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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玉米散文范本(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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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玉米散文范本(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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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价值和作用。文章的开头要引人入胜,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请看以下总结参考文献,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写作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一

秋风一吹,玉米就老了。

田野中,玉米一片黄,绿中透黄。年少的我,没有像娘那样忙碌着,而是在玉米林里,和别的孩子咯咯嘎嘎地躲迷藏。

秋日,如一片水,很柔和。一切,都浮荡在这片柔和中,包括山,包括田野与玉米,包括小村。当然,还有我的童年,我童年的笑声。

阳光,泛不起一丝波纹。

一切,都那么平静,是一种大山深处特有的.平静,特有的安详。

流浪在城市里,背着行李,还有一份孤独,走在水泥大道上,不时的,我会回望,回望遥远的乡村,还有遥远的童年。

这时,一切都那么遥远,可又都那么清晰,清晰的就如在眼前一般,甚至就如刚刚发生过的:我走在田里,母亲就在我的前面,母亲腰上挂着一个点篓――这是一种很小的篮子,挎在腰上,十分方便。

点篓中,装的是玉米种子。

种子在两天前就已经用水浸泡了,已经发出芽来。我见了,很好奇,用手去掰。娘忙哄着说:“乖,不能掰,掰了就不发芽了。”

娘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可是,一转眼我已长大了,已离开了娘,离开了故土,离开了炊烟、童谣,还有田野里的玉米,从此,一天一天,行走在异乡的土地上。

只有玉米,还守着那方土地。

只有娘,一年又一年,守着那我那永远不老的乡村。

2

玉米下地,是在六月。那时,麦子已割,一场雨后,地一犁一整,泡乎乎的。这时,娘就忙开了。

娘用点篓装了玉米种子。

娘拉着我的手,一直走向田野,走向鸟儿歌唱的地方。山上,麦黄鸟还没有飞走,还在一声声地叫着:“麦黄快割,麦黄快割。”鸟儿在南山叫,鸟儿在北山叫。娘抬头说:“叫啥叫,都弄不清季节了?”

我拉着娘的手,学着娘的语气说:“叫什么叫,弄不清季节啊!”

娘就夸我,说我比麦黄鸟聪明。

我当然比麦黄鸟聪明,我已经读学前班了。我眨着眼问娘:“鸟儿呢?”娘说在山上啊。我说我要鸟儿,娘瞪大眼说:“那咋逮得着啊?”

我扭着身子说:“我要,我就要鸟儿。”

我说着,不走了,蹲在地上。

娘哄着我说:“木儿听话,走啊!”

我说:“不,给我鸟儿才走。”

娘眼一眨,抱起我,告诉我去捉鸟,捉那笨笨傻傻的鸟。娘说着,抱着我呜呜地跑向田野。然后,娘放下我。娘说,自己把玉米藏在地里,那鸟很笨,就来找,自己就一把抓住了。

我听了,高兴得嘎嘎笑了。

娘见我笑了,也眯着眼笑了。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二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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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玉米散文范本篇三

今年我没掰玉米,当然现在还不到掰玉米的时候,即使麦子也只才举了饱满的穗儿,它也不到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真正到了收秋,那少之又少的玉米田也没一块属于我的,我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去那一片迷人的绿中忙碌。

鞋底残留着村道上的纤尘,举手投足间亦会带出泥土的气息,我却离开了我的农家小院,怯怯地步入了城市的喧嚣,开始学着去做一个所谓的城里人。

我所居的小城,我成为一份子时最初的小城,它也是被浓重的乡村气息笼罩着的。同样的乡音,穿行于街道上众多的农人;那曾经或许铺了柏油,不知何时却已坑洼不平的路面,偶尔颤巍巍走过的一辆吉普也会掀起一阵若乡间土路上的尘烟,或许它要淡些,即就是“淡”,也泄露着“土”,坦露着它的淳朴,我其实喜欢这种样子的小城的。

没有那激起纤尘的路面,平坦了,整洁了;没有那屋顶上生长着瓦松,早上开门非得摘一溜木板的老店铺;没有那生着杂草的土围墙;没有那保留着泥土地面可以长出小花的小院……我为之一叹,我想我曾经的小城了,我想我出生于彼的乡村了!

乡村却也已不再是曾经的乡村!出了老家的院门,它也是平坦的水泥路,即使是抱着热爱土地的激情走到田野,满世界却是苹果、梨子、桃儿……小麦、玉米就算在各自的季节也已经很少见到了,所谓的收秋似乎也早已与玉米无关。

我之所以一再地怀想玉米而要舍弃同为庄稼的麦子不谈,自有我的理由。夏太过热情,虽然背心、短裤,也热到了。其实呢,有机会在夏季的农田里奔跑的时候,我还小,我有资格在架子车下躲太阳,在麦垛的背阴处无所顾忌地玩耍,没人催我,也不会有人责备,即就是这样,我也不喜欢。

我曾经有机会在农田里奔跑,那是因为我也有过一亩八分地的,我也有希望骄傲地说我是一个农民,若您偶尔碰到我,您得唤我一声“农民伯伯”。不过我却终没能拥有如此的称号,当我刚刚有了点力气可以架起车辕,可以熟练地挥动镰刀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个城里人。曾经作为农民的我还是一个小不点,一个跟屁虫一般跟在父母身后,没有目的,也没有能力,只是在玩耍的间隙帮着父母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尽管如此我还是接触了几乎所有与耕作有关的活计。

耕作与收获相比,我喜欢后者,窃以为喜欢后者的人也一定居多。耕作是辛苦的,只是无怨地付出,成果还只是脑海中一个虚幻的东西,或者说它还只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而收获就不同,它虽然也辛苦,也要为之付出一定的汗水,但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令你我开心,快乐着。

对于要在秋季陪着父母在田间地头奔忙我是非常乐意的,甚至莫名地有那么点兴奋。天还不是太凉,干活的时候由不得不想卷起袖管,却又不能卷,玉米叶上短短的绒毛样的东西若细针般随时都可能划伤手臂。将一个个玉米棒子掰下来扔成一堆,然后再一点点的用篮子或者肥料袋转至地头,而后装上车,一车车的拉回去。

渴了可以折汁液甜丝丝的玉米杆吮它的水分,当然不会每个都甜的,找它也是一种乐趣;或者隔壁瓜田里采摘完偶尔遗漏拳头大的西瓜,也让我这班大的小孩兴奋,急急地跑上去,迫不及待地用小拳头捣开,也不一定能吃,已过了西瓜的时月,却也不会丧气,眼睛四下瞄着,又去找下一个。

玉米棒子拉回去,玉米杆也得拉回去。

这个时候的玉米棒子已经不适合在锅里蒸熟,然后每人一个啃着吃了,但也能找出些熟得不太足,若是将它晾干便会显得有些秕,碎成玉米糁自然皮多肉少。那么,拿来直接捣碎,熬一锅粥,却竟是那么清香可口,一季的丰收喜悦就漾在那淡黄色的粥里。

玉米棒子在院里堆一大堆,淡褐色的玉米壳,深褐色的须子,那是一种有别于枝头花儿的另一种美。剥了褐色的壳儿露出淡黄色的里衣,却也不去干净,留着那么几片,收拢一下,与另五个一起分两组对接着编到一块,多了便可层层叠叠垒起一座玉米塔来。手拙的或者怕麻烦的,则两个一系,搭于矮树杈或者其它可悬物的地方。白天忙不完,晚上还得稍微加会儿班,听院里不知匿于何处的秋虫低唱,享受着一份淡淡的秋凉。手却是不闲着的,一边忙碌着;嘴也不闲着,扯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如此几日或十几日,院子也变了模样,中间立着木桩或者干脆围着院中的树一层层垒上去的玉米塔便多了几座,醒目的金色,看着令人心里踏实,看着令人无比的兴奋。

剥的玉米壳也有用,巧手的爷爷、奶奶编了蒲团、椅垫、小笤帚……称家具似乎有些夸张,但一年四季也离不了,当然这玉米壳也能编成小包,配了图案,也挺漂亮呢!玉米须子也要收集一部分,拧成一条粗粗的绳子,可不能当做绳子来使唤,不结实!它有它的用途,晚上休息之前,将其挂于门框之上,点燃末端,这便是不花钱的蚊香,秋天的蚊子依然那么讨厌!

玉米杆扎捆拉回来竖在门外,除了以后打成糠留作牲畜冬季的饲料之外,立在那儿也总在无声地召唤着淘气的我们。已经晾干的玉米杆也不怎么扎人了,完全可以放心地在其中钻来钻去,捉迷藏那是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那种特有的虽不怎么迷人的玉米杆气息,似乎已久驻于鼻端。

……。

玩法可多了去了!这众多的,曾让我的童年,让我童年的秋季分外开心的玩法随着年龄地增长,已沉淀为一份记忆。那曾经在玉米田里奔走的孩子,在初夏淡淡的热中莫名地怀念起秋季的那一汪绿,那一汪结着淡褐色的壳,深褐色须子的玉米棒子的绿。

我在这不恰当的时间怀念着或许也不恰当的东西……。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四

电话里母亲怯怯地说:玉米是熟了,你们有空就回来,没空就甭回,不指望你们。说完就赶紧挂掉了电话。

我拿着听筒有些自责,母亲真是老了,以前从来不这样婆婆妈妈、没完没了的。

周六,我和孩子回到了老家。母亲在门外的石头上坐着发呆,我们走到近前,她仍目光呆滞。女儿喊了声奶奶,她陡然醒来,兴奋得像个孩子,拉着孩子的手,脸上溢满了幸福。

走进院子,父亲正在磨一把镰刀。我问:爹,几时去地里?母亲接过话说:不急不急,吃了晌午饭再说。

父亲烧火,母亲在案上忙活,我过来搭把手,帮着母亲翻锅里的馍。新麦面的清香溢出来,久违了的味道。葱油饼、炒南瓜、小米粥,孩子和我狼吞虎咽。

午后,我们带着工具来到田地里。田地一派熟悉的景象,玉米宽大的叶子开始干枯,棒子包着一袭白衣,露出成熟的底色。

玉米杆子十分粗壮,我手持镰刀砍玉米杆子。镰刀和我有些生分,弯腰侧身,用力砍削,我竟累得不行。

父亲哼哧哼哧地装车,母亲和我边干活边唠嗑。母亲说,唉,真可怜,咱老房子隔壁你刘大娘也随丈夫去了,留下个孤儿,没人萦记哟!

母亲又说,那谁谁被癌症折磨得受不了,一口气喝了瓶百草枯,肠子都烧没了。人老了,怎么这么难?!

我蓦然感到心底沉重,不知怎么安慰母亲,生老病死这个人生命题,谁能说得清?

我说,你们到城里住吧,看病吃药多方便。父亲接过话,不去,人多得像蚂蚁,闹哄哄的谁受得了?!

傍晚时分,终于把一亩多玉米弄回了家。孩子嚷着要返城,我想住一晚,母亲也极力挽留,想让我们在家过个中秋节,莫衷一是。最后,母亲还是尊重孙女的意见,送我们走。母亲整理一番,竟然搬出大包小包的行李,全是吃的用的,要我带走。想起我带回的小盒子月饼,十分惭愧。

咳咳喘息的父亲、步履蹒跚的母亲站在村口,用温情的目光注视我们。我忽然有个决定,每年都要回来掰玉米。掰玉米不只是掰玉米,是父母想念儿女的恰当理由。回家掰玉米吧,看看父母,也让父母看看你!亲亲故乡的泥土,也让故乡的泥土亲亲你!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五

童年的记忆中,喷香的老玉米是天下无双的美味,一半因为饥饿,一半因为它的清香,如今,每每嚼着那粘粘的玉米粒,那些记忆的碎片夹杂着一种异样的情素便会涌在心间。

那是一个秋日的傍晚,我与伙伴们约好放学后帮家里剜菜喂猪,说是剜菜,在我们看来那简直就是一种出游般的玩乐。此时暑气已渐渐退去,天也变得高远起来,尤其是到了放学之后,秋气爽人,野外真是一个好去处。我们一行四人来到早已勘察好的那条大沟里,这里因土地潮润,阳光充足,各种野菜肆意般疯长着。南北走向的沟沿之上,东西两侧全是玉米地,由于雨水均匀,地主人除草、追肥、打药又跟得上,郁郁葱葱的玉米长势喜人。一个个玉米棒子像是挂在母亲肩头调皮的娃娃,一穗穗棕色的玉米须,预示着现在的玉米棒子应该可以煮着吃了吧,我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

走下沟底,我们停止了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吵闹,瞬间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开始低头忙活着。野菜很多,我们四人很快找好了自己的一个小地盘,铲起菜落,整条沟里就剩下铲、割草的唰唰声了,我偶尔直身看看西边的太阳,唯恐它走得太急,太阳怜惜的目光也正地望向我们,于是再次蹲下身,手中刀割草的劲不觉又加紧了些。一会儿功夫,大家的篓子都满了,我把菜摁了再摁,家里猪圈里的大肥猪可能吃了,基本上一天就得一大筐啊。剜猪草是我们份内的事,半点不敢马虎的。当我们把自己的篓子整饬好,拎到沟沿之上,剜猪草的任务就算完成了!现在,太阳落山尚早,大家争分夺秒得来的时间就可以尽情地玩了。

我们顺着沟底往上去,便来到一堆高土下,这些挖水渠时堆在沟沿上的土,是沙质的,且细腻。高高的土堆延伸至沟底,便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大陡坡,是天然的滑梯,我们已玩过无数次了。我们四个先走上那个陡坡的最顶上,小芳胆子大,每次都走在前面,然后再一个接一个地按顺序往下滑。那种从高处飞翔而下的悸动刺激感,深深的套绕了我们,就是如此走上去,再滑下来,贪玩的我们却不厌其烦。那些欢快的尖叫声,在尘土飞扬中升起又落下,记录着我们童年最有趣的玩乐。及至去年在草原玩滑草时,滑翔中胸中升降的震颤体验再次激活了我的回忆,瞬间想起了童年时的这个大陡坡,原来它已浸润到了自己的生命里,如今还是这般的熠熠生辉。

太阳落山了,暮霭升起,意犹未尽的我们拍拍身上的泥土,瞅着彼此沾满泥土的笑脸,依依不舍地背起各自的草篓朝村里走去。路两旁是愈显苍翠的玉米地,远远望去,红砖青瓦的房舍,袅袅升起的缕缕炊烟,盘绕在村子的上空,与高远的天空静然相处,如画一般。突然,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我中午吃的是稀得能照出人影的地瓜饭,加上刚才又疯玩了一通,身上不知何时冒出了虚汗,脚步也拖沓起来了。

没人说话,我们慢慢地前行,背上的草篓似有千斤重,我的腿变得绵软无力。这时,走在前面的小芳回身说到:“我们掰几个老玉米吧?”顿时,馋虫再次从心底里钻了出来。要知道在那个没有零食的童年里,喷香的刚出锅的老玉米,算是我们最奢侈的零食了。没有犹豫,大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无声地回应着。路西侧就是一片长势喜人的玉米地,几近成熟的玉米棒子侧歪在玉米杆上,正挑衅地瞅着我们。前后看了看,见没人,放下篓子,我们几个就迅速地溜进了玉米地,我手忙脚乱地只掰了4个棒子,包产到户后,这些可都是私人家的。然后将篓子里菜掏出一些来,再将玉米棒子藏在篓底下,再重新把菜装上,掩好,我便背起草篓就走,这次脚下似乎也生了些力气。一路上,只有小芳还叽里呱啦地说着话,我们三人都表情凝重,我走得贼急,恨不能飞起来。我想赶在父亲下班之前进家门,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心虚得很。

到家后,父亲果然还没有回来,我稍稍松了口气。母亲正在做饭,从味道上就能闻出又是煮地瓜干。我赶紧从篓子底摸出老玉米,红着脸低声说了它们的来历,母亲皱了皱眉头,张了张口却没有说话,瞅着瘦骨嶙峋的我,轻轻叹了口气,然后默默地接过了玉米。

正在这时,父亲推着自行车进了门,他一下子看见了母亲手中的玉米,大声问:“谁掰的玉米?”我赶紧低下头,脸火辣辣的,想溜走。但父亲堵在门口,看着我,心痛地说:“这时候掰太可惜了,减产很多,再说人家种庄稼多不容易。”父亲的声不高,却句句砸在我的心上,我想走开又不敢。“是你干的吧?”父亲盯着我,面无表情,“马上给人家送回去”。

我愣在了那里,羞愧的泪水开始无声地滴落。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最终母亲帮我解了围:“你这人真是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天天吃地瓜干,喝稀饭,哪能行?再说,玉米已经掰下来了,你这不是难为孩子吗?”父亲瞪了母亲一眼,气鼓鼓地进了房间。确切地说,那晚玉米的味道很难忘,但绝对不是唇齿留香。

父亲是一名粮所的工人,从小吃了很多苦,他对土地和粮食的热爱是由衷的。三十年后的今天,当我看电视剧《天下粮人》时又一次想到父亲,也才真正理解父亲的心。没有多少文化且言语木讷的父亲,有一颗宽广的胸怀,足以装下整个世界。

成年后,当老玉米上市时,父亲会在早市上给我买回热乎乎的老玉米,还总忘不了说:“你不是最愿意吃这个吗?”这时,我的心里便涌满了感动的潮水。多年前那个秋日的傍晚,疯玩后的饥饿感,老玉米带给自己的诱惑,以及父亲严肃的面孔,就在老玉米馨香的味道中,徐徐浮出记忆的水面,它时时提醒自己,应该感恩生活赐予的一切。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六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榆钱飘香的季节,我不禁回忆起童年时采摘榆钱的情景。

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讲一句谚语:“三月清明榆不老,二月清明老是榆。”我们村子外边有一片榆树林,根深叶茂,绿树成荫,夏天是乘凉的好去处。每到春天,碧绿的`榆钱在阳光的照射和微风的吹拂下,越来越浓密。村民们搬着梯子、拿着杆子、提着篮子,前来采摘,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也加入采摘大军。有几个特别调皮的男孩,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快速爬到树上,除了帮大人采摘榆钱外,还能捞点“外快”,把树上鸟窝里的鸟蛋划拉一空。我不会上树,看到人家弄到鸟蛋很是眼馋。一位堂兄看到我羡慕的样子,赶快分给我两个,我顿时兴奋地跳了起来。

我和堂兄忙碌了半天,收获颇丰,榆钱装满几篮带回家里。母亲先用清水把榆钱上的脏物冲掉,再晾一小会儿,让水分蒸发后,用玉米面搅拌一下,然后上笼蒸上20分钟,淡着吃甜滋滋的,放点盐、滴几滴小磨香油吃,香喷喷的,这在那个时候算是一顿美餐了。

光阴似箭,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生活在城市,为了重温儿时吃榆钱的感受,每当榆钱飘香时,我都会在街上寻找卖榆钱的人。前几天,我买了一些回来,亲自下厨学着儿时母亲的做法,上笼蒸熟后,切些火腿肠,炒些鸡蛋,放点鸡精,用小磨香油搅拌一下,一顿美味佳肴就端上了餐桌,家人们吃后都赞不绝口。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七

玉米,在我老家叫大黍黍,高粱叫小黍黍,至于名字来由不得而知,我的理解是玉米粒大所以叫大黍黍,高梁粒小所以叫小黍黍。

在我记忆里玉米是用来喂鸡、鸭、鹅的,是过年时用来炸爆米花的。每天清晨,母亲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抓几把玉米撒在院子里,给鸡、鸭、鹅一饨美餐,鸡在院中咯咯地呼朋引伴,鹅儿在院中欢快地吃着跑着。我们家不养鸭子,我问过母亲为什么不养,母亲只说鹅可以看家,我就亲眼看见过,我们家的鹅是怎么对付一个想进我们家门的陌生人的,几只鹅一起引颈长啸双翅展开,双眼直直地瞪着来人,大有你再敢上前一步定让你有来无回之势,所以对于母亲的回复我深信不疑。

爆玉米花儿是那年那月每年春节前夕每家每户必备的一道零食。每年深冬,也就是过年的当囗,只要听到“咚”的一声响,全村人都会拿着玉米排队了。看着师傅一手拉着风箱,一手转着像葫芦一样的全封闭的铁家伙,红红的火苗窜出老高,把师傅的脸照得红彤彤的。孩子们总是好奇心极强,围着师傅问东问西,师傅总说等一会就该出锅了,师傅会拿出一个长布口袋,打开锅盖对准口袋口,只听咚的一声,米花一下子都进了口袋,这口袋两头都开口,一头用来接锅的开口,一头用麻绳栓着,要不出锅时会撒一地。

至于高粱,它的穗去掉果实后可以用来刷碗刷锅,还可以用来扫地,它的最上面的那个细杆可以用来做锅盖,做蒸馒头用的篦子,和盛馒头用的馍筐子,至于高粱米去哪里了,从未关心过,心底却存着疑,直到看了电影巜红高粱》方知,原来它是被拿去酿酒去了,这疑终是给解了。

记得去外公家的那条路上,两边不是玉米就是高粱。每年暑假去走亲戚时,我总是紧紧跟在母亲身后,扯着她的衣角,不停地张望着这青纱帐,唯恐一步跟不上会被青纱帐里的怪物给掳走。奶奶就经常讲这样的故事给我听,并说我只要乖乖的听大人的话就不会有怪物掳你,可我并不是那么听话的孩子,所以每次路过,我都后悔我为什么不听话,回来后会乖好多天。

那些青纱帐埋着父辈的辛苦,更是藏着孩子们的快乐,放假了,我们会约上一群好友一起到青纱帐里割草、捉迷藏、讲故事。奶奶说人多时阳气重,怪物就不敢出来,累了,我们会在地里躺一会,口渴了,我们会砍上几棵当甘蔗吃,我们很聪明,怕被人看出,通常会找两棵长在一起的砍,吃剩的渣也会就地掩埋,美其名曰:毁尸灭迹。有时也会被发现,那时我们会四散而逃,让他们无从下手,然后用笑声点亮整个青纱帐。

其实,我一直喜欢吃玉米做成的食物,比如玉米面的窝头,爆米花,炒玉米,特爱吃嫩的煮玉米。母亲却不喜欢,她总说搁着精米细面不吃,去吃那喇嗓子的东西,我知道她是在旧年里吃怕了,所以只有在八月掰玉米时,拣上些嫩的,煮上一锅给我们这些馋猫打打牙祭,爆米花也是过年时才能吃到。我们那还有一种粘玉米,是用来专门做零食的,俗称焦叶子。玉米磨成面粉,用热水烫面,和成团,母亲通常在锅里和这种玉米面,然后分成馒头大小,用擀面杖擀成圆圆的薄片,再切成三角形,然后风干,过年时,用热油一炸,又香又甜又脆,美味无比,老少皆宜。

玉米面的窝头,现在超市里就有,隔些日子我就会买些,炒了家乡的鸡蛋炒辣椒,放在窝头里,美美的吃上一顿,看着我那馋样,丫头总问有那么好吃吗?其实只有我知道,吃下的是美食,留香的是乡愁。

如今四季都能吃上嫩玉米,可我还是觉得母亲煮的家乡的玉米最香最好。一次回途中巧遇了一位姐姐,自带了很多小吃,其中就有煮玉米,分食时也递给了我一个,我感动的接过来,好香,边吃边和姐姐聊了起来,吃的美,聊的开心,我说姐姐的玉米真好吃,我吃出了小时的味道,姐姐说你喜欢,晚上我给你送去,我只当是句玩笑话,谁知当晚姐姐就冒着酷暑给我送到楼下,拿到玉米时,我激动不已,这手中的哪是玉米,分明是份沉甸甸真情,那时那刻我知道,在他乡我不仅收获了美食,亦收获了珍贵的友情。

多想多想寄一份乡愁给故乡,问一句:八月玉米可曾飘香?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八

在父亲和母亲解决生计的道路上,他们都怀揣着各自美好的梦,就人而言,只要不死,就会有梦。

父亲的梦,就是文学的梦了。父亲不但会唱戏文,而且对小说对文字的喜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平时藏着掖着不敢示人,但逢有合适的机会,就会冒头!这冒的头可就大发了,大得有些不能收场,也有人耻笑他,但更多的是掌声,生活从来不拒绝热爱它的.人!

父亲是一个推着小车修水坝的民工,唱得曲儿好听,字写得漂亮,文章也了不得,钢笔字毛笔字刷刷几下,就能见得筋骨就能见得精神!在父亲所生活的年代,还没有时兴电脑制作,也没有这么多海稠海稠的大学生们。在民工里的脱颖而出并不是偶然,即使他不哼哼唧唧地唱,那写字写文章的才华也终会被发现;在村里的露头儿,即使农人们不认识字,他只憋了脸朝天吼一嗓子,那嗓音即刻就成为秧歌队里的招牌儿!

所以,他年年盼着村里办秧歌,他年年地闯进踩着高跷甩着彩袖的秧歌队,在冬日铺着新融白雪的场院里,他把歌唱和文学融合得最为美妙的民间艺术——“顶伞”,推到了七里八村的最顶峰!人们对于“顶伞”的热爱,还不如说成是对于他文辞的热爱,他那自成一体的表达方式,使我们的村子使我们的村人,都鲜亮亮的活了!

咚咚锵,咚咚锵,咚咚锵,那是什么样的鼓点,那是我们生命的鼓点,那是春天不死的节奏!

母亲便觉得很骄傲,拉拉围着的蓝围巾,露出白媚媚的脸,脆生生的朝人一笑;奶奶也觉得脸上有光了,仿佛是受了太阳的鼓动,瘦瘦的身子一扭一扭,踮着小脚儿跟着长长的队伍走了一村又一村,逢人便张开没牙儿的嘴,说,那顶伞的后生,就是俺大儿!姑们叔们我和弟弟,则乱成了一团,嗨嗨哈,嗨嗨哈,一阵子伸胳膊蹬腿儿,我们在人群里撒丫子就跑开了!

母亲的梦,相对于父亲来说,就单纯多了。她是家庭妇女,是农妇,她每天所面对的就是那几亩薄田,以及那些数不清颗粒的粮食。我从小到现在对于母亲的印象,就是麦子玉米棉花所组成的印象,那些东西抓在手里,我就抓住了母亲,抓住了她的魂,母亲被地所累,但又舍不得地,那地就是她亲生亲养的亲骨肉!

可是亲骨肉也会给你耍脾气,亲骨肉也会给你脸子看,母亲皱着眉头听不明白,我和父亲给她解释了也白搭,但她就是有那股子韧劲,那股子打不倒的韧劲,让人明白了农人就是农人。

那年月,卖粮食粮食贱,卖棉花棉花贱,饥饿年月里粮食是好东西,但人们刚吃饱了肚皮,就划拉着肚子把粮食当臭狗屎了!也怪了,谁种粮食谁他妈倒霉,但是像母亲不种粮食,她能做什么,她又做得了什么?眼看着金灿灿的麦子堆成了山,眼看着胡须一样的红缨子包着咯咯笑的金棒子,又是一个丰收年,但是谁在粮食里迷醉?谁在粮食里感伤啊?那云一样白的棉花,你倒是说话,那一茬茬穿衣吃饭的人,你倒是说话啊!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九

一只鹰从乡间飞过,在它的眼睛里,玉米地就是一大片泛着波纹的绿色海洋,而村庄就是漂在这片海洋中的一座小岛。

村庄周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地,在它的衬托下,村庄是那么的微小,又是那么的恬静,仿佛是睡在绿色丝绸中的一个婴儿。在漫长的岁月里,玉米用一代代的生命轮回精心地呵护着村庄,使之脱离荒芜,脱离蒙昧;使之日趋完美,日趋成熟。

如果一粒玉米足够幸运的话,那么它就有机会在殒身之前逃走。玉米的逃走就是回到最初的时光,重新进入土地,重新发芽,重新拔节,重新抽穗,重新结籽。玉米珍惜这个机会,它们心里有数,每年都几十倍几百倍地把这个恩情还给村庄。

村庄给了玉米生长的机会和土地,让它们得以重新踏上最初的历程,再次展现生命的旺盛;玉米给村庄的繁衍生息提供了营养,让村庄慢慢地从贫瘠中长大、在光阴中成熟。所以,玉米与村庄应该是两种并肩而生的作物。玉米造就了村庄;村庄造就了玉米。它们休戚与共,血脉相连。

事实上,村庄的春天是从第一粒玉米种子被丢进土窝里开始的。在漫长的冬天里,村庄和玉米种子都进入了梦乡。村庄的梦是金色的,那是一穗穗成熟的玉米;种子的梦是绿色的,那是一碧万顷的土地。

天渐渐变暖,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一声鸟啼之后,在一阵微风之后,村庄和玉米种子同时醒来。是时候了,它们雄心勃勃,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梦境转化成现实。

黑马和红骡委屈了一冬天,它们被父亲栓在牲口棚里,寂寞地吃着干草,寂寞地自言自语,力量无处可使,只能一点点地聚集在肌肉里,跳动着,跃跃欲试。它们也盼望着春天的到来,好去广阔的田地里一展身手。冬季,角落里的犁铧也生了锈,它被时间的枷锁剥夺了自由,只能隐忍和等待。它的目光坚硬而冷静,穿透了冷寂的时光,看到了春天的玉米地。

杏花开的时候,田地里变得热闹起来。黑马与红骡埋头拉着犁铧,兴奋地踏着蹄子,快乐地打着响鼻。父亲挥舞着鞭子,时而一抖手,鞭梢在空气里“啪”的一声炸响,如喜悦的爆竹,惊起三五只花喜鹊,拍着翅膀,飞向刚刚绽出新绿的一排杨树。锋利的犁铧如欢快的游鱼,破开了黑色的波浪。土地僵硬的伪装被撕开,露出温暖潮湿的怀抱,散发出清新的气息。我跟在犁杖后面,怀里捧着一个柳条小筐,筐里是金灿灿的玉米种子。我小心地用指头拈起两粒种子,又轻轻地丢在了犁铧新翻出来的土沟里。两粒玉米刚一沾土,就兴奋地蹦跳了一下,如鱼得水,如游子回到故乡。这将是它们新生命的开始,这是它们梦想得以实现的第一步。

我钦佩种子的神奇。一粒毫不起眼的玉米,一旦进入土地,埋藏在它们体内的程序就会被启动。生根、发芽、拨节、抽穗,它们记得祖先赋予它们的容貌,它们尽心竭力地履行着世代相传的使命。我喜欢刚从土地里钻出来的玉米苗,像第一次迈出闺阁的少女,怯生生的,带着好奇和憧憬。如果这时你来到玉米地,你就会喜欢上这些柔嫩翠绿的小精灵,它们顶着晨露,沐浴着朝阳,一行行,如优美清新的诗歌;一线线,似婉转悠扬的乐谱。

村里人猫着腰锄草,汗珠子掉地摔八瓣,却顾不上擦一把;腰弯得生疼,却舍不得直一会身。孙老根是人人称道的庄稼把式,他常说:玉米也有灵性,你糊弄它,它就糊弄你,你对它好,它就舍得给你回报。村庄周围的玉米地一块挨着一块,只要我逐块地走一遍,就能轻松地分清那一块地是孙老根的玉米。他侍弄过的玉米总是比别人家的高出一头,垄沟里也没有一根杂草,就是结出的穗子也更粗更长,籽粒也更加饱满。生为勤劳人家的玉米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情,它们耀武扬威地生长,洋洋得意,邻家的玉米只能仰视它们,眼里是羡慕和嫉妒的目光。

夏天的玉米地充满了生机。玉米们正值青春年华,如十七八岁的少年,无忧无虑、肆意生长、怀揣梦想、朝气蓬勃。它们并肩而生,谁都不愿意辜负了这大好的时光。

此时的玉米地里凉爽宜人,风被玉米叶子切割得比发丝还要细;阳光被玉米叶子筛得像针尖那样小。我小心翼翼地潜入玉米地,屏住呼吸,怕惊扰到它们的生长。现在正是玉米结籽的时节,玉米是敏感而谨慎的植物,像一个怀春的少女,别人不经意的一个眼神都会令它脸红心跳;一声微弱的虫鸣都会让它停下生长,侧耳倾听。如果你是一个细心的人,你就会发现,那些靠近村庄和道路的玉米所结的籽粒都稀疏而小,我总是猜想,这或许是它们在结籽的时候受到了惊扰的缘故。

我静默地站在玉米之间,身体逐渐被玉米染绿。我能感觉到有水分从我的脚底被吸上来,又慢慢地被运送到全身的每一个部位。我能看见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绿色的汁液,我能听到我的每一处关节发出的细微的拔节声。

只有变成一株玉米,我才能真正地理解它们。它们孤注一掷地奉献着生命,不可自拔地热爱着土地,更像生活在村庄里那些双手粗糙、皮肤黝黑的农民,更像我的兄弟姐妹、我的父辈、我的祖辈。

秋天,所有的梦想都变成了现实。阳光染黄了成片的玉米地,也把农民的笑容镀上了金色。成片的玉米整齐划一地排列着,昂首而立,金盔金甲,气宇轩昂,如一排排等待检阅的士兵。大车小辆源源不断地将玉米运进村庄。村庄金黄一片,屋檐下、房顶上、院子里、街道旁,到处是成堆、成垛、成串、成片的玉米棒子。只几天时间,村庄里就如同起了一座座的金山、金墙、金色的堡垒。这是村庄最靓丽的一道风景,这是村里人最快乐幸福的一段时光。

玉米养育了村庄,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不忘记玉米,就是要把自己活成一株玉米,就是将玉米看成同自己相濡以沫的爱人,就是永远不背叛内心深处的淳朴与良知。

我的生命是用玉米构成的。我的心跳是玉米的心跳,我的呼吸是玉米的呼吸,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玉米的血液,我的躯体里伫立着玉米的骨骼。我的梦境里站着玉米亭亭玉立的身影;我的诗歌里散发着玉米沁人心脾的馨香。

的玉米散文范本篇十

我喜欢吃羊肉泡馍的毛病是父母从小给惯下的。

我的祖籍是河南人,因家境贫寒,父亲不到二十岁便独自一个人来到了陕西铜川。在铜川一住就是六十个春秋。在铜川我也自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一名地地道道的老陕。可是父亲总不能接受我是陕西人的说法,非让我承认是河南人不可。我曾多次地劝他,但始终不能让父亲在心里扭过这个劲。国家普查人口,我们就是陕西人,他不赞成,可我也不去和他争辩,因为意义不是很大。

也许是父亲来陕西的时候年轻,很快便适应了陕西人的生活习惯,可以说陕西的饭菜他都喜欢吃。父亲说河南的饭菜不好吃,灶台也很脏,远不如陕西人家的灶台干净。父亲还说,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最好吃。

我小的时候经常有病,身体很虚弱;到了冷天咳嗽的很厉害,脸涨得通红,像鸡冠子一样,几乎连气都难上来。

“这孩子定是短命的鬼,得想个法子……”娘对父亲说。

父亲只是默默地听,不说话。没过几日,父亲领来了一位年迈的老者。老者对我好一阵子观察,看看我的手,又在我的两个手腕上摸了好久。临走的时候给娘和父亲说了好多话。说的啥话,时间久了我已无法记起。

没过几日,父亲早早地起了床。娘问道:“这么早你干啥去?”

“我赶会(集)去。”父亲说罢出门,走进了东方还未发白的夜色中……。

听父亲说过,集市离我们居住的地方很远,到底有多远,我不知道。只知道天快黑的时候,父亲步履艰难地牵着一只山羊回到家中。

在我的很多文章里,经常谈起父亲的胆量。父亲一生从来未宰杀过任何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就连一只鸡都不敢杀。买回来的这只羊还是请别人杀的。后来我才知道,杀羊的时候父亲躲在邻居家里,那血淋淋的场面他是不会看,也不敢看。第二天早上,在我起床后,娘给我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碗里肉不是很多,从碗里飘出诱人的香味。葱花、香菜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块用小麦粉和玉米粉两掺蒸的馒头;兴许是不能常吃上肉吧,这碗羊肉汤特别的香。由于是冷天,杀过的羊肉可以存放,这只羊我们一家将近吃了半个月。我心里很清楚,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子。汤喝完了,羊肉自然也没有了。父亲工资很低,不能再买一只羊回来。不过每个礼拜父亲都会买些羊骨头回家,熬汤给我喝。就这样,我整整喝了一个冬天的羊肉汤。天气慢慢变暖的时候,父亲不再买羊骨头熬汤了,怕喝了上火。打那以后,我的咳嗽竟然好了起来,直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也没有犯过。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冷天喝羊肉汤的好处。

秦岭以北陕西的大部分地方我都去过,只要有卖吃食的街道、集镇,几乎都有卖羊肉泡馍的。牛羊肉泡馍已成为陕西名食的“总代表”。要说味道好,尤以西安牛羊肉泡馍最盛名,它烹制精细,诱人食欲,因它暖胃耐饥,普通老百姓都能吃得起,深受人们的喜爱。即便是外国人来西安也要品尝一下。我每次去西安,总是要美美的吃上一顿,以饱口福。的确,娘给我做的羊肉汤只能和“水盆羊肉”相媲美,因没有馍可煮。不能叫煮馍了,可我还是很想娘做的羊肉汤。

牛羊肉泡馍最初的做法很简单,时间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当时汉人和北方的游牧民族打仗,不可能携带鸡鸭鱼肉,只好以当地的牛羊为食。汉人士兵随身携带的干粮,水分是不能多的,以防发霉变质。年轻的士兵牙齿锋利,可以咬动,老兵是不行的。当士兵把锅里的肉吃完后,老兵就把咬不动的干粮放在锅里煮……这是不是现在牛羊肉泡馍的雏形,我虽没有在文献里去查找,但是,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现今羊肉泡馍的煮法有四种:单走、干拨、口汤、水围城。这四种煮法人们都吃过,只不过没有人去问它的名字罢了。单走,馍和汤分别上桌,把馍掰到汤中吃,或咬一口馍喝一口汤,各是各的味。这种吃法和我小时候的吃法一样。干拨,有人称“干泡”,煮好后碗里不见汤,能戳住筷子不倒。口汤,泡馍吃完后,就剩下一口汤。水围城,顾名思义,汤宽,像大水围城。你掰完馍,把筷子一根放在碗上,伙计便会明白这碗是“干拨”,其它的几种吃法不需要表示,煮馍的'方法是相同的,馍块大汤就多点,反之则少,有经验的厨师看到掰馍大小就知道要加多少汤了。

在自己家中吃羊肉汤是不能和泡馍馆相比的。家里的馍都是发面,不能煮。泡馍是特制的,称饦饦馍,一个二两。据说是九份死面一份发面糅合在一起烙制而成,七、八成熟即可。全是死面的话口感不好,也不利消化;全是发面就煮不成了。掰出的馍不是越小越好,如黄豆、花生米、蚕豆即可。馍掰好后,伙计呈送给掌勺大厨,加羊肉汤大火快煮,加牛羊肉、粉丝,葱花、香菜;高级一点的(称优质的),还有木耳、黄花菜。这样一大碗泡馍,翠绿的葱花、香菜,红褐色的牛羊肉,黄色的金针菜,黝黑的木耳、香味四溢,使人食欲大增。把辣子酱铺在上面,切忌搅动,应当从一边“蚕食”,以保持鲜味。糖蒜、泡菜用否,个人自愿。饭后饮用一小碗原汁烹制的高汤,以为清口。

我常年久住铜川,当馋虫在肚子里闹意见的时候,我就去牛羊肉泡馍馆吃一碗。了却一下心中对牛羊肉泡馍的思念.

在我写这篇文章结尾的时候,才真正领悟到,谁做的羊肉汤最好。我不说大家也会猜到了。真的,小时候喝的羊肉汤真香,现在还飘着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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