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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 河水污染治理建议(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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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 河水污染治理建议(8篇)
2023-01-03 15:22:5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一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乡食品安全。

二、成立善广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以主管副乡长李仕利同志为组长,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全体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例会制度,听取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严格检查及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和健康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全乡的食品生产制度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如存在问题则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程各庄、大城子、墙子路三个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乡。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乡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三)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我乡整治小组开展了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我乡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乡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我乡与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四、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签订责任书。

善广乡现有个体工商户174家,旅游餐饮服务业12家。主要分布在乡内,比较分散,根据实际情况,乡政府于三月分别与22个行政村、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目标、责任。责任书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五、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六、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全乡启动突发食品安全检查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遇到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等,发现后立即到乡卫生院治疗或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紧急到事发现场急救,调查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及时上报,如遇到大的事件,由乡领导小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到村、乡、县三级联网,层层抓落实。

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由于我乡地处偏远山区并与兴隆县接壤,人口流动性大,造成了对餐饮企业食品操作人员卫生检查难度大,因此我乡今后食品安区工作将把工作重点放在餐饮企业的外来人口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检查工作上。

由于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使我乡在整治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我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二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农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建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新农村,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本目的是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还农村清洁美丽面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这不仅是改善农村卫生面貌的主要途径,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更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环节。

党的xx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因此实现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县在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清洁家园行动等工作中,都对农村环境卫生和城乡垃圾收集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抓实抓好这项工作,既是当前的阶段性要求,更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

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愉悦群众身心,提高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凸显农村在发展中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是一件惠及广大群众,让农村共享发展成果的实事。

1.垃圾随意丢弃,环保意识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条件的富足和外来人口的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数量日益增多。但部分群众自觉收集垃圾的意识尚未养成。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置,往往是道路沿线村民随意丢弃在路边,等着公路养护人员、卫生保洁员上门清理;河、溪沿岸村民将垃圾随意堆放江边;住在村中的村民则将垃圾倾倒在房前屋后,等着天长日久自行腐化。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卫生意识欠缺,导致政府一直倡导的垃圾集中收集无法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更是无从谈起。

2.基础设施滞后,收集转运覆盖不全。近三年,虽然政府日益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先后建设和购置了一批垃圾收集方面的基础设施,但客观上仍然存在数量不够、覆盖面不广等现象,部分基础设施由于年久失修和保管不当,不同程度出现缺损。多数乡镇清运力量薄弱,有的甚至未配备专职清运保洁人员,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偏远村庄垃圾清运几乎处于真空状态,一些村庄的垃圾坑经常出现垃圾外溢现象。许多垃圾卫生死角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等互相混杂,加上人力、财力和精力等因素制约,短期内面广量多仍无法转运,导致臭气弥漫,影响周边环境。

3.村级经济薄弱,财政保障有待加强。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较差,卫生保洁经费来源渠道单一,除了正常的上级拨款,几乎无其他来源保障。县里虽然出台专项政策,对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实施资金补助,但按照现有补助标准,一个中等规模的村一般每年只能得到不到万元左右的补助,较小的村则只有千元。考虑物价上涨和用工成本增加等因素,仅靠财政补助的经费,远远无法应付卫生保洁开支,有些村连保洁员报酬都一降再降,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更是无力承担。

4.保洁机制滞后,监督管理有待增强。保洁考核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为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现有考核方式的设计在督促、激发保洁队伍方面力度不大;考核中对模式化的常规内容较为重视,但对不同地区在不同条件下的保洁实效缺乏统一、科学的衡量标准。在以村为主的保洁模式下,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往往以集中整治应付突击检查,环境卫生管理不够常态化、精细化。

深化宣传增强意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真正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卫生面貌,除了政府重视外,关键在于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在于环保意识的普遍提高。思想观念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做好宣传、营造氛围。由宣传或创建部门牵头,充分借助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制订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宣传方案,做到短期有宣传重点,长期有宣传目标,实现听觉上有声,视觉上有形,生活上有影,形成立体式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意义和好处,逐步改变不良习惯,自觉参与到垃圾收集和卫生保洁当中。

科学探索环卫机制。结合农村实际,多策并举做好工作,实现城乡垃圾收集转运无缝对接。每个乡镇要制定规划,科学选址,建设、添置垃圾收集设施,延伸收集终端覆盖范围,真正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运行体制,实现增点扩面。要结合各乡镇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环境卫生工作新机制,现在许多乡镇实行卫生工作公司化,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形式实现服务外包,使得环境卫生工作业务上更专业,责任上更明确,管理上更有效。还有的村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环卫机制不断完善。

找准抓手加强整治。乡镇、村要以生态、卫生、文明等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双清”行动、“四边三化”行动等重点工作,对照目标要求,制订工作方案,整合财力、精力,找准工作抓手,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工作实效。要以县农办的“农村环境卫生一键通”所暴露问题的督查、整改为契机,在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要求,消灭一批同类型的卫生死角,实现以点带面。也可以在新闻媒体设立固定时间的“曝光台”,对卫生死角进行曝光。做到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抓日常、抓整治,促进卫生保洁状况持续得到改善。

提高补助强化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县财政补一点、乡镇财政出一点、村出一点、村民自己出一点“四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实现运行经费的正常保障。激发和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热情,适当提高保洁报酬,结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更多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众克服“难为情”思想,积极参与卫生保洁工作。乡镇要加大公共财政向环境卫生工作的倾斜力度,特别是现阶段在完善基础设施、安排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等方面要加大力度,为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实基础。

健全制度促进长效。县级层面可以整合农办、城管、环保、交通、水务等各部门力量,明确管理主体,优化考核办法,做到督查、整改、考核、提高等制度有机结合,改变撒网式的工作方式,分阶段、分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抓出治理实效。如针对目前突出存在的乱倒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问题,应明确管理主体,组建专门的处置队伍,各乡镇开展巡查,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一有发现或接到举报乡镇,能迅速行动,坚决打击。要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作用,重视常态化、目标化管理,经常性开展检查、督查,做到每周一抽查、每月一普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及相关卫生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在一定范围的内部“曝光”,形成限期整改的倒逼压力,切实整改卫生顽疾。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三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冬季双节前燃气安全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安监局、住建局关于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强化燃气安全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接到通知后,街办高度重视,召开了全体干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办领导高度重视,结合街办实际,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进行了深入的动员和部署。及时起草了活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村组,形成了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为活动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燃气安全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我街办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大力做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明确了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对燃气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坚固的思想认识防线。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燃气安全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确保我街办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安全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燃气安全检查活动方案。坚持节假日期间有人值班,并且有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增强消防意识,确保公共财物安全。

为切实搞好燃气安全工作,我街办一方面抓好正常的例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从检查情况看,群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有所增强。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活动,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街办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无一例亡人事故,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街办安全稳定发展。

通过今年以来的治理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企业违规为不合格、报废、超期钢瓶充气,致使许多超期钢瓶仍在服役;二是个别燃气经营企业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三是部分燃气企业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检查、指导不到位。

针对前期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强化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发挥村组(社区)安全监管队伍作用。把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把安全检查与企业自查进一步结合起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活动时间跨度长,工作力度大,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了各项防范措施,同时针对冬季事故频发的特点,要求各村、社区及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值班和应急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积极落实冬季的应急救援措施。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四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五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六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嘉峪关市扎实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

1、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3、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涉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5、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6、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敛、不收手的。

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强化督查。市效能办《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

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干部认真对照职责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全面落实考勤制度,采取日考核,月汇总、月上报、季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建立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督查暗访小组,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查勤、查学、查能、查绩,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7轮开展督查暗访活动,着力发现并纠正迟到早退等工作拖拉问题,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开展超时办结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单位今年以来行政审批情况电子监察结果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发出黄牌525个,红牌180个。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查处问题,加强考核。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32条问题线索,认真督办,全面调查处理,立案1件,查处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起,办结率100%。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干部工作中层层签批、有布置无回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运用市委年度考核这一平台,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履责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对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应付了事“懒” 的“太平官”、“逍遥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四)民主评议,以评促改。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7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广泛征求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共收集到18类220余条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纠正四风,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共梳理出问题76项,提出整改措施108条,市政府查找出11个方面问题,剖析出4个方面根源,提出了5个方面整改措施。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宗旨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党、改进文风会风、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立行立改。市委专门研究,在全市开展了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行动、农民技能培训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交通秩序及出租车和谐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行动、城市宠物规范管理行动等“八大行动”,市政府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三步钉钉法”,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成效

(一)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到: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的关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进一步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树立了“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增多。市效能办认真督促各单位就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整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列入了制度的废改立范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市所有残疾人实现免费乘车,完成了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现居家老人上门医疗服务城乡全履盖,一批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全市“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群众咨询、投诉和短信息150余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700余个,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却事难办”,杜绝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着力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整改和治理,发生了明显变化。嘉峪关车务段大厅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在市文明办、嘉峪关消防支队的协助下得到有效解决。嘉峪关供电公司着力打造十分钟缴费圈,部分银行也增加了自助服务网点,着力解决了排长队办理业务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部门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加强了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捷优质热情的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公共服务部门行业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营业大厅等公示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费、便民措施及社会监督方式。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规范施政行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一些窗口单位继续推行“五零”工作法,即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推进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坚持以各类培训、竞赛活动为载体,各部门各单位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观念转变、能力提升。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学习、思考、行动、管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心理调适、应对公众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项目,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与群众座谈的多了 ,跟干部谈心的多了,领导之间沟通商量多了,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的多了。会风进一步改进,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提高会议实效。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事却难办等不良作风得到有效整顿,营造了风正、心齐、劲足、气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我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3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7号)、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学校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各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二是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规定的职责要求和省政府提出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即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标准,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类推进实施,实现由“有”向“好”的转变,通过努力,全校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学分,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分级分批组织教育行政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落实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雪亮工程”建设攻坚提升活动方案》,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责任单位:保卫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培训全覆盖。学校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保卫处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2020年底前逐步推进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

牵头单位:实验室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4、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保卫处

5、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基建处保卫处统战部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校属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校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校属各单位要每年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5日前,报学校保卫处。

(联系电话:2077232,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项治理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导,及时总结发现专项整治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推荐整治河水污染的建议书范本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化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成果,有效解决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宜政传〔20xx〕13号)和市第九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县领导牵头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从20xx年5月27日开始,在八大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分行业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对风险实行分级管控,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对市巡查组交办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一)建筑施工领域。少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或边报批边建设情况;部分工程存在施工层层转包现象,一些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监管不严;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施工操作规范要求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不齐全;特种作业从业资格、管理要求不严,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或不在岗。

牵头领导:余巧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住建局

(二)交通运输领域。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仍占事故总亡人数的90%,事故发生在国、省、县道和农村道路,私用车辆和货运车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车辆;普通货车和物流运输车辆“全挂靠”监管不到位,客车、旅游车辆、危化运输车辆的禁行路段和gps(或北斗)定位系统监管不到位,“三超”、酒驾等现象仍然存在;乡村道路路面狭窄、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点多面广,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少;驾驶员从业资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牵头领导:许洪斌(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交通局

(三)地质灾害领域。地质灾害风险点和隐患点较多,监管合力不够,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事故。

牵头领导:余巧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国土局

(四)校园及校车领域。学校周边学生及家长租房现象较普遍,学校周边坏境整治不力,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接送学生车辆车况不佳、管理不严,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较突出;各类校园运动设施、老旧教学楼及老式厕所、楼梯因年久失修、维护不到位,易发生倒塌等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学校安全管理、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等需进一步加强。

牵头领导:吴小将(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教育局

(五)“僵尸”和停产企业行业。该领域因停产导致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缺失;存在非法出租、转租生产等现象。

牵头领导:董伟(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经科委

(六)特种设备领域。全县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量大面广,检测措施跟不上,维修保养不及时,少数长期带病使用,存在监管漏洞;特种设备操作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从业资格证不符合规定;场内机动车辆、索道等游乐设施若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

牵头领导:汪从永(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七)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企业应急管理及演练不到位;加油站、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安全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牵头领导:董伟(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安监局

(八)消防安全领域。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少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较突出;老旧街区房屋的电气火灾隐患点多量大;餐饮业消防隐患较多;洗浴足浴场所、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休闲娱乐场所消防不达标。

牵头领导:汪从永(副县长)

组织部门:县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县领导要亲自研究,并亲自主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行业领域组织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跟进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专项整治成效负总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区域和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办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督察督办;县监察局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执纪问责,从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不到位等行为。

(三)强化齐抓共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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