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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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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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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应该注重饮食和锻炼。总结是一个复盘自己的机会,发现问题并改进自己。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分享,请大家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1.佩戴胸卡,提前5分钟进校门,迟到主动登记。

2.进出校门下车推行,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3.见到老师主动问好。

1.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

2.行进中的同学原地立正。

3.唱国歌时,感情饱满,声音洪亮。

1.整队依次入场,做到快、静、齐。

2.服从调度,精神饱满。

3.态度认真,动作到位。

1.认真做操,保持安静。

2.按准穴位,提高质量。

1.预备铃响后,迅速上位,立即肃静,课堂用品摆放整齐。

2.坐姿端正,专心听讲,踊跃发言。

3.认真思考,做好笔记。

4.实验课弄清程序,依规范操作。

1.走出室外小憩望远,不喧闹,不说粗话脏话,不影响他人。

2.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整洁,注意节电,及时开关电教设备。

3.上下楼梯靠右行,紧急疏散听指挥。

4.不在行进间吃东西,不在教学区和学习时间使用手机。

1.在食堂就餐时,举止文明,不得插队,不浪费粮食,餐具摆放在指定位置。

2.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适当休息,保持安静。

1.整队进入操场,先跑800米,然后在规定的地点活动,不超时。

2.按规定项目训练,不自带篮球、排球、足球进场。

3.认真锻炼,服从指挥,注意安全,运动适度,不影响其它课程。

4.穿运动装、运动鞋,不穿皮鞋、高跟鞋、牛仔裤运动。

5.不在室内和教学区进行球类运动。

九、活动

1.大型活动要统一着装,整队入场,按规定座次入座。

2.认真听讲,保持安静,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做好笔记。

3.保持会场整洁。

1.自主学习,自治管理,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

2.不随便走动,不随便离开教室。

1.做好个人环境卫生。

2.完成教室内外打扫任务。

3.及时关闭门窗、电器和电教设备等。

4.住宿生另需遵守《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1.落实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_年修订)》,积极推进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纳入学校规划。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一般应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有学期或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4.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有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有相关的工作档案。

5.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1.配齐配好教师。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对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培养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师资培训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

3.保障教师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制定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相关。

4.加强阵地建设。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心理辅导室要有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等功能空间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满足学生心理辅导的需要。心理辅导室或学校图书馆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

5.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1.保证课堂教学。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与课件等。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2.注重学科渗透。各学科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3.加强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和心理环境,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4.做好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主要用于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心理辅导要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保证辅导质量,依法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

5.密切社会合作。学校与家庭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1.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有相关的研究课题与实验成果。学校至少有1项地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获奖成果,有2篇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

2.提高教育实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教师广泛参与相关工作,多数学生心理发展得到有益帮助,出现心理问题能及时求助并得以解决。学校师生对校园生活满意度高,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1、坚持服从党委领导、接受团委指导和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群众性原则。

4、坚持团结和引导、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

5、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原则。

二、学生会工作基本形式

1、会议。学生会通过召集各种会议,如学代会、班长联席会议、全委会、主席会议、工作全会等,讨论和研究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事宜。

2、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化、学习、文娱、体育等活动,寓教于活动之中,寓娱乐于活动之中。

3、团体、兴趣小组。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同学的成长和成才。

4、社会实践。包括组织参观、访问、考察、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

5、其它。通过各种正常的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维护和代表同学利益,配合学院相关部门进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的基本方法

1、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在同学中倡导和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为同学的成才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以丰富、有效活动作为工作的载体,寓教育和娱乐于活动之中。

3、运用榜样的力量和激励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以身作则,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为同学指名努力的方向,并推动学生会工作。

4、贴近同学,与他们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真正代表同学的利益,切实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5、抓住规律,循序渐进;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活动;坚持充分发挥民主和群众性,调动同学自身的积极性。

四、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及学院各阶段工作重点,在院团委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院性的学生工作。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和适当的方式,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履行团委规定的各项职责和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并做好院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2、学生会成员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行举止来对待他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奉献的精神来做好各项工作。

3、学生会成员在召开会议时,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者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4、学生会成员在值勤时,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值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

5、各部门要服从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安排,有责任、有义务完成团委、主席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6、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团结一致。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处理好学生会各项事物。

7、对于学生会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将给予表彰。若出现作风不正或不认真负责者,在全体会议上,将进行点名通报批评乃至除名。

六、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守则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守则:

1、学生会干部是院学生会骨干力量,必须是品学兼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层次。

3、遵守学生会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各项决议。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校园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6、学生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专业课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生会干部在做好院学生会工作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学生会工作与系、班级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广大同学的关系,以身作则,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威信。

7、学生会干部要定时主动向各部、办公室负责人及副主席、主席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8、学生会各成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力戒职责不清、互相推诿,工作要尽职尽责,准确及时。

9、学生会干部换届时,原有的各种文件资料、办公用品须在学生会办公室、院团委的监督下交换。原成员须向新成员介绍过去工作情况,并对其工作提出建议。

10、凡受过院内、团内、党内处分的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不得担任学生会工作。(除有突出专长,经院党委、团委同意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外。)

七、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 遵守院规院纪,无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不良记录。

(三) 承认并自觉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五) 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

(六) 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位居前20名;身体健康。

(七) 其它竞聘学生会干部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凡符合以上条件(总则)的学生会干部,可以获得基本分90分,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奖惩分。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全年累计超过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考核资格。

第四条 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证我院学生会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院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且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

一、会议的组织安排

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

2、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考勤。

3、会议通知后,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干事或副部长可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部长请假, 各部部长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副主席向主席请假,书面材料交至办公室备案。

二、会议形式

1、常委会例会:定于每周的星期三中午一点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各常委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2、全委会:时间地点会议前通知,所有学生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3、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不定期会议:由主席召集所需成员召开,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给予布置和解决。

三、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

1、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整理。

2、三次无故不到者将提出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将除名,并交至院团委备案。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意见(试行)

为了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切实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端正工作思想,牢固树立“服务于同学、服务于学院、服务于社会”的坚定信念。

牢记服务宗旨:热情服务,虚心谨慎,乐于奉献,以诚待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准时出席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有事必须请假。

四、明确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细做实各项任务。

五、增强协作意识,各部门之间、各成员之间要紧密团结、密切合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

六、维护组织威信,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威信。

七、拥护“适人适位”,以学生会工作大局为重,以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为主,既要勇于担负重任,更要勇于让贤。

八、密切联系各班委会及广大同学,收集整理多方意见,用于指导工作。 九、拥护奖惩措施,对在工作中高度负责、勇于创新、功绩显著者,除在全会上通报表扬外,还要报请院团委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工作纪律,对学生会的权威及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报请院团委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十、此工作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行政部为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行政部网管负责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电话、网络的架设和维护检修工作。

第三条未经行政部审批,严禁其他部门私自架设网络、对外电话。违者记行政小过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条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邮箱和企业qq,部门间在传递信息时,严禁传递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视、电影、聊q,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条严禁上班时间登陆无关网站和私人qq,违者记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商业活动谋取私利或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如股票、购买cp等)。

违者无薪开除。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1、查勤。

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3)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查勤单子。

4)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2、所有纪检部成员。

1)不迟到早退。

2)积极维护活动等各项秩序。

3)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支持学校的各种活动。

4)不做影响纪检部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5)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纪检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学生会而努力。

1、部门各成员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事招聘表格》并附申请书。

2、部门全体成员名单(姓名、院系、班级、电话、qq)。

3、部门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总结、活动登记表。

4、部门例会会议记录。

5、班会自习考勤表的制作模版以及计算方法。

6、每学期期末的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的工作总结。

7、部门集体合影和活动合影。

1、学期总结于每学期期末归档。

2、其他材料因为不定时,活动结束,整理之后归档。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系统,准确。

3、归档的文件必须有纸质档和电子档。

4、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1、目的:规范本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当地县(区)级以上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序(经矫正后视力应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或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5.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5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6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为保证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安全》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避风塘http://。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 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助性放射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因进修、教学等需要短期从事或接触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十条放射专业学生入学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前健康检查,不符合健康标准(gb16387-1996)要求的.不得就读放射专业。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放射防护培训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单位举办,并按照统一的教材进行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一般10天,上岗后每2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少于5天。

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

第十二条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按规定交纳监测费。

放射工作人员调动时,个人剂量档案应随其转给调入单位,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第十三条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个人剂量计。

个人剂量计的测读周期一般为30天,也可视情况缩短或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单位负责。负责监测工作的单位应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被监测者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抄录在各自的《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五条个人剂量监测的仪器、方法、评价和记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担个人剂量监测的单位,必须参加卫生部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指导机构组织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进入放射工作控制区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放射工作人员,除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外,还须佩戴报警式剂量仪。

第十七条对操作开放型放射源的工作人员,摄入量可能超过年限值的1/10时,应开展摄入量监测。

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个人剂量监测单位应督促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当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时,除执行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对受照人员的器官剂量和全身剂量进行估算。

第二十条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放射工作单位,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对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但必须定期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在完成年度监测后的30日内,将个人剂量监测和评价结果按规定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报表格式将本地区的个人剂量汇总、超剂量受照记录和个人剂量档案建档情况逐级上报。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16387-1996)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根据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价。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1~2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第二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其保存时间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确诊已妊娠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应参与事先计划的照射和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授乳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内照射。

第二十七条对接受计划照射和事故所致异常照射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好现场医学处理,根据估计的受照剂量和受照人员的临床症状决定就地诊治或送专门医疗机构治疗,并应将诊治情况记入本人的健康和剂量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对从事过放射工作,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每2年对其进行医学随访观察一次:

(一)从事放射工作累计工龄20年以上或放射性核素摄入量是年摄入量限值的两倍以上;

(二)铀矿工在一年内氡子体累积曝露量在100个工作水平月以上;

(三)一次或几天内的照射剂量当量在0.1sv以上;

(四)一年全身累积照射剂量当量在1.0sv以上;

(五)确诊的职业性放射病者。

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观察费用由被观察对象所在单位支付,涉及人员调动时由调入、调出单位商定。

第二十九条卫生部设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其职责是:

(一)对全国的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仲裁;

(二)受理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提出的疑难病例;

(三)参与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

第三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其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

(三)负责职业性放射病疑难病例的转诊。

第三十一条对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按照国家已发布的放射病诊断标准和规定进行诊断和处理,实行以诊断组集体诊断的原则,并以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和放射事故档案等文字记载为依据,对没有上述档案记录者,不得进行放射病诊断。

第三十二条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书(见附件)一式五份,诊断鉴定组、患者、患者所在单位、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国家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各存一份。

持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书的患者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诊断。

第三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正式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场所类别与从事放射工作时间长短,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对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2—4周的健康疗养。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第三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放射工作人员按本规定在接受健康检查、治疗、休假疗养或因患职业性放射病住院检查、治疗期间,保健津贴、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诊断为职业性放射病或不适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另行分配其他工作。

对确诊为职业性放射病致残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给伤残抚恤金。

因患职业性放射病治疗无效死亡的,按因公殉职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限期改进,停工或停业整顿,或处以1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培训或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的;

(二)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而上岗的;

(三)上岗后未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没有建立健康档案的;

(四)上岗后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没有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的;

(五)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从事放射工作而造成意外照射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照《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指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超过放射性豁免限值的职业照射实践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健康检查是指从事放射工作上岗前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上岗后的定期健康检查。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原1985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1988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2)上课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对老师有教学上的意见向班长、学委反映,在班级内征求意见后,由班长、学委转达。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积极配合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5)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能玩游戏,要有大学生应有的自制力。坚持上晚自习,规定时间7:00-9:30。

6)按时作息,尽量保证一天八小时睡眠时间,冬令时工作日23:00熄灯,夏令时延长半小时。

2、卫生: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三按星级宿舍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至少每周打扫一次,包括卫生间的打扫和便池的清洁,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4)班费收支每月公示,学期初、末时,由班长作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

5)因公花费或需要因公花费的团队或个人,可申请班费报销。

1、评优、评先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当学期制定的推荐标准,对于平时在班级活动中不活跃、不关心集体的同学及群众基础不够好的同学,视不达标者,不予推荐,名额允许有空余。

3、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中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在评优、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对有着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行为的同学,提高年终测评等级、年终评优予以重点推荐,或给与物质奖励。

6、班委同学必须严格遵守班级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委、舍长工作上的错误,同学们可批评指正,班委必须虚心听取;对于败坏班级风气、工作不积极或滥用职权的班委同学,同学们可以当面提出抗议或向老师、班长、团支书等反映,并提出弹劾。

7、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班内通报批评、降低年终测评等级、取消评优推荐资格等惩罚:

1)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多次的同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2)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

3)不服从班委、舍长正当安排,不配合班委工作,并多次不改的。

4)顶撞老师,不虚心接受批评的。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查属实的。

6)故意违反班级规定或多次违反班规的。

7)其他不符合合格大学生身份的行为。

8、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公开批评或班会自我检讨、年终测评等级给予不合格、取消评优推荐资格等惩罚:

1)在学校取消挂科之前,挂科的同学,每挂一门写一份1000字的检讨。

2)严重违反班级规定并不予以改正者,予以公开批评、班会自我检讨、取消奖助学金和党员推荐资格。

3)其他影响恶劣或较为严重的行为。

9、对所有愿意接受批评与处罚的同学,都给予其将功补过的机会。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som”有限责任公司遵循管理学院党委及团委的宏观调控,以广大青年学生为客户服务群体,以最大需求的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理念,以最终实现对客户的覆盖及企业影响力为利润考核目标,以客户满意度为主计算年终绩效。

为了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快新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公司校园影响力,公司注重内部规划与建设,现将公司内部结构公布如下:

首席执行官ceo:“som”责任有限公司中制定企业战略和目标,把握企业的前进方向,高层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外代表公司创立企业文化,对活动的监管、开展与否有最终决策权。

行政管理部:建设和完善企业文化,负责企业的固定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会议记录与公文,企业物资分配及核准开支,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调配及客户、员工权益维护,负责建立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的工作,负责公司招聘规则、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企划执行一部:负责公司品牌文化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文化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二部:负责公司品牌体育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体育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三部:研发技术部,肩负着研制、开发新型项目,完善活动功能的任务,并且进行试点工程的构想组织和完善,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工作,并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som”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首席执行官ceo:胡韬。

人力资源部分管董事:王帅。

企划执行一部分管董事:赵月、周正。

企划执行二部分管董事:孙琳琳、张壹。

企划执行三部分管董事:孙千慧、孙阳。

管理学院团委以学生会为平台推进试点工程,大胆创新成立“som”责任有限公司,将持续引导学生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之中,使学生们在工作的历练成长中积累企业管理技能,增长才干,助推基层共青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欢迎广大师生客户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为使应院团总支学生会成为一个更有凝聚力的战斗集体,以正会风,使其规范高效,特将会议制度进行如下改革:。

1.实行例会制。

(1)常委会议:。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3)全体干部会议:(两周一次)。

(4)各部门会议:例会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两天通知与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安排时间。

(5)各部门同所管辖的班委会议:会议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三天通知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时间及地点。(紧急会议除外)。

2.(2)(3)项由素质拓展部负责会议出勤考核(此项与干部考核挂钩);

3.(2),(3),(4),(5)项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6.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班班干部会议、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由办公室牵头联系,部长办公例会由各分管副主席牵头联系;主席团办公例会有事者须及时向主席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向各分管副主席请假;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为了在同学间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激发学生遵纪爱校,勤奋学习,拼搏进取的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每学年举行一次军训。

1、时间:一般为5天,安排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

2、对象:初一新生(必要时,也可安排初二、初三学生)及全体住校学生。

3、形式及内容:新生以队列训练为主,住校生以内务整理为主,再结合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

4、要求:

(1)军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待校长室批准方可准假。病假除交必要的病假条外,应在场外列队,不准擅自回家。事假应有家长签名。

(2)军训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听从教官指导。

(3)遵守校纪,团结同学,对老师、教官要有礼貌。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十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工作。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8:30至9:30,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做好签到记录,工作时间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及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完成当天的任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团委学生会内部统一安排的活动,比如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布置活动会场,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并要自觉完成分内任务。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敬请主动跟部长(或负责人)请假及说明缘由。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而影响大局。

第十五条: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可在内部人员之间调换(但要向部长汇报),以免对整体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网络部全体成员要相互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十七条: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的成员一起搞好网络技术部工作。

第十八条:以部门发展为荣,以防碍部门发展为耻,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第十九条:发现假公济私者,给予严重的批评,并开除本部门。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络技术部的名誉进行个人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义。

第二十二条:根据平时日常记录每个学期接近尾声时,对所有成员进行一次评比,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会向主席团提出在工作职务上作适当调整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操行分的评定方法: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的评定细则,原始分数为各个等级分数的平均数,然后根据秘书组日常相关记录进行加(减),最高分不得超过《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评定细则中规定的最高分。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网络技术部保留最后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于20xx年9月6日制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修改以最后修改版为准。

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二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备注:如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罚一次为部门义务卫生清洁。(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范围为四统一处、办公室等)。

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的生活部成员。

学生会生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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