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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牛散文汇总(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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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牛散文汇总(汇总11篇)
2023-11-12 13:09:03    小编:ZTFB

天道酬勤,努力就会有回报;总结要突出问题和挑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和反思。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借鉴。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一

绿色的叶子衬托着大树,大树显得更加生机勃勃。叶子躺在树的身上,炎炎夏日,为它遮挡了一片阳光。滂沱大雨,为它湿透了自己的衣裳。春去秋来,对于这样一成不变的日子,叶子感到了厌倦。它对树说:“我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

大树默默的注视着即将离开的叶子,清晨,一缕阳光透过树梢,叶子眨了眨睡眼,舒服的伸了伸懒腰,俏皮的风儿也赶来凑热闹,把叶子吹得左右摇摆,叶子被风儿吹的“沙沙作响”,这独有的音符引来了小鸟,它一会儿飞向屋顶,一会儿飞向树梢,高兴得与风儿一起快乐地舞蹈。

叶子享受着风儿的追求,就这样,叶子没有对树告别,义无反顾地跟着风儿奔跑。风一会儿把它吹到屋檐,一会儿把它吹到地面。跟着风儿漂泊了一段时间,叶子感到很累很累。叶子病倒了,风也感到很无奈,它不知该如何去照顾叶子,更不知该如何去嘘寒问暖。叶子的皮肤变得暗淡无光,疲惫地躺在一旁。

自由自在是风的本性,风吹到了老鹰的身旁,对老鹰说:“我们从空中翱翔吧!”于是风陪着老鹰一会儿飞向云霄,一会儿直冲大地,不知疲倦,互相嬉戏玩耍,是那么的无忧,那么的'逍遥。

风又吹到了玫瑰花的身旁,对玫瑰说:“你真漂亮,玫瑰带着点儿羞涩的表情,对风点头微笑,一会儿展开妩媚的身姿,与风炫舞,是那么的自在,那么的协调。

叶子目睹了这一切后,才明白风有很多朋友,自己并不是它的唯一。病中的叶子开始想念以前的日子,它多么想再回到大树的身旁,甘愿为它遮挡阳光,甘愿为它湿透衣裳。但一切都已经远去了,留下的是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已在心中深藏。

这时的大树没有叶子的点缀而变得光秃,树也很思念叶子,很想叶子再回到它的身旁,它可以不计前嫌,一如既往。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一切再也回不到从前,过去的一幕幕尽在眼前,成了心中最美好的想象。

叶子病的越来越严重,身体也变得枯黄,这时的风把叶子带到了树的身边,奄奄一息的叶子闻到了自己久违的,熟悉的味道。用尽最后的一点儿力气对树说:“我错了,我不该离开你,那时的你怎么不挽留我呢?”树说:“是你自己不知道珍惜,想离开我了,是你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想让自己过得快乐一些,我只有对你放手。”

叶子微笑着闭上了眼睛,久久地闭上了,再也不会睁开,再也不会陪着树一起经历风风雨雨,与泥土一起,永远陪葬在树的身旁。

风还在吹,雨还在下,离开了叶子的衬托,树变得更加孤苦无依。一天天,一年年,就这样孤零零地扎根与泥土中,伴随着岁月的沧桑,依然在那里守望。因为没有谁能够代替叶子在它心中的份量。树与叶,它们原本是最完美的结合,它们像一把大伞,给人们带来一片绿茵,给人们送去一片清凉。

逝去的不是树与叶的风景,而是内心深处的凄凉。大树并没有变,变得是叶子对大树的那颗心,心已不在大树的身上,再美的风景也会变得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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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牛散文汇总篇二

总是在寻寻觅觅,那一份久违的淡然,想想,真的那么不可思议。好多人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如果没有水一样的女人,那温柔与柔情,妩媚与风骚又何以体现,其实,世间最脆弱的又何尝不是女人,最坚强的又何尝不是女人。

女人花,女人水,都像是一朵蛊惑心田,一潭清澈无比的甘甜。世上有太多的女人,千娇百媚小巧玲珑的女人,情趣高雅英姿飒爽的女人,风情万种妩媚多情的女人,自然还有清尘脱俗灵气逼人的女人。只是,真正了解女人的人实在太少了。

女人如花,美丽的容颜精致而短暂,女人如水,纯净的心房清澈而脆弱。那一朵朵绽放的女人花,暗香盈袖,美丽的容颜馨香若兰,似水年华甘醇如酒,浅尝,久久回味。

时间总是不给人思考的空间,一转眼,流星划过,花样年华,青春美貌都成为过眼云烟。太多的人想要留住,只是它快得像一道极光,抓不住它的尾巴。即使苍老了容颜,女人花,开放在生命里的'青春之花,绽放在四季里的不败之花,需要的,只是你有着花一样美丽清澈的眼睛,柔软的双手去抚摸,温暖的心灵去呵护,体贴。

历史上有好多女人,他们或是空谷幽兰,或是致命有毒的花,或是腊月梅花,抑或是出水芙蓉。红颜知己,每个男人都希望有一位红颜知己,他们可以是伴侣,可是朋友,可以使情人,更可以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女人扮演的是伟大的角色吗?是吧,寻求红颜知己的人却忘了,也许,真正的红颜也需要一位知己,需要一位懂自己,保护自己的人,怎么也不是所谓的蓝颜。

女人如花,花似梦,哪怕开放的时间只有一秒,她也会为你燃尽今生的温柔与美丽,永远留驻你梦中的天堂!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三

蕊走了,无声无息地走了。带着那快乐的真谛,离开了这个世界。

大家很难过,因为他们又失去了一个好伙伴,但是它们还是有一点兴奋,它们等待着新的朋友,等待着它的到来。洁洁放学回来了,手上拿着一支颇为珍贵的水笔,把它丢进了笔筒里。这个新来的.伙伴叫做“缘”,虽然它也只是一支水笔,却要比蕊更加高傲,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

“你们好啊,便宜货。”

“我们可不是什么便宜货。”珍说。

“我们是为主人服务的,不是打扮的。”侨说。

“记住,我们都一样,没有好中差之分!”就连平时最高傲的毅也气愤的说。

“咱们走着瞧!”缘气呼呼地说。

第二天,洁洁把缘收进书包,匆匆忙忙地赶往学校。

下课了,缘终于撒了一口气,“真是累死了,真烦人,本来以为生活多美好,咳,也许真的是我错了。”

一天又一天,缘越来越懊悔,它真后悔,没和那些伙伴混在一起,这样它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第二百天,缘同样重复了蕊的路,它很孤独,很难受。

第二百零三天,缘走了,在桌上留下一张纸:谢谢你们,我不配与你们做伙伴,对于当时的那件事我很懊悔,但是已经在这个时候了,我只想说其实我很想和你们作朋友,再见。

我们不能像缘,在关键时刻才想起“友谊”二字,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四

《花与梦旅人》读后感。

五一劳动节期间,我读完了一本叫做《花与梦旅人》的书。

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却引人入胜:温格是叶南初中初二六班的学生,同时也是校报的小记者,她为了得到校报的素材,独自进入了学校旁新开的鬼屋探险,在鬼屋中遇到了被囚禁的“吸血鬼”未来,得知未来竟是真的吸血鬼,温格决定救他出去,不料中途反被鬼屋主人囚禁。温格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在同学沈铭溪的帮助下与未来一起逃了出去。随着神秘男子阿基德的出现,温格发现未来竟然是三十一世纪的吸血鬼王子!为了救患病的妹妹,他用时空机穿越到了二十一世纪,来采集人类血液作为研究样本,不过他的方式是“献血”!但与此同时,三十一世纪的'刺客碧儿也穿越过来,到处追杀他,关键时刻,未来让温格戴上面具从小道逃走……最终,未来打败了碧儿,温格用真诚与碧儿成为了形影不离朋友。

这只是个再也平常不过平常的结局,但我知道了,即使是冷血杀手,真诚都是可以打动对方的,()只要你足够真诚,钢铁也会被融化;有些人看起来尖酸刻薄,你要相信,没有人的心是真正“坏”的;朋友之间,总有些打打闹闹,不猜忌对方、不见风使舵,相信对方,做一辈子的朋友,那就是真正真正的朋友。

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封面有点花哨,不代表内容就就不好,望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五

此刻,万籁俱寂,月夜下与茶共醉。蓦然慨叹,人生易老天难老,时光荏苒,不觉间已几近不惑。曾经一直以为“四十不惑”离我是多么的遥远,一直感觉自己是那么的年青那么的有朝气,可岁月却如碾过生命的痕迹而从未作半刻停留的列车,悄无声息地把我载入了“四十”这道人生必经的车站。回首往昔的风雨人生路,几多感慨,几多欢欣,一如那浸润着岁月沧桑但却饱满丰润的茶汤,每一滴都是那么的醉人!

我端起茶杯,细细品饮着那苦涩交织的茶水,追忆不堪的往昔带给我曾经的哀婉,悲伤之中醉语喃喃:曾经的我,多少次感到,有些畏惧了,畏惧得不敢直视那狠心渐渐弃我而去的青春年华,岁月的尖刀在我的躯体上留下一道道惨不忍睹的伤疤,只得任凭晶莹的泪花肆意蔓延我的整个脸颊;有些疲倦了,疲倦得像一匹曾誓言浪迹天涯却被岁月画满伤痕的野马,迷途的惆怅撕碎了我曾经矫健如飞的步伐,只得无奈接受冲动与狂妄的责骂与惩罚;有些麻木了,麻木得已不记得何时开始淡忘尊严、个性为何物,内心深处那曾经不止千万次告诉过自己“与其平庸至死,不如战至一兵一卒、血洒沙场”的豪情壮志彻底败给了现实的残酷,独留满腔的酸楚。

我实在不想让茶知道我有多想哭,像个孩子那样的无助;我实在不愿让茶看到我有多寂寞,哀怨地不知道该向谁去诉说;我实在不忍让茶看到我脸上那深不见底的忧伤与彷徨,只得独自沉醉,让那一杯杯暖心的茶汤去稀释我心中的无奈与迷惘。

那一幕幕忧伤的过往,不觉间早已湿润了我的眼眶,而当我回想痛苦的往昔成就我今天的淡然,我再次端起茶怀啜饮着那厚重甘醇的茶汤,欣慰之中醉语喃喃:每每想到,茶,历经千年岁月的摧残依然顽强向上,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怒斥自己面对人生打击的懦弱与窝囊,劝导自己要学会感恩挫折,在坎坷中坚强,在逆境中成长;每每想到,茶,历尽百载沧桑的洗礼仍旧淡然自若,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嘲笑自己面对生活诱惑的浮躁与猥琐,告诫自己少点冲动和盲从,多点沉稳与自我,坦然面对生活的潮起潮落;每每想到,茶,与大自然万事万物和谐共存的接纳与包容,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鄙视自己面对众生的计较与介怀,教诲自己宽容和礼让永远是与他人融洽相处的良方和顺畅沟通的桥梁。而茶,不事张扬、脚踏实地的品性更是让我为自己曾经的张狂与无知而感到满脸通红、无地自容,让我渐渐地明白:只有平平淡淡才是真啊!也让我更深领悟到人生存在的意义:甘心平凡,拒绝平庸,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不让人生留有遗憾。

沉醉于一次次与茶敞开心扉的深刻对话,蓦然惊觉,隐隐约约于茶所蕴含的文化精神中寻觅到我时刻求索的人生真谛——和谐与平静,我知道,或许我还远未达到佛教那种于青灯孤寂的茶宴中“明心见性”的境界,而道家于品茗中所孜孜以求的“空灵虚静、避世超生”估计终极一生也难以企及,至于儒家的“以茶励志、积极入世”似乎更能让我重拾积极面对人生挫折的'勇气与自信。对于博大精深的茶文化精神的理解,我是深感惭愧,但是,我深知,自从与茶邂逅,茶便在我的生命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挥之不去,茶,仿佛就是另一个我,懂我的喜怒哀乐,或许,这样已经足够!是的,茶懂我就够了!已记不起多少个不眠的夜晚,茶始终默默陪伴我左右,当我伤心失意的时候,我会为自己泡上一壶茶,让那一丝丝迷漫整个口腔的苦涩来麻醉自己的苦闷和烦恼;当我开心得意的时候,我也会为自己泡上一壶茶,让那一缕缕萦绕整个心间的馨香滋润我的甜蜜和喜悦;当我昂首步入中年的时候,更要为自己泡上一壶茶,让那一丝丝一缕缕浸润着历史厚重的甘醇,抚慰我于“不惑”即将来临所带来的彷徨和不安,荡涤我身心历经四十载风雨所粘附的污垢与尘埃,湿润我内心感觉快被世界遗忘的寂寞与荒凉。

此刻,夜阑人静,我陶醉地品尝着那只有历经岁月的沉淀才能唤发醉人芬芳的茶汤,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幕自己漫步于原始深寂的茶树森林之中的情景,清幽、宁静,仿佛天地间万事万物都已成摆设,独剩我与茶相偎相依,茶,平心静气,用她几千年宠辱不惊的胸怀拥抱着我,向我喃喃诉说着她源远流长的千年辉煌。此刻,我只想对茶说声谢谢:是你让我在多少个曾经迷失方向的黑夜里,找回孤独但却完整的自己;在一次次痛彻心扉的自我拷问中,让我拥有寂寞但却自由的灵魂。我举起茶杯与曾经的四十载风雨人生含泪告别:谢谢你带给我的满身伤痕和刻骨的回忆,是你让我更能体会幸福的含义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我抬头仰望窗外漫天闪烁的星星,思绪万千,蓦然醒悟,人生与茶何其相似!同样只有历经痛苦的折磨才能拥有有今天的芳香和甘甜,也只有历经岁月的沧桑才能显现那份淡泊与宁静,而茶,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又让我不由得感叹:性命只是浮尘,人生也不过是刹那!此刻,我禁不住再一次把手中茶杯里的热茶一饮而尽并轻轻地告诫自己:平静隐于胸,淡然藏于怀,用一颗豁达的心,淡定从容地应对即将到来的不惑人生。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六

河里泊着一支老旧的船,河面上没有涟漪,它只是单纯的停靠着。天色开始有些暗了,因为是坐车经过时看到的,所以不能停下来细细观察。

过眼而逝的风景,如此轻而易举就能撩拨心弦。消失如来时一样突然,来不及去想,心底早已横波荡漾。赶忙回头希望留住最后一丝的悸动,身体却被不解风情的车子迅速带离。伴着一道生硬的弧线,那船也看不见了。

坐正身子,安静等待夜幕降临。如果,要是如果。自己被留在这里,我会不会开始忘了自己,忘了同行的家人,忘了我从哪里来。因为好像一直在这儿,并没有离开。记不起远行有什么目的,也不考虑之后该如何继续,现在,就只是现在而已。

就快要开始看不见自己。我的脸,我的手。看不见脚下的路,也看不见前面有什么。剩下听觉,嗅觉,触觉。呼吸着不带一丝城市气味的空气。让自我被冲蚀,让我像野兽一样开始重新占领这个鲜活的世界,让我能够停下来,不再在漂泊。

我只是想,现在,就只想在路上。回不去的旅人,走不出的回忆。无论走到哪里,都还是会想念。想念那里的东西,想念所有习惯的,想念留下的,想念那个自己。我明白是带不走的,回不去的.,也到不来的。

因为过去总以定格的姿态出现,又蒙太奇的交叉在一起。因为过去并没有留下故事,只是一些散落在脑海里的记忆碎片。因为所有的这么近,又还是那么远。因为我没有时常去想念,因为我害怕它被记起。因为回不去的是我,是你,是所有已经飞奔而逝的曾经。

沿途的路边田野里有好多稻草人,它们姿态万千。躺着,立着,蜷缩着,它们全都自由着。

它们不会回答你,是不能回答吗?原来我们一样,不会言语,不能言语。不能躲,也无法离开。在南极过冬的企鹅,不要命地和暴风雪撕斗。它们要保护好刚出生不久的幼子,等待春天,等待另一只企鹅的归来。

它们从这里降生,也会在这里消逝。

温室效应加快了北极冰川的融化,北极熊不得不提前离开。潜入地狱般恐怖而幽深的冰海里,奋力遨游,只盼着能早日找到新的陆地。熬得过这漫长炼狱的,可能找到陆地,又一次开始新的生活。而熬不过的,就永远长眠在了越来越深的海底。

我们也一样,不管被迫还是自愿,都将面临一场撕心裂肺的抉择与挑战。胜了我们还是我们,还能是更新的我们。败了我们可能灰飞烟灭,一粒尘埃都不剩。

可无论如何,我仍希望一直都在路上,不管这条路是雨是晴是不完美,我都庆幸我能走在这条路上。灿烂而刺眼的青春,如果沉默,回应你的都那么沉重,我承认自己渺小又脆弱,那些蹉跎的,包括沿路旅程的颠簸,都是无声流动的美好人生。

我回不去了,但我能永远向前。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七

去年的初冬,杭州西湖区,第一次看见这只属于我们的小萨摩耶,那时候它才一个多月,很活泼的样子,走在路上,毛茸茸的一个雪白的小球,看不到脚似的,看它一跳一跳的爬楼梯,看它蹲在地上傻傻的看我们。他还小,赶不上我们奔跑的步伐,总是落在后面。

女友给他取名果果,我并不放在心上,感觉与我关系不大,以后也许就是女友养它了,其实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因为员工的离开,我们努力半年的公司可能也即将倒闭,想起五月我一个人带着成捆的现金穿越岭南到达广州,想起第一次要做大事的血脉喷张,想起可以在体制外做一些事情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可在这个冬天,偌大的员工宿舍已经只剩下我和女友,果果独占了一个大房间,好像还有很多欢声笑语,好像我还在从江西小镇赶往杭州的路上。

果果睡在一个小小的纸盒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枕头,一个小球,每天早上进房间,总能闻见一股浓烈的粪臭味,但没有任何反感,它总喜欢躲在床底下方便,还这边一点,那边一点,到处一点点,还好所有的床铺都已经空了,打扫起来并非难事,我害怕细菌传播,还用开水擦遍了所有的角落。开始是出于责任,慢慢的对貌似这个小家伙产生了感情。。。我对女友说,它不仅仅是我们家庭的一员,而是我们的伙伴,这个时候的它,确实很萌。

公司终究是倒闭了,想不到所有的积蓄全部换成了记忆,人事的第一次经商就这样结束,平静的,冬日的阳光依旧慵懒,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果果唧唧的叫着,好像还对我不满,租的房子也要到期了,我决定先期带着果果离开杭州,回到我工作的地方,杭州到温州需要四个小时的车程,想到果果小,就把它装到一个小纸盒里,怕客车司机发现我还把盖子盖着,它却总是不甘寂寞在里面抓我的纸盒,还用头顶我的纸盒盖子。想着它离开妈妈,就这样跟了我,又想到生意的失败,心里好一阵凄凉。记得是晚上回到温州的。

刚开始还是用纸盒做它的小窝,把它放在阳台上,一边做窝,一边做它方便的地方,每天清理却也是一件苦差事。它渐渐的长大,阳台上能撕咬的它几乎全部撕咬了,这样持续了几个星期,我最终决定让它进卧室和我们在一起睡,每天晚上就睡在我们床边,只是每天醒来它已经端端正正的坐在床边了,而且它醒的早,激励瓦拉的到处咬东西,它的眼神好干净,没有任何贪恋,除了食物它会炯炯有神的盯着看。还好从来没生过病,少了这方面的担心。这个时候的它很少趴地下,总是喜欢奔跑跳跃,从书房跑到卧室,从卧室跑到厨房,想必它心里是策马扬鞭了,把房间当成它心里的大草原一路奔来,很多时候因为刹不住脚步而撞到了门或者椅子什么的,几次以后它大概也掌握了奔跑需要控制速度的技巧,撞门撞椅子的事情就很少见了。

我笑称,每天都要和它斗智斗勇的,每天早上我穿裤子的时候,它一见到这个情景那绝对是貌似看到骨头一般,围绕我的床头奔跑,咬住我的裤脚便摇头晃脑的撕咬,还塔上一只脚去抓,穿好一只裤管,它会接着咬另外一只裤管,天天如此,毅力非常。这个动作一直到果果的最后生病离开这个世界的岁月。。。

年关将近,准备回老家,也许近十年一直在外的漂流,对家的印象和感觉已经不像朝圣者搬的年复一年,对于果果安排,想到是很多交通工具对宠物携带的拒绝,我想还是把它留在温州了,还好有一个仅见面几次的朋友同意带它,我承认,这个时候的我,对果果的感情并没有达到一个顶峰,春节后回来再次看到它,全身毛色发黄,层次不齐的乱成一团,好像流浪了很久,看到我的那一刹那,整个就是扑倒了我的怀里,还记得,上一次离开也是因为要去雁荡山陪领导而留宿了一夜,第二天回来开门它简直像疯了一夜扑倒在我怀里,那是第一次感觉它对我的好,而现在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我走后,它过得并不好,因为经济上已经不太宽裕,我们去了医院让医生把所有的针剂全部开给我们,我和女友就学着给果果每天打针,一次要四针,持续了一周,还好它并不太反抗,有时候打疼了仍然我龇牙咧嘴的咬我,每次咬我的手也只是象征性的含了下下。哪怕后来因为实在看不过房间被它弄得完全一团糟而惩罚过它,它也咬过我,但没有一次真正的留下它的牙印。

当然我不知道是出于它真正对我的感情,还是它从来没有试图去攻击任何一个人。在这七个多月里,也是它生命中最快乐的和仅仅的一点时间里,它都和我朝夕相处,每天下班回家,它总是在听我的脚步声就开始唧唧的叫,每次打开门还没有放下钥匙,它扑面而来的热情让我无法躲藏,扑倒在我的怀抱,摇头晃脑的乱咬一起。这也仿佛成了我每天向往的等候。我知道有一个它,一定会忠实的等着我,一定不会背叛我,我会专门给它做饭,总是想着它跟我在一起的生命,不能受到亏待。所以照顾的也算周到,它也养成了好习惯,尽管在卧室里睡觉,但从不在卧室里方便,每天晚上只要它一唧唧的叫,我会立马醒来,打开房门,它就屁颠屁颠的跑到阳台上方便去了,有时三四次,有时一两次。其实我是一个比较贪恋睡觉的人,大学时候同学嘲笑我雷打都不会醒,这一点我也感到惊奇。每晚上我去洗澡,它也一定会端坐在门前傻傻的等我,我每次一开门,总能看见它坐在哪里等我回卧室,一转身,它就跟屁虫似的在我关门的一刹那,从我脚边窜进了卧室。

端午节的临近,我一是想到回老家散散心,因为第一次经商的失败对我的打击,虽然半年了,但影响还是有的,人整个显得阴郁,虽身为体制内的人,可我深深的明白整个社会的现实和许多的不确定性,正如王蒙所说:只有最深刻的悲观主义者,才有理由乐观。明了人性的弱点和历史的不确定性,才能不以天堂的标尺来衡量人生,不以天使的标尺来要求他人,才能容忍和谅解人性中小小的黑暗。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现状和前途,我是持悲观看法的。作为八零后的一代人,虽然网络充斥了暴力与愤怒的呼喊,再看看窗外昏昏沉沉的世界,我实在没有什么好看法,八零后的一代人,注定是悲剧的一代,但我相信世界的潮流,相信历史的浩浩荡荡。还好,我身边还有果果,所以我决定带果果回到鄂西的乡下,让它把可以驰骋的卧室换成整个绿色的山岭,把它每天趴在阳台向外看的等待换成鸟语花香。

从温州到鄂西的乡下,并不是一段轻松的旅程,还好果果很听话,一个星期的假期,它的确玩得很欢快,经常和同事笑言,在城市,我不敢对着任何事情说,这属于我的,可是在老家的乡下,放眼一望,这里那里全部是属于我的'。这种存在感也属于果果,老家的老屋,山上山下,全部成了果果的世界,仿佛一匹奔腾的赛马,在田野上驰骋,在山岗上呼喊,在草丛中穿梭。

事后证明,这个想法注定要结束果果的生命,回到家后,就发现果果身上有黑色的点点的小虫,这种虫子老家很常见的草蜱虫,我也没有多想,帮它一点点的弄干净,在回温的路上,我仍然发现了一些,有些已经吸了果果的血液开始长大,而这都没有引起我的重视,大概一个星期以后,果果开始明显的不活泼了,甚至开始不吃东西了,我带它去医院,医生当做胃炎来诊治,因为典型的缺血,果果的牙龈和舌头已经没有原来的血红了,显得发白,果果也终于显得安静了好多,这是它一生唯一的安静时光,不想也是它最后的时光,输了血,也打了消炎针,甚至还拍了ct洗了胃,把所有骨头全部排空。果果精神貌似好了些。第二天我还带它去了五马街。

但明显的,果果精神越来越不好,女友第二天就带它去了宠物医院,因为感觉医生是校友的缘故,多了一些信任,中午时分,医生打电话我立即打车赶到医院,医生说根据各方面判断应该是犬巴贝斯虫病,我一听这复杂的名字感觉有点蒙了,而且这不是一个容易治疗的病,医生说治好只有五成把握,同时也签下了所谓的知情同意书。果果就需要住院了,住院也其实就会关在笼子里,每天定时打针和治疗,果果打针时候也比较安静,静静的看着我,我每次站起来,它也会站起来,我一出门,它立即显得稍微的激动。回到家我就疯狂的查资料,知道这是一种血液病,而这巴贝斯虫就是一种专门以红细胞作为营养的寄生虫,宿主一般多会严重缺血,而且脾脏会肿大,但这种病并非不治之症,完全是可以治好的。想到走时,医生告诉我,如果我不能治疗果果,整个温州就没有人能够治好果果的病了。也放心宽慰了一些。

我转向医生,他说必须坐手术,不做手术,果果活不过两天了,我第一次听到果果面对死亡这两个字眼,虽然我知道我们都要面对死亡,可是要让果果面对,我已经是满脸的泪水,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下了名字,果果就被拉到手术室,被五花大绑的,打了麻药,这个时期,我不忍心看果果被动刀的境况,只有女友看了残忍的一幕,最后的果果,把头转向玻璃门外的我们,眼睛睁的大大的,那种绝望眼神,那种对生命的无限留恋,慢慢的麻药发酵,果果的眼神变得呆滞,最后手术完毕,医生把果果的脾脏取了出来,而果果还没有醒,我仍然期望着果果会醒来,哪怕是最短暂的时光,医生突然说果果的心跳很弱了,醒来的希望已经很渺茫了。。。果果全身瘫似的在手术台上。。。

死白色的墙壁,死白色的服装,死白色的毛发,一动不动。。。

果果没有醒来,眼睛睁的大大的,嘴巴睁的大大的,留下嚎啕大哭的我。。。女友也已经洗不成声,压着心脏部位呕吐不已。。。

我帮果果闭上了眼睛,嘴巴。。

果果的逝去,我不是没有想过,在它健康的时候,我都想过,如果它有一天死了,就埋我鄂西老家的大山里吧,一是不管我流浪到那个城市,我可以经常去看它,一是老家也会埋葬我的灵魂,我们会相互守望,在一起,永不分离。。。

回老家的车要等到第三天了,不太现实了,想到果果离开妈妈跟了我们,七个月的生命历程,对于它是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埋葬在我的手里,唱一曲腾格尔《妈妈的羊皮袄》,有妈妈在,你就不会害怕。最终决定把果果埋在我上班必经之路的杨府山公园的山上,我也想好了地方,果果不能被地下水污染,它的灵魂是高贵的。记得这一天是下雨的,阵雨,一阵一阵的下。。。满大街疯跑的人们,疯跑的汽车。

晚上八九点的样子,我已经买好了铁锨,铁镐,冒着大雨,女友执意去了一家花店,买下了一束简单的雏菊。带上果果所有用过的水杯,饭碗,奶粉,毯子。两个它最喜欢的乌龟枕头,剩下的狗粮,还有它的维生素。。。雨并没有停,带着果果,在雨夜,爬到半山腰一个突出的山头上,看着山下阑珊的灯火,我在奋力的挥动铁镐作一个掘墓人,雨水带着汗水,湿了一身。。。带着所有的欢乐与记忆,把果果和所有果果的用品,挥动铁锨,把两个枕头铺在下面,盖上果果的用品,一铲一铲的黄土将果果覆盖,果果仍然一动不动的。像是把自己的心也随同果果埋葬了一样。我拉着女友的手,鞠躬三回,转身,离去。。。雨还在下,和泪水一起迷离。。

和果果在一起的记忆,仍然会时时浮现在我眼前,每每想起,总会流泪,总会失声痛哭。。。想起它总会傻傻的守候我回家,后来和女友一起看了美国片《忠犬八公的故事》,看到八公慢慢的倒在风雪里,看了韩国片《嗨,小狗》里到处流泪的心意,我们都哭成了一个泪人。

这个世界如此的简单,又如此的复杂;这个世界如此的灰白,又如此的绚烂,如此的流光溢彩;这个世界如此的无情,又如此的激动澎湃和一往深情,生活就这样不经意的被当做流年,你我都是旅人,一个个追风的旅人,到后来,你站在黄昏中仰望渐渐暗淡的天空,哪里是归宿,哪里又是尽头?我问你,风中的旅人。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八

某日,偶然来了兴趣,拿着爷爷收藏多年的人参抚摸着,半开玩笑地说:“爷爷啊!这人参可保你活到几百岁呢!”爷爷不慌不忙地捡起地上的柴火扔进炉灶中,抬眼回了一句:“白日做梦。”

夜晚,星星睁着惺忪的眼睛望着大地,似乎在倾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歪着头对爷爷眨巴着眼睛:“爷爷,我长大后想做一个画家,可好?”爷爷幽幽地吐一口旱烟,抚摸着我的头说:“有梦想就要去实现。”

忽然明白,白日做梦与梦想竟有如此大的差别,人一刻不停地在经历着新陈代谢的过程,又怎可活到几百岁,可见这确实是在做梦,梦醒后,啥都不存在,而梦想则大不相同,它是你前进的动力,一直鞭策着你努力实现目标,使梦想成真,由引可见,梦想并非梦,它们有质的区别。

有一个相貌并不出众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站在自己的舞台唱自己的歌,但制作音乐的人向她泼了一盆冷水:“你的嗓音与你的相貌同样不漂亮。”然而,女孩并没有放弃,她选择留下来为演员们端茶送水。当有人奇怪地问她为什么时,她回答:“因为这是离我梦想最近的地方。”终于有一天,她温暖的嗓音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实现了她的梦想。这个女孩就是获得“最具感动奖”的歌手刘若英。

我们还年轻,大胆地追梦有何不可?汪国真曾说过:“机会,凭自己争取;命运,靠自己把握。生命的画板,为什么要依赖别人着色?”梦想,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不要总是复制与重复着别人的思想。“不要使自己的头脑总成为别人的跑马场。”可能你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科学家,艺术家,或者是清洁工,亦或是国家总理。这不是白日做梦,只要你敢想敢做,虽不一定成功,但那是你自己独有的梦想,努力过就够了。

当海因斯跑完全程撞线的那一刻,他惊呼:“原来那扇门是开着的。”海因斯一直梦想着打破吉尼斯记录,他终于以0。2秒的超越,赢得了比赛,美梦成真。

由此可见,挫折是上帝留给我们一扇虚掩的门,努力后你能推开那扇门,拥抱梦想。

人是具有现实思想的动物,他会做梦,也会圆梦。夜间做梦则需《周公解梦》,心底造梦,则需汗水与智慧。

夜晚,我站在画板前演绎着五彩缤纷的图案……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九

中年人喝酒,不需要多么高贵的盛宴,只要一碟子花生米、炒几个家常小炒,一边喝酒,一边听母亲、妻子说叨一些琐事,什么今个去买菜遇到谁了,市场里什么东西又涨价了,单位里有新鲜事了,等等,慢慢就能喝到微醺。有时在细咂慢品,优哉游哉的同时,也有颇多感慨,觉得人生走到中年,日子能过得轻松、安稳,真是不容易。由于从农村出来,毕业在县城里上班,记得刚成家那会儿,自己房没一间,地没一垄,紧接着宝贝女儿又出生了,吃喝拉撒,还动辄感冒发烧,拉肚子了,那个操心呀。如今孩子长大了,没那么多事了,自己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对于酒,我是有就喝,没有也不想,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当然年轻的'时候,我也非常向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迈,尤其与同学朋友在一起喝酒,每次都要喝个痛快,可是,喝的时候是痛快,喝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不是哇哇呕吐,就是昏睡上一天半天的,真正感到,这酒啊,装在瓶里像水,喝在肚里闹鬼。而今到了中年,颇有自知,知道自己就那么点酒量,也就不再豪迈、张狂了,也不会“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了。人到中年,在家里喝酒固然有度,与同学朋友聚会,或喝喜酒什么的,也适可而止了,无论旁人怎样相劝,“花言巧语”也好,“威逼利诱”也罢,就是不多喝,真正认识到这喝酒啊,微醺是美,喝多了就是受罪。当然,这是经历过以后才明白的,正所谓“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

对于喝什么样的酒,倒没什么讲究。夏天自然是啤酒,冬天就喝白酒,喝着酒,看着女儿活泼可爱的样子,听着妻子絮絮叨叨,心头不但舒坦,更欣慰、温情荡漾,这也是中年的酒,不同于人生别的时期的感受吧。的确,中年的酒,少有豪迈、激情,难得一醉方休;中年的酒,总是闲适自在,情味悠悠,而仔细想想,中年,原本就如一壶醇厚的酒。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十

村庄看上去是寂寞的,扎根在时间的尘土里,永远也拔不出脚,炊烟向上飘升,河水向东流淌,牛哞和驴嘶在早晨响起,山羊和家雀日落时回家。

村庄人看上去也是寂寞的,身子挂在老座钟的钟摆上,一辈子也停不下来,农忙时身体淹没在庄稼地里,农闲时影子贴在土墙上,活着时无节制地挥霍汗水和力气,咽气后老老实实地躺在南山根。

但别人永远无法真正地了解村庄和村庄人,就像一个人无论睁多大眼睛,也无法看清老井底的碎石一样。其实村庄和村庄人的寂寞只是冬天河面上的冰,那下面永远藏着不知疲倦的水流。又如同墙角的一群蚂蚁,在别人眼中只是机械地忙碌,但只有蚂蚁自己知道:它们充实而快乐。

有一种东西足以让村庄和村庄人脱离寂寞。它是一坛用玉米和高粱酿造出来的老酒。在漫长的岁月里,它燃烧在村庄的深处,像一盏亮在暗夜里的灯笼,让村庄在寂寞里始终保持着一份希望;它还像一阵阵强劲的风,不断地吹去尘沙,使村庄不会被掩埋消失,而是永远地立在广袤的土地上。

村庄里到处弥漫着酒的香味。房檐、屋角,甚至是挂在墙上的一把镰刀,或立在木门旁的一根锄头,都被染上了酒香。从建立那天起,村庄就有了自己的酒坊。刘旺财是现在酒坊的主人,他们的家族世代以烧酒为生,从现在上推到他的曾祖父,一百多年的村庄史其实就是他家的酿酒史。

刘旺财说,一分酒一分活,假如没有酒,田地早该荒芜了,村庄也早该衰败了。村庄人都爱酒,酒给了他们力量和激情。没有酒的村庄难以抵御冬季的漫天飞雪,没有酒的村庄也难以对抗深重的苦难。酒使村庄脱离了寂寞,充满了活力与希望。一缕酒香就是一把鞭子,它赶着村庄这架笨重的牛车,一步步地挣脱了贫寒的泥沼,稳健向前。

二、酒与村庄人。

刘永福,也就是刘旺财的曾祖父,建立村庄的第一代人,村庄里的第一个烧酒师傅。一百多年前,他和几十条汉子被灾荒折磨成一粒粒轻飘飘的种子,又被饥饿追赶着,顺着风飘过了无数个白天和黑夜,最后才在这里落地,生根,建立了村庄。

他怀着烧酒的绝技,但灾荒和他的烧酒绝技却有着巨大的冲突,他的绝技饮恨落败,被逼成了一粒尘土,隐藏在了他粗糙的指纹里,直到他在这块土地落脚。这是一块肥沃的土地,抓一把黑土就可以攥出油,插一根木棍都能开花结果。庄稼不受约束,呼啦啦地长满了田地,粮食堆得太高,顶到了鸟的翅膀。人们吃圆了肚皮,躺在屋檐下,忽然就寂寞起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命越来越苍白。他们沮丧,他们必须改变,他们知道他们缺少什么。

寂寞就是缺酒,村庄人离不开酒,酒是村庄人半条鲜活的生命。刘永福重新唤醒了自己烧酒的绝技,在村庄里建立起了第一个酒坊。他用玉米和高粱烧酒,味道浓郁,酒香顶风可以送到十八里外的另一个村庄;劲头十足,就连从村庄上空飞过的鸟都会被醺醉。这样的酒喝一大碗下去,浑身的血液就会沸腾,胳膊上的力气就会增多,脸上能开出花,心里像装满蜜。有了酒的村庄,寂寞夹着尾巴逃走了。

“曹豁牙子”,曾经是村庄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做过三十多年生产队的队长,领着村庄人磕磕绊绊地从贫困和饥饿中走了出来。但如今不应该再叫他“曹豁牙子”了,他唯一的几颗牙早已不知了去向。牙齿应该是一个人身上最坚硬的骨头,可是他的这几块小骨头却早已经被岁月磨蚀掉了。

他曾经是一个铁打的壮汉,一顿可以喝掉一大瓢烧酒。酒给了他力量、决心和智慧。他每喝一碗酒,身体里就会迸发出惊人的气力,可以一个人拉着一副犁铧开荒。他每喝一碗酒,也能随手给村庄指出一条路来,一条直通幸福的宽阔大路。

如今“曹豁牙子”老了,而且重病在身,他拒绝去医院治疗,每当疼痛来临时,他就会猛地干掉一碗烧酒。他说:世上最好的药就是酒,酒可以让人重新焕发活力,酒还可以让人蔑视死亡。

胡老倔,一个全身已经死掉了百分之八十的老头,每天早上由他的两个孙子用轮椅把他推到院子里的屋檐下。他年轻时嗜酒如命,一天要喝掉四五斤白酒,别人去地里干活会带一壶水,他却要带着一壶酒。据说没有下酒菜的时候,他曾经一边舔镰刀头,一边喝酒,而且怡然自得。他说:镰刀舔在舌头上会有咸味。他还自豪地说,他的血管里流着的有一多半是酒精,就连他撒的尿都有六十度。我小时候曾经试着舔过镰刀,确实有一丝咸味,像一粒从汗水中凝结出来的盐。

村庄人讲:酒能壮力。胡老倔曾经是整个村庄里最出色的庄稼把式,但如今他已经衰老不堪了,酒精最后战胜了如铁的血肉之躯,死亡从他的脚趾开始向上爬,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胸部。他只能静静地等了,等着镰刀的刀锋切过自己麻木的身体。

但胡老倔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酗酒而后悔。他说,要是没有酒,他挺不到这个时候,也许整个人早就化成尘灰了。又说,因为有了酒,他才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三、醉酒的我走在田地上。

我刚一睁眼,田地里就燃起了大火,轰轰烈烈,势不可挡。喷吐红色火焰的是高粱,翻腾金色火焰的是玉米。我置身于火海之中,骨肉灼热,血液沸腾。我知道此刻我的身体里也燃起了熊熊的大火,同样是红色和金色的火焰。

我是不是醉了?我能清晰地看见我的双脚插在尘土里,并且看见尘土下面,我的双脚布满了根须,早已和土地结为一体。在几十年的岁月里,我和土地血脉相通、骨肉相连。我无法自拔,我是土地的一部分,也许我就是一株朴素的玉米或高粱。

我知道,此刻我血管中的酒精在燃烧。在我踏入田地的那一刻起,我体内的酒精就和庄稼产生了共鸣,一起燃烧起来。一株株玉米和高粱,像一根根插在大地上的火把,它们的体内也含着烈酒,而烈酒的最高境界就是燃烧。肆无忌惮,桀骜张扬,这正是酒的天性。

我身体内的火和田地里的火以同样的节奏一同舞蹈。我分不清是谁先邀请了谁,似乎它们之间有着灵犀一样的默契,不需要任何号令,只在我一眨眼间,就不约而同地燃烧起来。在这两种火的焚烧下,我看见另一个我从我的的身体里挣脱出来,他有着轻柔的身体,肋下生着透明的翅膀。他越来越轻,慢慢地飞到了空中,并且在火焰上舞蹈。

火继续燃烧,另一个我像阳光和水一样,顺着叶子和根须进入了庄稼的内部。一扇扇门为我次第打开,我看见庄稼的深处燃着更大的火,我看见了整个村庄的历史在大火中熠熠生辉。在玉米和高粱的体内,我看到了数不清的村庄人。他们生活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他们粗糙的双手紧握着泥土,沧桑的眼里饱含着热泪。在整个村庄的历史里,他们就这样枯坐在庄稼的深处,他们的欢乐和忧伤只被庄稼了解。他们孤注一掷的爱情,和坚贞不渝的信仰都扎根在泥土中,有着庄稼的颜色,更有着庄稼的性格。

四、酒是庄稼的灵魂。

没有灵魂是一件很令人伤感的事,灵魂是本质的沉淀,是浓缩的精华,是一件事物在尘世中存在的'最高形式。所以我一直固执地相信每一种东西都有灵魂,哪怕是一只落在屋檐上的鸟雀,或是一株长在墙角的细草,甚至是一块卧在田边的石块。

我想,酒应该就是粮食的精华,是庄稼的灵魂,是它们在尘世中修炼出来的仙体。

在广袤的土地上,庄稼吸收日月的光辉,接受雨露的滋润,汲取土地的营养,用来丰盈自己的生命,同时也酝酿出自己的灵魂。粮食的灵魂深藏不露,我们的凡眼无法透过它的肉体看见它的存在。

村庄人种植粮食,收获粮食,用它们来塑造自己的身体,但村庄人其实对它们有太多的亏欠,我们只是向它们索取,而给它们的爱却太过肤浅,难以抵达它们的深处。只有酒的存在,才能让村庄人和庄稼之间建立起联系和理解,才能酝酿出相互间的挚爱。

让酒来温暖我们漫长的人生,滋润我们粗糙的手掌、干枯的头颅、笨拙的腰身、麻木的心灵。让酒的灵魂深深地抵达我们的深处,去和我们的灵魂融合。让酒给我们力量、希望、自由和新生。

人与牛散文汇总篇十一

水一有了脾气就变成了酒.水与火的缠绵,可以说是酒的性格.一个没有喝过酒的男人,与没有涂过口红的.女人一样,不可想象.男人的潇洒,有时候也看他一仰脖子的动作:干!

作者:张永涛作者单位:刊名:雪莲英文刊名:xuelian年,卷(期):2004“”(6)分类号: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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