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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又见冰陀螺散文(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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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又见冰陀螺散文(汇总12篇)
2023-11-18 23:35:23    小编:ZTFB

叙事是一种讲述事件发展过程和情节的文学方式,通过编排故事结构、塑造人物形象等来展现情节的起承转合。结构要清晰,可以采用分段或标题的方式,使得整篇总结更具层次感。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过去,规划未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系统性的思考和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写作技巧和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一

年前,写下篇《立春桃花渐次开》,正好是新岁立春的当天,却是旧年岁末的腊月。于是迟滞了几天,买了张“春运”回家的车票,回我湖南的乡下过年。我在文章中说:今年立春早,不定过完年出来,就能看到春后的桃花开了。

恰好,今年在家停留的日子长些,出来时已是元宵的前一天。我没敢在家奢侈的过完元宵,眼望着村子里一批批陆续离开家乡的人们,我来不及犹疑,便也相跟着离开了家来到广州。正好,离开家时,桃花已开放了三两枝,也算是了却了我文中的祈愿。心自欣慰!

这些年一直在外面,离开家已经二十年,虽然间或时也会回家过年,但呆在家的日子很有限。(过)年前(春)节后的,停留在家的日子也就不过十天八天。于是对城市的变化看到的越来越多,而对家乡的事物了解的却越来越少。

这次回家,距离上一次已经过去了两年,于是权当理由,便让自己在家多停留了几天。与乡邻乡亲们相处的时间长了,听到的看到的也就多些。

年前回家,才进村口时,就听到头上有喇叭在叫。于是一抬头,就看到村前的电线杆子上,前后分挂着两个喇叭。这情景可是好些年没见了,具体些说,应该是集体时才有过的场面。于是想起集体时,四叔家门上挂着的木匣子广播。四叔是队长,每天早晚或中午,四叔家门上的木匣子广播里便会传出歌声或播音声,或者县上或公社传达的通知。还有,每天早上准时播报的广播体操的喊操声。我那时正上小学。小时候好奇,有一次趁四叔出工没回来,我偷偷的抽了条凳子爬上去,取下木匣子,把木匣子里面喇叭上的磁铁取了下来。然后拿了磁铁去吸灶堂里土灰堆的铁矿石碴子。但不久,广播便修好了,也没人去追究广播里的磁铁是怎么丢的。再不久,那拉拽着广播线的电线杆子便一根根被扒了,于是再没有听到广播的声音。

当然,比起当年那木匣子广播,这喇叭要先进得多,挂在露天的高压线电杆柱上不怕雨淋,声音也比之前的木匣子广播响亮得多,更不怕谁家的孩子顽皮了爬上电线杆子去取了那喇叭里的磁铁。

有乡邻告诉我,说这喇叭是去年时供电站的人挂上电线杆子的。开始时,有房屋离得近的村民们嫌吵,但后来就觉得多了份热闹和喜庆,并适时能了解些山外的信息。我听了就在心里头念叨:怪不得呢,早年回来时还没见的!

我正念叨,喇叭里却说出些过年的喜庆话儿。我于是觉得,这沉寂了数十年的村落,仿佛又有了新的活力与生气,仿佛又有了种久违的亲切与亲近。

我心里头想,当今的城市,已发展到一定阶段了,经济的发展,是该向农村推进了。

我自知这些年一直在城市奔波,对乡下的事知之甚少。于是每听说一事,心底里总难免会一阵涌动。尽管一些事曾经熟悉而并不陌生。有些事仿佛旧事重提,却又仿佛更添了新意。

与乡邻们闲聊时,说到当年的村卫生室和赤脚医生,说到我们孩提时一起走读并留下过童年记忆的村民办小学。似是留恋,又似回味。

当年的赤脚医生,早把诊所开到镇上去了,离村将近二十里。当年的村民办小学,我自从上了初中以后,便再没有去看过。全村十多个自然村,村小学在村中心的位置,离家也有近两里。后来听说,村里的孩子,都上镇上、或者以前的乡上去上小学了。后来就听说,学校被拆建了。我向乡邻们打听,问当年那学校的旧址是否还在,是否被人翻耕成耕地?乡邻们告诉我,说那旧址还在,年前已经批建,正准备重新修建村小学。乡邻们还我告诉我,说当年那村卫生室也恢复了,政府扶持,卫生员是当年那赤脚医生的儿子媳妇,医校毕业。我听了似乎并不诧异,想起当年最后一次去看赤脚医生(其实那时也早已不再叫赤脚医生)时,正是我新婚后不久,媳妇半夜突发急性肠炎,痛得直叫,我于是背着媳妇去找的村医。

一切似乎都在变。有些似乎只是恢复,但也存在它恢复的必要。

我以我数十年远离的陌生,一点点触摸我乡下的变化。我来不及感喟和慨叹。

正闲聊时,有乡邻走过来,冒出一句,说:“现在的麻雀,好像没以前的麻雀个儿大。”

我这回听了,不由地感到一种讶异,我瞪大了眼睛问:“又有了麻雀了么?”

乡邻点点头,说:“是。”

我怕乡邻弄错,于是又补充一句:“你说的是麻雀,不是山雀,是家雀儿?”家乡有两种雀,一种是山雀,个小,只在山林里刺丛或草木间跳来跳去。一种是麻雀,又称作家雀,个稍大,常在房前屋后的树枝上栖息,尤喜在土屋瓦檐下的房粱砖缝里作窝。家雀(麻雀)食稻谷,山雀不食。但那一年,几乎一夜之间,麻雀忽然从我们那儿绝迹。这事谁都知道,但谁也不明原因。

乡邻听了,又点了点头,回答一句:“是。”

我于是犹疑地嘀咕一句:“那麻雀不是几十年前就绝迹了么?”我说不清是诧异,还是欣慰。

乡邻听了,就慨叹地说:“你这些年是真把自己当城里人了,对家乡的事,是越来越不关心和了解了!”说着,就往门前的一棵香椿树上指了指。我抬起头,这才留意到树丫上有两只麻雀,正叽喳着、嬉戏着从一个枝头跳到另一个枝头,然后一飞走,落在一座土屋的瓦檐上。乡邻告诉我,说又见着麻雀,也就是近一两年的事。

我于是便想起,我孩时最熟悉的麻雀,那应是我一生当中,接触最多、也最熟悉的鸟儿了。

小时候读书,早上上学早,天没亮睁开眼,就听得麻雀在房檐下叽叽喳喳地叫。房檐下的横梁上,堆放着牛越冬的干稻草。麻雀便啄了草,在房檐下、或裂开的'砖缝里作窝。有时候,我们爬上房梁,掏了鸟窝里的麻雀蛋,悄悄地煮了吃。

麻雀最爱吃稻谷,生产队上时,队上收了稻子,便用晒簟一床床集中晒在打谷场上,然后安排一个人看守,为的就是驱赶麻雀,不让麻雀偷吃了收获的稻谷。麻雀算得上是最结群的鸟了,常常成群结队的出动,一群群飞来,又一群群飞走,一落下就是十数只。但麻雀也胆小,你只要一挥竿,一轰便走。于是,便成就了“稻草人”。庄稼人扎稻草人,其实就为了驱赶麻雀,除此,也许起不到别的作用。

稻草人,几乎就为麻雀量身定作的。稻子成熟时,往稻田的中央竖一个稻草人,当麻雀一群群飞进稻田,正准备落下时,风一吹,稻草人手里的旗一飘,麻雀便纷纷惊飞。

知道麻雀最爱吃稻谷,我们便用稻谷设诱,诱捕麻雀。小时候,我们常常用一个筛子,筛子下面撒上米或谷粒,然后用一根棍子撑起筛子,棍子上拴一根草绳,我们远远地拉着草绳躲起来,看着麻雀一步步向筛子走近,待麻雀走进筛子下面时,我们便一拉草绳,带动撑着筛子的棍子倒下来,麻雀便被罩在筛子下面了。我们这才走近,悄悄地取走被我们捕获的麻雀。

也曾因为对稻谷的掠食,麻雀被列为“四害”。小时候,常常听父辈们提起。据说,解放初期,我国粮食紧张,大跃进那年,在国家的“除四害”运动中,麻雀曾因为糟踏粮食被列为“四害”之一。后据专家力争,说麻雀虽然掠食稻谷,但也捕捉稻田里的虫害。于是,麻雀被“平反”,随之以臭虫和蟑螂取代。

小时候,麻雀是我见过最多、接触最近的鸟了,它们常常一群群从稻田飞过,时而落下,又时而飞起,然后落在人家的房檐或屋梁下。它们常常只围着村子转,从不离开。所以,乡里人又管它们叫家雀。

但那一年,几乎一夜之间,麻雀纷纷消失,随之从我们那儿绝迹。谁也说不清原因,随之传言纷纷。有说是时代更替的自然效应;有说是稻谷因喷洒了太多的农药,麻雀掠食了而集体中毒身亡。但随之就传出消息,说县上最大的集体林场——紫云林场的大山里,忽然发现大量死亡的麻雀,于是一装就装了一车,拉出去掩埋了。

当然,这些都是传言,无法一一印证。但麻雀是确确实实绝迹了,后来再没有见过一只。说来也怪,随之老鼠便多起来,常常在水稻播种后,于夜晚出来糟踏乡民们的秧田。乡民们无奈,就感叹地说:“这老鼠的危害,真是比麻雀更甚!”

一晃几十年,再没从我们那地方见到过麻雀,也再没听到过麻雀的叽喳声。没想到这次回家,却又能重新看到我久违的麻雀。从乡邻们的谈话中我听得出,乡邻们对麻雀的情感,是颇深厚的。乡邻们惦念,我也惦念。

其实,如此怯惧人类,却又愿意与人类接触得如此之近、愿意与人类同处一个屋檐下的鸟类确实不多。谁能不感念颇深。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二

斟酌良久,还是写下了“风絮”这个名字。

“风絮”取自“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开始时并非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只因它与我心中所念相符。

一川茫茫烟草,满城飘扬的风絮,梅子黄时潇潇暮雨。这些情景只要是一想,便令人神往。况且,我从很小时候起,便有一个江南梦。

我希望自己生在江南。

在梅雨时节,撑着油纸伞或扛着一根扁担,在伞下或在雨中,缓步行走,不去管人事嘈杂,也不去管世事沉浮,就只在雨中,走我的路。

但我心中的江南,跟这些也是有不同的。

江南应是一位温婉却有风骨的女子,虽然表面弱不禁风,但面对强敌,也绝不屈服;江南应是一种绵远悠长的力量,虽做不成最硬的脊梁,但却能是筋脉,贯穿于整个身躯。

这样的江南才是我的江南。而且江南那么多河流,村庄也多临水而立,或直接建在水上,这样的情景也是我向往的。

似乎扯远了。但我知道,我的'“风絮”便是我心中江南的风骨和精神。柳絮随风飘扬,看似无依无靠,但实则是借风力传种,将苦难化为力量,用危机制造契机。你要灭我,好,但我非但不会如你愿,反而要生生不息,铺天盖地。我知道,这是柳絮对风说过的话。江南也是如此。清末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界万马齐喑。但众所周知,自古江南文人最多。于是江南文人被政府生生逼出了反骨。你不让我写,好,但我非但不会如你愿,反而要写的更多,更尖锐。我也知道,这是江南文人心里暗暗下的誓。

我的“风絮”也要如此。写我心中所想,但决不无病呻吟;念我心中所念,但决不“为赋新词强说愁”。或许它不够诗情不够美丽,但一定真实。我只愿这集“风絮”,在若干年后被我重新翻起时,不会使那时的我因它的矫情虚伪感到羞愧,而是能够让若干年后的我会心一笑,而后说:“哦,原来那时的我,是这样啊。”

我的一川烟草,我的满城风絮,我的梅子黄时的潇潇江南雨。(指导老师:包明灿)。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三

偶然,在红尘中遇见。那么快,弹指间,花开花谢又是一年。

曾经的烂漫,伴随着满地的落花,叠成一堆厚厚的牵挂,每一瓣都是幸福感。

感谢遇见,感谢花开,感谢共鸣的琴弦。

花儿,因为有了阳光才倍加娇艳。

梦儿,因为有了大海才更加丰满。

缘份,因为有了希望才更加长远。

每次又见花开,我都会对着阳光绽放笑脸。

那一大片蓬勃的红颜,不正像你未曾烧尽的热情,点燃了这里即将熄灭的火源?

不见红丝带。

红丝带从车窗飘出,去窗外寻找自由的风。

天很蓝,很浅,就像你走远的'背影。

每次与天空对视,总会看到云朵的微笑:淡如风,腼腆得像做错事的小男生。

所有的交集,只能透过短暂的瞬间。偶然的交流,不曾留下痕迹,像云轻飘而过的行踪。

一座假山,背着我不语,就如那抹蓝光,经常从眼角经过,抬头望去,却只听到风儿的笑声。

为了一个问号,偷窥着一条不知主人的红丝带。

也许是迷信?也许是祈愿?也许是平安符?

无数次猜想成为关注的热点。就这样,抱着好奇心看着,看着……。

直到有一天,红丝带随着风儿飘去了远方,每天的习惯才落了地,成了空。

哦,怀念那条不知主人的红丝带!

今夜,有风迎面走来。

为了心中的信念,我在梦里挂满了心愿。

一个人摸着石头过河,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在荆棘中跌倒,身后总有贵人相牵。

今夜,有风迎面走来。他为我带来诗意的秋天。

十五的月,被迷离的灯光挡住视线。

透过窗前的月光,我在灯下闭上眼帘。

世界太奇妙,世人多烦扰。有人喜欢笑着哭,有人喜欢哭着笑;有人未老心先衰,有人虽老却童心未泯。

如果时光允许倒流,我想退回我的青春年少。不求缩短时空的距离,只求变成一朵最美的莲,静静地开在你的窗前。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四

我有一位朋友住在南锣鼓巷旁边,为了好找,前些时我曾两次和他相约在南锣鼓巷东侧东棉花胡同内的中央戏剧学院门口见面。于是,在无意中我便两次穿过了南锣鼓巷。

据介绍,北京的胡同年头最早的是西四的砖塔胡同,它建于元代。南锣鼓巷也同样是一条古老的胡同,它与元大都同期建成,至今已有740多年的历史。也位列规划中的25片旧城保护区之中。近些年北京的报纸可一直地宣传南锣鼓巷,说它是北京胡同、四合院保护的典范,因此,有不少外地人来京后,参观南锣鼓巷就是其旅游的一个必然项目。说实话,我已经有些年没有到过南锣鼓巷了,按着“北京市规划中的25片旧城保护区”的要求,在我的心目中,南锣鼓巷的胡同和四合院保护一定是不同凡响的。

然儿,当我前些时穿行南锣鼓巷时,却感到震惊,同时也甚觉失望。前些年来南锣鼓巷时,那时商店的门脸还寥寥无几,可如今,从南口穿行到北口,在南北全长700多米的胡同两侧,但见商店门脸一个紧挨一个,各条胡同口还都探进去一块,也都是各种门脸。胡同中买卖的吆喝声、游人的嬉笑声不绝于耳。当然,一对对俊男靓女们也在街巷中来往穿梭着。他们或是出了这个店又走进另一个店,或是手中拿着一瓶酸奶或是一个纸包,另一只手拿个竹签,不时地从纸包中插出食品,放进嘴中。人流中时不时还夹杂着一些散发着浓郁香水气息的外国男女,其热闹的气氛完全是一幅厂甸式的年节景象,我没有看到胡同保护的样子,我只是看到了一个类似于大栅栏一样的商品街巷在隆重经营――南锣鼓巷的.现实与我的期望竟然大相径庭。

其实这种现象有关部门已经发觉并引起了注意,也在试图改观。我于网上就搜索到两篇有关此情况的报道。如在2013年9月30日的一篇题为《南锣鼓巷找回文化味儿》的报道中就提到:“记者在南锣鼓巷一趟逛下来,发现700多米的巷子里餐饮店有70多家,其中一半以上是小吃类,有些还是市区常见的连锁店。”一位家住天通苑的女士说,自己从上大学时候就爱跟朋友一起来南锣鼓巷,“买盒奶酪,逛逛小店,胡同里走一走,真是百玩不厌。可就这两年,怎么感觉南锣越来越像学校对面的小吃街?”而且据介绍,南锣鼓巷的保洁工作量比原来也超出了两倍。

报道还称,从交道口街道获悉,近期东城区正在针对南锣鼓巷进行业态调整,并颁发了南锣鼓巷特色商业街区业态准入名录。名录中明确了支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项目包括具有文化特色的书店、餐饮、健身、旅馆等项目,文化旅游体验类项目,以及艺术品展售,创意产品零售,文艺演出与交流五大类别。并要求,凡是在南锣鼓巷申请入驻或业态变更的商户,都要签下承诺书,承诺保护南锣鼓巷古建筑风貌,保证装修风格与街巷一致,并接受南锣鼓巷风貌业态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

然而据我前几天所见,虽时隔一年多了,我却看不出熙熙攘攘的南锣鼓巷这条商业街有什么变化。

在南锣鼓巷南口东墙上有一块由政府树立的胡同志中对南锣鼓巷介绍道:“……全长786米,宽8米,锣鼓巷与元大都(1267年)同期建成,……元代,南锣鼓巷属昭回坊……”按着正常的思维,南锣鼓巷既然是在元大都时代就已经建成,那它肯定就是文物了,按着文物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应该是严格地进行保护的,虽然会花一些资金,但“修旧如旧”后几十年都不会有变化,将是一劳永逸的。而引进那些商业摊点的用意究竟何在呢?这么大一个北京市,难道文物保护还要自筹资金吗。结果弄得是700多米长的胡同,拆掉所有的古墙壁,改成现代化的门脸,你让中外游客来南锣鼓巷看什么?凭空想象古街道、古胡同、古四合院吗?可现在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在全国绝无二致的十分繁荣的商品市场而已。这是对文物保护的一个绝妙的讽刺!再比如后海,好几年前就开始了保护工作,可我们看到的,是后海四周的老墙壁许多都被拆掉,开了不少咖啡店,可是咖啡店与北京的传统文化有什么关系呢,这不也是一种破坏性的保护吗?真是莫名其妙。

因此,我以为,现在不是讲究调整经营战略的问题,在文物保护区搞经营,引进商业街本身就是错误的,它本身就不应该存在。当前最紧要的应该是,立刻撤除一切经营的商品项目,还南锣鼓巷一个真正的老胡同四合院保护形式,还老百姓一个真正的老北京的面貌。这才是南锣鼓巷当前最必须做的。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五

坐上了回来飞驰的高铁,云的心是久久难以平静。

想到这次与洋的重逢,云还没有回过神来。跟洋已经多年未联系,如不是大姐的偶然相遇,云还不知洋一直会惦记着自己。对于洋的的模样,云已经不是记忆犹新。

约好下午江浦路见面,云在镜子面前好好的修饰了一下自己,对于自己的长相,云总结为一般般。有友笑曰,云的面孔棱角分明,很耐看。云叹息,面孔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沧桑了许多,那曾有过的美好青春岁月,已不复在。

大姐看着仔细修饰过后的云,赞叹着,咱妹的身材还是保持这么迷人,穿上这样的衣服,既高贵又有气质。云哑然失笑,想起上次代替大姐会她那个有钱的网友之事,云对自己还是有几分自信。

上海的变化很大,在江浦路转了一圈,才找到与洋约定好的酒店。洋大概对云的记忆很深,老远就从酒店门外,主动来招呼着云,云看着面前似曾相识的面孔,不知所措。洋眯细着双眼,笑了,云,你也是老样子,没变。

看着洋那依然充满阳刚之气的脸,云依稀又回到了从前,跟洋相处过的一段美好时光。

那时候的云,刚从学校毕业,带着青春的.美好憧憬,来到了离家乡不远的城市—上海。年轻时候的她,身材纤细,模样清秀。长阳路的一家大学宾馆招聘,云来到了这家宾馆做前台接待。洋是回沪家庭子女,长相也比较俊郎。因着爸妈的原因,他顶替回到了上海,也在这家宾馆做侍应生。云记得每次下班以后,都会坐着洋的单车,先去外滩溜达一圈,买点烤肉串,俩人有说有笑的,打趣闹着玩。洋从来没在云面前表白过爱情,但云知道,洋一直都很关心自己。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分开,一直没相见,云到至今还是觉得洋是个谜。

云的神思恍惚,也被洋看在眼里。洋无奈的耸了耸肩,抿了一口茶,说:不谈以前了,我一直没忘记过你,这些年一直在找你,如不是这次遇上你大姐,我们之间真的无缘再见了。通过洋的叙述,云知道洋在奉贤区,经营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印刷厂,开得还挺红火。家中女儿十一岁,是个长相甜蜜的小女孩,家庭美满。

不知不觉,俩人已细叙到下午四点,云感觉跟洋的这次见面,心情很舒服。前一段时间,经历过的家庭矛盾,也随着这次与洋的再相逢,愉悦和开心了许多。

漫步在江浦路上,洋默默地陪着云。云哼起了黄凯芹的用粤语演唱的《晚秋》,洋诧异了,你还记得那首歌?云笑了笑,也不全记得,但是喜欢这里面的填词,还有曲调。

云知道跟洋的见面,也许是上苍注定,但现在云的心已经平静如水,因为云知道跟洋之间没有刻骨铭心的相恋过,那不是爱情。

多年之后的重逢,又见故友的眷恋之情,再也难以忘记,云跟洋约好下次再相聚。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六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张图片,哦,点击率老高,图片显示的是大雨中的一对父子的背影:左边高大的父亲被大雨淋成落汤鸡,却为右手边四五岁的小小的儿子举起一把大伞,儿子身上衣服干爽,题目叫《爸爸湿透“为儿撑伞”》,下面的评论特别多,大多数人都是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也有一部分评论觉得这场面很正常,因为大街上这样的情景很多,当然也有少部分评论说是作秀什么的,甚至有的评论建议父亲抱着孩子打伞比较好。而我,一直是一个很容易被感动的人,面对这张图片,却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激动,倒也不是怀疑图片的真实性,而是正如有的评论所说的,这种情景在大街上见得太多了。

一直一直的,父亲的爱被认为像座山,含蓄而厚重,曾经,被一篇朱自清的《背影》感动的泪流,虽然我从小没有父亲,但却从能从文章中深深的体会到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从不怀疑父亲对孩子的`爱,父亲对孩子的爱像高山,像大海,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只是觉得在当今社会,父母为孩子做的太多了,多到我都麻木了。父母包揽一切家务,孩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无底线地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最常听到有的父亲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小时吃太多苦,不能让孩子再受一点委屈了”。这种现象在中国比比皆是,将孩子从小到大的路都给铺好,说白了就是溺爱。前两天,还听到一位父亲洋洋得意的跟别人炫耀,炫耀自己如何“找关系”帮为女儿安排好了一份好工作。其实,个人觉得,父亲爱孩子更多是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做一个正直、阳光、自信的人,最重要的是心中要充满爱,要让我们的孩子又有一颗感恩的心,正如东子在《父亲教育,决定孩子一生》中所说,母亲教育像给孩子喂红糖水,父亲的教育像给孩子补钙,父亲在给孩子生活上的疼爱和照顾的同时,更多的给他们精神上的富足,多和孩子交流沟通,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给孩子更多的期望和鼓励,最最重要的是教会孩子学会去爱,让我们的孩子懂得去爱,懂得去感恩,正如歌中所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未来,我们爱孩子,也要教会孩子爱我们,爱身边的人,爱这个世界,如此下去,社会必将和谐、安宁。

好想好想看到,大雨中,天地一片苍茫,依然是孩子和父亲的背影,好想好想看到,孩子轻轻将伞举到父亲的头顶上,这一刻,雨景是那么的唯美,兴许,这一幕会更让人难忘。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七

当年读《孔乙己》,死要面子、迂腐不堪、满口“之乎者也”的穷酸秀才孔乙己的形象,留给我特别强烈的感受,深深地烙在了脑海里。于是,孔秀才喜爱的“咸亨酒店”就成为我爱慕神往的地方。

绍兴无处不酒家。创办于清光绪年间“咸亨酒店”,因鲁迅的文学著作《孔乙己》而名扬四海内外。朋友说:“不到‘咸亨’,不能算来绍兴。”于是相隔数年之后,我经不起朋友的忽悠,再次造访了大名鼎鼎的“咸亨酒店”,再次“拜会”上大人孔乙己。

忙完公务去“咸亨”,天近墨色,又遇秋雨淅沥,寒意方浓。我未在酒店门口徜徉,毕竟感知上对“咸亨”酒店的环境并不陌生,仿佛是到了久别的老地方。

门前依然是瘦骨嶙峋、长衫褴褛、一幅潦倒忧愁神态的孔乙己青铜塑像;还是那样的门厅,还是那样漆黑的长条桌和长板凳,还是那样曲尺形的大柜台,还是那样扑鼻的酒香掺杂着臭豆腐的味……只不过门口的对联似乎换了,记得原来那幅“小店名气大,老酒醉人多”的对联,已被换成“酒香宾咸集,人龢事亨通”。

“咸亨酒店”门厅并不大,也是客人喝酒的地方。数年前我就是在沿街靠柜台的第一张长条桌子,和两个熊腰虎背的同事大碗喝酒,那粘着碗壁的稠浓黄酒,听说只限于酒店自酿自售,醇香甘甜,后劲十足,差点让我醉倒在店门口。而今天占据这张桌子的却是两个娇柔的姑娘,笑意盎然地品味着酒菜。而我犹如过去阔绰的“长衫帮”,倚坐在古色古香的雅座包厢谈笑风生。心中不免感叹:人来人往皆过客,酒店天天迎新人。孔乙己如果活到今天,会不会还站在柜台边喝酒,他有没有能力偿还赊欠酒店的19文酒钱。

因身体的原因,我放下手中酒杯已久,但拗不过朋友的一再“劝导”,只得斗胆应允,以一斤黄酒为限。人有时候真的只能“宁伤身体,不伤感情”。

在绍兴、在“咸亨”,当然要喝黄酒,黄酒是世界三大古酒之一,源于中国,唯中国有之。国内酿酒界公认,最能代表中国黄酒的,首推绍兴黄酒。它曾在19南京举办的劝业会、19美国旧金山举办的巴拿马博览会、1929年杭州举办的西湖博览会上获得过金奖。

黄酒有诸多品牌,因听不懂绍兴方言,不知道酒席上的是什么品牌的黄酒,但从酒的色、香、味去推测,大概是“女儿红”。询问主人后得到了证实。

“女儿红”不仅酒名温馨,香醇可口,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晋时,会稽(今绍兴)一个年青的汉子见其妻怀孕,便用心酿了数坛黄酒以贺得子之用。谁知老婆生了个女孩,重男轻女的汉子心里非常不爽,了无酒兴,便将酒深埋于地下。过后,长大的女儿貌美心慧,深得父亲喜爱。女儿上花轿之日,汉子猛然想起了埋藏18年的陈酿,便起出宴请宾朋,其酒色如琥珀,澄黄透明;味比琼浆,醇厚甘鲜;香气馥郁、芳溢齿颊,人人为之醉倒。自此,绍兴人生女孩后,家中必酿几坛黄酒,称为“女儿红”,然后泥封窖藏,待女儿洞房花烛之夜,开坛宴请宾客,并形成风俗。后来生了男孩的也仿此酿酒、埋酒,待儿子中榜时庆贺饮用,称此酒为“状元红”。

现在流传好多赞美“女儿红”的歌,我最欣赏的'是那首特有风情的《九九女儿红》:“摇起了乌蓬船,顺水又顺风,你十八岁的脸上,像映日荷花别样红。穿过了青石巷,点起了红灯笼,你十八年的等待,是纯真的笑容。斟满了女儿红,情总是那样浓,十八里的长亭,再不必长相送。掀起你的红盖头,看满堂烛影摇红,十八年的相思,尽在不言中。九九女儿红,埋藏了十八个冬。九九女儿红,酿一个十八年的梦。九九女儿红,洒向那南北西东,九九女儿红,永远醉在我心中!”

在“咸亨”,茴香豆为客人必点的下酒菜,这是因为茴香豆已随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而蜚声国内外。青黄色的茴香豆,表皮起皱,豆肉熟而不腐、软而不烂,咸中透鲜,清香味甘,咀嚼起来满口生津。

几杯酒下肚,我突发灵感,提议说:“吃茴香豆,咱们也来个讲究,学学孔乙己,用手抓着吃,这样才是鲁迅笔下的吃法。”众人附议,于是大家都舍弃筷子,用手把茴香豆一颗一颗送进嘴里,朋友还得意洋洋地摇晃着脑袋,哼上几句“多乎哉?不多也!”模仿着孔乙己的陶醉自得的神态,让人笑弯了腰。

酒席点了不少菜肴,朋友既照顾了我是海边过来的人,点了不少海鲜,也点了好多具有绍兴风味的菜,如霉干菜、臭豆腐干、糟鸡、糟虾,说实话,我还是吃不惯绍兴菜,尤其那臭豆腐干,不论他们如何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那扑面而来的臭味,我就是不愿尝,不敢尝,只能远而避之。

也许好久没亲近美酒了,酒量早已衰退;也许“女儿红”的酒力确实非同一般,三五杯酒下肚后,脸烫烫的,心“嘭嘭”跳,似乎有了些许醉意,急忙问朋友:“今晚我喝了多少酒?”朋友告诉我:“不少于一斤半了。”我愕然,怎么会失信了呢。

走出咸亨酒店,我们已是最后离店的一桌客人。秋雨还在下,秋风还在吹,“孔乙己”依然伫立在店门口,雨水顺着他的面额,顺着他的长衫在流淌。微醺之中,不敢再多看“孔乙己”一眼,因为自己心中有愧,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茴香豆的“茴”有哪四种写法!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八

小时候我们在农村,家庭比较普通,父母比较疼我,一家人相聚在一起,做饭,我上学,爸妈下地,尽管家庭拮据,但一点儿也不比别的小孩少一点。直到几年以后当初不似当初,生活发生了改变。居住的地方也有农村到城市,要的复杂到更复杂,生活的压力从繁重变的更繁重,我们去了新的城市,那里有一个小房子,那是我们家。

如今望着空空的房子,内心不禁一阵泛酸,n个年头我们除了放假很多时候只能晚上在一起聚一聚聊聊天。在就是我的父母,他们忙的跟陀螺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每一次我从遥远的q城赶回家,都是为了看看我的爸爸妈妈,也很多时候,他很少能有时间陪我转一转。一年四季那么忙,一个月工作二十九天,不是所有人都能过体会到的艰难。甚至有几次晚上十点半才下班,我真的很气愤,为什么公司那么黑?只是为了微薄的'工资,最多的时候到了整月不休。

已经有半年没有聚在一起去饭店吃个饭,都不过是简单的一餐。我曾要求爸妈能来q城,这样我不用来回跑,一家人每天都团圆。每次要求都会说一句,老板不给批离职,这个资本主义家。但生活的压力也使它们选择很少很少。因为即使离开了,他们想也都一样。这就是父母的固执是下一辈所不能理解的。

有几个父母早六点上班,晚上十点半才下班?这真的很让人心痛。所谓资本主义家榨取人所有价值,牺牲了人的青春,快老了依旧背着沉重的包袱,然后为了后代循环往复。像停不下来的陀螺。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九

阳光暖暖,时光慢慢,天空蔚蓝,草地上的花朵和露水亲吻着。

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在地上构成一片斑驳的剪影,独自走在这种小道是一和无与伦比的享受。

樱花飞舞的初春,半空中落英缤纷,丛林间已很是茂盛,风还夹杂着寒冷,静静的石凳挥散不去余温。我静静地坐在这静谧的公园,端坐着一动不动,仿佛一动就会打破这宁静的气氛。

我就这么坐着,看着周围的大片的郁金香,看着看着,仿佛我自我都成了一朵花,在花丛中,亲切地与其它花朵交谈。可是,我深知,我是这些花中最不起眼的一朵,没有一阵风甚至一朵云来留恋我;也没有哪个爱美的小姑娘会采下我把我戴在头上、挂在身边或夹在书里当作标本;更没有哪个画家对着我写生。我深知,我是最不起眼的花朵。

“叮叮……”一阵铃铛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把我拉回到了现实之中。我抬头向远处望去,只见一对老夫妻坐着一辆自行车,慢慢地从小道上骑过来。

那一对老夫妻头上的银丝随风飘动,仿佛是两只白蝴蝶在翩翩起舞。

《诗经》就提到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的,他们白头到老了,我虽然不明白他们在一齐走过了什么,但,我能从他们脸上的沟壑中看明白许多东西。

我缓缓地起身,拍了拍些许身上的落英,信步向家的方向走去,我明白,我不该停留在这儿了,我要把这完美的时光留给这对老人,让他们感受这又见春天的喜悦与幸福。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十

下班路过办公室楼下的花店,透过玻璃橱窗,看到里面新进了一批郁金香,于是欣赏起来。看着看着,就仿佛看到自己穿着洁白的婚纱,正捧着一束郁金香,旁边的男人有着棕色的肤色,不羁的眼神,他说,我要照顾你一生。想到这里,我映在玻璃橱窗上的脸上骤然浮出一个幸福的笑容,像怒放的花瓣,明艳动人。

等等,玻璃橱窗上好像还映着一张男人的面孔!棕色的肤色,不羁的眼神。不是做梦吧,我激动得揉了揉眼睛。是真的!那人跟我头挨着头,我眨眼,他也眨眼。这面孔好熟悉?我的脑袋轰地炸了一下,转过身,凶道:“看什么看!”许明说:“我还想问你呢?不就是一些花嘛,又不是男人,你怎么看得都快流出口水了。”

“不要你管。”我凶巴巴地往前走。

许明和我在同一家公司共事了3年。他是公司策划总监,我是文案组长,每次公司有新业务,我们都要交换大脑般地不停地说、不停地写,配合得相当默契。

但是我很讨厌他,因为他刻意无视我“珂儿”这美丽的名字,喜欢在办公室里大呼我为“想嫁人的”,并且以捉弄我为乐。最可恶的是他还经常换女朋友,还说这样有种荡秋千的感觉。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许明经常教训我:你才24岁,长得也不错,浑身充满活力,而且小小年纪就在这家公司做到了文案组长,收入不低,怎么也该思想前卫了。但却整天想着嫁人这种老土的事情,还把结婚当作一生中最伟大的理想来经营,你脑子有问题啊!

我从来都不觉得我脑子有问题,不过是想嫁人罢了,想对以前的生活做个总结,就像鱼想重新寻找一片适合的水域,又不是想杀人放火。

想到嫁人这个问题,我的心就一点一点地悲伤起来,觉得老天真是不公平。我的大学同学兼现在的同居室友周爽,每天都信誓旦旦地说要单身一辈子,“五·一”去旅游,6天后回来,就说找到了真命天子,准备“十·一”结婚。这简直让我感到莫大的耻辱,我到处相亲、参加聚会、托亲朋好友帮忙物色,折腾了那么多年,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想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

许明跟在我后面说:“珂儿,你怎么了?”他竟然没叫我“想嫁人的”,而是叫我“珂儿”,并且叫得温暖而伤感。

我转过头看他,夕阳洒在他脸上,有些炫目,他的眼神好像和平时有点不一样,里面似乎有着许多秘密。想想,许明虽然讨厌,但对我还是不错的,每次晚上加班,他都要把我送回家才放心;知道我喜欢吃烤地瓜,经常跑到东门给我买。

我母亲常说,爱情就像只陀螺,转来转去,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于是我对许明说:“这么关心我,是不是爱上我了?”许明先是一愣,然后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你这么凶,应该不会吧。”我感到窝囊极了:这个猪头,笑得山崩地裂,好像这个问题是个笑话?气死我了。我扬起拳头,准确无误地击中他的腹部。

许明的笑声立即变成痛苦的呻吟声:“这么凶,活该嫁不出去。”

周爽说:“晚上我未婚夫要搞个小聚会,有许多单身男士参加,一起去吧。”我立即从床上跳下来,打开衣橱找适合聚会穿的'衣服。

果然有许多相貌气度都很好的男人参加这次聚会,他们向打扮得体的我投来友好欣赏的目光。

我落落大方地向大家问好,美滋滋地想,这次总该找到合适的人把自己嫁了吧。这时,忽然听人喊道:“嫁不出去的,你也来了。”我全身抖了一下,瞬间天昏地暗、眼冒金花。老天,你太不长眼了,竟然让我在这儿遇到这个灾星!

周爽说:“你认识他?我看你们两个挺般配的。”我干笑了两声说:“很般配做一对仇人!”然后压低嗓子恶声恶气地对冲到我面前的许明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许明说:“这么凶,不会又要打我吧。”说完端着一杯酒跟一个长发女孩聊天去了。

我把聚会的所有男士都仔细打量了一番,又把自己掂量了一番,最后目光锁定在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身上,那人鲜亮的脸上洋溢着教养良好的气质。我喝下3杯红酒,走上去跟他打招呼。刚报了姓名,许明就冲上来,把我拉到一边说:“我认识这人,很色的,是披着羊皮的狼。”

“这是我的事,你少管。”

“你那么笨,会上当受骗的。”

我吼道:“你以为你是谁,我男朋友啊!”

许明更大声地吼道:“你看看你自己又没爱情滋润,脸上长那么多痘痘,脾气又坏,我才不会做你的男朋友呢!”

每天上班,看着许明在我身边晃来晃去,我就在心里说:等着瞧吧,我一定要嫁个比你优秀百倍的男人!

星期天,我把所有认识的男人和男孩都罗列出来,最后决定约一个叫程子鹏的男人出来。我和他见过几次面,挺谈得来的,还听人说他曾多次夸过我,而且好像没有女朋友。

我打通了程子鹏的电话,约他晚上到咖啡厅见面。咖啡厅是闲谈的好地方,那暧昧的灯光和低回的音乐都会促进一些可人的故事发生。

我先到,等了一会儿,程子鹏兴冲冲地来了,我开门见山地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很好啊。”

“我是个很传统的人,我很想结婚,想对以前的生活做个总结。你看……我……你……”

程子鹏半晌才回过神来。他比我还干脆:“不行。我刚领了结婚证,新房是刚买的,手头紧得要死。今晚的咖啡你请,原以为是大伙一起玩,刮他们一点油也没关系。”他像放鞭炮一样,噼哩啪啦地把这些话放出来,然后站起身来,“对不起,珂儿,我要回去陪老婆了。

我把满满一杯咖啡全灌进嘴里,提醒自己是个坚强的时代女性,美貌与智慧并存,面对这样的人生遭遇,回家好好洗个澡就会没事了,眼泪却不听使唤地流得一塌糊涂。

这时,许明打电话来,说晚上要加班把策划做完。

到了公司,许明把创意说给我听,我几乎不假思索就把文案做好了。许明看着我,略有些不安地说:“你受了什么打击?”合作这么多年,许明知道我心情不好,工作必定会有超常的表现。

我不理他,玩极品飞车,340多码一路横冲直闯,嘴里哇哇地乱叫着。叫累了,就趴在电脑桌上睡了过去。朦胧中感觉有人一直坐在我旁边,用手背轻触我的脸。睁开眼睛,已是深夜3点了。许明竟然还没走,他站在窗户旁边,身子一半隐在黑暗里一半现在昏黄的灯光里,显得神秘又温暖。

许明走到我旁边,探头到我耳边说:“珂儿,你那么想嫁人,干脆你嫁给我算了,我牺牲点儿也没关系。哎哟,你干嘛又打我?”我的拳头再一次准确无误地击在他的腹部,这家伙真是太过分了,现在捉弄我竟然可以做到不动声色、一本正经。

更奇怪的是,刚才听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我的心跳得乱糟糟的。

我照样到处相亲,渐渐发觉a君太滑头,b君太小气,c君又太木讷,更不幸的是参照对象一律是许明。搞得我大失情绪,宁愿下班看肥皂剧、读无聊书,也不出去了。

周爽摆出一副爱情专家的样子对我说:“你肯定爱上他了。”

我从来就没有这样患得患失过,不行,这样太折磨人了。我拨通了许明的手机,他说在公司里加班。我提着包就往公司里赶,我要去问个明白。

到了公司,我深吸了一口气,准备跟他好好谈谈。许明好像没看到我进来,侧着头跟前台小姐聊天,他说:“今晚我请你去泡吧。”前台小姐一迭声地说:“好啊好啊!”听上去激动得好像要掉进下水道里。这个猪头,亏我对他有好感,他竟然在这里跟女孩子调情。

我到茶水间泡了杯茶,不动声色地靠近他,故意装作脚一扭,整杯滚烫的茶水泼在他身上。他惨叫一声:“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我挑衅地看着他说:“我是故意的。”他听了也不生气,还笑得鼻子都皱了:“故意的就好!”

我转身出了公司,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累了,就进了一家小面馆,点了麻辣牛肉、辣子鸡。

菜端上来,我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太辣了,我的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我的样子一定难看极了。这个猪头为什么不喜欢我?有人给我递过一张纸巾,我道了声谢,擦干净眼泪后,又骂道:“许明是个笨蛋,瞎了眼,要他一辈子都娶不到老婆。”骂着骂着眼泪鼻涕又流出来了。一张纸巾又递过来了。再骂,纸巾再递过来。我有些奇怪,转过头,许明像个沉重的影子一样站在我的后面,他寻梦似的目光从我的脸颊上飘浮而过。糟了,刚才说了那么多。他说:“珂儿,我们是不是该水到渠成了。”他这话似乎等了很久。

“什么水到渠成?”

许明说:“刚才和前台小姐是故意的,我一直对你没把握,所以要她帮忙试探你。”

我说:“那你的意思是爱我!”嗓音实在太洪亮了,全场隆重地向我投来注目礼。

许明说:“当然了。”

我往桌上扔下饭菜钱,拉着许明的手就往外跑。许明说:“去干什么?”

我说:“去试婚纱啊,难道你不想娶我吗?”

“想啊。”许明的鼻子又笑皱了。

母亲说得对,爱情是只陀螺,转来转去,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十一

快乐被遗忘,天真被掩埋,只留下寂寞的开始。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就像歌曲中那样唱的,我想啊想,突然这时,我望向窗外,看到威风吹动着的树叶,它竟然可以如此的悠闲,享受着大自然的轻抚,我短呵了一声,竟对世界产生了不服,为什么树可以那样无忧无虑的,不必顾虑,不必眷恋,任何感情,任何事物。而我呢!有时仅仅只是为一件事,一个人。弄的一团糟。糟的仿佛江底的淤泥,踩进去走不动,挪也挪不出,夜深了,大地被黑色覆盖,天空泛着一丝的亮光。我在想些什么,没有丝毫的睡意。冷冷的夜风越过窗直渗我皮肤每一个毛孔。突如的凉爽使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快感。可我的心还是波澜起伏的。

我之所以去写上面的那些文字,因为我喜欢他们,那是我的过去,我的流年,他们对我很重要,我记得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要记得曾经。

我做了。

因为是年写下的,所以我把他叫做难忘的,难忘的流年。

年我过了十九岁生日,回想起过去的十八年,我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的长大了。

我最难忘的地方是广州,在广州住了三个月,刚下火车就感受到了繁华城市带来的陌生,迷茫。还好,道路两旁路人的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过往的私家名车有很多。给这繁华之城又增加了一道富贵感。那里的天空很蓝。云很白。夜晚繁星闪烁。望着天空,会让人想起很多过往。站在珠江边,一阵风吹过,像是轻抚脸庞似的。感觉很好。九月的夜,空气中带有沉闷感,让人难以入睡。于是就坐在窗前,凝望这个繁华城市。我从没有认真的去观察过任何一个城市,广州是第一个。仔细一看,它是那样的孤落,那时,一本书,一瓶茉莉花茶,是最适合不过的调味料了吧。

年我最喜爱的是文字。我曾经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这辈子只让我带走一样东西的话,我选择文字。我忘了我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文字的了,但我记得在我真正的知道我已经爱上文字爱到无法自拔的时候,我已经在我寂寞的世界里默默地写着我所谓的寂寞的文字了。有段时间,我是非常疯狂的。老师在黑板上栩栩如生地讲着“天书”我神定自若,埋头写着我喜爱的文字。朋友说我傻了,我说我愿意。我在“混乱中”成长,所以我觉得我要比别人懂得更多。最少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总是喜欢写下我的内心,然后让朋友同学来看,我问他们,好不好。他们说,很好啊!然后老师看到,然后对我说:“你不要在哪里释放感情了”我苦笑。

我向往的文字常常会在我的梦中出现,然后梦醒了,天亮了,我开心的笑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高深的武术家。小时候还写过所谓的“武功秘籍”然后自己修炼。想想那时,天真。再大一点就希望自己以后能够成为“文人”就是什么都懂的那种种。后来希望自己成为明星。很火很火的那种。其实就是想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不要说我贪财,至少能让我在物质生活上不受担忧。可我说的仅仅只是希望。因为在后来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杰出的作家,写很多很多的作品。畅销海外。据说当文人生活不会富裕,至少物质生活如此,但我还是坚持。

我的生活一天一天的重复着,吃饭,上课,训练,睡觉。

我的专业是体育,但我任然会坚持我的文字。我是幸运的,也是自由的。最少我没有郭敬明妈妈那道阻碍。我妈会对我说:自己选择的,坚持就好。我认为我早该着手于文字了,也许我对文字,文字对我,都有一种不可隔阂的灵感吧!

我曾经写个几个句子,我喜欢它们。

第一,我抛弃了时间去守候明天,因为我有信念,徒步中,去奋斗,去追寻,追寻我想要的一片天。

第二,风中笑颜,雨中哭泣,雪中隐痛。

第三,没有永远的永远,只有现在的现在。

我告别了很多人,它们都朝着自己的方向去前进了,我知道我是留不住的,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再见到他们。但我希望我们有再见到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在北京的一个朋友,我们已经好两年没有见了,我一直记得他孩子般清澈的笑容,我常常梦到我们曾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玩网络游戏,一起看书。

年末,我站在操场朝向天空呐喊,我即将告别了一年中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渐渐成长,我看到了生命线上一个男孩这一年当中最快乐的时光。

又见冰陀螺散文篇十二

一九九八年冬,省电视台《周末俱乐部》栏目的“文坛光点”版块为我录制一个节目,邀请了赵熙、商子雍、叶涛三位老师作嘉宾。商、叶二位老师先后去过我家,只有赵老师和我只见过一面。

在省电视台大厦六楼的制作室门口我见到了赵老师。艰苦的写作和繁忙的行政工作使他的头发过早的脱落花白了,但他的身体却很好,红光满面,精神饱满。他脾气随和,性情温良,态度和蔼,地道的关中口音,使人感到亲切。从他的衣着和相貌上看,你不会相信他是一位名声显赫的作家,只会感到他是个忠厚慈祥的长者。

我们初次见面是在1985年,那年九月份省文联召开首届“陕西省青年文艺创作座谈会”,我有幸出席了那次会议。此前,我读过他的许多作品,神交久矣,且他在《陕西青年》(如今的《当代青年》)任主编时发过我的处女作,我心中一直对他存着感激敬慕之情。

那天,我刚到招待所下榻,赵老师就来看望我,一进房间就热情地直呼我的名字“绪林,你来了!”没有长辈的威严,没有当官的架子,满脸的亲切微笑,一口地道的关中口音,好像分别多年的老友重逢握住了我的手。一下子把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拉近了。我心中的敬畏之情立刻被一片温馨和感动融化了。

吃过晚饭,赵老师请我去看电影。我自知行动诸多不便,不愿给他添麻烦,推辞说不想去,他当然明白我的心中所想,说啥也要我去:“你来一趟西安不容易,去看看吧,是全景电影,开开眼界。”说着,要背我上汽车。

这怎么使得!我说啥也不让他背。最后他和我嫂子一同把我抱上了汽车。

第二天晚上,他又请我去看戏:“《千古一帝》,新编的历史剧,值得一看。”

我真不愿给他再添麻烦:“赵老师,我不去,太给您添麻烦了……”

赵老师却一定要我去。却之实在不恭,我只好客随主便。

繁华的街市,似潮的人流从车窗外掠过。可我的眼睛却被感激的泪花蒙住了……。

我跟赵老师谈起这一切,他淡淡一笑:“你的记性真好,这些我都不记得了。”

商子雍老师在一旁笑道:“赵老师是个好老汉。”

赵老师幽默地说:“好老汉给人帮不上大忙。”

赵老师自然说的是谦虚话。就我所知,他出生于蒲城孙镇村一个贫苦的农家,童年是在穷苦贫寒中度过的,上不起学,得到过村小老师的关怀和资助。由于这个原因吧,他对许多人都说过:“一定要给在逆境中的作者给予帮助和支持。”我自己就是很好的例子。伤残后我选择了文学,但道路太坎坷。就在我将要丧失信心时,是赵老师发了我的处女作,犹如给心力衰竭的重危病人打了一支强心针,使我在迷茫中看到了一线希望,而重新鼓起勇气沿着选择的路走下去。当我在创作上取得了稍许成绩时,是赵老师介绍我加入省作协,又邀请我出席“陕西省青年文艺创作座谈会。”这次省电视台为我制作一个节目,他二话没说,就来了。作为省作协的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著名作家来为一个文坛小卒呐喊助威,这个忙帮得实在太大了。怎能不让我受宠若惊,感激万分!

录完节目,就要分手了。赵老师握着我的手再三关照,要我保重身体。我紧握着他的手,想请他到我的下榻处去好好聊聊,请他指点迷津,但知道他是个大忙人,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我在心里喃喃地说:“谢谢,赵老师!”

四十独语。

秋日的一个夜晚,坐在书桌前,面对孤灯摊开稿纸,想写些什么。却文思枯竭,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烦躁中挠起了头,竟有许多头发凋零下来,落在稿纸上。黑发白纸,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痴惊半天,慌忙揽镜自视。镜中人熟悉而又陌生。清癯的面庞失却红润,鬓角生出了几根白发,眼角爬满了鱼尾纹,光洁的额头被时光老人刻上了三道皱纹。

呵,岁月的长河在不知不觉中流走了我的全部青春年华!心中一声惊叹,我扣住了镜子,不忍看那已不再年轻的自己。

掐指算来,我已在人生的年轮上度过了四十个春秋。孔老夫子曰:“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我却在而立之年未立,在不惑之年而时常感到困惑。这种人生体验和心境常常使我叹息不己。究其原因,而立之年未立是因我呆笨无能,加之命运不幸而使然;不惑之年常感到困惑,据一位很有学问的友人讲,这是我开始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对于友人这个讲法我同样感到困惑。

我是上苍的一个弃儿。在我四十年的生涯中,竟有十九年与拐杖为伴,而且这样的生活还在延续。我常常羡慕地望着那些在绿茵茵草地上戏耍蹦跳的儿童,那些无忧无虑漫步街头的少男少女,那些步履潇洒矫健的男人们女人们。我禁不住黯然落泪。我绝不嫉妒他们,只是为自己的不幸而伤心。

“既然让我生在人世,为什么又要我的命运如此不幸?”每每此时,我都要对着苍天无声发问。“何日我再能在人世间潇洒走一回?”

静下心细细想来,苍天虽有错,也许是无意的。君不见,人世间命运不幸者比比皆是:或病魔缠身,或车祸致残,或事业无成,或官场沉沦,或情场失意,或赌场败北……一帆风顺者只是芸芸众生中的少数,命运坎坷多舛者乃是多数。和他们相比,只是命运对我更残酷一些罢了。想到此,心情豁然开朗了许多。

有了这一份心情,便也有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十九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伤病的折磨、生活的失意、苦难的岁月一直伴随着我,却未能扫落我生命的绿叶,反而点燃了我心中那一粒火种。那粒火种虽然时至今日未能成为熊熊燎原之势,却也发出了一点亮光。正是这点亮光给了我生命绿叶源源不断的阳光和雨露,使我在人生旅途上坚定不移地去找回属于自己的那一片蓝天。

四十岁,是人生秋季的开始。生命的绿叶日渐褪色,生命的果实却日趋成熟,回首往事,我感慨万千,但不再黯然伤神,不再为逝去的青春年华叹息,只为自己的生命没有结出丰硕的果实而深深遗憾。然而,我不会永远遗憾下去。我知道遗憾是没有用的,有用的是努力去做!

四十岁已成为过去,留下的是未来。我不对未来有过多的幻想,因为我不再年轻。我对未来还抱着幻想、希望和憧憬,因为我的信念没有死。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几句哲语:“大其心容天下之物,虚其心受天下之善;平其心论天下之事,定其心应天下之变。”就现在而言,我对这句话有了一点粗浅的理解和认识,但要我做到这些还是很难很难的,因为我还很嫩。然而,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尽全力去这样做的,因为我四十岁了,开始走向成熟。

病友。

我住进了医院,这是上帝的安排,无法抗拒。

“41床!”打饭的是个女高音。

有人碰了我一下,转眼一看,是个小孩,一张稚气的小圆脸,两个乌黑充满灵气的眼珠,可惜背上有个“锅”。

“喊你打饭哩,你是41床,我是42床。”他指了一下床头挂的`白牌子。“你没饭票吧,我借你。”几张饭票递到了我面前。我这才醒悟过来,接过饭票,连说“谢谢!”他龇着小虎牙冲我一笑,脸蛋上显出两个可爱的小酒涡。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姓张,名叫狗娃,12岁,看上去只有八、九岁,他叫我“41床”,我便喊他“42床”。

夜晚,是我最难熬的时刻。受伤以来,我寄希望于医院,却一住进医院就失眠。只好睁着眼睛呆望从窗外流淌进来的灯光。

有人轻声喊我。扭头一看,42床不知什么时候爬在我的床边。

“我也一样,睡不着。”他说话的神情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相符。“你的腿咋了?”

“摔伤的。”

“我这病是得的。我妈说,我两岁时背上长了个小疙瘩,越长越大。到医院去看,大夫开点药,吃了跟没吃一样,这回大夫说要给我做手术。你做过手术吗?”

我点点头。

“疼吗?”他不无紧张地问。

我摸着他的大脑袋,笑着说:“你不怕疼就不会疼的。”

他一挺身子:“只要能治好我的病,再疼我也不怕!”半晌,他又说:“我爸说这家医院的手术水平高,能治好我的病。你说行吗?”他眼巴巴地望着我。

我怎么能让他失望,拍了一下他的大脑袋,说了声:“行!”

几天后,大夫安排我做手术。

家里亲人送我到手术室门口。42床忽然从手推床前冒了出来,气喘吁吁地说:“我问清楚了,今天中午饭是你最爱吃的油泼面,我帮你买,你可要早点出来呀!”

一股热浪顿时涌上我布满阴云的心头。我拉住他的小手使劲握了一下……。

当我从昏迷中清醒过来时,已经是手术后的第三天中午了。我睁开眼睛,第一个映入我眼帘的是42床。他爬在我身边,一双黑眼珠正看着我。

“你醒啦!”他十分惊喜。我给他做了个笑脸。

“你还疼么?”他轻轻地问,似乎声音大了会撞疼我的伤口。“你老说胡话,真吓人。”

我冲他笑了一下:“今天中午吃啥饭?”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我要出院了。”

我感到诧异。他告诉我,大夫给他做了全面检查并会了诊,说他的病现在不好手术,让他先出院,以后再说。他声音凄凄的,几乎要哭了。我也感到鼻子一阵发酸。

许久,我问:“你什么时候出院?”

“今天。我爸办出院手续去了。”

旁边另一位病友告诉我:“42床本来昨天就要出院,可他说啥也要等你醒来,跟你说一声。”

热泪一下子涌出了我的眼眶。我拉住他的手,久久地看着他。这时他的父亲来了——一位很和善的中年工人——他亲切地问了我的病情,随后对孩子说:“跟叔叔说再见。”

他没有叫我“叔叔”。

“41床,再见!”他龇着小虎牙冲我笑了笑。走到病室门口,他突然又跑了回来,爬在我耳边说:“那天晚上你骗我,我不怨你。我爸我妈也常常那样骗我,我从没怨过他们……”

他走了,瘦小的身影消失在我莹莹的泪花里,却镌刻在我永远的记忆里!

天涯同命鸟。

他来自松花江畔,我从黄土高原走来。我们相会在春光明媚桃红柳绿的西子湖畔。

他粗大有力的双手紧握住了我的双手,那份真挚的热情完全不像是初次见面,倒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他朗朗的笑声带着东北人的豪放与乐观,我却失去了大西北人的粗犷和深沉,一双忧郁惆怅的眼睛打量着他。如果不是一双残腿,他那块头完全是个典型的关东大汉,可腋下的一双拐杖损害了他的形象。

孙幼忱,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他是位有相当知名度的儿童文学作家,已出书十多本。没想到他和我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为他感到悲哀,同时也为自己悲哀。

相处不到两天,他豪爽、豁达、乐观的情绪就感染了我。他十分健谈,言谈幽默风趣,常逗人捧腹。他也看出了我的精神上的疲惫和心中的忧郁惆怅。他常和我唠嗑,唠嗑中我知道了许多关于他的故事。他比我更不幸,刚开始学习走路时就拄上了拐杖。他人生之初就从纤路上走来,拉着生命的小船,追赶太阳和月亮,蹒蹒跚跚地走,却是那么的坚定、自信,从没感到疲倦过。

他告诉我他会游泳,能横渡松花江。这使我惊讶不已,下意识地又打量起他。一个双腿残疾、拄着两根拐杖的人怎样在大风大浪中畅游?我很难想象。

“怎么,你不相信?”他看出了我的怀疑,神情激动起来:“我游的速度不比他们健全人慢。一次我和一个小伙子比赛,你猜怎么着,我赢了!起初他不服气,我拄着两根拐杖跃进水中,两根拐杖像小船的两只木桨,比他的双臂管用得多。游不到一半赛程他就服输了。”他爽朗地大笑起来。

“你初次下水就不害怕么?”我不无担心地问。

“当然有些怕,可不敢下水怎么能学会游泳?人常说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要我说,这话不对。会游泳的被淹死只是偶然的,淹死的绝大多数还是不会游泳的。”

他写过一篇散文,题目是《擎起我的双拐》。在这篇散文中他详细地写了他学习游泳的经过。游泳不仅是一项体育活动。而且也是一种炫耀人体美的运动。可我们这样的人还有什么美可炫耀?就算我是位能在奥运会上拿金牌的游泳健将,我也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炫耀我的“人体美”的勇气。我这位老兄的勇气和胆量真让我敬佩。

大自然的江河他能随心所欲地驾驭畅游。生活命运的江河,他更能随心所欲地驾驭畅游。他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勇气和胆量,靠的是自信和奋斗。而我恰恰缺少的是这些。

夜静更深,我不能入睡。我思考着自己今后的人生之路该怎样去走……。

一晃十天过去了,我们的笔会结束了。我们在这里相会,又从这里分手,他粗大有力的手又一次紧握住我的手。

我鼻子一阵发酸,喃喃地说:“上帝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他却笑着说:“上帝不公平的事干得太多了,像我们这样他还算手下留情了。”

“孙老兄,我们还会见面吗?”我的话不无伤感之情。

“我们一定会见面的!”他毫不怀疑地说,依然笑声朗朗。他紧握着我的手,发表着临别赠言:“老弟,凡事想开些,这个世界也有我们一份,我们应该和其他人一样,也有权利享受一切!”

孙老兄说得对,这个世界也有我们一份,我们应该和其他人一样有权利享受这一切。我想,我不能气馁,也不能丧失信心,应该鼓起勇气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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