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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制度(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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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制度(优质9篇)
2023-11-13 11:33:3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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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1、分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00——17:00,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打卡登记制度,10分钟内按迟到处罚,每次罚款3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至一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罚,每次罚款100元,取消当月全勤奖,1小时以上者按全天旷工论处,每次200元,取消当月全勤奖,当月全天旷工三次以上人员年终不得参加任何先进评选,无故旷工一星期以上者予以除名,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春节放假时间控制在15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分公司协调,并报总公司备案。放假前整理好公司文件及资料,切实做好存放保管工作;所有电脑文件做好备份及加密工作,电脑主机在放假前统一放到一个办公室封存,清扫干净办公室,切记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用封条将门封好;公司的手提电脑、数码像机等贵重物品全部交由指定人员统一保管。

4、员工处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勤奖。

5、员工休息采用轮休制,具体时间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设计部除外)

6、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查,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7、总经理办公室开具的处罚单据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8、施工人员的招聘及考核由工程部负责,各工种人事安排由分公司工程部统一调派,施工员无权自行安排;遇特殊情况,必须与工程部及时协商,由工程部视具体情况确定,施工人员应服从分公司的统一安排、调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公司。

9、工班招收需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分公司上岗,合格者由工程部发放《操作规范》,安排工地试用,试用期规定,施工员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工程部应及时作出整改或除退决定。

10、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得操作。

人事考勤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员工。

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矿工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

以上者,按矿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矿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

第七条矿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矿工一。

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与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矿工2天者,扣发十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与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矿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矿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查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矿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

者当天按矿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矿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矿工3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矿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嫁、等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

批准;未经批准按矿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按基本工资的1.2倍计。

算,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矿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

本部门的考勤制度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矿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人事考勤制度篇三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 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三条 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四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五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六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七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八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九条 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 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 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 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 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 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日发放。

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 调迁

第一条 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 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 给假

第一条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 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 考核

第一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 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 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 奖惩

第一条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 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 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 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 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 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 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 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 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 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 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 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 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 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 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 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 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 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 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 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 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 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 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 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 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 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 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 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 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 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 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 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 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 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 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 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 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 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 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 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 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 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 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 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 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 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 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 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 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 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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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制度篇四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人事考勤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望全体员工提高认识,自觉的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各个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负有监督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年终考评的一项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 勤 范 围

第五条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在考勤范围之内。

第六条 如特殊员工无法正常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工 作 制

第七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公司实行每天7.5小时,周日休息。

第九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考勤种类设置及奖惩办法

第十条 本公司考勤种类分为迟到、早退,矿工,请假,加班及法定节假日(详见附件)

附一、日常考勤及惩处办法

附二、请假种类、流程及处理办法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1、迟到、早退及惩处办法

1.1迟到1分钟至30分钟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2早退1分钟至30分钟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3迟到、早退时间1~5分钟内(含5分钟),10元/次;5~30分钟内(含30分钟上),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扣发当月满勤奖。累计4~5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100元。累计5~10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200元。累计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2、矿工及惩处办法 不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的视为旷工。

2.1旷工0.5天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2旷工1天者,扣发2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3旷工2天者,扣发5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4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者,予以辞职。

附二、请假种类、规定、流程及处理办法

请假种类分为:

事假、病假、婚嫁、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规定 :

公司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需由总经理批准。公司请假制严格遵守事前请假制。如事出紧急需电话或口头通知相关领导及人资部。事后及时填补假条。未经批准休假或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流程:

1天

2天以上

1、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员工如因合理原因要申请事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矿工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提前提出请假申请的,需要电话通知本部门相关领导,事后补填请假申请单。事假发生后,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本月满勤奖。

2、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为依据。假条上的病假时限应以诊断书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仍不能上班的,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不批准的,则视为事假处理,如公司不批准的员工进入医疗期,超过15天以上的,公司按其社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发放基本工资的60%。

3、婚假 婚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3.2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5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过期不补。

3.6提出婚假申请的需带结婚登记证作为请假证明。

4、产假 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4.1员工妊娠期间每月享受半天假日以供月检。

4.2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3晚婚晚育(24周岁以后)者产假为150天,难产或剖腹产者产假延长15天。

4.4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4.5男职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3天的陪产假。如附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

5、丧假 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5.1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丧假为3天

5.2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的,丧假为2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员工休工伤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

7、年休假 年休假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节假日基础上增设假期,此假期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1职工工作满1年,年假为3天;

7.2 职工工作满2年,年休假4天;

7.3职工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

(自期满后,一个自然年度的元月开始开始休年假)

一年内如事假累计满20天或当年迟到次数累计满36次 ,停休当年的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另行安排。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加班是指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提倡员工高效优质完成分内工作,不允许因个人低效或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而自行安排加班。加班需由岗位负责人报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加班分为加日、加点两种。

流程:

1工作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与小时的计算方法实行。

2周六、周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200%兑付。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300%兑付。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相关负责人核实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

1、考勤相关资料由人资部门统一管理,考勤资料包括考勤表及申请单,各个部门设置兼职考勤员,次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及相关申请单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类资源部统一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及兼职考勤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勤,严谨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漏报、虚报出勤记录,必严惩。

第十二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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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人事考勤制度篇六

一、员工必须注意个人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早班员工必须提早30分钟上岗,保持最佳仪容仪表。迟到10分钟内每次罚款5元,超过10分钟罚款15元。未得经理允许,超过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及早退30分钟以上均作旷工处理。当月累计迟到2次以上或早退,取消当月全勤奖。

二、上班时间分两班制。早班:9:30--18:30,晚班:13:00--22:00,每周二早上9:00--10:30为培训日,若有客人,酌情安排工作。

三、员工有病要到附近市级医院就诊,如有病不能上班,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通知经理,并在3日内持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假单及病历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病假待遇及休假,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享有带薪病假2天。病假3天以上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病假超过10天,并扣当月基本薪资。请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每天罚款100元并作旷工处理。

四、事假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及经理指示后,将《假期申请表》交考勤人员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否则作旷工处理。

五、 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及当月全勤奖、岗位津贴。旷工二天,扣五天工资,并扣当月绩效工资提成。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5天,当自动离职,并被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薪、各项福利、提成、技能培训费等一律不予发放,不作任何补偿。

六、当年的年假必须当年补休,不得上年度累计到下一年度。年假申请必须依工作需要而定,要提前15天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及经理批准。

七、正式员工之直系亲属去世,员工有七天丧事假期,其中3天为有薪假期,其余4天按休假处理,如超过七天,则按事假处理。丧假须于办事时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替。

八、员工服务满一年者,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员工,有10天结婚假期,其中5天为有薪假期,其余5天按休假处理。如超过十天,则按事假处理。

九、员工辞职须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美容师及助理须提前30天,技术顾问、美容顾问须提前二个月,经理须提前三个月,并经欧亚会俱乐部人力资源部同意方可按程序办理手续,未经许可自行离职,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扣发当期工资、福利、提成、技能培训费。

备注: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1、按时上、下班,员工要按已编排的时间表进行工作,若需对值班时间做出调整或更改,必须事先得到主管批准及统一安排。否则,按旷工论处。

2、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记时卡,打卡后应把卡放回架上原来的位置。若记时卡在打卡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值勤人员,不得无故损坏公物。

3、代人或托人打卡,均属舞弊行为,作旷工一次论处。

美容中心福利

一、员工每周轮休一天,每天工作时间连两餐9小时。假期可调休或累积,但原则上不能在节假日及周六、日休息,并且由经理安排轮休。

二、规定休假的员工没有休息坚持上班的,可争取累积假期有需要时补休。加班半小时以上作累积时间,累积时间九小时作一天休假。员工申请调休,要由主管、经理逐层批复。据排班表,上早班只能在下班前时间段补钟,上晚班可以在上班前时间段补钟,其他时间段要示情况特殊程度及避开服务客人高峰期特批。若必要在节假日调休,在不影响营业效率的`情况下,两小时作一小时调休。

三、每月评选个人最高业绩奖(同时超过2万元):100元。个人最高分数奖(同时超过200分):50元。小组最高业绩奖(同时超过10万元):30元/人。

四、员工每月可做2次脸部普通护理,护理时间早班者下班以后,晚班者上班以前作护理,每次不超过2人,必须向前台登记,其余时间不得使用美容中心之产品,未按规定者罚款100元/次。

五、每月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可获全勤奖,50元。

六、美容中心包工作时间餐食。

七、非本市员工由玛萨统一安排住房,房租扣员工30元/月,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行分摊。非本市员工不住公司宿舍而自行租房者,发给住房、交通补助30元/月。

八、员工可享受10天公休假:元旦节1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

九、员工服务满一年者,可享受带薪假5天,丧假3天,婚假5天。连续服务满两年者,带薪年假每年增加2天,最多不超过10天。(休假12个月轮排)

一、员工必须注意个人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早班员工必须提早15分钟上岗,保持最佳仪容仪表。迟到15分钟内每次罚款5元。未得经理允许,超过15分钟未到工作岗位,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及早退15分钟以上均作旷工处理。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或早退,取消当月全勤奖。

二、上班时间早9:00—晚18:00,各别店面上班时间如有不同的,以实体店面上班时间为标准。

三、员工生病要到附近市级医院就诊,如有病不能上班,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通知经理,并在3日内持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假单及病历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病假待遇及休假,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病假3天以上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病假超过7天,并扣当月基本薪资。请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每天罚款100元并作旷工处理。

四、事假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及经理指示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一月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否则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基本薪资。

五、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及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五天,或年累计旷工十天,当自动离职,并被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薪、各项福利、提成、技能培训费等一律不予发放,不作任何补偿。

六、院长及以上院内管理人员,月休息2天,院内员工月休4天。当月假期可调休或累积休完,不可累计至次月休息。

七、所有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书面向直属上司提交辞职申请,由直属上司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再经人力资源部同意方可按程序办理手续,未经许可自行离职,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扣发当期工资、福利、提成、等一切费用。

八、每月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可获全勤奖100元。

备注: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人力资源部

2012年5月5日

人事考勤制度篇七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打指纹。

2、迟到、早退、旷工。

(1)由于北京道路拥挤,为体恤员工特规定,迟到30分钟以内者,可推迟下班时间来冲抵。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人事考勤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人事 考勤 管理 ,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望全体员工 提高认识,自觉的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实施,各个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负有监督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年终考评的一项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 勤 范 围

第五条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在考勤范围之内。

第六条 如特殊员工无法正常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工 作 制

第七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即早8晚5制,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 、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考勤种类设置及奖惩办法

附二,请假种类、流程及处理办法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附一,日常考勤及惩处办法

1、迟到、早退及惩处办法

1.1迟到1分钟至30分钟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2早退1分钟至30分钟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3迟到、早退时间1~5分钟内(含5分钟),10元/次;5~30分钟内(含30分钟上),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扣发当月满勤奖。累计4~5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100元。累计5~10次者,按迟到早退论处外,加罚200元。累计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2、矿工及惩处办法 不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的视为旷工。

2.1旷工0.5天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2旷工1天者,扣发2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3旷工2天者,扣发5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及满勤奖。

2.4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者,予以辞职。

附二,请假种类、规定、流程及处理办法

请假种类分为:

事假、病假、婚嫁、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规定 :

公司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需由总经理批准。公司请假制严格遵守事前请假制。如事出紧急需电话或口头通知相关领导及人资部。事后及时填补假条。未经批准休假或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流程:

1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员工如因合理原因要申请事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矿工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提前提出请假申请的,需要电话通知本部门相关领导,事后补填请假申请单。事假发生后,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本月满勤奖。

2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为依据。假条上的病假时限应以诊断书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仍不能上班的,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不批准的,则视为事假处理,如公司不批准的员工进入医疗期,超过15天以上的,公司按其社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待合同 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发放基本工资的60%。

3婚假 婚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3.2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5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过期不补。

3.6提出婚假申请的需带结婚登记证作为请假证明。

4产假 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4.1员工妊娠期间每月享受半天假日以供月检。

4.2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3晚婚晚育(24周岁以后)者产假为150天,难产或剖腹产者产假延长15天。

4.4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4.5男职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3天的陪产假。如附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

5丧假 丧假系带薪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5.1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丧假为3天

5.2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的,丧假为2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员工休工伤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

7年休假 年休假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节假日基础上增设假期,此假期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1职工工作满1年,年假为3天;

7.2 职工工作满2年,年休假4天;

7.3职工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

(自期满后,一个自然年度的元月开始开始休年假)

一年内如事假累计满20天或当年迟到次数累计满36次 ,停休当年的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另行安排。

附三,加班流程、补偿规定

加班是指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提倡员工高效优质完成分内工作,不允许因个人低效或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而自行安排加班。加班需由岗位负责人报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加班分为加日、加点两种。 流程:

1工作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与小时的计算方法实行。

2周六、周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200%兑付。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本工资的.300%兑付。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相关负责人核实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

1、考勤相关资料由人资部门统一管理,考勤资料包括考勤表及申请单,各个部门设置兼职考勤员,次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及相关申请单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类资源部统一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及兼职考勤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勤,严谨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漏报、虚报出勤记录,必严惩。

第十二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上班制的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一、人事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 天以内的(含1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 分钟至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 次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 次以上、5 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 次以上、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 天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 天及以下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 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 天以上、6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 天以上者(含6 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 天处理;当月累计2 次的,按旷工2 天处理;当月累计3 次的,按旷工3 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 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 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 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人事考勤制度篇九

企业人事考核制度,在制度实行之前看似简单;一旦认真实行起来起来,问题却十分复杂,本文仅试图探讨其中的几个问题。但是在一头扎进问题深处之前,有必要先探讨一下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就是要先确定一下我们的思维方式。

据我所知,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在探讨解决考核制度中的一系列问题时,几乎毫无例外、通一色地采取了"考核技术方法"的思路,即总是只会在考核制度本身中寻找出路,总是在考核方法上绞尽脑汁,发明出各种各样的"雕虫小技";虽说考核制度在日益翻新,但对问题的解决其实并没有多少帮助。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人们在对考核制度的认识上存在着一个共同的误区,即都对它要求过高,没有跳出考核制度之外,对它进行一番反思,认识到它固有的有限性,从而在更高的层面上、在考核制度之外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考核技术派"的种种探讨和发明,在一定的限度内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使考核制度更完善、更精巧、更易于操作。但是,如果不能从历史的高度、从哲学的高度,即采取"历史哲学方法"的思维方式,对考核制度进行反思,寻找新的出路,就会在牛角尖里钻不出来,或是把它弄得越来越复杂、琐碎;或是变来变去,不停修改;最后是使人不胜其繁,觉得这东西还不如没有的好。这就是考核制度在很多地方所遭受的命运。一个东西如果被弄得过分复杂、精巧、难于操作,往往就会走向它的反面,从一个有益于人们的东西变成一个有害于人们的东西,最终是自己逃脱不了被人们遗弃的命运。

二、考核制度的三个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的解决,取决于考核制度所规定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的问题体现着一个组织体的价值观,意味着一个组织体鼓励自己的成员做什么样的人,因而至关重要。对于"评价标准"的要求是它必须取向积极、要求明确。第二个问题说的是,任何一个现实的考核制度,无论是在它的条文规定、还是在它的具体实施中,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而且,作为一个要求众人按照统一标准来打分评议被评议者的考核制度,如果过分强化,就会束缚人的个性、创造力,理论上存在导致人人都成为八面玲珑的谦谦君子的价值导向。因此,"法治"要辅之以"人治",考核结论只能作为公司领导奖惩和任用干部员工的重要依据,而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关于这两个问题,本人在另外两篇文章中专门阐述。下面集中讨论第三个问题。

三、如何使评议更公正、更客观

虽说无论是作为一个现实的考核制度、还是作为考核制度本身,都存在无法彻底消除的局限;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局限性,归根到底,是要使通过这一制度对人做出的评价,尽可能地客观、公正。在这些局限中:

就任何一个现实的考核制度而言,在客观方面,制度的条文规定不可能制定得尽善尽美,尤其是有些考核标准无法定量,难以把握,特别是素质评价和工作质量评价都不可能不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在主观方面,任何评分者?quot;德"、"能"、"识"三方面都不可能不存在各种各样的局限性。

就考核制度本身而言,它要求众人按照统一标准来评议被评议者;正如前面所说,如果过分强化,就会束缚人的个性、创造力,理论上存在导致人人都成为八面玲珑的谦谦君子的价值导向。

考核制度的这些缺陷,最终都会影响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显而易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任何一个单一的措施所能做到的。下面介绍我们从考核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些经验。

1、 在"评价方法"上,有定性的评价和定量的评价,一般对业绩的评价易 于定量,对素质的评价只能以定性为主;定量评价比较客观、准确,而定性评价的主观性、模糊性比较明显,这就象体育比赛中的"田径标准"和"体操标准"的差别一样。为了解决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问题,一方面应当在对"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侧重于比较能够客观、准确评价的"业绩考核";另一方面要采用数学工具来实现"模态转换",即在"素质"考核中,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以提高其客观、准确性。

2、 考绩与考评必须先分后合。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 ,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这样可以在业绩评价中一定程度地克服评分者年终笼统凭印象评分所造成的主观性。

3、 增加考绩分在全年考核分中所占比重。月考绩分立足于业绩,年终考评 分立足于人员素质,前者较客观,后者较主观。因此考绩分在员工全年考核分中所占比重必须大大高于其素质评分,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评分中的主观成分。

5、 工作中较少发生关系的部门之间不搞互评,互相之间有工作关系的部门 之间互评时,要针对"关键接口指标"进行评议,而不搞泛泛之评;工作上无接触的部门不参加对公司领导的评议;工作上无接触的领导不参加下级干部的评议;允许评议者在对被评议者或被评议者不了解的情况下注明"不了解",等等:这些都可以撇去评分中的一些水分和泡沫,增加评分的.严谨性和客观性。

6、 建立涵盖全面、要求准确的岗位责任制,使评议有标准可循。同时尽量 使评分标准变得易于把握。前面说过,评分中的主观性有客观原因,即评分标准难以把握,特别是素质评判和业绩质量评判。设计中可以努力使它们变得比较具体、量化、易把握。

7、 提高评议人员素质。这里就包括了对各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乃至全体参 与评议人员在品德、能力和见识方面的要求,在培训、选拔、任用、考核等方面都要注意提高其在考核工作上的品德和水平。这一条实际上做起来很费功夫,而且难以见效,但仍是不得不认真去做的事。其中有两个问题要特别注意:

一是考核时的要求应符合交代工作任务时的要求。上级给下级布置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事后也要按照这个要求去考核。但实际上的情况往往是,属下按照要求完成甚至超出原要求完成了,考核时上级的要求又变了,往往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果不但使下属遭到不公正待遇(拿不到应得的分数甚至低于应得的分数),更严重的是挫伤了下属的积极性,使下属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更不利于鼓励员工创造性地、超标准超要求地做好工作;有些主管可能对这种做法自以为得计,实际上对公司却会后患无穷。

二是要严格分开业绩考核与素质考核。实际情况往往是,当下属完全完成甚至超标完成了工作任务后,主管在进行业绩评分时又加进对下属综合素质或主观印象的评议,挑出员工非业绩方面的缺点扣分,使下属有苦难言;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考核制度业绩考核与素质考核严格分开,而且要要求所有主管和领导在具体评分时将二者严格分开,避免使被评议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积极性遭到挫伤。这两点至为重要。

8、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同时体现企业对考核工作的重视,企业应成 立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考核委员会,其人员组成要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由于考核标准的改进和考核者素质的提高都难以有较大进展,我们就要明确:我们主要靠评议人员的个人素质,还是主要靠一种体制来保证评议的公正?显然,前一种思路对考评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不但处事公正(德),有很强的辨别能力(能),还要十分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识)。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指望一些个人的良好素质来保证公正,从来都是靠不住的。公司考评人员不可能超脱于任何部门之外,他们自身的工作也属被考核之列,这就使他们很难避免"偏心"的倾向或嫌疑。即使考评人员自身努力保持公正,囿于能力、见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也会力不从心。别人也难免对他们的猜疑。为保证考核的尽量客观公正,同时避免由于考核而使人际关系复杂化,考核委员会应有充分的代表性。这不但符合管理学原理,也符合概率统计学的原理,因为如果我们把每份考核评分表都看作一个样本的话,那么显然,所取样本的数量越多、代表性越广泛,从中得出的统计数据显然也就越接近真实。

9、 企业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考核工作人员,则组成考核事务办公 室,受委员会领导并对其负责,负责考核所需的一系列事务性工作(但不宜参加考核委员会),如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对考核制度进行宣传讲解;对考核过程中的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之后的分析研究;接待被评议者的申诉等等。

10、为了一定程度地消除考核制度存在的压抑人的个性和创造力的倾向,在 考核标准中,可以有意识地加入对被评议者创新能力的考核内容,尽可能地融入积极的价值取向。

四、阐述几个观点

1、以前我们常说,看事情要看大局、看本质、看主流、看大趋势,以免被 个别的细节、支流和曲折所左右;用现代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分析问题要有概率统计学的观点,在考核制度的问题上也是这样。概率统计学原理在这里处处都起着关键作用。

比如说,有人担心,由于各个部门对考核标准的理解程度不一,执行起来会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其实这个问题完全可以运用概率统计学原理,利用数学工具加以解决。从各个部门的考评来说,部门甲的主管可能要求高,评分严,结果部下们得分也较低;部门乙的主管可能要求低,评分松,结果部下们得分就较高。表面看来,部门甲的员工就吃亏了,而部门乙的员工就占了便宜。但实际上,只要考核制度处理好员工的考核成绩中主管评分、部门考核得分和部门员工的平均分的比例关系,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三者综合之后的妙处就在于:它以后二者为杠杆,消除了各部门掌握标准的不一致性,使各个部门、各位员工的评分受到一个无形的全企业统一标准的衡量。

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各部门掌握标准不一,而在于部门主管评分时是否公道:只要他给各位下属的评分的高低排列和分数距离符合下属们的工作实际表现,就不用担心与其他部门的平衡问题,因为数学工具会自动为他解决这个问题。

2、考核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各项规定之间互相牵连,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倒葫芦浮起瓢;再者,考核制度关系重大,关系到"公平分配"和"选贤任能"两件根本大事,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干部员工的价值观,更不宜轻举妄动。应当组织人员专门研究,通盘考虑,系统作业;反复实验,不断完善。

3、最后我们还要指出,即使采取了所有这些系统措施,也不可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考核制度存在无法彻底消除的局限性;所以,尽管我们首先是要坚持和尽可能地完善考核制度,最后我们还是要从考核制度中跳出来,另辟蹊径。"公众舆-论"需要辅之以"伯乐的慧眼","法治"需要辅之以"人治",考核结果不能直接用来决定人员的奖罚和任用。当然,考核制度越健全,需要企业领导人为校正的地方也就越少。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考勤制度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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