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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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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汇总11篇)
2023-11-24 09:38:13    小编:ZTFB

别人的欢笑,是对你付出的肯定;在写作文时,如何组织好文章结构?在下面的总结范文中,您可以找到一些有用的写作技巧和思路。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分析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发现,人本化缺失是最根本问题。故为改善这一问题,相关高校管理层应重视“以生为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借鉴发达国家或国内优秀高校的管理经验,深度剖析本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策略并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学情创新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的人本化管理制度,以更新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从而提高高校学生管理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管理理念上忽视以学生为本。

主体性是学生的基本属性,是学生在学习、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自然表现的一种主动且自觉的思想与行为。但分析我国以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可以发现大多数学校管理层教师忽视了“学生是学习主人”这一观念,且过于注重管理者的主体地位,通常使用有目标性的管理理念,对学生进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忽视了学生的发展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另外,大多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过于强调对人才的培养,希望借助统一的管理模式将学生培育成优秀人才。但这样的管理观念忽视了集体中学生个人的'发展需求,且为学生带来一些负担,制约了学生的主体性。

(二)管理内容忽视学生个性发展。

新课标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积极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开放平台。但是,分析当前高校学生的管理内容,发现大多数高校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作为学生管理的主要内容。这样的管理模式虽可以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基本发展需求,但由于框条式制度太多且事无巨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思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动机。因此,在高校管理中,相关高校管理层应重视学生个性发展,积极创新管理制度。

(三)管理行上忽视学生的主体权。

当今我国大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运行中还存一些问题,阻碍了管理质量的提升。其具体表现在:1.一些高校管理者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将学生看作为学校的附属品。如:过于重视文件、各类会议等工作的布置与安排,为一些完成一些“表面工作”对学生提出不合理的强制要求,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权。2.管理过程中过于注重集体性,进行不合理的统一制度管理。如:部分高校对学生衣着、发型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学校不经学生同意将学生个人信息公布出来;学校将学生寝室的整洁度与学生奖学金挂钩等。

(一)坚持“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教育者应将学生的根本利益与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在教学管理中,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从“人本化”出发对当前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分析与探究,发现其中的不足,并以“满足学生需求”、“促进学生发展”、“实现学生价值”出发创新原有的学生管理制度,建议健全且柔性管理机制。做到“以学生为先”、“以学生为重”、“以学生为主”,从而真正的将“人本化”科学发展观运用到具体的学生管理实践中,提高管理质量,弥补当前管理中的不足。

(二)优化管理体系,促进个性发展。

为改善以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提升学生管理质量,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优化管理体系,满足学生发展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其具体可以:1.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应建立在了解学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如:要求辅导员、管理员等对学生有一定了解,通过观察、交流、学情分析等形式发现学生不同的需求。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制定系统且科学的管理制度,引导学生逐渐实现自己的合理需求。2.管理过程中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如:要求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分层管理,针对学困生、特困生、情感受挫、适应能力差等学生加强关注,注重引导;开展大学生群体普查,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帮助与引导。

(三)重视主体权力,增强主体能动。

学校应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主体权利,发挥学生在管理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增强学生的主体能动性。首先,学校可以赋予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建立的权利,如:在教育收费、处分管理、生活等方面有一定的发言权;然后,可以引导学生开展个性化自我管理,培养学生教育与自我批评能力,发挥学生的主体权利。另外,学校应强调并帮助学生树立“主人意识”,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学生管理中,增强学生主体能动性,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

三、总结。

总而言之,基于人本化取向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的不足,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丰韬.基于人本化取向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研究[d].长安大学,.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高校学生治安信息管理工作是高校安全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各个高校治安工作的复杂和琐碎程度不同,其学生治安信息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也有差别,但是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低,基本都是通过建立各种纸质档案,由工作人员定期手工更新的方式进行管理。面对校内数以万计的师生员工,其治安信息管理工作不仅困难,而且工作效率十分低下。

2数字化校园概述。

如今,由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种it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正在不断发生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人们正在逐渐融入和适应这种快速变化的数字化环境。高校的数字化建设是高校自身信息化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信息管理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在信息技术瞬息万变,快速发展的时代,高校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逐步改善教育和管理模式的具有高度前瞻性和统一性规划设计的长期性工作。杨应宝指出“作为高校发展的长期目标,高校数字化校园的规划和实施已成为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的热点,尤其是高校数字化校园的系统规划,已经引起了国内外许多学者的关注”。因此,数字化校园将是未来各所高校不断优化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教育信息管理工具,也是更加突出自身办学理念和内涵,展现自身形象和地位,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方式产生积极变化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校园也就是信息化校园。许鑫和苏新宁指出:“数字化校园是以数字化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系统为依托,实现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应用,使教学资源得到充分优化利用的虚拟教育环境。”苏顺开指出:“所谓数字化就是指把有关行业的人、财、物等事务都用“0”和“1”这两个数字表示,并利用数字电子计算机对其事务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化。”数字化校园的主要特点是利用校园自身的网络设备为基础,以计算机等网络设备为终端,以当前的各种现代信息技术为工具,包括: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存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通过高效整合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数字化信息形成一个巨大的教育信息管理虚拟资源池,在一定安全认证和统一管理的保障下,使各类用户群在自身的权限内,通过使用各种网络终端设备,在不限时间和空间的前提下,利用各种基于网络技术开发的应用软件合理地调用和分析与自身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源,从而创造一个信息数字化和通信网络化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更好地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和学习效率,无限延伸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范围。

3数字化校园的发展状况。

“数字化校园”的概念最先来源于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大学教授肯尼斯格林(kennethgreen)所主持的“校园信息化项目”(thecampuscomputingproject)课题。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长期、定期的问卷、采访形式的调查,对全美几百所大学在信息技术方面所开展的研究和应用的数据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提出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我国的数字化校园建设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互联网的方式开始步入正轨。国家教育“十二五”提出:“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服务、提升效益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信息化培训;有效利用先进、主流的信息技术,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提供个性化、开放式服务的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创新政务管理和校务管理,扩大服务范围。这为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已基本形成了各种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中心的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如教务管理平台、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图书馆信息平台、邮件系统、科研系统、离校系统、学校办公oa系统等具有代表性的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说到底,学生会是一个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则。

本制度意在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使同学们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并且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

二、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会全体成员应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时间,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3、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5、学生会成员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质量。

6、全体学生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塑造良好学生会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1、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会全委会(即全体会议),部长会议,部门工作会议。

2、学生会全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预定并传达通知,并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3、学生会部长会议原则上每两星期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预定并传达通知,并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4、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并由本部门成员负责会议记录。

5、所有会议,与会学生会副部长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应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全体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每次会议须制定考勤登记表,实行签到签退制。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向上一级干部请假,批准后方可。

7、每次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负责,会后由学生会主席检查并签字(部门会议除外)。

8、开会时,各成员须自觉维持会场纪律,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状态,不允许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交头接耳。

9、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的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10、会后由各部负责人安排整理会议室保持会议室整洁。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

2、档案分类如下:学生会成员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奖惩记录等。

3、学生会各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制定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以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主席团负责草拟。

4、每次活动结束相关负责人须整理活动材料并上交至办公室,材料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经过,活动总结,新闻稿及照片等。

5、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材料,并有责任督促相关人员上交材料。

1、每学期末对学生会干事进行任免。

2、所有学生会成员都有权申请成为学生会干事,申请需向各部部长上交申请书以及相关工作资料。

3、每位正式干事必须经过预备干事阶段。

4、正式干事由各部部长提名,主席团决议通过。

5、对每位正式干事颁发聘用书,由办公室对其建立个人工作档案。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2、每一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索要发票,并由经手人签名,留待查证。

3、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可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4、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各活动相关负责部门或个人应尽快做好收支结算,并报至学生会主席团,最终由系领导审批。

七、奖惩制度。

1、由主席团监督办公室,对每位学生会成员建立个人量化管理档案,记录其每次奖惩处理情况。

2、每学期末对全院学生公示最终结果,以分数形式表现。

3、该结果将成为每学期学生会干事评选的依据之一。

4、各部部长应定期向主席团反映本部成员相关情况,以利于学生会成员的量化考核。

5、奖惩标准由主席团负责商议。

八、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3、所有请假都必须通过主席团审批。

九、人事选拔制度。

1、全系范围内的选举。在选拔标准上的两个硬性指标是:一是重品德,二是重学习。

2、学生推荐。对于一定规模的学生推荐的同学,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可以任用。

3、班主任推荐。在班上工作积极,学习勤奋的同学,经班主任推荐,主席团将安排其出任相应职位。

十、附则。

1、通过讨论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席团将酌情处理。

3、学生会各部部长或成员需要开展活动的,必须向上一级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制定具体计划以开展活动。

4、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学生会应设立相应的“学生会信箱”或“学生会qq群”等。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一、部门职能。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社联和社团管理。

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配合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各条例实施,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三、档案管理。

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分类清晰,定期检查、整理。

四、财务管理。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五、内部管理。

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4、若有紧急情况,可由负责人临时召开。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若有不到者记录到月末期末考评中。

3、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七、安全制度。

1、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

3、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好门窗。

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室。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长、委员的考核与监督,学生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本制度即日开始实行。

2.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参照请假制度;

4.各项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5.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如有困难自行解决,若超出能力范围不能按时完成或解决,及早上报主席团。

1.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8.各类会议必须衣着得体,不得随意;

9.工作期间,特别是会议期间,禁止玩手机,除非紧急事件,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1.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6.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7.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

8.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并拉好窗帘、关灯、锁门;

9.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

4.用款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秘书长上报活动各项开支明细;

3.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5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社联和社团管理。

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配合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各条例实施,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三、档案管理。

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分类清晰,定期检查、整理。

四、财务管理。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五、内部管理。

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4、若有紧急情况,可由负责人临时召开。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若有不到者记录到月末期末考评中。

3、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七、安全制度。

1、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

3、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好门窗。

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室。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的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学校认为需要复查的其他事项。

复查的具体程序由学校规定。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结论证明在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应当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后发现的,应同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依法查处。”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对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处理,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应出具书面决定并送达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八、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由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退学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十一、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跨校修读课程,可以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的学习。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认定。”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十三、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十四、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十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十六、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认可医院的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学校无相关专业指导教师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说明。

为了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德育教育,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使我校学生整体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依据近期我校学生现状和学生管理现状,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活动。

成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达标。

第二步,根据《西建中英文学校2019-2019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办法》,班级得分达到90分以上、并排名前两名的班级获“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

各班在2019年5月至学期末竞挂“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

三、激励办法。

1、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达标过程和“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竞挂过程,作为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2、本学期在竞挂“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活动中,中小学各选出两个班级,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给予奖励。

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办法。

一、班级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管理。

1、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起始分为100分。依据本办法第三条,各班每两周得出班级学生行为规范得分。

2、检查由少先大队委、学生会、德育处、值周教师、值班领导分别进行督促检查,由德育处汇总并公布。

二、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一)、有序。

1、晨会、课间操、集会等集体活动结束后,必须整队后,单列按规定路线离开。

2、集体上下教学楼时,必须先在楼道或楼前整队,单列靠右行进。

3、集体出入所有的门,必须先整队,然后单列靠右出入。(集体从教室外出,须按小组依次从座位上离开。)。

4、两班在行进时同时相遇,高年级礼让,一班先走。

5、三操要全班参与,做到整齐统一。早操尤其要整齐、有口令、无缺勤。

(二)、安静。

6、自习课做到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下座位。

7、若需向老师或同学问问题,应做到轻声、有序,不影响他人学习。

8、晚自习结束后,迅速在固定地点整队后,带到宿舍楼前清点人数,返回宿舍。期间,做到迅速、安静、有序。

9、教学楼内和宿舍楼内及周边做到不喧哗嬉戏、追逐打闹。

(三)、干净。

10、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班级内要做到干净整齐。

11、班级周边及常保洁区无经常性垃圾。

12、宿舍卫生状况保持良好。

(四)、宿舍起居。

13、能按时起床,班级学生早操无多人迟到现象。

14、能按时按要求午休,班级学生无多人违规现象。

15、能按时按要求就寝,班级学生无多人违规现象。

(五)、就餐。

16、厉行节约,饭桌上无明显剩饭菜。

17、就餐文雅,保持饭桌干净整洁。

18、文明就餐,不在食堂内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打取饭菜、馒头、汤等时必须自觉排队。

(六)、个人自律。

19、学生形象必须符合学校要求。

20、学生严禁抽烟喝酒。

21、学生严禁拉帮结派、欺负弱小、打架斗殴。

22、学生禁带违规物品。

23、学生严禁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

24、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不得顶撞教职员工。

2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尤其不乱吐泡泡糖、口香糖等。

三、班级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细则。

(一)、违犯本办法第二条之11、12、17、18条的,每次扣3分。

(二)、违犯本办法第二条之1、2、3、4、5、6、7、8、9、10、13、14、15、16、25条的,每次扣5分。

(三)、违犯本办法第二条之19、20、21、22、23、24条的,每次扣10分。

四、本办法自2019年3月25日起执行。

西建中英文学校德育处。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四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学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六条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应当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录取学校认定,可以予以承认。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应当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三十八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四十五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四十六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第五十一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五十四条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五十五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五十六条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五十七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五十八条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五十九条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六十条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二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第六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因对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学生申诉时,应当听取学生和学校的意见,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审查结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予以维持;

(四)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本规定以及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

第六十四条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十五条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监督本地区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八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办高校也在持续发展当中。各地民办高校的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基于民办高校蓬勃发展的背景条件下,其管理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总体而言,我国的民办高校在管理上是进步的,但是毕竟民办高校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因而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党团功效进行探索与研究,希望能够更好的推动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党团功效;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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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九

摘要: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高校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基于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有着不一样的特性,这一特性要求高校必须积极主动探索顺应当今时代发展而日益受到关注的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开启网络新媒体。

关键词:

新媒体;安全教育;创新。

新媒体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移动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通过有线网络,互联网等渠道,通过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检索及娱乐资讯,是以互动传播为特点的,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

新媒体的形式不胜枚举,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移动端媒体、网络媒体等等。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功能日益影响着现代人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8月3日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

截至2016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随着移动通讯网络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智能手机的进一步普及,移动互联网应用向用户各类生活需求深入渗透,促进手机上网使用率增长。

由于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高校已然从封闭式转变成为开放型的小社会,高校的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学生管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一、高校艺术类学生新媒体安全教育的现状。

通过对高校艺术类学生走访,并在网上进行文献检索等方式,采用开放式调查问卷法,从大学生新媒体使用情况,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等编写调查问卷。

本调查主要以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码艺术学院学生作为数据采集对象,发放问卷480份,回收问卷452份,其中有效问卷440份,有效率为91.7%。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十

资金是工业、商业等多个行业经营、生产的本钱。运用于石油行业的资金往往是垫付于石油企业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再生产等过程中以货币的表现形式进行周转、流通,使其在保留本身价值的基础上再增值。

一、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的现状。

由于石油行业涉及面宽、牵涉面广,耗用资金的部门、生产环节较多,进出资金数额较大,因此,资金管理制度在石油行业运营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全面深化进行,我国石油行业也在不断的改变自己,一些部门开始进行组合,一些企业内部分别进行了调整,以此加强我国石油企业发展、生存的能力。并能面对当今社会石油行业激烈竞争的市场,且能通过自身的实力和良好的管理占据市场中的一点份额。目前,我国很多石油企业都能够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都在逐步完善石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用、资金管理总体情况日趋渐好。但有些石油企业由于不能及时更新、完善陈旧的管理模式,思想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所以,在投资、生产、经营销售等资金管理方面、制度健全完善方面存在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没有认真评估资金投资效益,以至所投项目收效甚微[1]。

二、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和问题。

虽然石油行业经过不断的改革、不断健全经营管理体系,壮大了自身,在众多企业竞争中颇显优势。但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有待探讨。

1、资金预算投资管理不完善。

石油行业也同其他企业一样实行预算管理经营、投资、财务等来控制资金的使用,或根据已有的现金进出量和已发生的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今后经营情况预测控制。但由于一些企业上下缺乏对预算执行的详细监管制度和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削弱了预算管理的`功能和作用。而在投资管理方面由于只关注长期投资的项目是否有高产量、高产值,只关注项目资金来源,不注重高成本投资风险的预测和经营管理。结果是投的多、收的少,时常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一些短期投资项目没有制定资金运用、运营相关的管理政策和项目达标考核制度,对投资运营的过程缺乏深层次的分析评估,时常导致投资运营效率不高。

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难。

虽然国家最新颁布的会计管理制度已经开始实施,石油企业资金内部管控规范也已出台,大多石油企业为了优化内部管理也对一些部门采取了重组合并等形式。但由于石油资金涉及到勘探、设计、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一样,核算方式、使用工具不一样,信息来源渠道不一样,财务报表上报形式和上报时间不一样。往往会导致企业相关部门和高层领导知道的资金运营信息、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较滞缓。无法及时做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正确判断,无法及时修正、改正的一些有问题或做出一些新的决策。加之,一些内部管控规范落实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或根本就没人敢去管理。如销售部门仅负责售出产品不负责收回资金,财务部门只管记账和结算工作,资金使用有领导签字同意不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就可支付。导致企业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每一笔资金无法达到有效、合理。

三、完善制度的策略。

针对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目前尚存的缺陷和若干问题,怎样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议采用以下相关对策。

1、细化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石油行业应在公司或集团等内部成立专门的预算组织机构,设立由公司经理或集团董事会等直接领导下的预算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由公司或集团等提出的战略目标进行预算编制、审核、确定及调整工作。公司或集团应改变以往项目先上,边干边筹资金,没过预算审批就花钱的现象。应加强公司或集团等资金的集中管理。应将预算范围扩大到企业上上下下所有的资金,以此堵住计划外、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应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详细监管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应完善现金支出监管制度。同时加强与外部、与银行的职能对接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资金收付监督管理体系,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2]。

2、制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在投资管理方面应制定资金运用、运营相关的管理政策和项目达标考核制度,应制定与决策者相关联的投资目标岗位责任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使决策者权责分明,杜绝一言堂、杜绝看似集体决策同意,出了问题、没有收益无人问津、无人负责的现象。应科学管理投资项目,用事实、用数据决策项目的可行性。无论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都应深层次的进行分析,都应详细制定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并进行计划、方案的效益评估、评价,挑选成本消耗低、投入少、效益好的方案保证投资能获取最大的效益。

3、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石油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会计管理制度和资金内部管控规范,明确岗位责任制。公司或集团应经常组织领导层及预算、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管理层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关部门应尽可能统一核算、财务报表形式。应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种信息的畅通,缩短结算时间,使资金周转灵活。应运用现代科技进行勘探、设计、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网络化信息管理。建立日或隔日成本核算管理体系,使资金运营信息、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层,使领导们能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出正确判断,修正运营管理中的错误,调整运营实施方案,减少资金的流失和不必要的损失。对一些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或根本没人敢去管理的部门,建议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杜绝不符合相关规定就予以支付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总结。

通过上述浅析,要完善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运营的命脉。必须加强人员的管理。不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高级白领,都应制定行之有效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同时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运用管理,合理调配各方资源,构建新型的现代化科学管理模式,提高每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使我国石油资金管理更规范、更完善,制度更健全。面对国内外现状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琴、浅谈石油企业资金管理与控制对策[j]、时代金融,,(26):127、

高校学生行为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一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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