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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玉米散文简短(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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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玉米散文简短(大全17篇)
2023-11-09 20:07:50    小编:ZTFB

深入了解历史文化是培养孩子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那些无法具体界定的特殊情况,我们可以尝试通过抽象和概括来理解其共性和规律。以下是一些常见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希望能为我们带来启示。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一

玉米人迟子建读后感二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中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精心焙制食粮。

迟子建《玉米人》阅读材料。

玉米人。

迟子建。

(1)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患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2)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去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3)“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4)“我想买四穗。”我说。

(5)他抬起头,问了句:“你能吃了四穗?”

(6)“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7)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8)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9)“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10)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账?”

(11)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12)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在心底嘀咕着,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与革新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吃好了再来啊。”

(13)我提着生玉米向回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性的,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我提着的,是颗手榴弹。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的安闲,那么的从容。

(15)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中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迟子建《玉米人》阅读题题目。

13.联系全文,谈谈小说标题“玉米人”的含义。(2分)。

14.品味文中两处画线句,按要求答题。(4分)。

(1)句中加点字好在哪里?(2分)。

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2)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2分)。

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中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15.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开篇写“我”遇见玉米人,“他似乎患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暗示了玉米人整天站在外面卖玉米受风吹烟熏,工作环境差,表现了他的辛苦劳累。

b.文章运用大量的对话描写刻画人物,表现玉米人的性格特点,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c.第12段写出摊主的精明,与前文对比,衬托出玉米人放弃眼前利益,为他人着想的品格。

d.从第14段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天气又黑又冷,作者饥寒交迫,想买烤玉米来充饥。

17.玉米人拒绝利益,坚守一份关爱。其实,古今中外,很多人也常选择坚守,请选择人物仿照示例写一句话。(2分)。

人物选择:李白、文天祥、贝多芬、托尔斯泰。

示例:陶渊明远离尘嚣,坚守一份自适;。

___,坚守_________。

迟子建《玉米人》阅读题答案。

14.(1)(2分)示例:(1)“沉”细腻的神态描写,(1分)生动传神地刻画出玉米人对“我”的嘲笑有力回击的样子,从而反映他对别人的关爱与担忧,宁愿舍弃眼前小利,也要为他人的温饱尽到自己的那份责任。(1分)(2)(2分)表达了作者决心向玉米人学习的愿望,(1分)舍弃眼前蝇头小利,不去迎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宁愿选择冷清,去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哪怕是只为了少数读者。(1分)。

15.(3分)d。

16.(3分)答案要点:要写出“他”此时内心一开始惊恐、害怕、诧异(1分),后来转变为宽容、淡然(2分)。言之有理即可。答案示例:“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其实,我不卖给你的理由不也是为了他人吗?要是为了我自己,我怎么可能不卖给你?唉!算了吧!”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二

我喜欢吃羊肉泡馍的毛病是父母从小给惯下的。

我的祖籍是河南人,因家境贫寒,父亲不到二十岁便独自一个人来到了陕西铜川。在铜川一住就是六十个春秋。在铜川我也自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一名地地道道的老陕。可是父亲总不能接受我是陕西人的说法,非让我承认是河南人不可。我曾多次地劝他,但始终不能让父亲在心里扭过这个劲。国家普查人口,我们就是陕西人,他不赞成,可我也不去和他争辩,因为意义不是很大。

也许是父亲来陕西的时候年轻,很快便适应了陕西人的生活习惯,可以说陕西的饭菜他都喜欢吃。父亲说河南的饭菜不好吃,灶台也很脏,远不如陕西人家的灶台干净。父亲还说,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最好吃。

我小的时候经常有病,身体很虚弱;到了冷天咳嗽的很厉害,脸涨得通红,像鸡冠子一样,几乎连气都难上来。

“这孩子定是短命的鬼,得想个法子……”娘对父亲说。

父亲只是默默地听,不说话。没过几日,父亲领来了一位年迈的老者。老者对我好一阵子观察,看看我的手,又在我的两个手腕上摸了好久。临走的时候给娘和父亲说了好多话。说的啥话,时间久了我已无法记起。

没过几日,父亲早早地起了床。娘问道:“这么早你干啥去?”

“我赶会(集)去。”父亲说罢出门,走进了东方还未发白的夜色中……。

听父亲说过,集市离我们居住的地方很远,到底有多远,我不知道。只知道天快黑的时候,父亲步履艰难地牵着一只山羊回到家中。

在我的很多文章里,经常谈起父亲的胆量。父亲一生从来未宰杀过任何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就连一只鸡都不敢杀。买回来的这只羊还是请别人杀的。后来我才知道,杀羊的时候父亲躲在邻居家里,那血淋淋的场面他是不会看,也不敢看。第二天早上,在我起床后,娘给我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碗里肉不是很多,从碗里飘出诱人的香味。葱花、香菜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块用小麦粉和玉米粉两掺蒸的馒头;兴许是不能常吃上肉吧,这碗羊肉汤特别的香。由于是冷天,杀过的羊肉可以存放,这只羊我们一家将近吃了半个月。我心里很清楚,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子。汤喝完了,羊肉自然也没有了。父亲工资很低,不能再买一只羊回来。不过每个礼拜父亲都会买些羊骨头回家,熬汤给我喝。就这样,我整整喝了一个冬天的羊肉汤。天气慢慢变暖的时候,父亲不再买羊骨头熬汤了,怕喝了上火。打那以后,我的咳嗽竟然好了起来,直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也没有犯过。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冷天喝羊肉汤的好处。

秦岭以北陕西的大部分地方我都去过,只要有卖吃食的街道、集镇,几乎都有卖羊肉泡馍的。牛羊肉泡馍已成为陕西名食的“总代表”。要说味道好,尤以西安牛羊肉泡馍最盛名,它烹制精细,诱人食欲,因它暖胃耐饥,普通老百姓都能吃得起,深受人们的喜爱。即便是外国人来西安也要品尝一下。我每次去西安,总是要美美的吃上一顿,以饱口福。的确,娘给我做的羊肉汤只能和“水盆羊肉”相媲美,因没有馍可煮。不能叫煮馍了,可我还是很想娘做的羊肉汤。

牛羊肉泡馍最初的做法很简单,时间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当时汉人和北方的游牧民族打仗,不可能携带鸡鸭鱼肉,只好以当地的牛羊为食。汉人士兵随身携带的干粮,水分是不能多的,以防发霉变质。年轻的士兵牙齿锋利,可以咬动,老兵是不行的。当士兵把锅里的肉吃完后,老兵就把咬不动的干粮放在锅里煮……这是不是现在牛羊肉泡馍的雏形,我虽没有在文献里去查找,但是,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现今羊肉泡馍的煮法有四种:单走、干拨、口汤、水围城。这四种煮法人们都吃过,只不过没有人去问它的名字罢了。单走,馍和汤分别上桌,把馍掰到汤中吃,或咬一口馍喝一口汤,各是各的味。这种吃法和我小时候的吃法一样。干拨,有人称“干泡”,煮好后碗里不见汤,能戳住筷子不倒。口汤,泡馍吃完后,就剩下一口汤。水围城,顾名思义,汤宽,像大水围城。你掰完馍,把筷子一根放在碗上,伙计便会明白这碗是“干拨”,其它的几种吃法不需要表示,煮馍的'方法是相同的,馍块大汤就多点,反之则少,有经验的厨师看到掰馍大小就知道要加多少汤了。

在自己家中吃羊肉汤是不能和泡馍馆相比的。家里的馍都是发面,不能煮。泡馍是特制的,称饦饦馍,一个二两。据说是九份死面一份发面糅合在一起烙制而成,七、八成熟即可。全是死面的话口感不好,也不利消化;全是发面就煮不成了。掰出的馍不是越小越好,如黄豆、花生米、蚕豆即可。馍掰好后,伙计呈送给掌勺大厨,加羊肉汤大火快煮,加牛羊肉、粉丝,葱花、香菜;高级一点的(称优质的),还有木耳、黄花菜。这样一大碗泡馍,翠绿的葱花、香菜,红褐色的牛羊肉,黄色的金针菜,黝黑的木耳、香味四溢,使人食欲大增。把辣子酱铺在上面,切忌搅动,应当从一边“蚕食”,以保持鲜味。糖蒜、泡菜用否,个人自愿。饭后饮用一小碗原汁烹制的高汤,以为清口。

我常年久住铜川,当馋虫在肚子里闹意见的时候,我就去牛羊肉泡馍馆吃一碗。了却一下心中对牛羊肉泡馍的思念.

在我写这篇文章结尾的时候,才真正领悟到,谁做的羊肉汤最好。我不说大家也会猜到了。真的,小时候喝的羊肉汤真香,现在还飘着香气。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三

寒梅初放,芳华傲雪,又是一年秋寒冬意。

人不变,梦想亦不变,变化的只有那对陌生环境的不同心境了。看那池瘦小的游鱼,竟然还有调戏水泡的雅兴,想那桥上的游人,自然也没有那鱼儿的心情吧!

思乡的苦,又有几人不曾深刻的体会过?所谓的苦痛,也就莫过于对这种明知离别的怆然却又不得不背井离乡的无奈了。嗅遍那绿茵里草的馨香,却也总找不到故土那熟悉的味道!铁着心,且把那湖畔茅草遮掩着的凉亭当成是故乡村头那底矮破败的送客之亭,却又不免给孤身异乡的游子附带了几分离别的苦楚意境。想想这男女欢喜之地,又怎能与那惜惜别离的长亭作比较呢?看那排道旁稀疏的落木,秋的'凉意早已将那残存的生命力荡扫得一干二净了。几株刚被移来新栽的银杏,也拼命的将那仅存夏的气息挽留给那枯黄秋的余叶。

听一曲美妙的乐音,在柔和的旋律里细品人生,我们何曾又不是在无时无刻的别离中散散聚聚。淌若没有离别的苦楚,又怎能体会得到相聚时畅酒言欢的情襟。别离本无意,相思又何苦,那惜别的情意又怎不敌那绵绵意暖情长的相聚呢?回顾青史,那浪荡漂泊的文人墨客中,又曾有多少不是带着这怆然的思念客死它乡。余秋雨先生说得对:“所谓的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祖先漂泊过程中最后的驿站”。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去为我们的子孙寻找一块风水绝佳的故土呢!

拾下几片飘落的黄叶,那灿烂的一角便是故乡!

行程中,我们不免会怀念起那曾经饮泉嬉水、欢悲交织过的地方,那里的荣辱兴衰依然能够调控着远在千里的你喜悲福怨。不能否决,即便你走得再远,她的名字也终将不会因为你们的距离而改变;但唯一肯定,在你怅然若失的时候,在你无路可寻的时候,在你极度绝望的时候,这个叫故乡的地方才是你最后起航的港巷。

有人说利欲熏心,就会迷夫自已,离家太远,就会忘记故乡。所以你需要用一颗出世的心去抚慰入世的怆然与无奈,这才是你涤洗灵魂的良方。当你灵魂跃起的时候,千万得记住告戒自已别离“家”太远!在你面对自已人生无法决择的时候,请你记住在遥远的某个方向还有一个叫故乡的地方。

带着愉悦的心情,收拾好行囊,向着家的地方,抛开所有的光环荣耀抑或失志落破。从此刻起,你只是那年少俏皮的绳缰,呼唤那河荇上儿时的玩伴,再去戏耍那村头湖里的鸳鸯,满脸的嘻笑,就如当年一样!且把那山涧里的露水当成是王母的玉露琼浆,再去拾那几片干瘪的牛粪垒作蚂蚁的天堂。

那弯曲的小路,是人间最美的柔肠;那漂浮着泥土芬芳的地方,是温情意惬的港巷;细林密叶里,是鸟儿动情的歌唱;山遥路远的你,可别忘记了回家的方向!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四

昨日与荷姐姐一道,从开心龙处拿回叶静老师散文集《秋天里的单音节》,很是和夫君炫耀了一番。上次没有应开心龙的邀请,参与聚会,错过了叶老师赠书的机会,原以为会是一个永久的遗憾,不想在短短的时间内,这遗憾就被热心的柯老师给补回来了。

当我们得到这本书的时候,开心龙说他已拜读完毕,荷姐姐张大嘴巴表示惊讶,我则表示理解。因为叶老师的文章,就像是金子一样。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金子的,已经拥有的人谁都会视若珍宝,一口气读完,那是对叶老师莫名的崇拜与景仰。

理论上支持开心龙,实践中,我却与荷姐姐走上了一条路,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我们要慢慢品味,慢慢学习。

事实上,我是一个很浮躁的人,一篇文章太长,我看不下去。当然,特别好的除外。一本书,很少从头开始看,往往斩头去尾,从中猎奇,这是我最大的毛病。

中午,躺在竹躺椅上,翻开叶老师的“单音节”,随意看到《剥玉米》,遂看了下去,一遍读完,觉得有意思。两遍再读,意味深长,再读再琢磨,意犹未尽。从中,我看到了其貌不扬的叶老师(姑且让我这么说,相对于叶老师的文章来说,叶老师实在不能算一个帅哥,就像我和一个朋友调侃说另一位作家,长的像个猪八戒,怎么就那样玉笔生花呢)那不同凡响的笔墨里,渗透了他多么高尚的精神境界,还有他踏踏实实的为人与作文风格。当然,叶老师的文笔之绝,非我拙笔所能形容。

首先,叶老师的文章里,不乏崇高的境界。文章的第一段里有这样的话:“然而跟山叔坐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动作,你就觉得一个人要想活得滋润。不一定非得当总统作将军,即使是盘腿而坐,保持跟玉米垛子差不多的高度,也就占尽了季节的风情。”叶老师这段话既是对社会生活的领悟,更是对自己人生的剖白,叶老师来源于乡土,眷恋于乡土,叶老师本可以有更好的去处,可是叶老师却把自己植根在最基层的群众当中,叶老师深爱着他的家乡,叶老师把自己交给他的学生,叶老师愿意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常来常往,这就是叶老师,一个伟大的灵魂与普通的身躯结合在一起的叶老师。

其次,叶老师的文章里,不乏含蓄的情愫。文章的第三段这样写着:“父亲喝得熏熏的,红着脸回来的第一句话便是:小孩子应该学会剥玉米。后来我摸清了这句话的来由,父亲在山叔家看见他有个女儿,年龄和我相仿,正是个剥玉米的巧手,不但玉米剥得伶俐,人也长得乖巧。后来父亲叫我学剥玉米,我的脸就发热”,在父亲的醉言中,叶老师懂得酒后吐真言的道理,所以叶老师硬是摸清了父亲此话的由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叶老师知道这学“剥玉米”的背后,蕴含了父亲怎样的期望,因此,年轻的叶老师一听到父亲叫自己学剥玉米,脸就发热,已经是情理之中,虽然,文中没有直接说明。这就是多情的叶老师。

再次,叶老师的文章中,不乏细致的描述。文章的第五段说“要想把玉米剥得飞快,首先只须记住一条,那就是沿着玉米的行列,由大头上去,由小头下来,手在玉米棒子上走着之字路。尽管右手的拇指摩擦得生疼,甚至起泡,还得坚持着”,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不会有这样的细致描述,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叶老师的作品都是来源于生活。在叶老师的文章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面,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我们很难看到那些无病呻吟的章节,我们也基本遇不到那些晦涩得要翻江倒海查字典的字词句。这就是真实的叶老师。

第四,叶老师的文章中,不乏普通的真情。文章第六段有“山叔老得真快,额上脸上都像犁得很深的地垄沟。他眯着眼睛偎在秋阳下,以拉家常的口气跟我说:我家丫头一定要找一个有出息的人。说过了那句话,山叔就从我的感激里走远了,直到他走进对面荒山上的一座黄土堆里”,从这一小段话语里,我们可以看出,叶老师有着平常人一样的真情实感,叶老师事实上也不是一个神,他就生活在我们中间,叶老师对人生的感悟超过我们每一个人,叶老师对山叔的感激与怀念,是那样的刻骨铭心,那一段话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出叶老师深深的感伤。这就是人情更甚于才情的叶老师。

不知是我的愚钝,还是叶老师故意留下的悬念,带着这一丝丝的遗憾。我在学习《剥玉米》的同时,总算与叶老师走近了一点点,虽然我们之间距离还很远,远得我对叶老师望尘莫及。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五

我一直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构思一篇小说,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很不满意,最终把它迁怒于时晴时雨、气温居高不下的气候中。

秋蝉声锐,透窗而入。

这是一个阴天的黄昏,晚风偶尔吹过,带来片刻凉爽,我竟然感觉咶噪的蝉声此时却是那么入耳,有了想出去散步的冲动。

——玉米熟了。

快的让我猝不及防,只记得好像前些日子给母亲打了个电话,母亲说地里的庄稼已全部种下,叫我不要分心、好好工作。

细算来,已经有三个月没给母亲打电话了,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回家了,顿时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又怀念起母亲用鲜嫩玉米粉做出的面食,那是母亲推着笨重的石磨磨出的,味道自然独特、喷香可口。每次玉米熟的季节回家,母亲都要做给我吃,并且总说:“这是用石磨磨的,比电磨磨的香。”每次我都吃得热泪盈眶,母亲则看着我们吃,幸福的笑了。

思绪信马由缰,温暖的回忆,让我咀嚼一种温馨的幸福,而眼帘中的美景、绿意,犹如一幅画,一由让我动心的画,那个动心的理由却让心胸顿时豁然开朗起来,没有不快,只有赏景的愉悦。

突然,又觉得一种隐藏的幸福:再吹几次风,再沐浴几天艳阳,这些青绿的玉米棒子就黄了,乡村又引来了新一轮忙碌而又幸福的丰收。

我在微笑,风轻轻拂面,送来一股股玉米的清香,我在黄昏的尾巴里折回来路,脑海中那篇构思的小说越来越清晰起来。

玉米熟了,而我仍在播种,播种丰收渺茫的文学之梦。

前些日子听到我最崇拜的文友呐喊:狗的屁文学,当不了饭吃,折磨的人好累!之后的行动是他烧毁了他所有的作品和获奖证书,再之后是在一家灯红酒绿的歌厅我陪他醉了一场,然而他却哭了。

我不赞成文友如此的呐喊与做法,却懂得也品尝着文学的艰辛。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的想法是追求趣味文学,绝不能为了文学把自己弄得身心交瘁。

玉米熟了!

我又在播种文学梦想,只是这一刻我是快乐的。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六

1、浸泡:煮粥前先将米用冷水浸泡半小时,让米粒膨胀开。这样做的好处:a、熬起粥来节省时间;b、搅动时会顺着一个方向转;c、熬出的粥酥、口感好。

2、开水下锅:大家的普遍共识都是冷水煮粥,而真正的行家里手却是用开水煮粥,为什么?你肯定有过冷水煮粥糊底的经验吧?开水下锅就不会有此现象,而且它比冷水熬粥更省时间。

3、火候:先用大火煮开,再转文火即小火熬煮约30分钟。别小看火的大小转换,粥的香味由此而出。

4、搅拌:原来我们煮粥之所间或搅拌,是为了怕粥糊底,现在没了冷水煮粥糊底的担忧,为什么还要搅呢?为了“出稠”,也就是让米粒颗颗饱满、粒粒酥稠。搅拌的技巧是:开水下锅时搅几下,盖上锅盖至文火熬20分钟时,开始不停地搅动,一直持续约10分钟,到呈酥稠状出锅为止。

5、点油:煮粥还要放油?是的,粥改文火后约10分钟时点入少许色拉油,你会发现不光成品粥色泽鲜亮,而且入口别样鲜滑。

6、底、料分煮:大多数人煮粥时习惯将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全倒进锅里,百年老粥店可不这样做。粥底是粥底,料是料,分头煮的煮、焯的焯,最后再搁一块熬煮片刻,且绝不超过10分钟。这样熬出的粥品清爽不浑浊,每样东西的味道都熬出来了又不串味。特别是辅料为肉类及海鲜时,更应粥底和辅料分开。

以上六点详细介绍了玉米碴子粥的传统做法,要点还是在控制火候和搅拌上面,应该说并不复杂,最后,我们温馨提醒一下,在进食玉米渣的时候,要多加咀嚼,这样有助于消化吸收,特别对于容易便秘的人能起到改善的作用,但如果匆匆下咽,很可能就不怎么吸收就排出体外。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七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榆钱飘香的季节,我不禁回忆起童年时采摘榆钱的情景。

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讲一句谚语:“三月清明榆不老,二月清明老是榆。”我们村子外边有一片榆树林,根深叶茂,绿树成荫,夏天是乘凉的好去处。每到春天,碧绿的`榆钱在阳光的照射和微风的吹拂下,越来越浓密。村民们搬着梯子、拿着杆子、提着篮子,前来采摘,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也加入采摘大军。有几个特别调皮的男孩,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快速爬到树上,除了帮大人采摘榆钱外,还能捞点“外快”,把树上鸟窝里的鸟蛋划拉一空。我不会上树,看到人家弄到鸟蛋很是眼馋。一位堂兄看到我羡慕的样子,赶快分给我两个,我顿时兴奋地跳了起来。

我和堂兄忙碌了半天,收获颇丰,榆钱装满几篮带回家里。母亲先用清水把榆钱上的脏物冲掉,再晾一小会儿,让水分蒸发后,用玉米面搅拌一下,然后上笼蒸上20分钟,淡着吃甜滋滋的,放点盐、滴几滴小磨香油吃,香喷喷的,这在那个时候算是一顿美餐了。

光阴似箭,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生活在城市,为了重温儿时吃榆钱的感受,每当榆钱飘香时,我都会在街上寻找卖榆钱的人。前几天,我买了一些回来,亲自下厨学着儿时母亲的做法,上笼蒸熟后,切些火腿肠,炒些鸡蛋,放点鸡精,用小磨香油搅拌一下,一顿美味佳肴就端上了餐桌,家人们吃后都赞不绝口。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八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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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玉米散文简短篇九

以前的山里农村,大都以玉米为主食,从挂在房前屋后的玉米串串儿判断,就能看出山里人的生活质量。

春捂时节,玉米种子跟随着农人,分散着走出村庄,走向土地,三两颗地攒在一起,一抔黄土,一阵风雨,一片阳光,一味农肥,就足够让它们欢快地生长。秋天了,走过一春一夏的玉米,或集团地装进农人的背篓里,或成捆地勒在毛驴的驮子上,呼哈着农人咸咸的汗昧,嗅闻着毛驴嘟嘟的臭屁,回到了村庄,充实了村庄,让村庄有了黄灿灿的故事,让炊烟有了玉米的味道。

包产到户那几年,饱受过饥荒的父亲手把手地教我种植玉米。起初,我学着父亲的模样点籽、拔草、薅锄、施肥,可就是奇怪,玉米种子总是跳出塘外,杂草总是拔除不干净,玉米苗不是被我挖倒,就是被我铲断,肥料不是落在玉米根上将玉米苗辣煳,就是偏离玉米太远,让玉米吸收不着养料父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两手把住我的腰身,让我向着土地弯腰,向着幼小的玉米苗弯腰父亲一次次示范,一次次跟我说:“玉米是有恩必报的庄稼,作为一个以种谷为生的人,你给玉米弯腰越多,玉米回报给你的就越多。”

红土胶泥上种植玉米,需要特别丰沛的雨水。年时不好,天上光打雷不下雨,玉米就像村上没有出嫁的老闺女,长不高,长不壮,不背娃,还会瘪死在地里。看到玉米叶卷筒筒,我们的心,也像被卷着的玉米叶,舒展不开来。有时候,大炸雷刚刚响过,冰雹就像倒豆子,从天上倾泻而下,将玉米叶撕打得须须柳柳,单剩下光秆秆这样的年时,房前屋后的果树上、粮架上,只能这里一团,那里一团地挂着不景气的玉米。

好在庄稼转家,好在玉米从不愿意亏欠给它弯腰的父亲和我。风调雨顺年,我们的玉米齐刷刷地出,绿油油地长,肥嘟嘟地壮,饱鼓鼓地熟。趟过中秋,父亲的包产地里渐渐弥漫起玉米成熟的味道。扳玉米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男女老少齐上阵,大人背大篮子,小人背小篮子,人人都弯着腰,把玉米连同它们的“裤子”扳运回家。吃了晚饭,大人们围着玉米堆撕苞谷裤子;我们小人就坐在玉米棒子堆上,将大个大个的玉米捡在自己周围:或像父亲盖垛木房那样,两竖两横地垒“井”字垛木房;或用玉米棒子来摆字,看谁摆的多、摆的快;或用玉米棒子来堆尖尖塔,看谁堆得高、堆得稳。丰收之后,家家户户都喜欢将玉米挂在屋外,粮架上、果木树上,到处挂着金灿灿的玉米,给人一种满村尽挂黄金的感觉。

如今,山里农村的温饱已不再是问题,玉米也不再是山里农村的主粮,可我是无数次给玉米弯腰的山里人,十年寒窗,是玉米一次次撑起我读书的费用,让我完成学业,参加工作,吃上“皇粮”。故而,每次回到山里故乡,我总要像那些城里人,端着相机到村里去转转,去看看那些挂在房前屋后的玉米串串儿。

玉米是有恩必报的庄稼,给玉米弯腰吧!谁给玉米弯腰,玉米就挺谁的脊梁。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

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我想买四穗。”我说。

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一

“玉米”多像一个女子的名字,有着玉的温润,米的玲珑。

“玉米”也无愧于自己的名字,从大地母亲的怀抱中一拱出来,就那麽亭亭玉立,摇曳生姿。腰肢虽还柔嫩,但那一身的清纯就像一个倚门回首嗅青梅的少女,令人满目清爽。

经历夏季以后,充沛的雨水将滋润的更是水灵灵、青翠翠、轻盈盈。一阵风拂过,宛如古代身披绿色罗纱的女子在翩翩起舞。当你凝视一棵正在扬花的玉米,凝视它羽状的花冠,绿色的纱裙,腰间垂挂的彩色丝缕,时间久了,眼前就会幻化出一个婀娜的舞女,踏着凌波微步,玉体轻颤着,美目频频向你顾盼。这样一个透着二八芳龄馨香的佳人,真让人禁不住想搂住她在大自然中舞上一曲,舞他个天长地久有时尽,此舞绵绵无绝期。

如果,你眼前有一大片玉米在临风而舞,你简直幸福如古代的君王,三千美人为君舞,只为博君一日欢。跳“羽衣霓裳”,跳“秦王破阵”,跳得飞燕动容,玉环失色,昭君出塞不敢回,貂婵低首急避月。一舞解君忧,再舞增君兴。跳走青涩,跳出丰韵。这时的玉米就是怀春的少妇,舞低杨柳楼心月,盼君归!

当第一缕秋风唱响,当第一片枫叶经霜。玉米也迎来自己成熟的时刻,像怀孕的女子安静了下来。偶尔随风轻摆一下笨重的腰肢,更显成熟后的静美。沐着秋日的暖阳,感受腹中胎儿轻微的颤动,经历了火热激情的岁月,玉米终于繁华落尽见真淳,向我们献出她最宝贵的东西———她的儿子们。玉米家族就这样生生不息,延续着自己族类的生命。

我们收获玉米时,她在微风中挺立不动,饱满的籽粒在厚厚的襁褓中探头探脑。我们用手轻轻一掰,它就“啪”一下掉下来。玉米一点也不矫情,成熟的干脆利落,决不藕断丝连。

没有了儿子的玉米站在田野里,显得那麽单薄,那麽人老珠黄。干枯的黄叶在风中瑟瑟发抖,仿佛不胜秋凉。这些伟大的母亲,把她们最后的液汁都输给了儿子,而她们的躯体却变地空虚。当一个个肥硕的玉米棒如一个个肥胖的婴儿在农人手中跳跃时,她们的笑声是嘶哑的含着浑浊的眼泪。秋日的阳光中,这一群憔悴的玉米,像唐朝那些白头的宫女,只剩下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成熟的玉米,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带着秋日特有的气息。这吸取大地之精华,日月之灵气的玉米呀!我轻轻撕下她白纱般的外皮,如同褪去我心爱的女子的衣衫,慢慢的,慢慢的。无论那丰满的身躯,还是饱胀的籽粒,无不向我传达着生命的丰盈和喜悦,激动和美丽。

深秋的玉米啊!如果有来生,我甘心和你们扎根大地,生死相依。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二

夏秋之交,玉米扛着红缨枪隆重登场,从乡村到城市一路走得雄赳赳气昂昂。

玉米的吃法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煮玉米。卖玉米的推着三轮车,车上放一个煤球炉子,炉子上是一锅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冒着袅袅热气。馋不过买上一个,趁热咬一口,满嘴生香,直入肺腑。

现在比较流行的是烤玉米。把煮熟的玉米加入各种调料,在烤炉上翻转几圈,再刷上一层面酱。这种吃法五味杂陈,好吃是好吃,却没有了玉米那种天然的清香,似乎更受小孩子欢迎。

我对玉米的深厚感情从孩提时代开始。幼时跟随父母收秋,偶尔几个晚熟的玉米就是对我最大的奖赏。偏嫩的水煮才好吃,甜中透着玉米特有的清香;老的适合煮熟后用热油加葱蒜爆炒,做成“油豆”,鲜香可口,保证你吃一口就会爱上它;还可以把玉米带包衣放进灶膛里,大火炙烤,到一定火候剥开外衣,露出一排排金黄色的“牙齿”,继续烘烤,烧得外焦里嫩,是另一种焦香,吃得满手满嘴都是锅底灰才算过瘾。

其他的吃法还有很多。把经过太阳暴晒的玉米磨成玉米糁,煮粥,那曾经是上一辈餐桌上的主食;磨成更细的玉米面,这可是稀罕物,黄灿灿的玉米面窝头现在想吃都吃不到哩;还可以做成一种时尚的.零食——“哑巴豆”,在锅底铺一层白土,烧热后玉米粒铺在白土上,以防烤焦,“哑巴豆”硬得硌牙,孩子们”嘎嘣嘎嘣”吃得香,老年人只有望豆兴叹了。

玉米还有一种“高大上”的吃法——经过一些复杂的工序,加工成玉米凉粉,和红薯粉、土豆粉比起来,其不仅颜色漂亮,口感也完全不同,做成凉粉汤饺子,我简直喜欢至极。

前段时间朋友发来一段养生资料,说美国人特别推崇吃玉米,在美国老玉米2.5美元一个。我不禁咋舌,为啥这么贵?原来玉米富含维生素a、e,有抗衰老和防癌的功效,纤维素可防便秘,玉米胚芽油中的亚油酸可预防动脉硬化。另外玉米中还有胡萝卜素,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带着生命本真的玉米永远是我的最爱。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三

去过北大荒的人,都领教过东北大碴子的味道。在现在大米、白面随便吃的好时候还到怀念起这正儿八经的粗粮来了,您说这人贱不贱哪?什么是大碴子?(米查)字应该是“米”字旁,加个“查”字,但一般字库无此字就用石头旁的“碴”字代替吧!过去大碴子是玉米粒经石头碾子碾碎成两三瓣这种简单加工的半成品,后来用粉碎机加工后,根据粒度大小不同分别筛选成大碴子、中碴子(类似大米)与小碴子(小米般大小,做粥),大碴子适合做干饭。

特别是刚到时,由于加工设备跟不上,再赶上连续阴雨,道路无法通行,有的边远生产队(远的离场部一百多公里)只好自己用石头碾子加工,甚至煮整粒玉米,半生不熟的整吃整拉。

我们初去北大荒时细粮供应是有限的,白面只占三分之一,大米更少得可怜,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顿。玉米作为主食,除了做窝头、发糕、玉米面饼子外,将大碴子焖成饭来变变花样。刚开始吃大碴子饭时,真是不太适应,玉米粒比较硬,嚼起来费劲,必须把这种饭焖得时间长一些,后来成了家,反正冬天要烤火,晚上做上一大锅,明天吃,放上几根硬柴,焖上两三个小时,煮得烂烂的味道还真不赖。若是加进了一些大芸豆,这饭就更香了。

芸豆也叫菜豆,蝶形花科菜豆属,原产美洲的`墨西哥和阿根廷,籽粒很大,有白芸豆,红芸豆、花芸豆多种,它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即是蔬菜又是粮食,还可作糕点和豆馅,是出口创汇的重要农副产品。我离开东北后,就再也没机会品尝当年的大碴子了。现在想想,那还真是一种健康食品,北大荒的人几乎无人三高,除了参加劳动外与吃这种主食是分不开的。

现在若是想吃芸豆大碴子干饭还真不易,扬州买不到大碴子不说,有也没那火焖它几小时。但扬州超市有中碴子与小碴子卖。买中碴子回来加上双份大米做成二米饭,既松软又更富营养。小碴子煮粥也不错,而大芸豆则用来做菜,有机会我再介绍。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四

寒冷的冬日,幽幽的夜色中,一团火光闪耀,像飘摇的花朵,风箱呱嗒呱嗒地响着,周边闹嚷嚷地,却只闻声,不见人,随着一声“避开避开”,接着咚的一声巨响,空气中充满了玉米花的淡淡清香。哦,我深深地吸了下鼻子,记忆深处的香味又缕缕飘来。

爆玉米花是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之一。小村西头,有一个老汉,脸黑黑的,长了一圈络腮胡子,带着蓝色帽子。因为经常低头拉风箱,我们几乎不清楚他的.面容。但对于他的声音却很熟悉,只要听到哪里有咚咚的声响,还有几声咳嗽,就嚷着:“田老机、田老机来了,打爆米花喽。”急急地跑向家里去,端了箔箕,母亲拿小瓢舀了一瓢玉米,接过她塞的两毛钱,就飞快地向打爆米花的地方跑去。

场地边已经挤满了人,红红的炉火上架着一樽黑黑的铁罐,铁罐的形状有些特别,中间鼓肚儿,两端却小,铁罐一端有一个木柄。火焰舔舐着罐底。火炉旁边是一个风箱,田老机低了头,一手拉风箱,风箱呼哧呼哧地响着,一手摇着罐上的木柄,铁罐就圆溜溜地转动。一圈又一圈。旁边就是一个箔箕接一个箔箕,排着队,队伍长长的,弯弯绕绕,活像一条蜿蜒的长蛇,而那火苗正是它吐出的信子呢。人声杂乱不已,孩子们闹跳不止。一会,这铁罐烤好了,田老机喊一声:避!就一手端柄,一手用铁钳夹了铁罐的另一端,放到旁边地上的长布袋里,弯了腰,一脚蹬着,孩子们就急急闪开,捂了耳朵,咚的一声,像闷雷响,罐盖掀开,玉米花就爆到了旁边的长袋子里。主人急急解开布袋那头的口,端了箔箕过去,拿r布袋倒、抖,很快白胖喷香的爆米花装了一箔箕。爆得好的玉米花开得展展的,白白的花蕊底部有几片透明的蝉翼样的薄片,宛若花瓣,这真是一种喷香美丽的花朵呢。

但也有失手的时候,或是火候过大,焦了,或是没有爆开,生的。遇此情景,田老机就会让人家拿玉米来免费再爆一锅,但这样的时候是极少的。人太多,常常就从放学等到了天黑,暮色朦胧中,队伍仍在慢慢地向前挪移,就有妈妈来喊儿子,姐姐来寻弟弟的,替班到家里吃饭。终于轮到了,玉米倒铁罐里,如果舍得,还能多花五分钱买一包糖精,抻开纸包,洒到罐里,爆出的玉米花就格外香甜。夜已深了,但人仍未散,香气欢笑仍在蔓延。直到月上柳梢,凉气渐浓,人群才慢慢散去。

后来,人们生活好了,孩子们的零食也越来越多,爆米花的队伍就越排越短,田老机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终于,再也没有出现。但那童年悠悠的爆米花香气还在记忆中浮现,那白嫩的花朵似还在岑寂的乡村盛开,带着欢腾,带着笑闹。时下,街头巷尾打爆米花的人,开着车,车上放了机器,爆米花里不再放糖精,也不用再从家里带玉米,还套了精美的塑料袋子,我却总觉得没有了味道。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五

花开花落间,季节,芬芳了一季又一季;聚散离合中,人生,走过了一站又一站,生命在季节的辗转中,一定有一种花魂在时光的尽头守望。

------题记。

母亲要走了,姐来接母亲,车子就停在家门口的街道边,附近的妹来送母亲,她俩提着大包小包,搀扶着行动不灵便的母亲慢慢走出大门,看着母亲因脑血栓后遗症,一拐一拉,拄着拐杖走路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有些心酸。

父亲病逝,母亲孤零零一人,只能随女儿漂泊。接母亲在我身边住了些日子,她念念不忘老屋,不论女儿女婿怎样尽心尽力,她就想住到老院子去,儿女们现在优越的住房条件,对她丝毫没有吸引力,她总是认为,金屋银屋,不如自己的老屋。

老屋,是团圆的地方,是梦温暖的去处,老屋,演绎了父母辛劳而又心酸的一生,演绎着我们悲欢离合的故事。

小时,在老屋生活,快活得像只小鸟,虽贫困却觉得满满的都是幸福。那时穿衣,常常是父亲亲自扯来了花布,一夜,经过母亲灵巧的双手,合身得体的花衣衣便穿在了身上,若是冬天,雪花不紧不慢悠闲地飘着,穿戴着父亲买来的棉鞋、毛绒手套去上学,招来同伴羡慕的眼神,心里也像开了花。放学,远远地就望见老屋上袅袅地冒着炊烟,回家总看见父母蜇在厨房忙乎,一会便有可口的饭菜暴食暴饮。那时,急着长大,只觉得时光就像小船慢悠悠晃荡,不肯快点向前。

后来,我们长大了,一个个飞出了老屋,成家立业,却依然,老屋总在心里,父母总在老屋。

老家院子有一棵开花的'树,是父亲从祖籍百里路的深山挖来的,我不知道它的植物术语名叫什么,父亲管它叫“梧牛树”,树身有刺,一年花开三次,父亲看见花开,会边忙碌边笑着给我们说:“梧牛花,没事干,一年要开三四遍”。梧牛先开花,后长叶,临冬,大概农历九到十月,还有立春前后都开花。

这棵树现在已经两米来高,花开得可热烈了!?一院子香气,蜜甜蜜甜,你看,一串串,小喇叭似的,花团锦簇,这是它沐着早春的阳光,虽春寒料峭,周围还一片荒凉,不见一点绿色,叶子还未抽芽,梧牛却花开纷纷,四片花瓣凑成了一张灿烂的小脸,每一朵小脸都在向你笑,她是红粉佳人,小家碧玉,有些许害羞,又落落大方,白里透粉的小脸,修长的脖颈和身子。蜜蜂成群结队围着她,细听,嗡翁,嗡嗡,它们会从喇叭口钻进去,花儿长长的颈部是它们的蜜罐。

周末,有时我们姐妹这个去了,那个去了,到花开时候,踏进院子首先迎接我们的自然是那蜜甜的味道,这株树就在大门口左边,看见花儿纷纷,顾不得先进屋放下行李,喊一声爸妈,先来打量一番花,嗯,又发了密密的新枝!鼻子靠近花儿,嗅嗅这朵,闻闻那朵,深呼吸,醉了!随即,母亲笑着走出屋来。

母亲将这梧牛树修剪成一层一层,三四个由花枝组成的圆形平面,自下而上排列,中间主干螺旋式微斜向上盘旋。梧牛树开花后期,细碎的花瓣纷纷扬扬,树下,密密地零落一地,这时间,结出一串串椭圆形小小的红色果实,果实逐渐成熟,渐也由鲜红变为黑红,有不少种子落在树下,母亲看见会随手拿棍子将种子剖进土里,来年就长出新苗来,邻居们看见我家院子的花喜欢不尽,母亲就将新苗送给这家一株,那家一株,也芳香了他们的院落,我们也拿了回来,栽在自家小院和花盆里,母亲是播种芬芳的人。

团聚时,全家人围着这一树花开,在洒满了一院子的阳光下,看花拉家常,欢声笑语中,人与花心各自e,一年年,就这样过了,花香漫过光阴的阡陌,芬芳融进了温暖的往事里,融进了岁月的皱褶里。

这个时候,正是梧牛花开时,然,赏心乐事谁家院?花儿只在紧锁的墙院内寂寞地兀自芬芳,那花香一样的亲情又去何处找寻?花儿她一定也想念着九泉下的父亲,也盼望着母亲和我们回去。

想,这一生,在能够拥有时,若不辜负身边每一场花开,不辜负眼下那些小欢喜、小幸福,懂得珍惜,感恩,生命也将无悔。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六

青春,励志、奋斗、拼搏是在享受成长的快乐和坚强,精彩和辉煌;感受对待人生的意志和力量,精神和无畏。

这个世界博大精深,富饶深邃。

在我们的世界里,充满了美好、梦想、诱惑、凄凉、残酷和争斗……实现梦想,唯有坚持不懈的奋斗和拼搏。

执着一个坚定的信念,向着梦想出发,随心飞翔,看似遥不可及的梦,实现也会指日可待。

人生如一句喜欢的名言:“世界可以任自己的脚步踏出别样的美丽,可以随自己的心迹描绘那一方简单的明媚。”

心有多远,脚下的路就有多远。

就让我们的脚步,跟随我们的心,向着梦想出发。

她,就是这样一位享受着奋斗的快乐和艰辛,凭借坚定的信念和超人的毅力走向成功的女孩,总是在人生最关键处坚持按着自己的心声搏击出一方属于自己明媚的天空。

——题记。

蓉是我高中同学,工作后又在一个单位,虽在不同的部门,这几十年间若即若离,难得有一个机会好好聊聊彼此的生活,如今又楼上楼下的住着,今生有缘。

一个晴朗的下午,快要下班前,蓉来到我的办公室。我问起她女儿近况。这可是天下母亲最感兴趣的话题,话匣子打开,她兴奋而自豪地讲起了女儿所经历的曲折和坎坷,成功和喜悦,让我为之倾慕。

蓉和爱人都来自农村,在本市中专毕业后留在这座古朴的小城。女儿小丹文静、可爱,一直学习成绩优异。

交谈间我深深地被她女儿的奋斗精神所感动,折服于一个孩子的坚持和主见,钦佩她沿着自己梦想前进的决心,尤其是那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和毅力,没有什么能阻挠她前进的脚步。不管面对多么优厚的待遇,有多少别人梦寐以求而仅属于她的良机,有多少轻松便捷成功的途径,她都婉拒,不为所动。因为她有自己的目标,有奋斗的决心,有成功的自信,她要按自己规划的人生蓝图生活。

又想起那篇文章:“青春,奋斗是最享受的事。”在别人看来,丹这样做真的很辛苦,放弃了同龄孩子玩乐或是谈情说爱的`大好时光,把自己一分一秒的时间都计划进了学习大纲,且不折不扣地执行,没人逼她,而是她非常自律。

她是一个可爱而优雅的女孩,安静大方,见人轻轻地一声问候,甜甜的微笑。一张瘦削的瓜子脸,镶嵌着布局恰到好处的五官,一双会笑的眼睛,闪烁着聪慧柔和的光芒。

她特别有主见,也许缘于从小父母上班她总是一个人在家,小小就脖子上挂个钥匙,太小自己打不开门,就蹲在门口等,只要有个叔叔或阿姨过来,她就请他们帮忙把门打开,母亲上夜班时跟母亲自己待在小小的值班室,安静地做作业,形成了自己独立的个性。她一直按着自己的意愿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她用奋斗不息书写着自己的人生。青春无敌,就是要用青春的力量,属于青春的色彩;用青春的热情,点亮青春的华章。有多少如她一样的年轻人在灯红酒绿,欢声笑语,花前月下,成群结队,挥霍着青春,享受着浪漫,肆无忌惮地喧哗时。她却苦行僧式地珍惜属于她的美好青春年少。

她说:付出不一定会有回报,但不付出一定不会有回报。

她是快乐的,幸福的,很会享受青春,学校组织的活动她都参加,处处领先,落落大方。她更享受奋斗的快乐,成长的辉煌。为实现目标不懈努力,流多少汗水,付出多少艰辛,别人不解的目光,都丝毫影响不了她为梦想拼搏而激荡澎湃的心。虽说有时她会处在艰难的抉择和矛盾中,父母的阻挠和期待,师生的劝告和关爱,一切都没能改变她按着自己的意愿前行。

临近高考,她突然改变发展方向,改学文科。父母百般阻止,万般担心,无奈之下与老师结成统一战线,可她以自己独到的思考、见地和决心赢得了父母和老师的理解和支持,一个人扛起迎面而至的压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大学即将毕业,学校保研,将来留校,而她又轻易地放弃了这样一个优厚的别人望尘莫及的良机,选择了考研。面对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她默默承受,她有她的理由,她还要说服父母,更主要的是她要经历四五个月废寝忘食几近残酷的考研准备。一切的一切只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去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生活。

她就这样让自己的青春在书海里芳菲,让自己的人生在苦行僧式的计划上行走,让自己的美丽绽放出卓尔不群极致的高雅,吃别人吃不了的苦,担别人担不了的重压。人生,按自己设计好的目标行进。

不管走过怎样的心路里程,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所有的付出都值。

今生,按自己的意愿活着,虽苦而幸福,虽难而快乐。

“人之幸福在于心之幸福”,为了那份发自内心愉悦的生活,她将一直奋斗,享受奋斗的愉悦。

欣赏这样一个有人生目标的女孩,更欣赏她为之奋斗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一个充满自信的人,生活的艰难险阻是压不倒她的,相反,成功离她总是很近。

做一个让人欣赏的女人,首先要充满自信,再就是溢于言表的睿智、知识、素养、娴雅和大度,发乎其内止于其表极其深刻的内在涵养和知识底蕴,有打动人的气质和优雅,有吸引人的善解人意和宽容,有女人内敛的柔韧和温润。女子如水,温柔、恬静、淡雅、自尊。如兰,深处幽谷,香气四溢,品质高洁,芬芳遍野。

一生奋斗,永远快乐,永远芬芳。

的玉米散文简短篇十七

玉米,在我们家乡称作“棒子”。按说生活在农村的我应该很熟悉它了,可是到今天才觉得认识了它。

村里的土地基本上都是水田,冬天种小麦,夏季种水稻,一些自留地的旱田也是被种上了棉花或者大豆,对玉米的印象是小时候村里种旱田时留下的,那个时候真的没有细细地去看它。记忆里,吃玉米桔杆的甜稍,掰玉米粒儿,钻进桔杆堆里捉迷藏。

在辽宁盘锦的土地上看到了大片面积的玉米田。住宿的院子门口也种了几行。刚到盘锦的时候,玉米还不到一尺高,长势真快,一个月时间已经高过人头。就是这个时候,一天早晨从玉米叶面上的细细水珠开始让我从心里爱上了它,原来它如此的美,从前只是知道,今天才算认识它。

晨光里,门口一人多高的玉米叶面上细细的水珠晶莹,我不禁伸手去摸,毛茸茸的刺,先是心里一惊,待仔细看,发现玉米叶面上是密密的绒毛,如此新的发现让我惊愕的心语:“哦,原来玉米叶面上长满了细细的绒毛。”再摸叶面的下面是光滑的。我发现自己还没有认识它,随后认真的打量起来。

我退后两步,仔细打量。玉米的身姿真是挺秀,既不显得粗壮,也毫不觉得纤细,叶子舒展开来,就是那样得体合适,不上昂紧收也不松散的低垂。那一身绿色,不深不浅的新,既不艳丽夺目,也不粗俗无光。长长的叶子,不让人觉得丰腴的宽也不是瘦瘦的窄,中间一条白白的亮线又显得洁净。叶边波浪一样的弯曲,犹如做了一点点最恰当不过的修饰,倍添了一分出俗的美丽。真像一位极致的女子,贵而不骄,简而不俗,雅而不清高,近人而使人生敬。若是这般的女子,谁不心生爱意,定是那样的描述“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需养兰,也不用种梅,只在每年春季种几粒玉米,就可以好好欣赏那种极致的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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