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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精选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1:12:44 页码:7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精选15篇)
2023-11-11 01:12:44    小编:ZTFB

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宝贵和脆弱。写读后感时,可以通过引用书中的片段和对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理解。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这些读后感涵盖了不同类型和题材的书籍,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启迪,希望大家在阅读的过程中能收获更多的感悟和体会。这些读后感将为您打开一扇通往不同世界的大门,让您领略到不同作者的独特眼界和思考方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一

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这本书。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二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控制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个相比作者可能略显蹩脚的比喻:pinball。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控制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控制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控制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作者视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学,还扩展到文化层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三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totermsonkey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四

对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儿去”柏拉图的哲学三问在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顾生病的爷爷的时候,进行过很多次的头脑风暴,风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义在何处或者说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有意义的。

在《七月与安生》这个电影里面,记忆深刻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吉他手要追随偶像27岁结束生命。这个偶像是因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还好好的,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要年纪轻轻结束生命,这世界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阶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会有所区别吧。

科学家们将40亿年前还处在混沌时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称为“原始汤”,在经过无数次且长时间周期的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是偶然产生的有机大分子间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现,并将这种生命形式命名为“基因”,而我们人类本身其实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护者。

此刻,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家里捣乱的猫猫狗狗,我们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之前一直觉着人与人之间,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总会找到一个共同的,也就是每个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是有亲属关系的。现在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一个物种之间了。

“其实你只要花三分钟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觉生命无意义的绝望情绪立刻就会占据你的心灵”,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长不过百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大概率上讲,体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婴幼儿,这里不管是照看还是医治,老年人会输于幼儿,相对这两个群体而言年轻人总是身强体壮一些。归结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们人类在年轻的时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续,基因有了新的保护者,那之前个体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将影响基因的生存,基因终将会无情的抛弃前一个保护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灭绝、已经灭绝的物种应当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说基因是自私的。

整个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万物从来没有意义,我们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困顿情境、一个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笼”、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们生命本质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实现,而是追求实现的过程。

这里举个例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对于无论是家里的还是认识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识里都会祝他(她)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但这里人们可能只沉浸在节日的喜悦,却不曾考虑过其它哪怕一个小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在老人赡养方面,子女应该怎么做。以我家乡这边的习俗为例,在我父母这一辈,农村当地的习俗就是家里老幺负责赡养老人,作为“报酬”会将爷爷奶奶名下的地给他们去种,其它子女则各过各的生活,完全不理会生养他们的父母。这种情况在老人身体健壮时问题可能不是很明显,但随着老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越来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体力不行时、看别人眼色时,“长命百岁”在我看来,往往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因为过于年迈,等到的结果往往是身边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忆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来陪着自己的是无奈、孤独和漫漫长夜身体的病痛的吞噬。

当然,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只讨论了老年人一个年龄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没有意识的基因构成了有意识的人类,而有意识的人类只不过是没有意识基因的保护者”,作者带来的这种崭新的以基因的视角,来审视生命的意义是我还没有领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看完这本书,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与繁衍,是作为人类为基因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有人会说同性恋者不会像异性恋者一样育有后代,与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复制过程中也会有错误出现的可能,更何况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以dna为遗传物质构成的个体。对于衰老,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

读完这本书,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如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几倍的内啡肽走在单纤维努力让你快乐的一个个肌球蛋白。

就像卡尔萨根的《活着是一个奇迹》里一样“我们dna里的氮、我们牙齿里的钙……都是曾经大爆炸时的万千星辰散落后组成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总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并闪闪发光的。毕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当下显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五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根底还在,意识能力的开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缺乏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设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那么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根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根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至此,答复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根底的前提上,阐述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根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缺乏,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适宜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屡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挖苦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手段,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表达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根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时机。基因是自私行为的根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异,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异,就是这些差异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异。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六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七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八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到达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局部因突变、重新组合或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符合情理的方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答复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设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方案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时机(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到达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到达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九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平平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灭绝,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灭绝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生固定数量的后代或者减少生育后代的个数),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独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地狱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一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二

导语: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下面小编为您推荐《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三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四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总的来说:五味杂陈!

道金斯在书中对人性透彻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几乎是看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像作者一样不带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个文字,我带着世俗的眼光去看我们千百亿亿年来,祖先残忍的进化,用自利、私心去伤害其他的个体,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骗、蛊惑的手段去取得养育者的关注同情和爱。做这些事情的所有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活下来!

不管过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些全都是基因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经过自然选择而促成的结果。但是,作为一个有意识的经过教化的人类,我真的无法做到不去评价优劣。何况书中所列出的理论与现实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将这些理论与事实相结合。我差一点点将人类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带着悲壮的心情继续读下去,几乎绝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过半的时候,突然笔锋一转。谈到了另一种基因的形成与进化,作者对这种在科学界还没有定论的“基因”做了一个预言似的阐述:我们的文化正在一个“基因”形成的过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汤”中漂浮的那个阶段,作为一种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传播能力更强的基因。它的发展将会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这些东西已经存在我们生活的每时每刻:语言、书籍、音乐、道德约束......

而这些东西都是与原始的“基因“不一样的性质,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现阶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对读者的安抚,才会将未来描绘额那么美好。但是,他的这样描述带来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们在基因的控制下显得无情与自私,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努力。我们在不遗余力的去和这种天性对抗。

战争还在继续,前途充满希望!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五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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