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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通用(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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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通用(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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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学习和思考的过程。最后,仔细检查和修改总结文章,确保语法和拼写的准确性。小编精选了一些有关总结的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

请假制度通用篇一

l、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持公费医疗规定就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请假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安排好课务、工作之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2、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捎假。要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以便安排调整工作。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3、凡口头请假,末办理请假手续者,一概作旷工处理。

4、任课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开会等应协助教务处安排调整好本人有关功课以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否则不予批准。因公外出自行调整功课者,应将临时调课表交教务处备查。

5、办理请假手续后,送教务处(教学人员)或办公室(非教学人员)或政教处(班主任)存档统计。

二、批准权限。

l、请假三天以上,一律由校长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由行政办按分工管理权限对口审批。

3、临时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

4、校级会议请假者须报请校长批准。

l、请假人必须在规定假时结束前亲自及时向原审批人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的,其顺延时间仍作为请假时数计算,逾期,按旷工处理。

2、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根据销假凭据和请假条核准请假时日,记入考勤档案。

四、处罚规定。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寓岗缺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任课教师擅自调课,请人代课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照《双流县通江职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检查,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4、对教务处的调课安排,有关人员不得拒绝(特殊情况除外),在日常考勤检查中,相关人应予积极配合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真正树立起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好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双流县通江职业中学关于教职工出勤及请假的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求,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学校教职工出勤及请假规定如下:

程序。

出勤。

每天按时上班签到,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或不能签到,须在当次签到结束前告诉签到负责超过一天未补签者,视为未签(部门或教研组组织会议,由主持人负责考勤,参会人员当次人;因上课或在校公务原因不能按时签到,须在下次签到时核实并补签,不签到)。

病假。

教师请病假,必须持书面请假条和医院(与社保联网的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急诊除外),2天以内经学校行政办公室同意,同时报教务主任,兼任课班级班主任知晓后生效;3——5天,必须报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病假期满,应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行政人员请假,必须持书面申请和医院(与社保联网的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急诊除外),1天以内经行政办公室主任同意生效;2——5天,必须再报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病假期满,应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校级干部请假,必须持书面申请和医院(与社保联网的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急诊除外),1天以内经校长同意生效;2天以上,必须上报校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教职工病假1个月以上,要求恢复工作者必须持医院出具的病情痊愈可从事正常工作的证明,并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按照聘任规定参加双向选择安排工作。

(二)事假。

1、教职工每年有寒暑假,学校行课期间,原则上一般不请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请假,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2天以内,由行政办主任批准,报教务主任知晓后生效,3—5天,必须报校长批准,5天以上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事假期满,应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三)各种集会请假。

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部门、教研组会议)、教研组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者,须向主持人和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后生效。

二、处理。

(一)出勤。

教职工未准时签到一次扣5元/次,未签一次扣20元/次。

(二)病假。

1、教师因病缺课一节,扣除当月10元课时津贴,两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

2、行政人员(未上课的)病假1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20元,两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兼课的行政人员依照上课津贴实扣。

3、班主任病假一天,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10元。

4、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岗位工资部分按90%计发,薪级工资部分按5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岗位工资按70%计发,薪级工资按3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按30%计发。注:不包含重大疾病、女教职工因妇科病需住院治疗及法定传染病治疗。

备注:学校暂按此制度执行,待新的人事政策出台后再进行修订。

(三)事假。

1、教师因事假缺课一节,扣除当月20元课时津贴,一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兼课的行政人员依照上课津贴实扣。

2、教辅后勤及未上课行政人员事假一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40元,教学人员事假当天如无课扣20元,一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

3、班主任事假一天,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20元。

(四)旷工。

教职工无故不到岗位或无请假证明且未经批准或假期已满无故不续假,均一律视为旷工,行政人员旷工半天或教师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旷工一天及其以上,每天加扣除档案工资的1/25。

备注:

病假急诊应及时告知各相关负责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升旗、会议一次、值周一天(包括学校和部门会议)按一节计,教研活动一次按两节计。本期累计病假两周以上,或事假一周以上,不计当期绩效奖(含财政拨款150元/月,学校发放部分)(不包括重大疾病、女教职工因妇科病需住院治疗及法定传染病治疗)。

4、每学期设定全勤奖励。每学期末学校将对一期来,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无迟签到、不签到的全勤教职工进行奖励。具体奖励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后公布。

5、其他未述情况,参照《学校管理手册》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护理假的有关规定。

(2)女教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婚生育(女方年满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后即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30天;纯母乳喂养增加喂养假30天;哺乳期间每天上下午各一次30分钟喂乳时间;难产者增加十五天;多胞胎者,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教工婚后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十五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寒暑假期时间不计入婚育产假时间。

(3)妻子产假期间,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不发岗位津贴。

(4)需提前休假或在外地分娩者,从开始休假之日起计算假期。

(5)婚假、产假、护理假需填写请假条,报学校行政办公室及校长批准后,交所在部门备案,假期结束后,必须及时销假。

处理:每超过一天扣20元档案工资。

明志学校。

2012/2/14。

请假制度通用篇二

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影响福利、工资。

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1.病假。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异常批准的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病假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至上班15分钟内报批,事后凭病历或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补办病假手续。

病假每日工资的支付标准: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经核实者除外。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关键岗位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期间,工资不予计发。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产假。

1.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探亲假。

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间与之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假期规定:

(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路途时间另计。

3.婚假:

(1)员工到达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根据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享受15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路途时间另计。

5.产假。

(1)女员工贴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一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5)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

请假制度通用篇三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员工的请假制度,特规定如下:

1、请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员工因故缺勤,必须请假。请假分:病假、事假、丧假、婚假、公假等。

a、病假:病假无薪,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应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申请。

b、事假:事假无薪且须提前申请。每次请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含3天),特殊情况除外。如员工因事请假,工作安排好后,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按请假程序办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一天扣罚3天工资。

c、临时假:上班时间一律不得请假外出(生病除外),如确属有要事须请假外出,须经过主管同意,并补写请假条。

d、丧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2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e、公假:元旦、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节各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春节放假7天。

假期待遇说明:每月请假超过3天(含3天)者,每超过一天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同时扣一天的带薪假(即周日),超过两天则扣除当月全部带薪假(即请假4天扣5天工资,请假5天就扣除5天+所有周日的工资)。员工非因公负伤治疗休息,按事假处理。病假或春节放假期间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请假超过3天不予处罚,病假需提供县级医院以上的病历证明,公司对病历内容给予保密,对伪造病历证明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罚。

a、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2天内由总经理助理审批,2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助理审批。

c、电力门市星期。

六、日轮休,原则上不得连续2天以上(含2天),超过要请假,按请假制度处理。

d、电话或者他人代办请假一律不批,特殊情况除外。

本附则的解释权归泉州通政企业。本附则自2011年7月1日期作为通政企业管理制度的附件试运行。

泉州通政企业。

2011-7-01。

总经理:

请假制度通用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局长报告,并报局长。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

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

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过期不补。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1、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

请假制度通用篇五

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完相关书面请假手续。店内所有员工请假,准假人和请假人必须遵循一个原则:所有休假安排都不能影响店或部门的正常工作。

1、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由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必须由店长批准。2、无故旷工者,旷工当日无工资,并按旷一天扣三天的标准处罚。3、不准先休假后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

二、病假。

1、员工请病假应持有县级以上的医院病历、处方单、药*以及有效病假休假单,交办公室备案。

2、按病假的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三、公休假。

1、所有员工每月享有2天带薪休假(特殊工种除外)。

2、公休假须当月休完,不准累计休假或补假(特殊工种除外)。

3、公休假不休,按每工作一天加一天工资。

四、附件。

1、事假、病假、公休假,一律凭请假条请假。

2、节日、周五、周六、周日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不准请假。

3、不按请假程序办理者视为旷工。

4、本制度由店长监督实施。

请假制度通用篇六

公休制度:

1、设计部门每周六、周日轮流调休,确保有人值班;

2、配送部门员工每月4天公休,自行调配,确保有人值班;

3、所有员工除公休外,请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如未经批准自行休息扣3倍工资与当日提成。

考勤制度:

1、员工考勤一律按照打卡记录由人事部统一管理;

2、如未打卡或忘记打卡(每月不得超过两次)需写证明条,由直接负责人核准证明签字;

5、所有人因工作无法正常打卡,至少提前两小时告知人事部,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迟到制度:

1、任何人不得请小时假、半天假(小时假、半天假视为全天假);

2、各类请假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不得以短信、电话、网络或同事转达等方式申请;

注:此规章制度执行人必须先报备直接负责人,由直接负责人告知人事部

人事部务必做好排班考勤工作发现不符弄虚作假情况直接罚款500.

一、每位学生要自觉做到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缺课。

二、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班主任老师不在校时,如有紧急事情可向值班领导或值班班主任请假。批准学生离校的责任人(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当天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有事、有病不能按时来校上课的,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由家长事先电话告知班主任,待回校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四、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德育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假条应由班主任与级部亲自管理,不得把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

六、请假程序:所有学生若在非正常离校时间离校,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两联单),两联上均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准确到某时某分),两联上均须班主任或值班领导、教师签字,后将存根交给班长,将“门卫用”联交给大门保安,请假学生家长在门卫用“联家长签字处签字,完成程序后保安放行。班主任每日通过电话、飞信等方式联系家长确认学生请假事宜。

七、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原因,对书写不详的`假条作废处理。

八、班主任老师应严格把握请假制度,假条每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学校统一活动例外),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

九、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由本人或监护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及时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十、无家长到校接者任何学生不得离校,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安排学生外出购物、活动等,若出现问题一律由安排人承担。

十一、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

十二、各班班长要将当天的出勤情况及时公示,并及时记录到班级日志中,妥善保管好请假条,并在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将当天同学出勤情况报班主任。

附:考勤公示:

十三、学生无故缺席,各班班长必须立即报班主任(或值班班主任);舍长每日晚自习时确认晚休人数,若在宿舍内发现无故未归者应立即报告宿舍办。

十四、学生一学期出勤情况应填入《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和学籍卡。

十五、学生出勤违反《博兴县第七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德育处

2015-9-1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专业教育、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四、请事假必须本人向班主任报告,并由班主任签字;5天以内,由系部领导批准;6-30天由学生处批准;30天以上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五、病假须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其中在校内请病假须出具校医务所的病假证明,在校外请病假需出具医院假条、药费发票、处方单等方可补假。

六、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七、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并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每2周1次汇总上报系部;系部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班出勤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八、学生每学期累计缺课(含请假、旷课)超过20节,扣分超过40分,取消其各类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就业不予以推荐。

九、学生累计不及格科目(含考试、考查、选修、实训、实习)超过3门,取消其各类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延迟推荐就业,直至取消其被推荐资格。

请假制度通用篇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 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 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 带薪假

第十一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 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 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本文来自我爱请假网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规定 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为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请假行为,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校管理手册《学生手册》,并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一、请假规定:因病、因事确需请假时,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要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

二、请假程序:

(二)学生请假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学生请假单》,一式2份,其中一份班主任存根,学生在请假期间保持与班主任联系。

(三)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可以向当堂任课教师请假,任课教师视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并应报班主任备案。

(四)除紧急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由于遇紧急情况需要请假而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学生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先征得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由班长代办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开准假单。

(五)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返校者作为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不能及时办理手续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说明理由。

三、准假权限

(一)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二)七天以内的请假,由系领导审批;

(三)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通知班委返校时间,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其它

(一)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不准。

(五)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六)各班委要经常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一、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确保当班时间准点到岗。

二、遇病事假不能上班,必须提前请假。一般事假需在一天提出;特殊事假需在班前一小时提出;如不能提前请假需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要逐级办理,不允许越级请假和交叉请假。假期审批权限:一天由客服部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客服中心主任批准。

四、事假必须由本人出面办理,不得由他人代请,病假除外。

五、病假满一天,必须持医疗单位证明方可生效(急诊除外),急诊必须在班前电话通知(可委托他人)班长。病假证明时间必需连续,假条必须在病假到期后第一天交给班长。

六、原则上夜班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当日十二点之前提出,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节假日不允许请假,除极特殊情况需提前二天提出,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八、班前未请假,迟到二十分钟及以上者;擅离值守脱岗二十分钟及以上者按违纪处理。

九、因公事及外出学习,需经客服中心主任批准

一、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本人或其它需要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事情可允许换班。

二、 换班必须经双方班长同意,填写换班登记表方可。

三、 每人每月换班不得超过2次。不允许连续换班,换班者、还班者不允许连班。

四、 换班必须坚持同工种和技术业务水平相当的原则。

五、 换班双方必须交待清楚,若交代不清造成误班、空班的按旷工处理,并按责任大小考核双方当事人。

六、 换班和还班均不得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 班长必须掌握人员情况,不得随意批准。

八、 换班还班必须遵守客服中心各项制度。

九、 节假日当班人员不允许换班或请假。

请假制度通用篇八

根据《劳动法》规定,全厂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请假制度,有事须先请假,凡请假者应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准假后方可离厂。(如在家遇急事无法按时上班的,必须电话联系相关负责人并需得到准假,事后两天内必须补交书面的请假报告)。

一、 事假

1、 (1)中层干部请假一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下,按部门分别由生产部经理或财务综合部经理批准;(2)普通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一天(含)以下,按部门分别由生产部经理或财务综合部经理批准;(3)工人请假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下的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2、 事假不发当日工资,并影响全勤奖和年终奖。

二、 病假

1、 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的病假证明。

2、 影响全勤奖和年终奖及月工资。

三、 婚、丧、产假

1、 婚假:员工可享受婚假,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的另加12天,婚假在正常情况下应连续使用。

2、 丧假:丧假为三天,丧假应是员工为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奔丧,路途遥远的适当给予路程假。

3、 产假:生育者须持有《准生证》,产假98天,剖腹产、多胞胎生育者多加15天。

四、 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1、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办事、疗养、休假及请病、事假等,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均需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经理、书记审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后,将请假单递交党群工作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群工作部销假。

4、科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一、调休

必须提前两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交调休单、安排好手头工作做好交接并取得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认定为正常休息,未经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二、病假

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提交假单,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申请后补假单(假单必须在本人销假上班后24小时内交行政部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销假上班当天应将医院假条与部门主管签字的假单送行政部存档,没有医院假条的必须总经理签字。

无医院假条或未获总经理、主管在假单上签字认可者,或行政部未收到相应文件,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三、事假

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单并获得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申请后补请假单(请假单必须在本人销假上班后24小时内交行政部存档)。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为了加强工作人员纪律性,增强组织观念,顾全大局,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请假的管理工作,提高个人的思想道德意识,特制定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注明请假理由。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应以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工作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请假。

3、每月请假累计不能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取消年终个人先进。

4、当月事假将计入工作人员考勤,请假期间不计算工资,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5、请假审批:请假1天以内的,由副经理批准,假条交财务备案,否则,视为旷工。请假3天或3天以上的,须由公司经理审批,批准后假条交财务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6、公司接到上级政策指令,集体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

以上规定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者按制度予以处理。

2015年7月30日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班主任亲自批准,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5、准假权限:

(1)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政教处签注意见,报分管学生的校长处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理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家长或联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并追究学生及家长责任。

10、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1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1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

1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漳县金钟中学

1. 任何人请假,都必须征求班主任的意见,班主任同意了,家长核实了,写好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方可请假。

2. 住宿生需要请假时,需要与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同时假,写好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方可请假。

3. 内宿生周末留宿的,星期六一律不得请假出校门,星期日要出校门的同学,必须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值班室,同意外出时,方可写请假条外出。一定要在6:30前回校,到生活老师处消假。

4. 找不到班主任,又确实需要请假的同学,可由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方可请假,但回来后要补请假条。

5. 特别强调的是体育课请假,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家长核实后,写好请假条,方可请假,不得直接向体育老师请假,没写请假条的都不算请假,并要罚做俯卧撑等运动。请假的同学不得坐着休息,也要做自己可以做的运动,当其他同学要跑步时,要帮其他同学拿东西。为了避免对其他同学造成不公平,请假的同学在下节体育课准备运动时多跑一圈。

6. 没有请假的同学,私自离开,不上课,按旷课或迟到处理。

班委

2012-2-5

请假制度通用篇九

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关于教职工公假、病假、事假、调休等请假制度作以下补充规定,如有违反或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何种事由未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一、关于公假

1、教职工公假到校办请假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教研活动不需会议通知)。

2、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二、关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门递交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师:请交书面申请,并提出具体时间,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务会讨论。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门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不影响上课外出看病,如有医生事后开具的病假单或者有学校的调休单可以不按病假处理。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二次,每次半天。

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三、关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写请假单,并交至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如果是因为重要的家事等,请交书面申请,并交至人事部门。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四、关于调休

1、不影响学校工作,调休最多一天,原则上不可调休连续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单,可以调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过病假天数。

2、除突发事件,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递交调休单(原则上当天调休不予批准)。

3、中层干部调休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并至校办备案。

注:所有请假请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一律不能认定已办理任何类型请假手续。

高级中学

2015年10月15日

员工请假共分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工请假制度如下:

一、病、事假

1、员工请病假需凭病历及医生诊断证明,及时填写假条,经上级批准,假条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的病假还需附医院病假单。本公司工龄不满3年(含)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本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者病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补贴(如有)的50%计发。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达到6天(不含休息日)则取消当月满勤奖。非业务人员另扣除当月对应的年终考核奖金。

2、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原由,两天(含)内由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假条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事假期间停发本人工资、补贴(如有)。员工一个月内事假达到3天(不含休息日)则另扣除当月满勤奖。非业务人员另扣除当月对应的年终考核奖金。事假最小计时单位为半小时。

3、实习期或试用期人员按病、事假时间相应延长实习期或试用期。

4、病假可用调休假、年假冲抵。事假必须先用调休假、延至次年的年假冲抵。

5、凡请病、事假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二、年假

1、在我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假。其中,在我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休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在公司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在公司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在公司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请休年假,须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并于休假前将《休假单》报人事部备案。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假的,可累计至次年。次年因工作安排,书面请休未批的,可按天数以员工本人日工资3倍折算为现金发放。

三、婚假

1、员工需凭结婚证申请婚假。法定婚假三天,达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

岁)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十五天(含休息日,法定节日及法定婚假三天)。婚假自领证日期起一年内有效,如领证时非我司员工,需提交上家公司未修婚假的书面证明。

2、婚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本公司工龄不满3年者婚假期间无补贴,本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者婚假期间享受相关补贴(如有)。

四、产假

1、女员工本人在怀孕第八周后,应及时告知直接上级,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女员工怀孕期间累计享受11个半天的产前检查假。

3、女员工法定婚育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后)的顺延产假3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符合晚育政策的.男员工可在妻子生育后,享15天护理假(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4、女员工在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生育并符合晚育条件者,生育期间的各项待遇为:

由社保局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标准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公司停发工资以及产假期间的奖金。

5、女员工在公司工龄未满3年以上生育并符合晚育条件者,生育期间的各项待遇为:

由社保局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标准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公司停发工资、补贴及产假期间的奖金。

6、女员工需自产假后5个月内将办理生育报销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人事部办理社保报销手续,否则产生的损失由员工自负。生育报销包括三项内容: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生育津贴,具体可报销部分与标准,参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7、符合晚育条件者的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可享受哺乳假,每天两次,每次半

小时,两次可合并使用或累计为天。哺乳假至婴儿周岁时期满。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须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

2、员工休丧假不影响工资、奖金。

六、其他

1、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即向原准假部门销假,正常上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的,或续假未被批准,继续休假的,均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工资、奖金停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直至除名。

3、本规定从2015年二月起修订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情况处理,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请假制度通用篇十

1、半小时以内的短假教师口头向年级组长请假,行政人员口头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口头向总务主任请假,作记录备查不记考勤;半小时以上但不足两小时的短假,由年级组长填写《教职工请假记录》;短假原则上不能影响课务。如突发紧急事件需要影响课务时,一般应由教师本人自行调课解决,并由年级组长告知教务处,由请假者承担代课费。短假累计三次或累计时间达2小时算半天事假。

2、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写好请假条,因病请假除急诊外必须附上医院诊断书或病假证明。急诊凭单位领导签字和急诊诊断证明在3—5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请假批准后,持请假条到教务处或总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务。除特殊情况(如突然身体不适、发生意外情况)外,凡用电话请假、请人代办请假以及事后请假一律无效,也不得私自请人代课或代班而擅离职守,否则作旷工处理。

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及“五一”、“十一”长假前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期间原则上不批准事假。

3、请假期满必须立即销假,按时上班,如果需要续假,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5、教师在上班时间要离校参加函授进修、学习培训与考试等,必须事先凭学习、考试通知单在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参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课需别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担相应的代课费。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除外。

6、批准假期权限:

年级组:两小时以内的短假。

教务处、总务处: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长: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长: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个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需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

病假6个月以上需经市人事局研究批准。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校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

教务处、总务处负责将员工请假情况在学校公告栏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据公示如实记载并有义务有权利到教务处、总务处查证核实。年级组长批准的短假务必及时记录在册,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全部责任由年级组长自负。请短假出校园者务必在门卫室详细登记(时间一栏由门卫填写),否则按制度追究请假者和门卫责任。

附:有关各种假期的规定。

(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

(2)寒暑假(限教师享受)(3)结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十五天。

(考虑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师享有寒暑假,教师的婚假、探亲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4)产假3个月,难产假3个半月,晚育兼难产假4个月。因医院节育手术事故造成的计划外孕流作公假,计20天。

(5)丧假:丧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职工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过4天。

1、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2、凡迟到、早退或中离超过10分钟不足一小时则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经学校同意而无故不上班达 1 小时以上即为旷工;两次缺席算旷工半天。

教职工政治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以事先通知的时间为准,除因公和事先请假以外,点名时未到现场即为迟到,10分钟后才到算缺席,整个集会一直未到算旷工半天,提前离会算早退,提前离会时间超过10分钟算缺席。

上课铃声已响时,该上课的教师未到课堂即算迟到;上课10分钟后才到堂算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算中离,超过10分钟算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前下课算早退,超过10分钟算旷课。

1、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年级组汇总后(含出勤统计、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分别报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查后(凡不符合请假程序、手续不完整的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并对批假者进行批评)送财务室一份,并张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核时按全期出勤情况进行累计: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中离、缺席、旷课、旷工均要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请假制度通用篇十一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请假统一由公司行政运营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部门负责人和厂长审批后,在行政运营部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告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告知部门负责人,并继续正常工作。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

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一、事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五、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请假,均需在行政运营部备案,请假人必须在请假单下备注联系电话,以及紧急联系人和电话,以方便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去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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