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形成“小区党支部吹哨、党员报道”的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以党员先锋队伍为骨干,带动小区热心居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以“党建带群建”机制为抓手,推动群团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党建群建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相宜,同研究、同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积极发掘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妇女居民,在上级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小区(网格)团支部、妇委会、青工委等组织,鼓励他们在小区(网格)治理过程中发挥青年力量、巾帼力量。

三是以推行“积分制”为抓手,推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围绕守初心、担使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盯宗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区居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塑造成为具有强烈主人翁意识的“大院人”,在各小区组建“上善莱西”志愿服务队伍,设立志愿者服务活动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环境卫生监督、文化体育活动、矛盾纠纷调处、小区治安巡逻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推行道德积分制,建立由居委会、小区党支部考评,网格员采集,邻里推荐等多种形式赋分的道德积分评价体系,每个居委会设立积分超市,通过财政投入、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道德资金”,以消费打折、满减优惠等形式让志愿者的道德积分兑换“变现”,激发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实现好人好报、德者有得。

四是以“干部一线办实事”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干部参与社区治理。实行机关各部门、居委会干部包联小区制度,包联部门和所属居委会各明确一名负责人,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倾听居民诉求,受理解决社区居民所需、所盼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建设,坚持有解思维解决矛盾、问题和困难,推动机关干部在下沉一线办实事过程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树立形象,让“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不误虚功”蔚然成风。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形成“事已解决”工作清单,督查室对各部门包联办实事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以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机关干部深度参与社区治理。

(三)着眼提品质、强服务、增活力,打造富有影响力的城市社区服务品牌。

一是打造区域化特色服务品牌。要立足社会发展新形势、城市管理新要求、居民需求新变化,以“幸福龙水”服务品牌为统领,按照“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的思路,突出特色鲜明、区域领先、成效显著、居民满意的要求,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充分体现居民服务需求,展现社区服务优势特色,具有较强的示范、导向和推广作用的社区服务项目。

二是打造“红色物业”服务品牌。按照党建引领、民生导向、共建共治和依法依规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党建引领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更加熟悉居民情况,服务更加精准,与居民联系更加紧密的优质物业企业。

在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实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物业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党员加入小区(网格)党支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物业优秀分子,及时吸收进党组织,对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予以政策倾斜,提供发展党员专项指标。

三是打造“携手圆梦”行动服务品牌。充分调动各小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通过专业优势发挥特有的作用,充分凝聚力量,建立一对一帮扶包联弱势群体工作机制。通过“两代表一委员”带头上门走访慰问、张贴征集公告、设立征集信箱等方式,在小区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及病残人家庭等弱势群体中广泛征集居民诉求,“两代表一委员”根据特长和能力,按照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包联帮扶,开展“圆梦”行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强队伍、建阵地、重投入,夯实城市社区管理基层基础。

一是配强两支队伍。

1、网格员。提升网格员待遇,全职聘用,在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的日常工作的同时,承担居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统一两类人员(原计生协管员、网格员)待遇标准,特别优秀的可再提高待遇,视情参与居委会日常工作。

2、楼长。按照个人自荐、居民推选、网格员推荐、居委会审查、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审批、楼栋公示的程序,每50-100户配备一名楼长的标准,招募一批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熟悉民情、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社区楼长。通过推行“楼长”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社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建好两处场所。

1、小区党支部办公场所。要在本小区内建设党支部活动服务阵地,按照“精简节约、规模适中、功能完善、科学实用”的原则,采取共用社区用房和物业办公场所或租用专门场所等方式配好党支部办公场所。

2、网格员工作站。每个居委会建设一处网格员工作站,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作为网格员办公的固定场所和楼长报到的临时场所,成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

三是落实两项经费保障。

1、落实居委会活动经费。由中心财政为居委会每月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硬件设施维护和各种活动的开展等。

2、落实小区党支部运转经费。通过党费列支和社会募捐等方式,筹措资金,为小区网格党支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实现支部工作正常运转。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居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保障社区治理、引领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带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

(二)加大探索实践,创新推动工作。分管班子成员要统筹规划、合理实施,指导各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党组织组建、社区服务群体和品牌打造、站室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发现解决问题,摆脱固有模式和经验,开拓思维方式,创新工作理念,推动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注重宣传总结,务求工作实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关于工作中创新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我中心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村社区作为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当前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压紧夯实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筑牢织密疫情防线,把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坚决守住村社区防疫底线,按照市县工作安排,现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加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作出如下安排。

在街道、村社区组织框架下,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划小网格单元,在确保地域界限清晰、全面无缝衔接、住户联系紧密、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细化村社区辖区内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做到层级、人员、责任“三个到位”。

1.健全完善村基层组织体系。在城郊村构建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网格员(中心户长)——村民代表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由村“两委”根据辖区内人口数在各村民小组合理划分网格单元、中心户,网格员一般由党小组长、年富力强的党员骨干、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乡贤)等担任。将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网格员(中心户长)、村民代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由村上统一调配,实行层级管理、层层负责制,确保每个层级都有党员干部包抓管理,将每个村网格化属地范围所辖住户、人口、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管理,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信息。

2.健全完善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在社区(城中村),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长(网格员)——居民小区党支部书记(物业、业委会负责人)——楼栋长——单元长(业主代表)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楼栋长、单元长一般由居住在小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区直管党员、热心群众、志愿者等担任。将街道包联干部、“双报到”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小区党支部负责人、楼栋长、单元长、业主代表全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由社区(城中村)统一调配,实行层级管理、层层负责制,确保每个层级都有党员干部包抓管理,将每个社区(城中村)所辖住户、人口、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院落)及商圈、楼宇、门店等按照网格化属地管理要求,全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管理。坚持社区不漏小区、小区不漏楼栋、楼栋不漏住户、住户不漏一人,以房管人、以房查人,严格落实登记制、告知制、报备制、管控制“四制”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组建力度,引导居民小区热衷公益事业,有一技之长的医生、教师、水电工、“三官一律”主动参与小区治理、服务小区居民,实现管理无盲区、服务全覆盖。

3.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小区党支部(党小组)牵头、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小区业主、“双报到”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等共治共享、多方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优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水平。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房产管理部门指导下,积极配合网格长和小区党支部做好物业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三无”小区和老旧小区,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干部包联、网格员管理、楼栋长参与联动机制,建立功能型党组织,通过居民自治、区域联管、外包托管、社区红色物业等方式,采取“党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门卫保安+楼栋长+业主代表”等模式,破解管理服务难题。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和业委会为基础,以物业服务企业和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运用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形式完善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引领居民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民事民议民决民办。

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抓实抓好村社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重点做好辖区内住户、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层层建好信息台账,强化日常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1.摸清信息台账,做实基础工作。依托村社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结合“进、知、解”活动,迅速开展村社区辖区内住户、人员基本情况和基础信息精准排查摸底,突出“三无”、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自建房、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紧盯外来人员、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区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挨家挨户开展“敲门行动”,以房找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房屋租住户变更情况,对辖区内常住人员、人户分离住户、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人群的基本信息、从业情况、联系方式、家庭状况、出行旅居等心中有数,确保住户信息无遗漏、疫情防控无盲区。在核准摸清常住人口底数、外来人群底数,落实好管控责任的同时,同步更新完善全办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常住人口信息数据库,做到台账表册、系统数据与住户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度一致。

2.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村社区要从组织建设、力量配备、责任细化、信息报告、协调联动、确保效能、提升防控能力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预案,强化层级管理监督,确保及时掌握每一个层级工作运行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从严管控、高效运转、不留死角。统筹衔接落实好“三级包保”机制和“五包一”防控责任制,确保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村社区对网格优化调整的同时,科学合理配备网格长(网格员),充分发挥层级组织体系作用,确保信息准、管控严、保障好、服务优。

3.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两个作用”。要着力加强村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社区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基层治理组织体系无缝衔接、运行规范。要充分调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支部党员、医护人员中的党员、“双报到”单位党员、党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结合实际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在防疫管控、政策宣传、服务群众等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守好守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扛牢责任、担当作为,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1.压实工作责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指导村社区科学合理调度,统筹做好干部力量调配、业务培训指导、网格责任落实、人员信息采集、闭环管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包村社区干部对所包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有上传下达、组织落实、督导指导等职责;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扛牢主体责任,按照党工委安排部署快速高效抓好常住人口摸底、重点人员筛查、网格划分设置、网格员楼栋长选配、“三无”小区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

2.凝聚各方合力。街道全体党员干部要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一线,积极配合参与核酸检测、人员流调、信息统计、物资配送、值守执勤、扶老助弱等工作。村社区要关心关爱一线防疫防控人员,做好人文关怀、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提炼总结特色亮点经验、积极宣传培树身边典型,着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3.强化督导指导。街道办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加强对村社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的督查指导,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注重掌握“双报到”单位党员干部、街道办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表现,做好评议考核、推优评先过程中的结果运用。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2022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着力加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以平安村(社区)创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标准。

(二)切实加强综治机构建设。

加强综治机构自身建设,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调查研究,明察暗访,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三)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设。

在有条件的村要健全综治办或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公安、信访、民政、国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健全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

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村(社区)为核心,警务室或调解室为支撑,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组织领导,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多人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预警机制。

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分配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梳理涉及农民工返乡、农民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统一执法思想,加大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能力,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治安整治专项活动。加强对旅游环线的整治,深入开展“打黄打非”、盗窃破坏“交通网线”设施专项整治,非法安装使用电视接收机设施、传销和“黑网吧”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把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建设规划,构建以巡逻员为骨干,其它群防群治队伍为重要力量。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保持社会治安平稳。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全力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形成服务管理合力。

(二)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排查管控。

推进重点群体信息库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违法犯罪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企业安全的监管,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势头,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运输,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密切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平安长效机制等为重点,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和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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