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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玉米散文汇总(通用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5:23:01 页码:8
最新的玉米散文汇总(通用20篇)
2023-11-11 15:23:01    小编:ZTFB

了解与学习一种新的技能或知识,需要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总结。总结的语气要积极、正面,鼓励自己和他人进步。希望下面这些范例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借鉴。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一

一只鹰从乡间飞过,在它的眼睛里,玉米地就是一大片泛着波纹的绿色海洋,而村庄就是漂在这片海洋中的一座小岛。

村庄周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地,在它的衬托下,村庄是那么的微小,又是那么的恬静,仿佛是睡在绿色丝绸中的一个婴儿。在漫长的岁月里,玉米用一代代的生命轮回精心地呵护着村庄,使之脱离荒芜,脱离蒙昧;使之日趋完美,日趋成熟。

如果一粒玉米足够幸运的话,那么它就有机会在殒身之前逃走。玉米的逃走就是回到最初的时光,重新进入土地,重新发芽,重新拔节,重新抽穗,重新结籽。玉米珍惜这个机会,它们心里有数,每年都几十倍几百倍地把这个恩情还给村庄。

村庄给了玉米生长的机会和土地,让它们得以重新踏上最初的历程,再次展现生命的旺盛;玉米给村庄的繁衍生息提供了营养,让村庄慢慢地从贫瘠中长大、在光阴中成熟。所以,玉米与村庄应该是两种并肩而生的作物。玉米造就了村庄;村庄造就了玉米。它们休戚与共,血脉相连。

事实上,村庄的春天是从第一粒玉米种子被丢进土窝里开始的。在漫长的冬天里,村庄和玉米种子都进入了梦乡。村庄的梦是金色的,那是一穗穗成熟的玉米;种子的梦是绿色的,那是一碧万顷的土地。

天渐渐变暖,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一声鸟啼之后,在一阵微风之后,村庄和玉米种子同时醒来。是时候了,它们雄心勃勃,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梦境转化成现实。

黑马和红骡委屈了一冬天,它们被父亲栓在牲口棚里,寂寞地吃着干草,寂寞地自言自语,力量无处可使,只能一点点地聚集在肌肉里,跳动着,跃跃欲试。它们也盼望着春天的到来,好去广阔的田地里一展身手。冬季,角落里的犁铧也生了锈,它被时间的枷锁剥夺了自由,只能隐忍和等待。它的目光坚硬而冷静,穿透了冷寂的时光,看到了春天的玉米地。

杏花开的时候,田地里变得热闹起来。黑马与红骡埋头拉着犁铧,兴奋地踏着蹄子,快乐地打着响鼻。父亲挥舞着鞭子,时而一抖手,鞭梢在空气里“啪”的一声炸响,如喜悦的爆竹,惊起三五只花喜鹊,拍着翅膀,飞向刚刚绽出新绿的一排杨树。锋利的犁铧如欢快的游鱼,破开了黑色的波浪。土地僵硬的伪装被撕开,露出温暖潮湿的怀抱,散发出清新的气息。我跟在犁杖后面,怀里捧着一个柳条小筐,筐里是金灿灿的玉米种子。我小心地用指头拈起两粒种子,又轻轻地丢在了犁铧新翻出来的土沟里。两粒玉米刚一沾土,就兴奋地蹦跳了一下,如鱼得水,如游子回到故乡。这将是它们新生命的开始,这是它们梦想得以实现的第一步。

我钦佩种子的神奇。一粒毫不起眼的玉米,一旦进入土地,埋藏在它们体内的程序就会被启动。生根、发芽、拨节、抽穗,它们记得祖先赋予它们的容貌,它们尽心竭力地履行着世代相传的使命。我喜欢刚从土地里钻出来的玉米苗,像第一次迈出闺阁的少女,怯生生的,带着好奇和憧憬。如果这时你来到玉米地,你就会喜欢上这些柔嫩翠绿的小精灵,它们顶着晨露,沐浴着朝阳,一行行,如优美清新的诗歌;一线线,似婉转悠扬的乐谱。

村里人猫着腰锄草,汗珠子掉地摔八瓣,却顾不上擦一把;腰弯得生疼,却舍不得直一会身。孙老根是人人称道的庄稼把式,他常说:玉米也有灵性,你糊弄它,它就糊弄你,你对它好,它就舍得给你回报。村庄周围的玉米地一块挨着一块,只要我逐块地走一遍,就能轻松地分清那一块地是孙老根的玉米。他侍弄过的玉米总是比别人家的高出一头,垄沟里也没有一根杂草,就是结出的穗子也更粗更长,籽粒也更加饱满。生为勤劳人家的玉米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情,它们耀武扬威地生长,洋洋得意,邻家的玉米只能仰视它们,眼里是羡慕和嫉妒的目光。

夏天的玉米地充满了生机。玉米们正值青春年华,如十七八岁的少年,无忧无虑、肆意生长、怀揣梦想、朝气蓬勃。它们并肩而生,谁都不愿意辜负了这大好的时光。

此时的玉米地里凉爽宜人,风被玉米叶子切割得比发丝还要细;阳光被玉米叶子筛得像针尖那样小。我小心翼翼地潜入玉米地,屏住呼吸,怕惊扰到它们的生长。现在正是玉米结籽的时节,玉米是敏感而谨慎的植物,像一个怀春的少女,别人不经意的一个眼神都会令它脸红心跳;一声微弱的虫鸣都会让它停下生长,侧耳倾听。如果你是一个细心的人,你就会发现,那些靠近村庄和道路的玉米所结的籽粒都稀疏而小,我总是猜想,这或许是它们在结籽的时候受到了惊扰的缘故。

我静默地站在玉米之间,身体逐渐被玉米染绿。我能感觉到有水分从我的脚底被吸上来,又慢慢地被运送到全身的每一个部位。我能看见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绿色的汁液,我能听到我的每一处关节发出的细微的拔节声。

只有变成一株玉米,我才能真正地理解它们。它们孤注一掷地奉献着生命,不可自拔地热爱着土地,更像生活在村庄里那些双手粗糙、皮肤黝黑的农民,更像我的兄弟姐妹、我的父辈、我的祖辈。

秋天,所有的梦想都变成了现实。阳光染黄了成片的玉米地,也把农民的笑容镀上了金色。成片的玉米整齐划一地排列着,昂首而立,金盔金甲,气宇轩昂,如一排排等待检阅的士兵。大车小辆源源不断地将玉米运进村庄。村庄金黄一片,屋檐下、房顶上、院子里、街道旁,到处是成堆、成垛、成串、成片的玉米棒子。只几天时间,村庄里就如同起了一座座的金山、金墙、金色的堡垒。这是村庄最靓丽的一道风景,这是村里人最快乐幸福的一段时光。

玉米养育了村庄,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不忘记玉米,就是要把自己活成一株玉米,就是将玉米看成同自己相濡以沫的爱人,就是永远不背叛内心深处的淳朴与良知。

我的生命是用玉米构成的。我的心跳是玉米的心跳,我的呼吸是玉米的呼吸,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玉米的血液,我的躯体里伫立着玉米的骨骼。我的梦境里站着玉米亭亭玉立的身影;我的诗歌里散发着玉米沁人心脾的馨香。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二

我喜欢吃羊肉泡馍的毛病是父母从小给惯下的。

我的祖籍是河南人,因家境贫寒,父亲不到二十岁便独自一个人来到了陕西铜川。在铜川一住就是六十个春秋。在铜川我也自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一名地地道道的老陕。可是父亲总不能接受我是陕西人的说法,非让我承认是河南人不可。我曾多次地劝他,但始终不能让父亲在心里扭过这个劲。国家普查人口,我们就是陕西人,他不赞成,可我也不去和他争辩,因为意义不是很大。

也许是父亲来陕西的时候年轻,很快便适应了陕西人的生活习惯,可以说陕西的饭菜他都喜欢吃。父亲说河南的饭菜不好吃,灶台也很脏,远不如陕西人家的灶台干净。父亲还说,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最好吃。

我小的时候经常有病,身体很虚弱;到了冷天咳嗽的很厉害,脸涨得通红,像鸡冠子一样,几乎连气都难上来。

“这孩子定是短命的鬼,得想个法子……”娘对父亲说。

父亲只是默默地听,不说话。没过几日,父亲领来了一位年迈的老者。老者对我好一阵子观察,看看我的手,又在我的两个手腕上摸了好久。临走的时候给娘和父亲说了好多话。说的啥话,时间久了我已无法记起。

没过几日,父亲早早地起了床。娘问道:“这么早你干啥去?”

“我赶会(集)去。”父亲说罢出门,走进了东方还未发白的夜色中……。

听父亲说过,集市离我们居住的地方很远,到底有多远,我不知道。只知道天快黑的时候,父亲步履艰难地牵着一只山羊回到家中。

在我的很多文章里,经常谈起父亲的胆量。父亲一生从来未宰杀过任何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就连一只鸡都不敢杀。买回来的这只羊还是请别人杀的。后来我才知道,杀羊的时候父亲躲在邻居家里,那血淋淋的场面他是不会看,也不敢看。第二天早上,在我起床后,娘给我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碗里肉不是很多,从碗里飘出诱人的香味。葱花、香菜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块用小麦粉和玉米粉两掺蒸的馒头;兴许是不能常吃上肉吧,这碗羊肉汤特别的香。由于是冷天,杀过的羊肉可以存放,这只羊我们一家将近吃了半个月。我心里很清楚,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子。汤喝完了,羊肉自然也没有了。父亲工资很低,不能再买一只羊回来。不过每个礼拜父亲都会买些羊骨头回家,熬汤给我喝。就这样,我整整喝了一个冬天的羊肉汤。天气慢慢变暖的时候,父亲不再买羊骨头熬汤了,怕喝了上火。打那以后,我的咳嗽竟然好了起来,直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也没有犯过。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冷天喝羊肉汤的好处。

秦岭以北陕西的大部分地方我都去过,只要有卖吃食的街道、集镇,几乎都有卖羊肉泡馍的。牛羊肉泡馍已成为陕西名食的“总代表”。要说味道好,尤以西安牛羊肉泡馍最盛名,它烹制精细,诱人食欲,因它暖胃耐饥,普通老百姓都能吃得起,深受人们的喜爱。即便是外国人来西安也要品尝一下。我每次去西安,总是要美美的吃上一顿,以饱口福。的确,娘给我做的羊肉汤只能和“水盆羊肉”相媲美,因没有馍可煮。不能叫煮馍了,可我还是很想娘做的羊肉汤。

牛羊肉泡馍最初的做法很简单,时间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当时汉人和北方的游牧民族打仗,不可能携带鸡鸭鱼肉,只好以当地的牛羊为食。汉人士兵随身携带的干粮,水分是不能多的,以防发霉变质。年轻的士兵牙齿锋利,可以咬动,老兵是不行的。当士兵把锅里的肉吃完后,老兵就把咬不动的干粮放在锅里煮……这是不是现在牛羊肉泡馍的雏形,我虽没有在文献里去查找,但是,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现今羊肉泡馍的煮法有四种:单走、干拨、口汤、水围城。这四种煮法人们都吃过,只不过没有人去问它的名字罢了。单走,馍和汤分别上桌,把馍掰到汤中吃,或咬一口馍喝一口汤,各是各的味。这种吃法和我小时候的吃法一样。干拨,有人称“干泡”,煮好后碗里不见汤,能戳住筷子不倒。口汤,泡馍吃完后,就剩下一口汤。水围城,顾名思义,汤宽,像大水围城。你掰完馍,把筷子一根放在碗上,伙计便会明白这碗是“干拨”,其它的几种吃法不需要表示,煮馍的'方法是相同的,馍块大汤就多点,反之则少,有经验的厨师看到掰馍大小就知道要加多少汤了。

在自己家中吃羊肉汤是不能和泡馍馆相比的。家里的馍都是发面,不能煮。泡馍是特制的,称饦饦馍,一个二两。据说是九份死面一份发面糅合在一起烙制而成,七、八成熟即可。全是死面的话口感不好,也不利消化;全是发面就煮不成了。掰出的馍不是越小越好,如黄豆、花生米、蚕豆即可。馍掰好后,伙计呈送给掌勺大厨,加羊肉汤大火快煮,加牛羊肉、粉丝,葱花、香菜;高级一点的(称优质的),还有木耳、黄花菜。这样一大碗泡馍,翠绿的葱花、香菜,红褐色的牛羊肉,黄色的金针菜,黝黑的木耳、香味四溢,使人食欲大增。把辣子酱铺在上面,切忌搅动,应当从一边“蚕食”,以保持鲜味。糖蒜、泡菜用否,个人自愿。饭后饮用一小碗原汁烹制的高汤,以为清口。

我常年久住铜川,当馋虫在肚子里闹意见的时候,我就去牛羊肉泡馍馆吃一碗。了却一下心中对牛羊肉泡馍的思念.

在我写这篇文章结尾的时候,才真正领悟到,谁做的羊肉汤最好。我不说大家也会猜到了。真的,小时候喝的羊肉汤真香,现在还飘着香气。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三

家里有一些干玉米粒,我和姐姐经常在炉盘上烤着吃,有时候妈妈会给我们在铁锅里炒着吃。那炒烤出来的玉米粒吃在嘴里嘎巴干脆,就是太费牙齿。心中最期盼的就是炸玉米花的经常来我们连,我们就可以吃到又香又脆的玉米花啦!

每当炸玉米花的来了,我就和姐姐提着一兜玉米粒去炸玉米花,那时是2角钱一锅,几乎全连的'大部分小孩都在那里排队等着,每炸一锅,我和姐姐就赶快往前挪,生怕别人把我们的位置给占了。

记得第一次去炸玉米花,排了2个小时的队,既然没炸成功,因为玉米粒太湿了,没有出花,都是一个豆豆一个豆豆的,嚼起来很费劲,我和姐姐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在吃玉米花,都馋的流口水,感觉特别失望。于是,第二次,我们把玉米粒晒干后再去炸,果然很成功。每当玉米粒炸成玉米花出锅时,好响,震耳朵,我们都好害怕,捂着耳朵,跑好远。响过之后,烟雾没有散尽,就冲进烟雾里,怕玉米花被别的小伙伴趁机抓几把。

你说奇怪不奇怪?就是那么一个黑黑的小锅,既然能炸出这么芬芳,香甜的玉米花。可别小看这个小黑锅,它给我们带来了童年时的许多快乐。

我和姐姐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吃,对我们来说,这就是最好的零食了,吃着也特别的香,也感到特别的高兴,等回到家时,玉米花也被我俩不知不觉的吃了一半。妈妈做好的饭也没吃,因为吃玉米花都已经吃饱了。

如今呢,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炸玉米花的“砰砰”声早已湮灭在时间的长河里,我渐渐地淡忘了那悠远的玉米花。

忽然有一天,我又听到了久违的“砰砰”声。我们团部住宅附近来了一个炸玉米花的,那玉米花香勾起了我遥远的回忆。我也去炸了一锅,呵呵,现在是5元钱一锅。虽然是5元钱一锅,可炸玉米花的人还很多。

我想:他们不是去吃炸玉米花的,他们是在找寻逝去的时光。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四

童年的记忆中,喷香的老玉米是天下无双的美味,一半因为饥饿,一半因为它的清香,如今,每每嚼着那粘粘的玉米粒,那些记忆的碎片夹杂着一种异样的情素便会涌在心间。

那是一个秋日的傍晚,我与伙伴们约好放学后帮家里剜菜喂猪,说是剜菜,在我们看来那简直就是一种出游般的玩乐。此时暑气已渐渐退去,天也变得高远起来,尤其是到了放学之后,秋气爽人,野外真是一个好去处。我们一行四人来到早已勘察好的那条大沟里,这里因土地潮润,阳光充足,各种野菜肆意般疯长着。南北走向的沟沿之上,东西两侧全是玉米地,由于雨水均匀,地主人除草、追肥、打药又跟得上,郁郁葱葱的玉米长势喜人。一个个玉米棒子像是挂在母亲肩头调皮的娃娃,一穗穗棕色的玉米须,预示着现在的玉米棒子应该可以煮着吃了吧,我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

走下沟底,我们停止了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吵闹,瞬间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开始低头忙活着。野菜很多,我们四人很快找好了自己的一个小地盘,铲起菜落,整条沟里就剩下铲、割草的唰唰声了,我偶尔直身看看西边的太阳,唯恐它走得太急,太阳怜惜的目光也正地望向我们,于是再次蹲下身,手中刀割草的劲不觉又加紧了些。一会儿功夫,大家的篓子都满了,我把菜摁了再摁,家里猪圈里的大肥猪可能吃了,基本上一天就得一大筐啊。剜猪草是我们份内的事,半点不敢马虎的。当我们把自己的篓子整饬好,拎到沟沿之上,剜猪草的任务就算完成了!现在,太阳落山尚早,大家争分夺秒得来的时间就可以尽情地玩了。

我们顺着沟底往上去,便来到一堆高土下,这些挖水渠时堆在沟沿上的土,是沙质的,且细腻。高高的土堆延伸至沟底,便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大陡坡,是天然的滑梯,我们已玩过无数次了。我们四个先走上那个陡坡的最顶上,小芳胆子大,每次都走在前面,然后再一个接一个地按顺序往下滑。那种从高处飞翔而下的悸动刺激感,深深的套绕了我们,就是如此走上去,再滑下来,贪玩的我们却不厌其烦。那些欢快的尖叫声,在尘土飞扬中升起又落下,记录着我们童年最有趣的玩乐。及至去年在草原玩滑草时,滑翔中胸中升降的震颤体验再次激活了我的回忆,瞬间想起了童年时的这个大陡坡,原来它已浸润到了自己的生命里,如今还是这般的熠熠生辉。

太阳落山了,暮霭升起,意犹未尽的我们拍拍身上的泥土,瞅着彼此沾满泥土的笑脸,依依不舍地背起各自的草篓朝村里走去。路两旁是愈显苍翠的玉米地,远远望去,红砖青瓦的房舍,袅袅升起的缕缕炊烟,盘绕在村子的上空,与高远的天空静然相处,如画一般。突然,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我中午吃的是稀得能照出人影的地瓜饭,加上刚才又疯玩了一通,身上不知何时冒出了虚汗,脚步也拖沓起来了。

没人说话,我们慢慢地前行,背上的草篓似有千斤重,我的腿变得绵软无力。这时,走在前面的小芳回身说到:“我们掰几个老玉米吧?”顿时,馋虫再次从心底里钻了出来。要知道在那个没有零食的童年里,喷香的刚出锅的老玉米,算是我们最奢侈的零食了。没有犹豫,大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无声地回应着。路西侧就是一片长势喜人的玉米地,几近成熟的玉米棒子侧歪在玉米杆上,正挑衅地瞅着我们。前后看了看,见没人,放下篓子,我们几个就迅速地溜进了玉米地,我手忙脚乱地只掰了4个棒子,包产到户后,这些可都是私人家的。然后将篓子里菜掏出一些来,再将玉米棒子藏在篓底下,再重新把菜装上,掩好,我便背起草篓就走,这次脚下似乎也生了些力气。一路上,只有小芳还叽里呱啦地说着话,我们三人都表情凝重,我走得贼急,恨不能飞起来。我想赶在父亲下班之前进家门,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心虚得很。

到家后,父亲果然还没有回来,我稍稍松了口气。母亲正在做饭,从味道上就能闻出又是煮地瓜干。我赶紧从篓子底摸出老玉米,红着脸低声说了它们的来历,母亲皱了皱眉头,张了张口却没有说话,瞅着瘦骨嶙峋的我,轻轻叹了口气,然后默默地接过了玉米。

正在这时,父亲推着自行车进了门,他一下子看见了母亲手中的玉米,大声问:“谁掰的玉米?”我赶紧低下头,脸火辣辣的,想溜走。但父亲堵在门口,看着我,心痛地说:“这时候掰太可惜了,减产很多,再说人家种庄稼多不容易。”父亲的声不高,却句句砸在我的心上,我想走开又不敢。“是你干的吧?”父亲盯着我,面无表情,“马上给人家送回去”。

我愣在了那里,羞愧的泪水开始无声地滴落。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最终母亲帮我解了围:“你这人真是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天天吃地瓜干,喝稀饭,哪能行?再说,玉米已经掰下来了,你这不是难为孩子吗?”父亲瞪了母亲一眼,气鼓鼓地进了房间。确切地说,那晚玉米的味道很难忘,但绝对不是唇齿留香。

父亲是一名粮所的工人,从小吃了很多苦,他对土地和粮食的热爱是由衷的。三十年后的今天,当我看电视剧《天下粮人》时又一次想到父亲,也才真正理解父亲的心。没有多少文化且言语木讷的父亲,有一颗宽广的胸怀,足以装下整个世界。

成年后,当老玉米上市时,父亲会在早市上给我买回热乎乎的老玉米,还总忘不了说:“你不是最愿意吃这个吗?”这时,我的心里便涌满了感动的潮水。多年前那个秋日的傍晚,疯玩后的饥饿感,老玉米带给自己的诱惑,以及父亲严肃的面孔,就在老玉米馨香的味道中,徐徐浮出记忆的水面,它时时提醒自己,应该感恩生活赐予的一切。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五

我自小生活在豫南平原一个叫周庄的小乡村。这个小村和江苏的周庄镇同名,但是,彼此间的名气及差异却是天壤之别。我所在的这个周庄没有山环水绕,没有黛瓦回廊,有的只是一片黄黄的土,一排低矮的房,还有一脸菜青色的父老乡亲。在这样的生活氛围里,侍奉庄稼是顺理成章的事。

曾记得,麦子收割后,顺序进入秋种、秋收时节。秋天的早晨,已有了深深地凉意,而我还沉浸在温柔的酣睡中。就是在这样一种时刻,总是听到母亲高一声底一声的呼唤:“孩子,快起床了,吃完饭咱们该去掰玉米了!”,那时沉浸在甜梦中的我,会恋恋不舍地从沉静优美的古典意境中走到世俗的现实。

从过道里拉出那辆半新不旧的架子车,再用心的把用柳条编制的“橼子”架在车子的两端,我就在半睡不醒的状态下跟着父亲迷迷糊糊的出发了。那时,属于我家的玉米地正沉浸在美妙的酣睡中,缕缕红缨在清凉的晨风中无序的飘浮着,似乎在展示自己成熟后的魅力。

我把架子车停在地头,一转身钻入无际的玉米地里。深秋时节的玉米,每个籽粒都长得那样饱满,那样丰盈,尤其是窜出包衣的那些玉米粒,更像一个个顽皮的孩子在晨阳下挤眉弄眼,煞是可爱。我站在高高的玉米杆旁,把带着包衣的玉米一同掰下,有目的堆成一堆。尽管这时的劳动是单调枯燥的,但我的心中却集蕴着丰收的喜悦与欣喜。尤其是在掰玉米的过程中,我的脚下会忽的窜起一只野兔,抑或踢动几枚泛黄的甜瓜,那时心中快乐的心境真是用任何语言都无可比拟的。

当金灿灿的玉米拉到场院里,母亲会像侍奉婴儿一样,为每一棒玉米脱去包衣,然后再精心的.把它们编制成串,一嘟噜一挂的悬挂在场院的木杆上或房前屋檐下,任其秋阳的曝晒。

当我和父母一起在场院里忙碌时,幼小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那刚刚收获过的玉米地里,满头银丝,步履蹒跚的奶奶正在打扫我们收获后的“战场”。在每一棵玉米杆前,奶奶会掂起小脚,扬起枯瘦的右手,对每一片焦黄的玉米叶用心的摸索着,唯恐漏下一棒玉米。在oo@@的声音中,一棒棒干瘪的被遗忘的玉米,被奶奶认真的掰下放入脚下的草筐里。

当奶奶把一筐金黄的玉米背到场院里时,我和父母都有些惊诧了。我们不敢相信,在我们用心收获过的土地里,竟然会有这么多的遗漏。面对我们的一脸惊愕,奶奶说,这些东西长这么大,不容易哩,你们以后要当心啊,他们都是有灵性的啊.......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六

夏秋之交,玉米扛着红缨枪隆重登场,从乡村到城市一路走得雄赳赳气昂昂。

玉米的吃法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煮玉米。卖玉米的推着三轮车,车上放一个煤球炉子,炉子上是一锅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冒着袅袅热气。馋不过买上一个,趁热咬一口,满嘴生香,直入肺腑。

现在比较流行的是烤玉米。把煮熟的玉米加入各种调料,在烤炉上翻转几圈,再刷上一层面酱。这种吃法五味杂陈,好吃是好吃,却没有了玉米那种天然的清香,似乎更受小孩子欢迎。

我对玉米的深厚感情从孩提时代开始。幼时跟随父母收秋,偶尔几个晚熟的玉米就是对我最大的奖赏。偏嫩的水煮才好吃,甜中透着玉米特有的清香;老的适合煮熟后用热油加葱蒜爆炒,做成“油豆”,鲜香可口,保证你吃一口就会爱上它;还可以把玉米带包衣放进灶膛里,大火炙烤,到一定火候剥开外衣,露出一排排金黄色的“牙齿”,继续烘烤,烧得外焦里嫩,是另一种焦香,吃得满手满嘴都是锅底灰才算过瘾。

其他的吃法还有很多。把经过太阳暴晒的玉米磨成玉米糁,煮粥,那曾经是上一辈餐桌上的主食;磨成更细的玉米面,这可是稀罕物,黄灿灿的玉米面窝头现在想吃都吃不到哩;还可以做成一种时尚的.零食——“哑巴豆”,在锅底铺一层白土,烧热后玉米粒铺在白土上,以防烤焦,“哑巴豆”硬得硌牙,孩子们”嘎嘣嘎嘣”吃得香,老年人只有望豆兴叹了。

玉米还有一种“高大上”的吃法——经过一些复杂的工序,加工成玉米凉粉,和红薯粉、土豆粉比起来,其不仅颜色漂亮,口感也完全不同,做成凉粉汤饺子,我简直喜欢至极。

前段时间朋友发来一段养生资料,说美国人特别推崇吃玉米,在美国老玉米2.5美元一个。我不禁咋舌,为啥这么贵?原来玉米富含维生素a、e,有抗衰老和防癌的功效,纤维素可防便秘,玉米胚芽油中的亚油酸可预防动脉硬化。另外玉米中还有胡萝卜素,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带着生命本真的玉米永远是我的最爱。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七

一看到朋友的网名“老玉米”,我就想起了玉米。

作为饲料的主要成分玉米,和红薯一样曾经是人类的主食。在我的家乡淮河平原,以前是不产玉米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玉米才在淮河平原的沃土上安家落户。记得那时我才十来岁,还是一个小学生,整天过着饥饿而又无忧无虑的生活。饥饿虽然不能让人精神焕发,但是能够促进人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困难,生产队长也许是因为饥饿的逼迫,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些玉米种子。队长和整个村的社员如获至宝,准备把玉米种在最好的土地上。

选好了地,施好了肥,就开始深耕、平整,然后把整得像面一样细碎的土壤分成二尺多宽的畦子。畦与畦之间是一条一尺多宽的排水沟,也可以供人行走。每畦靠两边种植两行,整个播种过程就像是一种仪式,显得很庄重。先是在畦上面用铲子挖好不深不浅的穴,每穴里面丢两粒玉米种子,然后浇水,再然后用细土把种子埋起来。这样的精耕细作是为了节约种子,让每一粒玉米都能发芽,但效率很低。男女劳力齐上阵,忙活了几天,六亩玉米终于播种完了。

种子播进去了,不久长出了小苗。小苗见了风和阳光,像活泼的孩子一样健壮成长。看着这一地绿油油的玉米苗,队长喜上眉梢。这绿给我们带来了能吃得饱的希望。

当玉米苗长到一米高时,为了能结出大棒子,队长决定给它们追肥。那时种地以农家肥为主,但也有了化肥,是那种一打开袋子就熏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碳酸氢铵。化肥很难买到,队长托关系找门路终于搞到了几袋,带着几个社员用扁担从城里的化肥厂挑了回来。

因为成人劳力要干其它比较重要的活,队长就把施肥的任务交给了我们中小学生。队长指定一个大一点的中学生当组长,带着我们这群孩子干起了大人干的活。为了节省化肥,追肥很有讲究,也是队长对我们的苛刻要求。要求我们先用小铲子在离玉米根部一拃远的地方挖一个小坑,然后用孩子吃饭的勺子盛一小勺化肥放进去,再浇上水,最后用挖出来的土把坑埋好,这样喜爱挥发的碳酸氢铵就老老实实地安卧在土壤里被根慢慢吸收。这样的劳作就像游戏,我们开心的边干边玩。组长老是催我们干快一点,可是有了这些要求,特别是还要到很远的池塘里去提水,想快也快不起来,所以快到收工时,各小组连一行还没有干完。队长来检查我们干活情况,看到这样慢腾腾的进度,很发愁,于是说,就直接把化肥放进去埋严实,不用浇水了。于是我们照着队长的吩咐,欢天喜地干起来。这样效率确实很高,挖坑,施肥,埋土,一气呵成,不一会儿就施完了一行。队长在场时,我们用勺子盛化肥,队长一离开,我们就用手直接抓,估摸一把有几勺,就施几棵,这样效率又提高了一大截。化肥抓在手里,凉丝丝的,感觉很舒服,就连那气味熏得人眼睛难以睁开,我们也感到是一种荣耀,因为我们玩的是人老数代都没有见过的“洋肥”——那时人们普遍称有科技含量的产品为“洋”,也含有进口之意。

玉米得到化肥的滋润与催促,更加迅速地蓬勃生长。不久,玉米开花了,细碎的小花飘满一地;微风吹来,叶子沙沙作响,有的轻舞着,像少女的花辫。随着花开,棒子也长出来了,那棒子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小撮淡红色的胡须。我们一有闲时间,就聚集在玉米地边玩,有调皮胆大的,竟下到地里去折宽大的玉米叶子,拧成一个圆圈戴在头上,就像电影里隐蔽在战壕里的八路军。不过这种装扮只是在玉米地旁玩耍的那一刻,一离开玉米地,无论那圆圈多么新鲜都要扔掉,并且还要嘱咐我们千万不要向队长说。玉米棒子一天天在臌胀,快到成熟时,生产队加派了看护人,以防有人因饥饿或好奇偷掰棒子。

在我们这些孩子羡慕的目光里和生产队严格的看护下,玉米终于成熟了。收获时,队长举行了简单的仪式,然后妇女男人齐上阵,就连我们这群曾经给玉米追过肥的中小学生也加入了收获的大军。妇女和孩子在地里掰棒子,男人力气大,用笆斗和麻袋往场里挑。场里也有一群年龄更大的妇女,负责掰掉玉米棒子的那层外衣,这样裸露的金黄色玉米粒容易晒干。

收完了棒子,只剩下一地玉米杆像哨兵一样一行行在地里站立着。别看这些失去了果实的秸秆,也是一种宝贝。先是我们这些孩子把玉米杆折来当甘蔗吃,上学时也不忘在书包里揣几节,找一个安静的墙角,品尝蔗杆的芬芳。当大人把果实安顿好,腾出手就开始砍伐曾经给我们带来甘甜的玉米杆。那么多的秸秆,一时晒不干,就当作牛的牧草。后来,风吹日晒,干透的玉米杆老牛嚼不动,就作为柴火分给社员。那时不仅缺少吃的,连烧柴都很缺乏,有了这些柴,能煮熟好多饭。

开始分果实了,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把分得的棒子肩挑手提运回家,然后是长时间的脱粒。在午后的空闲时光,墙根下的背影里或是树荫下,总是有一群群的人一边叙家常一边剥玉米粒。那时没有机械,这些紧靠在棒子上的颗粒,要靠双手剥下来,有的手都磨出了血泡。后来,有人发明了一种工具,把粗铁丝的一端用锤子砸平,像螺丝刀。用这种工具把玉米粒一行行从棒子上捅下来,这样就轻省多了。也有的一手拿着一个大棒子,让它们相互摩擦,于是玉米粒就纷纷脱落下来。那么多的棒子就是这样用双手变成一粒粒的玉米,劳动强度虽然很大,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是暖洋洋的,脸上总是荡漾着愉快的欢笑,因为有粮食吃了。

人们把玉米用石磨碾成面粉,掺和着经霜打过的红薯叶或萝卜丝,再放一点盐做成玉米饼,那香味回味无穷,令人陶醉。也有的随便碾一下,碾成大颗粒,和大米一起做成二米饭,比只用大米做成的饭味道鲜美了许多。到了冬天农闲时,就把玉米粒放在烧热的铁锅里炒熟当点心吃。玉米在勤劳的家庭主妇手里总是变换着不同的花样,来满足人们对于食物的需求与渴望。

现在,玉米作为主食几乎退出了餐桌,只是当作粗粮偶尔被人们光顾一下,来调节身体对于维生素的需要。而这种微小的调节作用,有时也不为人们放心。据说,现在的玉米有的已经转基因,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与知情权,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在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今天,食品的安全性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让人越来越深切怀念当年的老玉米。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八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榆钱飘香的季节,我不禁回忆起童年时采摘榆钱的情景。

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讲一句谚语:“三月清明榆不老,二月清明老是榆。”我们村子外边有一片榆树林,根深叶茂,绿树成荫,夏天是乘凉的好去处。每到春天,碧绿的`榆钱在阳光的照射和微风的吹拂下,越来越浓密。村民们搬着梯子、拿着杆子、提着篮子,前来采摘,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也加入采摘大军。有几个特别调皮的男孩,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快速爬到树上,除了帮大人采摘榆钱外,还能捞点“外快”,把树上鸟窝里的鸟蛋划拉一空。我不会上树,看到人家弄到鸟蛋很是眼馋。一位堂兄看到我羡慕的样子,赶快分给我两个,我顿时兴奋地跳了起来。

我和堂兄忙碌了半天,收获颇丰,榆钱装满几篮带回家里。母亲先用清水把榆钱上的脏物冲掉,再晾一小会儿,让水分蒸发后,用玉米面搅拌一下,然后上笼蒸上20分钟,淡着吃甜滋滋的,放点盐、滴几滴小磨香油吃,香喷喷的,这在那个时候算是一顿美餐了。

光阴似箭,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生活在城市,为了重温儿时吃榆钱的感受,每当榆钱飘香时,我都会在街上寻找卖榆钱的人。前几天,我买了一些回来,亲自下厨学着儿时母亲的做法,上笼蒸熟后,切些火腿肠,炒些鸡蛋,放点鸡精,用小磨香油搅拌一下,一顿美味佳肴就端上了餐桌,家人们吃后都赞不绝口。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九

玉米人迟子建读后感二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中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精心焙制食粮。

迟子建《玉米人》阅读材料。

玉米人。

迟子建。

(1)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患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2)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去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3)“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4)“我想买四穗。”我说。

(5)他抬起头,问了句:“你能吃了四穗?”

(6)“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7)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8)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9)“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10)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账?”

(11)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12)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在心底嘀咕着,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与革新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吃好了再来啊。”

(13)我提着生玉米向回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性的,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我提着的,是颗手榴弹。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的安闲,那么的从容。

(15)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中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迟子建《玉米人》阅读题题目。

13.联系全文,谈谈小说标题“玉米人”的含义。(2分)。

14.品味文中两处画线句,按要求答题。(4分)。

(1)句中加点字好在哪里?(2分)。

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2)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2分)。

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中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15.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开篇写“我”遇见玉米人,“他似乎患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暗示了玉米人整天站在外面卖玉米受风吹烟熏,工作环境差,表现了他的辛苦劳累。

b.文章运用大量的对话描写刻画人物,表现玉米人的性格特点,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c.第12段写出摊主的精明,与前文对比,衬托出玉米人放弃眼前利益,为他人着想的品格。

d.从第14段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天气又黑又冷,作者饥寒交迫,想买烤玉米来充饥。

17.玉米人拒绝利益,坚守一份关爱。其实,古今中外,很多人也常选择坚守,请选择人物仿照示例写一句话。(2分)。

人物选择:李白、文天祥、贝多芬、托尔斯泰。

示例:陶渊明远离尘嚣,坚守一份自适;。

___,坚守_________。

迟子建《玉米人》阅读题答案。

14.(1)(2分)示例:(1)“沉”细腻的神态描写,(1分)生动传神地刻画出玉米人对“我”的嘲笑有力回击的样子,从而反映他对别人的关爱与担忧,宁愿舍弃眼前小利,也要为他人的温饱尽到自己的那份责任。(1分)(2)(2分)表达了作者决心向玉米人学习的愿望,(1分)舍弃眼前蝇头小利,不去迎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宁愿选择冷清,去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哪怕是只为了少数读者。(1分)。

15.(3分)d。

16.(3分)答案要点:要写出“他”此时内心一开始惊恐、害怕、诧异(1分),后来转变为宽容、淡然(2分)。言之有理即可。答案示例:“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其实,我不卖给你的理由不也是为了他人吗?要是为了我自己,我怎么可能不卖给你?唉!算了吧!”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

秋风一吹,玉米就老了。

田野中,玉米一片黄,绿中透黄。年少的我,没有像娘那样忙碌着,而是在玉米林里,和别的孩子咯咯嘎嘎地躲迷藏。

秋日,如一片水,很柔和。一切,都浮荡在这片柔和中,包括山,包括田野与玉米,包括小村。当然,还有我的童年,我童年的笑声。

阳光,泛不起一丝波纹。

一切,都那么平静,是一种大山深处特有的.平静,特有的安详。

流浪在城市里,背着行李,还有一份孤独,走在水泥大道上,不时的,我会回望,回望遥远的乡村,还有遥远的童年。

这时,一切都那么遥远,可又都那么清晰,清晰的就如在眼前一般,甚至就如刚刚发生过的:我走在田里,母亲就在我的前面,母亲腰上挂着一个点篓――这是一种很小的篮子,挎在腰上,十分方便。

点篓中,装的是玉米种子。

种子在两天前就已经用水浸泡了,已经发出芽来。我见了,很好奇,用手去掰。娘忙哄着说:“乖,不能掰,掰了就不发芽了。”

娘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可是,一转眼我已长大了,已离开了娘,离开了故土,离开了炊烟、童谣,还有田野里的玉米,从此,一天一天,行走在异乡的土地上。

只有玉米,还守着那方土地。

只有娘,一年又一年,守着那我那永远不老的乡村。

2

玉米下地,是在六月。那时,麦子已割,一场雨后,地一犁一整,泡乎乎的。这时,娘就忙开了。

娘用点篓装了玉米种子。

娘拉着我的手,一直走向田野,走向鸟儿歌唱的地方。山上,麦黄鸟还没有飞走,还在一声声地叫着:“麦黄快割,麦黄快割。”鸟儿在南山叫,鸟儿在北山叫。娘抬头说:“叫啥叫,都弄不清季节了?”

我拉着娘的手,学着娘的语气说:“叫什么叫,弄不清季节啊!”

娘就夸我,说我比麦黄鸟聪明。

我当然比麦黄鸟聪明,我已经读学前班了。我眨着眼问娘:“鸟儿呢?”娘说在山上啊。我说我要鸟儿,娘瞪大眼说:“那咋逮得着啊?”

我扭着身子说:“我要,我就要鸟儿。”

我说着,不走了,蹲在地上。

娘哄着我说:“木儿听话,走啊!”

我说:“不,给我鸟儿才走。”

娘眼一眨,抱起我,告诉我去捉鸟,捉那笨笨傻傻的鸟。娘说着,抱着我呜呜地跑向田野。然后,娘放下我。娘说,自己把玉米藏在地里,那鸟很笨,就来找,自己就一把抓住了。

我听了,高兴得嘎嘎笑了。

娘见我笑了,也眯着眼笑了。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一

1、浸泡:煮粥前先将米用冷水浸泡半小时,让米粒膨胀开。这样做的好处:a、熬起粥来节省时间;b、搅动时会顺着一个方向转;c、熬出的粥酥、口感好。

2、开水下锅:大家的普遍共识都是冷水煮粥,而真正的行家里手却是用开水煮粥,为什么?你肯定有过冷水煮粥糊底的经验吧?开水下锅就不会有此现象,而且它比冷水熬粥更省时间。

3、火候:先用大火煮开,再转文火即小火熬煮约30分钟。别小看火的大小转换,粥的香味由此而出。

4、搅拌:原来我们煮粥之所间或搅拌,是为了怕粥糊底,现在没了冷水煮粥糊底的担忧,为什么还要搅呢?为了“出稠”,也就是让米粒颗颗饱满、粒粒酥稠。搅拌的技巧是:开水下锅时搅几下,盖上锅盖至文火熬20分钟时,开始不停地搅动,一直持续约10分钟,到呈酥稠状出锅为止。

5、点油:煮粥还要放油?是的,粥改文火后约10分钟时点入少许色拉油,你会发现不光成品粥色泽鲜亮,而且入口别样鲜滑。

6、底、料分煮:大多数人煮粥时习惯将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全倒进锅里,百年老粥店可不这样做。粥底是粥底,料是料,分头煮的煮、焯的焯,最后再搁一块熬煮片刻,且绝不超过10分钟。这样熬出的粥品清爽不浑浊,每样东西的味道都熬出来了又不串味。特别是辅料为肉类及海鲜时,更应粥底和辅料分开。

以上六点详细介绍了玉米碴子粥的传统做法,要点还是在控制火候和搅拌上面,应该说并不复杂,最后,我们温馨提醒一下,在进食玉米渣的时候,要多加咀嚼,这样有助于消化吸收,特别对于容易便秘的人能起到改善的作用,但如果匆匆下咽,很可能就不怎么吸收就排出体外。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二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三

一只蚊子嗡嗡地响着,我总是要去拍死它的。不论在哪里飞,它总是在我的屋里,总是会飞到我的脸上的。

它细小的翅膀飞快地扇动着,把我的脸挠得越来越痒。已经是关了灯,虽然看不见,但只要手随便一挥,它又会飞走。后来由于实在太困倦便沉沉地睡了,早晨起来掐着胳膊上一大片红肿的水泡,总会怀疑一定不只是一只蚊子所为。

然而夏天终究还是过去了,我捋着胳膊上薄薄的一层痂,那是水泡退去后的遗物,也是蚊子的馈赠,已经没有了一点痛痒。

蚊子的生命大概已经结束了吧,然而我还在。我在这四季的循环里,在这刚刚到来的秋天,看着成群的玉米一颗颗地成熟,一颗颗地被人掰掉,只剩下空荡荡的田野刮着瑟瑟的秋风。

玉米,等来了成熟,却等不来自由地掉落。那些最早成熟的最新鲜的玉米总会被摘下枝头,为了贪吃的孩子,被放进一口大锅里煮到热气腾腾,散发着香甜的美味。到了大街上,这香甜的美味就更成了招牌了。加上急着卖钱的小贩热情的叫卖,不少的行人,尤其是手里牵着孩子的,总会情不自禁的走过来。

但是,从小到大,我还没有尝到过一颗街上的玉米。因为为了挣钱,棚地里会早早种出一大片早熟的玉米,从夏天正热的`时候就拿到街上叫卖。一颗颗金黄的玉米飘着雪白的热气在锅里慢慢地游着,远处的孩子看见了,不等确定大人是否会同意,便早已哭嚎着鼻子连拖带拽着走去。但大多数的家长往往对此是一顿训斥。因为他们知道,自家的玉米终究会成熟,他们吃的第一颗玉米,应该长在自家的地里。

时间一久,村里的人对街上卖玉米的便没了好感。不少种早熟玉米的人又开始向城市进军。于是,繁华的超市里,便会有一颗颗装饰精美的玉米标着高昂的价格金光闪闪地躺在货栏里。那些爱赶新潮的城市人总是将农村人这些见怪不怪的东西引为时髦。有时在城市的街角上,还会有打扮时髦的母亲从小贩的手里将冒着热气的玉米装进孩子手中的塑料袋里。于是,母亲,孩子,小贩,便被这再平常不过的东西给串联在了一起,城市人和农村人便多了一种了解。然而母亲又带着孩子悠然地回到高楼大厦里,那玉米也许会被遗忘在一大堆美味的零食中,在干瘪后被保姆叹息着扔掉。

农村人的玉米是没有一点会被浪费的。玉米粒自然会磨碎作为粮食。玉米皮趁着水分未消都会用来喂牛。玉米茎会被整整齐齐地摞着,到了冬天,便是再好不过的柴火。

冬天过了,田地里又是一片光秃秃的等待着播种。那些留存的玉米粒早已干瘪,但埋在地里,经过季节的循环又会交织成一个茂密的秋天。播种前,村里的人总不忘将一些玉米粒丢在热锅里炒成玉米花,再撒上一些糖,嚼在嘴里咯吱咯吱地响着来祈盼一年的好收成。这大概就是玉米能做的另一种美味了。

人走在岁月里,岁月,在玉米地的萧条与辉煌中轮回。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四

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我想买四穗。”我说。

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五

现在想起来,我与书之间的纠结,其胚芽可能缘于小时候的“听瞎话”。“瞎话瞎话,没根没把。”但在我,却生根发芽了。以至于20多岁时,仍记忆犹新。其时正搜集庄河民间故事,便写出七、八块东西,竟变成铅字了!时至今日,我仍怀念给我讲故事的老人,名叫――梁其宣。虽然斯人已作古多年。

知道故事可以在书本上“听”到后,便对书着迷起来,先是图画书,后是小人书。可能我的“傻”样太严重,小玩伴就以此吊我的胃口,弄一张破纸卷起来,做“书”状,竟能“勾引”我跟随他们一整天,而且不止一次“骗”我。

更多的,是我英雄的日子。小学五年级,我看了哥哥不知从哪淘来的《第二次握手》、《希腊棺材之谜》、《东方》。于是从我家到学校的七、八里山路上,便有了一道奇异的风景:以个子最矮小的我为核心,周围团团着五六个跟屁虫――那是我在讲述魏巍的《东方》。为了讲得有吸引力,满足以我为中心的虚荣,我就得讲述前重读。这样的荣耀持续了近半年,也由此奠定了我在小伙伴们眼中“说话的权威”。

再后来知道这“书”是人写出来的,老师也正引导我们写作文。于是读书的重点便转向了作文书。当时家中很是困难,母亲连贴邮票的八分钱都犯愁,可我不知都用了些什么方法竟买了十几本作文书,那是一笔多大的财富呀!现在想想,母亲真的既艰忍又伟大!

一次,同学刚成拿来一本《唐诗三百首》,我如获至宝。知道看完得还人家,我便决定全书抄录。正文,解释,一字不落。抄的过程也是背的过程,书抄完了,诗也背下来了。或许是虔心感动,或许是朋友重义,好友把书赠送给我了。当时的感动现在想不起来,只是我把此书包了外皮,又用蜡纸再包一层,一直存放至今,算是我最珍贵的礼物之一。后来教到他的孩子的时候,我格外用心,大概缘由在此。

也许有些事物的发展有着共同的规律。不久我就觉得该背宋词,进而近代诗,进而当代诗,进而朦胧、前卫……书也就看客下菜碟,不时地变换着。

高中时看的书终于推进到现代小说,特别是大连文联的《海燕》,近乎每期必买,每期必读,高满堂、孙惠芬的'初期作品,我都拜读过。《小说选刊》更是我的钟爱,只要兜内的钱够吃饭用,便坚决买下,更不用说每年的优秀小说选集了。很少发脾气的我因为朋友把我的《海燕》封皮弄破而面红耳赤,大有绝交之状,让朋友百思不得其解。

作文水平的提高显而易见,让其他同学望尘莫及,直至现在,同学聚会,讲稿一类的活,非我莫属。最让我庆幸的是,一个羡慕我作文水平的同学,几年后成为我的妻子。

高中毕业后从教。工作性质的转变导致读书的倾斜,有关教育的书籍成为首选。读进了,读多了,发现“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写的重点也渐渐转到教育教学上来,收获颇丰。国家级的,省级的,让同行很是“嫉妒”。我却深知那是读书的功劳。

书读多了,讲起课来,高屋建瓴,游刃有余;作下水文,信手拈来,一蹴而就,给学生潜移默化的榜样影响。前些日子,骨干教师们学习,教的学生刚瑛辉也在,说仍怀念我初中给她讲的《红楼梦》和沙里途的散文;又想起学完理工科的梁德学非要考中文研究生,现已成为大学老师,内心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更让人引以自豪的是,凭着写作方面的技高一筹,我得以调到教育局工作!

一路走来,坎坷颇多,有一二欣慰事,竟都与读书有关,不该对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六

一到北大荒的第一顿饭就是玉米大碴子粥,这是什么呀?我虽在北方人当过五年兵,也没吃过这玩意。因为玉米粒太大不易煮也难消化,就把玉米用碾子压碎,一破为几的粒,比大米粒还是大多了。大概是煮的时间特长,烂烂的,里还加了其大无比的豆子(后来才知道叫芸豆),味道还不错。儿时我是很爱吃玉米棒子的,夏未初秋农妇拿只小木桶里面是烀熟了的玉米棒子,沿街叫卖:“卖玉如黍来!”玉如黍就是玉米,山东人叫棒子,东北人叫苞米,上海人叫珍珠米,买上一个要一粒粒地数着吃上半天。

因为东北盛产玉米,初去供应以粗粮为主,所以吃的最多的就是玉米面的窝头、玉米面大饼子和大碴子粥。玉米面本应很香的,但窝窝头我不爱吃,大概是那时加工比较粗糙,加之玉米收获后被雪盖了,没充份干燥,做成的玉米面饼子吃着也觉得拉嗓子。而大碴子就不同了,冬天家中煤炉炉火正旺,炖多长时间也不怕,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放了芸豆的大碴子粥。那时通常都是午饭后,就开始熬粥,小火熬一个下午,煮的烂烂的,让整个屋里都飘满了粥的扑鼻香气。待到晚上吃的时候,真的很烂了。

芸豆就是东北的豆角的种子,品种有许多,我每年在门前杖子一圈种上许多,以花豆粒最大,专门做饭的白芸豆煮饭最面又香,每年要收上一脸盆呢。回北大荒,战友同事拉我们到家中去吃饭,现在北大荒家家住上了楼房,用上了暖气,有电饭煲。问我们想吃啥?我们说大碴子粥,真把他们的难住了,虽然粮店还有大碴子卖,但家中没大灶了,最后还是在饭店吃了顿大碴子粥。

玉米粒儿用粉碎机粉碎了,根据要求,粒度不等地分大、中、小、细碴子,每种还可细分几等。大碴子太费火了,那就煮中碴子饭、小碴子粥。其中玉米面糊糊最省事,将玉米面用冷水调成浆,下到滚开的水中边下边搂,一会就得。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七

去过北大荒的人,都领教过东北大碴子的味道。在现在大米、白面随便吃的好时候还到怀念起这正儿八经的粗粮来了,您说这人贱不贱哪?什么是大碴子?(米查)字应该是“米”字旁,加个“查”字,但一般字库无此字就用石头旁的“碴”字代替吧!过去大碴子是玉米粒经石头碾子碾碎成两三瓣这种简单加工的半成品,后来用粉碎机加工后,根据粒度大小不同分别筛选成大碴子、中碴子(类似大米)与小碴子(小米般大小,做粥),大碴子适合做干饭。

特别是刚到时,由于加工设备跟不上,再赶上连续阴雨,道路无法通行,有的边远生产队(远的离场部一百多公里)只好自己用石头碾子加工,甚至煮整粒玉米,半生不熟的整吃整拉。

我们初去北大荒时细粮供应是有限的,白面只占三分之一,大米更少得可怜,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顿。玉米作为主食,除了做窝头、发糕、玉米面饼子外,将大碴子焖成饭来变变花样。刚开始吃大碴子饭时,真是不太适应,玉米粒比较硬,嚼起来费劲,必须把这种饭焖得时间长一些,后来成了家,反正冬天要烤火,晚上做上一大锅,明天吃,放上几根硬柴,焖上两三个小时,煮得烂烂的味道还真不赖。若是加进了一些大芸豆,这饭就更香了。

芸豆也叫菜豆,蝶形花科菜豆属,原产美洲的`墨西哥和阿根廷,籽粒很大,有白芸豆,红芸豆、花芸豆多种,它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即是蔬菜又是粮食,还可作糕点和豆馅,是出口创汇的重要农副产品。我离开东北后,就再也没机会品尝当年的大碴子了。现在想想,那还真是一种健康食品,北大荒的人几乎无人三高,除了参加劳动外与吃这种主食是分不开的。

现在若是想吃芸豆大碴子干饭还真不易,扬州买不到大碴子不说,有也没那火焖它几小时。但扬州超市有中碴子与小碴子卖。买中碴子回来加上双份大米做成二米饭,既松软又更富营养。小碴子煮粥也不错,而大芸豆则用来做菜,有机会我再介绍。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八

农人的婚姻,绝大多数都是媒人提说的,绝大多数的男女婚前都是不相识的。我的父母也不可避免要走这样的程式,但一细想,这样的程式也没有什么不好,简单而且实在,实在得只剩下了日子,只剩下了日升日落的操持。

因为穷嘛,穷人就得这样!把一切不必要的东西都省略了,两个成年男女,经过双方老人的掂量,经过家境人品等等各方面的考察,点点头就是一桩婚姻。婚姻建立起来,就是20年30年甚至50年!要相信,门当户对媒妁之言虽然属于封建的东西,但有很深的渊源,不是那一代人所规定的,也不是那一代人所反对所抗争,它就不存在了,它是一个很硬性的东西,无论是谁,无论哪朝哪代,只要有婚姻,它就是一个不死的东西!

农民就要耕种,父母亲的感情就在耕种之中培育了。一茬茬的麦子玉米,种了又收,一茬茬的棉花,采了又种,泥土的沁香为崭新的生活更添一种姿彩,年轻就是财富,黑天里走路不觉得怕,泥泞里摔倒不觉得慌,顶风冒雨是年轻人的天下!

我曾经问过他们,如果让时光倒退40年,你们还愿不愿回到那个饥饿贫穷的年代?父亲满脸堆笑,头点得像鸡啄米一样说,愿意!而母亲却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抱膝,将满是皱纹的脸埋在了里面,泪水汹涌而出,说,罪可遭大了呢!我问她,都遭了什么罪?她守着父亲湿嚅着唇,什么也说不出。一着急,拾起炕上的鸡毛掸子,冲着场院里正在下蛋的鸡们就打了过去,鸡们扑棱着翅膀,嘎嘎将碎杂的鸡毛掸落在了我们的周围!

我想,《西厢记》里的张生和崔莺莺结了婚,要长期生活在农村,也会消逝了属于他们的缠绵悱恻;《桃花扇》里的英雄美人,要是沦落在民间,不知他们会不会还保存那滴血的信物?《牡丹亭》的借尸还魂呢,那就只属于戏文,与生活真真正正牛马不相及!

但我告诉你,我的父亲就喜欢这些,甚至迷醉这些。每每在秧歌队里唱响这些,对他就是天大的恩典!他也有瘾憋不住的时候,憋不住了哪管他春天秋天和冬天啊,顶着大风照样呼啦啦地唱,望着吐红穗儿的玉米照样哼哼唧唧地唱,而落了大雪,场院里一个人也没有独独剩下他自己的时候,他更会扯了嗓子,鼓着两腮,向天喷出一口热气,吼一声,胸中便滚滚烫烫着了火一般,他就以为自己不是个农民了!

农民就只会做不是农民的梦,都说他不该是个农民,但他就是一个农民。农民的日子还是要屈服于肚皮,肚皮是爹,肚皮是娘,一家人的肚皮那就是祖宗!你让一家老小吃不上饭,你就是对不起祖宗!混个香嘴臭屁股的胃满肚圆,天黑对着一盏麻油灯吹气解闷,那才是女人孩子老人的福啊!

母亲为此很看不起父亲。

但是,他们为此依恋的土地上,照样长起一茬茬的庄稼,属于他们的粮食还是金灿灿的耀着太阳的光芒,属于他们的能够变成钞票的白生生的棉花,还是堆满了场院。母亲说,这是她的功劳!

父亲把鼻子一哼,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但他再也犟不起来,讪讪的笑从嘴角边飞扬了出去。天下太平,和和美美,就在于此刻,不长病不长灾的可以吃饭可以睡觉可以呕气又可以和好,这就是日子里的“福”啊!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十九

土地分产到户,我们终于吃上饭了,肚子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呢。灾难的到来没有任何征兆。

那是一个可怕的黄昏,屋外的红云被风吹得很乱很乱,欲落的太阳像蛇一样吐着红芯子。一向以干活利落的爷爷突然从他刚砌过的墙上跌了下来,到死连10分钟都没有。喘着粗气赶到的奶奶和父亲叔们姑们,都没有听上他最后一句话,他就走了。

天真的塌了下来!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一家的顶梁柱说没就没了!奶奶那刚刚被好生活忘却的骂风又开始了,整天整夜的骂,看见什么骂什么。儿时,我一听到她的骂声就浑身一凛,身上起一层一层的小疙瘩,母亲一看到我身上起这些东西,就认为我一准又是病了,但她再不去请神嬷嬷了,有些事情她也不信了。而更为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的三婶从嫁给我三叔以来,就开始犯精神病,犯病的时候自不必说了,手拿菜刀,闹腾到口吐白沫为止,三叔嚎着哭腔怨爷爷没有替他打听三婶原来在娘家就是有病的!可爷爷死了,再嚎他也听不见了。

姑姑们都没有出嫁,四叔和五叔以及我和弟弟都还小,一切的一切都推给了只有30岁的父亲和母亲。爷爷死后,母亲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父亲,很久很久都不相信爷爷死去。母亲就劝他,人该死时就得死,由不得自己,就像我,我从6岁就没有母亲,不也过吗不也活吗?越劝父亲越哭,越哭母亲越劝,哭着哭着,父亲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母亲,都不能离开这个家的!哭着哭着,星星更亮了,月亮却落了下去,只一颤,东边的白云就镶了金边儿,太阳要出来了。

让姑姑们出嫁,让叔们和我以及小弟读书,让奶奶停止咒骂,这就是摆在父亲和母亲面前的难题,这难题需要两颗靠得紧紧的坚强的心,这难题需要敲碎穷的骨头,穷是一种落拓了想要爬起来却恐怕人耻笑的感觉,穷是一种越爬越爬不起来越想要爬起来的感觉,穷也是一种抗争,一种战斗。

但这就是生活。

后来的后来,姑姑们也算风光的出嫁了,叔们和弟弟都读了书,读到不愿意读的时候就退了学。而我却变成了一个怎么也读不够书的孩子,当然了,读书多并不一定学习好,除了同学多,就是留级了,就是一个劲儿地念,念了高中念技校,念了技校还自考大专和本科,简直糟透了离不开书的生活!村人们便说,我是继承了父亲的基因,我是一个当秀才的料儿。但我要问了,秀才能当饭吃,秀才国家供养他,秀才能值几个钱!虽然我这么说,我却从没有贬低过知识,相反知识对我非常重要,它让我更加真实地认识自己,认识世界,我想,这也是秀才的胜利,知识的胜利吧!

的玉米散文汇总篇二十

在我看来,许多东西是不能用科学来下定义的,我始终认为植物比动物更高级。植物,以它们纤弱的、静止的身姿,以内心的意志与信念,以始终不逾的爱,在多灾多难中彰显着旺盛的生命力。

梅特林克在《花的智慧》深情地写下,植物所构成的“明朗的底蕴,它们可能成为我们一生幸福和安宁的奥秘”,“如果我们借助我们花园里一朵小小的花儿所显示的力量的一半,用来解除压迫我们的形形式式的必然性,比如痛苦、衰老和死亡,那么,可以相信我们的境遇将迥然不同于现状”。

喝中药,就是人类接受植物对自己的洗礼。

二0xx年阳春的正午,我走进这间叫作“春泽堂”的闽东百年中药店,为病中的母亲取药。此时屋外阳光灿烂,小摊小贩的叫卖声和车来车往的喇叭声全被隔在外面了。在中药店中,能感受到一份安静和几丝安全。

“春泽”,是取自“春天的光泽”之意。我坐在凳子上想,在春天中享受光泽,多好啊。这样想着,我等候抓中药的心情就比较悠然自得。我坐的长条凳,木扳厚而重,上面的红漆漆面斑驳,可凳子依旧是那样的结实。从它的四条凳脚到凳子面板,都还非常完整。轻轻用手抚在凳面上,光滑平整。毫无疑问,坐在这样一条凳子上,无论你是百无聊赖轻轻晃动身子,还架着二郎腿自得其乐东张西望,或是长时间打着瞌睡翘首以待,或是呼天抢地泪流满面痛苦万分,都不用担心这条凳子会突然之间散了架子折了腿脚,让你措手不及摔倒在地。毫无疑问,在中药店,坐上这样一条凳子:心自然也会踏实了许多。

装中药的木匣子,大小一致,上面一律用规规矩矩的正楷毛笔字写着药名,有数百种药,可抓药的医生时间长了,目光的一扫药方子闭上眼睛就能准确无误地走到装那味药的小匣子边,而且轻轻用手一抓,数量常常是八九不离十不多不少,这就是熟能生巧啊!中药最是讲究配药的分量:多一分则药效有天壤之别,差一克则可能药效全无或产生完全不同的后果。这就是中草药的奇妙之处!同样一个方子,同样的望闻问切,同样的一种病,可不同医生开出的药治病效却完全不同,高名的医生可妙手回春手到病出,而庸医则会把小病拖大轻病拉重活人医死。药抓好了,医生包好,朝空中轻轻一招手,“唰唰唰”就开始包药了。我暗自称奇,这多像魔术般的奇妙神秘啊!

仔细看,禁不住哑然一笑,原来恍如空荡荡的空中还垂着有一根根的白线呢。一抬头,蓝瓦下的屋脊上吊着一个个纺锤形的线圈呢。那些线垂在透明的空中,我看不见,医生们随手就可包药了。线从空中垂下来,一点也不用担心线会缠在一起绕在一起解不开。这样的方法,又科学又节省时间,实在是妙。药包好了,医生交待一番,用冷水还是温水,泡多长时间煮多长时间,再加入什么药,而后如何如何,说者有板有眼,听者频频点头。有不清楚的再问一遍,医生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又重复一遍。口气舒缓,同第一次说的语气字词一模一样,让旁观听着的人啧啧称奇。

我看着抓药的医生节奏地来回走动,他时或来到案板上看一眼医生开的药方子,时或又轻轻拉开依墙而靠的那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小木匣子,取药,用小秤称,轻轻地抖去一些,确保重量的准确,而后返回案板,将药倒在黄皮纸上或纸袋中,再返回称第二味配药。他们的动作轻而柔,来来往往,脚踩在木地板上也从不会发出巨大空洞的声响。看着这行云流水的动作,病人的疼痛仿佛也一下就减轻了许多。在中药店看医生抓药,谁都会赞同这样的说法:那抓药的医生本身也是一味药。

说起“中药”——我眼中飘逸草木气息的意象,还形成于1980年早春的清晨。那年我7岁,我的童年似乎与那阴暗的老中药铺有着特殊的关系。

当年的祖父身体虚弱,常年哮喘。那时结缘中药,是跟随祖父的脚步。祖父喜舞文弄墨,但常年的哮喘却让他饱受了折磨。我的童年就是在祖父的哮喘声里成长的。

在早春的回潮湿气里,祖父小楷字体抄写的药方,带着发霉的味道。我拿起一张张整齐而娟秀的黄纸药方,在心里默记着。这些方子,如今在我看来,如同一张张通往过去的车票。每忆起一张,就会想起一段缓慢的光阴以及光阴里散发的中药味道。

祖父喜欢带着我走在午后的阳光里,拐过几条窄窄的街道,去“邱氏中药铺”拜访邱伯。邱老伯年龄比祖父大,身体却很硬朗,走起路来,还带着年轻人的气势。街道上躺着几只半睡半醒的黑猫,乡下人总是喜欢养着几只黑猫,守着其实不算富足的粮仓。而在拥挤的城市,我再也看不到那只温顺的'黑猫了,只在黑暗的垃圾堆里,见过一只眼神慌乱的野猫罢了;而它在我还未靠近的时候,就早早地逃离了我的视野。祖父的身子有点佝偻,瘦弱的躯体,被午后的阳光拉得很长。中药铺的生意冷冷清清,特别在慵懒的午后。邱伯的躺椅,斜摆在木屋的门口。躺椅是竹子制作的,渗着黄色的汗渍。当祖父和邱老伯拉着家常的时候,聊着药方的时候,我就会偷偷溜进屋内,抚摸起那些漂亮的瓷坛来。那上面的花草虫鱼,好像一下复活,诱惑着我的双手。过完抚摸的瘾后,我又捣鼓起那些长长的抽屉来。

当我跨过中药铺那潮湿的木门槛,一股浓厚而芳香的中药味道,总会扑鼻而来。陈旧的木屋,却深藏着一个神秘的世界。掉了金粉的牌匾,风雨剥蚀的门联以及柔和光线穿过屋檐斜漏的瘦影,仿佛让我遁入明清的旧宅里。我的额头在古老的光线里,闪着不谙世事的微光。黑色的地面,黏糊糊的,像被捣稠的面糊。而黑色古朴的药架子,长满了深藏不露的抽屉。抽屉的表面贴着药材的名称。一味味带着神秘感、可以救死扶伤的药啊!那些药名如同亲兄难弟,铺满了黄纸:

静静地想想这些药味儿,有山野自然的气息,有诗情画意,也很耐人寻味!

浓厚的中药味,有点呛人,但我还是闻个不停。我拿起药材,细细地品看,就像欣赏祖父铜皮盒里那些闪光的银元和铜钱。但这些稀奇古怪的药材比起“光绪元宝”和“乾隆通宝”可爱多了。那时候,我就想,将来我就做一个乡村的药铺郎中算了,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而有趣的事情。而如今看来,我是低估了工业文明的力量,西药已经超越了中药,成为了看病的主导。而我当药铺郎中的梦想,也在时间的过滤器里,被淘洗得干净。现在我更多的是成年男人的焦灼和忧虑,全然没有了当初站在药铺架前的豪情壮志。

很长一段日子,我和祖父都是在“邱氏中药铺”的木屋前度过的。我记得邱老伯给祖父开过一副治疗哮喘的中药方子:白果4克、苏梗6克、贝母8克、柏子仁9克、紫苑6克、法半夏12克、茯神9克、枣仁11克、枳壳6克、丹参12克——20克、陈皮3克、山药9克、桑白皮6克、鱼腥草12克、枇杷叶9克。这副中药方子如今依旧夹在家里的中药书里,浸透着岁月的沧桑。邱老伯在中药铺的后院,给祖父煎药。黑色的沙钵上面,升腾起一股温情的轻烟。当祖父喝下苦涩的中药,我仿佛觉得一个个生命融入到祖父的血液里。之后,祖父的哮喘有所好转。我们去中药铺的日子就渐渐少了。

最后一次去“邱氏中药铺”,依旧是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掉了金粉的牌匾,在阳光下异常醒目。幽深、阴暗的木屋,越加衰败,如同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孤独地站在阳光下。我当时还不明白伤感之类的词语,但是一股难过的激流那时却在心中激荡。我再也没有跨过那高高的木门槛,只闻到那些熟悉而浓郁的中药味,像亲切的虫子钻进我的鼻孔。我感觉眼角有点潮湿,带着孩子独有的敏感和单纯。几年之后,硬朗的邱老伯却先我祖父而去。他的中药铺也被一排崭新的诊所和药房所取代。而时间把中药铺的废墟都掩埋在新鲜的建筑群里。

周作人在《草木知秋》中说道:“生病,吃药,也是现世的快乐呵。尤其是吃中药。”我看到这句话不禁叹道:世上居然还有一个人也如我般从草药中喝出快乐来!回想那些中药颗粒,我就似闻到阵阵的草木芬芳,于是我鼻息间的香气就更浓重了。

时光渐逝,病中的我垂青中药的疗效。我十分羡慕地盯着寻那些抓药的白大褂,我认为他们是世间最幸福的人,天天能带着一身的清香走在人群中。冰片、半边莲、茯苓、夏露、荭草、紫滕……这些中草药的名字给我留下了绿色健康的记忆。连我自己也闹不明白,为什么我每次喝下一碗中药汤,胸腔里会有一股无法言说的妥贴感,浑身流动着阳光、雨水与泥土的气息,肺腑间充满了绿色的血,生命应着四季的更替,沉睡,苏醒;再沉睡,再苏醒!没有死亡,只有不断地新生与希望。

说花随人气,其实应该是人随花气。有时生病中喝多了中药,我会带有一股淡淡的中药。当有谁对我说:你身上怎么有一股药味?我就会毫不客气地纠正道:是药香!我特别喜爱身上的那种药香,还常常抬起衣袖闻闻那股草木的香气。当我被这草木的药香罩住时,眼前瞬间模糊起来,觉得有一棵灵芝在眼前飞来飞去,那是一个电视广告中的神话:一个小男孩为救母亲的生命,在神仙的帮助下采到一棵深山灵芝……我认定所有的草药都是这棵灵芝的孩子,它们为解除散落在大地上生灵的疼痛而来。

每当我端着浓浓的中药汤,就看到草木森森,美与力量、信念才是它们的本质呢!现在许多中药都被做成了胶囊,那些纤纤的中草药被时代换了筋骨,把实用的沟壑填得满满的,即使我吞再多的中药胶囊,衣袖间也不可能挥出草木的香气,胸腔间也唤不回喝中药那种妥贴温柔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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