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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 隧道施工测量论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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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 隧道施工测量论文(9篇)
2022-12-26 17:01:4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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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一

为保证中________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工程能安全顺利的完成及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1、_____隧道,____隧道,____隧道,____隧道,____隧道

2、其他甲方指定工程。

二、甲方的职责

1、开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高低位水池及大口井位置。

3、甲方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监督工作。

4、每个工点指定专职和监控人员,协助乙方作好安全工作。监控人员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服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乙方施工,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有权停工。若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作业,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的安全监控干部随现场施工情况随时抽查,安排好监督工作并作好情况汇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具体规则,严格按照《隧道安全规则》和《技规》作业,不得违规作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作业,不得违规作业。

2、乙方应在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标语牌,用耐腐蚀、抗老化的材料做成正规的标牌,严格执行文明工地标准。

3、道路施工要注意对地下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在未探明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机械作业。现场开挖的沟坑在道路没有完全封闭前,在道路两侧和有出入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夜间设警示灯。

4、乙方施工中开挖各种基坑、沟壕时要先挖探沟,摸清地下电缆、光缆的走向、具体径路和根数,应及时通知甲方再行施工。在有地下管线,电缆处施工时,必须了解既有地下管线、光缆、电力电缆的位置及走向,进行有效的现场监护,严禁触及。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应该造成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

5、施工期间,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施工现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进行倒车、调头及施工作业时要自行安全。

7、施工现场内各种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 定,闸盖齐全,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有危险的地方要立警告牌。使用机械及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使用安全,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8、登高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绳)、设置安全网,衣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在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作业,不准向上、向下抛掷材料和工具,并有专人检修平台、栏杆的连接扣件的稳定性。遇到恶劣气候条件(如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高空作业。

9、用于生产、生活的设施不得建于低洼处,防止发生危险。

10、吊车在工作时,严禁在起重臂、吊装物及转动半径内站立。要时刻注意起重臂、吊装物的动向,避免出现意外。

11、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要自行负责。

12、非工作时间乙方自行进行安全管理。

1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严格施工纪律,防止施工人员工作态度懒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14、做好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于事故苗头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15、施工中,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16、每日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在全体作业人员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17、施工中严禁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增加项目。

18、在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一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施工。

19、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尚应按照国家和公路的有关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程作业,以及安检、技术室下发的各类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问题,其后果乙方自已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凡因违反本协议发生安全及其它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毕时自行作废。

甲方:项目部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二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4语言文字

1.5联络

1.6严禁贿赂

1.7保密

第2条 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2发包人义务

2.3发包人代表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2勘察人义务

3.3勘察人代表

第4条 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2成果提交日期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5恶劣气候条件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2成果份数

5.3成果交付

5.4成果验收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6.2竣工验收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2定金或预付款

7.3进度款支付

7.4合同价款结算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第9条 知识产权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12条 合同解除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2勘察人违约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15.2勘察人索赔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和解

16.2调解

16.3仲裁或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4语言文字

1.5联络

1.7保密

第2条 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3发包人代表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3勘察人代表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5条 成果资料

5.2成果份数

5.4成果验收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2定金或预付款

7.3进度款支付

7.4合同价款结算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第9条 知识产权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2勘察人违约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15.2勘察人索赔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1.1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发包人义务

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勘察人义务

3.2.1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

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进度款支付

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勘察人违约

14.2.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语言文字。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

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

2.3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2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2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

7.1.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

7.3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

7.4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_____

10.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

14.2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___。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三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四

青岛海底隧道北起点在团岛路,南端在薛家岛北庄村和后岔湾村之间出洞,工程全长7800米。海域段长3950米,两端敞口段长度各620米。隧道为双向六车道,按城市快速道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使用年限为120xx年。隧道采用v形坡,隧道最低点高程为-70.5米,至海底面44.5米,隧道的最小埋深25米。采用双洞加服务隧道,矿山法施工,工期为3—4年。预计20xx年4月竣工。总投资31.8亿元(不含城区接线工程),其中工程投资23.1亿元,拆迁及征地等其他费用5.1亿元。

青岛海底隧道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海底隧道,长6.17km,另一部分是接线工程,长1.63km,两部分共同组成海底隧道。但是两部分分别由两个业主来做,海底隧道的业主是青岛国信集团。施工单位是四家:中铁十六局(一标),中铁二局(二标),中铁十八局(三标),中铁隧道局(四标),均为国内经验丰富的隧道施工队伍。 青岛海底隧道

海底隧道20xx年建设历程

1984年10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于胶州湾西岸与青岛老城区跨海相望的黄岛区设立,刚刚成立时,青岛市就向国内外专家征集跨海通道的建设方案。

1992年,青岛开发区与黄岛区体制合一,经过近20xx年的发展,黄岛区已成为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于一体的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新形势下,黄岛与青岛之间交通不便捷越来越突出。

1993年,青岛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曾确定“北桥南隧”方案解决青黄交通问题,北线大桥已获国家批准立项。由于当时国内尚无海底隧道建设施工经验,隧道未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20xx年7月,青岛市工程咨询院负责对胶州湾湾口位置跨海通道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咨询意见,为青岛市委、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0xx年底,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完成对胶州湾海底隧道的研究论证,提出了合理的建设方案,解决了青岛多年的桥隧之争。

20xx年1月13日“青岛胶州湾湾口海底隧道项目”经国家发改委第107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获准建设。

20xx年12月,胶州湾海底隧道宣告动工。

20xx年9月,胶州湾海底隧道土建工程正式开工。

20xx年7月中旬,胶州湾海底隧道进入海底施工。

20xx年12月18日,胶州湾海底隧道服务隧道工程顺利实现全线贯通。

20xx年4月28日,胶州湾海底隧道主隧道实现贯通。

20xx年10月份,胶州湾海底隧道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开始“精装修”。

20xx年5月份,隧道开始安装护板,沥青铺设完毕,已经满足通车条件。

20xx年6月30日上午桥隧将举行通车仪式

隧道公交线路

1、中山公园至黄岛隧道枢纽站,途经文登路、莱阳路、太平路、贵州路、海底隧道至黄岛单程距离约为16公里。

2、台东至黄岛隧道枢纽站,途经延安二路、延安路、胶州路、中山路、费县路、海底隧道至黄岛,单程距离约为18公里。

3、四方长途汽车站至黄岛隧道枢纽站,途经内蒙古路、辽宁路、新疆路、莘县路、四川路、海底隧道至黄岛,单程距离约为20公里。 一条青岛直达黄岛公交线路: 由火车站经海底隧道、漓江路、阿里山路、长江中路、武夷山路、嘉陵江西路、奋进路、齐长城路、昆仑山路、前湾港路到达科技大学,黄岛一侧线路长度约22.7公里,全程约30.7公里。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五

鉴于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赣高速公路as1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福建省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江西省瑞金至赣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峡山隧道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件,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项目,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扼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的制度,制定各种专业和施工安全规程,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经公安机关办理合法手续不得私自购买、运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按有关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处罚外,有权将相关责任人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规程》建立民爆物品库房,并安排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贮存、保管、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乙方领用民爆物品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坚持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多领,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临时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规定,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对于当天未使用完毕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临时库房内,必须及时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库房。

3、乙方应指定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照的专职爆破员负责领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用。

4、爆破施工所领用民爆物品原则上应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须当天退库,并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如本条第二款约定)。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管理,确保民爆物品不遗失、不被盗。

6、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雷管、炸药混运。

7、工程结束,对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库,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办法统一处理,乙方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卖或带走,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8、所有负责和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9、民爆物品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须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规程》之规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按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2、乙方应该备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方案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导。

3、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当地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应佩戴专门的标志,戴安全帽,宣传员佩戴安全执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明确爆破信、记号规定,经通风吹散炮眼,检查确认洞内空气合格后,待爆破完毕15分钟后,经安全员检查爆破现场完毕,方可解除警戒、人员放行。

5、雷雨季节和有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地区禁止使用电雷管。

6、使用导火索点火时,导火索长度应使点火人员能有足够的时间撤离至安全位置,且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一切火源带入现场。

8、处理盲炮须有足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爆破员作业并严格按安全程序操作,严禁强行或盲目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车辆和驾驶员均须持证驾驶,任何无证人员不得驾驶机车。

2、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的操作手应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人员自身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弃土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6、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使用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工前务必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

2、各种开挖作业,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稳定状况,发现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预兆,施工人员应立即撒出,等险情处理后方可继续。人工开挖基坑,必须采用支撑结构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护坑壁安全。

3、在使用电器设备施工时,工前应仔细检查线路、电器、是否有漏电、短路及线路老化现象。临地用电的电线接头不得出现“鸡爪”或明接头,通电导线不得置于水中。

4、各单位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和料场,宿舍区均佩戴“胸卡”,禁止闲杂人员出入上述场所。

5、严格各种安全物品的请领制度,防止领用物品的丢失与浪费。

6、凡高空作业的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无论施工现场的何种施工工序,工作人员严禁穿拖鞋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为。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本工程规定的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规定要求实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起吊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

3、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正确的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国家、行业现行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对于甲方、业主、监理及其它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和执行。每月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甲乙双方派人共同参与。乙方每周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江西省及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本责任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合同条款

3、 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甲方技术交底、图纸

5、 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

6、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工程概况

㈠、工程名称:

㈡、工程地点:

㈢、工程规模:

㈣、承包范围和内容包含:

1、洞身开挖(围岩级别分类情况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搭、拆脚手架,测量,人工挖除整修,钻眼、爆破、

2、支护(包括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b 超前小导管、c 注浆、d 喷砼、e 挂网、f 格栅钢架、g 联结钢筋)。 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及:

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搭、拆、移动脚手架、加工制作锚杆及垫板、钻孔、砂浆制作、灌浆、装树脂包、安装锚杆、上垫板、锚固、焊接、运输等全部制、安过程;中空砂浆锚甲方统一供应。

b、 超前小导管--钢管加工制作、运输、布眼、搭、拆脚手架、钻孔、顶管等全部制安过程;

c、 注浆--搭、拆脚手架,运料、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堵孔等全部施制过程;

d、 喷射砼--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制作,喷射及养护等喷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e、 挂网-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挂钢筋网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f、 格栅钢架—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加固等格栅钢架制安全部施做内容;

g、 联结钢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焊接等全部施做内容;

3、衬砌(包括正洞衬砌、仰拱及其钢筋、仰拱填充、铺底、大小避车洞衬砌、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电缆槽内铺砂);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脚手架及衬砌平台制、安、拆,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水沟、电缆槽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钢筋砼盖板制、安,砂浆制作、电缆槽内铺砂等衬砌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4、后附:(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其他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计量规则执行某铁路(外资土建)项目范本和有关办法、规定等,清单中另定单价在后续补充协议商定。

三、工期

正式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工程是按工序单价承包。

四、 工程数量的核实和确认

1、乙方向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单或签证,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

2、工程量验收方法:隧道开挖数量以隧道设计开挖断面计算,(乙方不得欠挖,欠挖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整改),隧道开挖数量不计预留沉落量和乙方超挖数量;衬砌数量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及尺寸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衬砌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避车洞衬砌工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一并计入隧道衬砌数量,按照衬砌单价计算,不再另立单价;隧道仰拱填充及铺底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填充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水沟、电缆槽、排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及盖板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按照附表清单单价计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隧道电缆沟铺砂由乙方负责填铺,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砂浆锚杆、超前锚杆支护数量按乙方依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的实际数量计算,以延米为单位(在施工中,由甲方验收签证);隧道注浆时由甲方清点并进行签证,按照签证数量计入验工数量;乙方喷射砼厚度严格按照甲方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除第四条第2 款中已规定的,其工程量以乙方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完成的实际施工数量为依据,凡实际施工数量与甲方技术交底所计算的数量不符时,超过技术交底所施工的数量的,甲方不予计价。

4、乙方完成的结算工程量须由甲方施工技术、质量检验工程师审核签证,且须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才能作为验工计价的依据。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超挖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回填浆砌片石或与衬砌同标号砼,达到甲方及规范要求,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施工不允许出现欠挖,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6、隧道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塌方。造成塌方的,塌方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7、隧道开挖出碴运距按1 公里(运距从出碴洞口算起)计算,出碴运距每增加1 公里费用增加 元/立方米,数量同相应隧道开挖数量。

8、乙方在计量过程中严格按照(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实际完成甲方确认的数量进行计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

五、 承包单价及承包工程总造价

据第二条第㈣款规定的施工内容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价为: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数量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考察,愿意以下述的承包单价即《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完成龙山隧道所有项目内容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承包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以上第二条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已含水、电)、机具、设备费用、施工超挖回填及进出场费,施工风险,管理费,利润,还包括为完成本承包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本隧道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各细目中,没有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其它单价之中。

六、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乙方在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本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检验。

七、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甲方质检人员在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进行严格的自行检查。

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技术人员或质检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乙方应接受甲方质检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

必要的检查条件。

八、工程变更

1、建设单位对原工程设计进行的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2、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3、因变更延误的工期经甲方批准后相应顺延。

4、乙方确保甲方可能提出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虞顺延。甲方同意乙方合理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5、由于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照附件1 的单价执行,工程项目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九、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责任与权利

1) 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征用,工程用电主线提供至施工现场。

2) 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负责隧道主体的线形控制。

3) 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处理监理及业主关系。

5)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2、乙方责任与权利

1) 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项目工程及附属的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

2) 负责从甲方主电源上安装自备电表及用电线路,并承担费用。

3) 负责临时住房、小型临建、生活设施以及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用自理。

4)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质量等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 按甲方要求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编制工程验收需要的全部施工资料。

8) 施工中注意妥善排污,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部门的环保规定,由乙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 乙方承包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十、安全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步骤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生产,各项主体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报甲方审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交通等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 甲方发现施工现场需整改的安全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如不整改,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3、 开工前,乙方必须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使用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持证上岗,运输汽车证件齐全,并必须购买保险。

4、根据双方协商,爆破用炸药、雷管由甲方安排供应,乙方必须安排有专用存放地点(未用完或未用的及时退回),安排专人负责炸药、雷管的接收、保管工作,作好炸药、雷管的收发、保管工作,乙方必须做到绝对避免炸药雷管的丢失、被盗。因乙方原因造成炸药、雷管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进度计划

1、经甲乙双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乙方必须按照上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上报甲方的进度计划,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如不及时上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

十二、承包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

1、自乙方进驻现场施工1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预付款100万元整。

2、此工程开工后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每月甲方根据由项目总工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和本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核定工程价款。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每次应付金额为其验工计价的80%,扣留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总额于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若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符合标准为止,返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十四、 其它

(一)环保:由于本标段在山林环境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注意环保卫生,满足施工地区的环保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二)文明施工: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就使用当地劳务、购买地方材料等物资费用应及时付款。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完毕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合同条款

3、 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甲方技术交底、图纸

5、 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

6、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工程概况

㈠、工程名称:

㈡、工程地点:

㈢、工程规模:

1、洞身开挖(围岩级别分类情况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搭、拆脚手架,测量,人工挖除整修,钻眼、爆破、

2、支护(包括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b 超前小导管、c 注浆、d 喷砼、e 挂网、f 格栅钢架、g 联结钢筋)。 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及:

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搭、拆、移动脚手架、加工制作锚杆及垫板、钻孔、砂浆制作、灌浆、装树脂包、安装锚杆、上垫板、锚固、焊接、运输等全部制、安过程;中空砂浆锚甲方统一供应。

b、 超前小导管--钢管加工制作、运输、布眼、搭、拆脚手架、钻孔、顶管等全部制安过程;c、 注浆--搭、拆脚手架,运料、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堵孔等全部施制过程;

d、 喷射砼--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制作,喷射及养护等喷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e、 挂网-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挂钢筋网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f、 格栅钢架—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加固等格栅钢架制安全部施做内容; g、 联结钢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焊接等全部施做内容;

3、衬砌(包括正洞衬砌、仰拱及其钢筋、仰拱填充、铺底、大小避车洞衬砌、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电缆槽内铺砂);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脚手架及衬砌平台制、安、拆,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水沟、电缆槽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钢筋砼盖板制、安,砂浆制作、电缆槽内铺砂等衬砌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4、后附:(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其他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计量规则执行某铁路(外资土建)项目范本和有关办法、规定等,清单中另定单价在后续补充协议商定。

三、工期

正式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工程是按工序单价承包。

四、 工程数量的核实和确认

1、乙方向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单或签证,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

2、工程量验收方法:隧道开挖数量以隧道设计开挖断面计算,(乙方不得欠挖,欠挖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整改),隧道开挖数量不计预留沉落量和乙方超挖数量;衬砌数量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及尺寸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衬砌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避车洞衬砌工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一并计入隧道衬砌数量,按照衬砌单价计算,不再另立单价;隧道仰拱填充及铺底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填充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水沟、电缆槽、排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及盖板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按照附表清单单价计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隧道电缆沟铺砂由乙方负责填铺,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砂浆锚杆、超前锚杆支护数量按乙方依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的实际数量计算,以延米为单位(在施工中,由甲方验收签证);隧道注浆时由甲方清点并进行签证,按照签证数量计入验工数量;乙方喷射砼厚度严格按照甲方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除第四条第2 款中已规定的,其工程量以乙方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完成的实际施工数量为依据,凡实际施工数量与甲方技术交底所计算的数量不符时,超过技术交底所施工的数量的,甲方不予计价。

4、乙方完成的结算工程量须由甲方施工技术、质量检验工程师审核签证,且须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才能作为验工计价的依据。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超挖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回填浆砌片石或与衬砌同标号砼,达到甲方及规范要求,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施工不允许出现欠挖,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6、隧道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塌方。造成塌方的,塌方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7、隧道开挖出碴运距按1 公里(运距从出碴洞口算起)计算,出碴运距每增加1 公里费用增加 元/立方米,数量同相应隧道开挖数量。

8、乙方在计量过程中严格按照(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实际完成甲方确认的数量进行计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

五、 承包单价及承包工程总造价

据第二条第㈣款规定的施工内容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价为: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数量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考察,愿意以下述的承包单价即《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完成龙山隧道所有项目内容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承包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以上第二条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已含水、电)、机具、设备费用、施工超挖回填及进出场费,施工风险,管理费,利润,还包括为完成本承包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本隧道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各细目中,没有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其它单价之中。

六、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乙方在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本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检验。

七、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甲方质检人员在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进行严格的自行检查。

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技术人员或质检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乙方应接受甲方质检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

八、工程变更

1、建设单位对原工程设计进行的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2、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3、因变更延误的工期经甲方批准后相应顺延。

4、乙方确保甲方可能提出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虞顺延。甲方同意乙方合理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5、由于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照附件1 的单价执行,工程项目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九、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责任与权利

1) 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征用,工程用电主线提供至施工现场。

2) 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负责隧道主体的线形控制。

3) 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处理监理及业主关系。

5)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2、乙方责任与权利

1) 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项目工程及附属的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

2) 负责从甲方主电源上安装自备电表及用电线路,并承担费用。

3) 负责临时住房、小型临建、生活设施以及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用自理。

4)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质量等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 按甲方要求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编制工程验收需要的全部施工资料。

8) 施工中注意妥善排污,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部门的环保规定,由乙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 乙方承包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十、安全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步骤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生产,各项主体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报甲方审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交通等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 甲方发现施工现场需整改的安全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如不整改,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3、 开工前,乙方必须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使用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持证上岗,运输汽车证件齐全,并必须购买保险。

4、根据双方协商,爆破用炸药、雷管由甲方安排供应,乙方必须安排有专用存放地点(未用完或未用的及时退回),安排专人负责炸药、雷管的接收、保管工作,作好炸药、雷管的收发、保管工作,乙方必须做到绝对避免炸药雷管的丢失、被盗。因乙方原因造成炸药、雷管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进度计划

1、经甲乙双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乙方必须按照上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上报甲方的进度计划,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如不及时上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

十二、承包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

1、自乙方进驻现场施工1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预付款100万元整。

2、此工程开工后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每月甲方根据由项目总工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和本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核定工程价款。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每次应付金额为其验工计价的80%,扣留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总额于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若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符合标准为止,返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十四、 其它

(一)环保:由于本标段在山林环境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注意环保卫生,满足施工地区的环保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二)文明施工: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就使用当地劳务、购买地方材料等物资费用应及时付款。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完毕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现 场 负 责人:

日 期: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日 期: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八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则、标准和铁道部颁布的技术规范、规则、验收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成贵铁路公司有关规定。

(2)负责隧道专业施工图纸的审查及优化、现场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优化、关键工序控制、合理化建议、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技术方案,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结合工程进展情况,提出隧道专业动态管理、控制、调整建议。

(4)负责隧道专业技术资料保管工作,建立隧道专业技术台帐。

(5)开展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方案优化活动,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并推广应用。

(6)负责隧道专业设计变更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隧道工程验工计价工作。

(8)负责对各项目分部的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沉降变形观测、隧道接口工程管理工作。

(9)组织隧道专业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

2023年隧道工程施工地表变形研究论文简短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成简快速路2#隧道洞内、洞外土石方运输达成以下协议:

一、责 任 承 包 内 容 运 输

乙方经过对该合同工程施工运输地点、道路、距离的考查后自愿承担本合同段土石方的运输。

二、运 输 距 离 及 单 价

1、隧道洞深不超过1200m时,隧道内出渣至路基填方区或甲方指定的弃料场,按车装方量大小长 ×宽 ×高(18.63m3),单价 元/车。隧道洞深超过1200m时,增加100m内不调价,增加100m以上后,每增加100m单价上调 5元/车。

2、隧道外路基土石方运输,凡洞外甲方施工区域内综合单价/车。(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的施工区域)

3、双方约定柴油价格固定为 6.5元/升,不受市场价影响。乙方车辆在甲方工地上的加油费用从乙方运输费用中扣除。

4、本单价为包干价。包干价的定义为包运输、包柴油、包维修、包工资、包安全、包税费,包括运输中的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车主自行负责。

三、付 款 方 式

1、每天收票;

2、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运输费。乙方进场做满一个月后,甲方将第一个月结算营运收入的80%支付给乙方,剩余20%押金在第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以后每月结算方式以扣除20%作为押金以此类推。每月结算之日后两个星期之内付清结算款项。

3、工程完工或合同中止后天内付清余款。

四、安全责任

1、因隧洞塌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2、乙方驾驶员应合理判断潜在的危险,如乙方认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可向本合同甲方授权代表(仅指本合同签字人员)提出异议,如甲方坚决要求乙方执行,则出现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地震、山洪、流行病等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或乙方承担。

4、乙方运输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甲方所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因乙方驾驶员技术、带病上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粗心大意、超速驾驶、野蛮超车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已充分考察了路况包括照明设备,如因此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 方 责 任

1、甲方负责道路的畅通及运输款的支付。

2、协调各方关系,督促乙方保证运输进度和安全文明运输。

3、负责制定统一的运输方针和管理目标,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实施。

4、制定本合同段总体运输组织方案。

5、乙方车辆进场后,由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看护工作(仅限于施工场地内),在看护期间如有损失或被盗,由甲方负责赔偿。

6、负责提供驾驶员食宿。

7、乙方驾驶员在甲方的任何财务借支行为,均需征的乙方的同意,否则甲方一律拒绝。

六、乙 方 责 任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

2、乙方在运输中坏车,修路等情况需用装机等配合,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调动。

3、乙方在运输中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弃料,不能乱堆乱放,做到文明施工和做好环境保护。

4、乙方根据工作量自行组织有经验的并持有国家认可证件的驾驶员,合理的安排作息时间,保证不疲劳驾驶。

5、由于隧道24小时施工的特殊性, 乙方必须确保能随时进行运输,必须服从甲方正常的生产安排,如乙方人员满足不了甲方的施工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增加。

6、乙方在装料时没有得到挖机或装载机信号就出场,运费计半价算。发现三次以后,甲方可以给予罚款处分;超过五次者,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未付工程款按80%计算。

7、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没完工或未经甲方同意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场或停运(注:修车出外,修车前应先向现场管理员说明,修车时间要管理员同意后用书面文字说明)。

8、(1)乙方中途自动退场,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并拒绝支付工程尾款。

(2)如没经过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运或离开现场造成事实上的停运,一次罚款20xx元,从运费中扣除;无故停运三次以上,视为乙方自动退场, 按第六项第8条(1)条执行。

9、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有效证件,证明乙方是进场车辆的合法产权人,如行驶证,身份证等,且作为合同附件。

七、 违 约 责 任

1、 甲方违约:

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付款未支付或恶意拖延,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对甲方按1‰每日收取违约金。

2、 乙方违约:

(1)中途自动退场。

(2)无故停运1天或三次以上(注:甲方书面通知除外)。

(3)违反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4)违约金处罚为10000元,不包括对甲方的其他损失的赔偿和已按合同进行的罚款。

七、 工 期

本合同工期由20xx年4月20日0点起执行(同时终止此前20xx年11月14日双方签订的《自卸车租赁合同》)至成简快速路2#隧道进口段上洞出渣结束为止。洞外土石方如需继续运输的,另行约定或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八、 其 它

20xx年11月14日双方签订的《自卸车租赁合同》费用未结清时,20xx年4月20日之前的费用清算对甲方仍有约束力及法律效力,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印)后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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