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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个偏见的读后感(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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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个偏见的读后感(大全15篇)
2023-11-18 08:25:42    小编:ZTFB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通过写作表达个人的感受和思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全面、深入地读懂所阅读的作品,理解作者的意图和思想内涵,把握作品的主题和结构。其次,在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自身的思考和感悟,通过与作品的对话和碰撞,形成独特的观点和见解。还可以结合自身经历和感受,与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类比和对照,进一步深化对作品的理解和把握。另外,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文笔的流畅和语言的准确性,通过优美的文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思考和感受,让读者能够产生共鸣和共同感受。最后,要注意读后感的结构和逻辑,合理有序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论证,使读者能够清晰地把握你的思路和思想。推荐以下几篇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一

傲慢与偏见,我看了3遍,每次看它都有不同的感触第一次是喜欢,喜欢它的故事情节,喜欢伊丽莎白,喜欢达西第二次是感动,为故事里的爱情感动,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感动第三次是感悟,再看《傲慢与偏见》,对伊丽莎白这个人物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感悟到她身上优秀的一面,感悟到真正的爱情应该就是这样,感悟到,我也应该做一个这样的女人无疑她是聪明的。幽默也是她聪明的表现之一。

这是一部描写婚恋的小说,不妨来看看我们的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一开始,她对韦翰产生了好感。文中是这样描写的:“韦翰是当晚最得意的男子,所有女子的目光都注视着他;而伊丽莎白是当晚最得意的女子,韦翰终于在她的身边坐下。”“得意”就是伊丽莎白最初的感觉。其后,当韦翰缺席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她只是为丧失了与一个有些许好感的男子跳舞的机会而觉得失望,甚至还接受了当时尚是冤家对头而直接导致韦翰缺席的肇事者——达西的邀舞,若说她对韦翰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我们是不能奢望的。当闻说他的斑斑劣迹,她对他的这么一点点可怜的好感也烟消云散了,所以当韦翰向其他女子求婚,伊丽莎白心中几乎是波澜不惊了。

再来看看她与最终修得正果的男主人公的感情走向。起初,伊丽莎白对达西仅仅是厌恶,其程度达到了全天下男人都死光也不会嫁给他的地步。后来由于她发现错怪了他而觉得愧疚,又由于受到他彬彬有礼的接待而受宠若惊。这时,这个彭伯里的男主人就弄得她千头万绪辗转难眠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可以看到她有点陷入恋爱的痕迹了。可是让我们猜想一下,如果达西接下来不再次向她求婚,伊丽莎白会怎样?首先她决不会寻死觅活日子过不下去,最大的可能是她将一切事情包括自己的内心感受隐瞒家人然后若无其事好好活着,也许,在某一个阶段她的容颜或许会因此显得有些憔悴,可是不多久她会一如往昔活泼开朗以幽默的谈吐穿梭于舞会和社交圈……当然书中的情节是朝着人们乐于见到的方向发展的。

当他们终于确定了爱情,她也立刻恢复了她一贯的调皮。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伊丽莎白叫达西讲讲到底爱她什么。(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恋爱中的女性都问过,但不知她们得到的是什么答案。)达西答,爱她聪明有趣,爱她幽默的谈吐……(爱可以这样清清爽爽地剖析出来,这在其他文学作品中很少见。)确实伊丽莎白最大的特色就是聪明,她的聪明让她避险趋吉,她的聪明使她的情感隐忍不发,她的聪明让她始终将自己的感情控制在收放自如的阶段,这样她永远是安全的,而且这一生都将无惊无怖!这种聪明其实就是理智。做一个理智的女人,在现代社会中,适应竞争,争取想要的爱情,实现人生价值!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二

记得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大一的时候,那时刚开学,我们的宗英老师就强烈推荐我们去看一些外国文学作品,其中就包括《傲慢与偏见》。第一次接触是英语版的,但由于有许多的陌生单词,就果断先去读汉语班的了。大二的时候,我又看了电影版的《傲慢与偏见》,彻底地喜欢上了这本书。

《傲慢与偏见》 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这部小说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 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女孩追求物质享受,“大款”,“小三”, “二奶”,“富婆”已然成了这个时代的标签,有人说中国社会上的女人已经越来越少,更多的是一个个精于算计的女巫。但是拿爱情赌明天,这场豪赌到底是谁赢了谁? 年轻的少女很容易在爱情面前迷惘,往往沉溺于花样美男而无法自拔,从而忽略了在她身边那些平凡的追求者,而这些男孩因为外型上不具优势,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只能加倍努力,从而更容易成功。事业有成之后就会以占有和报复为目的去交往年轻女孩。这样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造成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

爱情本是无价的,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似乎已经没有东西不能用物质去衡量。爱情面前,任何一个女孩都有选择权自由,我们没权利去指责别人用爱情去换一套房子,一份工作,一张饭票。她们也只不过是把爱情用金钱进行了量化,不要片面的去看待这个社会问题,可能会有一部分人需要门当户对,但是绝大数的人还是希望拥有爱情的。不要为了点小事就去埋怨这个社会,只要你快乐的生活着,幸福也会自然而然存在的,金钱和爱情没有哪样更重要,只是人在一段时间更需要哪样。开心就好,问你自己,有没有遇到某人后心跳的感觉,有没有想一个人想到失眠,有没有因为对方的一个问候而兴奋好久。如果有,那么这就是真爱。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 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完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proud&prejudice)。

不怕笑话,这是我长32年来读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都让我印象深刻,拜读的过程中我按照书中的描述在脑海里勾画出每个人物的形象。他们的形象不会像看电影那样,一下子出来,她们每个人都像罩了一层纱,鲜明但却无法看清楚,直到所有的文字都读完,那层面纱才会最终卸下,他们才神采奕奕地站在你的面前。或许这就是读小说区别于看电影带给人的快感之一,你就像导演在寻找合适的演员一样,在脑海中不断地修正、重塑、雕琢这些可爱的人物。这种快感是不能静心读书的时代(为升学、考试而拼搏的青春时光里)我无法感受到的,所以我想我沉浸于读小说的日子开始了,享受英文原版小说滋养的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甚至可以说爱上了书中的达西,这种主人公如果在当代他就是所谓的“高富帅”,不过只是这样评价他过于肤浅,因为不是每个“高富帅”都会那么招人爱,至少不会持久的爱。更加可贵的是他的率直,和在为消除世俗的“傲慢”与“偏见”中做的努力。

但如果说一个富人、高阶层的人勇敢地抛弃“傲慢与偏见”是容易的–他们的财富和他们受到的别人的尊重不会因为他们抛弃“傲慢与偏见”就远离他们,反而可能得到更多。但是对于一个穷人、底层人士来说,抛弃“偏见”真的是有些难,谁不愿意攀附有钱有势的人呢,谁不愿意嫁给有钱人呢,抛弃“偏见”很可能让他们失去这种改变现状的机会。所以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言行就显得更加难得,也正是因为她没有受世俗毒害的女子,才显得那样独立、倔强、自信、智慧和迷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正好说到“幸福”,我倒是也极其欣赏书中的夏洛特,她决定嫁给科林斯虽然似乎理由并不充分–自己年龄大了,是父母的负担,同时自己不是很漂亮,并不富有,虽然科林斯并不那么优秀招人喜欢,但毕竟有些财产,而且还是老实的人,同时夏洛特本也对婚姻没有太高的expectation。其实现实生活中,“高富帅”“白富美”不常有,倒是不完美的人儿很多,能够认识清楚自己,同时享受自己选择的人,都会活的更加洒脱和幸福。夏洛特知道科林斯是有些无趣的人,但是夏洛特还是能在他们的婚后生活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并享受这样的生活。追求自己可以够得到的,并且知足常乐没有错。

生活会因为你的改变而变好或变坏,用心去感受。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四

傲慢,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五

读钱钟书的散文《一个偏见》,真是畅快淋漓!偏见本不足褒,而作者睿智幽默的引经据典,讥古讽今,却把“一个偏见”描述得流光溢彩。有几句话更是如雷贯耳。

“人生在世,言动专求合理,大可不必。”这句话心平气和得目瞪口呆,放达得近乎颓唐:从字面上直接看过去,这世上言语行动,岂不是我行我素、无是无非了吗?那么人生的追求和归宿在哪里呢?如若从自我解脱民的视角中看过去,这句话就简直胜似李白的水中揽月,陶潜明的东篱采菊,颇有些超然物外的味道。有了这个发现,完全不必如僧徒面壁苦修,如道士不食人间烟火,就可悟到人间正果或羽化成仙了!跟下来一句掷地有声的注解,更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所谓正道公理压根儿就是一种偏见。”你就会豁然而悟:这正是一个傲骨铮铮的智者对强权时势、庸俗世情的鄙视和轻薄。

“只有人生边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实实在在、痛痛快快的一种偏见。”这句话,幽默得亲切,然而这也是种“偏见”,但这种偏见,却充溢着坦诚、真挚。可见,作者的所爱不在于“边上的”,或偏或正,而是“真实”!实实在在、痛痛快快的袒露自己的哪怕是种偏见,也是何等的美好!那么,社会呢?习俗、伦理、政治流氓,恶棍学阀,明明都是偏执一隅,唯已唯利,却偏偏地要宣称自己“客观公正”和“正襟危坐”。真是狗“视着肉骨头的时候,何尝顾着旁边还有狗呢。”这话就是何等的辛辣!

钱钟书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1935年,离今年已刚好七十周年,这文也是“古来稀了”。社会的确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今天读起来,仿佛还是一把利箭,直指时弊!又仿佛如一付良药入口,去痛消炎!

相信和追求公正、公平吧,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但千万不要听信那些正襟危坐的人所说的客观公正,这是千万不能较得了真的。我们已有了太多的教训。原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广西区政府主席、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主任、原贵州省委书记……在台上掌管一方天下时,有谁听到过他们不是说清廉公道、体恤民意的?不用调查,他们做这样的报告和指示,不知印刷成了多少小山样的书籍和公文,在多少众生中震耳发聩!一些貌似为公正的中间机构,更是把社会的公信力糟蹋得面目全非,那些大名鼎鼎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几个不是在股市中欺诈中小股民的帮凶?一些自诩为以天下为已任的学者专家,就真的是以天下为已任了?举例来说吧,前些年国人有了共识,振兴中华,教育先行,怎么行?有学者、有专家出主意了,实施义务教育、教育产业化等等,可在这实施的过程中,普通老百姓的教育支出,是越来越大,简直成了压在头上的一座大山。可那些出主意的人呢?早就赚得遍体冒油,把子女送到美国和西欧受接受“资本主义”的教育去了。如此这般所谓的正道公理,实在还不能说是偏见了,只能说是偏执一隅,啃着自己抢来的肉骨头,唯已唯利了。

前些天我在写“片言博客”,本人片言只语,既非专家,又非学者,当然只能是偏见。但在思索的过程中,我确实感到了这种偏见的快乐。今读钱钟书的这一篇文章,使我对博客的热爱更深。纵观社会的百态和喧嚣,我不得不感慨,作者说的,“只有人生边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实实在在、痛痛快快的一种偏见。”多像是对博客的一种先知先觉啊!热爱博客的主体网民,莫不是在“人生的边上”随兴所至地做着自己的笔记,阅读着别人在博客上的笔记,在博客上没有多少人是正襟危坐宣称自己是如何公正公道的,说是“偏见”,应是实情,可这种“偏见”是那样真实、坦诚和令人痛快,怪不得人们是那样的喜欢博客了。网络上的“流氓燕”名气不大好,闲来无事,我曾找来了以上提到的几位大官的文章著作,和她的博客文章放在一起阅读,那真的觉得“流氓燕”的文字远没有那些官的做作和伪善,当然这是另类对比了,也算是一种偏见吧。

人一旦悟出了生活的真谛,他就能驾驭生活,就达到了一自由的境域,生活本来就是愉快的,正如作者在文中开篇所说的,“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喜欢博客也大抑如此!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六

情在不知不觉中萌发越来越深。这是汤显祖《牡丹亭》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释义。这应该都是大多数人比较向往的美好纯净的情感。

作者简·奥斯汀终身未婚,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没有任何重大的社会矛盾。也正因为如此,她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造就了《傲慢与偏见》这一部剧作。

简奥斯汀通过《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对十八、十九世纪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女性的婚姻问题进行揭示。运用诙谐、喜剧性的手法对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缺点进行嘲讽、批判!揭露人们对金钱、势利、婚姻的可笑认识。正如文中伊丽莎白所说:“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

伊丽莎白与达西相识于达西好友彬格莱举行的舞会上,伊丽莎白对达西自身带的傲慢并无好感,而达西却慢慢对女主伊丽莎白产生好感。彬格莱与女主大姐吉英情投意合,达西因为看到女主家庭中的各种势力、粗俗行为,再加上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因此他劝说好友结束与吉英的关系,最终,达西与彬格莱离开了。伊丽莎白在这期间对威克姆产生好感,而随着吉英感情之路,伊丽莎白逐渐了解威克姆的秉性,最终断绝了你与威克姆的来往。她对达西的看法也开始发生变化。在与达西的往来中,她发现达西仍然对她倾心。而好友夏绿蒂与表亲柯林斯的婚姻使伊丽莎白大彻大悟,对婚姻有了新的认识。紧接着威克姆与小妹丽迪亚的私奔给这个班纳特家庭带来极大影响,幸而达西不顾一切世俗观念,默默伸出援手,知道真相的女主,对达西更是倾心。两个原本原本世俗观念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的人走到了一起。伊丽莎白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使她看清了真相;达西放下自身的傲慢,为爱改变,成就了他与伊丽莎白的缘分。

人生来可带傲骨,不可带傲慢。傲慢与骄傲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过度的骄傲就变成了傲慢。骄傲不是罪,过度的骄傲(即傲慢)就会是致命的武器。的确,在生活中,我们所有人谁也不可避免骄傲,懂得控制、克制者着骄傲的人,可以将生活、事业做得更好,因此适当的骄傲也是可取的。

文中的婚姻让人感到当时乡下的封闭无知,文章将人性的自私自利表现得淋漓尽致。而现代的自由恋爱观念则变得开明许多,更充满人情味。相互产生情愫的两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在一起,少了许多外来的束缚。

祝福天下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有情人之间只要心与心相连,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阻碍他们。就像仓央嘉措所说:“世间事,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闲事。”为此,放下你的顾虑,勇敢的追求你所认为的幸福吧!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七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她是个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有助于对他形象的丰富。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er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八

暑假花了一周时间把奥斯丁《傲慢与偏见》读完,已经很长时间没看过这些纯文学的著作了。刚开始的时候有点强迫只看,看着看着慢慢被中间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不惜熬夜把这本书看完。

主人公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波荡起伏,时时牵动着我的心灵。达西的傲慢导致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就一波三起。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汀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威肯、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九

禽啭于春,蛩啼于秋,蚊作雷于夏,夜则虫醒而鸟睡,风雨并不天天有,无来人犬不吠,不下蛋鸡不报。唯有人用语言,用动作,用机械,随时随地做出声音。就是独处一室,无与酬答的时候,他可以开留声机,听无线电,甚至睡眠时还发出似雷的鼻息。语言当然不就是声音,但是在不中听,不愿听,或者隔着墙壁和距离听不真的.语言里,文字都丧失了圭角和轮廓,变成一团忽涨忽缩的喧闹,跟鸡明犬吠同样缺乏意义。这就是所谓“人籁”!断送了睡眠,震断了思想,培养了神经衰弱。

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主宰管领的。人的声音胜过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万千喉舌,抵不上两个人同时说话的喧哗,至少从第三者的耳朵听来。唐子西的《醉眠》诗的名句“山静如太古”,大概指着人类尚未出现的上古时代,否则山上住和尚,山下来游客,半山开饭店茶馆,决不容许那座山清静。人籁是寂静的致命伤,天籁是能和寂静溶为一片的。风声涛声之于寂静,正如风之于空气,涛之于海水,是一是二。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无数禽声,向早晨打招呼。那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来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鸣噪,琐碎得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鸟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子,都一声两声地向寂静来试锋口。但是寂静似乎太厚实了,又似乎太流动了,太富于弹性了,给禽鸟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满。雄鸡引吭悠扬的报晓,也并未在寂静上划下一道声迹。慢慢地,我们忘了鸟啭是在破坏寂静;似乎寂静已将鸟语吸收消化,变成一种有声音的寂静。此时只要有邻家小儿的啼哭,楼上睡人的咳嗽,或墙外早行者的脚步声,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破裂分散得乾净。人籁已起,人事复始,你休想更有安顿。在更阑身倦,或苦思冥想时,忽闻人籁噪杂,最博爱的人道主义者,也许有时杀心顿起,恨不能灭口以博耳根清静。禽兽风涛等一切天籁能和寂静相安相得,善于体物的古诗人早已悟到。《诗经》:“萧萧马鸣,悠悠旆旌”,下文就说明“有闻无声”;可见马嘶而无人喊,不会产生喧闹。《颜氏家训》也指出王籍名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就是“有闻无声的”感觉;虫鸟鸣噪,反添静境。雪莱诗《赠珍尼——一个回忆》(tojane--arecollection)里,描写啄木鸟,也说鸟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风瑟》诗(eolianharp)云:“海声远且幽,似告我以静。”假使这个海是人海,诗人非耳聋头痛不可。所以我们常把“鸦鸣雀噪”来比人声喧哗,还是对人类存三分回护的曲笔。常将一群妇女的说笑声比于“莺啼燕语”,那简直是对于禽类的悔辱了。

寂静并非是声响全无。声响全无是死,不是静;所以但丁说,在地狱里,连太阳都是静悄悄的(doveilsoltace)。寂静可以说是听觉方面的透明状态,正好像空明可以说是视觉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听见平常所听不到的声息,使道德家听见了良心的微语(stillsmallvoice),使诗人们听见了暮色移动的潜息或青草萌芽的幽响。你愈听得见喧闹,你愈听不清声音。唯其人类如此善闹,所以人类相聚而寂不作声,反欠自然。例如开会前的五分钟静默,又如亲人好友,久别重逢,执手无言。这种寂静像怀着胎,充满了未发出的声音的隐动。

闹与热,静与冷,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在阴惨的地狱里,太阳也给人以寂寥之感。人声喧杂,冷屋会变成热锅,使人通身烦躁。叔本华《哲学小品》(parergaund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节中说,思想家应当耳聋,大有道理。因为耳朵不聋,必闻声音,声音热闹,头脑就很难保持冷静,思想不会公平,只能把偏见来代替。那时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会闹的动物,你也曾踹过楼下人的头,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顾不得旁人在说你偏见太深,你又添了一种偏见,又在人生边上注了一笔。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十

“偏见让我无法爱上别人,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这是《傲慢与偏见》里的一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

最初接触这本书是因为看完了《傲慢与偏见》这部电影,对书中的达西与伊丽莎白产生了浓厚的好奇,于是又买了这本书来看。

这本书主要是以日常生活为题材,记录18世纪当时的乡村生活以及爱情观。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女儿,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女儿们的婚事。一天,镇上新来了一个年轻人,叫宾利。他是个有钱的单身汉,所以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是有名的贵族,;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她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对达西的态度也不是很好。可是不久,达西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便决定阻拦。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柯林斯继承的(注:当时英国女儿可以继承财产,但班纳特家的财产较特殊,详见:“限定继承权”)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恰好这时军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其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

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而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

这时候,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知道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才消失了,最后他们也成功地走到了一起。

在书本中,描述了几种不同形式的爱情。男女主人公这种相互吸引,精神契合的灵魂伴侣,也有简跟宾利的一见钟情,还有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搭伙过日子的婚姻,甚至是莉迪亚和威克汉姆的私奔。

当然,每一种生活都有不同的过法,不同形式的结合有不同的幸福。但我最为羡慕女主人公,不仅是因为她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拥有了一个英俊富有的丈夫,更多的是她敢于反叛,敢于追寻自己的爱情,这种勇气和对自由恋爱的向往才是最为感人的。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十一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电视剧,当时因为太小,不懂得欣赏,只知道剧情很精彩,故事的内涵却没想过,直到最近看了小说,才对故事及作者有更深的理解。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本内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优良的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尽管她没有多少嫁妆,但她靠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上流社会富家公子达西的爱慕。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小说中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从小到大,很多小说我都是看过一遍,知道内容就不想再看了,但是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能使我看过之后还想重新再细读,足见名著的魅力,也足见简·奥斯汀的魅力。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十二

窗外,朵朵白云飘过,金色的阳光洒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捧着《傲慢与偏见》,读完了最后几页。我不禁感触颇深。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四桩婚姻:简与宾利,是温柔与优雅的结合;夏洛特与柯林斯,她只为找到一个归宿;莉迪亚与威克姆,是轻佻与放荡的结合;而最令人称赞的,就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他们摆脱了种种困难,将傲慢与偏见——他们的最大障碍,也通过努力慢慢地化解了。

达西起初因为自己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后又因威克姆的一言以及达西向她求婚时又流露出令人厌恶的傲慢之情,从而使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更加严重。在受到了被伊丽莎白拒绝的打击后,达西改变了自己,他不再傲慢,也慢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好感,最终使两人成为伉俪。

就如同书中,因为达西先生的过度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怀有了偏见,而一旦被偏见蒙蔽了双眼,就不能公平地去看待、对待这个人,认为别人给他的好的评价都是不正确的。比如伊丽莎白第一次见到达西时,就认定他是个傲慢、自大的人,在接下来的接触中,就很难改变伊丽莎白对他的看法,以至于后来伊丽莎白到达西的庄园去,女管家说达西是个性情和悦、温和、宽厚的人,另伊丽莎白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多多少少地含有一些偏见。例如我们在街头看到了残疾人、有穷人在讨饭,每个人多少都会有些偏见,认为他们不同与我们正常人。又如,班级上平日以来成绩较差的同学有人会对他们产生偏见,他们如果在考试中取得了较高的成绩,或昨日的作业做的全对,大家便会产生怀疑,不相信。

在书中,达西因为过于傲慢、看不起人,所以大家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反之,文中的威克姆因为谈吐优雅,颇有绅士气派,赢得了许多女士的青睐。可是到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威克姆恩将仇报,达西对他的好他就用“恶言”来回报他,最后才发现其实威克姆是个十分虚伪的人。

文中,莉迪亚是个十分冲动的女孩。她没有跟自己的家人打一声招呼,便擅自与威克姆私奔,险些造成了不良的后果,还令她的亲人为她担心了好久。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其实偏见并不可怕,我们应该正确地看待所有的人,不要被偏见蒙蔽了眼睛;我们还不能仅仅靠对人的第一印象就下定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而要靠长久的接触才能下定论。最后,还让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一定不能冲动行事。这本书让我收获了颇多!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十三

直到昨天,我才真正读完了这一整本书,这本书是上周日买的,看的速度似乎慢了点儿!

它是英国的简·奥斯丁的作品,这部小说的主题是爱与婚姻,全书或详或略涉及到了五门婚事:作者主要着墨于伊丽莎白和达西,这两人的性格大不相同,伊丽莎白外向,活泼可爱,达西内向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傲慢,他们第一次相逢在舞会,达西得罪了伊丽莎白,后来伊丽莎白又听信了别人对达西的中伤,觉得达西可恶极了,同时两人的门第与财产有别,达西大富大贵,伊丽莎白家只算中产阶级,由于父母膝下无儿,财产还得由一个远亲继承。最糟的就是伊丽莎白的母亲脑子笨,经常出洋相妹妹也行为不俭,都被达西瞧不起。然而达西喜欢伊丽莎白的聪明,渐渐喜欢上了她把门第抛之脑后,伊丽莎白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不但消除了误会,发现达西的心地善良、品德高贵,而且觉得他们俩不同的性格正好互补。这两人的婚姻是美好的婚姻。

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和宾利的婚姻与伊丽莎白的有共同之处,就是既有感情又有财产做基础。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是真心喜欢威克姆的,最后与威克姆结了婚,却不幸福。她单纯追求外在美不问其他,尽管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美男子却与幸福绝缘。威克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刚开始时迷惑了包括伊丽莎白在内的几乎所有姑娘,但最终上当的是莉迪亚,原因是莉迪亚虚荣心太重。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柯林斯的婚姻另属一种情况,夏洛特长得不算好看,又没啥财产难于出嫁,所求不在爱情,只在生活依靠,而柯林斯只要娶到女人就行,所以两人一拍即合,他们的婚姻远远比不上伊丽莎白和达西、简与宾利却胜过莉迪亚和威克姆,虽然谈不上爱情、幸福,却有满足、太平。

伊丽莎白的父母的婚姻又十分特殊,他们有财产,但没有爱情,伊丽莎白的父亲年轻时认为美貌女子能给他带来幸福,也如愿以偿,娶到了一位漂亮的姑娘,婚后却发现与美貌而不聪明的女人共度一生索然无味,他的生活宽裕,却情感空虚。

这五门亲事作者没有各表一端,而是通过主人公伊丽莎白很自然地联在一起。

我读完整本书后就觉得,自己以前做的事太愚蠢蠢了,比如我以前看见长得丑的、不好看的我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好感,甚至讨厌他们。但是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明白,一个人如何,不是靠美丑来衡量的,那只是外在的,我们要用心去体会内在的。一个人的长相如何,不能代表他的内心如何。

这本书虽然在写婚姻,但其实揭示的都是这个道理。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十四

偏见这个词我并不是经常提起,因为我害怕我对某件事物也有着某些偏见,而导致我无法正确地解答它,这也是每个人常有的事。

这天我朋友转发了一篇关于文理科生的文章,叫做:下辈子,别做中国的文科生。先开始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作者似乎是对中国个文科生有着什么偏见。抱着留意求证的态度,我点了进去。其资料先开始就出现了一句具有偏见好处的话:“在中国,文科生受歧视程度,可能和婚恋市场上的属羊女孩差不多。”

虽然我不想咬文嚼字,但是仔细看看你会发现这句话里面所传达的价值观十分奇怪,“属羊女孩”命不好只是老一辈的家长迷信表现,此刻这种观念正在慢慢淡化,所以这种比喻其实已经不适宜了。然后就是作者无意间说道的“婚恋市场”四个词,让我想明白作者对婚姻的态度究竟是怎样的。

我和转发这个公众号文章的朋友讨论了许久,最终没有让论点偏向哪一方,他坚持觉得,中国的文科生是受歧视的,中国的文科教育有着很大的问题。

均衡。

约翰·纳什以前提出了一个理论,说的是在博弈之中,如果对手不随时改变自己的策略,就无法改善自己的状况。这个理论被人们叫做“纳什均衡”。而这个理论的作用面是十分的广的,我们抱着这种理论来看这些问题的话,你会发现很多事物都只是偏见导致的。

这个世界是一个“倾向均衡体”的存在,很多东西当我们在感觉到它改变的时候,其实是一种均衡性改变。所有改变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改变是为了能够适应环境和调整问题才出现的,就像是软件和游戏为了修复bug和适应环境而一次次的更新是一个道理。

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吐槽很多东西,比如我的这位朋友说的中国文科教育在中学的时候并不看重,学的东西都很片面化,导致学生们不会灵活运用。而他并没有看到的是:

第一,理科也有他所说的这些问题。

第二,文科是跟历史和政治有关的东西,如果灵活运用的话,会发生很多很多更大的问题,历史的不确定性,政治的混乱性他都没有思考到。

为什么会导致这种现象发生?这和“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道理是一样的.。而这,也正是偏见的来源。

认知。

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我们的大脑无法去处理这么多我们所见所闻的信息,只能根据最为便捷的方法来确定一个事物的好坏和对错,靠着“前人”经验来推敲对错。

古人十分头疼所谓的“举一反三”,但此刻这个社会却很多人都学会了这项技能。这真的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当这个世界上缺少了真理,和缺少了倾听真理的人,那么我们会按照自己的所谓经验,来解析这个世界。

以前有人说新闻界总是只报道好的消息,不报道坏的消息,隐瞒受众。但是当真的报道出负面新闻之后,人们又开始以点概面的说这个世界很黑暗和邪恶,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被莫名其妙被害了......

其实无论如何,人们关注的总是这个世界少见的东西,我们不去评判少见是否代表很少,只需要明白,当好的事情多了,人们会之关注不好的事情,当不好的事情多了,人们会去关注好的事情。还记得我在前文中说的“纳什均衡”吗?用在传播学中也一样能够。

首因。

我想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是个人主义,因为在这种偏见出现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愿去理会其他人对这些事情的见解,也因此,对某些事物有偏见的人,都会去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之后无论怎样,都很难去纠正它,这也就是心理学里面所说的“首因效应”。

这种现象最为恐怖的是,你把一件事情当做真理的时候,你就会去用各大大小小的理由去说服自己,让自己去“巩固”这种思想。时间越长,反驳你的人越多,你就越坚信。

法国的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以前针对大众心理学写过一本书叫做《乌合之众》,对很多学科都有着很大的影响,而我认为,所有的乌合之众的起始,都是因个人偏见开始的。如果我们能在遇到事情时候,多思考、多探索,再得出结论,不对任何事做出太过绝对的观点,我相信世界上会少一些冲突与矛盾。

一个偏见的读后感篇十五

前几天偶然又读了遍《傲慢与偏见》。

一说起《傲慢与偏见》里的夏洛特,总有人不免惋惜于她成了柯林斯太太,比如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他一向把她当作难得的聪慧姑娘,得知她选了柯林斯做丈夫后说她简直比贝内特夫人还要愚蠢,因为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

然而,也许正是夏洛特的聪明让她选择了柯林斯。夏洛特的丈夫是她自己争取来的,她大约是早看透了柯林斯这个人,所以顺顺当当地用一些小计谋叫柯林斯被伊丽莎白拒绝还不满三天就向她又求了婚。他们同别的情侣一样口口声声地说着爱,虽然这“爱”或许只有柯林斯一个人相信。但依着斯滕伯格的爱情三元论,他们之间的确可以被称作“爱”,尽管这爱是空洞之爱。“空洞”二字本就带着几分悲哀,用作爱的修饰,这悲哀意味便不免更甚。

夏洛特在婚后的写给伊丽莎白的信里喜气洋洋地赞美住宅、家具、邻居甚至马路,却绝口不提她的丈夫——我总觉着夏洛特她嫁的是生活,至于那个男人是柯林斯还是科恩斯都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一位绅士且拥有足够维持绅士阶层生活的家产。夏洛特的婚姻太具有烟火气,伊丽莎白惊讶于“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甚至断定她的婚姻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幸福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在那个时代里,婚姻是受过良好教育又无太多财产的青年女性唯一的体面出路,而夏洛特确乎是没有除柯林斯之外更好的选择——且不论物质和身份上的好处,至少柯林斯没有聪明到可以违背夏洛特的意愿。

夏洛特不是伊丽莎白,她已经27岁了,而伊丽莎白还不到21岁;贝内特姐妹的美貌之名连宾利小姐都有所耳闻,伊丽莎白又仅次于公认的大美人简,夏洛特得到的评价却是“谁也不会对她感兴趣”;更何况,虽然伊丽莎白因着限定继承的缘故只有一千磅的嫁妆,可夏洛特的父亲卢卡斯先生有的却单单一个无法世袭的爵士爵位。夏洛特的聪颖秉性是不逊于伊丽莎白的,奈何她到底不是伊利莎白·贝内特。那年头的聪慧姑娘太少见,达西一样的男人更凤毛麟角。而难得出现的一个达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伊丽莎白。

老姑娘夏洛特不是个浪漫主义者,她自认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所求不过一个归宿。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所婚非爱,太多的时候,爱情和面包难以两全,她不过是嫁给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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